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派遣工劳动法规定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模板7篇)

小编: 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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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劳动法规定篇一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劳务派遣)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派遣工劳动法规定篇二

甲方(派遣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名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年 月 日止。

(一)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二)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一)劳务费用标准:乙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应支付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二)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本月劳务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

(一)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各类应付费用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政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二)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应执行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一)被派遣劳务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

(三)、(六)项和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三)乙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务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即可终止。

(一)乙方应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三性”工作岗位的认定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甲方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派遣工劳动法规定篇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十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派遣工劳动法规定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地点、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双方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约定为 (可能跨地区安排人员的合同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经协商确认执行 条款, a、每周工作 日,每天工作 小时。

b、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c、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国家出台具体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甲方所采取的措施、待遇: 。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 元。 (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双方约定为: 。

(四)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加班工资的计发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六) 。 六、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七、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 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双方对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约定为: d、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执行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九、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鉴证单位:

鉴 证 人:

鉴证日期: 附件

劳动合同变更记录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签证机构盖章: 签证人签名:

签证日期:

派遣工劳动法规定篇五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人才派遣员工,乙方已经了解并同意甲方与本合同首次的用工单位合作协议的合作条款。根据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 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人才派遣的有关的规定,本合同期限自签署日起两年有效,首次用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工作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2、 如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有义务另行将乙方派遣到类似岗位就职,如乙方未被甲方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就职,须按时在甲指定地点进行政治学习、上岗培训等业务学习,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工作地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数发给乙方,直至乙方被派遣工作或本合同终止为止。

3、 如乙方拒绝上岗培训、学习或执行其他派遣义务,甲方可依据员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有关规定,确定乙方拒绝派遣或学习的行为,脱离了甲方管理,属于单方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甲方应同意乙方的协商解除行为,本合同可以依法解除,甲乙双方均无任何经济承担责任。

第二条 工作岗位内容、地点、工作职责:

1、乙方具体工作岗位的岗位标准、内容和地点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在岗位合同中确定,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对于合同期内是否符合录用要求,用工单位岗位协议的制度和标准,具有参照依据。

2、甲方或用工单位可根据经营需要,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和工作表现,依据有关员工的规章制度,有权调整乙方工作的岗位、内容、地点,乙方有义务接受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用工单位实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用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和报酬的支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加班费、绩效奖金和其他相关福利由用工单位承担。

3、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

第四条 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规定的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和工作条件。

2、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防护用品。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 经双方约定,乙方作为派遣员工,每月基本工资为工作地的政府公布的最低数确定;乙方其他薪酬、福利和社保、公积金等基数,可参照实际用工单位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计划实行,甲方可根据需要代理。

2、 甲方每月通过开户银行汇入乙方银行卡的基本工资和为用工单位代发的相关加班费和津贴一并发放,该银行凭据可替代乙方签收凭证。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综合保险金)。基数参照第五条第一款。

2、 乙方因患病或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医疗期。

第七条 劳动纪律及奖惩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甲方、用工单位可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 当乙方用工单位发生任何付款违约等情况时,甲方有召回乙方的权利,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劳动管理。

第八条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一)在用工单位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依法建立的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采取欺骗手法而获得本合同的签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乙方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如原派遣合同终止,或中途解除,或用工单位项目结束等原因,而发生变化,致使乙方岗位缺失,导致本合同已无法履行。

3、乙方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须承担因此给用工单位造成的损失赔偿。

4、如甲方或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无须提前而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甲方或用工单位采取欺骗手法,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5、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或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或用工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工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拒绝甲方的派遣行为,或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经甲方、乙方和用工单位三方协商一致的,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须对乙方进行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规定的。

第九条 协商约定条款

1、关于保守用人公司商业秘密的约定

(一)乙方从事的工作中所涉及的单位及个人资料都属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二)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离开甲方后,乙方不得利用用工单位商业信息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3、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4、在乙方被录用前所提交的员工登记材料均为乙方真实情况,乙方承担材料真伪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损害赔偿责任

1.甲、乙和用工单位三方任何一方在法定追诉期间,有证据证明给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如从事用工单位高级管理或从事商业秘密工作的,在约定服务期内违反第九条第1款之规定解除本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用工单位未提供保密补偿金除外。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1、甲方乙方和用工单位三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使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2、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

(一)三方须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有争议的一方可向对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不服仲裁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解释须经三方协商一致认可。

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乙方成功赴用工单位工作,并乙方用工单位向甲方足额付款到帐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派遣工劳动法规定篇六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开始。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第十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派遣工劳动法规定篇七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在上岗或调换新岗位前应对乙方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5、团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每周至少保证乙方休息一天。

3、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将工资报酬支付给乙方本人,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也可委托银行发放。

2、甲方支付工资报酬的支付周期为 ,支付时间为 支付标准为。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4、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 。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贴或生活费。

第六条保险福利

1、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 保险,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养老保险的待遇等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按法定条件办理,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损害、除如数支付损失数额外,还应加付25%的赔偿费用。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

(5)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签订时间: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人(签章):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 ______ 鉴证人:_____(签章)

鉴证时间: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