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审计报告反馈意见(优秀5篇)

小编: 飞雪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审计报告反馈意见篇一

关于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反馈意见的函【1】

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市审计局(萍审社通[2008]7号)文件的精神,市审计组于2008年11月7日至11月26日对我区2007年度民政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为期17天的审计,审计了抚恤事业费、退伍安置费、城市及农村低保、救灾、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

审计过程中,审计组人员实事求是、细致认真、依规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并形成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现就《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指出的问题反馈如下:

一、关于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联合下文湘财字[2007]44号、湘财字[2007]145号、湘财字[2007]108号、湘财字[2007]81号文件,弄虚作假下拨民政资金合计1686570元,后各乡镇虚报冒领套取民政资金,返回到区财政局四税账上的问题。

该审计查明情况属实。

湘财字[2007]144号、145号、108号、81号四个文件下达资金都是区级财政用于城乡大病医疗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救助资金的配套资金。

湘东区是一个中央、省、市企业相对较多的县区,境内有萍钢、萍电、萍铝、萍纸、巨源煤矿等多家大中型企业,上述企业隶属省、市管理,所有税收规费都是上级征收,而各类社会矛盾、城镇低保、大病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都由我区财政负担。

2007年湘东区享受城市低保人数13181人,其中萍铝、萍纸等中央、省、市国有企业享受人员就达7231人,占全区享受低保总人员的55%,根据上级规定,县区级按156元/年/人进行城市低保配套,则该部分享受城市低保人员配套资金达1128036元;另有城市大病救助中也有相当数量救助对象是属于中央、省、市企业的人员,同样也要湘东区财政配套。

鉴于我区财权事权不统一且财政支出压力大,无力代上级承担如此多社会公益事业,我区曾多次向上级反映该情况,但上级一直未调整支出负担级次,故将部分民政资金用于省、市驻区企业职工的低保、大病医疗救助等配套支出,恳请贵局和审计组领导视情况予以谅解。

二、关于虚报冒领套取民政资金弥补经费不足的问题。

1、报告中指出:“2007年湘东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文湘财字[2007]21号关于下达2006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的通知和湘财字[2007]22号关于下达2006年抚恤经费的通知共计588000元。

经抽审以上资金,各乡镇并未全部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上”。

由于我区向上争取该方面的`资金逐年增加,而优抚对象逐年在减少,因此该款用后确实有少量结余,但各乡(镇、街)并未将结余的资金弥补政府经费不足,而是用于弥补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不足部分。

我区每年征兵170余人,按3590元/年/人的标准发放(其中西藏兵按10770元/年/人标准发放),应发放优待金共计865000元,但每年按实际转移支付只有620000元,缺265000元。

2、报告中指出:“区民政局专户账2007年4月11号凭证付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退职费26万元,经审计,该款未发放,只是以支付2006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人员资金补助的名义列支,其中将18万元缴入区级财政预算外专户后返还给区民政局作其他收入……”。

我区2006年向省民政厅争取26万元是用于建设优抚对象疗养中心,根据市局总体要求当时全市统一建在武功山风景区,我区认为建在武功山不便管理,因此建在湘东区政府办公楼后面,省民政厅当时设有疗养中心的项目,所以就以自谋职业名义拨款。

付3万元给九建公司是由于疗养中心是九建公司承包,付区政府办5万元是当时区政府让出了三间房子给疗养中心作办公室使用(见相关会议纪要)。

三、关于普遍存在挤占、挪用民政资金现象的问题。

1、报告中指出:“2007年各乡镇均存在挤占挪用民政资金的现象,计币3085893.2元,其中用于弥补乡镇经费不足153703.1元,弥补民政所费用537276.8元,弥补敬老院费用559362.62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工程支出452220.68元。

近几年来,湘东区开展了“两院一校一所”的建设,新建或改造了全区10所敬老院,并完善了院内的基础设施,投入大量的资金,由于我区各乡(镇、街)的财政压力都非常大,所以各乡镇挤占了一点资金用于该方面的建设。

2、报告中指出:“区民政局2007年经费中收取低保款78754元,用于购买电脑。

该情况属实。

2007年我区为了抓好民生工程,便于省、市、区、乡镇四级直接反映,加强上、下级工作街接,经请示区政府同意,确实利用了该款为11个乡镇和区低保局购买了电脑。

四、关于区民政局及各乡镇2007年度存在大量滞留民政资金的现象,共计6206282.82元的问题。

优抚事业费等资金在2007年末到位,而各乡镇发放该资金时大都是在2008年1月底(农历2007年12月底)发放,故此造成了2007年末结余大量资金,该结余部分已在2008年年初全部发放到位。

五、关于各乡镇民政资金实际享受人数与上报人数不符的问题。

1、报告中指出:“经审计8个乡镇2007年上报集中供养五保户1669人,实际享受人数只有440人。

其原因是:由于当时有的敬老院设施设备不齐全,难以集中供养1669人,所以只好采取部分寄居亲朋好友家供养的方式,我区正在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将所有的五保户都实行集中供养。

2、报告中指出:“全区上报优抚对象1068人,实际享受人数只有472人,多报596人。

因优抚对象大多数为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和三属人员,该类人员大多数都年老体弱,每年的死亡人数超过3%,而在上报时我区是根据“核减均按3%”的规定上报的,所以这个数字有点出入。

六、关于其他方面的问题

1、区民政局2007年度收取房租款121200元,未交房产税。

我们将尽快补缴。

2、区民政局2007年收取腊市、老关60000元赞助款,是因为区民政局新购办公楼确实困难很大,为了缓解当时财力压力,这两个乡镇给予了一点支持,今后坚决改正,杜绝此类现象的出现。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切实整改。

同时恳请市审计组考虑我区财政体制不顺、社会事务多、民政设施基础薄、资金投入压力大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问题以指导改正为主,从轻处罚为辅。

专此函告。

二0xx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审计民政资金函

审计报告反馈意见【2】

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安排,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06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对我局原局长***同志2001年1月至2006年2月任期经济责任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我局积极配合审计组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使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审计组对我局内部控制制度及资金使用方面的做法给予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我们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我们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审计组出具的报告是属实的,审计组的建议我们积极采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认真规范支出管理,压缩招待费的支出,保证卫生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同时由于卫生系统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繁重,区财政对公共卫生体系投入严重不足,公共卫生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需要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因此,恳请审计组对我局存在的问题从轻处理。

以保障卫生系统的健康发展。

***卫生局

20xx年11月11日

审计报告反馈意见【3】:

××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该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经审计,我们发现贵公司200×年10月份预提的本年度第四季度短期银行借款利息××元,全部作为当月费用处理。

我们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第四季度利息费用不应全部作为10月份的财务费用处理,应分月预提,但贵公司未接受我们的意见。

该事项使贵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反映不公允、不合理。

我们认为,除存在本报告第二段所述预提短期银行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不符合规定外,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该年度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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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反馈意见篇二

关于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反馈意见的函【1】

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市审计局(萍审社通[]7号)文件的精神,市审计组于11月7日至11月26日对我区民政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为期17天的审计,审计了抚恤事业费、退伍安置费、城市及农村低保、救灾、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

审计过程中,审计组人员实事求是、细致认真、依规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并形成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现就《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指出的问题反馈如下:

一、关于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联合下文湘财字[]44号、湘财字[2007]145号、湘财字[2007]108号、湘财字[2007]81号文件,弄虚作假下拨民政资金合计1686570元,后各乡镇虚报冒领套取民政资金,返回到区财政局四税账上的问题。

该审计查明情况属实。

湘财字[2007]144号、145号、108号、81号四个文件下达资金都是区级财政用于城乡大病医疗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救助资金的配套资金。

湘东区是一个中央、省、市企业相对较多的县区,境内有萍钢、萍电、萍铝、萍纸、巨源煤矿等多家大中型企业,上述企业隶属省、市管理,所有税收规费都是上级征收,而各类社会矛盾、城镇低保、大病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都由我区财政负担。

湘东区享受城市低保人数13181人,其中萍铝、萍纸等中央、省、市国有企业享受人员就达7231人,占全区享受低保总人员的55%,根据上级规定,县区级按156元/年/人进行城市低保配套,则该部分享受城市低保人员配套资金达1128036元;另有城市大病救助中也有相当数量救助对象是属于中央、省、市企业的人员,同样也要湘东区财政配套。

鉴于我区财权事权不统一且财政支出压力大,无力代上级承担如此多社会公益事业,我区曾多次向上级反映该情况,但上级一直未调整支出负担级次,故将部分民政资金用于省、市驻区企业职工的低保、大病医疗救助等配套支出,恳请贵局和审计组领导视情况予以谅解。

二、关于虚报冒领套取民政资金弥补经费不足的问题。

1、报告中指出:“20湘东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文湘财字[2007]21号关于下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的通知和湘财字[2007]22号关于下达20抚恤经费的通知共计588000元。

经抽审以上资金,各乡镇并未全部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上”。

由于我区向上争取该方面的`资金逐年增加,而优抚对象逐年在减少,因此该款用后确实有少量结余,但各乡(镇、街)并未将结余的资金弥补政府经费不足,而是用于弥补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不足部分。

我区每年征兵170余人,按3590元/年/人的标准发放(其中西藏兵按10770元/年/人标准发放),应发放优待金共计865000元,但每年按实际转移支付只有60元,缺265000元。

2、报告中指出:“区民政局专户账2007年4月11号凭证付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退职费26万元,经审计,该款未发放,只是以支付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人员资金补助的名义列支,其中将18万元缴入区级财政预算外专户后返还给区民政局作其他收入……”。

我区2006年向省民政厅争取26万元是用于建设优抚对象疗养中心,根据市局总体要求当时全市统一建在武功山风景区,我区认为建在武功山不便管理,因此建在湘东区政府办公楼后面,省民政厅当时设有疗养中心的项目,所以就以自谋职业名义拨款。

付3万元给九建公司是由于疗养中心是九建公司承包,付区政府办5万元是当时区政府让出了三间房子给疗养中心作办公室使用(见相关会议纪要)。

三、关于普遍存在挤占、挪用民政资金现象的问题。

1、报告中指出:“2007年各乡镇均存在挤占挪用民政资金的现象,计币3085893.2元,其中用于弥补乡镇经费不足153703.1元,弥补民政所费用537276.8元,弥补敬老院费用559362.62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工程支出452220.68元。

近几年来,湘东区开展了“两院一校一所”的建设,新建或改造了全区10所敬老院,并完善了院内的基础设施,投入大量的资金,由于我区各乡(镇、街)的财政压力都非常大,所以各乡镇挤占了一点资金用于该方面的建设。

2、报告中指出:“区民政局2007年经费中收取低保款78754元,用于购买电脑。

该情况属实。

2007年我区为了抓好民生工程,便于省、市、区、乡镇四级直接反映,加强上、下级工作街接,经请示区政府同意,确实利用了该款为11个乡镇和区低保局购买了电脑。

四、关于区民政局及各乡镇20存在大量滞留民政资金的现象,共计6206282.82元的问题。

优抚事业费等资金在2007年末到位,而各乡镇发放该资金时大都是在201月底(农历2007年12月底)发放,故此造成了2007年末结余大量资金,该结余部分已在2008年年初全部发放到位。

五、关于各乡镇民政资金实际享受人数与上报人数不符的问题。

1、报告中指出:“经审计8个乡镇2007年上报集中供养五保户1669人,实际享受人数只有440人。

其原因是:由于当时有的敬老院设施设备不齐全,难以集中供养1669人,所以只好采取部分寄居亲朋好友家供养的方式,我区正在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将所有的五保户都实行集中供养。

2、报告中指出:“全区上报优抚对象1068人,实际享受人数只有472人,多报596人。

因优抚对象大多数为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和三属人员,该类人员大多数都年老体弱,每年的死亡人数超过3%,而在上报时我区是根据“核减均按3%”的规定上报的,所以这个数字有点出入。

六、关于其他方面的问题

1、区民政局2007年度收取房租款121200元,未交房产税。

我们将尽快补缴。

2、区民政局2007年收取腊市、老关60000元赞助款,是因为区民政局新购办公楼确实困难很大,为了缓解当时财力压力,这两个乡镇给予了一点支持,今后坚决改正,杜绝此类现象的出现。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切实整改。

同时恳请市审计组考虑我区财政体制不顺、社会事务多、民政设施基础薄、资金投入压力大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问题以指导改正为主,从轻处罚为辅。

专此函告。

二0xx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审计民政资金函

审计报告反馈意见【2】

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安排,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06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对我局原局长***同志1月至2006年2月任期经济责任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我局积极配合审计组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使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审计组对我局内部控制制度及资金使用方面的做法给予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我们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我们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审计组出具的报告是属实的,审计组的建议我们积极采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认真规范支出管理,压缩招待费的支出,保证卫生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同时由于卫生系统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繁重,区财政对公共卫生体系投入严重不足,公共卫生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需要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因此,恳请审计组对我局存在的问题从轻处理。

以保障卫生系统的健康发展。

***卫生局

20xx年11月11日

审计报告反馈意见【3】:

××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该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经审计,我们发现贵公司200×年10月份预提的本年度第四季度短期银行借款利息××元,全部作为当月费用处理。

我们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第四季度利息费用不应全部作为10月份的财务费用处理,应分月预提,但贵公司未接受我们的意见。

该事项使贵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反映不公允、不合理。

我们认为,除存在本报告第二段所述预提短期银行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不符合规定外,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该年度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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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反馈意见篇三

国家林业局职教中心: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专门组织招办、学生处、森环系、园林系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对贯彻实施国家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同时,大家也提出了一些推荐,现反馈如下。

目前的现状:

1、考生对涉农专业免学费反应平淡。虽然今年我校在招生过程中,提前对涉农专业免学费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但涉农专业学生报到状况仍不容乐观。我校今年共招收全日制中职生920人,其中8个涉农专业新生220人,且大部分集中在园林专业,个别涉农专业几乎无人问津。

2、一年制在职职工班招生火爆。由于学习周期短,针对性强,入门门槛低,今年面向林业系统职工和林农招生的一年制校外班招生火爆,共招收1500人左右,报名截止后仍有不少人咨询。

3、涉农专业毕业生就业难,专业对口率低。从我校近三年毕业生来看,主要就业岗位多集中在南方沿海地区电子行业或自主创业,基本上都没有从事与涉农专业的工作。主要原因是涉农事业单位进不去,而涉农企业又大多不景气,对学生吸引力不大,再加上涉农行业多是艰苦岗位,回报周期长,经济效益不明显,社会存在歧视现象,造成涉农专业学生就业困难。

目前涉农专业存在的问题及需求分析:

一、招生难,专业陈旧需创新。从我校近三年招生状况能够看出,报考涉农专业的考生大幅下降,不足总招生人数的三成。其中,林业专业已经连续四年没有开设全日制班。在专业设置上,大多千篇一律,缺乏创新,地方特色不突出,与农林生产实际相脱离。

需求分析及推荐:

1、围绕产业办专业。农村职业校园的办学主题应是服务“三农”,这是农林职业校园赖以生存之源,得以发展之本。农林职业类校园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主动出击,寻求校园与镇、村、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的合作,并适时围绕产教结合中产生的新状况与新问题调整专业建设、课程结构,讲求“实际、实用、实效”,农民种什么,就办什么专业;农民养什么,就办什么专业;出现了什么专业村,就办什么专业;什么专业前景好,就办什么专业。专业设置应因时而变,因势而变,因需而变。

2、扩大资助对象,办学形式应当更加多样化。目前资助的都是全日制在校生,而一些苗木专业村、专业乡学生毕业后就从事苗木的生产和销售,他们急需系统的理论学习,同时他们要在苗木的生产季节干活,没有时间脱产参加全日制学习,农民工返乡业绩学者方面的培训。他们只能采取半工半读的方式学习,国家政策只对全日制在校生补贴,而对半工半读的学生没有政策,这就造成了需要政策的人得不到政策的资助。推荐国家要针对不同状况采取不同的政策,采取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把职业教育办好。

二、教学与管理难,社会效益不明显。由于入校学生基础差,自控潜力不强,再加上就业前景黯淡,缺乏学习动机,不少学生抱着混日子的念头,得过且过,不重视专业知识学习,加大了校园教学与管理难度;在校内影响校园教学与管理,在校外影响校园办学声誉,毕业后流入社会无业可就,造成了学生不想学、不愿学;教师管不了,不愿教;校园不愿招、难就业的尴尬局面。

需求分析及推荐:

的行家。一个专业的兴衰取决于所培养的学生的质量。面向农村、农业、农民的专业,田间、日下、舍前的教学,与新农村建设无缝对接的实训,能够确保涉农专业学生毕业后即成为现代农业的行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成为致富自己、带动乡邻、造福一方的农业精英。

2、调整专业结构,突出产教结合,面向农村市场办学。当前,正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时期,特色农业和生态林业蓬勃发展,专业村镇不断涌现,这些对农林类职校涉农专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好处。因此,灵活设置涉农专业将会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强有力的促进作用。产教结合是农林类职业校园涉农专业走出困境的必然要求与根本出路,对于这些校园来说,产教结合的实质就是面向广阔的农村市场办学,其核心任务是培养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一代新农民。教学重点应突出科技示范,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研究农民的心理与需求,透过科技示范,调动农民的用心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3、从农业产业结构进步中获得收益与发展。农林类职业校园服务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改造,必将从相关产业中获取丰厚的回报。职业校园要依据自身特色,坚持走产教结合之路,依托专业办实体,反哺专业共发展,实现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经济开发齐头并进。

三、国家近年实行了涉农专业免学费政策,并每月补贴生活费150元,这对林业、园林、园艺等专业招生和这方面技术人才的培养起到了用心促进作用,但由于这些专业都是艰苦专业,而且都是和土地打交道,学生和家长对这些专业报名用心性不高。许多家长更加看重的是毕业后学生的专业前景和就业问题。中职学生尤其是涉农专业毕业生就业难,就业对口率低,社会认可度不高。

需求分析及推荐:

解决好“出口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入口问题”。国家应出台更加优惠的就业政策,鼓励和扶持农村职业校园涉农专业毕业生回到农村创业,实现学习和生产“无缝对接”,大大提高创业成功率。

审计报告反馈意见篇四

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不仅要有效地改进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联的体制、机制、制度和决策、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而且要在对“症”下“药”的基础上,更全面、更深刻地为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乃至宏观经济调控部门提出更富远见卓识、更具创造性和跳跃性,具有“防”“治”结合、“强身健体”、标本兼治功效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从而使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联的体制、机制、制度和决策、经营、管理等方面上层次、上水平。

为此,审计机关不仅要了解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联的体制、机制、制度和决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现状,而且要熟知国内外先进的体制、机制、财政财务收支运行模式、核算技术、决策及经营理念、管理思想和控制手段等,并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既符合客观实际又极具创新价值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被审计单位所积极采纳。

审计报告反馈意见篇五

审计机关“开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处方”是“对症”的,被审计单位通过采纳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就能有效地改进其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联的体制、机制、制度和决策、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为此,审计机关必须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联的体制、机制、制度和决策、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比较深刻和本质的认识,不能只知表现现象或者被假象所迷感,要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切中要害、对症下药,做到“药”到“病”除。

在这一点上,切忌语不中的、左顾右盼而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