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三重一大自查情况报告(优秀5篇)

小编: 文轩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三重一大自查情况报告篇一

我公司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和机制保障。近年来,结合公司实际,先后制定《党委议事规则》《会议管理办法》《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这些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做了具体规定,使企业在“三重一大”事项上有章可循,为提高决策水平、预防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重一大自查情况报告篇二

集团公司:

根据集团公司转发的《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制度的执行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城投绿化公司在11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公司自组建以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度进行了认真修订和完善,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界定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决策程序、决策方式;在自查中我们把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建立相关制度若干项,落实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

二、自查“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一是公司会议议题凡属“三重一大”内容的,能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执行;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时能充分发挥民主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议;三是决策过程有记录,且记录完整。公司208月份至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均按决策程序执行。

三、自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一直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的规范约束和监管,定期修正完善原有管理制度,针对新出现或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创新管理措施,如今年7月份,调整增设造价审计部,形成部门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工作格局;同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报审程序,一改原有“自建自管”的格局,在项目管理权方面,严格工程招投标、工程量变更报批、工程签证验收、预决算等工作程序;在财务管理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审批、拨付、管理、使用、结算等制度管理,加强财务审监。

四、发现问题及需改进的方面的情况。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不少不足之处,如“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决策事项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尚未完善;相关基础基础资料整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等。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下一步将细化公司“三重一大”的实施程序和细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整理,完善归档。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三重一大自查情况报告篇三

公司领导班子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集体研究决定。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全程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公司基建工程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研判。在公司内部形成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三重一大自查情况报告篇四

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一是公司会议议题凡属“三重一大”内容的,能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执行;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时能充分发挥民主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议;三是决策过程有记录,且记录完整。公司20xx年8月份至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均按决策程序执行。

三重一大自查情况报告篇五

(一)公司自20xx年12月1日作为集团三级公司独立运营以来,在中层干部的选聘任免、管控一体化改革等重大事项上都严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

(二)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有制度流程可依,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的沟通酝酿论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公司要求和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经理办公会行使决策权。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事关公司全局的重大问题,对公司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公司的各项工作,支持总经理独立负责的行使职权。

(四)公司重大事项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公司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五)总经理办公会的正式成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会议内容,由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确定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六)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集体决策的形式,明确集体决策的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办法。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实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材料,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