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监理的合同有效吗(模板5篇)

小编: 紫薇儿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安全监理的合同有效吗篇一

乙方:________专柜名:________

为了做好商场的治安、防火工作,加强对专柜人员或进行业务活动人员的管理,保证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经双方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1、凡在宜*万千百货进行经营、展销、促销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商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物管部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好商场的秩序。

2、人员或进行业务活动的人员,严禁在商场内吸烟,所有人员必须接受物管部进行的治安消防知识的培训,违者按宜*万千百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奖惩规定》给予处罚。

3、专柜对其展柜或柜台进行改造、装修、安装电器设施、粉刷的,一律要在事前到物管部办理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进行,违者物管部将不予让其进场装修施工。

6、专柜人员违反宜*万千安全管理规定,给本商场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物管部将按相关规章制度对专柜给予5000元至10000元的经济处罚。

7、在经营时间内发生商品丢失、短少、被盗现象,均由专柜自行负责,商场物管部协助查找和配合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8、凡在宜*万千百货有限公司进行招商、展销、促销的单位员工,均对商场安全管理负责。

10、禁招商专柜从事与经营内容无关的其它活动。

11、一式2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供应商及物管部各一份。

供应商代表盖章(签字):________百货有限公司

安全监理的合同有效吗篇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监理单位(丙方):

为加强项目建设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保护参建人员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和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1、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1.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含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设计、地勘、监理等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在项目建设中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3、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工期。

1.4、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1.5、项目建设施工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进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并随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

1.6、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含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1.7、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项目开工前各项报建手续完备合法。

1.8、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定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依照合同和本协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项目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2.1、派驻项目的监理人员应取得相应上岗资格,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的监理工程师。

2.2、项目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作业活动、行为是否符合已审批的方案要求。

2.4、对安全风险较大的施工工序、关键环节和大型施工机械(塔吊、施工电梯)进行重点监控和专项验收。

2.5、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和隐患整改。

2.6、项目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或危机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的,项目监理单位可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7、项目监理单位开展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同时,应详细留存有关安全管理的各类记录、指令、纪要等文件,同时整理成册,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建设单位移交。

3、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3.1、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派驻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其工作经历、个人能力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相关要求。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建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明确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4、与在同一场区内开展施工作业的友邻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

3.5、应与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总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不安全作业导致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3.6、应为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7、项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扬尘治理等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3.8、特种设备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的管理必须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3.9、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含或专项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期间消防防火方案、外脚手架搭设方案、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方案、施工现场排水防洪方案、应急救援方案等。各类方案应有详细的计算核验结果,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公司总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支撑、高大幕墙、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还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10、在工地危险部位设置明显且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识,具体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机械防护棚、临时用电设备、安全通道口、楼梯电梯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点、消防器材等。

3.11、对项目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保护措施。对施工“三废”排放、扬尘、噪音、光污染等应有专项治理方案,避免对周边人员、环境造成伤害或污染。

3.12、必须对在建项目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围墙高度满足相关要求;工地大门必须配备冲洗降尘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工地大门连接市政道路处应设置交通警示标牌;对工地大门、进场道路或大门两侧各100m的市政道路卫生进行管理,确保清洁完好、排水通畅。

3.13、若设置工人生活区,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委派专人负责安全警卫、环境卫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对生活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3.14、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坚决执行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对不重视安全、不重视环境保护的项目管理人员或劳务班组实行一票否决制。

3.15、编制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和演练计划,认真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活动。

3.16、对进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须做到“全员全覆盖”,所有工人未经安全培训严禁上岗作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条件具备的每天实行班前交底。

3.17、关心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身体、心理健康,定期组织身体、心理健康状态筛查。严禁患有心脏病、癫痫、高血压、恐高、肢体残疾、心理扭曲、思想极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从事高空、临边、操作施工机械等高危工作,对不适应工地工作环境的带病人员给予劝退。

3.18、施工项目部必须每天对临时用电漏保系统、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限位系统和制动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每周组织一次覆盖全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施工单位每月对项目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3.19、施工项目部应组建安全维稳工作专班,编制安全维稳方案和具体防治措施。关心工人、加强沟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时刻保持维稳工作的敏感性,发现不稳定因素密切跟踪,出现不稳定苗头及时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稳的因素扩大。

4、安全生产管理处罚

合同各方违反相关规定给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带来麻烦或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据本条款进行经济处罚。

4.1、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造成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建设单位将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做辞退处理或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因建设单位原因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成损失,将依据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4.2、项目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和本协议规定,造成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除承担法律规定的监理责任以外,建设单位按20__元/次的标准对项目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施工单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本协议规定,导致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失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有效的消除或控制、项目建设处于高风险施工状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施工单位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合同违约责任以外,建设单位将另外按以下标准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1、对于安全风险较高的工序,施工单位未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审批(含专家论证),经建设(监理)方提出且拒绝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2、不按要求参加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安全隐患检查活动,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3、采用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建设(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4、不按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5、对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工序,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因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导致安全风险加剧或无法消除,按5000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6、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失控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施工单位除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以外,建设单位依据安全责任事故大小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6.1、发生较小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2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5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8万-12万元/次进行处罚。

4.3.6.4、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轻伤,按5000元/人进行处罚;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按1万元/人进行处罚。

4.3.6.5、安全责任事故导致死亡1人,按5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2人,按10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3人及以上,按15万元/人进行处罚。

4.3.6.6、安全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同时发生,按上述处罚标准累加处罚。

4.3.7、施工单位不作为或处置不当,导致工地发生群体事件、工人维权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1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8、施工单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资,怂恿、唆使工人群体集会、封堵道路大门等,以讨薪为由向建设单位施压,谋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条件申报工程款。一经核实,按10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9、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后,并不能减少或转移被处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被处罚施工单位还应继续履行相关整改、恢复责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参建三方就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达成的约定,是对各方之间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和完善,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约定内容高于主合同条款,按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条款低于主合同条款,按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5.3、本协议仅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重点约定,并不表示只完成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未提及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防火、环境保护、扬尘治理、文明卫生、城市管理、治安维稳等内容,协议各方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执行。

5.4、本协议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单位退场后自动终止。

5.5、本协议一式五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二份。

5.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签 章 栏

建设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安全监理的合同有效吗篇三

为在乌横公路嘎鲁图至大草湾段公路工程施工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鄂尔多斯市东方鑫源公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监理单位鄂尔多斯市公路工程监理所(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签订如下安全监理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监理单位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监理的合同有效吗篇四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本次招标涉及到榆能化装置所有10kv电缆的耐压试验。

4、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5、 工程合同编号:/

6、 工程项目期限:自20__年 4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 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3) 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 不发生火灾事故;

5)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 国家发改委dl5009.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

5) 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6)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7)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9)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10) 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1) 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2) 建设管理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 项目按照“先订工程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经电网系统内单位培训并取得相应安全资质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

4)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人。

5) 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管理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符合国网要求的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 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 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 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 施工现场总平面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统一布置,分区管理,各负其责,不得随意变动。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按策划统一组织。

11)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2)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 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

3) 督促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

4) 按工程建设管理纲要,组织向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保护措施要求。

5) 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安全监督网络活动,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7) 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8) 建立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9) 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0) 如可能对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造成安全影响,乙方要求其他单位人员临时撤离或停止作业,甲方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管理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3) 按照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审查通过后组织落实。

4)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

5) 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 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7) 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审查备案。

8)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身体检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岗,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9) 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进行作业场所危险点的告知并落实防范措施。

10) 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 编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要求。临近带电设备作业,落实专人监护。

12)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3)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14) 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

15) 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监理审查备案。

16) 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报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安装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

17) 按规定和要求,编制的重大作业项目和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会审,报送监理审定签认。

18) 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经安全验算,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后报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

19) 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大气污染、废水泥浆排放、扬尘、固体废料和危险废料等进行控制。

20) 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或管理办法,落实相应的安全设施。

21) 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甲方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监理审查通过后执行;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架空线敷设、接地符合规范。

22) 建立和执行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3) 对进场的工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其安全状况,并在使用中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4) 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25) 两个以上单位交叉作业前应先签订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对方单位进行交叉作业区危险点告知,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

26) 施工特殊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在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内施工,应配置相应的照明,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间施工应按照地方的环保要求,控制噪声、光污染等可能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

27) 建立和执行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退库和废料处理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危险品仓库设置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要求。

28) 建立和执行现场施工脚手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29) 按规定组织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并落实支护的安全措施。

30) 土石方开挖应按相关规定报甲方批准同意或备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边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业)

31) 落实土方开挖、运输的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边环境。

32) 施工废水经处理合格后排放。

33) 大体积混凝土浇灌,应设立专门指挥人员,指挥现场砼搅拌车按照次序进出场,设置安全通道,落实安全措施。

34) 结构吊装、临边和孔洞作业应采取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35) 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和使用。容器、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加强通风,并对容器内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紧急救援措施。

36) 在已受电、投运的区域施工,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

37) 乙方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分包,应严格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内。

38) 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9) 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1. 甲方由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评价和考核

2. 乙方由甲方的评价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 因乙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乙方人身事故,不对甲方进行考核;

4. 因甲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乙方人身事故,不对乙方进行考核;

8、 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三、附则

1、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5、 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6、 本协议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监理的合同有效吗篇五

承包人:_________

鉴于承包人以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故双方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管理目标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等.

2.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2.1 权利

(1)监督检查承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

(2)检查承包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3)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4)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2.2 义务

(1)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2)配备安全巡检人员,协助承包人监督检查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介绍施工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施工有关安全手续。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承包人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土、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留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5)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6)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车辆、机具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附件齐全可靠。

(7)要坚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施工作业。

(8)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限止露天作业。

(9)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要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发包人,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好现场。

(10)承包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外,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安全措施

4.1 施工环境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在基础施工阶段,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设立防护栏,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边坡竖立严禁攀爬、防止触电的警示牌。禁止电焊机进入底板范围,确保电源电缆与钢筋脱离接触。

4.2 设备安全

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特殊设备如塔吊、桩机等必须取得劳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对井式提升笼强制要求使用12种安全装置,经检验合格并配备劳动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员方可投入使用。

4.3 消防管理

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了消防水管,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宿舍、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应得力有效。

4.4 安全用电

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c48-8

8)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编制有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接零保护系统。在施工现场及临设范围设置防雷系统,保证雷雨季节施工作业及居住环境的防雷安全。钢屋盖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吊装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合理架设用电线路。装修期间重点对电箱少装漏电保护器进行整顿,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行为。

5.事故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何种情况,双方都要及时向各自的上级主管和劳动部门报告。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和国家劳动部有关伤亡事故统计办法调查处理,统计报告。

6.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订后各持一份。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