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版(实用5篇)

小编: 念青松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版篇一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为保证销售安全顺利的进行,避免任何事故的发生,销售部特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

开展安全教育的学习。本部成立安全小组,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例会,学习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具体实施的办法,让我们意识到“安全第一”并不是一句空口号,意识到安全生产是关系到集体、个人、财产以及生命,大家都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每件事做起,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性。

二、安全生产的应急实施方案

1、带客户到工地看房要戴安全帽。

2、市调人员在走之前要摸清所调楼盘的路网,减少在外的时间,能提高安全性,手机随身携带并保持开机状态,和保持联系。

3、在下班前检查办公场所哪些地方容易发生安全隐患,比如垃圾桶和烟灰缸的烟头是否完全熄灭,关掉办公器材的电源,时刻注意防火防电。

4、所有成员必须会用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5、定期检查样板房的线路。

6、宿舍严禁私自接电源。

7、打开水的时候要小心,以免烫伤。

8、给客户倒开水的时候要事先提醒一下,小心烫伤。

9、远离危险毒气化学品。

10、出差时要注意车况。

三、事故报告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给小组负责人,负责人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再及时的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2)事故发生后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2、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事故的现场要求,发生火灾的情况下第一时间采取的是自救,就地取材,及时的利用灭火器材,情况严重下需打119救援。

(2)遇险人员伤势不严重的情况下送往医院救治,伤势严重应立即送往进行救治。

(3)现场指挥和专业救援队伍之间要保持通讯联系。

(4)疏散现场人员。

(5)事故发生后现场相关人员应检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小组在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讨论研究,如何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版篇二

为指导和规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规范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电力企业应按照本导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电力综合应急预案。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对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做出了要求和说明。

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综合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引用文件如有修订或更新,使用本导则的各方应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3号)

3.1 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电力企业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企业安全稳定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3.2 应急预案

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3 危险源

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社会危害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4 风险

是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5 预警

是指为了高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并依据预测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应警报,提出相应应急建议的行动。

3.6  突发事件分级

是指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所确定的事件等级。

3.7 应急响应分级

是指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和事发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所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

电力企业应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一个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与应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与事故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相适应;

(3)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4)与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有机衔接。

5.1 总则

5.1.1  编制目的

明确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作用。

5.1.2  编制依据

明确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应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管理规定和指导意见;行业管理标准和规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制定的规定、标准、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5.1.3  适用范围

明确综合应急预案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

5.1.4  工作原则

明确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原则和总体思路,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5.1.5  预案体系

明确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情况。一般应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应在附件中列出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和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名称目录。

5.2  风险分析

5.2.1 单位概况

明确本单位与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的基本情况。一般应包括单位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生产规模、主设备型号等。

5.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存在或潜在的危险源或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价,包括对地理位置、气象及地质条件、设备状况、生产特点以及可能突发的事件种类、后果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和归类,确定危险目标。

5.2.3 突发事件分级

明确本单位对突发事件的分级原则和标准。分级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5.3 组织机构及职责

5.3.1 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本单位的应急组织体系构成,包括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日常管理机构等,应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

5.3.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明确本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可以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和职责。

5.4  预防与预警

5.4.1  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5.4.2  预警行动

明确本单位发布预警信息的条件、对象、程序和相应的预防措施。

5.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明确本单位发生突发事件后信息报告与处置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单位内部应急信息报告和处置程序以及向政府有关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进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方式、内容、时限、职能部门等。

5.5 应急响应

5.5.1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结合本单位控制事态和应急处置能力确定响应分级原则和标准。

5.5.2  响应程序

针对不同级别的响应,分别明确启动条件、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和现场救援、应急资源调配、扩大应急等应急响应程序的总体要求。

5.5.3  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结束的条件和相关事项。应急结束的条件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并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结束后的相关事项应包括需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上报的突发事件情况报告以及应急工作总结报告等。

5.6  信息发布

明确应急处置期间相关信息的发布原则、发布时限、发布部门和发布程序等。

5.7  后期处置

明确应急结束后,突发事件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污染物处理、善后理赔、应急能力评估、对应急预案的评价和改进等方面的后期处置工作要求。

5.8  应急保障

明确本单位应急队伍、应急经费、应急物资装备、通信与信息等方面的应急资源和保障措施。

5.9  培训和演练

5.9.1 培训

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应急培训的计划、方式和周期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应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5.9.2 演练

明确本单位应急演练的频度、范围和主要内容。

5.10 奖惩

明确应急处置工作中奖励和惩罚的条件和内容。

5.11 附则

明确综合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术语定义以及对预案的备案、修订、解释和实施等要求。

5.12 附件

综合应急预案包含的主要附件(不限于)如下:

(1)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和应急预案目录;

(2)应急组织体系和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3)应急工作需要联系的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

(4)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如电网主网架接线图、发电厂总平面布置图等;

(5)应急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流程图;

(6)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的应急支援协议或备忘录。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和要求

a.1封面

应急预案的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单位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部门)名称、颁布日期、修订日期等内容。

a.2批准页

应急预案的批准页为批准该预案发布的文件或签字。

a.4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

--批准页;

--一级标题的编号、标题名称;

--二级标题的编号、标题名称;

--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a.5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采用a4版面印刷,活页装订。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版篇三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局值班电话:0512~65xx0932),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xx12115)、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xx0608)和省建设主管部门(值班电话:025~42xx9015,42xxx5)。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版篇四

1、大堂内、前门区域

2、家常菜馆、中餐厅、宴会厅

3、保龄球、桑拿部、美容美发、知青之家

4、停车场、后门区域

二、安保部的职责

1、大堂岗要密切注视门口、大堂内、家常菜馆、美容美发的异常情况;员工岗要密切注视后门、停车场、桑拿部、保龄球馆的异常情况。

2、注意观察成群结伙来酒店的青年人(衣着打扮、言谈举止、有无酗酒)及时发现可疑迹象和闹事苗头。

3、在巡视过程中,注意观察中餐厅、家常菜馆、知青之家、保龄球馆有无饮酒过量的人,发现后要及时提醒服务员不要售酒给他,如发现异常情况随时通报监控室。

三、餐饮、娱乐场所服务员的职责

1、严格控制客人的饮酒量,发现饮酒过量的客人应立即通报监控室(xxx),同时通知餐饮部、家常菜馆、知青之家、娱乐部经理或领班对客人进行劝阻,并停止向其出售烈酒。

2、听到或看见有打架斗殴及流氓滋扰以及公安机关协查通报中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应及时报告监控室(xxx)。

四、发生打架斗殴,流氓滋扰的处理程序

1、报警:一旦发生打架斗殴,流氓滋扰案件,在场服务员应及时报告监控室(xxx)。报案人要讲明发案地点、人数、国籍、闹事人是否携带x支或其它凶器,并报清自己的姓名或工号。

2、监控室值班员接到报警后,

a、立即通知安保主管、领班带对讲机赶赴现场,随时将情况反馈监控室;

b、立即通知安保部经理、公安室主任、大堂副理,赶赴现场;

c、立即通知休息的安保员赶赴现场;

d、立即通知大堂岗,员工岗安保员密切注视大堂和员工通道的情况;

e、立即通知案发部门或承包户的经理赶赴现场。

3、安保部经理、公安室主任、大堂副理赶到现场后,积极进行劝阻工作,带领安保领班、队员及案发部门服务员,将斗殴双方或肇事者分开,迅速平息事端,以防事态扩大,将主要肇事者带至公安室,如发现闹事人携带有x支或凶器,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或总支书记,并迅速与长航公安局治安大队取得联系,请他们立即出警。

4、案发部门经理或承包户家常菜馆、桑拿部,美容美发、知青之家等单位负责人,接到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带领员工配合安保部工作:

a、保护收银员将现金转移到安全部位;

b、保护其他客人撤离现场;

c、指派专人保护贵重物品;

d、配合安保员将斗殴双方或肇事者分开。

5、案发现场的部门或承包户经理、领班及员工都负有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客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都具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义务,如发现视而不见,无动于衷,袖手旁观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6、在将斗殴人员或肇事者带往公安室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发现他们身上有无凶器,如有,应及时收缴,以免发生伤害或逃跑。

7、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安保部注意保护现场,疏散无关人员,划出警戒线,担任警戒巡查,在现场检查发现遗留物品,案发部门查清设施设备是否遭受损坏、损坏的程度、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价值等。

8、如发生严重伤害,安保部经理应按总经理指令,与市急救中心联系前来抢救,如发生死亡,由公安部门处置。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版篇五

为在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汶上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或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一)设立汶上县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县公安局长、县消防大队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广电局、网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事故发生地乡镇负责人担任。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灭火指挥组。由县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部署各参战力量,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扑救力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火灾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

2、警戒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及受灾地派出所组成,负责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车队的道路畅通,疏导围观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3、勤务保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了解掌握扑救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扑救行动所需经费预算,指导救援物资的运输和调配,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4、秘书组。由县公安局秘书科、调度科、宣传科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及时了解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编写情况快讯和工作报告,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5、善后工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劳动局、消防大队和有关保险机构组成,负责及时了解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起草火灾事故报告,并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抚恤、救济、理赔等善后工作。

(一)应急救援体系。以县消防大队为首战力量,济宁消防支队调集部队为增援力量。公安、建设、环卫、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环保、医疗救护等单位作为辅助力量,协助火灾扑救行动。

(二)日常训练原则上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按计划安排,全县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一)事故报告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报警电话:119。

2、县消防大队接到报告后,在立即出警的同时,立即报告县政府值班室、县安监局值班室和济宁市消防支队值班室。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维持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管制。

(一)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立即报告县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

(二)消防力量的调集。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时,首先由县消防大队进行先期处置,并迅速将情况向济宁市消防支队报告。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

2、当火灾情况严重、需要调集周边县市区或其他救援区域力量增援时,由县公安局报请市消防支队,调集市内、省内消防增援力量。

3、所调集的消防增援力量必须在30分钟内集结完毕,并由大队指挥员带队选择最近路线赶赴火灾发生地。

(三)战斗行动程序。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增援力量按先后顺序到达灾害事故地后,根据火灾类型和参战队伍人员、装备情况,由县消防大队提供作战参谋人员,按照所划分的作战区域或战斗段,协助作战队伍展开救援行动。

(四)按照“属地指挥”的原则,在县消防大队未到达现场之前,其它增援力量接受当地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

(一)通信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网通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负责,确保联络畅通。

(二)装备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及县消防大队负责。保证作战行动所需战斗服、空气呼吸器瓶、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扑救行动。

(三)生活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各救援力量的饮食、住宿、医疗等保障工作。

(一)本预案是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方案。

(二)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严格按程序调集所需力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保证各项命令、指示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