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参加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汇总8篇)

小编: 琴心月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它们可以是对成功的总结,也可以是对失败的反思,更可以是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参加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一

根据学校的安排和部署,我们沙县电大06春法律班全体同学在指导老师的组织下,于20xx年xx月xx日在沙县人民法院分组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在模拟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刘三被打伤案中的原告代理人。通过该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对于教材中民事诉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内容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使我受益匪浅,从中我深有体会:

学习法律如果只学了课本上的法律理论知识,而没有理论结合实践的活动,那么法律理论知识就显得空洞,枯燥无味。假若没有一点的实践知识,在我们毕业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问题,可能仍然会束手无策,不知从何下手,这样,仅有的一点法律理论知识也派不上用场。理论必须付诸实践,如果只讲理论,不要实践,那么,理论便成了一句空话,毫无意义;实践必须有理论作为指导,抛开理论,盲目实践,实践将迷失方向,成为一只无头苍蝇。因此,理论必须联系实践,实践离不开理论。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将书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现在同学们眼前,不仅丰富了同学们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锻炼了同学们实践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国已进入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全面展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原则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以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作为解决纠纷的根据。这种情况必须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还有人民法院自己调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务求查明真象,弄清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还事物以本来的面目。我们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适用已知的证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实,而不容偏听偏信,主观臆断,凭推测想象办事。在适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是非曲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受损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犯国家 集体和他人权益的民事违法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的要求,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的统一;没有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就无法做到以法律为准绳。因此,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地查明案情,准确地适用法律,正确地解决纠纷。

以上所说的法律,主要是实体法。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也必须依照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民事诉讼大体上可分七个阶段,即起诉和受理 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 裁判(或者达成调解协议) 上诉 再审 执行。这些阶段的顺序一般不能颠倒,也不能超越,各个阶段有各自不同的任务,只有完成了前的阶段的任务,才能进入后一阶段。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的前提和基础,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继续和发展。各个阶段人民法院及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法律亦有相应的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及诉讼参与人均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否则就是违法。

当前是依法治国的时代,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重执行,轻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尊重社会公德,还可以利用典型案例,结合形势,因地因时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加强道德观念,预防纠纷,防止纠纷激化与转化,减少诉讼,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治本作用。没有在电大学习法律知识之前,我对法律的认识还比较粗浅,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识还一知半解,通过在电大的学习,特别是在“模拟法庭”以后,我深刻言听计从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自己身边,法律连着我和你,学法 知法 守法是多么重要,今天这个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法律,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依法办事。必须不断加强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处理身边的是是非非。

法律专业的知识面非常广,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从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本人深深感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犹如冰山一角,学的不透,理解不够。要想在法律专业有所建树,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理解掌握法律 法规,在实践中还要能灵活应用。如在我参加的模拟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另外,还涉及到《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知识。在程序上,人民法院 当事人 委托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开庭审理阶段,诉讼主体依哪些顺序发言,其内容又是怎么,无一不是由法律所规定的。而且,法律法规是随时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国家经常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如今,学法 守法 用法已慰然成风,有利于法制社会的建设。

总之,通过参加“模拟法庭”社会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希望以后能够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

参加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二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好处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仅使我的实践潜力得到必须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个性多。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个性抽象,难以理解。但透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透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不仅仅在程序上我们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在实体上我们同样有一个崭新的认识。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纠纷和损害职责赔偿。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翻阅了超多关于合同和赔偿职责的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记得老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老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主角,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情绪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我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再这次活动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记得准备了一段时光后,我们请来一位法学专业老师给我们作简评。老师对我们的活动很满意,当时我们的情绪真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就是明白我们的共同努力被认可了。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潜力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总之,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潜力,丰富了我的大学生活。

参加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三

劳保模拟法庭是一种通过模拟法庭审判的方式,让参与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劳保法律,培养解决争议的能力。我有幸参与了劳保模拟法庭的活动,并在实践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以下是我关于劳保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首先,劳保模拟法庭为我打开了法学知识的大门。在准备过程中,我不仅需要学习劳保相关法律,还要了解一些常见的案例和争议点。通过大量的阅读和学习,我深入了解了国家劳保法律法规的体系和要求,以及劳资关系中的矛盾和冲突。劳保模拟法庭让我通过实践运用所学,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和运用方法。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交流和讨论,我对劳保法律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识。

其次,在劳保模拟法庭中,我提高了争议解决的能力。作为一名法官或律师,我们需要在法庭上扮演不同的角色,以公正的态度处理各种争议。在庭审中,我需要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并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例法判决,做出合理、公正的裁决。这需要我对法律的敏锐洞察力和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通过多次模拟庭审的实践,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辩证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快速分析案件并做出合适的决策。

再次,劳保模拟法庭增强了我与他人合作的能力。在庭审中,我常常需要与其他团队成员密切合作,包括律师、法官和证人,以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相互配合、积极沟通,并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专业特长。通过这种团队合作的方式,我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他人的意见,学会了分工合作、协商解决问题。团队的成功离不开每个成员的努力和才智,而我也因此体会到了合作的力量和团结的重要性。

此外,劳保模拟法庭也提升了我的口头表达和沟通能力。在庭审中,我需要清晰、明确地陈述我的观点和意见,并能够做到自信、有说服力。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反复模拟,我逐渐克服了语言表达的困难,学会了如何用简洁、准确的语言来阐述我的观点。这不仅在法庭上有用,也在日常生活中有帮助。我现在能够更自信地与他人交流和表达自己,任何场合都能够应对自如。

最后,劳保模拟法庭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威力。法律是社会运行的规则,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保障。通过参与劳保模拟法庭,我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它能够调解矛盾、维护权益、保护弱势群体。同时,我也看到了法律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只有不断完善和加强,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我决心将来能够从事律师等法律相关工作,为社会公正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参与劳保模拟法庭的活动,我不仅获得了大量的法律知识,更培养了自己的解决争议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这对于我的个人成长和未来的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我相信,劳保模拟法庭这样的活动将继续吸引更多的人参与,为培养更多具有法律素养和公正意识的人才做出贡献。

参加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引言(约200字)

劳保模拟法庭是对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模拟审判的活动。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学生扮演了不同角色,体验了真实的法庭环境,了解了劳保法律的具体实施情况。通过参与这一活动,我对劳保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取得了很多宝贵的体会。

第二段:了解法律的重要性(约200字)

参与劳保模拟法庭让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对于劳动保护的重要性。我们在模拟法庭中扮演了法官、律师、出庭人员等不同角色,逐步理解了劳保法律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作用。我们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相关证据来判断案件的事实和法律性质,并做出公正的裁决。劳保模拟法庭促使我们关注并遵守法律,同时也更加珍视和保护自身权益。

第三段:学习与成长(约200字)

劳保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也提升了我的法律素养。通过与同学们的合作,我学到了如何分工合作,团结协作,共同推动案件的进行。同时,通过与其他角色的角逐与辩论,我也增强了自己的辩论技巧和沟通能力。通过模拟法庭的活动,我逐渐发展出一个更加全面和成熟的自我。

第四段:体验和感悟(约200字)

在劳保模拟法庭中,我亲身体验了真实的法庭环境,感受到了法律和正义的力量。在审理案件时,我要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客观地评估各方提供的证据和观点,为当事人做出公正的判断。这使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公民和从业者,我们需要始终以高尚的道德标准来对待他人,并在法律的指导下行使自己的权力,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段:对未来的影响(约200字)

劳保模拟法庭对我个人的影响不仅仅停留在开拓视野和提高法律素养上,更重要的是让我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使命。作为一名年轻人,我将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严格遵守法律,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劳动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学习和实践,我相信我将能够成为一名有道德、有责任的劳动者和公民。

总结:

劳保模拟法庭活动是一次非常有益的体验,它使我对劳保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提升了自己的法律素养。我深刻体验到了法律与正义的力量,明白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这次活动对我个人的影响将是深远的,它将引导我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加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五

按照电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我们以张丽医疗事故案为案例,具体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在本案的审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议庭笔录员,被害人王灿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点,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张丽,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责任,本人就举证责任倒置这一问题谈一下心得体会。

民事责任特别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这些要件事实的存在也构成了决定原告是否胜诉的关键。但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原告不必要就这些因素的存在与否都负担举证责任,而应当由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与否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指证明责任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特定分配的现象,同时还意味着反对一方所证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严格的限定,即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反对的一方究竟应该反证证明什么,必须要由法律规定。通常,由被告方证明的事实是由实体未能加以明确限定的,其证明人后由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对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明;二是对不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对这两个事实的证明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则不仅表明被告没有过错,而且同时也表明损害的发生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这两个问题有可能也是相互分离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应可以表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从而应当被免除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证据责任的倒置,实际上是就某种事实负有证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责任的倒置,是证明责任在当事人间如何分配的问题。然而,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对事实证明责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对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响到诉讼结果,即“举证责任分配之所在,乃胜诉之所在”。因为一旦倒置以后,举证责任被倒置的一方负担了较重的证明义务,如果其不能够就法定事由进行举证,便推定提出主张的一方就该事实的主张成立,这就会从整体上影响到诉讼的结果。

败诉后果的承担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实质上是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是一种结果责任,解决的是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败诉风险的承担问题。在实体法上,对被告方对此要举证证明也有相当的难度。例如,在高度危险责任的情况下,被告必须证明危险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责,倘被告无法就此举证则可能要败诉。这样,举证责任倒置通常是和严格责任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也进一步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转换的区别。举证责任的转换与严格责任问题没有必然联系,任何类型的案件在诉讼中都可能出现举证责任转换的现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实体法规范,只是当事人在具体诉讼过程中相互活动。

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是否意味着原告不负任何举证责任,而应由被告证明一切?我认为,即使依据实体法的规定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担就一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举证的责任。在适用严格责任的情况下,对于过错、因果关系等,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被告证明,从而免除了受害人对此事实的举证的责任,而将该责任倒置给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担无未能举证时的败诉风险。但其他要件事实,如加害人、损害事实等,则还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责任,由该事实的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责任中,至少原告要证明危险是因为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则其连诉讼主体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确,怎么诉讼?对谁诉讼?再如,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医院一方,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责任,而患者应当就被告行为的危害后果事实、危害后果与被告的行为间有关联的事实等,承担举证的责任。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担部分事实的举证责任的原因是:从实体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张权利都应当提出证据证明其权利的存在;从证据法的角度看,主张的一方也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即使法律从特定的目的出发,为加强对一些处于举证遇到障碍的特定当事人的保护,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将特定的证明事项倒置给被告一方承担,这并不是说,将所有的诉讼证明事项甚至释明事项,都交给被告承担。从性质上看,举证责任倒置实质上基于法律规定,由原告证明a事实的存在,但应当由被告承担b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证明,被告不能证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

通过实践,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理解。

参加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六

作为一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关于吸毒模拟法庭的活动。这个模拟法庭活动旨在帮助我们深入了解和分析吸毒问题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通过这次活动,我不仅对吸毒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通过参与吸毒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意识到吸毒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在活动中,我们扮演不同的角色,有的是被告,有的是辩护律师,有的是法官,有的是陪审团成员,有的是观众。通过模拟法庭的过程,我们亲身经历了吸毒导致的恶化的健康状况、家庭破裂以及社会关系破碎等一系列后果。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吸毒不仅对个人的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也对整个社会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其次,参与吸毒模拟法庭活动,让我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活动中,我们学习了有关吸毒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了各种吸毒罪行的定性、定罪与判刑标准,学习了吸毒犯罪案件的审判流程和程序等。通过模拟法庭的角色扮演,我们不仅对法律条文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掌握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和技巧进行辩护或判决的能力。这对我未来的法律职业发展将大有帮助。

第三,吸毒模拟法庭活动让我认识到了法庭审判中的公正和公平的重要性。在活动中,我们获悉了司法系统的核心原则是公正和公平。法官应当客观公正地审判案件,不受个人感情和其他方面的影响。辩护律师应当充当被告方的代表,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在模拟法庭活动中,虽然只是个人间的角色扮演,但我们深刻体会到了公正和公平在审判过程中的重要性。

第四,吸毒模拟法庭活动启发了我对社会问题的深入思考。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反思了吸毒问题背后的社会原因和根源。我认识到吸毒问题不仅是个人行为的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公共卫生问题。吸毒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必须从教育预防、咨询治疗、社会关爱等多方面入手,以期达到减少吸毒人员和吸食毒品的数量的目标。

最后,吸毒模拟法庭活动让我明白了法官和律师的职责和使命。在活动中,我们了解到法官应当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律师应当秉持职业道德和法律道义,为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辩护,并保证案件在公正的审判过程中得到解决。通过这次活动,我深深地被这些职业人员的责任和使命所感动,也更加坚定了我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信心和决心。

总结起来,吸毒模拟法庭活动给予了我很多宝贵的经验与体会。它让我深刻认识到吸毒问题的严重性,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引发了我对社会问题的深入思考,同时也让我明白了法官和律师的职责和使命。我相信,通过这次活动的锻炼和学习,我将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并为社会的进步和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加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七

近年来,吸毒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深入了解吸毒问题的严重性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参与了一场吸毒模拟法庭的活动。通过这次模拟,我深刻感受到了吸毒对个人和社会的破坏力,并对法律对待吸毒问题的方针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以下是我对这次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在模拟法庭中,我们模拟了一个真实的法庭环境,分别扮演了吸毒者、律师、法官等角色。通过直接参与,我深刻认识到吸毒所带来的后果是多么严重。吸毒不仅会对个体自身造成严重的身体和心理危害,还会对其家庭和社会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在模拟庭审的时候,我亲眼目睹了吸毒者因为追求短暂的快感而陷入无尽的恶性循环,触犯法律、伤害他人,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种恶性循环不仅对吸毒者自身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对社会秩序和家庭稳定构成了严峻威胁。

另一方面,模拟法庭还让我对法律对待吸毒问题的方针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在庭审中,法官严肃认真地听取了各方的陈述和控辩意见。他们把吸毒行为看作一种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通过审判,司法机关能够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这让我深刻理解了法律对吸毒行为的态度坚决,对吸毒犯罪实行零容忍的原因。只有通过严厉的法律措施,才能有效遏制吸毒问题在社会中的蔓延趋势。

同时,模拟法庭还给我提供了一个尊重个体,关注其康复的机会。在模拟法庭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因吸毒行为而指责和谴责吸毒者,更是试图从医学、心理等多个方面分析其吸毒的原因和方式。这让我意识到,吸毒者往往有其自身的苦衷和困难,他们也需要社会的关注和关怀。法庭审判的目的,并非仅仅为了惩罚吸毒者,更是为了引导和教育他们远离毒品,重塑自我。通过庭审,我们能为吸毒者提供恰当的教育和康复机会,帮助他们重新回到正轨,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也让我明白了预防和减少吸毒问题的重要性。在庭审中,我们重点讨论了吸毒来源、传播和吸毒者的特点等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分析,我意识到吸毒问题需要从根源上进行解决。只有通过提高公众对吸毒的认识和意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建立更加严密的禁毒网络,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吸毒问题的发生。目前,吸毒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挑战,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个公民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显著成果。

综上所述,通过参与吸毒模拟法庭的活动,我深刻认识到吸毒对个人和社会的破坏力,对法律对待吸毒问题的方针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同时,模拟法庭还提供了一个尊重个体、关心康复的机会,并让我明白了预防和减少吸毒问题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我自身的努力,能够为禁毒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打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的社会而努力。

参加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八

20xx年7月2日上午,辽宁电大海城学院04秋法律本科班的同学举行一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即由学生进行的模拟法庭庭审表演。通过形象逼真、生动,内容丰富,程序规范合法,以及采取当庭审判等一系列审判程序实际的操作和表演,使广大学生增长了见识,受到很大启发。学到了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意义深远,收获很大,以下谈谈这次模拟法庭庭审心得体会。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全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裁判和调解的活动。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重要阶段,又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的重要阶段,也是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场合。开庭审理的任务是充分调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积极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强制力的法律文书确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因此,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处理各种类型案件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诉讼活动,没有开庭审理,各类案件就不可能产生公正的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是:1.庭审准备,2.公布开庭,3.庭审调查,4.法庭辩论,5.法庭调解,6.合议庭评议,7.公布判决。但以上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比较抽象,不容易领会,理解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由于多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因此司法实践中庭审活动也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使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在庭审活动中的诉讼权利得不到充分发挥和行使,压抑了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影响了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和正确适用法律,并有可能造成裁判不公。但这次模拟法庭的庭审活动比不上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规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方式改革的规范要求,增加了审判长向当事人告知在庭审中享有各项诉讼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保障当事人在庭审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其次,在法庭调查阶段,增加了关于证据认证的内容。司法实践中,法律要求庭审中对证据的证明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认证,但一般都做不到。因为对证据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认证难度较大,同时各人站不住在不同的角度也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和认识,因此合议庭成员对于证据效力及是否采用,认识难以做到统一。且有些证据对于其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当事人之间争议较大,也确实难以界定其证明效力。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生怕对证据作出认证后会出现意外,因此对证据的效力及是否采用的认证在庭审中一般都予以回避。颖。

通过庭审中公诉人的陈述,使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其次,对于各种类型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特征和区别在理性上有了明显的提高。如:借款合同与银行承兑协议,两者都是银行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形成的融资法律关系。但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两者虽然都具有银行出借资金给借款人使用的特征,但两者产生的权利义务不是同一类型的法律关系。两者区别:1.履行方式和权利义务主体不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以出借款人名义直接将金钱(货币)借给借款人使用,金钱一但交付给对方,所有权便发生转移,之后不涉及到第三人的权利义务。而银行承兑协议是指银行以出票人名义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两者明显区别是票据在流通过程中票据的权利义务主体除银行与持票人外包括其他汇票权利人和承兑银行。2.两者标的的流通作用不同。借款合同的标的为金钱(货币),是种类物,出借人银行交付金钱后,借款人可将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商品在市场上流通。而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的标的是银行向持票人开具确定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在商品交易活动中除将它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外,在流通过程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人可将汇票"背书",还可以将汇票用以质押担保。因此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作用比金钱要广泛,它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比借款合同要丰富的多。3.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借款合同引起纠纷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货款通则》等法律予以调整;而银行承兑汇票引起纠纷后,其中除持票人不到期支付汇票款外,票据在流通中有可能引起票据纠纷。如果引起票据纠纷,它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予以调整。因此,借款合同与银行承兑协议不是同一类型的法律关系。在模拟法庭的审理案件中,原告ly银行虽然与被告jx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借款合同,但合同生效后出借人ly银行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hf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主合同至今尚未履行,也就不会产生担保之债。因此,ly银行要求jx有限公司保证担保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总之,模拟法庭的审判表演,它是在电大领导和教师的关心和支持下,同学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项教学制度改革的尝试。通过这次教学改革活动,它使学生们所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同时也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它的意义和作用是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