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科室自查自纠报告 医院科室院感自查自纠报告(实用5篇)

小编: 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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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20xx-20xx年,浙江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连续三年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成效斐然。

自20xx年起,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培训宣贯、依法监督、约谈处罚、记分通报、整改复查等措施,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同时省卫生厅每年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20xx年由厅领导带队检查省级医院,各市卫生局现场观摩检查;20xx年推行市际“推磨式”检查,各市卫生局组队互相检查,省卫生厅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20xx年开展“省查市、市查省级医院”层级检查。

三年行动中,全省共出动28.1859万人次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4.5289万家次,每年监督覆盖率均100%,共与7.3335万家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发放了10万本《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律义务书》,对1.0208万家违法法规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并签署了约谈记录。

各地开展行动前,纷纷召开会议进行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宣贯和部署;行动中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如湖州、衢州、金华、丽水以开展“执法月”形式,由市卫生局组队对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杭州、宁波、绍兴抽调医院院感、护理、医疗质量控制等专家参与联合执法;温州市组织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县际对口检查,相互督导;丽水专题发文表彰行动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

三年行动中,全省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警告2019家,处罚4000家,罚款1922.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8.38万元,并对12户给予暂缓校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83家,吊销医务人员执业证书15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10023家。

行动中查处了违规开展肾移植手术等一批典型案例,并依法加大对大型公立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仅对省市级医院处罚39家次,罚款18.12万元,不良执业行为记分50家次;有力的规范了医疗机构尤其是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

经过三年行动的努力,不仅医疗机构的依法管理意识和依法执业情况逐年改善、提高,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管理意识、依法监管机制、依法监管能力方面也有大幅提升。主要表现在:

1.医疗机构管理依法管理意识有提升,依法执业情况逐年好转。行动中发现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数量逐年不断减少,且对违法违规问题都能积极主动整改到位。同时,通过对行动开展以来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分析发现,医疗机构“原则性”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如“超核准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放射诊疗设备未经许可”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逐年明显减少。

2.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增强。通过行动强化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依法执业守护健康”专项行动的认识,领导重视程度逐年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逐年增多,扭转了以往对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只查不罚”的局面。

3.依法监管机制更加完整、依法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初步建立了涵盖医政,疾控,院感,质控等综合执法机制,建立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丰富了省市区联动、层级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监管形式;同时医疗卫生执法能力也不断提升,尤其是对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技术”等操作技术性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不敢查到不仅敢查、而且能查出问题并依法查处。

1.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成果

根据新一轮医改提出“到2020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目标和“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依法执业作为行医的基本准则,不仅需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严格遵守,更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的强有力监督来保障群众的就医安全,今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要不断继续深入开展。

2.进一步完善依法执业监管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落实对医疗机构的依法监管责任,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医疗机构许可预防性审查制度,严把医疗机构许可校验综合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执业监管向纵深发展。

3.进一步提升依法执业监管能力

各地要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通过执法理论系统培训、实践基地培训、带教进修学习、技能大比武等方式,全面提升依法执业监管能力。同时要导入行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医疗质量质控中心、医学会、护理学会等技术支撑作用;此外还要创新信息化监管方式,建立依法执业监管信息系统,逐步推进医疗废物、消毒院感控制等实施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时效性和实效性。

科室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为了加强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医院安全目标的实现,我院检验科根据xxxx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对医院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进行了自查,并对涉及病原微生物菌种和样本的人员进行了培训,以提高其生物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

医院检验科应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定期检查各项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实验室开展的实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同时,做好检查的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由于各种原因,我院目前无法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学检查。根据通知要求,我们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研究:严格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管理登记制度,收到后立即登记菌(毒)种数量,并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名称、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日期和数量。在细菌(病毒)的管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储存、通过、分布和使用过程中,应及时登记,并定期检查库存数量。细菌(病毒)销毁时,注明灭菌标志、灭菌效果,并完成销毁登记。

在这次自查中,我院实验室进一步修订了事故处理应急指挥处置系统,使其能够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时。)或设施故障,我们制定了可能的紧急情况及其处理原则。

同时规范台面、地板等表面细菌(病毒)溢出、皮肤穿刺(损伤)、离心管破裂的处理原则,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实验室领导、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医院、公安、工程技术人员、水电维修部门的电话号码张贴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

组织检查人员全面系统学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准入制度管理,注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和联系方式。人身安全保护得到加强,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检查的标准操作程序。

通过此次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全体检查人员提高了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了管理,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了实验室工作的安全。

科室自查自纠报告篇三

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我们针对上级文件精神,针对上级下发的《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我院特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医院首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医疗器械安全的管理纳入医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医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医疗器械相关制度:医疗器械不合格品处理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为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本院特制订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三、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及质量,我院认真执行医疗器械入库验收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四、做好日常保管工作。

五、为保证在库储存医疗器械的质量,我们还组织专门人员做好医疗器械日常的养护维修工作。

六、为加强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临床,我院特制订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如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我院今后医疗器械工作的重点

切实加强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杜绝医院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患者的用械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医院的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增加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患者,不断构建人民满意的医院。

3、继续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科室自查自纠报告篇四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黑人保发[201x]146号)文件要求,我院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通知要求后,我院立即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有院领导专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几年来,在区劳动局及区医保办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3298794;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在医院显要位置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参保患者就医购药;设立医保患者挂号、结算等专用窗口。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办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了《伊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现场发放满意率调查表,对服务质量满意率98%,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好评。

通道急救车、担架、轮椅等服务设施。通过一系列的用心服务,对病人满意度调查中,平均满意度在96%以上。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区医保部门的要求,严格审核参保患者医疗保险证、卡。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特]定药品,“乙类”药品以及需自负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目录外服务项目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5%以下。

医疗费用是参保病人另一关注的焦点。我院坚持费用清单制度,每日费用发给病人,病人确认后才能转给住院处,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医院重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伊春市、友好林业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赞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严格对照《伊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自查,我院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符合a级要求。

科室自查自纠报告篇五

我院按照《xx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总则,医院领导带头,对总则的各项条款进行自查自纠,发现了一处问题。事后我院领导立即组织住院部、护士站、药剂科、收费室相关人员进行问题分析,并作出整改。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经查实: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装置)噻托溴铵粉雾剂这两种药品存在着重复计费问题。具体情况是,在5月份的住院病人中,王三华、田利荣两名患者在使用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装置)噻托溴铵粉雾剂这两种药品,医嘱和实际药品发放量存在着差异。其原因为:由于本月医院系统升级,长期医嘱下去过后,程序没有提示为长期医嘱,护士站和药房在程序操作上大意未及时发现,造成了上述两名患者的药品计费存在着重复计费的问题。

1、立即全面清理上述问题在所有5月份住院病人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重复计费问题再次发生。

2、及时更新程序,并加强培训。

3、规范查对制度,对当天所有医嘱下的药品,各相关科室必须做到所有的治疗过程,按实际情况和病情情况进行合理性的核对。

4、加强住院部、护士站、药房人员的责任心培养。

5、按责任轻重,对于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双倍处罚。

1、由于临床科室粗心大意,院领导监管不力。经院办研究决定对此次发现的重复计费费用处于双倍处罚。

2、本次所出现的重复计费费用为:1740.4元。分别是:

(装置)噻托溴铵粉雾剂180粒×9.2元=1656元。

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4瓶×21.1元=84.4元

3、处罚明细:对所涉及科室绩效处罚

药剂科主任:处罚金额1044.24元

护士站护士长:处罚金额1044.24元

住院部主任:处罚金额696.16元

院领导,院长及收费室:分别处罚金额348.08元

我院以后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xx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总则内容要求医院各科室遵照执行,切不可再次发生上述问题。保持每月一次自查自纠,严格把控。做到规范行医,服务为民,使医院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