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包括(模板7篇)

小编: 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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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包括篇一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劳务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施工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乙方进厂(站、库)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 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三)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七)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八)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九)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施工时,不影响工人正常工作。凿除施工时,需搭设作业平台,满铺铁跳板。并及时把拆除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十二)施工时,灌浆料浇筑后,现场应清理干净。

第五条: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包括篇二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法》,明确双方在甲方所属港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卫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保卫措施,确保码头生产有序、安全、高效地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管理职责及措施

一、甲方职责:

1. 甲方提供的生产设施、现场办公场所和工属具等应具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3. 制定甲方与本协议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治安管理规定;

(3)人员车辆进出港管理制度;

(4)车辆进出闸口通告;

(5)道路交通事故预案;

(6)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集装箱拖车、驾驶员进港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安全保卫补充规定。

4. 甲方安保部负责对港区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负责组织现场的工作监督、检查和违章违纪考核。

二、乙方职责:

1. 乙方必须遵守《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乙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装卸、运输作业的流程实施安全管理和督查,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程序。

3. 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甲方港区安全、治安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依法办事。

4.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如安全帽、工作制服(带反光条)、雨衣、劳保鞋等,保证务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5. 集装箱拖车驾驶员应取得国家合法有效的驾驶执照,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进港作业资格后方可进入甲方港区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6. 乙方对甲方安保部的评价记录、事故处理意见应予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和处理相关人员并作出相应的反馈。

7.乙方在组织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要求,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条违章责任及事故处理

一、安全事故、治安案例处理:

1. 甲乙双方明确甲方安保部为事故处理的业务主管部门。

2. 任何人尤其是事故当事人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3. 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实事求是,依照法律、法规办理的原则。对于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甲乙双方应及时召开必要的事故、案件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的处理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意见。

二、责任划分:

由于对管理规定落实不力造成的一切后果,如货物丢失案件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由甲、乙双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其他违章违约处罚标准参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对拖车单位车辆、驾驶员进行纠正、处理、追究事故责任同时进行违章积分处理(标准见附表一)。

1. 拖车一次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应当分别计算,累加罚款及分值。

2. 拖车司机因违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除按照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造成轻微事故的,追加1分;造成一般事故的,追加3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追加6分。事故等级按码头事故处理办法划分。

3. 积分周期为一年,拖车每年12分,所属车队每年6分,分值达到相应档次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一个积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积分分值给予消除,不带入下个积分周期。

4. 拖车司机违章积分,依车队车辆总数不同分档追加所属车队记分。具体为:以15部车辆为基数,车队车辆数在15部以内(含15部),司机违章积分每3分追加所属车队记分1分;16部—30部,司机违章积分每6分追加所属车队记分1分;依此类推。

5. 拖车积分管理:

(1)拖车积分扣罚一次性6分的违章,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14天。拖车积分累计扣罚达到6分,码头开出书面警告,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7天。

(2)拖车积分扣罚累计达到9分后,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1个月。

(3)拖车积分扣罚累计达到12分后,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立即吊销该司机《拖车进港证》,同时该拖车禁止进入码头3个月。

6. 拖车单位积分管理:

(1)拖车单位所属拖车数量15部(含15部)以内的拖车,累加扣罚3分将扣罚车队分1分,拖车数量15部以上的,累加扣罚6分将扣罚车队分1分。

(2)拖车单位累计扣分超过3分,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并要求限期整改。

(3)码头向拖车单位开出书面警告之日后3个月内,如拖车单位继续存在扣罚车队分的情况,将对该车队下属所有拖车进行禁止进入港区作业1周的处罚。

(4)拖车单位在年度内扣罚分数累计达到6分,拖车单位下属所有拖车在收到安保部通知后即时暂停进入港区作业,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整改结果,决定禁止该车队全部或部分车辆进入港区作业1周到1个月的处罚。

7.事故若造成码头财产损失,所属车队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违章违规违约处理金额不计入赔偿金内。

8. 每一起违章违规违约行为,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通知单”,当事人签名后,第一联由甲方安保部存档,第二联交给责任当事人,第三联由甲方财务部存档。

9. 对于拒不执行甲方违章处罚或者屡犯者,甲方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加重处罚措施,以确保甲方生产顺利进行。

第三条附则:

一、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采用甲方最新的版本规定。但经甲方或甲乙双方认定的“补充规定”或“会议纪要”未纳入最新版本时,可优先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双方安全生产和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甲方应无偿提供相关文件,以便指导工作,但乙方应保护甲方文件的保密性。

二、双方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其奖励办法参照甲方相关制度奖惩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集装箱拖车及驾驶员港区违章违规违约处理标准及说明

序号行为说明违约金额扣分值

2酒后驾驶拖车进入港区醉酒进入港区报辖区派出所处理800元12

3违反以下事项,造成安全事故肇事逃逸或伪造现场500元6

5抵制公司安全制度执行的抵制、刁难公司安全治安相关制度执行的400元6

6提前行车吊具或集装箱未完全脱离前行车400元6

7违反特种作业规定无特种作业证,特别是危险品300元6

未经允许擅自攀爬大型设备、流动设备等;300元6

11闯关车辆未经码头闸口人员、码头保安员检查直接出港的;

12强闯“关路”进入行驶龙吊视线盲区或强行从吊具及货物下方通过200元4

18在港区作业现场吸烟及乱丢垃圾进入封闭线,无论是上车还是下地;

21车辆行驶过程中未关好车门或集装箱门发生事故的另按事故类别处理100元2

23违反港区安全生产作业规范场内擅自开启箱门;

提破箱回场前,未能关好箱门;

已办理交提箱,但未按时到达指定场位;

无故场内下车,司机在场内行走;

违反其他作业安全相关管理规定的。

24未按规定开启车灯或指示灯转向灯、夜行灯、防雾灯、双闪灯等100元2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包括篇三

监理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投集团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杨村煤矿各工程监理。

二、建设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与监理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及其它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理方进行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与管理。

3.建立、健全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规程监督监理方履行职责。

4.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监理方的施工场所及生活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乙方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平衡会议,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平衡解决。

6.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管理。

7.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若确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导致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8.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监理人员督促乙方停工整顿,对于不听指挥的,应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9.需由甲方完善的安全设施或设备,甲方必须予以完善。

10.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相关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11.协助监理方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按规定统一上报上级安监部门,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或谎报。

12.甲方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等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三、监理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及其它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国投新集杨村煤矿对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监理单位应遵守国投新集矿井安全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一井一制的安全管理规定。

入井人员必须取得杨村矿的入井资格证。

必须接受杨村矿的安全、质量、技术等全面管理,监理部负责人和监理人员必须服从矿方的相关管理。

3.总监理必须参加杨村煤矿召开的安全生产平衡会议,对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督促解决。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杨村煤矿的检查、监督,对不服从管理的,杨村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监理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7.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8.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9.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10.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12.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13.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

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14.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5.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16.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17.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18.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19.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处罚规定

国投新集对安全管理的`各种处罚规定适用杨村煤矿各工程监理,对违反安

全质量管理规定的监理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执行国投新集和杨村煤矿安全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五、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安全责任人变更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变更或协商重新签署。

2、本协议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建设方:(盖章)监理方:(盖章)

安全责任人(签字):安全责任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包括篇四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双方安全管理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项目作业生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基本情况: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

主要负责人家庭住址: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单位开户银行:

单位开户账号:

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责任范围:乙方承担项目作业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

2、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检查等安全管理的执行及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乙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合格性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4、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标志的配置及作业人员的正确劳保用品情况。

5、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6、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隐患,设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

7、负责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作业。

2、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新入厂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4、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活动,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和使用,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7、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各班的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

8、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9、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金。

10、认真召开各项安全会议,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1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履行各项安全手续。

12、制定完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2、本协议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合同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结束以后,本合同一并解除。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包括篇五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出租方及拆装单位基本情况

(1)出租方全称:

营业执照编号:有效期:

(2)安装单位全称:

营业执照编号:有效期:

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2本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编号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编号

3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设备进场前,双方应共同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安装平面位置。对多塔作业的,共同确定防碰撞措施。

(3)机械设备进场后由乙方安装调试并办理塔吊备案手续。经有关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安装、拆卸和顶升过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特种设备安拆、维修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5)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发生事故或险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并按规定上报。

4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并承担基础制作费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承担电费。

(3)积极配合设备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单路畅通。

(4)设备进场后的保卫工作原则上由乙方负责管理设备,如由设备零件被盗,由甲方协助调查,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为操作人员解决食宿。(餐费自理)

(6)负责向乙方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总交底和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7)负责审查出租方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和安装、拆卸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指挥人员的资格证书,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给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地基、基础施工图纸和安装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地基、基础和附墙预埋件的施工,并做好设备基础周围的排水及防护。

(9)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乙方责任与义务

(1)遵守工程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出租的特种设备结构件均应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内,超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结构腐蚀或磨损严重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进行定期效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应当对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做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状况,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于出租方原因致使机械在使用安装、拆除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3)负责向甲方及时提供设备基础图纸、合格的预埋件和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装、拆卸方案和技术措施。

(4)设备进场,应及时如实提供设备相关资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最近一次的检测报告、自检合格证明)和设备安装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辅助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设备的安装、顶升、附着,必须由同一个单位完成。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和顶升加节前,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作业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安装、拆卸方案,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成后,应当由安装单位和乙方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向乙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和相应的备案手续。

(6)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负责为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

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8)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9)负责为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义务。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7、补充条款: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包括篇六

甲方:

乙方:**美林门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

(工程名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1)说明

1、施工期间,甲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乙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2、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4、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5、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等内业资料,并指导要求乙方建立健全自己相应资料。

2、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安全交底侧重于“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

4、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土方基础工程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坡道、基坑壁处、人工挖孔桩、配电箱及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等。

市政工程较大危险场所及有关设备主要有:市政暗河的沟槽防护、构配件吊运安装、配电箱、以及油料等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等。

5、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6、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

7、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8、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

9、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人员提出更换,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三)乙方责任

1、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安全管理人员也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等内部资料。

3、乙方进场后必须及时到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你公司及个人的相应安全资料,经安全及各部门签字同意进场后方可进场。

同时必须签定并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气焊工人每天动火前,必须开动火证,看火人到位,并采取防护措施。

5、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

6、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

8、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配合项目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9、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10、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

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11、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12、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3、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4、乙方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甲方,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5、当甲方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16、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7、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在接受甲方以上物资条件时乙方签定了交接手续,甲方则认为乙方确认了甲方提供的物质条件能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乙方安全生产需要。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责任。

18、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移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19、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留有发放清单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20、乙方使用的自备设施工具必须合格有效。

因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1、乙方进行暗挖、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2、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23、制定食堂管理制度,炊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办理齐全相关卫生手续。

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加强生活区卫生管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24、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4.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5、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责任。

26、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施工人员由于违反本协议乙方责任、违反甲方其它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27、人工挖孔桩、暗挖等施工时必须根据项目经理部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结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并以书面形式向下交底到每一个人,要有每个施工人员的签字,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防护、施工、设施验收、检查。

28、乙方不得随意采取取暖或避暑方式,必须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进行,则认为乙方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能够保证安全,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9、乙方必须按季节和施工内容及时做好季节施工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0、乙方必须监督、检查工人宿舍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等工具,冬季不得使用此类工具或明火等取暖;夏季不得随意乱拉乱接小吊扇等。

由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31、乙方进场前必须按分公司及项目部要求签定相应安全协议,为分公司提供相关企业、主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资质文件复印件(盖单位红章),经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资料备齐。

其他部门均签字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场施工。

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3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上岗证(资格证)、身份证、实名制卡进场施工作业。

33、协议中未写到之处,乙方必须按照当地施工标准或相关法规要求施工,不得蛮干,违章指挥。

34、乙方必须提前如实向甲方报告乙方人员、材料、机械进出场情况,征求甲方同意,以便甲方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如由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人员、材料、机械等转移、进退场,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2、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乙方法人单位:

(签章)(签章)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包括篇七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昌吉市高新区工业园

工程内容及范围:承包方承建的安装工程中所有劳务

开工日期:20xx年6月28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20xx年8月28号

第二条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

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劳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登高﹑动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关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