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政府委托代建合同(优质5篇)

小编: 书香墨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篇一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 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汇票方式支付。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篇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荷谐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xx年 10 月 6 日至20xx年 10 月 7 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伍佰柒拾万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万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200万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汇票方式支付。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单位(盖章): 授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篇三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单位权利

第四条委托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委托单位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单位权利

第八条代建单位根据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代建单位有权拒绝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代建单位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单位权利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单位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有权对委托单位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单位义务

第十四条委托单位应负责协调代理人、使用单位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委托单位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委托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单位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内就代建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单位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第十九条委托单位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单位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代建单位义务

第二十条代建单位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代建单位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单位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单位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单位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单位。

第二十三条代建单位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作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单位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单位报委托单位核准。

第二十四条代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监督。

第二十五条代建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单位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监督。

第二十七条代建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第二十八条代建单位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第二十九条代建单位应根据使用单位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学习。

第三十一条使用单位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单位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单位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第三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单位拨款。

第三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使用单位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第三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单位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责任

委托单位责任

第三十七条委托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单位责任

第四十条代建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单位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因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单位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委托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因政策因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政策因素的、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单位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单位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单位承担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代建单位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单位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并经委托单位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单位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凋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代建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代建单位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单位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节约资金奖励: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______%)(10%-30%提取,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注:

第十五条委托单位、代建单位、使用单位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负责组织接收。

第十六条委托单位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单位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单位应在____天内就代建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单位的联系人: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代建单位应按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向委托单位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单位的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

代建单位向委托单位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第二十四条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使用单位为代建单位提供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使用单位同意按工程进度向代建单位拨付政府资金。

第四十条代建单位在责任期间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赔偿.

(2)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按评估损失赔偿.

(3)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对超出日期按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委托单位可继续向代建单位提出索赔要求.

(5)第五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附加协议条款

甲方:乙方:日期:

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篇四

代建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7.1-.1.20,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篇五

项目业主单位(甲方):

项目代建单位(乙方):

第一部分 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项目业主单位):

乙方(项目代建单位):

根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精神,明确由甲方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由乙方为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展开相关建设工作。据此,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代建协议。后续代建项目由指挥部书面委托,双方权利义务可参照本合同执行。

一、项目概况

1、代建项目: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延平新____区域内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隧涵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全长846.5米,________年____月加固000x0060及本次抢险加固设计主要针对060480段破损未加固段落。

4、项目总投资与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由甲方拨付。

二、代建方式:项目代建方式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设计至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代理。

三、项目代建范围

项目前期阶段含项目设计委托及审批等工作。实施阶段所涉及项目咨询、监理、施工队伍选择、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收集归档、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组织、协调、控制和管理等工作。

四、项目代建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以审批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准,分阶段控制投资。

2、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项目工期目标: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具体项目施工合同工期为控制目标。

4、前期工作目标:以满足相关行政审批为目标。

甲 方:

(盖章)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