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加大选调生工作力度 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调研报告(实用5篇)

小编: 笔砚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加大选调生工作力度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地方人大对司法机关实施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之一,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客观需要。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监督工作,不仅关系到群众期待能否得以全面回应,也关系着司法体制改革能否在法治轨道上顺利运行。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能力

(一)增强监督意识。一是坚持党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领导。从党的角度来说,地方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人大工作,关心人大建设,既要保证党对人大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又要对人大进行的各种形式的监督大力支持。从人大的角度来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务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接受和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围绕区委建设“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这个中心和大局来确定监督司法工作的重点。具体实践中,要认真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依法行使司法人员任免权;
要紧紧围绕区委关于司法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确定年度司法专项工作报告选题、执法检查;
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的领导,凡属司法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案件及重大监督意见及决定,建立事前主动向党委请示、事后及时向党委报告制度等等。二是转变监督观念。当前,个别人大代表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人大监督的权威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区人大及人大代表要转变监督观念,牢固树立“不监督就是失职”的理念,要深刻的认识到人大监督司法就是要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确保行政权、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三是正确认识与司法机关的关系。根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人大与司法机关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产生与负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同时,人大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支持,主要是通过监督,帮助发现问题,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从法律、环境等层面给予支持,促进问题的解决。

(二)强化人大代表培训。一是认识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因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很强,而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人大的主体,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广博的知识,必须具有宽阔的视野和全局观念。因此,要确保人大代表保质保量地完成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是必不可少的。二是强化培训工作的系统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时,必然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民族、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对代表培训,必须系统地进行培训,统筹开展理论、业务、法律和技能培训,为代表履职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前培训,注重培训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代表行使职权有关法律法规;
坚持每年在两会前后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针对如何发挥监督职能、如何开展调研、如何撰写提案等等,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水平。

(三)加强人大监督专职化建设。一是探索建立专职人大代表制度。当前,大多数人大代表是兼职身份,受时间、精力、工作单位等影响和制约,不能很好履行监督职责。因此,应探索建立并逐步推行专职人大代表制度,将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密切联系选民,反映基层呼声,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有热心、有责任心、有同情心地代言人选出来,并将人事关系、工作档案、工资、福利待遇一律转到同级人大,在工作职位和报酬上充分保障,切实解除专职人大代表后顾之忧。二是探索建立人大专门监督机构和人大监督员制度。通过立法给专门监督机构适当的地位、权力、职责范围,使人大监督从幕后走向幕前,变被动为主动,实现统一规范人大监督的目的。三是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切实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专业化水平。

二、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

(一)完善监督途径。一是探索创新“大数据思维”模式。探索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分析、用数据完善”的大数据思维方式,通过运用大数据和云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最新成果,创建“人大及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切实为人大监督以及代表履职提供全方位大数据服务,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准确性、实效性和权威性。二是强化调查研究。建立人大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专项报告前调研工作制度,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等形式,充分听取和收集司法机关、律师、专家学者的意见,尽可能广泛了解情况;
进一步完善旁听庭审、明察暗访等调研手段,完善后续工作制度,切实发现司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三是建立会商机制。与同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时对司法改革重点工作进行监督;
与律师协会、工商联、妇联、企业家协会、商会等不同领域的机构建立工作联席机制,拓宽问题发现渠道,确保信息畅通。

(二)强化程序性监督。在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检察权的大背景下,地方人大应避免代替司法机关行使职能对案件实体问题进行监督,应重点加强对司法机关程序上的监督。一是加强对执行宪法法律的监督。将司法机关依照宪法程序性规定行使职权情况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比如:是否有违反宪法规定,存在公民未经检察机关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被公安机关执行限制人身自由等人身权的现象。二是加强对“两院”组织法和“两官”法层面的关于程序性规定的监督。比如:是否存在违反任职回避的现象;
审判权、检察权行使的主体是否合法;
审委会、检委会委员和法官、检察官是否经过人大常委会的任命等等。三是加强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比如:是否存在案件久拖不决、案犯超期羁押违反诉讼时效规定的现象;
是否存在违反审判公开原则的现象等等。

三、拓宽监督范围,丰富监督内容

(一)拓宽备案审查范围。一是探索将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虽然《监督法》规定的备案审查仅仅限于“两高”的司法解释,对地方规范性司法文件未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但实践中,地方司法部门在贯彻执行法律、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制定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与相关法律相违背的风险。因此,应将这些规范性文件纳入监督范畴,要求法院、检察院在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性司法文件时,送交同级人大备案审查,由同级人大对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进行审核确认。二是探索将抽象司法行为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实践中,司法机关常制定不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但具有指导性、参考性作用的会议纪要、工作问答、业务通知、办案指引等文件。因该类文件属于抽象司法行为,具有付诸实施、转化为具体司法行为的可能,理应也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并参照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二)拓宽监督司法人员范围。一是加强对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监督。当前,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由司法机关自行任免。该类人员的职权范围与审判员和检察员虽有差异,却承担着大量的司法职责,行使一定的审判权或检察权,理应接受人大监督。因此,应加快探索建立司法机关任免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向同级人大备案制度。二是加强对未入额审判员、检察员的监督。实行员额制后,未入额的审判员、检察员不再承担案件审判、检察职能,其理应承担的职能职责与实际不符,在实践中往往改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或司法行政人员,而作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是法官、检察官储备力量的重要来源,承担一定的审判检察辅助事务,理应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因此,对未入额审判员、检察员改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在坚持原有监督模式的前提下,探索新的监督方式;
对改为司法行政人员的,应探索免去该类人员相应职责的方法和路径,以期名副其实。另外,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下,司法机关应将人大任命司法人员的分类情况向同级人大报告。

四、完善监督制度,树立监督权威

(一)科学、民主制定监督计划。一是突出反映民意。在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议题选择时,应注重反映社情民意,注重抓住司法实践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与其利益相关的问题;
同时,进一步扩大确定监督议题的途径,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告及调查问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吸引更多民众参与到人大监督工作中,且在议题确定前开展调研了解真实情况,顺应民意、倾听民诉。二是突出科学监督。实践中,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撤职案的审议等非经常性监督形式往往因不见于监督工作计划中,久而久之,被遗忘、被休眠。为激活权力行使,应在监督工作计划中明确“必要时可针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程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等,这样不仅可以提醒被监督方引起注意,也有利于强化人大监督的威慑力。

(二)完善刚性监督机制。一是完善质询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质询权运用,通过提高质询权威,探索建立闭会期间的质询制度。在听取专项报告或执法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且单靠询问已经不能解决需要进一步措施进行问责时,规定代表、委员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质询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会议期间提出质询议案。同时,进一步强化质询法律责任,规定对质询后答复不满意的,必要时可以由大会或常委会作出决定或者决议,切实实现有效监督。二是规范特定问题调查。细化完善特定问题调查程序,明确特定问题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司法官的罢免与撤职、法检两院违法行使职权与失职渎职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重大、经过行政、司法机关处理未取得明显效果的案件及问题。同时,积极探索赋予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一定强制性调查权,明确规定特定问题的调查期限,避免无期限的调查下去。

(三)创新人事监督制度。一是赋予人大暂停被调查对象职权的权力。由于司法人员具有较强反侦察能力,如果被调查期间不暂时停职,其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在实践中往往采取迫使被调查人员主动辞职的方式,但这易造成罢免手段被辞职后的免职所替代,使罢免权力虚置。对此,应探索赋予人大暂停被调查对象职权的权力,待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时进行罢免。二是强化对司法人员纪律处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大多违纪行为,如接受少额贿赂、滥用职权、与当事人不当接触等等,因没达到罢免、撤职的标准,主要根据司法部门内部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但受司法内部行政管理影响,内部司法纪律惩戒制度难以发挥防止司法腐败的功能,甚至导致司法机关内部官僚化严重。因此,应探索在人大下设立司法官纪律惩戒机构,进一步强化对司法官的纪律处分,运用如降职、降级、警告等纪律处分措施,切实更好地实现监督与独立的平衡。

;

加大选调生工作力度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结合新时代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我在总结本届以来工作中遇到的和了解到的各种问题和情况的基础上,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主题,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研。下面,我就调研发现的几个问题及跟大家进行交流。

首先,加强“两个机关”建设,人是关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该论断进一步指明了人大成为“权力机关”的方向和路径,即要实实在在地“工作”,又要真真切切地“代表”,只有老老实实当好“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才能名正言顺成为“权力机关”。

“人大监督手段仍较单一。”这是调研中反映较普遍的问题,特别是我们作为基层人大,因此,应建议市人大进一步细化区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内容,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落实到位,如询问、质询、罢免直至特定问题调查,都要逐渐加大使用频率,切实解决越到基层人大工作越缺“抓手”的问题。同时应研究出台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主席团运行机制,发挥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职能作用。

其实,监督手段单一,很多监督方式方法使用率低,追究其根源,人仍是主要因素。人大要成为“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先决条件是要有人工作,有能力工作。调研发现,就人大现有的编制和人员构成,离中央、市委的工作要求尚有一定差距。虽然市委几次人大工作会及其相关文件都已有规定,但落实情况多不如人意,诸如常委会机关给机构没编制或少编制,镇(街道)人大办公室有机构无人员、人员流动性大、年龄结构不合理、镇人大工作人员仍干着政府的事情等,这些都不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因此,“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和重视、明确编制并落实。”在加强“两个机关”建设中,这已成为基层人大的最大共识和期盼。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向市编办、区委做更多的争取工作。

第二、代表工作永无止境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常委会要成为“代表机关”,要义在“密切”。这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倡导开展的代表发挥“家、站”作用是很好的形式,有利于形成代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和“有事找代表、找代表还能管事”的氛围。

调研发现,要达到这样的效果,代表素质提升是关键。代表们反映,除了常规培训外,“走出去”开拓视野,加强横向和纵向的沟通交流,成为大多数代表的共同呼声,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兄弟区县、省市人大代表之间的交流学习大幅度减少,代表们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的呼声逐渐增多。

同时,要做好代表工作,完善代表履职机制也是重要一环,不仅要激励代表履职,还要在代表履职监督上“出重拳”,要加大公示范围,扩大监督范围,并提供更全面的履职服务保障,杜绝代表只是举手代表,不发言、不表态的不作为情况。为此,前不久召开的区委五次人大工作会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设立代表退出机制”,这将对加强代表的监督管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再就是“要把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的重点要放在办结率上。”这是又一个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时代在进步,建议办理也要与时俱进。代表们认为,他们提出的建议,是老百姓真实的需求和期盼,虽然有些一时难以达到,但办理部门只要尽心了,代表也是能够理解的。建议办理是否持之以恒,办理结果是否是选民所期待的,应以群众是否真正满意为标准,所以本届区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把提高办结率作为推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重点持续发力,三年来,办结率已经从20%多提高到50%,下一步,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政府的督办落实力度,一方面还要在代表提出实施可行的意见建议上下工作,加大培训和引导力度,从素质和知识上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第三、人大专委会必须“专”

区人大专委会运行已到第三个年头了,但问题也逐步显现,诸如职责定位不准、工作运行不规范、专业水平不强、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特别是专委会人员配备专业化程度不高,专职化比例低,很难满足目前工作任务需要。

调研发现,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区人大专委会的工作职责,各区主要是参照市人大专委会的职责制定,与各区自身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各区人大专委会在会议期间、闭会期间如何依法履职,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工作程序不明,工作方式基本上与人大常委会工委相同,通过设立专委会、增强区人大专业力量的改革未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应及时出台加强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工作职责、工作运行方式等提出指导性意见,规范其工作运行。建议统一规范市区上下两级专委会的对口联系方式,便于承接上级工作和区间的交流沟通。同时,建立专委会片区工作联席会制度,促进区人大专委会之间的工作交流学习。

还要特变注意“尽快解决专委会不‘专’的问题。”。专委会不“专”主要体现在委员专业不对口、专职比例低。为此,建议持续优化委员结构,明确专职化比例不低于50%的具体要求;
强化专委会力量建设,明确顾问,建立专委会工作专家库,借助外部力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预算审查、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监督工作,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去不断的创造条件、去实现。

以上是我们调研的一些成果,与大家分享,也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新时代全区人大工作。

加大选调生工作力度篇三

(一)夯实基层基础,通过“三心党建”工作模式强化“两新”党组织自身建设。即以“政治导向为核心、企业发展为重心、人尽其才为中心”的“三心党建”工作模式,助推“星级创评”工作,有效激发“两新”党组织内生动力,提升“两新党建”工作活力。

1.以政治导向为核心,持续加强党组织内部教育管理。一是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发展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固定组织生活日”,明确每月第1个周二为固定组织生活日,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活动。三是自主明确每月的“党员主题活动日”,每月结合当月的传统节日、纪念日或时事热点确定1个活动主题,组织党员开展至少1次主题活动。

2.以企业发展为重心,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党工委发挥组织引领作用,协调上级组织部门,引导“两新”党组织参与党建工作相关培训,帮助企业党组织调整发展思路,争取政策扶持;二是“两新”党组织结合企业实际,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技能大赛”等活动,同时创新党组织特色活动,引导党员树立“比服务、比技术、比业绩”的思想认识,提升企业发展质量;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党委、支部委员运用“一线工作法”,深入企业党员、职工中开展走访调研,每月征集意见建议不少于1次,每季度开展1次,党群意见征询会,带动党员、群众直接参与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3、以人尽其才为中心,带动党员队伍壮大和作用发挥。一是组织成立“两新”党组织党员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功能和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利用传统节日和重大纪念日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党员参与率,推进公司党员整体形象建设。二是不断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要把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大学毕业生、进步青年等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培养和考察,重点发展,优先发展,力争全年培养发展2-3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2名党员。

(二)加强互通共融,通过“四联”工作机制提升区域“两新”党建整体水平。即以区域化党建工作推进为抓手,通过“学习联抓、活动联办、行业联合、区域联建”的四联工作机制,促进“两新”党组织行业内协调共建、借助大型企业党组织引领党建工作推进、逐步融入所在社区大党委体系。

1.搭建组织生活交流平台,促进学习联抓和活动联办。对一些单独开展活动比较困难的小型企业党组织进行划分,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等原则组织联合开展活动,做到“组织单独建、学习联合抓、活动联合搞”。利用企业规模较大、场地条件良好、组织活动有序的党建示范点企业的优势,开展非公企业党员“读好书、好读书”交流会、理论知识流动课堂、党员讲党课、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企业职工的学习能力。

2.强化示范带动资源共享,促进行业联合和区域联建。依托区级党建平台,打造区域化党建新试点。即搭建“办事处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社区与企业”三级共建平台:一是组织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目标管理任务,发挥“大党工委”作用,重点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中村改造等科学规划辖区经济发展问题,深入到非公企业、社会组织、项目工地等一线深入开展调研,做好服务企业,了解企业的困难,帮助企业发展生产。二是结合辖区主要为大型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行业、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按照辖区已建党组织的企业的业务范围和经营项目,有效推进企业党组织之间、相关行业之间的资源共享和联合共建,在推进非公党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同时,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双提升。三是逐步深化区域化党建,以社区大党委为核心,联合驻区单位党组织,吸纳周边“两新”组织,推进社区、企业党组织成员交叉任职,围绕共驻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两新”组织党建等区域化党建重点工程进行资源共享、互助推进,形成区域化党建工作合力,最终打造相互辉映的“三位一体”区域化党建构建模块。

(三)狠抓制度落实,促进辖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以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年为契机,结合“两新”党组织星级创评活动,切实加强“两新”党组织建设,使“两新”党建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把党组织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实际、实用、实效”出发,制定对企业发展有利的规章制度。

1.建立党务工作者选派制度。对有党员但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党组织作用发挥较弱的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党建工作。

2.健全工作台帐制度。分别建立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规模以下非公企业、重点管理非公企业和准备撤销非公企业等工作台帐,每个企业要有企业简介、企业党建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名册等基础资料,对各种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3.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办事处党工委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督查辖区“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情况。把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重视程度不够、组建工作不力、党建工作管理不好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确保非公党组织组建、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大选调生工作力度篇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网络经济等新业态迅猛发展,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网络主播等新就业群体规模逐渐壮大,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成为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迫切需要,是引领新兴业态发展的重要保障。*街道通过实地调查,分析了辖区新就业群体相关现状、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一、现状分析

截至2023年6月,*街道共有*个“两新”党组织,其中新业态党支部*个,新就业群体党员*人,入党积极分子*人。本次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咨询座谈、随机抽样、查阅资料等形式,针对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络主播等新就业群体党员及群众展开调研*人次。调研结果显示,从性别年龄看,男性占比*%,26岁-35岁占比*%;从政治面貌看,党员占比约*%;从文化程度看,高中或中专及以下学历占比*%;从婚育情况看,已婚人士占比*%;从劳动时间看,新就业形态从业劳动者中日工作时长10小时以上占比超50%;从社会保险参与度看,各保险项目参加比例差异性明显,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成为大多数单位的选择,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缺口较大。整体看来,新就业群体文化素质偏低、技能单一,通过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困难重重。

二、相关做法

(一)突出“两大链条”领航,打造新就业群体综合阵地。以*科技创新园为核心,统筹*市新的社会阶层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街道“融智e家”党群+人才服务中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n”个领域,延伸党员服务、技能培训、就业发展、创业扶持等*项服务,打造全新配备、全景培育、全力护航的“1+n+x”发展链条。统筹*科技创新园园区资源、长三角新就业产业园阵地优势,打造长三角新就业产业园党群服务中心,发挥新就业服务工作站、新就业公共服务云平台、长三角新就业产业研究院、新就业技能培训基地、新就业产业孵化创新基地、新就业共享直播基地、*直播电商产业创新服务基地7大空间资源,实施“对接、孵化、赋能、输送、服务”五大培育流程,打造“157”全生命周期服务链,为新业态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红色动能”。

(二)实施“三项计划”护航,赋能新就业群体全面发展。打造“融智聚力·红领新兴”项目。实施“红巢引新”计划,以红巢筑起“新”阵地,打造长三角新就业产业园党群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党建+产业+企业”发展共同体;以红巢聚起“新”力量,打造集休憩充电、政策咨询、就业登记等功能于一体的开放共享空间——新炬hui客厅。实施“红帆赋新”计划,以红帆赋能“新”企,打造培育红色电商为主线的“红业”工程;以红帆赋能“新”地,打造“党建+互联网+思政教育”“党建+专业+直播文化”工作模式的“红育”工程;以红帆赋能“新”才,打造助力新就业群体全方位学习的“红学”工程。实施“红流融新”计划,通过构建红流之“新”有所属朋友圈、红流之“新”之所向服务链及红流之“新”欣向荣共治网“三驾马车”,全覆盖服务辖区*余名新就业群体,引导新就业群体在政治上“熟”起来、思想上“红”起来、行动上“热”起来。

(三)强化“学说做”续航,激发新就业群体治理效能。街道组织新就业群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午间壹小时”、主题党日等载体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微课堂、“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次,开展新《党章》《二十大报告》白皮书等“送学”上门活动*次。通过“空间功能叠加、阵地资源共享”的方式,构建新就业群体“学习矩阵”,依托“新炬hui客厅”,设立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角”,投放学习书籍、宣传资料等,依托街道*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小蜜蜂驿站以及改造的核酸小屋“暖新驿站”开展服务新就业群体系列活动*余场。打造“先锋直播间”、培育“红色麦克风”,开展“红主播说”二十大精神活动*场。同时发挥新就业群体党员工作在路上和“云”上的优势,向基层群众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党建引领功能,依托长三角新就业产业园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市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红色主播岗位练兵等活动,举办节日慰问、联谊会、法律援助等四季暖“新”系列活动*余场。发挥新就业群体熟门熟路“活地图”优势,鼓励和引导其发挥社情收集、文明劝导、网格治理的“前哨作用”。

三、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新业态党组织覆盖面不广泛。新就业群体人员数量大,文化素质偏低,政治面貌多为群众,党组织组建率低。新业态企业流动性强,党员分散,多数企业达不到单独组建标准,个别党组织组建后也存在凝聚力、战斗力不足的问题。

(二)新就业群体个人发展不平衡。新就业群体受工作性质、个人家庭、生活环境影响,技能提升渠道单一,职业发展持续性较差。同时文化水平相对偏低,缺乏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先进知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就业群体党建阵地建设、党建工作宣传。

(三)企业党务工作者作用发挥不明显。新业态企业党务工作者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深入,没有将党建工作与行业领域发展、新就业群体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对于抓党建促发展认识不够,致使党组织的影响力和作用发挥不太明显。

(四)新就业群体社会保障不均衡。调查发现,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方面存在用工不规范、劳动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此外,新就业群体自身社会保障、法律维权意识薄弱,社会保障援助渠道单一,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新就业群体社会保障难以均衡。

四、对策和建议

(一)扩大组织覆盖,夯实组织堡垒。一是提升“两个覆盖”质效。延伸工作触角,寻找“新”人群,重点对快递站点、直播电商企业等新业态企业全面摸底。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访谈等形式,既问情况、又问需求,同步梳理经营管理需求和问题,确保底数清、台账明、统得起、管得住。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推进新就业群体组织覆盖,鼓励引导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及时转入党组织关系,扩大组织队伍。二是发挥指导引领作用。深化新业态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指导力度,围绕“四敢”精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带动企业与党员“敢闯”“敢干”,加强政治引领,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党建引领企业健康发展,引导新就业群体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强化阵地建设,实现助新无忧。一是建设红色驿站。依托现有党群服务中心、流动驿站,优化新就业群体服务,打造一批红色驿站,为新就业群体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失业帮扶、充电休憩等暖“新”服务。二是推动商家惠新。开展助力新就业群体联盟倡议,鼓励红色企业、党员商户加入“爱‘新’商户”“惠‘新’企业”,力所能及地为新就业群体提供打折、免费等优惠服务,营造互尊互助、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凝聚新就业群体力量。

(三)厚植红色基因,聚焦育新提质。一是强化培训教育。利用党建阵地和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组织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党员代表为新就业群体指导授课,加快推进新就业群体职业技能教育,不断提升新就业群体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二是强化评先树优。积极发现新就业群体中的先进代表,推荐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纳入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个人评选范畴。加大评先树优力度,开展“最美小蜜蜂”“红骑方向盘”等新就业群体专项评选活动,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和动力,形成人人崇尚先进、人人争当模范的良好局面。

(四)整合部门资源,牵手暖新行动。一是建立闭环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新就业群体诉求表达机制,形成“诉求收集、对策谋划、跟踪落实”闭环服务链条。发挥各级工会、团委、妇联、商务、科技等部门作用,有针对性地提供新就业群体妇女维权、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等各类服务,常态化开展“送关爱、送保障、助提升”等暖心活动,有效解决新就业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构建参与社会治理新格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主题活动+主题任务”的形式,引导新就业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认领社会治理工作任务、签署“任务书”,发挥“走街串巷”和互联网优势,当好社会治理“后勤保障员”“问题收集员”“文明传播员”,补齐社会治理力量不足短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网络整理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content_2();

加大选调生工作力度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市局党委要求和县局党委统一安排,为全面掌握分管部门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四合”推进情况,通过座谈汇报、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了调研了解。

基本掌握了机构合并至今以来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整体思想状况,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改进工作打好基础。

一、思想政治工作现状、好的经验及做法

我所分管的风险管理股和联系的朝那税务分局,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正常。风险管理股由原国地税工作人员各一名组成,相互之间工作配合融洽,能够认真并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朝那税务分局由职工五名,其中脱贫攻坚驻村干部一名、省局长期借调一名,其余三名同志能够配合开展日常工作,能够做好辖区内的征管和纳服工作。

二、当前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机构合并一年有余,干部融合进度明显,但须知“四合”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工作中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业务工作需要做到教学相长、相互学习,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融合建设,借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契机,进一步推动干部思想融合。

三、机构改革以来党员及干部职工思想状况

机构合并以来按照工作重新组织了党支部,每一名党员都能够定期按时在所在党支部参加组织活动,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坚持“两学一做”,每一名党员都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总体而言,党员干部能够在合并前后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带头引导干部群众促进“四合”。

四、干部职工在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合理诉求,所思、所想、所盼

干部统一反映,希望上级组织能够加强培训教育,增加脱产培训的机会,进一步提高每一名干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部的业务能力;优化工作环境,紧跟社会发展潮流,配备相应的办公硬件,应对日益增多和优化的软件、app等;尽快出台统一的薪资标准,尽可能提高干部待遇,对于应得利益及时发放等。

五、当前影响“四合”的主要因素和问题

个别干部存在尚不习惯的现象需要进一步做好心理疏导;个别干部认为机构合并后待遇整体有所下降,个别干部认为机构合并后干部晋升和发展空间缩减明显,需要组织进一步做好思想疏导和引导工作,以上为个别现象,不具备普遍性。

六、促进“四合”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组织层面要加强对干部思想状况的了解,并及时对思想波动的人员进行谈话和疏导;二是对于因工作分歧产生矛盾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情绪疏导和矛盾化解,防止矛盾激化;三是特别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任用,税务系统中层干部普遍存在“老龄化”现象,平均年龄基本在45岁以上,导致工作活力不足、创新思维欠缺、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较低,所以要着重培养和任用年轻干部;四是要认识到干部深度“四合”是长期性工作,不宜急于求成,反而滋生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

以上浅谈,仅代表个人调研结果及认识看法,希望能为税务系统干部思想“四合”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