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在合同谈判阶段可以更改价格吗 合同谈判案例(模板7篇)

小编: 雅蕊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招标在合同谈判阶段可以更改价格吗篇一

表达,输入输出一样重要。

怎么输入?

多读书,拓宽你的知识面,丰富你的词汇,让你的储备充足起来。

学名嘴,多看看多模仿你喜欢的名嘴节目,他 们可以教会你很多东西。

勤背诵,把你看到的听到的一些经典句子,经典故事等等内容背下来。

怎么输出?

写作,既然输入了,那么每天就根据你的输入写个几百字,写作很能锻炼一个人的表达能力。我有一个老乡,他自己每天坚持写1000字,已经快3个月了,他现在口才的进步是非常明显的。

录音,你可以就一个话题,讲个两分钟,录下来,然后自己听一下到底讲得怎么样,刚开始可能会有点恶心自己的声音和表达,正因为如此,你才会不断地去纠正改善。久而久之就好了。

出去,走出去吧,一逮到机会就发表讲话,听人说:‘’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游泳中学习游泳。‘’我说:“在讲话中学习讲话。”实际生活中的那种氛围,会让你感觉紧张,而这种紧张会促使你努力提升自己。

真的,你要重视这个问题!

戴尔•卡耐基曾总结道:“一个人的成功,15%靠技术知识,85%靠口才艺术。”

当然,这个说法未免太过武断。但是,口才确实太重要了!

那些口才好的人,往往讨人欢喜,人缘不错,销售能力好,春风得意,连泡妞都占尽优势。

那些口才不好的人,默默无闻,没有存在感,一到需要发言的时候就痛苦得要死,脸憋得跟猪肝似的。

大学时候班上很多人参加公务员考试,那些口才好的同学过了笔试以后,面试相当轻松。而那些嘴笨的同学,还得花一大笔钱去参加什么面试班,在之后的竞争中还未必干得过其他人。

总之,口才好,好处多多。口才差,坏处一大堆。

招标在合同谈判阶段可以更改价格吗篇二

施工合同谈判是一项非常庞大而复杂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需要协商并达成一致,以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符合双方的需求和利益。在我多年的工作经验中,我总结了一些关于施工合同谈判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为其他人在类似任务中有所帮助。

首先,谈判前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在开始谈判之前,双方应该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工作。这包括了解市场行情、了解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以及了解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只有在了解了这些信息之后,双方才能更好地为自己争取利益,并在谈判中具有更大的主动权。

其次,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是谈判的关键。在谈判过程中,双方需要保持积极主动的沟通和合作态度。双方应该坦诚地交流彼此的需求和意见,并在争议出现时寻找共同的解决办法。在处理分歧和冲突时,需要保持冷静和谅解,不将个人情绪和成见带入谈判中。只有通过合作和沟通,双方才能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合同。

第三,双方应该注重在合同中确保风险分担的合理性。施工合同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人力、物力、质量等方面的风险。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该合理分担这些风险,以减少双方的损失和责任。同时,还需要明确每一方在各种风险情况下的责任和义务,以免出现纠纷。

第四,双方应该注重在合同中确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和交付要求。施工项目往往有明确的工期要求和交付标准,因此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该确立清晰的时间节点和交付要求。这样可以避免因工期延误导致的额外损失,并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最后,合同的签订并不是谈判的终点,双方还需要保持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沟通。一旦合同达成并签署,双方需要保持合同的履行进度进行监督,并在需要时进行沟通和协商。这可以帮助双方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施工合同谈判是一项需要技巧和经验的任务,但也是一项可以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来提高的任务。通过以上的心得体会,我希望能够帮助其他人更好地进行施工合同谈判,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通过良好的准备工作、积极的沟通与合作、合理的风险分担、明确的时间节点和交付要求以及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沟通,双方可以达成一个满意的施工合同,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取得良好的合作和效果。

招标在合同谈判阶段可以更改价格吗篇三

在阳光城商业中心闪耀着一家名叫demon的精品时尚外贸店。他出生于20xx年6月1日,合伙人有本校市场专业的sofia,阿梅以及统计系的李棵和胖子。他们亲切的称demon 为“自家的儿子”,他诞生前的孕育过程虽然短暂但是相当富有戏剧性。

盘店,指从前店主处接手店铺进行租用的行话,店铺转让的下家是必须向原店主交盘店费的,租金另算。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前任店家的租用期到了,无人向其租用,只能退出,新店主向房东直接租门面只准备房租即可。

demon店的前任店主秦鹏等人正面临房租到期的状况,铺面急于出手。买家于20xx年5月中旬向卖家提出盘店意向,双方谈判在即。

谈判开始:

20xx年5月18日,双方在现demon店铺中开始谈判。

卖。”买家明白,这是卖家打算把店铺卖给我们的同时,再让买家把货盘下来又是一项成本支出。卖家继续:“我在广东和成都等地都有货源,开店以后,可以帮你们拿货,渠道短保证最低价”。

此时,买家就其他方面发表意见:“不过这里位置太偏了,在整条街的尾巴上, 而且是个拐角怎么会有客流?”秦鹏解释说“后面的金巴黎,即头号耍都3期工程10月份就完工。到时玛利影院、德克士等会入驻进来,这里将会成为商业中心,不用担心客流。”

“不,在做生意时我们要把一切考虑清楚,如果有那么长一段时间的萎靡期,我们为什么不选择一个开店就能赢利的地理位置呢?”买家摆明态度,双方在认定铺面价值上陷入僵局。卖家坚持说买家疑虑过多,该铺面是个黄金口岸。买家有待做更多的考察。 “那这个店子,你打算卖多少钱?”买家成员试探性的询问。

卖家拿出早就拟好的价单说“渠道+现货+铺子5500;现货+铺子 4500;铺子3500”了解了价格之后,买家表示要再做商量。

买家要求卖家重报价一次并对价格所含内容进行解释。卖家回应:“如果付渠道费,那我将最低成本给你们供货;如果付了货款店里一切物品都是你们的;如果只是铺款,就只给你们空铺。”买家立即做出反应“首先,我们不能保证你供的货是否符合我们的要求;其次,我们无法确定你拿货的价格水平;第三。我们不认为铺子的价值值3500元那么多,并且马上就是6月份,有些学校已经放假了。到7、8月份暑假根本就没有利润,我们认为你的价格太高了。”

卖家反问到“你们认为多少钱合适?”买家不紧不慢的说“目前最多拿出20xx,并且我们十分想要你的渠道„”

卖房淡然一笑说“到哪里2千也找不到一个象样的铺子。”买家不依不饶“如果那么贵的价钱,我们可以找其他地理位置更好的铺子。”

这一招很奏效,顿时把卖家将住了。卖家自知铺租即将到期转而以恳切的态度征询:“你们最多能给多少钱?20xx块真的太低了。”

买家看出卖家的软肋,毫不退让。卖家无奈只能说答应20xx块给我们空铺。

买家见形势不对,立即阻挠,表示要求留下货品,最好再把渠道给我们。卖家濒临崩溃的边缘,说“如果加货品和渠道,最低3500。”买家答应并表示,目前还是只有20xx元,1500元于1个月后支付。

双方签定协议,谈判告终。

案例分析:

首先,我们来分析下这场谈判是在怎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限制条件:如果前任店家的租用期到了,无人向其租用,只能退出,新店主向房东直接租门面只准备房租即可。

从整个谈判的大背景下我们就可以看出双方所处的优劣位置,那么接下来重要的就是双方如何从对话中获得对方的真实情况,以便决策。

谈判开始时,由于卖家开门见山式专业的讲解,给对方压力,似乎可以挽回自己的一些优势,而买家很有耐心,并为被卖家高屋建瓴的气势所影响,而是提出质疑,这样本来 就处于劣势的卖家的优势一下子消散很多。转而卖家开始改变策略,开始询问对方开店的想法,试图从中收集情报。得知对方的开店想法后,卖家马上抛出一连串的信息,来向买家说明自己的优势,但是过多的信息似乎在对买家透露出我很急于出手的信息,这样无形中将自己的真实信息透露给了对方。

接着双方进入相互试探:此时,买家决定不再听卖家的“商品”推销,开始转换策略,把问题解决在铺面上。其实这只是买家的推脱之词,只是为后面的价格协商做铺垫,以便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而此时卖家也明白这层意思,所以用有力的根据反驳了买家.

陷入僵局:双方各说个话,无法达成共识。所以买家首先为了打破僵局,开始引入新一轮的博弈:价格。此时我们应该注意,是买家首先询问卖家价格,买家处于有利的地位,而卖家的反应是马上抛出自己已经计划好的价格,却没有预留给自己足够的空间以便对方压价。于是初次谈判就结束了,但是买家意识到真正的较量还在后面,盘店金额的谈判才是根本性的。

深入博弈:买家要求卖家重报价一次并对价格所含内容进行解释。买家再一次的抓住主动权,卖家在被买家牵着鼻子走。然后就是价格的妥协,当卖家询问买家能给出的价格时,买家不紧不慢的报出了一个与卖家提出价格相差甚多的价格,而且顺带了一个附加条件。这时买家已经收集足够多对方的信息,只是在不断的探视对方的价格底线,而自己只是从中做出判断和选择最优的价格。卖家继续挣扎,却被买家早已洞悉,并指出对方的软肋,逼迫卖家做出价格让步。卖家努力去试探,希望可以提高价格,而买家以静制动,毫不退让。在此时,卖家做出了非常不明智的决定,那就是完全向买家提出的条件进行妥协,而不懂得让步时一定要求对方回报。充分向买家昭示着自己的弱点,更加处于被动的局面。买家乘胜追击,最终大获全胜,而且还获得分期付款的好处。

招标在合同谈判阶段可以更改价格吗篇四

施工合同谈判是每个建筑工程项目中不可避免的环节。在谈判过程中,我们遇到了诸多挑战,也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在此,我将就施工合同谈判的心得体会进行总结和分享。

第一段:提前准备是成功的关键

在施工合同谈判前,提前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我们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调研和了解,掌握项目规模、建筑要求、时间进度等细节信息。其次,我们需要了解施工合同中各条款的法律规定和常见争议点,以便能够在谈判中提出合理的要求。最后,在谈判前需要与项目团队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责,并制定协调一致的策略,确保我们在谈判中有统一的声音。

第二段:细心分析,合理要求

在施工合同谈判中,我们需要对各项条款进行仔细的分析,并提出合理的要求。首先,我们需要关注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和进度,确保款项能够及时到位。其次,我们需要注意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要求,确保建筑工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此外,我们还需要关注合同中的风险分担、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各方的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护。在提出要求时,我们需要注意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与对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以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第三段:保持沟通,解决分歧

施工合同谈判中,双方难免会存在分歧和争执。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首先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只有通过沟通,双方才能彼此理解对方的需求和要求。其次,我们需要保持冷静,不要情绪化地对待问题,而是通过理性的态度解决分歧。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始终坚持以解决问题为目标,而不是追求个人或团队的胜利。只有在积极的谈判氛围中,才能找到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

第四段:灵活适应,确保合同有效

在施工合同谈判中,我们需要灵活适应不同的情况和变化。首先,我们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灵活调整,以确保合同能够最大程度地适用于实际需求。其次,我们需要及时调整自己的谈判策略,以应对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在谈判中,双方的目标可能会有所改变,我们需要及时调整自己的立场,并与对方协调一致,避免谈判陷入僵局。最后,我们需要在谈判结束后及时签署合同,并确保合同有效执行,以免给项目进展带来不利影响。

第五段:总结经验,不断提升

施工合同谈判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提升的过程。在每一次谈判结束后,我们需要总结经验教训,吸取教训并不断提升自己的谈判能力。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行业动态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谈判方式和策略。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改进,我们才能在施工合同谈判中取得更好的结果,为项目的成功推进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就是我在施工合同谈判中的心得体会。通过这些经验,我深刻认识到谈判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也领悟到了如何在谈判中找到平衡点,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益。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努力,我们的谈判能力将得到不断提升,我们的项目也将获得更好的成果。

招标在合同谈判阶段可以更改价格吗篇五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施工行业的需求越来越大。而在进行施工工程时,签订一份明确的施工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施工合同能够确保双方的权益,明确工程的目标和标准。然而,在谈判过程中,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困难。本文将总结我在施工合同谈判中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第一段:准备工作是成功的关键

在施工合同谈判前,充分的准备工作对于成功达成协议至关重要。首先,我会仔细学习合同法和施工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其次,我会收集相关的资料和证据,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论证和解释。同时,我会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预测和解决方案的研究,以便应对突发情况。准备工作的充分和细致,为我在谈判中保持冷静,把握主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第二段:保持积极的心态与合作态度

在谈判过程中,我们不能够一味地强调自己的权益和要求,而是要协商一种双赢的解决方案。我们应该保持积极的心态和合作的态度,与对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同时,我们要尊重对方的观点和意见,并争取达成一致的共识。虽然在谈判中会遇到困难和相互的妥协,但只有通过相互理解和配合,我们才能够达成最终的合作协议。

第三段:注重沟通与合理推动

在进行施工合同谈判中,充分的沟通和合理的推动是非常重要的。在与对方讨论问题和解决纠纷时,我们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及时传达自己的想法和要求。同时,我们也要倾听对方的意见和建议,并相应地做出调整和改进。在推动谈判进程中,我们要合理分配时间和资源,并尽量避免过多的延迟和拖延,以确保谈判的顺利进行和有效达成。

第四段:谈判的细节决定了最终结果

在施工合同谈判中,细节决定了最终的结果。我们要注重合同的格式和内容的规范,确保每一个条款都是符合要求和合理的。在条款的约定中,我们要明确每一方的权益和责任,并提前预见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问题,以便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应对策略。同时,我们还要对一些重要的条款进行重点关注和讨论,确保双方对于工期、质量、款项等方面的理解是一致和明确的。只有在细节上严谨和精确,我们才能够制定出一份完善的施工合同。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施工合同谈判是一项需要耐心和技巧的工作。通过准备工作的充分和细致,保持积极的心态和合作的态度,注重沟通与合理推动,关注细节的处理,我们才能够在谈判中取得积极的成果。然而,合同谈判不仅仅是一次单向的交流,而是一次相互协商和磋商的过程。在未来的合同谈判中,我会更加注重合作和信任的建立,以及与各方的有效沟通,提升谈判的效果和结果。

总结起来,施工合同谈判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通过准备工作的充分和细致,保持积极的心态和合作的态度,注重沟通与合理推动,关注细节的处理,我们能够在谈判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希望我的心得体会能够对大家在施工合同谈判中提供一些帮助和启示。

招标在合同谈判阶段可以更改价格吗篇六

合同谈判是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一种重要沟通方式,也是双方共同确定业务合作方式、合同条款的关键环节。作为企业人士,需要具备谈判技能及处理信息的能力,才能保证谈判成功并维持公司利益。

首先,在合同谈判中,要充分理解客户需求,了解其价值。企业在与客户签署合约时,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客户的需求,并确保合同条款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如果拒绝客户的需要,并且不做足够的努力满足客户需求,这样的方案不仅会导致合同谈判破裂,还会对企业信誉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要在合同谈判中高效地讨论,突出要点和优先级。 这意味着,在会谈中,应该从最重要的议题开始商谈,确保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就重要议题达成共识,更高效地完成讨论。同时,在谈判中,企业需要开放和透明,将所有合约相关信息提供给客户,以加快谈判过程。

第三,在合同谈判中,确保谈判过程的透明和公正。这意味着,双方应该公平地对待彼此的利益,确保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任何不合理或不公正的条款。为了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企业还应当做好备案,使所有会议记录和文件,对外公开和透明。这不仅增强了合作方之间的信任,还有效地提高合作信誉。

第四,要对合同条款的风险做出十分谨慎的评估。商业谈判过程中,企业必须明确合同条款对公司利益的风险和潜在影响。因此,必须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详尽的沟通计划,确定目标和谈判策略,并合理确定风险控制措施。企业也应该考虑到未来的可能性,包括可扩展性和未来合作的可能性。

最后,要关注合同的细节,确保所有条款都清晰明了。漏掉一项条款或回避讨论细节,可能会在将来导致很多问题。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仔细检查和审查所有条款和条件,确保双方都完全了解约定条款、保证和限制,避免衍生的法律风险。

总之,企业在合同谈判中需要理解客户、高效讨论、透明公正、谨慎评估条款风险并关注细节。在商业谈判中,成功是由许多因素贡献的,但如果企业关注以上几点,那么他们就更有可能实现成功。

招标在合同谈判阶段可以更改价格吗篇七

原 告:张小姐。代理人:杨生顺律师。

被 告:昆明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住所:昆明市西昌路。

原告诉状: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原告租金29400元、押金2940元和物管费1260元,支付违约金2940元,赔偿装修费损失42800元。以上款项合计为7934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在报纸上看到被告“昆某之春”服装商城的招商广告,经协商遂与被告于20xx年11月21日签订“昆某之春”商铺租赁合同一份,约定原告租用被告4103号铺面专用于“服装”经营,租金每月2940元,租期三年,先一次性交纳20xx年12月22日-20xx年12月21日共一年租金,并约定了履约保证金、甲方责任、乙方责任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将第一年租金35280元、商铺保证金2940元、商铺物管费1260元一次性足额交给了被告。并经被告同意进行装修,于20xx年12月10日开张营业专卖“法国·西域威龙“品牌男装,虽因被告管理经营原因造成原有大部分租户撤走市场凋零情况,原告服装店生意却还不错,月净收入达5000余元。

然被告于20xx年1月23日向原告等“昆某之春”剩余所有租户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解除合同,至此整个市场被迫关门停业,原告等租户血本无归。此后,原告及律师多次找到被告提出退还已交款项并赔偿损失。被告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原告能够在9月份规划改造完成重新招商时续租该铺面,若不愿意续租同意全额退还已交租金、押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和赔偿装修损失。因被告重新规划的经营项目与服装经营大相径庭,续租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一开始就说明不愿意续租,但被告除愿意退还收取款项外,仅同意赔偿壹万元装修损失费。20xx年8月30日原告代理人向被告发出律师函,被告承认争议事项并书面告知已委托律师全权处理此事,经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联系,被告律师不愿意协商,故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本案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判决。

本案亮点:出租方格式合同对其非常有利,其合同义务仅仅为将面积相符的商铺交给承租方使用即可。本案中被告的违约点为:第一、未保障服装经营氛围,造成原告的仅仅拥有铺面但没有顾客,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次,出租方拟将商场改为花市,在花市里卖衣服,显然不合适;第三、被告的违约行为如何证明的问题。律师通过拍照证实商场大部分铺面空虚,部分已经改成花市;通过证人证实出租方曾经发出过商场改行花市的书面表示,但原告仅仅持有复印件;第四、原告的装修费用损失如何证明,律师通过装修方出具的发票证实;第五、原告停止经营的时间如何界定,律师认为是出租方在招租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导致原告上当受骗,而签订该合同,而当原告将房屋装修完毕后,经营过程中发现被告招商不足,且原有大部分商户却撤出。第六、格式条款的认定,要求法院认定格式条款无效。

一审判决概括:五华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霸王合同对原告不利的前提下,通过代理律师的努力举证转被动为主动。

出租方上诉:出租方认为其根本没有违约,违约的是原告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故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结果:经昆明中院主持调解,原告要求被告当即支付赔偿款,在此情况下同意在一审判决的款项基础上做出稍许让步;被告当即同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支付了全部赔偿款项,原告的装修款、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被告承担的违约金全部得到了支持。

附:一审原告律师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张小姐诉昆明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的诉讼代理人,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在您已充分注意的前提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厚望采纳:

一、被告招租行为存在欺诈,且合同生效后不能保障商场正常经营已经构成违约。

证人证实早在20xx年7、8月份,就因为被告经理等人管理不善殴打租户等综合原因,造成“昆某之春”租户撤走三、四十家,并停业几天,之后,被告与租户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并一直得不到解决,被告在非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又再一次广告招商欺骗原告入租。被告欺诈原告得逞签约收取款项后,仍管理不善再一次造成大部分租户撤出商场,至20xx年1月左右,商场凋零。被告已经无法保障原告等剩余租户的正常经营,使原告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已经构成违约。

二、被告无法经营状态下决定重新规划改行并“通知”原告解除合同,违约事实非常清楚。

被告为了改变经营不善造成的商场无法经营状态,决定重新发展新的行业,故于20xx年1月23日发出书面通知(证据四)给原告等剩余租户,“通知”第三条:“租期未满的商户愿意继续经营的,公司将提供方便,按新的租金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招商期内免收三个月的租金;不愿意继续经营的……”,第四条:“同意留下的原有商户必须服从今后商场统一的规划调整。招商期内停止营业……”。上述条款足以证实被告违约,首先证实被告不能保证商场正常经营;其次证实被告强行解除合同后,原告无论续租与否都要停止营业,重新签订合同;其三、依商场状况及被告重新改行花市事实,原告除接受解除合同外别无选择,故被迫于1月28日搬出铺面。庭审中被告代理人也承认经过七八个月的改造装修,“昆某之春”已改成花市,很明显,原告租用此铺面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实际上发出通知后,被告的工作人员就已经向原告说明要改成“花市”,建议原告改做花,原告善于经营服装却不会经营花草,故随即要求被告退还租金、押金及物管费并赔偿装修损失。被告同意退还相关费用,装修费也同意退给,但要求原告出示装修费用发票,经原告将装修票据相关材料交予被告后,被告却以种种理由希望原告能够少一点,原告做了让步后被告最终只愿意赔偿1万元装修费。律师也进行了多次协商,被告蛮不讲理,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找出种种理由要求降低赔偿数额。

三、原告主张赔偿数额事实、法律依据充足,理应全额支持。

根据合同第八条第2款约定,被告违约应退还未满租期的租金,赔偿装修费用及承担已付剩余租金10%违约金责任。

1、退还原告剩余租金,原告经营不到两个月,扣除两个月租金5880元,应退还剩余租金为29400元。合同签订于20xx年11月21日,而合同期限为20xx年12月22日-20xx年12月21日,原告装修完成后20xx年12月22日开业经营不到两个月时间,即1月28日被迫撤走。

2、押金2940元和物管费1260元应全额退还,被告违约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未能实现,并造成10余万元的损失,依合同法的规定应予退还。

3、依约违约金为剩余租期内租金的10%,剩余租金为29400元,违约金为2940元。

4、原告支付铺面装修费42800元,依约被告也应该全额赔偿。被告企图以装修未“书面同意”推卸承担装修费赔偿责任,没有合同和事实依据。考虑到装修时间,双方签订时被告就给出1个月时间装修,原告装修时请示了被告,被告并没有要求办理任何手续,原告企图伪造间接证据证实装修需书面同意没有合同依据,主张更无合理性,合同第七条5款虽然约定经同意,但并没有“书面”字样,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此合同被告单方提供为了重复使用而制作的,属于格式合同,既然同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从法律上将只能解释为口头同意。实际上被告也口头同意了,相反,被告若有议异,早在装修时提出来了,也不至于等到纠纷引起才提出来。

综上,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未能保证原告正常经营并实现合同目的行为构成违约,并且被告无法经营研究改行情况下“通知”原告解除合同行为证实其应该承担违约全部责任及纠纷期间铺面闲置造成的租金损失责任。原告诉讼事实法律依据充分,请求法官给予全部支持,以维护合法的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关系中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