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利率市场化报告引言(通用5篇)

小编: 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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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报告引言篇一

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它是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实际上,它就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结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

率.1998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1999年10月,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从而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

点生成,在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定.再贴现利率成为中央银行一项独立的货币政策工具,服务于货币政策需要.

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同时,进行大额长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尝试。

4、 --积极推进境内外币利率市场化.2000年9月,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

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仍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2002年3月,人民银行统一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2003年7月,放开了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2003年11月,对美元、日圆、港币、欧元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商业银行可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在不超过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银行可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在不超过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确定.

二、 中国利率市场化所取得的成就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的改革,在宏观上推动了融资的规模和效率,为中国宏观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支持。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成就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初步建立了以shibor为基础的市场利率体系。

在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中,shibor的发展和完善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首先,从长远看,shibor最终要替代官定利率成为市场存贷款利率定价的基准;其次,shibor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一头连接着市场,一头连接着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是商业银行经济化管理的重要依据;再次,shibor还是其他许多产品和制度安排的基准;最后,shibor的发展和完善还关系到中国货币、债券市场的纵深化发展,从而成为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建立中央银行利率间接调控体系的前提条件。从目前的情况看,在人民银行的大力推动下,shibor的定价及应用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这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培养和促进了金融机构定价机制的建设。

区间),在一定程度上为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提供了空间。同时,在人民银行的积极推动下,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在过去几年中有了长足的进展。截止到目前,各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已基本建立起根据贷款成本、风险等因素区别定价的利率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商业银行还加强了利率定价系统和内部转移定价体系(ftp)的建设,沟通了市场利率与存贷款利率间的传导与反馈机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强化了以资本收益为核心的现代银行经营管理机制,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力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3、 融资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

利率市场化使银行可以通过利率的差异来甄别客户和覆盖风险,这不仅可以提高融资的效率,也促进了融资规模的扩大。从过去几年的经历来看,利率市场化对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宏观经济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利的支持。

三、 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发展方向

展望“十二五”,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将是坚持以债务工具发展及债务工具利率市场化,来促进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只有通过有计划、有步骤、渐进式的改革,才能实现最终的利率完全市场化。

(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中央银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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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报告引言篇二

xx市人民银行:

根据利率市场化调查通知要求,x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近两个利率市场化的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利率市场化政策执行实施具体情况

(一)存款利率

在xx-x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统一指导下,我社于2012年xx月xx日零时起,统一调整部分人民币存款执行浮动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存款利率(0,1.1]倍的浮动规定,结合实际,将活期存款、整存整取三个月、半年、一年和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一年、三年、五年以及一天通知存款利率上浮比例为xx;协定存款利率上浮比例为xx-x;七天通知存款利率上浮比例为xx-x;整存整取二年、三年、五年期存款执行xx-x。

(二)贷款利率

贷款上浮xx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上浮xx倍、公务员工资担保贷款上浮xx倍、农户联保、保证及公务员授信贷款利率上浮xx倍。

二、实施利率市场化政策以来经营指标变化情况

实施利率市场化政策未对我社经营指标产生明显影响。截止7月末,各项存款余额xx-xx万元、较5月末下降xx-x万元,主要原因是xx-xx与存款利率浮动无关。各项贷款余额xx-x万元、较5月末增加xx-x万元,主要原因是xx-xx与贷款利率浮动无关。利润xx-x万元、较同期减少xx-x万元,未出现明显变动。

三、经营存在的困难

实行利率市场化未给我社经营造成影响,目前尚不存在经营方面的困难。

四、针对利率市场化政策采取的措施

利率市场化为各金融机构提供了良性竞争发展的平台,我社紧抓利率市场化机遇,及时调整利率定价制度,采用更加灵活、稳健的利率定价机制,以适应不断发展的金融市场变化。现阶段已采取的利率风险防范措施:

敏感型客户和利率不敏感型客户,对其进行差别定价,差别定价的贷款客户实行由联社贷审会集体决策、审批。

五、利率市场化政策的建议

目前,利率市场化仍处在初级阶段,我社风险定价能力较弱,利率风险控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建议人民银行加强利率市场化的管理,完善利率定价风险管控机制建设,指导金融机构有效防控风险。

3

xx银监局:

根据银监局《关于开展地方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调研的通知》通知要求,我联社各级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3月末,xx社各项存款余额xxx万元,存贷比为xx%,流动性比例为xx%,流动性覆盖率为xx%,净稳定资金比例为xx%,核心负债依存度为xx%。

二、 利率市场化对法人机构的影响

(一)经营成本增加。利率市场化的趋势是银行存贷利差的逐步缩小,这意味着信用社的经营成本将增加。每年将增加利息支出,如果考虑贷款利息下调减少利息收入,财务成本增加的压力将更大。

接受更高利率的中小企业放款,抢占中小企业市场份额。信用社主要的优质客户集中在县域和农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是主要客户,优质客户竞争压力将伴随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而逐步加大。

(三)农村信用社资金定价能力低,确定利率水平带有一定的主观盲目性。利率市场化使农村信用社对存贷款利率拥有极大的决定权,而存、贷款利率直接决定着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本和收益,因而信用社还未形成完善的资金定价体系,确定利率水平还带有一定的主观盲目性。对利率的确定主要是依据社会资金供求状况、企业和信用社的赢利水平等经济指标,但上述指标有的难以精确测定,有的存在着一定的时滞效应,很容易产生信号失真的情况,这些因素使得农村信用社主观确定的利率水平难以真正体现市场均衡。

(四)对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利率市场化对农信社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决定农村信用社盈利能力的,一方面是客户基础和结构,更重要的还有信用社的风险管理能力。利率市场化后,利率波动的频率将加大,幅度将提高,利率的期限结构变得更为复杂,利率水平表现出较大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无论是资产负债结构的安排,还是市场营销策略的设计,都会使农村信社不得不考虑利率风险的承受能力,利率风险的管理难度逐步增加。

三、对利率市场化的应对之策

(一)确立完善的资金定价体系,实现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利率形成机制。一要逐步改变“存款立社”的观念,应按照收益、风险成本对称的原则,按业务品种、部门、网点进行核算,并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综合收益、筹资成本建立综合的测算体系,并将成本核算的结果用于确定不同的利率水平,使信用社能够根据利率变化进行理性的经济活动,防止出现不计成本吸收存款、不顾收益让大量高成本资金闲置的现象,培养自己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二要建立动态的利率风险监测体系。要根据资产负债总额、结构、期限变动,以及社会平均利润变化和利率调整可能引起的.风险,建立动态的利率风险监测体系,及时调整存贷款利率水平,并对存款、贷款利率水平和利差最低水平作出限制,将利率风险控制在事先规定的限度内。三要建立健全定价程序的分级授权机制。

和措施。三要建立较完整的农村市场资源信息库,并以此为基础形成贴近农村实际的分析研究系统,来保证业务发展的顺利实施。

(三)完善产权约束和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风险责任。信用的利率改革能否顺利推进,最根本的要素在于能否建立明确的产权约束和法人治理结构,能否使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工作建立在市场化行为的制度基础之上。因此,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统一部署进行改革,使其尽快成为“产权明晰、权责分明、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的一个市场主体。另外,在信用社内部要成立专门的利率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利率管理制度;建立利率风险指标监测体系;负责收集影响利率变化的各种信息;定期对利率的走势进行分析;对利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

(四)实施业务多元化的发展战略。信用社之所以面临较大的潜在利率风险,主要是经营收益对存贷款利差依赖度比较高,与资产、负债关系不密切的中间收入占比很低。因此,要把经营结构的调整提高到关系今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大力发展结算清算、银行卡、代收代付代理、保管箱、财务顾问、信息服务等中间业务,拓宽业务收入渠道,从业务结构上规避利率风险。

xxxx 二0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利率市场化报告引言篇三

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它是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实际上,它就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结构存款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

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条件

利率市场化一直是我国金融界长期关注的热点问题,终于在2000年9月21日迈出了第一步:经国务院批准,改革我国外币利率管理体制,首先,放开外币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以及资金成本、风险差异等因素,自行确定各种外币贷款利率及其结算方式。

外部条件: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市场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美国早在1986年3月就已经成功地实现了利率市场化。中国加入wto之后,在五年后取消了外资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服务限制,并可以经营银行零售业务,银行业的所有业务彻底放开。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在缩小本外币利率差额的同时,也会减轻实施外汇管制的政策压力,使得积极稳妥地开放更多的本外币沟通的渠道成为可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行,不仅为金融机构扩大规模创造了条件,而且也为以后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将来金融机构之间通过资本市场工具,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大规模的重组创造了条件。

内部条件: 我国在利率市场化的推行上遇到了很多问题。财政状况不好,宏观经济不稳定,商业化的银行体系和金融机构良性竞争的局面未形成,金融监管体系也不够完善。然而,各方面条件都具备的情形是不可能存在的,我国自1996年6月1日以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标志,就已经开始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目前需要考虑的只是如何进一步推进和在什么时间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当然,利率改革不完全是一个纯粹的金融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经济问题,因为它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国际收支的平衡、财政政策的改革密切相关。

我国的利率管制

利率管制是指由中央银行统一制订各种金融工具的利率,资金的买方和卖方严格按照统一制订的利率进行交易。我国长期实行利率管制,主要是为了稳定物价、稳定市场、扶植并促进工农业发展,以较低成本发展经济,利率管制对经济发展的投资支撑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避免各银行为了吸引存款而爆发代价高昂的利率战,借以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市场的稳健运作。利率管制在稳定我国金融业、提高整个金融系统经营效率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工业、农业、外贸等行业和商品的价格、房地产等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大大提高,但利率的计划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却越来越不好协调,利率管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效应。首先 ,存贷款利率结构不合理。利率水平被人为地压得很低,存贷利率为零甚至为负,严重制约了利率的调节作用。多年来,我们基本上没有利率的风险结构,长短信贷的利率档次区分不开。国债利率高于同期存款利率,企业债券利率高于国债利率。其次,在要素市场领域,价格约束机制仍然僵化,利率仍然受到严格管制,利率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化引导功能被弱化,导致了两种价格体系的严重错位。再次,在低利率管制的情况下,资金供求失去平衡、利率不能自发对其进行调节,国家对超额资金需求只能采取信用配给方式,导致国民经济发展缺陷和经济结构的失衡。目前,我国的利率水平和结构高度集中,利率的决策主体是政府,作为金融管理部门的中央银行只具备执行权,并且利率传导机制也有待完善。我国实行人民银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商业银行执行的利率管理体制,利率 水平及其调整由人民银行根据社会资金供求状况、社会资金平均利润率、企业和银行的盈利水平等社会经济指标确定,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这些指标难以精确,使得确定的利率水平无法真实反映市场状况。

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通过其他国家的利率市场化推行来看,我国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健全金融机构,先培育扎实的金融市场基础,在金融机构健全的情况下,放松利率管制。第二,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和适宜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而非对金融利率的直接干预,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制法规建设,加大政府金融监管力度,提高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切实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第三,综合考虑利率市场化的改革,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以国际眼光看问题,参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专家们的观点,保证宏观经济稳定和银行监管的充分有效。第四,避免金融机构资金大量流向一些发展不健全、管制不足、却可迅速升值的行业中。我国应该迎合经济运行状况,频繁地调节利率,同时完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逐步扩大企业融资中市场利率的比重,加快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和股份改造,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偷税、漏税行为进行严惩。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利率市场化体制将会更加完善。

利率市场化报告引言篇四

由国家环保总局政研中心撰写的这份报告,总结了我国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化实践中存在的公有公营、公有民营、用户和社区自助(分散处理)三种主要模式及其优势与风险特点。从认识、政策和管理体制方面,分析了影响市场化进程的五大问题:对环境基础设施领域中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偏差;现有的市场化政策环境还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地方政府应用市场化模式的能力不足,没有明确的监管和服务体制;改革现有体制面临特殊困难;垃圾处理市场化过程中的监管和服务问题等。报告提出四点对策建议:(1)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中,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2)东部地区可以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市场化,西部地区要有重点、有步骤地逐步推进;(3)加强和完善市场化政策;(4)提高地方政府实行市场化的能力,建立监管服务体制。

本版从本期起,将连载这份报告。

一、调研的背景与目的

快速城市化和滞后的处理设施,使得我国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问题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也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城市数量由1978年的193个增加到的664个,城镇人口由17,245万人增加到48,064万人。上世纪90年代后,我国城市化速度进一步加快,目前城市化水平达到37%左右。城市数量与规模的迅速增加与扩张,带来了严重的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问题。近来,我国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每年以5%的速度递增,在首次超过工业污水排放量,20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221亿吨,占全国污水排放总量的53.2%。同样,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近年来以5~8%的速度增加,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达到1.34亿吨。

与此同时,我国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和不足。到2001年底,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452座,排水管道约15.8万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仅为36.5%,其中生活污水二级处理率大约只有百分之十几。大量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河道,导致约63%的城市河段受到中度或严重污染。全国生活垃圾处理厂(场)740座,垃圾处理率58.2%,无害化处理率约10%左右。大量未经处理的垃圾,不仅占用了全国大约5万公顷土地,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土壤、水体和大气污染以及疾病的传播。

设施短缺和处理效果不好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不足和运营效率不高,它直接影响到“十五”环保计划目标的实现,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和实行市场化。

从“九五”开始,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治理逐渐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领域。国务院批准的“十五”环保计划要求,到,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45%,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要达到60%;新增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5万吨/日。资料表明,要完成污水集中处理目标,全国需要新建1000多座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2600万吨/日,总投资达千亿元。实现垃圾处理计划目标,约需投入450亿元。

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中,我国遇到了资金不足和效率不高两个严重问题,它是造成我国相关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和处理效果不好的关键原因,直接影响到我国能否实现“十五”环保计划目标。这两个问题的具体表现是,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建设设施,建成了又没有充足资金来维持设施正常运行,同时,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不配套也造成不少设施闲置和浪费;同时,由于运营体制与机制上的原因,不少运行中的设施,并未发挥出设施所设计的处理能力、效率和质量。

河南省是我国淮河流域污染治理的重点省份之一,污水排放量占流域污水排放总量的24%,但是目前已经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面临“断粮”之忧。在一些地方,各级政府耗巨资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半停半开甚至闲置,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地方财政也为之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如投资1.05亿元,2001年6月建成并开始试运行的焦作污水处理厂,因为资金困难,从当年10月起便一直停运到现在。污水厂累计拖欠10余家单位的工程款1300多万元,债主天天登门要账,厂长无法正常上班。厂子设计处理规模10万吨,因为管网不配套,现在每天只能收5~6万吨污水,年运行成本700万元左右。因拖欠水电费,多次接到停电通知,甚至一度被停水。职工为了维持生计,在巨大的二次沉淀池里养了4000多尾鱼,在氧化沟旁种上了香菜、萝卜等蔬菜。

类似现象在河南的禹州市和长葛市等地同样存在,即便是正在运行的商丘市、安阳市和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也都面临着还贷压力大、运营资金不足等问题。

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打破政府建设政府运营的传统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建立多元投资主体模式,实行建设与运营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温家宝副总理在2001年的太湖水污染防治第三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金投入水污染防治,推进污染治理的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

6月,财政部、国家计委、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淮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收费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东部一些城市开始着手探索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道路。随着污水和垃圾收费、水价改革、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国家指导政策的陆续颁布,不少城市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化实践取得了重要进展,为推进全国的市场化发展,发现了问题,积累了经验,找出了对策。

根据私人部门(在我国主要是指民营企业)的参与程度,国际上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场化做法分为四种模式:公有公营、公有私(民)营、私有私营、用户和社区自助模式(相当于我国的市场化分散处理模式)。目前,在我国东部地区,除了上海有一个正在准备中的垃圾处理私有私营项目(boo项目:建设-运营-所有)外,其他三种模式均有较成功的实践案例。

(一)公有公营模式

公有公营模式主要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设施运营由公有企业(包括国有、地方和集体企业)实施企业化管理,也可以通过服务合同或管理合同形式允许民营企业准入设施的运营。

1.事业单位改制,企业化运营

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事业单位运营改制方面,北京和上海先行了一步,创出了新的模式,积累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经验。2001年,北京市将市政管理委员会所属四个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排水设施,改制重组为北京市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原有市环卫局所属的有关垃圾处理事业单位,转制重组为四个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的运营体制,按照企业化方式管理。

北京市的污水处理厂原来由市政管理委员会下属的排水公司运营管理。目前,北京市已经完成了污水运营体制的改革工作。在城市排水公司的基础上,整合高碑店、酒仙桥、方庄和北小河等四个市属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排水设施,改制重组为北京市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府授予该公司对市属四个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排水管网、泵站等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并要求改制后的公司随着污水收费价格调整和机制理顺,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滚动发展。在垃圾运营体制上,北京市以垃圾处理厂和清洁车辆厂为基础,把原有市环卫局所属的事业单位转制重组为四个国有独资公司。市属环卫专业公司的资金拨付方式由按事业单位拨款改为按实际成本核算,以合同的方式拨付,推动了环卫行业产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进程。

上海市将原来的排水公司重组为一个管理公司和三个运营公司,将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四分开”。实际上,事业单位改制后的形式,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公私合营的股份制企业。

与传统的事业单位运营体制相比,企业化改制是通过引进市场管理机制来降低设施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减轻政府运营的财政负担,并且有利于改善服务质量。通过改制,上海市12家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量增加了3万吨。但是应该看到,改制并不能减轻政府在筹措设施建设资金方面的压力。

与其他市场化模式相比,企业化改制是一种较稳妥和渐进的市场化方式。在我国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由事业单位运营体制一统天下的情况下,企业化改制应成为我国推进市场化的突破口和主要任务。对于这一点,国家计委、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于209月共同发布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现有从事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的事业单位,要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按《公司法》改制成独立的企业法人。暂不具备改制条件的,可采用目标管理的方式,与政府部门签订委托经营合同,提供污水、垃圾处理的经营业务。”

2.管理合同

根据国际上的做法,在公有公营模式下,还可以采取管理合同和服务合同形式让民营企业参与设施的运营。服务合同是指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或从民营企业获得一些特殊的技术和经验,将设施运营中的某一部分承包给民营企业。管理合同是指为了增加企业对设施管理的自主性,减少政府对日常管理的干预,将整个设施运营的所有管理责任委托给民营企业。2001年,深圳市将龙田和沙田污水处理厂以管理合同方式承包给民营企业运营后,估计政府每年可以节省120多万元的财政开支,运营成本降低20%左右。

深圳市龙田和沙田污水处理厂由市、区、镇三级政府联合投资兴建。龙田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6万吨/日,总投资2850万元;沙田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5000吨/日,总投资880万元。

为了减轻政府在运营维护方面的负担,提高管理效率,引进科学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市、区政府授权坑梓镇政府把两座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推向市场,选择一个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运营队伍来经营管理污水处理厂。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最终选择了以深圳市碧云天环保公司和安徽国祯环保公司组成的强强联合体,作为龙田和沙田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承包方,承包期为。据估算,原来两座污水处理厂每月的运营维护费用约为50多万元,实行市场化后,每月只需付给运营承包企业40万元,政府一年就可以节省120多万元,大大地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而承包企业认为,只要通过改进工艺和管理创新,仍有盈利空间。

管理合同模式下的运营主体是纯粹的民营企业,在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有较充分的市场体制与机制保障。另外,由于运营期间的支出和从政府取得的服务费相对稳定,管理合同模式对于民营企业的经济风险较小,但收益率也相对较低。同样,管理合同模式仍然无法解决政府建设资金短缺的难题。

利率市场化报告引言篇五

(接上期)

3.供排水“一体化”模式

在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化改制过程中,上海和深圳等地还探索出了供排水“一体化”模式,将原属事业单位的污水处理厂与属企业性质的自来水公司合并,形成一个企业集团,同时经营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

2001年12月28日,由深圳自来水集团牵头组建的全国首家大型水务集团成立。原属市城管办管辖的滨河、罗芳、南山污水处理厂及整个排水管网整体并入自来水集团,新成立的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身价”达到了60亿元人民币。2001年,深圳自来水集团实现供水销售收入6.76亿元,利润0.87亿元。市污水处理系统日处理能力为125万吨,虽能满足全市污水处理需要,但按照深圳市现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企业0.4元/吨、家庭0.27元/吨),年运行资金缺口达7000万元。因此,为取“长”补“短”,深圳市决定实施供排水一体化改革,由自来水厂吸收污水处理厂业务。同时,扩大规模后的深圳水务集团,将逐步通过减持国有股,引进民营投资者,使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营逐步实现市场化,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力争用5~10年时间建设成为一个服务良好、管理科学、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和跨区域经营的现代化水务企业集团。

从供排水“一体化”模式的制度安排上看,它有三个显著的优点。

第一,“回报扶贫”。用供水行业较高的投资回报,补贴污水处理项目的不足。

第二,“技术和管理扶弱”。我国供水行业发展已具有了较长历史,在水处理技术和管理经验方面都较污水处理行业有优势,二者合并后,有助于提高污水处理行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三,解决污水处理融资的企业法人主体问题。传统运营体制中的事业单位是不允许向社会融通污水处理资金的,改制合并后的企业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同时,由于有供水业务做保障,“一体化”后的企业具有较高的融资信誉和融资能力。

从以上特点看,除了企业化改制中可以采用供排水“一体化”模式外,它也非常适宜或更适宜应用于bot运作方式。这是因为打捆后的项目对民营企业更具投资吸引力,同时,如果没有特殊政策或行政干预,具有回报和技术及管理优势的供水企业,并不见得愿意背“污水处理这个包袱”。

所以,在供排水“一体化”实践中要避免形式上的“一体化”改制,例如,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撮合,搞“拉郎配”式的机械组合,“一体化”改制后的供水业务按照市场化方式经营,但污水处理仍沿用过去的经营方式,单独核算,运营的资金缺口全部仍由政府补贴,也就是说,虽然供排水业务在形式上合在了一起,但仍按两种机制运行,并没有从根本上实行市场化,没有充分发挥“一体化”模式的优势。因此,未来供排水“一体化”应遵循市场规则,通过市场作用实行结合,避免以行政手段强行改制。

(二)公有私(民)营模式

公有私(民)营模式是较彻底的市场化运营环境基础设施的模式。通过租赁或授权合同方式,政府将公有的环境基础设施运营和进行新投资的责任转让给民营企业,所有设施运营的投资、管理、赢利和商业风险都属于民营企业。其典型应用模式是rot(改造-运营-移交)和tot(转让-运营-移交)。随着实践的发展,公有私营模式衍生出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即设施的建设也由民营部门投资,但合同期满后,政府对设施拥有所有权,或者说政府拥有设施的最终所有权。与公有公营模式相比,公有私(民)营模式具有使运营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好的制度基础。

我国东部地区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市场化实践过程中,出现了bot、准bot和tot等模式。

bot(建设-运营-移交),是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组成的项目公司筹资和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在合同期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该设施,通过收取服务费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利润,合同期满后,投资者将运营良好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目前,我国已投入运行的bot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主要有浙江省温州东庄垃圾焚烧发电厂、广东南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四川省崇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河北省晋州市污水处理厂等。此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建的bot项目有10多家,在谈的项目很多。

温州市年产生活垃圾40多万吨,并且以每年8~10%的速度持续增长。由于原有的两个垃圾填埋场容量已基本饱和,市区没有合适的地方新建垃圾填埋场。在参考其他城市的做法后,决定采用bot模式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温州市东庄垃圾发电厂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全部由温州市民营企业―――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运营期25年(不包括两年建设期),25年后无偿归还政府管理。东庄垃圾发电厂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320吨,年发电2500万千瓦。一期工程自2000年1月破土动工,于当年11月28日竣工、并网发电,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投产的高速度,并通过iso9001认证。一期工程投资6500万元,日处理生活垃圾160吨(实际处理量200吨),每年发电900万度,扣除工程自身运行耗电200万度/年外,其余每年700万度的发电量以0.52元/度的价格上网出售,另外收取政府垃圾处理补偿费73.8元/吨。扣除运行费用和设备折旧,东庄垃圾焚烧发电厂收入相当可观,预计投资回收期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