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十三五活动 十三五活动主持词(模板5篇)

小编: 飞雪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十三五活动篇一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

第四十二章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强化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加快完善主体功能区政策体系,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

第一节推动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

有度有序利用自然,调整优化空间结构,推动形成以“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以“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以“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以及可持续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合理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增加生态空间。推动优化开发区域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发展,优化空间开发结构,逐年减少建设用地增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重点开发区域集聚产业和人口,培育若干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增长极。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拓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覆盖范围,加大禁止开发区域保护力度。

第二节健全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

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健全差别化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土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实行分类考核的绩效评价办法。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整合设立一批国家公园。

第三节建立空间治理体系

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完善国土空间开发许可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接近或达到警戒线的地区实行限制性措施。实施土地、矿产等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程。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开展地理国情常态化监测,推进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

第四十三章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益。

第一节全面推动能源节约

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实施锅炉(窑炉)、照明、电机系统升级改造及余热暖民等重点工程。大力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开展重大技术示范。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和节能自愿活动,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计量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开展能源评审和绩效评价。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

第二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对水资源短缺地区实行更严格的产业准入、取用水定额控制。加快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改造,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开展节水综合改造示范。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管,鼓励一水多用、优水优用、分质利用。建立水效标识制度,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快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等工程。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

第三节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有效管控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无序扩张。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立体综合开发利用,促进空置楼宇、厂房等存量资源再利用。严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探索建立收储制度,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查评价。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

第四节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和管理

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控,严格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和开采准入制度,加强复合矿区开发的统筹协调。支持矿山企业技术和工艺改造,引导小型矿山兼并重组,关闭技术落后、破坏环境的矿山。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矿产资源保护和储备工程,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完善优势矿产限产保值机制。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健全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开展找矿突破行动。

第五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照物质流和关联度统筹产业布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促进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耦合共生。推进城市矿山开发利用,做好工业固废等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规范发展再制造。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

第六节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

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消费,制止奢靡之风。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要求。管住公款消费,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推广城市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服务系统。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

第七节建立健全资源高效利用机制

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目标责任,完善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健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现重点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建立健全中央对地方节能环保考核和奖励机制,进一步扩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建立统一规范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平台。组织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第四十四章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第一节深入实施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严格落实约束性指标,地级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25%,加大重点地区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力度。构建机动车船和燃料油环保达标监管体系。提高城市燃气化率。强化道路、施工等扬尘监管,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强重点流域、海域综合治理,严格保护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加强水质较差湖泊综合治理与改善。推进水功能区分区管理,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综合防治。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分级防治,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

第二节大力推进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减排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实施限期整改。城市建成区内污染严重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改革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全国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对中小型燃煤设施、城中村和城乡结合区域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沿海和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沿线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第三节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区域、有色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推进核设施安全改进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四节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建立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监控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

第五节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

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开展环保督察巡视,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推行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和城乡协同治理模式。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统一监管,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严格环保执法,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

第四十五章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保护培育森林生态系统。发挥国有林区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创新产权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植树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扩大退耕还林还草,保护治理草原生态系统,推进禁牧休牧轮牧和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加强“三化”草原治理,草原植被综合盖度达到56%。保护修复荒漠生态系统,加快风沙源区治理,遏制沙化扩展。保障重要河湖湿地及河口生态水位,保护修复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建立湿地保护制度。

第二节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

坚持源头保护、系统恢复、综合施策,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强化三江源等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加大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生态走廊、三峡库区等区域生态保护力度,推进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支持甘肃生态安全屏障综合示范区建设。开展典型受损生态系统恢复和修复示范。完善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有步骤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

第三节扩大生态产品供给

丰富生态产品,优化生态服务空间配置,提升生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保护力度,加强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开发公众休闲、旅游观光、生态康养服务和产品。加快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森林城市,建设森林小镇。打造生态体验精品线路,拓展绿色宜人的生态空间。

第四节维护生物多样性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完善观测体系。科学规划和建设生物资源保护库圃,建设野生动植物人工种群保育基地和基因库。严防并治理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丧失。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严厉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交易。

第四十六章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主动控制碳排放,落实减排承诺,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第一节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推进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到峰值。深化各类低碳试点,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实行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核证和配额管理制度。健全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碳排放标准体系。加大低碳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力度。

第二节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等经济社会活动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适时制定和调整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计划。加强气候变化系统观测和科学研究,健全预测预警体系,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

第三节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积极承担与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落实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国家自主贡献。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深化气候变化多双边对话交流与务实合作。充分发挥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作用,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四十七章健全生态安全保障机制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第一节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建立森林、草原、湿地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财政支持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机制。建立覆盖资源开采、消耗、污染排放及资源性产品进出口等环节的绿色税收体系。研究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落实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第二节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

建立健全国家生态安全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对生态风险开展全面调查评估。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网络,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严格环境损害赔偿,在高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第四十八章发展绿色环保产业

培育服务主体,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完善政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

第一节扩大环保产品和服务供给

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小城镇、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推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产品走出去。统筹推行绿色标识、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完善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和沼气等发电上网政策。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产业体系。

第二节发展环保技术装备

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研发、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加快低品位余热发电、小型燃气轮机、细颗粒物治理、汽车尾气净化、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资源化、多污染协同处理、土壤修复治理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高效热泵、半导体照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

十三五活动篇二

自20xx年以,按照省、州“创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要求,我县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十八届全会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开创农机安全生产新局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我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十八届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和户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着力点,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二、任务目标

20xx年至20xx年,我县将按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户创建标准》(农机发〔20xx〕4号),组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村和户创建及评选活动。即“十二五”期间,创建一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个“平安农机”示范村、4个“平安农机”示范户,通过示范典型的建设,在广大农村营造浓郁的创建“平安农机”氛围。(“平安农机”示范村、“平安农机”示范户具体目标任务分别由州、县级农牧、安监部门确定并联合组织考评)

通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农机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得的切实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得的'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不断推进,农机牌证管理不断规范,头管理得的加强;农机安全措施不断完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逐步提高,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及配置水平明显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得的显著增强;构建农机安全生产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有效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各部门协作配合、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为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的一项具体活动。各乡镇场农机管理服务站要提高认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争取把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中,列为农机化工作考核内容和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抓手。将“平安农机”示范县和示范窗口创建有机结合起,把示范窗口作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示范创建标准,逐一对照检查落实。各乡镇场农机及管理服务站要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有力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同时,各乡镇场农机管理服务站要成立“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考评小组,组织、指导乡镇场创建工作,并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等,组织考评、推荐或审定“平安农机”示范单位。

县农机局局成立xx县“十三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王xx县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波xx县农机监理站站长

成员:阿xx

活动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日常业务由县农机监理站工作人员担任。各乡镇场农机管理服务站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创建基础。

创建“平安农机”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乡镇场农机管理服务站的协作和配合。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各乡镇场农机管理服务站要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合作。要通过政府协调财政、公安、交通、教育以及村级组织等各方面管理资,形成创建合力。尤其是要积极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牌证费、检验费等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投入,保证创建工作持续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要认真制定“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宣传提纲和实施方案,继续通过电视、报刊、广播、手机短信等新闻和网络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六个一”落实到实处。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五民”观念,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基层,办证进乡村,送检到村社,维修到服务到田头,宣传到农家,切实增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扎实推进创建活动。

(三)严格考评标准,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各乡镇场要根据创建活动的各阶段重点,加强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考评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统一标准、鼓励先进的原则,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建立健全申报、考评等程序,开展好各项考核评审工作,推出示范典型。切实加强对示范单位申报、推荐、考评等工作的督查,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十三五活动篇三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十二五”易地扶贫开发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先期工作的通知》要求,麒麟区扶贫办认真总结全区“十二五”易地扶贫开发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结合麒麟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提出我区2**5年计划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打算、建议。

一、2**1年至2**4年基本情况

麒麟区制定和实施“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扶贫部门的帮助支持下,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扶贫开发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安居工程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输出等项目顺利实施,易地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绩。

五年来,麒麟区分别在东山、潇湘、珠街3个镇(街道)实施了扶贫安居工程,建设面积9905平方米,总投资772.8万元,省级财政投资90万元,工程已全面竣工,使90户农村贫困户住上了新居。

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建设在潇湘街道红庙村委会八组实施,该村22户农户80人得到了妥善安置,项目总投资3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资4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220万元,群众自筹60万元,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

劳动力转移培训重视抓好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努力抓好培训基地的建设,切实制订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培训计划,共培训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3800人,并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输出就业工作,使培训就业率达95%以上。同时与各乡(镇)、街道联合举办贫困地区劳动力农业科技、技能培训班359期,共培训劳动力6.13万人次。

二、主要经验做法

1、落实易地扶贫开发责任制。在“十二五”期间,严格制定了易地扶贫开发考核责任制,与相关项目落实单位签订责任书,把易地扶贫开发任务、责任、权力捆绑起来,实行责任制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同时对项目单位党员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监管,把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2、严格易地扶贫开发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规范运作。一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帐管理,封闭运行,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二是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采用电视、网络、报刊、公开栏、村民会议的方式公示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项目资金实行廉政承诺制,建立廉政群众评议制、廉政群众评议员制,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四是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投入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急需解决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易地扶贫开发项目管理。一是合理规划项目,根据省下达的易地扶贫任务,麒麟区扶贫办牵头,会同财政、发改、国土等部门,对项目地基本情况、建设条件、建设内容、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察,为项目的实施规划奠定了基础;二是认真监督项目的实施管理;三是严格项目的检查验收,对工程进度、建设质量、资金投向、公示公告等方面做了重点检查,同时做好项目的后续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发挥长效。

4、加大易地扶贫开发投入。一是积极向省、市争取易地扶贫开发资金,全面整合协调区级各部门对易地扶贫开发的投入,解决了资金使用分散的问题;二是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捐资助困,打造了扶贫济困人人皆参与的局面;三是鼓励、引导、支持民间资本、非公经济等多层次投入易地扶贫开发,为易地扶贫投资拓宽了渠道,优化了环境。

5、抓好易地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科学规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广泛征求移民户在集中安置点的选址和规划设计的意见,按村镇规划与群众意愿相结合来确定集中安置点;为降低移民搬迁建设成本,采取多种形式兴建集中安置点;在规划集中安置点时保持适度规模,与新农村建设的布点要求相对接;加强技术指导和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6、抓好基础数据有调查摸底。按照省、市关于建档立卡工作的安排部署,区扶贫办加强宣传发动、注重规范程序、抓实督促指导,对全区贫困镇、贫困村、贫困危房户、扶贫易地搬迁户做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和精准识别,全区共识别经认定贫困镇1个,贫困行政村5个,贫困自然村73个,贫困危房户3098户10568人,扶贫易地搬迁户196户682人,贫困人口2960户10015人,为全区易地扶贫开发项目安置提供了对象和依据,进一步加强了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十二五”期间,全区在实施“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自然村整村推进、扶贫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后,农村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件得到较大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但是,因为历史的原因和基础条件的限制,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条件与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生产生活中还存在一定程度的落后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是新阶段农村贫困的特点和成因。

麒麟区的扶贫项目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值得注意并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归纳起来,存在的问题有4个方面:

1、农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不稳定,农民增收难,群众集资实施易地扶贫开发项目难。

2、少数地方对扶贫项目建设认识不足,合力攻坚重视不够。少数镇(街道)对要求配套的资金落实得不够好,对区委、政府提出的扶贫项目建设分级负责的要求,在贯彻落实上有一定差距。致使一些地方扶贫安居工程工作起色不大,影响了易地扶贫项目建设的进程。

3、农村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建设,土地使用问题难以解决,后续管理仍然是个薄弱环节。

4、农村少数贫困地区群众对劳动力转移培训认识不到位,组织培训后成效不明显。

四、“十三五”规划编工作打算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抓好全区易地扶贫开工作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消除贫困、减少贫困人口数量重要战略机遇期。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思路、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产业重点和政策措施,事关全区扶贫开发长远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于防治自然灾害,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结合麒麟区实际,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掌握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2**4年10月11日,麒麟区召开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动员大会,结合会议要求,我们将严格遵照规划编制程序,分步做好前期研究、明确发展思路、拟定纲要框架和纲要审定四个阶段基本任务。遵照全区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在规划初期做好动员部署、深化研究、提交建议、规划改革、谋划项目、形成思路、规划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尽快形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理清规划思路,提前规划好项目储备;抓好组织保障,确保规划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规划编制原则。

根据麒麟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动员大会会议要求,成立麒麟区“十三五”扶贫开发工作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负责落实区规划编制的安排部署和扶贫开发编制日常工作;二是牵头、协调、督促项目规划研究;三是负责调研、考察重点项目规划和上报审批工作;四是协调相关部门参与项目的评估、审查论证工作。

在“十三五”易地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中,要准确把握易地扶贫开发工作原则(即:坚持瞄准对象、群众自愿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自力更生的原则;坚持集中力量,整合资金的原则;坚持就地就近小规模集中和插花安置为主的原则;坚持易地扶贫开发与工业化、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生态建设、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的原则。),确保项目规划的全局性和科学合理性。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照麒麟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部门、基层干部群众、社会团体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各级各类规划在发展目标、项目布局、投资安排、政策措施等方面的衔接,发挥各自优势,形成规划合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同时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确保规划所需人员、设备和经费,保证编制工作顺利进展。

(四)突出工作重点,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

1、总结经验,锐意创新。全面回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找准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三五”规划提供依据;坚持与时俱进,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编制方式,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积极对接,有效衔接。做好易地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纲要与全区规划的衔接,包括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和重大政策等。加强上下衔接,做好区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思路与各镇(街道)规划思路的衔接;加强左右衔接,提出专项规划思路时,要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等内容相互衔接,确保规划思路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

3、把握重点,项目主导。易地扶贫开发规划要突出项目的策划,立足镇情,结合当地实际,搞好安居工程、异地搬迁等项目的谋划筛选,在贫困地区研究确定一批基础设施建设完整、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的重大项目。

当地领导干部和群众意见,充分借鉴其他县、市易地扶贫开发成功经验,把各方面意见建议和实践成果作为提出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

十三五活动篇四

第八十章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景。

十三五活动篇五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第十八章增强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形成结构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

第一节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水平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研究探索重大建设项目国家统筹补充耕地办法,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确保稻谷、小麦等口粮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

第二节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积极引导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支持优势产区加强棉花、油料、糖料、大豆、林果等生产基地建设。统筹考虑种养规模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推广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发展农区畜牧业。分区域推进现代草业和草食畜牧业发展。提高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促进奶业优质安全发展。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优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布局。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第三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培育融合主体、创新融合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更多分享增值收益。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休闲、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四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快完善农业标准,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产地安全管理,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农药和兽药残留超标治理。严格食用农产品添加剂控制标准。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强化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支持品牌化营销。

第五节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高效施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动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产品主产区深耕深松整地,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在重点灌区全面开展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广旱作农业。在南疆叶尔羌河、和田河等流域,以及甘肃河西走廊、吉林白城等严重缺水区域,实施专项节水行动计划。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

第六节开展农业国际合作

健全农产品贸易调控机制,优化进口来源地布局,在确保供给安全条件下,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适度增加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积极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开发,建立规模化海外生产加工储运基地,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跨国公司。拓展农业国际合作领域,支持开展多双边农业技术合作。

第十九章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第一节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通过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动实现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第二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健全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政策体系,扶持发展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打造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促进农商联盟等新型经营模式发展。

第三节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培育壮大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完善农村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鼓励发展农村电商,实施特色农产品产区预冷工程和“快递下乡”工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

第二十章提高农业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智慧农业,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

第一节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

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快生物育种、农机装备、绿色增产等技术攻关,推广高产优质适宜机械化品种和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栽培模式,改善农业重点实验室创新条件。发展现代种业,开展良种重大科技攻关,实施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行动计划,建设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龙头企业。推进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健全和激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网络。

第二节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

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市场流通、资源环境等融合。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增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涉农电子商务。

第二十一章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

第一节持续增加农业投入

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创新涉农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整合统筹,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逐步扩大“绿箱”补贴规模和范围,调整改进“黄箱”政策。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种粮农民、新型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

第二节完善农产品价格和收储制度

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和市场体系。继续实施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化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探索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玉米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科学确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规模,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和吞吐调节机制,引导流通、加工企业等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农产品收储。推进智慧粮库建设和节粮减损。

第三节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发挥各类金融机构支农作用,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完善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制度。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省级联社服务功能。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等多形式农村金融机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建立健全农业政策性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