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财务报告论文 基于企业价值的财务报告探析论文(大全5篇)

小编: XY字客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财务报告论文篇一

在近年来国内企业上市融资步伐加快的背景下,财务报表与财务报告逐渐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目前,国内外财务分析主要集中于指标分析,且财务报表也主要体现在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以及资金运营等三方面。但是,在企业价值、行为成本、人力资源等新会计理念的冲击下,传统财务报表分析体系显示不够完善,传统的财务指标分析也具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对此,如何结合这些新会计理念,改进与完善现有的财务分析体系显得越发重要,对企业日常的财务管理、投资者与债权人的决策分析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企业价值与财务报告的含义

企业价值最初是一个金融学的专业术语,最早是由金融经济学家所提出的。它是指企业的价值应该是由该企业预期自由现金流量以其加权平均资金成本作为贴现率,折现到现在的价值。其实,企业价值概念是引用了证券投资学中“股票内在价值”分析的原理,通过一定的贴现率折现到现在的价值,以判断其内在价值。企业价值与企业的财务决策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它既在考虑时间因素背景下反映了企业的真正价值,也体现了企业存在的风险与其未来持续发展的潜力。

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等内容。一般而言,我们通常所指的财务报告即为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主要体现的是企业经营与财务状况的重要数据和指标,通过财务报表,投资者可以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与发展潜力,债权人可以明白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与长期偿债能力,而企业经营管理者可以知道企业的运转效率,并作出决策。

二、基于企业价值财务报告分析的意义

对于企业价值来说,有着历史价值、现有价值以及未来价值之分;而在进行财务决策时,往往要考虑到企业的现有价值与未来价值两方面因素。因此,对企业价值的合理分析就是在基于企业现有价值分析的基础上,对企业的未来价值进行合理的预测。当然,目前国内外企业会计的计量方法还是以历史成本法为主,所编制的财务报表也是基于历史成本法而得出的,这对企业价值分析中的现有价值与未来价值显然是无法达到要求的。对此,基于企业价值下的财务报告分析是现在会计计量方法的发展趋势要求。

另一方面,基于企业价值下的财务报告分析也是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企业内部员工信息需求的目的。(会计论文)首先从投资者角度而言,投资者在做出投资政策时往往需要考虑企业现有的价值与未来的发展潜力,也就是企业的未来价值;若未来价值超过现在的购买价值,那么投资者就会做出购买的决策。其次从债权人角度而言,企业的债务一般都在1-5年左右,有的甚至更远,债权人在借贷给企业时,考虑的也不仅仅是企业目前的资金周转能力与偿债能力,它也需要结合其他因素预测企业未来的资金链问题。最后从企业内部员工的信息需求角度而言,现代用工制度是双方互选的机制,企业聘用员工的同时,员工也同样在“货比三家”。因此,员工的信息需求不仅仅是当前企业的经营现状,而且还包括了企业未来的发展水平,基于企业价值下的财务报告分析显得十分具有现实意义。

三、当前财务分析报告的局限性与存在的问题

财务分析报告关系着企业财务信息质量的高低,财务信息质量越高,则做出的财务决策准确性也就越高。随着新会计科目、新计量方法的出现,使得当前财务分析报告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主要反映在财务报表的局限性、财务分析指标的局限性以及财务分析方法的局限性。

(一)传统财务报表的局限性

传统财务报表是在第二次工业革命背景下,以企业财务为中心,以企业财务保值增值为目标建立起来的,其以历史成本为原则,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记账,并以货币进行计量。然而在信息技术与科技创新的带动下,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都逐渐发生相应的变化,而原封不动的传统财务报表在知识经济的冲击下逐渐体现出了其应用过程中的一些局限性。

第一,历史成本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价格变化。随着知识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到来,各项资产的价格因市场供给与需求关系的不同而时刻变化,各项负债的成本也因货币供应量、通货膨胀率等因素而产生一定幅度的波动。在这种情况下,运用历史成本原则对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资产与各项负债进行计价,显然暴露出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价格变化的局限性。随着市场投资环境的复杂化,投资者、债权人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对财务数据与信息的要求日益提高,特别是对企业未来盈利水平与发展潜力的财务信息,而历史成本计价显然无法满足投资者与债权人的这一要求。

第二,权责发生制在无形资产计量方面的局限。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品牌、商誉、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成为了企业塑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发现一些企业斥巨资去打造企业的品牌、培养企业的人才以及塑造企业良好的商誉,这时候,权责发生制“需实际发生而确认”的计量缺陷逐渐凸显出来。因为企业品牌、商誉、人力资本等这些无形资产基本上不会发生相应的交易活动,所以也就无法在财务分析报告中体现出来,这对于企业财务信息的披露是一大难题。

第三,货币计量对企业非货币财务信息的忽略。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许多与企业经营有关的经济事项是无法准确用货币进行计量的,而且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企业的内外部环境瞬息万变,以货币为载体的企业财务信息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决策者的信息要求。现阶段,企业决策者不仅要看到当前的利润水平与资金运营状况,而且还希望能获得更多反映企业未来发展潜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竞争能力等方面的财务信息。所以,现阶段对于企业财务信息来说,非常有必要去披露一些与企业经营环境、发展潜力等方面的非货币信息;而这些正是现行财务分析报告采用的货币计量原则所缺失与忽视的。

(二)财务分析指标的局限性

财务分析指标是企业总结和评价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相对指标,在财务分析体系下,财务指标是企业分析与作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企业财务指标分为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以及盈利能力指标。尽管这三大指标可以较为清楚地对企业的盈利水平与资金管理能力、企业的综合实力进行相应的评价,但是现有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还是存在着一些缺陷。随着知识经济、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发生着重要的变化,一些新型的分析指标相继出现,例如:人力资本、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行为成本费用等,而这些对企业价值评估有着重要影响的指标都没有包含在目前的指标分析体系中。

(三)财务分析方法的局限性

财务分析方法是企业财务分析报告的重要方面。目前,企业财务分析方法主要以比率分析法为主,通过各项财务数据的比值得到相应的财务分析指标,以此来判断企业价值与经营状况。比率分析法在企业的横向与纵向比较中的确有着非常强的应用性,但也存在着局限性。首先,比率分析法属于静态分析方法,在对企业未来进行预测时往往显得束手无策,而且就算运用比率分析法预测企业未来,其结果也并非合理可靠。这个弊端在企业价值下被逐渐放大,因为预测未来是评估企业价值的决定性因素。其次,比率分析法最大的优势就是克服了财务绝对值数据缺乏比较意义的弊端,在进行企业纵向与横向比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比率分析法也有着一定的弊端,那就是当面临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比较或者处于不同成长期的企业之间比较时,比率分析法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而使得最后的分析结果缺乏说服力。

四、企业价值下财务分析报告的改进与完善

(一)财务报表的完善

新经济时代对企业人力资本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人力资本也正是21世纪企业价值创造的核心要素。对此,企业的财务报表完善需要增加人力资本这块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本的计量方法、信息披露等两大方面。

目前,学术界对于企业人力资本的计量方法主要是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商誉评价法以及经济增加值法三种。首先来看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其是指企业将职工未来的工资报酬以一定的贴现率折现到当前的价值,以这个现值作为对人力资本的补偿价值,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计算容易,理解起来也较为简单,非常适合于企业人力资本的群体计量。商誉评价法是按照企业人力资本在过去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来作为企业人力资本价值的衡量方法,商誉评价法是基于人力资本作为企业商誉一部分的前提假设下所提出来的。从这两个方法对比来看,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企业类型。

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对人力资本会计信息的披露。人力资本会计信息的披露就是指在原先会计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增加人力资本会计信息方面的披露,便于企业决策者与债权者了解企业内部“人、财、物”三大资源的结构。

此外,在企业价值视角下的财务报表完善还需要增加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有时候,非财务信息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作用。目前,企业非财务信息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企业经营战略规划与企业所面对的主要竞争对手、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信息;第二种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信息;第三种是指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政策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信息。通过充分披露这些与企业发展有关的财务信息,便于投资者深入了解企业目前的整体现状。

(二)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的健全

企业目前所面临的经营环境的变化要求健全现行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通过增加企业非财务指标来弥补现有财务指标的相关缺陷。首先,在增加企业非财务指标之前,必须要确认与遵循“全面性与关键性相结合,层次性与相关性相结合”的原则。其次,增加企业人力资本方面的财务指标。进入21世纪,人力资本是创造企业价值的核心要素,人力资本逐渐成为了评价企业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需要根据人力资本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进行计算与分析,建立一些人力资本财务指标,帮助投资者对企业的人力资本现状进行评估。最后,完善企业风险指标。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有财务风险、内部经营风险以及外部风险等。目前,企业风险指标主要是以财务风险为主,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恶劣与变化,企业所面临的外部风险逐渐复杂化,外部风险是由企业外部不确定因素导致的风险,包括宏观经济风险和竞争风险。这需要企业建立相应的外部风险分析指标进行评价。同时在企业价值视角下,还要求企业对经营活动指标、成本指标、关键经营业务指标等进行完善与披露。

(三)财务分析方法的专业化

企业价值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在企业价值概念下,企业需要对各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全局性与整体性的评价,并得出最终的结果。目前,较为适用的比率分析法在预测与评估企业未来价值过程中存在着结果不合理的弊端。在这种情况下,层次分析法以特有的层级划分优势在企业价值衡量与预测过程中要优于比率分析法。在层次分析法下,企业价值被划分为一级指标层与二级指标层。一级指标层主要是指企业目前获得的盈利水平、未来的盈利能力以及企业目前与未来所面临的风险水平,而二级指标层主要是指企业的资金周转能力、运营能力等。

当然,层次分析法运用过程中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困难的地方就是要确定与评估各个指标的标准。由于层次分析法包含了企业盈利能力、风险水平、资金周转能力等多个方面,所以其评估标准有定性标准与定量标准之分。其中定量标准又可分为计划标准与经验标准。计划标准是在事先确定好的基础上,以相关指标、计划以及财务数据作为基数,以一定的增减幅度来预测企业财务指标的未来走势。经验标准是结合企业的现状、规律以及经验,以专家学者的打分与建议为依据,得到相应的企业财务指标标准。定性指标标准主要是指一些不可量化的非财务指标标准。对于企业定性指标标准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对评估指标的内涵,结合企业价值取向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来划分指标的不同层次与需求,根据不同的层次与需求,划分不同的等级,并赋予不同的参与权重,并运用加权平均法的方法得到最后的得分。

总之,在企业价值理念下的财务分析报告是传统财务分析报告的升级与完善,其在传统财务分析报告的盈利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基础上,增加了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等非财务信息。所以,分析得到的结果更为全面、客观与可靠。

财务报告论文篇二

(一)解决合并报表准则现实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在ifrs10发布之前,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国际准则主要有ias27和sic12,其中又以ias27为主。ias27要求以“控制”作为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企业在运用ias27提出的“控制”概念时,可能会因为会计准则本身没有特别说清楚等原因,而导致实务判断相左的问题。比如,对于某企业(投资方)持有另外企业(被投资方)超过50%有表决权股票的情形,人们不会否认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从而投资方应编制包括被投资方的财务报表在内的合并财务报表。然而,如果某企业(投资方)不持有被投资方超过50%有表决权股票,人们或许会对投资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得出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再如,在隐含委托或代理关系的某些复杂架构下,投资方或决策方本身是否是“控制”方,人们也会因为会计准则相关指南不充分而存在不同判断。制定(修订)发布ifrs10则较好地澄清了这些问题。

(二)解决ias27与sic12之间存在的“控制”概念冲突问题。

按照ias27,除特殊情况外,报告企业(通常表现为企业集团)对其所控制的主体(通常表现为子公司)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中“控制”被界定为“统驭一个企业(或主体,以下这两个概念混用)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藉此从该主体的活动中获得利益的权利”。显然,ias27主要针对一般企业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问题,牢牢扣住了“能够决定对被投资方财务和经营决策”这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依据,无论从何种角度看,抓住了问题的本质。但是,ias27本身没有特别涉及“非一般企业”,即结构化主体或特殊目的实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结构化主体或特殊目的实体还层出不穷出现。为此,原iasc试图对ias27如何运用于结构化主体或特殊目的实体作出解释。这也是sic12出台的主要背景。按sic12的解释:

(2)特殊目的实体可能采取企业、信托、合伙或非企业实体的形式;

(3)特殊目的实体通常根据法律程序创立,而这些法律程序对管理机构、受托人或管理人员就特殊目的实体经营活动的决策权施加严格的限制,有时甚至是永久性限制。由此可以推断,主导特殊目的实体持续经营活动的政策通常不由除创立者或发起者以外的其他方而改变,也就是说,特殊目的实体系根据所谓的“自动驾驶原则”开展经营活动。关于是否存在对特殊目的实体控制从而将其纳入投资方或决策方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sic12提供了两方面的指南:一是按ias27有关“即使一个企业拥有另一个企业表决权的一半或少于一半,也可能存在控制”的结论,类推出的“即使一个企业不拥有特殊目的实体权益或只拥有很少部分,也可能存在控制”;二是针对特殊目的实体合并财务报表问题提供的“专门“指南。这些“专门”指南,可以概括如下:

(1)特殊目的实体的经营活动在实质上是由主体根据其特定经济业务的需要实施的,以便从特殊目的实体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4)出于从特殊目的实体经营活动中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主体在实质上保留了与特殊目的实休或其资产相关的大部分剩余风险或所有权风险。通过分析比较,可以看出,sic12虽属对ias27所作的解释,但它只针对特殊目的实体;而且在对“控制”进行解释时,更强调“风险和报酬”。由于两者对控制内涵解释的不同,必然导致控制概念运用的不一致;此外,由于缺乏清晰的指南明确在何种情况下运用ias27或sic12,进一步加重了控制概念运用的不一致。也正因为如此,实务中人们在评估、判断投资方是否对特殊目的实体存在控制时,就自然而然地简单地将“存在控制”等同于“对投资方承担了多数风险”,而这种基于明显数量界线区分的测试为实现主体特定会计结果提供了构造交易(即为取得预定的会计结果而构造业务交易——“操纵”)的机会。

(三)回应有关各方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准则的质疑。

2007年自美国暴发进而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将广大投资者的目光引向“表外工具”(如金融资产证券化工具)所面临风险的透明度问题的质疑。如前所述,ias27和sic12本身的缺陷及相互间的概念冲突,致使有些主体设立或发起的“表外工具”涉及的风险,未能在主体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得到较好地反映,而待风险成为现实灾难并对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时已为时过晚。以g20、金融稳定理事会等为主要代表,强烈要求iasb重新审视“表外工具”有关的会计处理和披露问题,这就直接助推了对ias27和sic12的修订项目的进程,结果就是ifrs10的面世。

二、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新”在哪些方面

(一)提出了“统一”的“控制”模式。

ifrs10明确提出“控制”应成为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在对“控制”进行界定时,不再局限于能够“统驭一个主体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藉此从该主体的活动中获得利益的权利”,而是基于更一般、更基础从而更具适应性的视角。按照ifrs10,当投资方暴露于(或面临)因涉入被投资方(而产生)的回报的风险,或对该回报享有权利,且(投资方)凭借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有能力影响该回报时,投资方控制了被投资方。据此,投资方仅在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时,表明其控制了被投资方:(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暴露于因涉入投资方(而产生)的回报的风险,或对该回报享有权利;(3)能够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投资方回报额。此即为“控制三要素”。换句话说,如果投资方不具备这三个条件(或三要素),就不能或无须合并被投资方财务报表,而应转而评估其与被投资方的关系(如,是否对被投资方有重大影响,是否与其他方共同控制被投资方等),并相应按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二)明确了投资性主体问题。

ifrs10经过2012年12月修订后,对一直处在争议中的投资性主体合并财务报表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早在2002年讨论修改ias27时就有意见认为,投资性主体应豁免于将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提出这种意见的理由主要在于,创新投资机构(基金)、私募股权机构以及类似组织对子公司的管理有别于非投资性主体,要求投资性主体提供涵括其子公司在内的合并财务报表意义不大。当时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没有接受这种观点,认为不应对主体类型或投资类型加以区分,从而提供编报合并报表的例外豁免。事实上,从提供有用财务会计信息来考察,对投资性主体合并报表“网开一面”不无道理。美国等资本和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的会计准则,对此类投资性主体的合并财务报表问题历来就“开有口子”。ifrs10在这方面已迈出了较大的一步。根据ifrs10,投资性主体指具备以下“三要素”的主体:

(1)为提供投资方投资管理服务而自一个或多个投资方取得资金;

(3)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及评价其几乎所有投资的绩效。按此“三要素”,在判断某主体是否为投资性主体时,应着重考虑该主体是否具有以下(投资性主体)特征:

(1)其拥有超过一项以上的对外投资;

(2)其拥有超过一个以上的投资方;

(3)其有不属于该主体的关联方的投资方;

(4)其有表现为股权或其他类似权益的所有权权益。以下就是投资性主体的例子。a有限合伙企业于2011年成立,经营期限10年;公司章程明确a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目的是投资具有快速成长潜力的主体(企业),以获得资本增值收益;b作为a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提供1%的资本给a有限合伙企业,并负责为a企业确定合适的投资目标;约占3/4与b普通合伙人没有关联方关系的有限合伙人提供99%的资本给a有限合伙企业。假定a有限合伙企业2011年开始其投资活动,但直到2011年底还没有确定好投资目标。2012年,a有限合伙企业取得对c公司的控制权。a有限合伙企业在2013年之前完成其他投资交易,但于2013年取得对额外5家公司的权益投资。a有限合伙企业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和评价其对外投资,且对b合伙人和其他外部投资方提供以上方面的信息。a有限合伙企业计划于10年经营存续期内,通过卖断等方式,陆续处置以上各项投资。对照ifrs10提出的投资性主体定义和特征,a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投资性主体。在已认定某个主体为投资性主体的前提下,除特殊情况外,该投资性主体不应将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而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为基础计量对子公司的投资。其中所指特殊情况是:投资性主体拥有一个提供与其投资活动有关的服务子公司。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投资性主体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否则,可能让投资性主体存有明显的操控机会。

(三)对较难进行控制概念运用的方面提供了较多的指南。

ifrs10区分于ias27和sic12,提出统一的控制概念和应用指南。这些指南的“新”,主要体现在一些较难进行职业判断的方面。

1、缺乏多数投票权的情形。

不像ias27,ifrs10对这种情况下的控制概念运用提供了相对多的指南。按ifrs10,当投资方拥有不超过50%的表决权股份但拥有较多少数股权时,应当单独或与其他权利综合起来考虑,看是否能够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具体评价时,投资方通常应考虑以下所有事实和情况:一是相对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和分散程序,投资方持有的数量;二是投资方本人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潜在投票权;三是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四是其他表明投资方拥有(或不拥有)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现时能力的事实和情况。有时,还需要考虑一些额外的事实和情况。比如,以前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方式、是否投资方拥有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现时能力(如两者的核心高管人员相同)、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是否存在特殊的关系(如被投资方的经营资金大部分通过投资方融入)、投资方是否较大地暴露于来自被投资方回报的变动风险,等等。以下是这方面的例子。某投资方获得被投资方48%的投票权。剩余投票权被成千个股东持有,其中没有股东单独持有超过1%的投票权。没有任何股东与其他股东达成协议或能够做出集体决策。在评估获得的投票权比例时,基于其他股权的相对规模,投资方认为48%的权益足以使其拥有控制权。在这种情况下,基于持有股权的绝对规模及其他股东持有股权的相对规模,投资方可以推断,自身拥有充分决定性的投票权益以满足“拥有对被投资方权力”标准,并不需要考虑其他权力证据。

2、存在潜在投票权的情形。

按ias27,潜在投票权可以在判断控制是否存在时考虑,但必须是现在就可执行或实施。即,需要在主导相关活动时是可行使的。与之不同,ifrs10则认为,只要潜在投票具有实质性就应予以考虑。潜在投票权通常涉及期权、认股权证、可转换工具(如可转换债券)、远期合同。按ifrs10,投资方在评估自身是否拥有权力时,只考虑与被投资方有关的实质性权利;而对于具有实质性的权利,持有者必须有行使权利的现实能力。确定权利是否为实质性权利,需要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进行判断,通常要考虑的因素(不限于)包括:一是是否存在(经济或其他性质的)障碍,阻止权利持有者行使权利;二是当行使权利需要多于一方达成协议,或者此权利被多方持有时,是否存在有效机制,使各方在愿意时能够共同行使他们的权利;如各方选择集体行使权利,提供各方实际集体行使权利的机制是否恰当;三是权利持有者或权利持有者们是否可从行使权利中获益(如,持有被投资方潜在投票权的主体应考虑该潜在投票权的行使或转换成本;当该工具是价内工具或投资方因为其他原因可从工具的行使或转换中获益时,潜在投票权有关的协议条款更可能是实质性的)。

3、涉及代理关系的情形。

ias27和sic12没有提供任何指南用于指导实务中如何评估投资方是否是委托方或代理方。但现实中,工商企业尤其是金融机构在确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时,常常会遇到这个难题。ifrs10对此特别提出,具有决策权的某投资方要获得控制权,必须是委托方而非代理方,并提供了相应的实务指南。代理方主要是代表其他方(委托方)行事并服务于其他方,因而在行使决策权时,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可以将特定事务或所有相关活动的决策权授予给代理方。在评估自身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投资方应将授予给代理方的决策权,视作为自己直接持有。ifrs10指出,作为决策方(投资方),在确定自己是否为代理方时,应全面考虑其本身、管理的被投资方与涉入的其他方之间的关系,尤其需要考虑下列因素:一是对被投资方决策权的范围;二是其他方持有的权利;三是根据薪酬协议取得的薪酬;四是决策方承担的因其在被投资方中持有的其他利益产生的可变回报的风险。主体应根据特定事实和情况,给予这些因素以不同的权重。

4、被投资方被预先“设定”以致于在确定哪方对其控制时投票权不再是决定性因素。

sic12虽然对何时应将特殊目的实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提供了指南,但因受当时情况的制约,其所提供的这些指南在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足。ifrs10在sic12的基础上,对这方面有较大改进。一方面,ifrs10不再专门为特殊目的实体提供控制模式,而是对不同类主体构建一致的合并财务报表基础(即统一的控制模式);另一方面,以外延可能更大的“结构化主体”替代“特殊目的实体”,且将“结构化主体”界定为“其(特别的)设计使得投票权或类似权利在决定哪一方能对其控制时不是决定性因素的主体,比如投票权仅与行政事务相关,相关活动通过合同协议主导”。实务中,这样的实体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受限的主体、目标单一且界定清晰的主体(如专门进行技术研发)、没有足够的权益为基础对外融资的主体、为进行金融资产证券化而设立的信托等。按ifrs10,面对结构化主体,投资方应对“控制三要素”为基础,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分析,以确定是否应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这五个方面包括:一是结构化主体的目的和设计。这个要素尤其重要,投资方应考虑结构化主体设计时期望面临(暴露于)哪方面的风险以及如何将这些风险传递给相关的其他方,而投资方本身面临的是全部还是部分风险。其中,这些风险既有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也有权益价格风险等;这些风险既有下行也有下行的可能性。二是结构化主体的活动有哪些,与这些活动相关的决策如何作出。三是投资方拥有的权利是否赋予其主导相关活动的现时能力。四是投资方是否承担源自涉入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有关的回报的变动性风险,或有权利获得这些回报。五是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自身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如果按照上述因素来考量,投资方以前根据sic12可能需要将某些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为其投资方面临源于结构化主体的大多数风险和报酬;但根据ifrs10却可能不需要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为投资方缺乏决策权,从而缺乏权力主导重大影响结构化主体回报的相关活动。反之,投资方如通过其在结构化主体中的决策权和某些重大财务权益拥有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假定此时投资方面临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达到“大多数”的程度),那么按ifrs10需要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根据sic12下却无须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为没有达到前述“风险和报酬大多数”程度。

三、在运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时有哪些问题值得关注

(一)确定“归属”。

合并财务报表指母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像单一经济主体列报的集团财务报表;而“子公司”指的是“被另一个主体的控制的主体”。“控制”产生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相互关系。因此,在理解和运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时,有必要先弄清各类“不同”的投资关系的会计处理对应须遵循的会计准则。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均有与其实质一致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应在上图涉及的ifrss。比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对应ifrs10“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财会[2014]11号)对应ifrs“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会[2014]10号)对应ifrs12“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

(二)理解新规。

准确理解ifrs10提出的要求是运用好新合并财务报表的准则的基础。面对ifrs10“庞杂”而全面的要求,可以有多种视角去理解。以下从偏向“运用”的视角概括地予以审视。

1、辨认被投资方。

对控制的评估是在各个被投资方的层面进行的。这就涉及:可能被控制的被投资方,是一般工商企业(这类企业的经营决策通常以占表决权多寡为基础作出)还是结构化主体;可能被控制的是某个主体整体还是该主体的一部分(通常是该主体的特定资产)。如果被投资方是某个主体的一部分(ifrs10将其视作“silo”,可形象地对应中文的“筒仓”或“地窖”之意),在评估控制时,可能涉及相对复杂的职业判断。虽然现实中silo普遍存在(又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证券、银行和保险等行业),但ias27和sic12没有对其界定或提供更多指南。ifrs10对此作了补正。按ifrs10,当且仅当符合下列条件时,投资方应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视作认定的单独主体:被投资方的特定资产(有时涉及相关的信用增级)是偿付被投资方特定负债或特定其他利益的唯一来源;除特定负债方以外的其他方对于特定资产或特定资产的剩余现金流不拥有权利或义务。也就是说,来自特定资产的回报都不得用于被投资方的其他方面,且认定的单独主体的负债也都不需要由被投资方的其他资产进行偿付。本质上,认定的单独主体的所有资产、负债与权益系从被投资方中整体剥离开来。在辨认出被投资方是silo的情况下,投资方应识别显著影响其回报的活动,及这些活动如何主导,以评估投资方是否对被投资方的认定部分是否拥有权力。在对silo进行控制评估时,投资方还应考虑自身是否通过涉入silo获得可变回报,以及是否有能力运用其对被投资方认定部分的权力以影响其回报。

2、明确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及涉及相关活动的决策方式。

“控制三要素”中第一要素就是投资方要“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而确定投资方是否拥有权力取决于相关活动、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的方式,及与投资方和其他主体拥有的与被投资方有关的权利。按ifrs10,“相关活动”指显著影响被投资方回报的活动;通常包括:

(1)商品或服务的买卖;

(2)管理在寿命期内的金融资产(包括在违约的情况下);

(3)选择、购买或处置资产;

(4)研发新产品或新流程;

(5)确定融资结构或获得融资等。而有关相关活动决策的情况,通常包括:

(1)被投资方的经营与资本决策,包括制定预算;

(2)指派和给予报酬给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服务提供商,以及终止其服务提供或雇用关系。在实务中,确定哪些方面构成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需要职业判断。在某些情况下,两个或多个投资方中的每一方各自有权主导被投资方不同的相关活动。此时,需要判断哪些活动最显著影响被投资方的回报,又是哪个投资方有现时能力,主导这些显著影响被投资方回报的活动。这可以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比如,a、b两个投资方成立某公司以开发和销售某种医药产品。a投资方负责研发并获取药品监管部门的许可(此项责任包括对有关产品研发及获取许可的所有事项的独立决策权)。一俟监管部门批准该药品,b将生产并销售该产品(该投资方对有关生产与销售此产品的所有事项具有独立决策权)。如药品研发和获得许可、生产销售等活动都是相关活动,a、b均需决定自己是否能够主导对于被投资方的回报最有显著影响的活外,投资方在确定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还应分析自身和其他主体拥有的与被投资方有关的权利。图3从“投票权”出发概括了判断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权利的分析思路。从该图可以看出,在投资方拥有大多数投票动。相应地,a、b均需考虑研发产品与获得许可或者生产销售产品是否是对被投资方回报具有最显著影响的活动,以及自己是否有有能力主导这些活动。在确定哪个投资方拥有权力的时候,a、b两个投资方应考虑:

(1)被投资方的目的及设计;

(2)决定被投资方利润率、收入和价值以及医药产品价值的因素;

(3)每个投资方就上述有关因素的决策权所形成的对被投资方回报的影响;

(4)投资方面临回报的变动风险;

(6)研发阶段成功后,哪一个投资方能够控制该医药产品。

3、分析赋予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权力的权利。

除相关活动及其对相关活动的决策方式时,分析时应关注可能“夺走(投资方)权力”的权利(即考虑可能动摇支配权的其他权利);在投资方拥有少数投票权时,分析时应关注可能赋予投资方权力的所有权利;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不由投票权来主导时,分析时宜将重心放在被投资方的目的和设计,以及决定权力存在的其他因素等方面。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确定投资方的权利是否以赋予其对被投资方的权力相对有难度,需要较多的分析判断,比如实质性权利和保护性权利等问题。仅有实质性权利是投资方判断是否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利时应考虑的权利。某项权利若要是实质性的,则持有方必须要有实际行使它的能力。

4、评估投资方是否面临回报的变动风险。

由于ias27将控制定义为一种权力,投资方籍此可从被投资方的活动中获益;sic12由此推断,投资方能否控制特殊目的实体,关键的一点是看能否基于其决策权而从特殊目的实体“获得大多数利益”。但是,投资方获得的“益”是什么,无论ias27还是sic12都没有给出解释。ifrs10则引入并明确了“可变回报”概念,外延较宽泛。在运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时,不能忽视这一点。此外,ifrs10还给出了一些涉及判断可变回报的重要原则。这些原则包括:

(1)可变回报不固定,且会因被投资方的业绩而变动;

(2)可变回报可以只是正的、也可以只是负的,或者有正有负;

(3)投资方需要评估来自被投资方的回报是否是变动的,并基于回报的实质而非法律形式评估这些回报是如何变动的。比如,投资方可以持有固定利率的债券,其固定利率或利息是可变回报,因为固定利率或利息取决于违约风险和并使投资方承担债券发行者的信用风险;变动金额依赖于债券的信用风险。类似地,管理被投资方资产的固定业绩费用也是可变回报,因为它们使投资方承担被投资方的业绩风险;变动金额取决于被投资方产生足够收入以支付费用的能力。

5、评估投资方的权力与其回报之间的关联性。

权力与回报之间的关联度直接指向“控制三要素”的第三要素。围绕这个问题,核心要分析判断投资方(决策方)“手中”的权力是否是替其他方拥有,从而引向对委托方和代理方的辨识。依据ifrs10,可以简单地给出辨识思路:权力+面临回报变动风险+利用该权力为自身谋取回报=投资方(决策方)是委托方;权力+面临回报变动风险+利用接受委托来的权力为其他方谋取回报=投资方(决策方)是代理方。

(三)搜集数据。

初始执行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时,值得做的一项基础工作便是搜集相关数据或信息,并加以分析整整。通常来说,可能涉及以下方面:

(1)与被投资方或第三方之间的相关协议和合同;

(2)以前按原合并财务财务报表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

(3)截止执行新合并报表准则时仍存续的投资中,哪些是以股权为基础的,哪些不是以股权为基础的,哪些对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拥有主导权(其中又可区分是拥有大多数投票权,还是拥有少数投票权);哪些对应的被投资方是结构化主体;哪些表明投资方(决策方)是代理方;而这些投资现在又分别遵循哪项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或编报合并财务报表的等。

(四)做好评估。

在搜集、分析和整理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按ifrs10提出的新的、统一的合并财务报表控制模式(核心是“控制三要素”),对各项投资逐一进行审视。其结果可能是,投资方可能原先认为能够控制被投资方的,按ifrs10的要求判断,控制关系不再存在;相反,原先认定为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不存在控制关系的,按ifrs10的要求判断,控制关系确实存在。无论是哪种情况,都须按ifrs10提供的过渡指南进行顺利转换。当然,除控制关系从而合并财务报表等事项外,还要在新旧准则转换时,评估对其他相关准则(比如所得税准则、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准则、资产减值准则、金融工具准则等)的影响。

(五)做好披露。

ifrs10没有涉及披露问题,但无论是新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转换,还是理解和执行ifrs10本身,都不能忽视相关披露问题。就后者而言,因为投资方在确定是否对被投资方存在控制权时涉及较多的分析和判断,如不将这方面的信息予以披露,财务信息使用者很可能无从理解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信息。按ifrs12,至少应注意以下方面的披露:

(1)披露投资方在不同事实和情况下确定控制被投资方时运用的重要判断和假设;

(2)披露拥有重大非控制权益的子公司相关的信息;

(3)披露所有子公司相关的信息;

(4)披露已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有关的信息;

(5)披露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总之,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较现行相关准则有很大改进,而只有准确理解其指南和要求,并辅之以充足的基础准备,才有可能将其“扎根”实处。

财务报告论文篇三

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课程实践教学目标可设计为以下四方面:第一,学生能够掌握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财务报表分析的基本方法;第二,学生能够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进行有效解读;第三,学生能够对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获现能力和发展能力等常用能力指标进行正确计算和合理分析;第四,学生能够利用杜邦等财务评价模型对企业进行综合分析。

二、课程实践教学内容设计

(一)对财务报表的初步解读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报表附注构成。学生通过这部分的实践教学,必须能够熟练掌握初步解读这些报表的技巧。在实践教学中,根据课程教师的指导,学生主要运用比较分析法,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利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编制比较报表,然后再根据比较报表的数据进行水平分析和结构分析,最终形成简要分析报告。

(二)企业专项能力分析

不同的报表使用者对报表分析的目的不同,以银行为代表的债权人重点关注企业的偿债能力,以股东为代表的投资者重点关注企业的盈利能力,而公司的经理层更重视资产的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因此,学生必须掌握企业不同专项能力的分析方法。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利用比率分析法,针对上市公司报表资料,练习不同能力涉及的各种指标计算,并对计算结果结合财务理论进行有效分析,最后形成专项分析报告。

(三)企业综合财务评价

在实践教学中,学生先根据杜邦分析法等财务评价模型计算出报表相关指标,然后利用因素分析法对重要指标的变动进行因素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对企业今后的发展提出合理建议,最终形成综合分析报告。

三、课程实践教学形式设计

(一)案例安排阶段

首先,课程教师应根据所要实现的实践教学目标准备报表资料。例如,为了培养学生对偿债能力分析的技能,可以选取正常偿债能力的上市公司报表和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报表进行对比分析,有针对性地锻炼学生。其次,针对分组完成的案例,课程教师应该根据学生实际,安排不同层次的学生共同完成。

(二)案例完成阶段

首先,针对不同的分析内容传授不同的基本分析方法。在报表初步解读中,教师必须结合实际报表示范比较分析法如何使用;在企业专项能力分析中,教师必须展现各个能力指标如何用比率分析法分析;在综合分析中,教师必须讲解杜邦等综合分析方法如何结合因素分析法使用。其次,指导学生使用excel等数据处理软件。报表分析中需要大量的计算,必须借助计算机软件的帮助。excel软件不仅可以帮助学生编制初步分析中所需的比较报表,还可以通过函数设置进行各项指标的计算。最后,指导学生财务分析报告的撰写。为了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课程教师有必要指导学生如何将分析过程和结果形成正规的财务分析报告。

(三)案例点评阶段

该阶段分为同学相评和教师总结两部分。每个案例完成后,先由同学们汇报各自或各小组的财务分析报告,然后同学之间先进行自由点评。通过相互点评,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的能力。在学生点评后,教师进行全面总结,包括报表分析工作的总结和分析内容的总结。分析工作的总结,主要是点评学生在报表分析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分配、协调合作、分析步骤等问题,建议大家以后如何改进分析工作。分析内容的总结,主要是点评学生财务分析所使用的方法是否合理,分析所用财务理论是否恰当,分析的结果是否科学,提出的建议是否可行。

四、课程实践教学考核方式设计

“财务报表分析”课程以培养学生对财务报表的阅读和分析能力为目标,因此,这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尤其是实践教学的考核方式,应以学生案例分析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共同构成,各占50%的权重。平时成绩来源于教师对学生平时实践教学中完成案例的质量评价,既包括案例本身的完成质量,也包括案例完成过程中学生的各种表现。期末成绩由学期末学生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综合分析完成情况决定。学生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比较报表编制及分析、上市公司各种专项能力分析、上市公司综合财务评价等一整套的财务分析任务,最后,将计算分析过程和结果形成财务分析报告上交;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增加ppt展示环节,其他同学进行点评,并将其纳入考核内容。

五、课程实践教学的教师安排

任课教师既要精通会计领域,又要熟悉经济金融领域;既要掌握全面的财经理论,又要具备较强的动手能力,最好还具备“注册会计师”“证券分析师”等执业资格。同时,任课教师还需要有很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文字描述能力,能通过案例分析指导学生掌握报表分析能力。因此,学校应加强该课程教师队伍的建设:第一,学校聘请一些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企业高级财会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在周末来学校进行专题讲座或实践指导。第二,学校组织课程教师到上市公司或证券公司进行顶岗锻炼,提高专职教师的实际操作能力。第三,学校安排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或是聘请教学名家来校指导,不断提高专职教师的业务能力,创新教学方法。第四,学校应鼓励专职教师继续进修更高层次的学位,拓展专业领域,提高理论水平。

财务报告论文篇四

关于企业分部财务报告(上)

请欣赏:《关于企业分部财务报告(上)》

桑士俊

分部报告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以经营分部和地区分部为主体的分散财务信息,ias14《分部报告》(1997)认为,分部信息可以帮助信息使用者:(1)更好地了解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2)更好地评价企业的风险和报酬;(3)对整个企业作出更合理的判断。因此,“分部报告,对于确定和分析从事多种业务的企业的机会和风险,是一个不可靠而有力的工具。”(aicpa,1994,《论改进企业财务报告》,陈毓圭译)

一、分部报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跨行业、跨国界的集团化公司,往往横跨几个性质、风险、获利能力迥异的产业和市场,有时还面临着分部所在国的政策风险和政治风险,使得以公司整体为表达基础的财务信息的有用性降低。合并会计报表的优点在于公允地表达了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其缺点是隐匿了公司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重要信息,使信息使用者不能了解公司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盈利水平、增长趋势和风险情况,混淆了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为分部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投资人最关心被投资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及其风险和不确定性,而企业集团的现金流量是由各个分部的现金流量所构成,影响企业经营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因素将会直接影响集团的现金流量。所以,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财务报告的缺陷及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信息需求的提高,导致了分部财务报告的产生。实证研究业已证明分部信息比合并信息具有更精确的预测能力(rappaport,lemer.1969,kinney,1971,emmanuel,garrod,1985)。由于分部信息与评价一个跨行业企业或跨国企业的风险和报酬有关,而这些信息可能不是来自于汇总数据,所以,普遍认为,分部信息对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求而言是必需的。(ias14,1997)

分部财务报告从它产生开始,就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起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集中体现在分部信息的成本、竞争对手和是否误导投资者等几个方面。

分部报告成本主要包括编制和披露成本。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披露分部信息会增加信息成本,有违“效益大于成本”原则。笔者认为,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限制条件之一“效益大于成本”原则瘊不是就信息提供者或信息使用者单方而言而是社会效益大于成本信息提供成本与信息获取成本是相互矛盾、此消彼长的,信息提供者为降低信息成本放弃分部报告,必将增加信息使用者获取信息的成本,损害信息使用者的利益。根据信息经济学的观点,当双方利益不能达到最佳均衡时,博弈双方也不可能单独获得最大利益。因此,当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最终也将损害到信息提供者的利益。

信息提供者认为披露详细的分部信息会有利于竞争对手,尤其当竞争对手是非上市公司时,由于这些公司不需披露分部信息,导致信息披露不公平。对于跨国公司而言,上于分部信息披露规定的差异,可能会导致分部所在国的误解和不满,从而可能引起国际纠纷。这些客观事实,往往会影响公司披露分部信息的积极性。为保护信息披露者的利益,多数国家发布的准则通常都规定对信息披露者的保护条款。如英国1990ssap25《分部报告》中规定:“根据董事会意见,如果这些信息的披露将会对公司的利益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那么这些信息可不必披露,但这些信息没有披露的事实必须予以声明。”这种折衷做法,有利于分部准则的实施。

approach),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二、分部及可报告分部的确定

(一)关于分部的确定

影响分部划分的中心问题是风险和报酬。将分部之间风险和报酬区分开来的标准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行业、地区、客户,外销销货、组织结构、独立核算单位、生产线、产品和服务等,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标准是行业(产品和服务)和地区,形成了所谓的“行业分部”(industrysegments)或“经营分部”(businesssegments)和地区分部(geographicalsegments)。但许多企业在划分行业分部时往往太宽泛,使用户很难充分评价企业的风险和报酬,有时又分得过细,增加了大量的信息成本。合理的做法是将风险和报酬类似的产品合并在一起作为分类标准,既可以满足使用者的需要,又可以降低成本。地区分部的确定也是如此。

但是,上述确定分部的方法包含了太多的主观因素,往往会受到企业管理当局的操纵。同时,内部管理分部的划分与对外报告分部的划分不一致,也导致企业信息成本的增加。为此,sfas131采用“管理法”(managementapproach)确定分部,即以企业内部管理当局进行经营决策、分配资源和评价业绩而组织的分部为基础,确定对外报告的分部,这种分部称之为经营分部(operatingsegments)。ias14(1997)对此也有类似的规定。fasb认为,一个经营分部应具有如下特点:

和报酬的洞察力,了解公司管理者是如何管理公司的,是如何安排生产和分配资源的,因为这些信息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未来经营利润和现金流量。所以,分部确定的管理法,在实现分析目标方面,应优于以行业、产品为基础确定分部的方法。

由于经营分部信息是以公司的内部财务报告系统为基础披露的,而公司的内部会计政策则不必遵从公认会计原则(gaap)。所以,sfas131被认为是允许不遵从gaap而披露会计信息的第一份准则。sfas131代表着分部报告发展的一个新动向,它将对分部报告的变革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关于可报告分部的确定

按照“效益大于成本”原则,企业不必将所有分部单独对外披露,只有那些相对得要的、达到一定标准的分部,才可以单独对外披露,即确定可报告分部。对于已确定的分部,从有益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可以将具有相似经济特征、相似未来发展前景的分部,在遵循公认会计原则的目标和基本原理的情况下,进行汇总合并。当然,如果某些分部信息不合并,对信息使用者更有意义,那么尽管它们满足合并的标准,也可以不合并。所以,企业对外单独披露的分部,可以是一个单一的分部,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分部的合并。可报告分部的确定必须符合重要的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都赞同:一个经营分部或地区分部,如果它取得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外部客户,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应将它确定为一个可报告分部:

或(3)它的资产占所有分部总资产的10%或以上。(ias14,1997)

fas131认为,一个符合上述某一测试标准的分部,如果它满足所有合并标准,它也可以与其他分部合并,而不必单独对外披露。这一规定使可报告分部的确定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合理性。

为了充分表达企业重要分部的财务信息,准则一般都规定,所有报告分部的外销收入合计应不低于一个公司合并总收入的75%,否则,应增加可报告分部的数量,但可报告分部的数量以10个为宜。没有列入可报告分部,但能产生收入的其他活动的财务信息,应该汇总在一起,列示在“其他”项目中。为了充分披露这些收入,应揭示它们存在的风险和报酬,且这些收入的类型应在分部的脚注中说明。

企业确定的可报告分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一个可报告分部不再满足重要性测试标准时,或企业的组织发生变化时,或主要经营决策者过去常用的的汇总分部信息的会计政策发生变化时,都可能会导致可报告分部的变化。一个可报告分部的确定与否,变与不变,有时还要看这些信息对信息使用者的有用程度。

摘自《会计研究》2000年第2期

财务报告论文篇五

引言

在近年来国内企业上市融资步伐加快的背景下,财务报表与财务报告逐渐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目前,国内外财务分析主要集中于指标分析,且财务报表也主要体现在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以及资金运营等三方面。但是,在企业价值、行为成本、人力资源等新会计理念的冲击下,传统财务报表分析体系显示不够完善,传统的财务指标分析也具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对此,如何结合这些新会计理念,改进与完善现有的财务分析体系显得越发重要,对企业日常的财务管理、投资者与债权人的决策分析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企业价值与财务报告的含义

企业价值最初是一个金融学的专业术语,最早是由金融经济学家所提出的。它是指企业的价值应该是由该企业预期自由现金流量以其加权平均资金成本作为贴现率,折现到现在的价值。其实,企业价值概念是引用了证券投资学中“股票内在价值”分析的原理,通过一定的贴现率折现到现在的价值,以判断其内在价值。企业价值与企业的财务决策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它既在考虑时间因素背景下反映了企业的真正价值,也体现了企业存在的风险与其未来持续发展的潜力。

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等内容。一般而言,我们通常所指的财务报告即为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主要体现的是企业经营与财务状况的重要数据和指标,通过财务报表,投资者可以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与发展潜力,债权人可以明白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与长期偿债能力,而企业经营管理者可以知道企业的运转效率,并作出决策。

二、基于企业价值财务报告分析的意义

对于企业价值来说,有着历史价值、现有价值以及未来价值之分;而在进行财务决策时,往往要考虑到企业的现有价值与未来价值两方面因素。因此,对企业价值的合理分析就是在基于企业现有价值分析的基础上,对企业的未来价值进行合理的预测。当然,目前国内外企业会计的`计量方法还是以历史成本法为主,所编制的财务报表也是基于历史成本法而得出的,这对企业价值分析中的现有价值与未来价值显然是无法达到要求的。对此,基于企业价值下的财务报告分析是现在会计计量方法的发展趋势要求。

另一方面,基于企业价值下的财务报告分析也是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企业内部员工信息需求的目的。首先从投资者角度而言,投资者在做出投资政策时往往需要考虑企业现有的价值与未来的发展潜力,也就是企业的未来价值;若未来价值超过现在的购买价值,那么投资者就会做出购买的决策。其次从债权人角度而言,企业的债务一般都在1-5年左右,有的甚至更远,债权人在借贷给企业时,考虑的也不仅仅是企业目前的资金周转能力与偿债能力,它也需要结合其他因素预测企业未来的资金链问题。最后从企业内部员工的信息需求角度而言,现代用工制度是双方互选的机制,企业聘用员工的同时,员工也同样在“货比三家”。因此,员工的信息需求不仅仅是当前企业的经营现状,而且还包括了企业未来的发展水平,基于企业价值下的财务报告分析显得十分具有现实意义。

三、当前财务分析报告的局限性与存在的问题

财务分析报告关系着企业财务信息质量的高低,财务信息质量越高,则做出的财务决策准确性也就越高。随着新会计科目、新计量方法的出现,使得当前财务分析报告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主要反映在财务报表的局限性、财务分析指标的局限性以及财务分析方法的局限性。

(一)传统财务报表的局限性

传统财务报表是在第二次工业革命背景下,以企业财务为中心,以企业财务保值增值为目标建立起来的,其以历史成本为原则,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记账,并以货币进行计量。然而在信息技术与科技创新的带动下,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都逐渐发生相应的变化,而原封不动的传统财务报表在知识经济的冲击下逐渐体现出了其应用过程中的一些局限性。

第一,历史成本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价格变化。随着知识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到来,各项资产的价格因市场供给与需求关系的不同而时刻变化,各项负债的成本也因货币供应量、通货膨胀率等因素而产生一定幅度的波动。在这种情况下,运用历史成本原则对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资产与各项负债进行计价,显然暴露出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价格变化的局限性。随着市场投资环境的复杂化,投资者、债权人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对财务数据与信息的要求日益提高,特别是对企业未来盈利水平与发展潜力的财务信息,而历史成本计价显然无法满足投资者与债权人的这一要求。

第二,权责发生制在无形资产计量方面的局限。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品牌、商誉、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成为了企业塑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发现一些企业斥巨资去打造企业的品牌、培养企业的人才以及塑造企业良好的商誉,这时候,权责发生制“需实际发生而确认”的计量缺陷逐渐凸显出来。因为企业品牌、商誉、人力资本等这些无形资产基本上不会发生相应的交易活动,所以也就无法在财务分析报告中体现出来,这对于企业财务信息的披露是一大难题。

第三,货币计量对企业非货币财务信息的忽略。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许多与企业经营有关的经济事项是无法准确用货币进行计量的,而且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企业的内外部环境瞬息万变,以货币为载体的企业财务信息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决策者的信息要求。现阶段,企业决策者不仅要看到当前的利润水平与资金运营状况,而且还希望能获得更多反映企业未来发展潜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竞争能力等方面的财务信息。所以,现阶段对于企业财务信息来说,非常有必要去披露一些与企业经营环境、发展潜力等方面的非货币信息;而这些正是现行财务分析报告采用的货币计量原则所缺失与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