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习去极端化计划(实用5篇)

小编: 念青松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各种变化和不确定性。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应对这些变化和不确定性,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环境和情况的变化。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习去极端化计划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暴恐分子为什么要不断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呢?难道杀人真的会进天堂吗?伊斯兰教圣书《古兰经》所讲:“凡枉杀一人,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如救众人”,《古兰经》上还提倡远离异端邪说,指出异端邪说是罪恶。据了解,乱杀无辜的暴恐分子口口声称自己是“穆斯林”,而他们的暴行又怎能够称得上是穆斯林呢?!他们是利用宗教作幌子反对人类和平的人,是让先进文明倒退的人。他们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今天阿富汗等国家落后的情景。

让我们想起了17世纪在新疆进行宗教统治的依禅,他们的黑暗统治让我们的民族文明倒退了几百年,我们决不能再回到那个恐怖的时代。所以对暴恐分子的罪恶行径,我们表示最强烈的谴责和声讨!强烈声讨暴恐分子罪恶行径,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我们要大声说出来,大胆做起来,不仅要声讨暴恐分子的滔天罪行,还要对暴恐活动的思想基础出拳,对宗教极端思想出拳,让它们成为过街老鼠,寸步难行。我们要一起抵制封闭保守,一起携手共创未来,让理性、开放、包容充盈心灵,让团结、互助、友爱充满社会。只要我们团结一心、同仇敌忾、众志成城,就一定能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就一定能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要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作为公务员队伍中少数民族干部,一定要充分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于我们各族人民就像空气和水一样不可缺少。敌人害怕我们团结,说明团结最有力;敌人越是要破坏团结,我们越是要更加团结!我们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三股势力”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暴恐活动伤害的不是哪个民族,反对暴恐也不是哪个民族的事,而是各族人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共同与暴恐罪行作殊死搏斗,坚决对暴力恐怖零容忍,以自身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理性鉴别信息真伪,不信谣、不传谣,勇于揭穿谣言,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和民族团结的音视频和不良信息,不给别有用心的敌人任何可乘之机。

团结是福,稳定是福,分裂是祸,暴恐是祸。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情也办不成。我们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没有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就没有新疆的美好没来,就没有我们人民的美好明天。维护民族团结,从我做起。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要像维护我们的生命一样维护社会稳定,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做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守护者教育行业和教育工作者是弘扬现代文化的主流阵地和倡导者,是社会和谐稳定重要的稳定源。

我们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大力弘扬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弘扬现代法治精神,坚持反暴力、讲法治、将秩序,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现代意识,传播现代意识、现代观念和现代制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反对迷信,拒绝愚昧。要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要做社会正能量的传递者,我们要以自身的正能量感染、影响、带动身边的同事、家人和其他群体一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积极向全社会传递民族大团结的正能量、稳定的正能量,传播爱和温暖,传播友谊和希望,培育团结互助之花。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筑起“声讨暴恐罪恶行径,与极端思想作坚决斗争”的钢铁长城,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和“感恩、自信、坚韧、担当、拼搏、奉献”的新疆人民的时代精神,崇尚科学,追求新知,弘扬现代文化,用我们实际的行动构筑起维护民族团结、打击暴力犯罪、捍卫社会安宁的铜墙铁壁,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习去极端化计划篇二

----《用心去做教育》

影壁山小学

鲁丽丽

教育是阳光下最美丽的职业,教育是阳光下最美丽的事业。教师不但要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更要指导学生怎样健康的成长,这就要求教师自身必然也要进行健康的专业发展和成长。只有这样,才能“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去教育和引导学生。”

让学生在教师的赞美中成长。教师的赞美是阳光,是空气,是水,是学生成长不可缺少的养料;教师的赞美是一种无形的催化剂,能增强学生的自尊、自信、自强;教师的赞美越多,学生就越显得活泼可爱,学习的劲头就越足。

作为教师都有这样一种感觉,各班总有几个学生既不勤奋上进,又不惹是生非,对班级一切活动既不反对抗议,又不踊跃参加;虽然学业平平,却不名落孙山。一般情况下,既得不到教师的表扬,也得不到教师的批评,是一些容易被老师忽视的学生。我班于涵就是这样一个似乎没有什么特色的学生。直到有一次,同学们排队站排,门后的拖布倒了,于涵急忙喊着:“同学们别绊倒了。”又把拖布扶了起来,这时我才注意到这个同学。我当时立刻在班级表扬了他,并尽力赞美了他关心集体、为他人着想的好行为。渐渐地我发现他变了,上课特别认真,作业完成得很好,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件时给我启示颇深。在班主任工作中,我开始注重以人为本,面向全体,细心观察,捕捉他们身上的每一个闪光点,及时把赞美送给每一个学生,使之发扬光大,使每个学生都感到“我能行”、“我会成功”。实践使我懂得,教师一句激励的话语、一个赞美的眼神、一个鼓励的手势……,往往能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让后进生在爱心的天空下成长。我们常把孩子比做初升的太阳,农民后进生就是迟升的朝阳,比起其他学生,后进生更需要老师耐心、细心的呵护,需要理解与尊重,需要循循善诱。“要小心的像对待一朵玫瑰上颤动欲坠的露珠”,这句话或许有些夸张了一点,却实实在在告诉我们对待后进生不可疏忽大意。作为教师,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教育爱护好这些后进生,使他们和其他学生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展现自己独特的风采。

对后三分之一学生,老师一定要抓住他们的弱点,从各个方面去关心和爱护他们,使他们感受到老师给予他们的温暖、信心和关怀,这样让学生从内心发现自己的错误所在,找到提高的办法,从而努力学习。这样的办法的确是很好的,我想,这些宝贵的经验都会为我以后的班主任工作起到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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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去极端化计划篇三

通过学习,使我对“三股势力”“反分裂”的反动实质有了更加深刻、更加清楚的认识,在校领导、年级领导的教育下,在与同事交流讨论的过程中,使自己在理论和思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下面,就自己的学习心得与大家交流。所谓“三股势力”准确的说就是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他们不择手段,通过制造暴力恐怖事件残忍的杀害无辜百姓和各组干部。虽然他们的阴谋一次次被我们挫败,但一次次的卷土重来正说明他们处心积虑,千方百计企图打开缺口,制造事端,已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作为教师,在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前提下,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如今,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正加紧对我们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妄图达到和我们长期抗衡;作为教师,我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领导,坚持与暴力恐怖活动作斗争,积极努力做好对学生“淡化族别意识,强化集体意识”的教育。在学校,我有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职责,只有教书育人的权利,没有传播宗教的权利!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我会帮助学生及时识破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到学校进行宗教渗透的图谋,自觉抵制宗教的渗透和宗教的影响,引导学生并以身作则,深刻透彻的认识“一同三统一”的原则,并且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作为教师,我一定会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对我而言,我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肩负起祖国统一和民族?的神圣使命,在事关国家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稳定情绪,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

学习去极端化计划篇四

宗教极端不除,新疆永无宁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于4月1日起实施。

托克逊县夏乡铁提尔村工作队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去极端化”这一重点工作,于4月1日下午,及时组织全体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管寺干部、警务室民警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全面领会《条例》精神,要求大家深刻认识去极端化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为严格贯彻实施《条例》,当天下午,驻村管寺干部在结束学习后,还及时组织辖区爱国宗教人士全面学习《条例》,全面落实职责责任,推进去极端化不断取得实效,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贡献。

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条例》内容全面、体系完整、层次清晰,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铁提尔村第一书记木尼热·赛塔尔同志组织大家对《条例》进行了认真讨论,深入剖析宗教极端思想产生的原因,要求大家要切实提高认识,时刻绷紧警惕和防范意识这根弦不放松,坚定不移的贯彻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明确破坏我们公平、自由、和平、幸福生活的人都是我们共同的敌人,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旗帜鲜明的发声亮剑,坚决同宗教极端思想作斗争,全力维护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学习去极端化计划篇五

4月5日中午,南湖社区党委组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经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4月1日起实施。《条例》全文共七章、五十条,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同时也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界定了“极端化”的定义。王晓莹书记从《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特点、重大意义等方面做了讲解。

社区全体干部学习后,大家畅所欲言谈感想,一致认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颁布的非常及时,以前对极端主义的概念比较模糊,通过学习大家对极端化的言论和行为有了清楚的界定,为今后打击极端思想提供了法律依据。大家表示不仅要自身带头遵守《条例》,还要给自己的左邻右舍和广大居民群众进行大力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抵制极端思想,共建美好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