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加强问题线索查办 律师办案心得体会(模板5篇)

小编: 灵魂曲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加强问题线索查办篇一

1、作为一名律师,除了应当通晓法律,还应当博览群书,应该有渊源的知识,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你遇到的下一个案子会是某一专业或某一领域的,律师应该拥有两个书架,一个上面都是法律专业的书籍,而另一个则应该是一个小型的图书馆,上面应该有五花八门的各类图书。

2、作为律师都要阅卷,阅卷最好有先后顺序:首先是判决书,可以知案由、事实、论据、知道法律问题和争议的焦点、知结果;其次是起诉状;再次是答辩状;而后是法律意见书或者是代理词,最后翻阅全卷所有的内容。在阅读别人所办案件的案卷时,看的越仔细,就越能学到办案律师的高超技巧,也越有机会发现存在问题。

3、必须熟练的运用高科技的文字处理系统,这样至少有以下的优势:可以随意的粘贴、排版;可以格式统一,形成风格;易辨认,当事人和法官不必为律师的书写辨认度担忧;易添加表格,曲线图等,使叙事和证明更清晰。

4、对待当事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对当事人遇到的麻烦的状况表示同情;在探讨案情时要让当事人感觉到安全感,信任感和信心;要设法了解当事人的真实处境;让当事人知道案件的办理是怎样一步步推进的;让当事人实施感到你的尽心。

5、在律师明显感觉到当事人的观点和要求可能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良心时,就应该建议当事人去找别的律师代理案件。如果当事人非要问及不代理的理由时,最好的回答是本律师无法达到你所要求的目的。

6、律师在与当事人的谈话中,应尽量避免出现“绝对胜诉”,“绝对没问题”等措辞,对于有些当事人一开始就告诉律师这个案子胜诉没有问题,强调自己理由的绝对性,并且不断强调胜诉的把握时,作为律师的答复必须客观。

7、律师应该经常去法庭,经常去旁听,使自己对法庭的一切都十分熟悉,这样自己出庭时,就会感觉像在自己办公室一样,不会紧张。

立案到开庭前:

1、每个案子的案卷中都应有一个时间表,此表既记录关于本案过去的重要日期,也应该包括预设的各种阶段的日期,这样办案才能有条不紊,不出现混乱。

2、如果被告是单位,在写诉状之前去工商局调取工商档案基本信息,确认是否是适格的诉讼主体。乌鲁木齐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单位工商档案登记地管辖,比如,单位的工商档案登记地在自治区工商局,劳动争议的管辖则在自治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所以,在立劳动争议案件时,先要调取工商档案基本信息。在做诉讼的准备时,要确保没有遗漏的被告。在同案其他被告应否承担责任的问题不能十分确定的情况下,最好先将其列上,这样利大于弊。

3、写诉状之前分析案件证据材料,明确案件的法律关系以及立案的案由,把跟案件有关的所有法律规定找全。起草的诉讼文书必须要经过一遍一遍的修改,写作的风格应该是清晰,简洁的。

4、在法律文书中,数字更加重要,任何数字都应该检查至少三遍,以确保数字的全面和准确。计算方法也应该说清楚,不仅要说明计算方法的法律依据,而且最好要列明计算公式,使法官和当事人能迅速的理解。诉状写好之后把证据整理好,把证据目录及计算依据写好,以免时间长了忘记,在立案时可以不提交法院。

5、准确引用需要的法律,避免使用“相关法律规定”这类含糊不清的词,引用时一定要核实,确保准确。最好将用到的法律附在所提交的法律文书的后方。

6、提交给法庭的任何材料,都应该标上页码,以免在发生散落或装订错误时无所适从。

7、在起诉状中所列原。被告信息时不要把自己当事人的电话写在起诉状上,以免法官直接联系当事人,绕开律师。在律师函和委托授权书上要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执业证号(特别是刑事案件),以便公安。检察。法官联系自己。

8、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尽量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

9、不要把有关案件的文件或资料或有关法律条款给当事人复印或带走,有的人在拿到依据后往往不会再回头。

10、不同区的法院对起诉或执行时所需材料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在去办理案件时要及时记录。比如乌鲁木齐市沙区、米东区法院要求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交证据材料,而天山区、新市区、水区法院则只需要提供一份证据材料。又比如说执行案件,水区法院需要提供一、二审判决书原件各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1份以及身份证原件。天山区法院则不同,如果是二审维持的案件,需要提供一审判决书两份,二审判决书一份;如果二审改判,需要提供二审判决书两份,一审判决书一份。

11、刑事案件最好两名律师共同办理,女律师最好能和男律师配合办理。女律师一个人会见被告人时,女律师要走在被告人的后面。

12、虽然《律师法》规定,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法院阶段会见被告人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需要批准。

13、第一次会见被告人时,要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作为其辩护人,在会见被告人时不能给被告人夹带东西,也不能将被告人的东西带出。

13、在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阶段时,若作为代理人帮当事人去提交仲裁申请书等材料在委托手续和仲裁申请书上,除了需要当事人的签字外,还需要当事人按手印,如果当事人自己去提交相关材料则不需要。

开庭到判决后:

1、了解和尊重法官,在法庭上,尊重法官的权威和立场。

2、在法庭上发言,要注意语速,配合书记员的记录,并且要熟悉并控制自己的嗓音,重要的问题可以重复一到两遍。

3、尽量将同一案卷的所有材料装在同一档案袋中,以免疏漏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4、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作出某种承诺!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要看证据。

5、交法院的资料及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应有备份,建立完整档案。

6、如果有可能,开庭时最好通知当事人听庭;如果当事人没空,也最好让其派员听庭,以便让其感受律师为其案子所做的努力及所表达的观点。

7、在刑事辩护中尽量多使用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自己不要轻易调查取证,一来很难取得有用的证据,二来也致公诉人怀疑你作伪证。还有在辩护词中对采用的公诉方的证据材料的出处要标明清楚,以免辩论时找不出证据出处而导致被动。

8、关于时效的问题,除了知晓时效的长短,还应当清楚地知道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所以再领取到判决书时,未免错过上诉期,最好将收到的日期记录在判决书空白处。

9、如果要上诉,在上诉期期满之前的两、三天就要办理上诉,不能当天办理,如果法院书记员不在很有可能错过上诉期。

10、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到法院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领取裁决书的送达回证。在领取裁决书的时候就要将送达回证一并复印、领取,避免多次去仲裁委,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11、对裁决书不服去法院起诉时,诉状不能改变仲裁请求。

加强问题线索查办篇二

近年来,随着犯罪手段的不断翻新以及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复杂,刑警办案的难度也与日俱增。然而,即便面临重重困难,刑警们依然坚守岗位,用智慧、勇气和聪明才智为社会维护了安全稳定。在这些办案的过程中,刑警们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下面我将通过五段式的文章,分享一些自己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刑警办案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刑警的工作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办案工作必须充满责任心。在办案的过程中,刑警们要高度关注每一个细节,刻苦钻研案情,全力以赴完成每一项任务。虽然工作可能会很辛苦,但我们始终坚信,只有尽心尽力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

其次,刑警办案少有绝对的对错,需要不断总结和反思。在办案的过程中,刑警们面临的情况千差万别。虽然受到训练和经验的支持,但不同案情下的应对方式也是不同的。因此,刑警们需要对每个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反思成功案例和失败案例,总结经验和教训,以便在下一次办案中能够更加从容应对,取得更好的成果。

再次,刑警办案离不开团队合作精神。刑警的工作往往需要多个人紧密配合,共同完成任务。团队合作不仅可以合理分工,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互相帮助,协调行动。有时候,一个细小的线索可能会决定案件的成功与否,而这个线索很有可能来自于合作中的其他人。因此,刑警办案中要时刻保持团队合作精神,互相支持和尊重,共同克服困难,取得更好的成绩。

此外,刑警办案需要灵活运用先进技术手段。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在这个时代,不断学习和适应新的科技手段对于刑警们来说尤为重要。离线索无法继续追踪时,刑警们可以利用监控探头、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来找到重要线索。同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发展,刑警们可以更早、更准确地追踪嫌疑犯,提高成功率。

最后,刑警办案需要充分尊重法律程序和人权。刑警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的代表,因此,在办案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无论涉及到何种犯罪,刑警必须依法办案,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过正当的审理程序来决定他们的罪与非罪。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保证法治的有效实施。

总结起来,刑警办案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总结和反思,团队合作精神,灵活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以及充分尊重法律程序和人权。只有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刑警们才能够更好地完成办案任务,为社会的安全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未来,有着这样一支优秀的刑警队伍,社会治安一定会更加安全有序。

加强问题线索查办篇三

在案件立案阶段,作为一名执法人员,首先需要收集案件相关资料,包括事发地点、嫌疑人信息等。这一阶段需要保持头脑清醒,严格遵守规定流程,确保案件能够顺利立案。在此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严谨性的重要性。只有把每一个环节都仔细把控,在没有漏洞的情况下将案件移交到下一阶段,才能真正做到立案无误。

二、证据收集阶段

案件立案后,我们需要对案件中涉及的证据进行全面搜集。这一过程需要特别敏锐的洞察力和极高的专业能力。每一处证据都可能成为案件中至关重要的线索,因此我们需要耐心地挖掘每个细节。同时,为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我们需要保证收集证据的方式合法规范,并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三、案情分析阶段

得到足够的证据后,我们进入案情分析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需要对案情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判,找出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之处。这一过程需要我们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和对人性的敏感洞察力。只有通过有效的分析和研判,我们才能切实找到案件的突破口,从而推动案件的进一步侦破。

四、信息共享阶段

在案件侦破的过程中,信息共享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执法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和配合,对案件的最终侦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这一阶段,我深刻认识到了合作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一个案件,只有通过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充分沟通和合作,才能真正做到协同侦破。

五、案件结案阶段

在案件结案阶段,需要对案情和证据进行全方位的审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结案。这一过程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每一项程序都得到完善执行。在此过程中,作为执法人员,我明白了做好结案工作的重要性。只有在充分审查的基础上,可以确保案件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结案过程中还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做到公正执法。

总之,在办案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执法人员的责任和使命。我们不能满足于表面工作,只有通过专业的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才能做到科学合理地办案。每个环节都需要我们始终严谨和细致地对待,不仅仅是对待每一个案件,更是对待每一个底层民众的尊重和保护。我将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对职责的忠诚,做一个勤勉、负责、公正的执法人员。

加强问题线索查办篇四

律师办理一个完整的刑事案件,一般要经历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律师在每个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不一样,因此律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也不一样。在这里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会见犯罪嫌疑人是进行这些工作的前提,也是许多犯罪嫌疑人亲属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的初衷。“会见难”也是这个阶段众所周知的问题。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承办律师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有明确的规定。侦查机关不太喜欢律师在这个阶段介入,作为承办律师要理解这一点。在与侦查机关打交道时既要保持应有的耐心和大度,又要坚持有理有节、据理力争。本人最近在承办山东省某市特大交通肇事案时,坚持以上原则就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提出辩护意见。

案件转到检察院后承办律师应及时向检察院递交办案手续,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然后会见犯罪嫌疑人。通过阅看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承办律师应该对案情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应根据案情确定是否需要调查收集证据材料,然后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辩护意见。

我将自己这几年的经验教训做个总结:

一、 委托人的话不能不信,不能全信,律师不能被委托人的的对案情的描述左右自己的思维。因为委托人见不到卷宗,除非已经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委托人也见不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案发当时委托人也未必在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侦查机关讯问时是如何交代的,其他人是如何交代的,这些情况,委托人一概不知。而且基于亲情关系,委托人的描述往往搀杂了极其浓郁的感情色彩,难以客观公正。

二、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公安机关的案件不如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证据翔实细致,因此,办理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讯问笔录中的矛盾之处,办理检察院自侦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定性。

三、注意询问技巧,不要公然做出对抗法庭的举动。特别在很容易被认为是诱导性提问的情况下,在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的情况下,不要继续我行我素,不妨换个方式发问。比如你问被告人“案发当晚,你没有和王某某在一起,对么”,如果此时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你不妨这样继续进行你的发问,“案发当晚,你和王某某在一起了么”,经过刚才的抗议或制止,相信不需要多高的智商,被告一定会明白怎么回答了。对于公诉人员的询问的内容,辩护人一般不要重复询问,因为公诉人询问的内容,一般都是不利于被告的,辩护人没有必要让被告再重复对其不利的话,强化法官对被告的不良印象。

四、律师尽量不要接触受害人,也不要试图从办案机关的证人那里得到有利于被告的证据。因为即使他们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一旦案件出现反复,办案机关感觉到办案的压力,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一口咬定是律师诱导、教唆、逼迫的。一个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律师,还能指望他去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吗?那么,是不是明知道存在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也无所作为呢?显然不是,可以申请办案机关去调取证据!

五、除非有切实的把握,没有必要申请侦查机关的证人出庭做证。刚从事刑事辩护时,我也曾经申请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出庭做证,在有限的法院通知证人出庭做证的几个案件庭审过程中,也几乎没有什么收获。纠其原因,估计是公诉人为了稳妥,已经在证人出庭之前对证人进行了必要的辅导,证人已经掌握了如何应对律师的询问。

六、律师应该多了解些案例,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中发布的案例和本地的判例。中国虽然没有判例法,但是最高法院的判例肯定会或多或少影响地方法院的法官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事先知道以前的的类似案子法院如何判决,可以及时帮助律师调整辩护思路。

七、考虑到目前的司法环境,考虑到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监督职能,一般不要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免得打击律师的自信。如果坚信被告人无罪,最好将案件解决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我办理的案件中,那些被告在律师帮助下获得自由的案件中,没有一件是宣判无罪的,无一例外是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成功的。当然,不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并不代表不可以做无罪的辩护,有时候,做为一种策略,也不妨做无罪的辩护,但是那样做的前提,是作为辩护策略使用,而且,这种情况一般多发生在多人犯罪的案件中。

八、如何对待当事人请客送礼疏通关系?如果当事人问到他认识某某领导或法官,是不是需要疏通关系,我一贯的做法是既不制止也不怂恿--------之所以不制止,是因为律师没有义务制止,当事人自己愿意疏通关系是他们自己的事,律师的职责只是依法为被告辩护。之所以不怂恿,是为了依法辩护并保护自己。

九、如何看待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的证据一般难以取得,所以一般情况下律师不要附和被告关于刑讯逼供的说法。正确的做法是从其他方面着手,从能否形成证据链的角度做文章。

十、法庭辩论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法庭辩论阶段,无论案情多么简单,律师对这样的案子多么有经验,一定要写辩护词,而且辩护词不能三言两语草草了事。拉长篇幅不是为了体现律师对案件的重视,而是为了达到浑水摸鱼的效果。宣读辩护词时适当掌握速度,特别对于多人犯罪的案件,适当快一点。辩护观点是用来打动法官的,不是说给公诉人听的。庭后提交给法庭,法官能接受辩护观点就是辩护最大的成功,至于公诉人,记不清你有几个辩点,正好省缺他们一一反驳。司法实践中,对于公诉人不反驳的辩护观点,法庭一般情况下都会采信。

曾有一种说法,刑事辩护是律师工作的精华,是最能体现律师风采的。但现在随着律师业务的发展,这种说法已有点过时,有很多律师也许一辈子不会承办一件刑事案件。而且现在有很多律师不愿意承办刑事案件,不喜欢办这种挣钱少风险大的案子。但我仍然醉心于刑事法庭上那种唇枪舌战、酣畅淋漓的辩论,喜欢办理刑事案。我想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在承办每一起案件时都要谨慎,坚持依法办案,并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好自己,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以上是自己的一点体会,希望与各位律师同仁共勉。

加强问题线索查办篇五

怀集工商局

周 涛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两个月很快就要结束,非常感谢市局能给我们基层执法人员到支队跟班学习执法办案这样一个机会,也感谢支队领导和支队的同事这两个月来对我们基层人员的关心、指导和帮助。在这2个月里,我学习到很多执法办案的技巧、积累了很多办案的经验、开阔了工作思路、也进一步学习了很多办案法律方面的知识,受益匪浅,感触良多,现结合我两个月经办的3宗案件及学习支队一队办理的案件总结如下:

一、几点收获:

1、这两个月中,我学习了一队已办结的案件以及正在办理的案件,我自己也经办了三宗案件。支队作为全市工商系统最强的执法力量,所办的案件从案件线索到案件结案、案件执行各个环节,执法人员都从容不迫的完成,并且同步进行电脑录入。在跟班学习中,我会学了在办案中如何更好的让案件材料规范、以及如何把电脑录入流程做的顺畅和完美。

2、依法行政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工商执法人员从出去执法开始就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应当穿制服的就要求穿工商制服、到达现场要求出示执法证件等各个环节都要依法进行,所以平时就要养成严谨、认真工作的习惯。在支队办案中我也学习支队办案人员办案技巧,学习支队办案高手是如何办理案件、如何处理相关的材料,怎样归档材料。

3、这两个月中我经办的案件有商标侵权、超范围经营

1 案件、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食品案件、企业逾期年检案件,促使我深入学习了《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接触这些案件让我知道以后如何处理对这几类案件。

举例:在办理商标侵权案的时候,因对商标侵权案件的案件没有接触,刚开始我以为是冒充注册商标,后经查询中国商标网及查阅法律条文、上网查资料,请教法规科、商广科的专业人士,最后认定是注册商标侵权案。

4、多点思考、多点讨论、多方面角度的考虑工商执法可能面临的问题。工商执法面临的情况很多,在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突然情况令我们执法人员措手不及,我们只要早预防、早准备,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以及对出现的突发事件能妥善处理。

举例:企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未年检的企业、虚报注册资本的企业,然后移交给经济检查支队。支队接到案源后如何处理?如果在注册地址企业已经不存在了,又如何处理恰当、怎样入手?很多法律问题都需要多方面的思考,找出最佳方案。

二、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困惑。

1、法律适用问题,工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经常查处案件的时候发现当事人到底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用哪部法律法规处罚等问题。比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处罚的时候有的办案人员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有的用《商标法》、有的用《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同类案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法律来适用,如何适用的恰当,需要我们执法人员系统的学习法律法规,不应该单纯看某一部法律、法规。

一、办案技巧缺乏。经济检查支队作为全市工商系统最强的执法力量,执法过程中都会面对很多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希望工商部门法规部门多点培训,最好是每个月都有1至2次培训,有针对性讲解办案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法规部门在审案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时对一线的执法人员讲解培训。

3、执法过程中很多难题困扰执法人员。工商行政部门在调查处理案件过程中,有很多当事人不配合、不接受调查或者在调查中避重就轻,这都是很常有的事情,导致我们办案很被动,没有调查清楚,案件就不能结。

一、有些做法看起来很细致、很完善,但有的时候束缚了自己、就如工商部门在法律的规定下制定出更加严格的要求、最后出现了问题可能被外界来说事,这些做法不仅给自己带来麻烦。

5、依法行政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在执法人员办案过程时,有时候面对案件比较复杂,比如在查处较大的企业涉及无照经营时,当事人票据材料之多,包括进货、销售各类物品等,如果要计算违法所得,工商执法人员又不是专业的会计,并且当事人可能管理票据财务的人员都要请几个人,工商办案人员不可能短时间调查清楚,如果要求办案单位完全按照程序及相关规定来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得出来的数据还不一定准确。然而,工商部门内部核审人员一般都要求执法人员把违法所计算清楚,得到确定的违法所得,案件才能完美,可现实情况是一线办案人员要收集大量的证据、计算、统计,可以说要一个会计都要几天来计算,执法人员还要面临办案的其它工作。总之、有很多时候,行政部门办案不可能绝对完美,只能尽量的完美。

6、隐蔽性强的案件的查处难的问题。支队作为全市的办案权威,且支队这一级办案单位也是全国大案要案的主要承办机构,可是面对隐蔽性强的案件,比如商业贿赂案,很难入手。因为贿赂双方都有利益、隐蔽性很强、外人很少知道。还有一些深藏在山区的无照案件,发现就很难。对这些案件我认为可以发动群体、在媒体上多宣传,并可以承诺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针对办案中的困惑,我有几点建议和设想。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支队目前人员

4 较少,而案件在查处中程序较复杂,包括案件证据的收集、材料的整理、案件的报批。需要集体的智慧,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就我所在的一大队,立案数很多,每个人手头上的案件都不少,比如潘迅在办的水电站的案件就多达10宗。手中的案件材料如果是其主办人,协办人一般都是简单的核对、签名,在案件较集中忙不过来的时候,容易导致案件出现错误。

2、因工商部门面临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之多,希望法规部门多点培训,培训内容为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工商部门办案中涉及常用的法律知识,各类办案取证的技巧、案件的关键点。

3、不定期组织对成功的案例进行分享讲解,对有瑕疵的案件也进行分析研究,以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比如可以把省局评比的十佳案件进行讲解。

4、法规人员与执法人员进行岗位交流。经常性的交流可以促进两个部门在工作中相互理解。便于执法人员在法规核审案件时重新学习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人的办案技巧、也便于法规人员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法律方面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办案中,提高执法部门的办案力量。

总之,两个月来,我既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办案知识和经验,开阔了视野,又学到了很多处世之道,磨练了意志,摆正了心态,这些都受益终身。大学毕业后,难得有这么长的时间、这样的机会给自己进行了一次充电。在此,我再次感谢市局领导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关心,感谢支队领导和同事对我们的指导和帮助。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于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