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结对帮扶活动方案 红领巾帮扶活动方案(实用5篇)

小编: ZS文王

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学校结对帮扶活动方案篇一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而不是面向少数学生的。本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确保教好每一个学生”“没有差生,只有差异”的原则,从学困生抓起,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实行成功教育,并长期坚持下去,真正让学生树立起学习的信心和勇气,克服自卑的心理。在学生中形成“赶、帮、超”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我班每个学生学有所长,学有所用,全面提高学习成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深入贯彻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增进师生间的理解和沟通,帮助学习和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走出困境,全面构建起和谐关爱的新型师生关系,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精神,特制订师生结对帮扶活动方案如下:

二、学生基本情况分析

本班后进生转化对象有:杨陆凡,刘家豪。学生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平时做作业不认真,不能及时做好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工作,并且上课不专心听讲,不能认真学习。学生学习习惯差,接受能力弱,因此成绩不够理想。

三、工作任务

1、确定学困生名单,并分析学困生形成的原因。

2、针对各类学困生,采取相应的办法、措施使其提高。

3、认真做好学困生提高工作的记录,以便日后总结经验、教训。

四、具体帮扶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成长,定期与帮扶对象开展谈心活动,向学生传授成长心得和人生经验,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惑,努力用真诚的态度触动学生心灵,用乐观向上的精神激励学生奋发,帮助他们走出精神误区,勇敢面对现实困难。培养学困生的自信心。只有树立起学困生的自信心,才能使他们重新找到自己取得进步的起点。

2、进行学习指导。

(1)培养学困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兴趣的稳定性和集中性,使学困生有恒心、有毅力,在学习中专心致志,精益求精,从枯燥中寻乐趣,在困难中求喜悦。

(2)要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困生,对学困生多一些宽容,少一些责备,用自己的诚心、爱心和耐心去关心和帮助他们。

(3)备课时要充分考虑学困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考虑到学困生在本节学习中的学习难点。

(4)抓住教学中的每一个环节,及时辅导:课上多提问;课下多辅导。

(5)继续对学困生实行分层作业制度。

(6)批改作业时,要想到学困生,学困生的作业要优先批改,而且要尽量“面批”。

(7)继续开展上学期的“一帮一、一对红”活动,充分发挥了群体效应的力量,帮助学困生尽快赶上来。

3、参与生活帮扶。深入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对于能帮助解决的困难,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协调各方力量,想方设法帮助解决,让帮扶学生能够尽早免除后顾之忧,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4、密切家校联系。与暂时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家长进行经常性的联系,通过短信平台、家长会、学生家访等方式将结对帮扶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近期的思想状况及学习表现,协调教育方式方法,努力形成在校老师“帮”、在家家长“促”的良好共育局面。

学校结对帮扶活动方案篇二

为确保评选活动公正、公平、公开顺利进行,特成立我校红领巾争章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乐碧云

副组长:郎敏华、曹锋、於力、

成员:詹曼、各班班主任、任课老师

二、实施对象:

我校所有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和已入学准备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少年儿童。(6—12周岁)

三、争章设置

本期争章活动分为三个实施阶段:低段(1—2年级)、中段(3—4年级)、高年级(56年级),每个阶段设置具体目标、分段目标。各年级每学期初由中队辅导员带领队员讲好基础章目知识,规范上好争章启动课,了解奖章的具体含义,明确每个奖章的获章标准。制定争章计划,各中队布置争章园地。

四、章目设置(见附件)

五、争章细则

备注:每项要求分为a、b、c三个等级,至少拥有两个a才能得章。

六、考章办法与要求

1.各中队由中队辅导员组织成立以中队干部为主的红领巾争章评比工作小组,小组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活动步骤:

定章。学校少工委统一规定本学期争章内容,各中队打印保存好“红领巾争章”考核表,中队辅导员为队员们解析奖章含义,明确获章标准和争章目标,然后各自制定争章计划,布置教室争章园地。

争章。对照考章条件,通过学校少工委、大队部、各中队开展的一系列实践活动,引导队员们(学生)记录争章过程和感受。

考章。量化评价,各中队队员评议、推荐,中队委员会研究,中队辅导员核准,公平、公正记录学生的争章情况。大队部分别在学期中、学期末对考章情况进行抽查并存档。此工作纳入学期中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当中。

颁章。本学年各中队集中由中队争章小组核定,报请中队辅导员批准,举行颁章仪式,加强集中宣传,增强荣誉感。

护章。下一学年后全体队员开始护章行动,大队部、中队辅导员、大队干部、队员们相互之间等随机进行抽查、考核等,若有不合格者取消所对应的章,又要重新争夺奖章。

3.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红领巾争章优秀队员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队员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全体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七、其他

结合各年级争章目标制定量化的评价标准,构建以中、小队为主体的争评机制和辅导员、队员、家长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方式。要充分运用奖章评价结果。各中队(班)要注重指导少年儿童记录争章过程、获章集章,为星级章评定提供有形依据。

一星章:由学校少工委颁发。个人一星奖章要每学年从全部争章完毕的少先队员中,由中队辅导员带领本中队队员评选出中队个人一星章,比例为参与评选少先队员的30%(例如:中队有30名少先队员参与争章,这个中队一星章人数最多9人)学校提供奖状或实体奖章。集体一星章的竞选主要依据中队开展“红领巾奖章”活动实效、思想引领成果,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中队的30%。个人和集体一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在六一期间进行表彰。

二星章:由江北区少工委颁发。二星奖章在一星奖章获奖的个人中产生,比例为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的30%(每班在获得一星章的10名少先队员中,最多推荐出3名可获得二星奖章)。

学校结对帮扶活动方案篇三

1、老红军;曾任市级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干部;离休干部;正在市级以上医院住院的老干部;曾任市级正职的老干部遗孀;无生活来源的离休干部遗属。

2、生活困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下岗失业及子女教育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居民。

3、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各级劳动模范,建国前老工人,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生活特别困难的4、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家庭,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生活困难的军烈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

1、慰问老红军、老干部、老党员及遗属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实施。

2、慰问企业离退休人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3、慰问劳动模范、困难职工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4、慰问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困难户、优抚对象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等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1、xx年“两节”慰问和送温暖活动,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性。要把“两节”期间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满腔热情地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确保困难群众与全市人民一起度过欢乐、祥和的“两节”。

2、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生活困难户制度的意见》要求,做好各级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生活困难户工作,市级领导及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在春节期间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结对”困难户活动,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做好帮扶工作。

3、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于春节前走访慰问各类困难家庭。各县要安排足够的专项资金,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得到切实的救助。

4、继续开通送温暖热线。送温暖热线既是困难群众反映问题和情况的窗口,也是领导及时了解群众工作和生活状况的重要渠道。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分别设立送温暖热线电话,并于年1月1日开通。

形成整体合力;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慰问和送温暖资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关心困难群众行为及社会人士义举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关心困难群众,人人关爱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温暖。

学校结对帮扶活动方案篇四

我叫张翼飞,今年35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集团公司的指派,担任第30工作组组长,与两名帮扶组成员一道于2013年8月进驻静海县唐官屯镇薛家庄和大十八户村,被任命为“村第一书记”,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通过近一年的帮扶工作实践,使我深深体会到:要做好帮扶工作,只有以“热心、耐心、公心、真心”,才能换取农民群众的“交心、齐心、信心”。

积淀问题多,积累矛盾大,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是后进村存在的通病。以往由于缺乏沟通理解,干部、群众都各憋了一股怨气,受此影响,工作队进村之后,有的干部群众持怀疑、观望、冷淡态度在所难免。增进理解,缓和关系,取得信任,尽快掌握农民群众所急所盼的第一手资料,是工作队要做的第一位工作。为此,我们通过与村两委、党员代表及村民代表召开党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广泛征求意见,而且深入到老党员、老干部及农户家中,促膝谈心,广交朋友。累计组织开展村民代表大会2次、党员代表大会2次、“两委”委员会议、座谈近200次、发放调查问卷200余份,使群众了解熟悉我们和帮扶工作,也使我们能够了解村里的所需。

我们在生活上不吃群众一口饭、不拿群众一件物、不要群众一分钱,在工作上天天与群众打成一片,处处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更让群众感受到我们就是他们的知心人。要争做百姓的贴心人,做群众的好朋友,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朋友,做到以诚相待,以理服人。我们进村工作人人不得佩带钻戒、名表等贵重物品,不仅便于群众联系,而且增进了亲和力、信任感。进村这段时间,我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调研等形式,共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达200余条,一条条建议,一封封来信充满了群众对工作队的信赖与希冀。

还要有耐心。农村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群众对一些政策往往会不够理解不够透彻,或理解有偏差,从而导致少数群众不支持、抵触现象,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所以驻村干部要在宣传有关政策中、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一定要有耐心,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到思想做通,工作做好为止。在镇区扩建征地工作中,群众普遍认为补偿款过低,抵触情绪较大,工作进展缓慢。通过邀请老党员、老干部、村内致富能手等威望较高人士与全体党员干部一起召开多次会议,充分沟通,共同协商后,决定分包村组、亲属做群众思想工作,耐心讲解国家的政策、镇区扩建的意义,详细了解群众后顾之忧,共同想对策,解决群众失地后的收入问题,征地工作逐渐得要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并得以顺利开展。我们帮扶工作组负责帮扶的两个后进村,后方单位是财政局、交通局和公安局,由于单位领导认识程度不一样,加之帮扶村与巩固村的工作目标任务不同,三家后方单位对大程庄、后胡楼、赵屯三个村帮扶工作的支持力度、帮扶资金的到位情况亦存在着差别。

若按通常做法,后方单位各自为战,一个后方单位所出的人、财、物主要用在所挂钩帮扶的村上,三个村的帮扶工作进度及效果就会参差不齐,必然会出现这个村的各项帮扶任务已顺利完成,那个村的帮扶工作却成效甚微的现象,导致整体工作失衡,负面影响严重。我和队友们坚持从工作全局出发,理出一条三家单位所出资金、物资捆在一起使用的工作思路,并及时向县包挂领导、组织部联络员和后方单位领导作了汇报,受到领导的重视与认可。然后由县领导出面召开帮扶工作协调会,确定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出钱、出力,工作统筹安排,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很快调剂出70套办公桌椅,赠送给三个村,充实了村部办公室。由县财政局向上争取资金、县交通局出施工队,投资规模近50多万元的铺路工程已经启动。这条长达10公里,大程庄、后胡楼两村直接受益,且惠及周边万名群众的道路,从根本上解决了七八个村的群众走路难、农产品运输难、学生上学难问题,为广大农民群众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从工作队内部讲,也解除了一些队员的思想压力,从而更加团结一致地出点子、想办法,帮民致富。

加快后进村转化进程,关键要把党的富民政策、“全民创业”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农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心里。在帮扶后进村活动中,我们坚持宣传发动与理清发展思路相结合,出资出物与技术信息服务相结合,解决热点问题与建立增收富民的长效机制相结合,促进后进村的转化,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创业致富的信心,使农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为帮助3个村的青年农民走出家门务工就业,工作队多方联系厂家,发放劳务输出信息7000余份,免费技术培训320人,代付路费8000多元,3个村现已向南通市朝阳服装厂等单位输出务工人员500多名,拓宽了农民的就业增收路子。

为了帮助农民致富,我们搜集致富信息400多条,开办农技培训班26期;为支持群众创业、我们协调信用贷款300多万元,支付贷款贴息4万多元。为引导群众拓展致富门路,我们重点培养了12个党员群众创业典型。通过扶持后胡楼村胡清华养殖肉牛、胡永洲规模养猪,带动了该村养殖业的发展,且收到了一业促多业的效果,后胡楼村现已发展了规模养牛户32家,养鸭户20家,养猪户18家,板皮加工户16家,新增果品冷库12家;赵屯村新增规模养猪户80家,板皮加工厂46家,就地安置劳动力380人;大程庄村新上10万元以上板皮加工项目19个,废品回收加工厂9家。我们还特别关心3个村30多家贫困户的生产、生活。为使因病致贫的村民胡心昆尽快脱贫致富,工作队集资1.3万元帮助他家发展了肉鸭规模养殖业,已售出三批成鸭赢利上万元。通过倾心帮扶,加快了3个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步伐,据测算年内3个村人均增收都在450元以上。

实践增真知,帮扶长才干。参与“结对共建”活动,我和队友们都经受了锻炼,丰富了阅历,提高了素质。回顾过去,我们付出的心血与汗水,已融进了农民群众创业增收的心田里。展望将来,我们仍倍感重任在肩,使命感、责任感激励着我们再接再厉,继续奋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配合三个村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双强”型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群众留下一支永不撤离的工作队。深入推行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转变农村工作管理机制。继续协调后方单位出资出物,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使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使三个村尽快步入先进行列。

为响应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号召,我驻村工作组于2012年2月13日受区委组织部、基层办委派到河子西乡小东庄村开展帮扶工作。通过十个多月的驻村工作实践,我不仅深入了解了基层工作的复杂性,也深深体会到了基层工作的重要性。现将这驻村工作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理顺村两委工作关系,健全工作协商机制,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为村组干部发展本村经济起到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

多办实事好事,对农民关注的、关联的、关心的问题,都要积极主动地帮助落实,以实际行动让农民感受党的关怀和温暖。特别是通过对村内困难人员的慰问和特殊困难的解决拉近了与村民距离并结下了深厚的感情。驻村工作开展后,我们为村里做了二十多件实事好事,调解矛盾四起,建立规章制度三条,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1、早入角色,做好定位。

学校结对帮扶活动方案篇五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