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优秀7篇)

小编: 雨中梧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信访问题调研报告篇一

随着学校“三步走”战略的实施,各部门的改制,生源的不断扩,好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的矛盾暴露出来,使得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学校稳定中“第一信号”的作用,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正在形成。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信访问题的成因日趋复杂。从信访渠道反映出的问题看,新时期信访者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和学校建设、教育制度改革、后勤保障息息相关。其反映的内容涉及学校的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影响范围广,因而处理起来难度也就越大。

(二)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涉及食后勤、安全、资助等方面的问题集中,学生反映强烈。

(一)、食堂太少,学生吃饭拥堵问题严重;并且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太注重卫生;食堂工作人员收取现金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宿舍管理方面,对损坏的物品维修不及时,往往上报了几个星期都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打热水拥堵。一栋六层楼的学生宿舍只有一楼和四楼各自配了一个自动烧水机,且设备老化,不时有铁锈随水流流出。

(四)、广播台的喇叭数量较少,并且分布不合理。走在校园里,一大半的时间都听不到广播台的声音,导致许多信息的传播不畅。

(五)学校内照明设施年久失修。校园内还有许多地方没有照明设施,晚上安全隐患系数增加。

(七)、足球场的卫生工作不到位。由于学生人数众多,团体活动大部分都是在足球场上进行,必然造成足球场卫生保洁难度的增大,这时更应加强力度,保证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活动场地。

(八)、对于学校的长期规划作为二师的一员我们都有必要了解,但对于这一块的内容学校宣传不到位。对于学校“三步走”的战略、众多荒地的开发等问题一直是学生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大一新生,但学校一直没有做出比较明确的解释。

(九)、关于各种资助的详细内容也有待进一步的宣传。这方面的内容基本上都是辅导员通知的,但辅导员同学们接触的都不多,除了班委的成员外,这就导致信息流通不畅,也不利于学校政策的落实。

希望在新的一学期里,信访工作能做的更贴近学生生活,取得另一个辉煌!

信访问题调研报告篇二

2018年信访工作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信访工作)

目录

政府的领导下,各级领导班子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基层工作到位、信访部门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听取、采纳群众信访中的意见和建议。一个全党重视、上下关心信访工作的局面正在形成。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信访问题的成因日趋复杂。

从信访渠道反映出的问题看,新时期信访者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和改革的深度、开放的广度、经济发展的速度、群众承受能力的程度息息相关。其反映的内容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各阶层,因而处理起来难度也就越大。

(二)集体访占据了主体地位。

近年来,到党政机关进行集体访的频率高、规模大、人数多,占据了信访活动的主体地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

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增多,群众反映强烈。

(四)行为激烈的异常信访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一些群众抱着“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以及“要想有出路,必须上马路”的思想,动辄结队伍、上公路、打横幅、拦车辆、滞留哄闹接待场所;还有一些人有意选“两会”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集体上访,向政府施加压力。

(五)进市赴京上访抬头。

有的认为“机关越大头儿越大,解决问题越快”,于是千方百计越级上访,制造不良影响。

二、问题与原因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利益格局进一步调整,群众信访量增多的趋势不大可能在短时期内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由于大气候的影响,一些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也不大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彻底消除。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必须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地方的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在全党工作大局中的地位认识不到位,摆不正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群众观念不强,对信访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不出事盲目乐观,高枕无忧,一旦出现问题,则束手无策,怨天忧人,甚至往外一推了之。还有一些乡镇的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政策观念差,不能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依然按计划经济、行政命令的老一套决策、指挥工作,人为地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同志解决问题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使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欠拖不决;一些同志形式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回避、推诿的态度,激起众怒。

(三)信访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

部分乡镇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访渠道不够畅通的现象。比如,信访专兼职人员变换频繁,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信息反馈不及时,政治嗅觉不敏感等等,往往上访人集结进区或去市之后才仓促应对,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三、建议与对策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接受监督、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反映社情民意的“寒暑表”、“减压器”。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以创新的精神做好这项工作。

(一)增强创新意识,确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

区委七届十次全体会议确立了建设赣西先进工业区的奋斗目标,为做好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深刻认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改革发展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以及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紧迫性,从而更加自觉地从全区工作的大局出发,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各种矛盾的根本措施,把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整体观念和责任观念,彻底扭转信(更多请关注:)访工作,“兵来将挡,水来土屯”的消极被动局面,主动改进工作,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健全工作机制,探索超前化解矛盾的新方法。

立起完善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真正建立起对信访工作整体重视,层层重视的稳定长效领导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加强宏观指导,明确目标要求,定期检查考核的科学管理机制;坚持各项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工作通报和加强责任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要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信访工作组织、有接待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标准和制度,达到个人访不出乡(镇、街)、集体访不出区,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发生地,把矛盾化解在本区不越级。三是要建立灵敏、准确、快速的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千方百计防止和避免个访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社会化。通过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层层排查调处,牢牢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超前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说服一批信访老户息访息诉,消除不安定因素,达到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维护全区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三)畅通信访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

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纳入大信访网络,充分发挥代表和委员联系面宽、层次较高、信息灵和反映人民意愿最直接、最真实、最广泛以及做上访群众工作最便捷、最有说服力的优势,化上访为下访,化对立为对话,化消极为积极,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向区委、区政府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四是要加大地区信访工作的协调力度。密切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综合治理,联手办信访。当前,企业问题社会化已经成为信访工作的一个热点。为此,要积极配合企业做好职工及其家属信访工作,把应由社会承担和解决的问题主动担起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依法治访,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仅靠信访部门是不够的。要采取新形式、新举措,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一是要加强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对那些涉法信访问题以及法律法规对反映和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事项,可聘请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共同会商处理疑难信访问题,以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二是要加强同政府法制部门的合作,共同研究制定涉及行政执法投诉和行政复议方面信访问题的接待处理办法,以提高依法治区水平。三是要加强同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建立稳定的工作联系,把涉及劳动纠纷、仲裁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引导到法定程序去处理。

另外,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管理。一是要大力加强信访部门的队伍建设,选拔配备素质高、年富力强,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二是要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工作实力,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文秘杂烩网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理。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文秘杂烩网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二、解决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和反映问题的群众,并且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形式分析,都要形成文字记录和报告。以便于集中掌握深层次、内幕性、动态性的信息,努力掌握情况处置工作的主动性。

乡纪委通过翻阅资料、走访座谈、总结经验等方式方法,对信访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建立领导机制,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责任制。 乡领导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一次分析研究信 访形势,每年都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全年。今年,乡领导阅批群众来信2件,占来信总量的100%。乡党委书记在乡信访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搞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乡各部门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即“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把握信访工作重点,重视控制“三访”工作。

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稳定压倒一切”的重要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为控制“三访”上升势头,我们积极落实领导责任,抓好基层信访工作,着重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实实在在为上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忧解难,使大量的信访问题被消除在萌芽状态。我乡每月定期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形成制度,依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个人,对信访疑难积案采取“领导牵头,信访协调,部门负责”的办法逐步予以解决。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期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排查工作,及时做好化解工作,为及时处理大规模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有效控制 “三访”的上升势头做好了前提准备。

3、加大督办力度,抓工作落实。

信访工作是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为进一步提高信访 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我乡加大了督办力度,专门落实督查人员,建立查办制度,明确查办内容,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现场查办,以掌握 我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信访工作:

1、重视学习。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乡党委和政府要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区别不同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保持安定的局面。

2、落实责任。要继续深化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真正把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党政领导全体的长期的稳定的重视信访工作的领导机制。

3、抓住重点。要把减少“三访”作为信访工作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排查信息工作,对集体上访和异常信访苗头,要落实责任及时做好疏导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以控制“三访”上升势头,并将排查信息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反映。全乡上下要重视信访信息工作,要上下贯通,形成精干高效的信访信息队伍和网络体系。

4、转变作风。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注重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努力减少重复交办,提高群众满意率。落实抽查制度,加强对续报事项的跟踪督办及现场督办力度,不断提高信访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信访干部的培训工作,经常性的开展业务研讨会,建立一支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的信访工作队伍。

××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xx年×月×日

解与群众诉求的即得利益相差甚远,引起新的群体访、越级访将长期存在,难以彻底化解信访根源和隐患。

2、部分党员干部素质低下,服务意识淡薄引起的上访件有所上升。由于少数干部严重脱离群众,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个别干部甚至欺压百姓,违法乱纪,引起群众极度不满而上访。

3、腐败现象的刺激成为群众信访新的诱因。当前存在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贿受贿、腐化堕落等腐败行为和现象,尽管由于近年来不断加大惩治力度而有所收敛,但作为一定历史阶段内的社会现象,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还要有个过程,而这些不正之风的存在与人民群众大量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所形成的强烈反差,已成为导致群众心里不平衡而信访的一个社会原因。

4、信访“三多”现象明显。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种社会矛盾不断产生,群众信访呈现出“三多”现象,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增多,影响经济发展的信访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突发性集体访增多。

5、历史遗留问题信访件呈集中表现趋势。属于多年或几十年未解决的历史问题占一定的比例。这类上访群众,大都是老上访户,使一些多年积累下来久拖未决的问题,重复来访。

二、结合以上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方式提高信访举 报工作科学化水平: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工作。信访举报工作要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确定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目标,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切实开展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工作。

2、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一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终审认定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等,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二要认真落实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和转送制度、听证制度、案件终结制度和督查督办等制度,全面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要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育工作,确保上访群众的稳定。

4、更新思想观念。新形势下的信访问题,既是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也是群众利益诉求的集中体现。只有多从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信访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改变以往信访部门单独负责的接访工作模式,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资源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统一受理调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解决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

5、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努力探索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的新路子。加强观念创新,树立大信访观念、依法信访观念,立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访工作的新情况,理出新思路、拿出新措施,积极投探索信访工作新经验,想方设法投入人员、建立信访工作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新信访渠道,努力做到三公开,即法律政策及事实公开、处理过程公开、处理结果公开。通过对信访人知情权、申诉权的尊重,促使信访人放弃过高和无理要求,增强基层处理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

取定期信访下基层和常委信访接待日活动等方式,广泛听取民意,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冲突,收集掌握信访 了解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上级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创造条件。

8、认真解决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在畅通信访渠道上探索新思路。要进一步端正思想,转变观念,正确对待群众的信访工作,把群众信访作为重要的民意资源,积极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要贴近群众,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年需,切实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积极探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的新思路。

强信访干部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提高信访工作者处突应急的能力,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建立新提拔干部到信访部门学习锻炼的制度,加深对基层的了解,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努力打造一支能够胜任新时期工作需求的干部队伍;要做到“案结事了”,对信访问题要逐案分析,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合情的问题,要认真给予答复,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对一些不合法和不切合实际的问题,要讲究方式方法,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要提前预防和布臵,及时消除。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xx年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2018年假期中学会计社会实践报告范文

(一)人力资源部工作总结的基本含义

人力资源部工作总结,是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对

定成绩,找出不足,迅速提高办事效率。(二)人力资源部工作总结的写作要点

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是收获的一年,是我们飞速发展的一年。今年,本部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

指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公司创业、创新、创造的“三创”主线,努力

学习,积极工作,同心协力,努力完成了上级和公司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学习,不断开拓

在思想上,我部同志积极学习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了 委组织“植

树”和中心组织的“两思”教育活动,并结合本职本岗的实际进行讨论,不断提高认识,做

好工作;组织参加了“市一年一小变”成果展览,参加了市科委举办 的纪念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国 xx周年的文艺演出;出版了公司黑板报期;组织公司全体的干部职

工参加了全市的普法考试,全部成绩优良。二、考核工作方面

认真做好公司干部职工的考核工作。在完成 20xx年的年度考核后,继而进行了

20xx年第一季度的工作考核,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参加了每个部室的工作小结,了解

掌握部门领导对职工的考核意见和对下一季度的工作要求,促进了各部室的工作开展。

三、人力资源的管理和调配方面

1.为了实现中心对服务公司的“减员增效”的目标,先后将摩托车、自行车保管站两

幢大楼的清洁卫生工作转向由社会化服务机构承担,使服务公司的临时工大幅减少

理员;及时为公司 名同志办理了调入公司一系列的手续;给产业服务公司的 名

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了公司为进驻科技企业服务的正常工作,实践报告《中学会计实践报告》。

2.草拟公司机构改革和部门调整的方案,制定了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在公司班子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双向选择上岗,一定程序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信访问题调研报告篇三

区是老城区,城市载体功能弱,财政供给能力不强,历史欠账多,群体性矛盾比较突出。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的重新分配,突显出越来越多的矛盾,信访工作任务也随之加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再靠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是不行的,必须积极探索解决信访问题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在我市依法信访工作全面开展后,区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面推进依法信访工作。初步形成了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和群众依法有序上访的信访工作新局面。但面临不断变化发展的新情况,仍不断出现一些的新问题,尤其是区划调整,新的**区成立,客观上造成了信访量的攀升。为更好的做好我区信访工作,为经济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区组织人员通过开座谈会和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的方法,对我区目前依法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在开展依法信访工作以来,我区采取了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是建立依法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相关几个责任单位共同接待处理信访问题;二是总结工作经验,抓住六个关键环节,坚持依法排查、依法认定、依法分流、依法处理、依法“三查”、依法结案,形成的依法有序的信访案件处理程序;三是坚持信访问题“一案三查”,制定了《**区信访工作“一案三查”暂行规定》,一查造成群众集体越级、重复上访的原因,二查接待处理的责任,即查发案责任、执法处理责任和稳定责任,三查上访人员在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信访责任,保证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四是加强执法部门对信访问题的性质和责任单位依法认定,保证信访问题得到切实落实。通过这些措施,我区信访工作在实践中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树立了大信访观念,由信访办一家接待的小信访向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共同负责的大信访格局转变。二是提高责任意识,由信访办被动接待分转处理向全面落实责任制、包案处理转变。三是强化法制观念,由信访单一渠道思想疏导向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多渠道合理分流、依法处理转变。四是树立维权意识,由被动接待来信来访向主动为人员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转变。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信访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20xx年越级上访量较20xx年下降83%,20xx年越级上访量较20xx年越级上访量下降80%,20xx年越级上访总量比20xx年越级上访量下降73%,20xx年截止到10月末越级上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49%。

但是,我区正处于社会政治、经济不断发展中,必然要引发新的矛盾,相对而言,区财政收相对少,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居民文化层次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等情况,极易引发信访活动的发生,因此,信访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由于我区依法信访工作刚刚起步,依法信访机制还不健全,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五)在处理个别信访问题时中找不到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使一些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形成信访积案。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四)群众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当遇到信访问题时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而是采取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进行上访。

(六)由于改革发展的步伐较快,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跟不上,有些问题产生后,无政策法律依据,导致矛盾激化,不断升级,产生群众越级访。

信访工作是党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正确解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负责的做好信访工作,现就我区今后依法信访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是做好依法信访工作的有力保障,是依法信访工作的原动力,因此,要建立并落实完整的领导责任制体系,一是纵向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区级领导、部门领导和基层领导层层包保;二是横向落实四种部门领导责任制,即:发案责任制、执法责任制、属地责任制、保障责任制。发案责任制是指引发信访问题的部门要主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并出具《上访问题处理决定书》。执法责任制是指行政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有争议的信访问题予以认定,必要时出具《处理意见书》。属地责任制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上访人进行思想教育、疏导,并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按正常的信访程序依法信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保障责任制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公安派出所对信访人无理取闹、肆意串联、煽动等违法行为实施警示告诫,必要时按《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二)建立并完善依法信访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切实加强信息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着重加强初访、初电、初信的处理工作,落实首问责任制;把实现双向规范作为依法信访工作的关键,将维护群众合法信访权利和依法整顿信访秩序结合起来,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完善依法信访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健全依法信访工作网络,创新工作措施,制定和完善涉法案件的协调指导机制、依法分流和调处机制、依法排查机制和误事责任追究机制,推行依法上访程序,提高我区依法信访工作质量。

(三)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提高依法信访意识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全区信访干部要紧紧围绕市依法信访年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

信访问题调研报告篇四

20__年1月以来,__县妇联以服务为宗旨,以稳定为大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妇联维权制度建设和维权网络建设,正确处理和缓解各方面的问题与矛盾,使妇联信访维权工作更加实效化。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信访制度,明确信访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规范信访干部的职责和行为。

二是在工作简报《妇女动态》上开设妇女维权知识专栏,由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针对涉及上访妇女的婚姻家庭及其他相关权益等案例进行分析,为女性朋友维权献策,帮助她们解决家庭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基层妇联组织处理妇女维权相关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三是按照全国妇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设了花垣县妇女维权和反家暴电话、设立了信访维权办公室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1—7月,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案件37件,其中来人来访案件29件(单次上访25件,重复来访4件);来信2件;来电6个。未出现集体上访情况。

一是在1—7月份的37个来电来信来访中,由县妇联直接办理和协助配合办理的有31件,转交到其它单位办理的有6件。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信访人员责任意识增强,确保了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接待、加强督促、及时办理重要的来信来仿。县妇联主席直接接待和督办的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如今年3月边城镇搞河村民田某来信,信中反映因没有生儿子,其丈夫张某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田某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向县妇联求助。对此,曾春梅主席十分重视,立即与边城镇妇联和村妇代会主任联系调查此事,查清了事实真相对案件进行了处理。4月28日,副主席姚敏接待了到妇联上访反映已经正式离婚但前夫陈某不准其再婚的宁某,了解到实际情况后,姚敏马上与陈某单位的妇委会联系,要求做好陈某的思想工作,不再无故纠缠宁某,让宁某开始新的生活。

三是为来访妇女排忧解难。1月21日,收到边城镇在云南服刑的吴某请求帮助照顾在家的孩子的.来信,县妇联通过边城镇妇联了解的吴某家里的情况后回信给了她,并给家里的孩子送去了400元的春节慰问金。4月24日,曾春梅主席接待了身患类风湿性关节炎行动不太方便的麻栗场镇胡某,胡某反映家里十分困难,母亲去年8月患肝炎丧失基本劳动力,她本人因病每月要上千的医药费,请求提供就业机会缓解家庭压力。由于胡某的病情不稳定,无法从事相关劳动,了解到胡某有针线活的一技之长后,曾春梅鼓励她走自主创业之路,可以根据身体条件灵活的安排劳动时间,做好手工艺品后与县妇联直接联系,由妇联通过网上平台和其它形式为她寻找销路,这样既可以缓解家庭压力又能够发挥一技之长以自力更生,曾春梅自己还拿出200块钱给胡某回去做车费和生活费。

综合1—7月的信访情况,其中涉及纠纷和求助的10件;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26件(重复上访的除外),占信访总数的70.3%。在这些来访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有8件,占婚姻家庭案件的31.8%;涉及婚外恋的9件,占34.6%。所反映的内容与往年基本一致,大都是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关于离婚问题。从反映的问题看,因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的较多,给妇女造成伤害。我们认为,近年来,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有所滋长,“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残余有所抬头。妇女在离婚上往往处在被动地位,为了保住家庭,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委曲求全,只要不离婚就行了。

二是关于配偶有外遇问题。从反映的问题看,引起婚姻动荡根本原因是配偶有外遇。有些妇女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因丈夫有外遇而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大多采取沉默态度,只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向有关部门救助。有的妇女甚至错误的认为妇联就能进行判决,不需要到法院解决问题等。因此,很多妇女面对丈夫有外遇这种情况,不知怎么处理,很无助也很无奈。

三是关于家庭暴力问题。从反映的问题看,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大都是没有工作和固定收入,文化水平低,经济条件差,在经济上信赖男性;也有部分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是因丈夫有了“外遇”要求离婚而自己不愿意离。

四是关于离婚妇女女子女抚养费问题。从反映的问题看,绝大多数妇女要求解决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只有极个别妇女要求解决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她们反映的问题集中在男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而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再婚、经济条件差拒会抚养费,或者是男方外出找要无法联系,男方又不主动联系,故意拖延致使抚养费无法兑现等。

五是关于其它纠纷问题,一此妇女认为只要是女性一切问题都可以归妇联解决和处理,因而在其它纠纷或是涉法问题上,把原本直接归属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带到妇联,最后还是要返回到相关部门处理,造成时间和精力上不必要的浪费。

六是一些单位或部门对遭受家庭暴力问题和妇女权益受侵害问题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有踢“皮球”的扯皮现象,导致处理不及时,不妥当,增加了解决此类问题的难度。

法制教育和宣传培训,使广大妇女学法、知法,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风尚。

二是高度重视,齐抓共管。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各部门的共同责任。要进一步形成能力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工作格局。要发挥好维权工作协调组织的作用,研究并推动解决妇女权益的重点问题。要发挥好现有社会化维权机制的作用,如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法律帮助中心、维权热线、信访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发挥好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信访问题调研报告篇五

**部长指出,在新形势下,信息化已经成为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我们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新一轮“三基”工程建设中,逐步把“三基”工程建设的重点从“硬件”建设转移到“软件”建设上来,而“软件”建设的重点是抓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首先要全面分析当前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不断探索信息化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一、当前**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一)观念滞后,民警思想根基差。在日常的工作中,部分民警认为,只要懂法并按照规定执法就足以胜任公安工作,对于信息化的认识仅限于在电脑上打几个字、在网上看看东西,对于信息化建设的范围、意义认识不足。认为信息化建设就是花钱买设备、比投入、比装备,不重视信息化应用和投入产出,还没有真正意识到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对于提高公安工作的巨大推动作用。因此出现了新知识不愿学、信息系统不愿用等问题,也就谈不上研究如何将信息技术运用到公安工作中、促进公安工作发展。这已成为推动信息技术建设应用的瓶颈。

(二)资金不足,基础设施配备不齐。进行信息化建设就需要必备的硬件设备,经过三年的基层基础建设,虽然我们的信息化建设硬件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与上级提出新要求相比,我们仍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公安局共有电脑174台,其中14台由于配置低无法使用;县局服务器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公安网运行速度有待提高;三年前建立的网上办公系统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急需改版重建。

(三)起步较晚,系统应用程度不高。应用是信息化建设的灵魂,是信息化工作的核心,没有应用的带动和依托,建了也没效益。通过对我局信息化建设情况来看,重建设轻应用的现象严重存在。仅限于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办公系统和执法监督系统,并且整个系统仅由内勤或某位民警一人固定时间使用,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干、一群人看”,信息系统应用难以深入。经调查,我局内勤民警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达标占86%,公文处理达标占93%,网络基础知识达标占79%,电子邮箱使用达标占98.6%,各类查询系统及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使用达标占76.8%,而一般民警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达标占38%,公文处理达标占38.4%,网络基础知识达标占50.6%,电子邮箱使用达标占60.9%,各类查询系统及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使用达标占52.6%。

(四)缺乏人才,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目前**公安局信息通讯部门有人员3人,其中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只有1人,同时还要负责网监、机要等工作,从而导致了新技术没人会用,难以适应今后信息网络建设和应用管理工作需要。在民警中随着民警年龄的递增,一些年龄偏大的民警“怕上机、记不住、掌握不牢”的现象极其严重,计算机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据统计,**公安局45岁以下民警,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达标占80%,公文处理达标占65.4%,网络基础知识达标占87.5%,而45-50岁民警,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达标占40%,公文处理达标占46.8%,网络基础知识达标占50.5%。

二、通过对**公安局信息化建设的现状的分析认为,公安信息化既是在社会信息化条件下做好公安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区别于传统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鲜明特色,必须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理念,以信息化有效提升公安战斗力,提高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效率,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正规化。为全面做好公安信息化建设。如何破解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难题,全面提高公安信息化应用的整体水平,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面前的首要问题。就**公安局而言,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是牵动警务机制改革的重要纽带。因此要积极适应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坚定不移走科技强警之路,向科技要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把信息化打造成为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重要支柱。要深刻理解信息化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已经带来和将要引起的发展变化,从全面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信息化建设对于全面推进公安工作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要在全局上下形成“不会用计算机的领导将失去指挥权,不懂计算机的民警将失去工作权”的观念,要切实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基层公安机关领导的日事议程,注重整合系统资源、整合信息技术资源,力争早日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的目标。

(二)争取支持,加大投入。公安信息化建设工程,是一项技术要求高,成本投入大的工程,作为一个山区县、国家级重点扶贫县,经济总量小,仅依靠政府财力投入不现实的。要突破“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常规思维,超前消费,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首先公安机关领导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财力的支持;其次,公安机关要在节减经费上做文章,压缩或减少经费支出,将节约的经费用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上;再次,可采取“先建后还”和“以租代建”等多种办法,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一点,我们深有体会,在建设350兆无线通讯系统的时候,由于我们是山区,建立自己的基站条件不允许,因此我们通过与移动、网通、联通等部门协商租借他们的通讯塔,及时的解决了问题。总之,妥善解决资金制约问题,信息化建设工程才有保障,才能实现最佳工作目标。

(三)强化培训,普及应用。在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同时,要着力解决普及应用难题,才能使信息化应用发挥更大的作用,取得更显着的成效。因此,要改变重建设,轻普及应用的倾向,通过“送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不断地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各警种各部门和基层所队民警培养成懂应用,会管理维护信息网络的能手。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使在岗每位民警熟悉掌握计算机使用技能,扫除“机盲”“网盲”现象;二是强化民警应用信息,提高网上实战能力,通过实战激发民警学习热情;三是培养技术骨干,开发利用信息,将信息化工作与日常工作机制结合起来,强势推进以办公自动化、综合执法办案系统和信息采集室为龙头的信息化建设。四是通过争取编制,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招收专业技术人才,实现了信息化人才培养与信息化建设的有机结合。

信访问题调研报告篇六

从近几年信访情况来看,各种非正常信访尤其是进京非访和群众事件增长势头猛、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破解非正常信访这一难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对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探寻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众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20xx年到20xx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访处于多发频发态势,20xx年度,我市进京上访实际发生量385批689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6、2%、人次上升18、8%。其中非正常上访239人次,同比上升54、2%,重复非正常上访现象比较突出。

我市在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中,按照中央联席办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及时劝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规范处置工作、促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绝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多数非正常上访人员没有发生回流现象,没有发生恶性的影响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1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6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33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

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稳控和处理工作难度大。一是接回难。如果上访人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访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将人接回。二是稳控难。非正常上访人员在北京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任何执法机关对他们都不能拘留、关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稳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在“调处”、“化解”中提升社会协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探索民间组织参与信访,让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承担起社会弱势群体与政府及司法机关间沟通、协调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社会基础。

在信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综合体现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贵包容、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

一要以“评”控访。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众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要依“法”息访。建议建立公开听证信访制度和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对“两级终审”、“三级终结”的案件进行最终认定,推广无理上访户终结制度,把信访听证与规范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实施无理上访老户终结制度。

三要依“规”惩访。面对恶意非正常上访行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处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从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访行为表现后,对那些在非正常上访行为中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处置,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违法必究的导向。让上访人知道非正常上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当前信访事项解决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加大民生指标的分值设置,让干部更加注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

1、考评内容从注重“数量”转向“数量与质量兼顾”,以有效结案率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信访工作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能单纯地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官员的依据,而应对各地的上访情况进行有效监察和掌握,督促各地积极解决上访所反映的问题,以问题最终解决的数量和质量,来考评。

2、创新过错追究机制。过错追究,就是对因干部违法乱纪、该作为不作为而引起的群众上访,要严格追究干部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严格的扣分处理。但应明确,属于改革带来的阵痛,以及涉法案件的上访,只能是让各级干部尽量做好思想工作,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属于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应该严厉打击,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过错追究制优点体现在:一是各级干部心里服气,气顺,工作也有积极性;二是个别违法乱纪的干部也会有所收敛;三是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成,形成“爱哭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信访矛盾不能靠“堵”更应重视“疏”。因为“堵”只能将“桥梁”变“鸿沟”,“疏”则能把“天堑”变“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规范的信访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访氛围,让信访问题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支持与努力。解决信访问题任重道远,信访工作制度、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这个过程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探讨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信访问题调研报告篇七

一、尊严、权威,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长治久安。信访问题作为“天下第一难,天下第一烦”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从各级党政机关到各级司法部门,不能不说是“煞费苦心”,不能不说是“工作艰辛”,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规章、办法应该说比较全面和新颖,也起到了一些作用,但仍然未能阻挡信访上行的势头,且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多发性、关联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情况说明:研究探索新形势下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的方法,建立相应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推动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特点

我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于矛盾凸显期,涉法涉诉信访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1、诉讼与信访交织,涉法涉诉信访上行趋势明显,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弃法转访”等问题突出。

2、有的基层政法单位工作不细致,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原案错误和重大瑕疵,不能统筹解决信访群众的法律问题、思想问题、民生问题、案结事不了。

3、有的地方突破政策法律底线,简单地“花钱买平安”,引发新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4、有的涉法涉诉信访群众采取越级访、非正常访、缠访闹访等方式表达诉求,致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而不结”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司法权威,影响社会秩序,不利于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涉法涉诉信访形成的原因

除历史和政治体制因素外,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因素:

信访人方面:

3、受新闻媒体和舆论传媒的误导;

4、部分当事人心理扭曲,一但自认为自己“委屈”了,就要求上级保护,进而上访申冤;

5、信访人信访目的不纯,有些信访人并非对司法机关处理不服,而是提出无理要求,试图通过信访得到补偿,以解决自己或家庭的经济问题。

在众多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绝大多数当事人宁愿“信访”,2

也不“信法”。这些人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是受传统法治思想影响,遇事便效仿古人告“御状”,试图迫使党委、人大、政府介入,干预执法部门依法办事。另一类是认为诉讼程序复杂、成本高,而信访途径比诉讼程序简单、快捷、成本低。还有一类纯属无理缠访闹访,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认为只要取闹就会给领导施压,解决个人的不正当利益。总之,就信访人方面的因素而言,法制意识淡薄是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原因。

执法方面:

2、案件该立未立,立案后久审不决,判决后久执不结,公平正义未能及时兑现;

5、司法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案件审理质量有瑕疵;

7、现行法律程序限制了部分权益人的权利(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取消了死亡赔偿金);

8、没有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推脱敷衍,导致上访升级,直至聚集到中央。

上个别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公仆意识不强,在执法过程中,办“人情案”、“关系案”。同时因个别案件久拖不决、久侦未破以及执行难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使得少数当事人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造成当事人心理失衡,自然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监督乏力,执法不公是产生涉法涉诉问题的重要因素。

三、涉法涉诉信访的制度困局

信访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保持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在现实中主要是为自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民众提供寻求救济的一种渠道。提供救济固然是好的,但信访制度本身存在着缺陷:信访人员所控告的对象多为直接管理他们的政府机关,他们已经不信任这些机关了,为寻求救济,倾向于越级上访。接访的上级机关通常又没有向这些民众直接提供救济的渠道,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又把民众的信访转回民众控告的那级政府,导致问题很难解决,于是就此产生了“老上访户”,产生了频繁的越级上访,甚至还引发了高层政府要求基层政府大接访,基层政府想方设法“大截访”的现象。

用。在当下这个特殊的社会转型期,贫富悬殊加大、社会不公导致矛盾冲突频发,涉法涉诉信访数量一直居高不下。此类信访不仅打破了司法救济的最终性,使处于法治进程中的我国始终被蒙上一层人治的色彩,而且因处访机构众多、效率低下、处访程序失范、救济成本高昂等屡遭诟病。信访制度似乎陷入了一个难解的困局。

(一)启动法外公权,人治色彩浓厚

《信访条例》中所规范的信访是一种兼具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功能的补充性制度,该制度被认为“是一项脱胎于东方传统文化,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行政监督和权利救济制度”,其所倚重的是行政而非司法权力。目前对宪法权利的实效性救济,在较大程度上也是依赖于行政救济的手段,包括行政复议、行政仲裁以及信访等途径。作为目前占据主导地位的信访类型,大量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内容是针对终审生效的法院判决,甚至案件自诉至法院伊始,诉讼当事人即上访要求党政机关监督法院作出公正的司法判决。换言之,只要对法院的判决不满,当事人就可以通过信访启动某种更高的权力来否定对自己不利的判决,司法不再是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本应是一种柔性辅助制度的信访,事实上却与其他主要救济制度分庭抗礼,成为“最后一种救济方式,而且被视为优于其他行政救济甚至国家司法救济”。

(二)信访机构众多,处访效率低下

涉及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由于权限小,几乎没有被赋予什么实际的处理权限,在现行体制下,信访机构处境尴尬,看起来什么事情都要管,实际上很多事情都管不了,诸机构之间并无行政隶属关系,也不存在对其进行统一管理与协调的机构。因受访事项常常互有交叉,相互推诿、敷衍或拖延的情况在接访过程中并不鲜见,导致信访人徒劳地奔波于各种不同的信访机构之间,严重影响了信访事项的解决效率和解决质量,损害了行政权威。信访机构所起的作用更像是一个信息中转站,问题的最终处理仍取决于批转对象(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下级政府的党政领导)和上呈对象(上级党政领导),而不少地方的党政领导对于信访部门的工作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这显然会降低信访事项的解决效率与解决质量,容易使矛盾久拖不决以致激化。

(三)处访程序失范,访民心愿难遂

数信访问题最终还是返回当地政府部门处理,访民无法通过信访得到接访部门的实际救助。而在目前我国行政权力强大、内部监督乏力、外部制约缺乏的环境下,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效果是可想而知的。访民试图借助信访制度使案件得到行政领导的特别批示以获取救济的愿望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一个单方的美好愿望而已。

(四)政绩考核加大救济成本

实际上,即便是这样一种不完全的、并不具有太大实效性的救济途径,对访民而言也正在变得越来越难以靠近。各级政府现在一般规定有上访指标,信访量被纳入政绩考核范围,作为地方政府一个重要的政绩考评指标,突破该指标就要在基层政绩考评中扣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为了降低上访率以提升政绩,地方政府对民众的上访尤其是越级上访如临大敌,不仅不把这种上访视为民众的一项权利,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予以重视,反而还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手段进行阻挠和压制,甚至不惜动用公权力、动用暴力对上访者进行围追堵截,使“截访”、“拦访”成为普遍现象,不仅耗费了大量的行政成本,而且造成公民与政府的对立,对政府的威信也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严重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四、解决当前涉法涉诉问题的几点建议

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是民众对各级党委、政府的愿望和期待,是时代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和保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修改了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了审判监督、检察监督职能,完善了申请再审程序,规范了申诉信访行为,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

1、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各级政法部门要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要把涉法涉信访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议程,建立和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处置机制。由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政法部门组成和律师参与的“一站式”联合接待涉法涉诉来访群众的专门场所,主要任务是接待来访,听取诉求,解答和解决涉法涉诉相关问题,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管领导包案,全程督办,以确保一名领导管到底,一个问题解决到底。

3、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全面建立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健全执法办案质量考评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个别不作为、乱作为及执法显失公正、群众意见较大的执法人员要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同时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4、创新工作机制,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按照“解决矛盾纠纷,确保一方平安”的工作目标,有效整合公检法司、信访、工青妇等部门资源,建立相互协调、多方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冲突及其他暴力纷争。把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部门依法处理。针对当事人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

5、依法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依法规范上访行为,引导上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违法上访的,对无理取闹,无理缠访和煽动闹事的上访人员,经教育劝导无效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各种违法上访和无理缠访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