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矿山治理方案收费 矿山绿化边坡治理方案(优秀5篇)

小编: 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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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治理方案收费篇一

在环境绿化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边坡复绿工程技术设计研究起步较早。美国是世界上最早的生态恢复研究与实践的国家之一,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成功恢复了一片温带高原草原。

英国对工业革命以来留下的大面积采矿地以及欧石楠灌丛地的生态恢复研究最早,也很深入。此外,澳大利亚对采矿地生态恢复的研究历史长,且研究深人。生态修复技术的应用在国外发达国家已有很长的历史,他们的生态护坡几乎与项目建设同步发展。

生态恢复中苗木材料的研究美国较多,美国为了解决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问题,建立了苗木材料中心。至20世纪80年代初,各苗木材料中心与其他机构合作,已公布了用于商业化生产的水土保持苗木种共200多个,在美国生态恢复中植物材料的研究有几十年的历史,目前已进人商业化阶段。

矿山治理方案收费篇二

为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与审查,制定了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第一条 为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与审查,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xx)、《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的编制与审查管理。

第三条 “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和内容要求应符合地质矿产行业标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xx)、《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字〔20xx〕156号)的相关规定。其中,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的,还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69号)要求。地热、矿泉水等矿种,“治理方案”的编制内容可按规范要求编制方案表。

第四条 采矿权申请人编制“治理方案”的,不单独进行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但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当纳入“治理方案”一并编制。

第五条 矿山企业可自行编制“治理方案”,也可委托有关单位编制。

第六条 新建矿山必须在划定范围后、申办采矿证之前编制“治理方案”。

采矿权人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开采方式的,应重新编制治理方案。

对于矿山剩余服务期在10年以上的企业,要每5年进行一次方案修编。

第七条 采矿权申请人或采矿权人按要求编制完成的“治理方案”,应按照采矿权审批权限,报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和审查工作。主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业务部门负责评审组织工作。

发证机关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方案审查、批准、备案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治理方案编制完成后,采矿权申请人或采矿权人应当持下列材料文本和电子光盘各一套,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

1、申请登记表(格式表见附件1);

2、治理方案编制委托书(矿山自行编制方案的不须提供);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文本;

5、编制单位初审意见;

6、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承诺书及保证金缴存单据。

第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查意见,并通知申请人。省发证的,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初审;初审要作出是否同意上报审查的审批意见,对初审过程发现以下情况、不符合初审规范的,要予以退回补正,不予评审:

1、出现文字、标点、图表序号等文字编辑错误较多;

2、材料及附件不齐全;

3、不按规范标准编写;

4、尚未划定范围;

5、划定范围,尚未编制开发利用方案或方案尚未通过专家审查的;

6、工作量明显不足,不符合规范要求,编制质量粗劣的。

通过初审的“治理方案”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提交正式审查材料一式六份,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相关业务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第十条 治理方案由专家组进行评审,实行专家负责制。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证矿山“治理方案”评审所聘评审专家由组织评审的国土资源部门从省级地质环境或地质灾害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采矿工程、岩土工程、土地整理、生态环境、工程预算、经济财会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国家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

评审专家不能从受聘或就职于评审申请单位、治理方案编制单位及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中选取,否则视为无效评审。

第十一条 “治理方案”评审专家组不得少于4人。除评审专家外,方案编制单位及矿山企业应派出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会议。省级发证的,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派员参加,市级发证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派员参加。

第十二条 评审专家组对“治理方案”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结论,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评审备案表”(格式表见附件)。专家组应对“治理方案”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主要内容包括:

1、“治理方案”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编制规范要求;

2、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是否清楚,评估是否准确,预测是否科学;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任务是否合理,工程部署及措施是否具体、可行;

4、经费估算是否合理;

5、专家组提出的有关修改建议是否已经得到修改。

评审专家组长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出具方案是否予以通过的评审意见。

第十三条 负责评审组织工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评审结论进行审查,并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评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

1、评审程序是否合理;

2、评审专家的组成是否合适;

3、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承诺书是否符合要求等。

审查通过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方案定稿、专家意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评审备案表进行整理存档。

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的“治理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后,方案编制单位应在30日内完成向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的汇交。

第十四条 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治理方案作出审查批准后,应当在通知采矿权申请人或矿山企业,同时将备案表抄送矿山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审查批准后,应当在通知采矿权申请人或矿山企业同时将治理方案的批复文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未编制方案及方案编制不规范、未经过专家审查和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新建矿山,不予批准采矿权。

未编制或定期修编方案及方案编制不规范、未经过专家审查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已投产矿山,将不予批准采矿权的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开采方式、延续等手续。

第十六条 资质单位、评审专家在编制、审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违规行为,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况撤销其资质和专家资格,并取消其资质评审和专家核选资格。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 年1月1日。原《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管理办法(试行)》(鲁国土资字981号)同时废止。

矿山治理方案收费篇三

为认真吸取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文化煤矿 “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位,防治水工作更好地开展、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文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望矿属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1、组长职责:负责全矿整改、验收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材料、人员到位。

2、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整改期间控制入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监督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快速完成。

3、成员: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及巡查,并负责每一项工程在整改期间确保安全及工程质量达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督查落实工作的到位情况。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监控员3人,无瓦斯抽放工和探放水工。

2、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规定,2月21日煤矿复工以来矿长王伟入井带班1次,工程师未带班。

3、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未落实区域防突措施。

(二)监测监控: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针对井下水仓、泵房、变电所等地点设置的瓦斯报警值()、断点值()均布符合要求。

2、副斜井挡车栏和防跑车装置不完善。

(三)防突及瓦斯治理

1、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工作面迎头。

2、1219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已揭穿m9煤层,该石门从1219车场处施工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未控制石门揭煤整个断面及范围正迎头未采取先抽后掘。

3、井下各个掘进工作面无局部防突预测预报牌板,且考察临界值指标和钻屑量不符合要求。

4、矿井高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在巷道低洼处未安设放水器。

5、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编制石门揭煤消突评价报告无针对性,无相关瓦斯治理参数。

6、矿井未配备测定瓦斯相关参数的仪器仪表。

(四)防治水管理。

1、矿井主排水系统未安装完善。

2、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未严格执行“逢掘必探”的规定,现场检查无探放水钻孔。

(四)通风管理。

1、未严格执行测风制度,部分测风牌板填写风量与实际相差较大。

2、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导风筒未使用弯管连接装置,转死弯。

20万元。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矿安全管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辅助单位、职能机构的业务保安制和各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承担整顿期间的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达到齐抓共管,共同把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2、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3、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我矿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12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跟踪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每周由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有记录备查。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我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掘、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管理。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采掘作业规程、各类安全措施和预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技术方案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认真编制、会审、贯彻、执行和复审环节,增强技术管理的安全保障性。

4、建立、健全和完善矿井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等各专业台账、卡片和记录,完善各类图纸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

5、加强我矿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水措施。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特征分析,查明井田范围内老空水、断层水、导水钻孔、陷落柱水和含水层水等对我矿开采的威胁程度,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提出警戒性预测方案,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未查明水害情况前,严禁从事采掘活动。

一要坚持先探后掘,落实老空(窑)探放的责任和措施。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老空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二要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建立班、日报防治水报表领导签阅制度。

三要把好探放水的关口,探水前,要分析老空水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制定探放水措施,由专业人员、专用钻机探放水,严格控制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要认真检查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四要加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教育,明确告诉职工,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时,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6、对所有锚杆支护掘进巷道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加强安全整改现场管理。

1、落实煤矿法定代表人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

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整改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整改,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2、落实现场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整改方案组织整改,从严查处“三违”。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3、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掘进工作面连续供风和风量满足规定要求。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合理增设瓦斯检查地点,严禁空班漏检、假检;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矿山治理方案收费篇四

为了认真贯彻9月9日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县局决定,在全县煤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确保到年底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20xx年9月20日-20xx年12月30日

第一阶段(20xx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为煤矿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全县所有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入查找分析各类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县煤炭局组织全面检查阶段。由县煤炭局各包抓领导带队,包矿技术干部和驻矿安全监督员参与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预案、资金“五到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重点督查阶段。由县局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和整治。

成立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何国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一)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和矿长守职尽责执行情况。

(二)矿井“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灭火、防治水、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健全、完善、可靠,是否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现象;瓦斯抽采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抽采是否达标,有无瓦斯超限事故。

(三)水害事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探放水设备配备情况;矿井及相邻煤矿采空区、废弃老巷及积水情况是否查楚,探放水措施落实情况;地面防洪灾、泥石流、滑坡等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四)防灭火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井下有无一氧化碳超限问题;灌浆、注氮措施落实情况;采空区封闭情况。

(五)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节日期间值班安排情况。煤矿法人、矿长是否坚持坐镇矿井指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落实带班下井制度,在建、技改、整合矿井是否落实双带班制度。

(六)“打非治违”贯彻落实情况。

(七)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

(一)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专门机构,依据检查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自查方案,做到安排具体,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确保自查自改工作收到实效。

(二)各煤矿矿长要亲自抓,负总责,主管安全矿长要具体抓,切实负起责任,不得应付差事,走过程,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县煤炭局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和检查记录,由局安监科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备案。

矿山治理方案收费篇五

按照集团公司团委以及矿《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煤寺二井安字【20xx】51号)的要求,经矿团委研究决定,决定在各团支部和广大团青中开展“安全生产、青年争先”主题系列活动,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xx年6月1日至8月31日

1、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争创活动。团委牵头重新修订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争创交流活动,规范流程,加强管理,突出实效。

2、开展青监岗员“亮身份、保安全、促发展”小分队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青监岗总岗组织不少于2次的青监岗员现场检查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青监岗员监督检查职能,严格隐患排查整改,严肃查处和纠正“三违”行为。

3、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板报评比活动。团委牵头组织各团支部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板报展示评比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向全矿职工宣贯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活动要求、活动内容以及安全事故、安全文化、安全知识等具有教育意义的内容,为矿井安全生产营造氛围,推动矿井安全发展。

4、开展“我为安全献一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广大团青,就完善管理流程、优化工艺技术、改善作业环境等方面开动脑筋,建言献策,为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汇聚力量。

1、团委要在工作博客上开辟“安全生产、青年争先”专栏,对主题系列活动中的亮点特色进行跟踪报道。

2、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我为安全献一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实现建议的闭合循环,并精选上报,队组所报建议不得少于2条,其它单位至少1条,征集卡及汇总电子版务必于7月5日团委邮箱。

3、矿团委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寺河煤矿二号井20xx年党委办公室对各支部工作考核以及20xx年度“五四”表彰考核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