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医德医风总结(精选9篇)

小编: FS文字使者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医德医风总结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第三条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第六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六)淫秽、迷信、荒诞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第七条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

第八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可延长10日。

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将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样件和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向社会公布;对审查不合格的医疗广告,应当书面通知医疗机构并告知理由。

第九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对已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和审查意见予以备案保存,保存时间自《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生效之日起至少两年。

第十条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格式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第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在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抄送本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十二条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第十三条 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在其法定控制地带标示仅含有医疗机构名称、标识、联系方式的自设性户外广告,无需申请医疗广告审查。

第十五条 禁止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或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的广告。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第十七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广告,应当由其广告审查员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对广告内容。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告知有关医疗机构:

(一)医疗机构受到停业整顿、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二)医疗机构停业、歇业或被注销的;

(三)其他应当收回《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形。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并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医疗广告的,按非法行医处罚。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查申请。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没有具体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2006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发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教师医德医风总结篇二

作为一名医疗行业的新人,我热爱这个行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思考,我收获了不少的心得和体会。以下是我对“医疗入行心得体会”的总结,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

第一段:选择医疗行业的初心

作为医疗行业的从业者,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初心。对我来说,选择从事医疗行业是因为我对人类健康的关注和对生命的敬畏。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我有义务和使命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为他们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从入行的第一天起,我就将这个初心深深地铭记在心中,始终保持对病人的尊重和关怀。

第二段:提高专业素养的重要性

医疗行业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专业化的领域,要想在这个行业中有所作为,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我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学习新的医疗技术和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医疗水平。同时,我还注重与同行的交流和学习,互相分享经验和心得。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提高,才能更好地为病人提供有效的治疗和关怀。

第三段:倾听和沟通的重要性

在医疗行业中,倾听和沟通是非常重要的技能。病人来到医院,除了需要得到专业的治疗外,更需要得到情感上的支持和安慰。作为医务人员,我们需要善于倾听和沟通,与病人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只有倾听和沟通,才能更好地理解病人的需求和困扰。而这样的理解,也能够使病人更加信任并配合医生的治疗。

第四段: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医疗行业是一个高度团队合作的行业。没有团队的配合和合作,医院的工作就无法顺利进行。在我参与的一次手术当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手术的成功离不开每个成员的努力和配合,每个人都要负责自己的工作,并与其他成员紧密配合。如果有人出了差错,整个手术的质量和安全就会受到影响。因此,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我们要时刻保持团队合作意识,互相支持和帮助,共同为病人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

第五段:爱岗敬业的态度

作为医疗行业的从业者,我们必须保持爱岗敬业的态度。医疗事业是一项充满责任和艰巨的事业,需要我们全身心地投入其中。我们要时刻保持对病人的敬畏之心,对待每个病人都要像对待亲人一样细心和关怀。同时,我们还需要时刻保持对自己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不断追求进步和创新。只有以爱岗敬业的态度,才能够更好地为病人和社会做出贡献。

总结起来,医疗入行的几个心得体会包括:保持初心、提高专业素养、倾听和沟通、团队合作以及爱岗敬业的态度。只有不断地提升自己,才能更好地为病人和社会做出贡献。我会一直坚守这些信念和原则,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疗工作者。

教师医德医风总结篇三

第一段:引言(150字)

作为一名医护人员,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为患者进行医疗治疗,更包括了对患者进行回访和指导,以确保治疗效果达到最佳。医疗回访是医护人员对患者治疗过程的一种质量控制方式,同时也是感性沟通的重要环节。因此,本文将从我的实践活动中总结出医疗回访的几点心得体会。

第二段:关于医疗回访的重要性(250字)

医疗回访是患者治疗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其重要性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简要说明。首先,回访可以让医生了解患者的病情是否得到了控制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其次,回访可以加深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任,使得医患之间的关系更加良好。再次,回访可以帮助患者养成更加科学的生活习惯,避免疾病的复发。因此,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服务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回访环节,以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最优。

第三段:回访过程中的技巧(400字)

进行医疗回访需要一定的技巧,这些技巧在我的实践中得到了验证,在此分享给大家。首先是语言表达上,尽量使用亲切的语气,详细的解释问题。其次,回访的目的要明确,让患者知道回访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病情,并帮助患者重视治疗。再次,回访也要重视患者的反馈,给予患者充分的倾听和支持。同时,医护人员在回访中也应注意维护患者的隐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通过上述技巧的运用,医疗回访可以更加有效地进行。

第四段:回访中需要注意的问题(250字)

在回访中,医护人员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确保回访的有效性和顺利性。首先,回访要准时,不能迟到或早退,以免影响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任。其次,回访要真诚,不能出现随意应付、不认真、浪费患者时间等行为。最后,回访须保护患者的权益,不应向患者索要回访费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注意可以帮助医护人员更好地开展医疗回访工作。

第五段:结论(150字)

医疗回访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环节,它关乎着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安全,同时也体现了医生对患者的关心和关爱。在回访中,医护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制定回访计划,采用适当的技巧和方法进行回访,以便达到优化效果的目的。只有在有效的医疗服务下,医患关系才能进一步得到改善,让患者获得满意的医疗服务。

教师医德医风总结篇四

医疗是一门充满挑战和责任的行业,作为一名初入行业的医务人员,我充满了期待和紧张。特别是在面对无数病患的眼神和期盼时,我倍感压力。然而,对于这个充满人情味和温暖的行业,我抱着一颗热爱并敬畏的心,坚信自己能够通过不断学习和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第二段: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

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是医疗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初入行业时,我常常因为经验不足而面临交流上的困难。有时候,患者表达的症状不够清楚,我需要耐心细致地询问和倾听,才能准确地理解病情。还有一些患者可能因为情绪低落而沉默寡言,这时我会给予更多的关怀和鼓励,让他们感受到希望和温暖。通过与患者的良好交流,我不仅能更好地了解病情,还能够在心理上给予他们一定的支持和安慰。

第三段:医疗技术的提升与学习

医疗行业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新的医疗技术和治疗方法不断涌现。作为医务人员,保持学习的态度是至关重要的。我经常参加学术研讨会、课程培训等活动,学习最新的医疗知识和技术。通过对病历的学习和模拟操作的训练,我逐渐掌握了更多的专业技能。同时,我深刻体会到,医疗技术的提升并非一蹴而就,只有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才能做到业务精湛,为患者提供更精准和有效的治疗。

第四段:团队协作与责任心的重要性

在医疗行业中,团队协作是非常关键的。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我们需要与各个科室的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紧密合作,共同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每个环节都需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因此,我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责任心。无论是在手术室、急诊科还是病房,我都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精心照顾到位,为患者创造更安全和舒适的医疗环境。

第五段:痛并快乐着的医疗职业

医疗行业充满了辛酸和快乐。每当一位患者康复出院或者在治疗过程中取得进展,我都能感受到内心的欣喜和满足。然而,有时患者的病情恶化,面临死亡的威胁,这时无论是患者还是家属都需要我们的关爱和安慰。这是一项艰难的任务,但我深知,医疗工作的意义就在于能够帮助他人,照顾病患的健康和生命。在这个过程中,我用心去理解和感受患者的需求和痛苦,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们。尽管医疗行业工作压力巨大,但能够为患者的健康做出贡献,我觉得这是一份无比神圣和充实的职业。

结尾:

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在医疗行业中收获了许多体会和心得。我深知,每一个从医的人都需要承担起巨大的责任,并用心去关爱每一位患者。医疗行业是一个需要智慧、热情和耐心的行业,正因为如此,才能让每个人感受到医疗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技术,为更多的患者带去健康和希望。同时,我也将不断反思和总结,成为一名更出色、更全面的医务人员。

教师医德医风总结篇五

注:

1、本证明核发数量按照广告客户实际需要确定,并送广告发布地卫生和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各一份。

2、本证明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印制。

3、医疗广告证明文号的统一格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医广字(或中医广证字()第号)

医疗广告格式内容

(盖章)

注:

1、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必须按照医疗各个广告格式化内容设计制作、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2、诊疗科目依据《关于实行医疗广告发布内容格式化的通知》中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要求填写,不得出现超出该名录的内容。

教师医德医风总结篇六

合同单位: (甲方)

聘用人员: (乙方)

一、聘用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暂定乙方月薪:本科 元,专科 元,中专 元,取得相关资格后,按正式职工挂靠档案工资核发。

2、甲方按国家政策以 元为基数为乙方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交费部分,随工资发放到乙方;为乙方以住院统筹和大病补助保险形式核算医疗保险参保费用,每月随工资发放到乙方。

3、甲方按正式职工的要求对乙方实施行政及业务管理,根据乙方工作表现,择优向上级申请办理人事代理。办理人事代理后,乙方有关工资、保险等待遇上级有硬性规定的,按上级精神执行。

4、乙方有严重违规违纪或造成医疗事故、纠纷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实施即时辞退或预告辞退。

三、乙方权利或义务:

1、甲方按正式职工的要求对乙方实施行政及业务管理。乙方需交纳 元的风险抵押金,在其有严重违规违纪或造成医疗事故、纠纷等,其必须承担所划定的损失,从风险抵押金中低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及时交纳;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未造成任何损失的,在乙方离院时,甲方退还其 元风险抵押金。

2、乙方休假待遇按甲方正式工工作人员执行。半个月以内的病假由科室自主调节,病假超过半个月的需上报院方批准,工资由科室按制度发给;事假无工资待遇,事假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自动离职。

3、乙方被正式聘用后,应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必须的执业资格,3年内考不取执照的,甲方给予即时辞退。

4、乙方在合同期满不愿续聘或中途要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院方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否则影响工作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信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在协议期间,若上级有重要精神及政策变动,再作相应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师医德医风总结篇七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医疗设备事宜,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设备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等详见明细表,明细表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乙方应随货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

第二条 技术标准

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根据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见附件)进行技术验收;如根据样品进行验收,乙方所供医疗产品应与样品质量一致。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合格单》上签确认。

第三条 供货时间及地点

交付时间:乙方分两次向甲方交付设备。xx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 ;xx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 项设备。

交付地点:

乙方送货并承担运费、保险费、税费等,货物交付甲方后转移所有权。

第四条 验收标准及方式

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七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第五条 货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5%计

第六条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在三日内验收,乙方对货物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2.乙方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拉手、螺栓等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易耗件,并免费提供以上备用材料_______套。

3.乙方自收到甲方电话、传真等维修要求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免费质保期为两年,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算。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应免收材料和人工等一切费用;免费质保期满后,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只收取人工费。

5.设备运至甲方工地,乙方应指派技师三人对甲方操作人员安装、使用设备进行培训,直至甲方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乙方承担培训技师的薪资、差旅等全部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满一个月后,每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非乙方供货质量问题,甲方中途不得退货,否则,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乙方逾期供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乙方违反质量条款交付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每逾期一日承担合同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配置清单、技术标准、设备技术说明

第十一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师医德医风总结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统称使用单位)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以及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使用单位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许可后方可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并依法承担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等管理制度。

第五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药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质监、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购进验收管理

第六条 使用单位应当从具有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未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医疗器械除外。

第七条 推行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医疗机构统一配送供应药品,建立和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第八条 以集中招标投标方式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接受药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 使用单位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当查验、索取下列资料,并建立采购档案:

(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

(四)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明、医疗器械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五)药品或者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售人员授权书及其身份证明和销售凭证。

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资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

对国家实行强制性安全认证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查验并索取相关资料。

第十条 使用单位购进药品,应当按药品批号逐批验收,查验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详细填写药品验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厂商(中药材标明产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购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进行进货验收,详细填写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生产批号(出厂编号或序列号或生产日期)、注册证号、有效期、数量、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灭菌医疗器械还应当记录灭菌日期或者灭菌批号。

使用单位对外请医师自带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前款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药品验收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药品有效期限超过2年的,药品验收记录保存至有效期届满后1年。

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保存至有效期届满或者停止使用后1年,但不得少于2年。植入性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跟踪保存至该产品使用结束。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或者购买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或者研制的医疗器械;

(三)购进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四)从超经营方式或者超经营范围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第三章 储存养护管理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规范药房,储存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场所、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对储存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当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过期、失效、变质、霉烂、虫蛀、破损、淘汰的药品和过期、破损、淘汰的医疗器械,应当立即封存登记,并按规定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的档案,及时养护、校检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并做好养护、校检记录。

经养护、校检达不到产品标准要求的设备类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得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调配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在依法核定的.诊疗科目或者服务项目范围内调配与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按处方调配药品,审核和调配处方药剂的人员应当是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村卫生室、单位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等使用单位缺乏资格认定药学技术人员的,应当由经县级以上药监部门组织的药学法律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人员按处方调配药品。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直接接触药品和无菌医疗器械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或者无菌医疗器械的工作。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调配药品的工具、包装材料和容器、工作环境,应当符合质量和卫生要求。

使用单位调配药品需要对原最小包装的药品拆零的,应当做好拆零记录,并保留原最小包装物至使用完为止。拆零后的药品包装应当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使用进行跟踪记录,建立使用记录档案。使用记录档案应当包括病案号、患者姓名、住院号、手术时间、手术医师姓名、植入器械名称、规格型号、产品出厂编号或序列号、产品注册证号、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等信息。使用记录档案应当与病历档案、回访记录等一并管理。

第二十二条 使用单位受让、受赠使用过的设备类医疗器械,应当查验其合法证明并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使用单位发现其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或者医疗器械,通知生产经营企业,并向药监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使用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出售处方药;

(二)以义诊、义卖、试用、零售等方式销售药品、医疗器械; 

(三)未经批准在医疗广告中进行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宣传;

(四)对配制的制剂或者研制的医疗器械发布广告;

(五)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超出适用范围使用医疗器械;

(六)将研制的医疗器械对外出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一)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药品、医疗器械的调配使用、储存养护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卫生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实施药事管理。

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对使用单位的广告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违法行为。

价格部门应当依法对使用单位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药监、卫生、价格、工商、质监、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使用单位遵守强制性标准、法定要求的情况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作为其直接负责人员定期考核的内容。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二十八条 药监、卫生、价格、工商、质监、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举报电话;对接到的举报,应当及时、完整地记录并妥善保存。举报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第二十九条 药监部门应当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信用管理制度,将不依法安全、有效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单位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药监部门应当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药监部门接到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公共安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一)购进药品或医疗器械未索取、查验、留存相关证明材料的;

(二)购进药品或医疗器械未验收,或者没有验收记录,以及验收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三)对外请医师自带的医疗器械资质证件未按规定查验的;

(四)未按规定储存养护药品或医疗器械的;

(五)未建立植入人体医疗器械质量跟踪使用记录的;

(六)对设备类医疗器械未建立设备档案、未定期养护校验的。

第三十一条 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受让、受赠使用过的设备类医疗器械的,由药监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使用单位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出售处方药的,由药监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三十三条 使用单位以义诊、义卖、试用、零售等方式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分别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使用单位未经批准在医疗广告中进行药品和医疗器械宣传、对配制的制剂或者研制的医疗器械发布广告的,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五条 使用单位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超出适用范围使用医疗器械的,由药监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三十六条 使用单位将其研制的医疗器械对外出售的,由药监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三十七条 药监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参与药品或者医疗器械购销活动的;

(三)向使用单位推荐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的;

(四)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教师医德医风总结篇九

医疗服务是一项极其重要的社会福利事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医疗基层是协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展的工作和服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健康水平的提升。作为一名基层医护工作者,多年来积累了一些医疗基层心得体会,现在分享出来,希望能有所帮助。

第二段:认识医疗基层工作的重要性

医疗基层是卫生服务体系的第一道门槛,也是协调群众健康与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基层医疗服务是医疗服务体系中最靠前的一环,对于群众的日常保健、病情诊治、防疫和健康知识普及等方面,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需要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掌握一定技术操作能力,善于全面、细致地进行疾病辨识和诊断及早治疗。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群众沟通能力和责任心,真正做到了心系患者、安抚患者、服务患者。

第三段:实践中的反思和总结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例如,病人的心理变化、疗效不佳、复发缠绵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做好及时沟通和交流,进行严谨的疾病诊治和治疗方案制定,同时注重对患者的心理疏导和关爱,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医护人员的同情、信任和关心。另外,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还需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的优势,建好医疗保健团队,统筹、协调好全体医护人员的力量,为群众提供最优质、最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四段:医疗基层工作的进一步分析和思考

医疗基层工作虽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其工作环境天然条件比较差、基础设施相对不完善、人员部署和科研投入都偏低。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我们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寻求解决办法,例如充分发挥网络医疗的优势、扩大社区诊所覆盖范围、加大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力度等。此外,在政策落地和相关制度建设方面,也需要更加注重医疗基层工作的核心地位和使命,打造良好的医疗基层工作环境。

第五段:结语

医疗基层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支柱,也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途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秉承服务意识,主动承担医疗基层的职责,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做好反思和总结整理工作,力求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和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同时,也呼吁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医疗基层工作、支持医疗基层建设,共同为群众健康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