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访局法治建设自查情况报告(模板5篇)

小编: 紫衣梦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信访局法治建设自查情况报告篇一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规定,要求局属各执法大队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如有涉嫌犯罪案件应及时、准确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司法机关;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资格的管理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法证件管理,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着装;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行政执法证年审和清理工作;及时安排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做好资格认定、发证、换证等工作;三是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前,先由局法制股进行审核,然后提交局领导、相关股室、办案人员组成的案件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正确、决定适当。未通过审核和审查的,不得作出行政决定;四是起草了《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印发执行;局属各执法大队坚持在执法活动中使用摄像机或者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录像和拍照,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有效推行;五是制定了《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印发执行,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行权平台建立了行政权力目录电子清单、行政权力事项运行系统和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信息公开,做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六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2020年至2020年未发生被行政复议确认违法、撤销、变更的行政执法案件;未发生被行政诉讼终审判决败诉的行政执法案件。

信访局法治建设自查情况报告篇二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开展对局属各执法大队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畅通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照复议工作流程和时限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我局2020年至2020年经办的所有行政复议案件经过xx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后决定维持我局的处理意见;二是切实做好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我局主动与法院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每次接到行政诉讼应诉通知书后,及时组织法律顾问和案件办理人员分析研究案情,提出应诉意见,及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按时出庭应诉,并认真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积极回应司法建议,自觉维护法律尊严。2020年至2020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经过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均确认我局处罚决定合法有效,并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和驳回当事人起诉。

信访局法治建设自查情况报告篇三

一是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梳理了行政权力114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05项,行政强制2项),并编制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在xx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布;二是认真配合市法制办开展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职能职责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确认我局无行政检查事项和“双随机”抽查事项;三是扎实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工作。2020年至2020年我局认真开展了行权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录入工作,4年来共录入各类办件10000多件,迎接市监察委、市公开办、市法制办和市政务中心对行权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录入工作的检查8次,均顺利通过检查验收。2020年11月和2020年7月,我局按照市政府、市监察委、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开展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0版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版正式运行之前的准备工作,在网上认领了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等省级部门下达的权力事项,并对各类事项设置了运行流程和监察点。四是加快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简化审批条件,提高审批实效,全面推行“3+x”流水线审批模式,将我局所有行政审批纳入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体系建设。

信访局法治建设自查情况报告篇四

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规定,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程序合法;二是严格按规定报备规范性文件,做到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合格率均达到100%;三是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认真清理过期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四是代拟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相关规定。起草的《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已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原则通过。

信访局法治建设自查情况报告篇五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南充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城管大部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0﹞5号)和《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20﹞3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多项工作。

1.在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方面,大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事权下放,建立健全派驻机构。

我局牵头起草了《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原则通过,目前我市正按照该文件的要求对城管执法机构进行调整和综合设置。基本实现了城管执法人员、公安民警、各街道办事处协管队伍的初步整合,将城管执法人员、公安民警及其他部门的执法人员下派到各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各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由办事处主任兼任,由各街道办事处全权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2.在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实行“1+1+1+x”(即办事处+城管+公安+相关执法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治理模式。

我局与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试行了“1+1+1+x”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新型模式即“办事处+城管+警察+所需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城警联勤联动、快速处置的执法工作机制。

建立城警联合执法机制。彻底改变公安警察协助式、临时性地配合城管执法的方式,真正建立起稳定的、长久的城管、公安警察联合执法运作机制,将协助式上升到联合式,将临时性上升到常态化。在整合原有城警联合执法队伍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增加了派驻城管的警察数量,派驻警察负责预防、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为城管执法工作保驾护航。实现公安民警与城管执法人员的全天候联勤联动,使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