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计划生育社会调查报告(模板5篇)

小编: 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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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社会调查报告篇一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章第6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10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2、《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4条第2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第8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计划生育社会调查报告篇二

尊敬的周副局长及州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为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完善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保障监督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今天州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不辞辛苦到我县检查指导社会保障监督工作。在此,我谨代表xx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对检查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给予xx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xx县开展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情况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一、检查调研情况为认真贯彻执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好地摸清家底,堵塞漏洞,找准问题,把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搞得更好、更完善,我县及时抽调人事劳动、财政、监察、审计、民政、地税、人行、邮政等部门人员组建综合调研检查组,于3月24日召开了全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对工作日程作了布置安排。调研检查组在参保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参保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整改补缴通知,限期进行了整改,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是:(一)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1.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业务调研情况。我县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发的财社字〔〕6号文件。每年初,社保机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工资,核定各参保企业的缴费人数的工资总额并提供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数据在征收时核定各企业的缴费申报表,然后开出凭证征收,在当年内企业若有人员增减变动,社保机构及时书面或者电话通知地税部门,每月末社保机构凭地税部门收入收据做帐。由于州县两级地税部门、社保机构在收缴上的考核标准不统一,地税部门只要完成当年核定的征收任务,就把收入账门封存,企业缴纳养老基金全部要求用现金缴纳存入地税部门的过渡户,到次年启封账门后再把过渡户的基金转入收入户,致使当年已收到位的基金有一大部分反映不出来,当年收缴的数据不真实。2.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流程规范情况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经办机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配备专职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基金的收支、预算、决算和各类收缴台帐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操作。建立健全各种工作流程内控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与地税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配合地税部门追收基金。3.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工作程序规范情况。每月末,经办机构及时将地税部门收在基金转入户的基金转入财政专户,支出时由社保机构填制社会保障基金用款计划表,报财政部门核实后拨款,财政从基金专户拨款到社保机构的支出户,到年末将社保机构收户和支出户上的所有余额全部转入财政专户。截止203月,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44万元,定期存款300万元,其余全部在活期存款上,目前定期存款的300万元(是社保机构认为结余较大,长期放在活期上会影响基金的增值,向财政部门提出后由财政部门转存定期的)。4.应参保单位户数及人数。截止,全县企业职工都参加社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现有参保户数49户,在职职工1119人,离退休人员――人,并已纳入社会化管理。5.已破产企业户数、职工总数、提前退休人数。到目前为止,我县没有破产企业。6.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和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确定、支付情况。(1)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检查,在编制“社会保险缴费清册”,委托地税部门征收或自己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发现擅自调整、更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导致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各缴费单位已按照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每年均核定各企业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欠费情况和补交欠费情况报地税部门,由各企业填报申报表进行征收。通过深入企业进行实地稽核检查,中发现4户参保单位涉及335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346195元,导致单位少缴养老保险费114244元,工伤保险费3835元,生育保险费2271元;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27696元。20中发现5户参保单位涉及38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1241988元,导致单位少缴养老保险310497元,工伤保险费13207元,生育保险费8301元;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99359元。目前,已向需要补缴的企业发出整改补缴通知,限期进行整改。(2)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确定、支付的检查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确定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严格按照各类相关的政策规定执行,未发现违反政策增发或拖欠、减发社会保险待遇、侵犯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代发放机构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全部合规合法。(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流程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我县医保经办机构在医改启动之初就从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入手抓好基础管理工作。首先,规范了就医流程和医保中心工作流程,方便了患者就医和参保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业务;其次,建立健全医保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中心内设5室即办公室、业务室、审核室、结算室、财务室,形成了岗位不混、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密切配合的内部牵制制度,确保了基金的运行安全。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工作程序规范情况。医保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执行,基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保中心在我县国有商业银行(农行)开设了“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进行核算。“收入户”存款月末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发生支出时,由医保中心报计划、财政部门审核后从“财政专户”拨款到“支出户”使用,并建立了医保中心、开户银行、财政三方对帐机制,按月对帐,做到帐帐相符。结余的医保基金无购买国债情况。3.应参保单位户数及人数情况。截止年底,全县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共205户6374人,实际参保178户5740人,参保率达90%。按照逐步扩大,阶段实施,分批参保的方法,基本实现了“广覆盖”目标。4.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定、支付情况。(1)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在检查医保经办机构征收医保费情况时,我县医保中心在20、2003年两个年度征收医疗保险费过程中,无擅自调整、更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不存在增提、减免医疗保险费情况。在检查缴费单位申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情况过程中,对报表基础数据进行核对,并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2003年,发现14户参保单位涉及80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1760239.10元,导致单位少缴医疗保险费105614.35元,个人少缴医疗保险费35204.78元。(2)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定和支付情况。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严格按照屏政发〔〕37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政策规定,无违反政策、乱开口子、擅自扩大基金开支范围和拖欠、少报医疗保险待遇、侵犯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支付的'医疗保险完全合规合法。(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1.严格履行财务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运行。实行出纳、会计两人负责制,各自设立自己的帐务。实行月末出纳与银行、出纳与会计对帐制,季末由财政与会计再进行一次帐务相核,做到帐务日清月结,出入清晰明了。自以来,我县就一直遵守“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收支户”从未出现过支取现金,季末全部上缴地方财政,不留余额;“支出户”用于平时发放失业人员的失业救济金,始终遵循专款专用,未发生挪用和用于平衡其它支出的现象。2.参保单位自查情况。综合汇总参保单位交来的《xx省职工社会保险年缴费工资清册》、《缴费工资总额核查表》,2002年参保39户976人,交失业保险金219274.35元;2003年参保39户965人,交失业保险金218574.30元。大围山宾馆、大围山风景区、石油公司分别解体,未列入检查对象;邮政、电信、农行三家金融部门由州级检查,致使参保单位、人员、所交金额与当年报表数字不相吻合。3.稽查小组采取“拉网式”稽查结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稽查小组,对参保单位进行“拉网式”核查,鉴于有些单位只提供几个月的工资花名册,甚至仅供某月。这样就只有采取推算出某单位的工资总额,当然也有个别单位态度非常诚恳,全面提供所需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通过稽核人员认真细致的核定,排除已解体的单位,最后的核查结果为:2002年参保户39户976人,发现7户参保单位涉及43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744698.44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14893.97元;职工个人少缴7446.98元,合计22340.95元。2003年参保户39户992人,发现7户参保单位涉及444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1626669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32533.38元;职工个人少缴16266.69元,合计48800.07元。(四)民政部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检查调研情况。民政局在开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城市低保条例》、《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8号),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是领导重视,配备专职人员。县人民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将低保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配备了低保工作的专职人员;二是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互相沟通,维护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测算工作,在调查测定家庭收入中,严格按照《xx省民政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深入细致地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进行合格测定;四是多轮启动,多渠道帮助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解决生活问题。由于城镇建设征用土地后,政府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农转非问题,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对象,符合招干招工条件的录用时优先照顾。近几年来,政府已解决了部分城镇建设失地农民的子女就业就学问题,并对享受低保后家庭仍然困难的下岗职工实行副处级领导挂钩帮扶制度。(五)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情况1.社会保险费征收合法、合规性及转存“收入户存款”或“财政专户存款”情况。地方税务局自8月承担全县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以来,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xx省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逐步健全、完善和规范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结报和数据统计报送制度,不断加大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在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征收清册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缴费人的缴费申报与缴费清册进行核对,及时纠正错误缴费申报。征收方式采取银行缴款和现金缴纳,银行缴款方式征收的费款直接通过微机或手工开具《xx省基本养老保险缴款通知书》,按日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现金缴纳方式的费款,针对其金额和业务量较小、缴费时间不固定等特点,在银行开设过渡账户,于月终连同利息,一次性开具缴款书,缴入社保中心“收入户存款”账户。对于所征收的费款月终结统计时,均已全额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无截留和提取征收费、管理费、业务费等现象发生。费款的结报采取与税款相同的结报制度,由县局计会股进行审核和监督并联合监察室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保证了费款的安全完整,杜绝了隐瞒和转移收入的现象。2.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履行情况。在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缴费清册中各缴费企业及个人缴费基数,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收费款。同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台帐、欠费台帐和缴费(欠费)大户台帐,详细反映各缴费户缴费情况,准确掌握重点费源征收情况和欠费户欠缴费情况。对于欠费企业,每月按其经营状况、经济能力、财务收支状况分别以相应的方式和力度进行催缴。3.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衔接及社会保险费的及时、定额征收情况。按时向社保中心报送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统计快报月报表,及时核对收入情况,保证收入数字统计的正确性。与社保中心共同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稽核和扩面工作,详细了解和掌握缴费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和缴费情况。联同社保中心加大欠费清缴力度,已回收的欠费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各企业因资金困难无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形成的每月新欠。2002-2003年,分别完成年计划缴费任务154.76%和100.39%,保证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入库。(六)财政部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检查调研情况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州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分别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基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基金、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6个财政专户,对基金进行了核算管理,并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财政法规,保证专户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1.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每月及时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实行统一管理,按资金种类分别建帐,分账核算,定期、不定期地向政府报告财政专户的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经常与银行和经办机构进行对帐,核对财政专户内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由出纳、会计管理、印章分管、职责分明。财政专户基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也没有与其他预算内外资金调剂使用。2.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与经办机构票据传递情况。每月初,财政社保部门认真审核社保经办机构上报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审核无误后,按时将基金拨付经办机构,兑现到保障对象,月终,各经办机构按时将所收基金及利息,缴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及时做帐,季末,财政社保部门将财政专户利息单,复印后交经办机构做帐,确保基金金额一致。(七)开户银行及代理发放社会保险费用银行检查调研情况开户银行在工作中,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及经办人学习文件精神,使其尽快熟悉业务,在受理各有关行政、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社会保险费用时,做到配合单位,企业财务人员按时、按量、上划和支会参保人员,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协助办理银行卡,款到及时入账,保证异地人员支取生活费及各项费用。(八)对邮政部门代理离退休费用异地汇款业务检查调研情况邮政部门受理代汇款业务手续完备,严格按照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开展工作。xx邮政代理异地汇款业务具有规范性和安全性。在自代理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以来,能够严格按照邮政规章制度,按照与社保部门的协定开展工作,从未发生过故意拖欠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时限,故意拖欠汇款时间,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离退休费用的情况。实现专款专储,开创业务存储账户。使用汇款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时,存储于我县邮政储蓄账户中,实行异地内部业务结算。从而,保证完成了异地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的发放。多年来,我县尚未发生过离退休人员有理由申告邮政部门的现象,真正体现了邮政部门代理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实现了既安全,又方便,既简单,又快捷,既保密,又守信,“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二、主要做法(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领导,我县于2002年9月26日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主任,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审计、财政主要领导任副主任,民政、司法、药监办、人行、经贸、卫生、地税、总工会、烟草公司、一中、人民医院、自来水厂、电力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协同抓,确保了检查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广泛宣传,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检查组不论走到哪里,在工厂、在企业,都及时准确地宣传社会保障有关政策,特别是对企业领导,对于一些不理解社会保障政策的企业领导,耐心、细致地讲解有关政策,并赠阅有关文件,组织人员到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增强了社会保障意识,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收缴养老保险费,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做到应收尽收,共同制定清欠计划,保证养老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入库;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工作,保证低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配合银行、邮政、财政部门管理好基金,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几个部门齐抓共管,及时交换信息,相互沟通,为检查调研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四)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自税务局承当养老保险征收以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实施办法》管理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地税征收后进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划拨养老金支出费,其他保险费的支出都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避免基金的流失,确保了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三、存在的问题(一)社会保险欠费问题突出随着“五大保险”的全面开展,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企业的缴费能力,加之企业过分依赖“两个确保”政策,导致部分企业拖欠社会保险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由于企业效益普遍不佳,无力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企业不仅未补缴欠费,反而发生新的欠费,造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有些企业领导缺乏公仆意识,无视职工利益,彰显现实成绩,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欠费不断加大。此外,尽管生育保险基金额不大,但多数企业都因享受不到此项待遇而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二)社会保险“续保”工作难度大一是随着县内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部份企业改制后,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但由于政策上对“续保”缺少相应的制衡机制,企业的大部分人员没有及时续保,使参保人员流失较大;二是非国有企业还存在着劳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难以核实,加之参保意识不强,企业虽然有很大的扩面空间,但工作较难开展。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一)整改措施针对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疏理和分析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社会保险欠费方面,一是利用会议形式,召集企业领导及财务人员、劳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领导的参保意识和缴费意识;二是积极履行职责,社保机构人员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企业欠费的相关资料和有关情况,社保机构、劳动监察、基金监督、财政、地税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欠费企业,督促欠费企业补缴欠费;三是对欠费大户,且参保人员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采取“补一退一”的办法,清欠历年欠费(例如:县茶厂、双龙茶厂)。社会保险“续保”方面,一是加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及自谋职业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权利和义务的宣传力度,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人员,按个体户的性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对不按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逾期不予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金;二是定期不定期地对参保企业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进行稽核。查阅企业会计原始凭证后,凡发现企业有瞒报、漏报、虚报缴费工资总额现象的,及时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对全县53户企业进行全面的社会保障监督调研检查,查出14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工资总额2190330.50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1622456.50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185234元,其中:养老保险114244元,失业保险22340.95元,医疗保险42525.05元,工伤保险3853元,生育保险2271元。查出14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工资总额6172599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4097333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578458.15元,其中:养老保险409856元,失业保险48800.07元,医疗保险98294.08元,工伤保险13207元,生育保险8301元。限期进行整改的企业15户,现已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11户,补缴社会保险费344028.91元。(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要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强化社会保险舆论宣传力度;二是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及清欠工作力度,狠抓扩面和续接养老保险工作;强化基金管理,大力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促进地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继续加强稽查工作,严格准确核定参保职工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做到应收尽收;四是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稳步、规范地把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搞好;五是引入竞争机制,切实加强对定点医院特别是外地医院的管理工作,让保职工得到方便、快捷、便宜的医疗服务;六是加快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启用ic卡,为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提供方便,减轻医院和医保中心经办人员和工作负担;七是加强对失业职工及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大力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

计划生育社会调查报告篇三

近年来,xx检察院未检工作始终坚持执法办案职能延伸,努力实现“三效”有机统一,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涌现出“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隗永贵,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获得者张敏等先进个人。xx检察院的主要做法包括:

一、积极参与涉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不断强化监督保护职能

一是推动形成区域特色的专业化未成年人相关机制。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xx检察院立足区域实际,联合区综治委、区法院、xx分局、区司法局于12月制定出台了《xx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确定区司法局涉未调查中心作为社会调查机构,覆盖全部未成年人案件,成为北京首家和独家由国家公权力设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专门机构,形成了我区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机制,这项举措被首都综治委评为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自机制签订以来,共委托司法局进行社会调查32件32人。

二是积极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家庭坚持疏堵结合、齐抓共管。检察机关通过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推进社会风险防控、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检察服务保障,最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xx检察院审查了多起因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网吧导致犯罪的案件,遂向区文委发出检察意见书,要求对我区网吧进行整治,杜绝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网吧问题。区文委核实相关证据后,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对涉案网吧作出警告及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又如,在xx检察院办理的本市校车危险驾驶第一案中,魏某某是xx区某学校的校车驾驶员,由于超载被区交通支队民警查获。xx检察院向该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就该校校车安全问题提出意见,促成该校积极整改,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深入推进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增强特殊预防工作效果

一是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室建设。xx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和市院要求,积极开辟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建成集讯问、询问、心理疏导及法制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区,并在未检工作室建立“爱心图书角”,全面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状况、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获得职业技能知识,降低再犯率。同时,邀请心理专家为xx检察院干警开展心理沙盘应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xx检察院干警办案能力,更好地与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沟通和心理疏导。自6月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室以来,共开展心理疏导32人次,不起诉训诫32人次。

二是加强对羁押状态下未成年人的帮教。联合xx区看守所,探索建立所内未成年人读书角,有针对性选取图书,定期更新书目,配合管教开展帮教工作,鼓励在押未成年人多学习,多思考,增强生产、生活技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深入推进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充分利用辖区内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缓解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危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月,xx检察院与xx区救助站等单位共同成立“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xx分站,配合检察机关完成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为涉罪未成年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和参加技能培训提供机会。如xx检察院办理的杜某某盗窃案,对杜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将其送入该基地,参加家政服务、急救知识等培训,按时到“残疾人温馨家园”帮助残疾人制作手工艺品、打扫卫生。经过6个月帮教,杜某某树立了自食其力和助人为乐的`人生态度,xx检察院联系xx区某养老院为其提供工作机会,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同时,xx检察院还与区教委签订了《xx区涉罪学生帮教工作协作办法(试行)》,对非义务教育阶段涉罪学生安排同类学校(非公读学校)复学,并由学校承担涉罪学生的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观护工作。如吴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案发时吴某14周岁,系我区某中学在校学生,在该案处理全过程中,吴某始终未因涉案中断学业,最终顺利参加中考。

四是开拓异地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模式。按照高检院和市院未检工作要点的要求,xx检察院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涉罪未成年人的需求,始终积极与外地检察机关联系沟通,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助长效机制,在社会调查、帮教观护、司法救助等方面实现广泛合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自209月开展异地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以来,xx检察院先后与江西南昌、河北涿州、河北邯郸等地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协作4件4人,均取得了良好效果。如7月,xx检察院受理的王某某盗窃罪一案,由于案发后王某某已回到原籍河北邯郸工作,为保证帮教效果,体现诉讼效率,xx检察院积极与当地检察院取得联系,签署跨省合作帮教考察协议,由两院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沟通,对其实行考察帮教。

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一般预防工作覆盖面

一是进入校园、社区深化涉未法治教育。3年来,xx检察院开展各类进校园法治教育活动共25次,覆盖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师生受众8000余人。年,为深化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xx检察院“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隗永贵同志的先进事迹为引领,招募80余名青年干警,组建“隗永贵青春为民服务队”,发挥青年检察官专业优势,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对“问题学生”、生活困难群体进行重点结对帮扶,该服务队开展的“关爱打工子弟送法校园行”活动,荣获首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二是利用媒体平台强化法制宣传。着力强化“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利用xx未检微博和本院“两微一端”官方平台开展宣传教育,以专业的法制宣传培育守法公民。201月,xx检察院在北潞园学校举办“助力美好xx梦、培育自护小公民——《未未讲自护》”微动画首映仪式。首映式当天,xx检察院在公众号“xx检察”同步推送,高检院公众号转发了该微信文章。该动画以小朋友喜爱的形式,展现了生活中易在未成年人身边发生的不法侵害,并教会未成年人如何有效辨别和防范,同时也提醒家长、老师多关注孩子的成长环境,给他们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截至目前,微信累计点击1万余次,腾讯视频点击累计3万余次,达到了良好的传播效果。xx检察院撰写的《网络的致命诱惑》《糊涂的盗窃》以及《检察官说法》被《中国中学生报·青春斑马线》“守护青春”栏目专版刊发。

计划生育社会调查报告篇四

今年以来,为切实加强新时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xx族xx自治县县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人办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强化未检工作,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扩大未检受案范围,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该院在刑事检察局下设未检办案组,专门办理犯罪时犯罪嫌疑人未满18周岁的刑事案件。同时考虑到未检组工作人员熟悉未成年心性的特点,扩大受案范围,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性侵类案件和部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侵财犯罪纳入未检组受案范围,加大打击力度,强化诉讼监督,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在办理的一起未成年被害人性侵案件中,未检组办案人员细心疏导其情绪,积极联系学校,帮助其重返校园。

加强诉讼监督,促进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规定的落实

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进行法律监督。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未成年刑事案件9件13人,其中对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无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未依法为涉案未成年人指定辩护等违法行为发出书面违法通知书3份,均获纠正。

积极开展帮扶教育,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

在办案过程中紧密结合办案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通过前期的社会调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及关怀,同时注重结案后跟踪监督考察,通过不定期与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属联系了解其表现情况,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塑自我,回归社会。在办理的王某强涉嫌盗窃案中,经过办案人员的教育引导,王某强不仅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通过努力在深圳打工养活自己,办案人员与其联系时明显感觉到其健康乐观的心理状态。

依法封存犯罪记录,让失足未成年人远离“污点”

将现存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进行分区,在专门存放犯罪记录封存材料的专柜以及具体进行封存的卷宗上张贴“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封条,进一步确保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相关材料得到妥善的保管。同时加强对已结案件犯罪记录封存的定期检查工作,对于已结的未检案件均及时归档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计划生育社会调查报告篇五

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中共**乡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主要汇报三个方面:

一、基本情况

**乡辖3个社区3个行政村户,总人口人,已婚育龄妇女人,其中无孩人,一孩人(独男户人),二孩人,多孩人,累计二女户户,独生子女领证户户。本期新婚对,出生人,出生率‰,计生率%,本期落实节育措施例,其中放环例,结扎例。

二、重点工作进展

1、靠实责任,重点指标高效完成。进一步完善包村包对象责任制,对节育对象、环孕情服务对象、征费对象等,由责任人动员落实。针对服务对象居住分散的实际,采取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的方式,把重难点工作的落实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与产术后访视相结合、与生殖健康服务相结合,与流动人口清查相结合,并合理安排时间,对小区的服务对象集中在晚间进行,对于个别钉子户和难缠户,由分管领导亲自上门做思想工作,确保各类服务对象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本期落实节育措施20例(其中放环11例,结扎9例),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达到%,征收社会抚养费5.6万元,环孕情服务人次,服务率达到%。

2、集中培训,信息化建设规范运作。根据县上统一安排,3月份以来,我们组织乡、村专干,对辖区内所有住户进行以更换住户信息登记表为主的户内资料完善整理和人口摸底工作,至目前,除户在人不在的50多户外全部更换到位。针对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个案信息缺项漏项的问题,逐户逐人上门核对登记,尤其对于缺姓名和身份证号的人口,我们通过“三见面”(必须和家长见面、和出生医学证明见面、和户口本见面)的方式,确保信息采集环节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利用晚上时间加班加点,全面完成了数据纠错工作。同时采取集中培训(3期64人次)、互帮互带、个人自学等形式,使所有乡村专干掌握了wis系统及网格化到户管理的基本操作,实现了信息操作全员化。

3、多措并举,优质服务深入人心。新年度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及早着手,通过入户宣传、户户通广播、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识、蓝氧治疗仪的原理和适用病症进行了详细的宣传讲解。动员广大已婚群众积极接受检查和治疗,对新婚夫妇和再生育对象提供全程咨询指导和跟踪随访服务,对蓝氧治疗对象进行电话随访并追踪治疗效果。考虑到群众居住偏远分散的实际,我们安排专门车辆接送服务对象,使她们享受到更安全更高效的服务。至目前,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7对,蓝氧治疗430多例,其中治疗宫颈糜烂58例,阴道炎12例,均收到了良好的治疗效果。

4、定期清查,流动人口管理井然有序。一是定期集中人力,对辖区内的所有出租户及**、东沟、麻池三个小区的门面房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登记;二是核对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平台的人口数据,由于系统升级后数据丢失严重,对清理登记的277名流动人口(其中流出41人,流入236人)进行了重新录入,并与wis系统数据核对一致。三是依托**、麻池小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查环查孕查病、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蓝氧治疗等活动。

5、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乡上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执法程序、监督考核等五个方面对依法行政进行了量化,明确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同时利用业务学习会和计生月例会,组织乡村计生专干学习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计生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社会宣传,努力营造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知法、懂法、依法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法制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实现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高标准运行。

6、实施“**家福”工程,高标准打造幸福寓所。按照省市县《关于实施“**家福”工程促进家庭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我们以实施五大工程、创建五型家庭为载体,把“幸福家庭”创建作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的基本任务,以“幸福寓所”创建为龙头,以“幸福楼院”创建为平台,积极打造“幸福驿站”,通过倡导人口文化引领,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加强健康服务指导,树立家庭幸福理念,全力打造幸福家庭、幸福楼院、幸福驿站、幸福寓所“四位一体”的“人口计生幸福体系工程”。在**社区建成200o的集宣传教育、健康服务、文化活动为一体的幸福寓所,工程正在装修之中,我们定制了幸福家庭爱心书包、环保购物袋、儿童水壶1500个,计划购置部分服务设备、健身器材、多媒体宣教机等设施,预计5月底将投入使用。建成后的幸福寓所,将为社区内所有居民(包括农村人口、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个性化服务,主要面向已婚育龄群众,开展生殖健康教育;面向新婚家庭和再生育家庭,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面向青少年人群,开展青春期性健康教育;面向失独和困难计生家庭,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面向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生活等各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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