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清运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集合(模板5篇)

小编: 紫薇儿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村清运方案篇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市政府《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彻底解决农村垃圾收集转运问题,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继续推进实施农村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坚持户定点、屯收集、运营企业转运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鼓励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重点村屯全部使用环保桶并聘请保洁员,保洁员工资列入市财政预算。

(二)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实施治理工作月报和季查制度,每年年底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建立起生活垃圾清理和环卫保洁长效机制。

(一)全力推进垃圾处理一体化。

在各村屯配置保洁员(由当地村民构成)负责将村屯内的生活垃圾运送到环保收集桶中,再由吊装垃圾车将所有进入环保收集桶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压缩、转运到垃圾终端处理厂。

(二)建章立制,规范乡镇保洁员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质量。

对现存垃圾收集存在的情况进行梳理,清理不能正常履职的保洁员,使保洁员队伍职业化,提高服务水平和薪资。建立管理制度,包含乡镇工作人员、企业、保洁员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各个方面流畅沟通、完美衔接。让保洁员了解本职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保证项目能够正常运行。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状:目前存在垃圾不入环保桶、环保桶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垃圾质量混杂、桶台管理不到位、农户对生活垃圾概念模糊,建筑垃圾、树枝、泥土等随意丢入环保桶中。保洁员作用发挥不好,保洁员工作缺乏积极性,生产出的垃圾未能及时入桶。部分保洁员的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不能正常履职。针对以上问题,采取工作措施如下:

(一)规范管理保洁队伍。组织指导村屯选择出有责任心的保洁员,合理制定工资标准,明确保洁员职责,细化保洁员管理的范围。建立保洁员考核制度,推行绩效考核制度,精简保洁员人数,来提高保洁员工资,激发工作积极性,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管护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基本原则是:1.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保洁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保洁员长期性特点。2.以勤为先,注重实绩。把村屯环境卫生放在首位,注重时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3.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保洁员全身心投入到卫生保洁工作中,引导保洁员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以屯为家的思想。4.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一两个村屯开展试点。1.了解村屯现有保洁员将自身工作范围扩大到其他村屯。2.将现有的保洁员队伍整合,去除年龄大的和年龄小的以及没有工作能力和工作干的不够好的,争取缩减到原来人数的三分之一。3.根据往年保洁员工资发放的时间,选择一个时间节点开始执行。4.制定相关规则进行督导。

(二)加强监管力度。城建办作为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各个工作环节的情况,社区、村屯遇到的困难要协助解决,督查环保桶的实际使用情况,做好监督、督导、协调工作,对出现问题的部门也要进行通报。对各社区、村屯转运企业垃圾收运情况实行周督察、月考核和年总评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三)加大宣传范围。城建办牵头,联合社区、村屯、清运企业,在农闲时到村里进行宣传关于农村垃圾分类和正确使用环保桶,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着力提高辖区内群众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让农户认识到处理生活垃圾的重要性。使农户从被动执行生活垃圾处理到主动和提醒别人去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具体宣传方式:1.在各个村委会公示栏粘贴宣传海报、各村悬挂标语、向村民发放关于如何处理生活垃圾的手册。2.培训村干部学习处理生活垃圾的知识后,由村干部回到各自村屯向村民讲解如何处理垃圾。3.由城建办牵头,组织乡镇工作人员到生活垃圾处理不好的村屯进行政策宣讲。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村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具体实施,重点落实好各责任区党员、村民组长、等监督管理人员和保洁员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奖惩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把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镇、村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进行动员部署,要按照方案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确保每个村屯保洁到位、监管得力,严禁形式化、走过场。

(三)多措并举,形成常态。各村要结合实际,把握重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机制,特别是落实好广大农户“门前三包”“卫生评比”工作责任制,通过“卫生村”“卫生户”的评选、挂牌激发农户兴趣,努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广大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农村清运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建立与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和环卫服务体系,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实现垃圾从以简易填埋和简易焚烧为主的处置方式逐步向卫生填埋和带有烟气处理设备的焚烧处置方式过渡,使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一)建立环境卫生网络管理机制。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运行监管,保证其正常有序运转,县城区内生活垃圾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清运,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每1.5万人配备1辆清运车辆的标准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按每75人配备1个垃圾箱的标准配备垃圾箱,按每300人配备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每天保洁人员将各户门口垃圾定时收集运送到村内的垃圾箱,由乡镇(街道)清运车辆进行收集并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或乡镇(街道)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广饶街道、乐安街道、大王镇、稻庄镇、李鹊镇、花官镇辖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可焚烧的固体垃圾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丁庄镇、大码头镇、陈官乡辖区内产生的各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

(二)建立运行资金保障机制。

县财政承担全县垃圾清运车辆、垃圾箱购置费用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各乡镇(街道)承担辖区内的垃圾清运费、保洁人员工资、垃圾箱和清运车辆维修维护费、自建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费等费用。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专项经费,保障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三)建立考核机制。

县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综合考核。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全力抓好辖区内村—庄(社区)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

放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社会氛围。

(二)准备及试运行阶段(3月6日至3月25日)。

1.统一采购垃圾集中清运车辆及垃圾箱并配发到各乡镇(道),各乡镇(街道)、村(居)按标准配齐保洁人员及垃圾集中清运车辆驾驶员。

2.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安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运行前初步验收,确保其达到运行条件。

3.各乡镇(街道)成立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管理运行制度;对政府(办事处)驻地及辖区内所有村庄(社区)和道路两侧的垃圾进行集中清运。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准备及试运行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确保3月31日前全部验收合格。

(四)运行管理阶段。

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全面运行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行月检查、月调度、月考核,月考核结果及时报县政府,每月考核结果累计计分,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广饶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形式、不间断地宣传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逐步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层级责任制,将任务层层细化、量化、指标化,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村卫生保洁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落实农户门前屋后保洁的各项制度;各保洁员要按照标准要求及时清扫、按时清运,确保农村卫生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染。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农村清运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全力做好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长效治理为目标,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发动群众、科学施策,形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提升乡村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清洁卫生的宜居环境和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依靠群众。各乡(镇)、街要切实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职责,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二是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各乡(镇)、街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全面治理,注重长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要一抓到底,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回收利用,按照“一年全面铺开、两年提前验收、四年完善巩固”的工作步骤,20xx年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建设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构建农村环卫队伍,建立和完善镇村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力争用两年时间,到20xx年末,全市村庄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处理,特别是公路、铁路、江河沿线,集镇街区,村庄路旁,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重点区域,要实现垃圾治理全覆盖。到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目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各乡(镇)、街要科学编制镇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及年度工作方案。专项规划要符合镇域村镇体系规划,要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处理、美丽乡村建设等规划相协调。重点是确定垃圾处理目标及技术路线,选择合适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科学确定各类设施设备的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明确各阶段治理工作重点,分年度确定各项建设内容,测算建设运行经费,落实责任和保障措施。

(二)建立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

按照管干分离原则,实现市级环卫管理职能向乡(镇)级延伸,尽快建立由乡(镇)统一管理的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和保洁队伍。每个乡(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操作指导及督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按服务人口3‰左右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工资及经费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村庄配备环卫协管员或者保洁员,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原则上每个自然屯应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并明确其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同时可通过修订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根据成分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实行分类后就地减量处理。厨余、果皮、植物枝叶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土、建筑废弃物等无机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破布等可再生利用垃圾,应尽可能回收;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可降解的毒性垃圾,应单独收集,送德佳垃圾生活发电厂或按有关规定处理。重点引导农户参与干湿分类,让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一般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筑垃圾和毒性垃圾不得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四)科学确定收运模式和处理方式

根据垃圾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以及村庄分布、道路交通、社会经济等因素,科学选择并努力探索适宜本地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和工艺。优先利用镇区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必要时可就地就近跨越行政区运送、处理。镇区周边的村庄可统一纳入镇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方式处理;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的村庄,尽量就近减量、无害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偏远地区或转运距离较远的乡(镇),可以通过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等方式在乡(镇)就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五)加快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重点抓好村屯垃圾收集点、乡(镇)垃圾转运站、城镇现有处理设施以及农村废旧物品回收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原则上平均每10户应配备1组容积不低于30升的便于分类的垃圾箱,所有行政村、自然屯都应建设至少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点,并配备收运车辆。每个乡(镇)、街都应按50㎡/万人的规模建设至少1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街可共建共享。各乡(镇)、街应抓紧对超出处理能力和没有达到处理标准的垃圾处理厂进行改造升级,确保达到处理标准和要求。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漏、洒等问题。健全农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废旧物品回收站建设和产业化发展,方便农村回收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再生资源。

(六)开展专题整治行动

以乡(镇)、街为单位,每年春、秋两季,在所有村屯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专题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存量生活垃圾,清除卫生死角。道路两侧、排水沟渠、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存量生活垃圾要彻底清理并转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绿化并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巩固工作成果。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禁止镇域垃圾向村屯转移。

农村清运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曹庄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生活垃圾日清日洁,确保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工作方案。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组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现曹庄镇镇域内的“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从治理农村“脏、乱、差”入手,重点清理“五堆”,推行垃圾桶、清运车和垃圾中转站“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支出,按照平均每人每天不低于0.3公斤的垃圾处理量,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具体任务:

1、镇驻地采取市场化方式成立环卫保洁公司,保洁人员按驻地人口数量的2%-3%的比例进行配备,负责驻地道路、绿化带、广场等日常清扫保洁。

2、各村居要成立专门保洁队伍,按照全村常住人口1.5%-2%的比例配备专业保洁员,配备专业保洁员,具体负责街巷清扫、垃圾收集和垃圾桶的管护等工作。

3、机制建设。各村街要将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预算,建立完善环卫保洁制度,加强对村环卫保洁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落实好“户集、村收、镇运、镇处理”的镇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实行集中倾倒,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4、设施维护。各村街要认真抓好生活垃圾清运车及生活垃圾收集桶的管护,确保环卫设施正常运行;要及时与镇环卫部门清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协议,做好协议的执行落实;各村居要按每20户—30户合理设置一组或一个密闭式塑料垃圾桶。

5、管理成效。各村街无“三堆”现象;镇村生活垃圾要及时压缩、清运到县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不长时间积存生活垃圾;村内道路两侧、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河溪及村内沟渠、池塘、水库等无明显漂浮垃圾;无柴堆、粪堆、垃圾堆、杂物堆、煤土堆等,无建筑材料占道;村居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到镇街驻地中转,无乱扔乱倒等随意处置现象,完成每人每天0.3公斤生活垃圾收集压缩任务。

为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环境整治中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特成立曹庄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包括:

1、制定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完善保洁人员队伍,确保公共场所、公厕、市场街道、公路沿线无生活垃圾堆积,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做好镇域内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管理与维护工作。

4、建立健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形成垃圾清运处理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农村清运方案篇五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结合作业地段实际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费用包括:人工设备费、工具耗材费、工具维修费及垃圾房(池)周边清理费、机械折旧费、劳动保护费、合理利润、税金及依照有关法规涉及的保障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包干。除招标范围更改,服务期间内,清扫保洁范围如有增、减,其增、减部分按实际费用予以增减。

2、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3、服务期限: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期满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达到采购人的各项考核目标,则可再续签下一年的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2.清运要求

1、将各村垃圾房(池)内的垃圾运送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垃圾运往规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倾倒。

2、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原则上对各村的垃圾清运要求日产日清,特别是对位于交通要道、居民集聚区附近的垃圾房(池)要增加清运频率,加强巡查,及时清运;对远离村庄垃圾量少的垃圾池可视情况适时清理,但要求至少每2-3天清运一次,是否需要清运的衡量标准是:一是垃圾房(池)内的垃圾不得溢出;二是垃圾房(池)内垃圾存量不得超过垃圾房面积的1/3;三是检查人员实地检查时发现垃圾需要马上清理的情况时。

3、垃圾清运过程中,自觉将垃圾房(池)的周围清扫彻底到位,并保证清运沿途无垃圾撒落。保证无二次污染,污水无滴漏。清运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及时清扫、清洗。

4、科学合理安排收运路线,避免噪音扰民等现象,为配合垃圾中转站的管理与调度,要求在每天上午10:00和下午4:00前将垃圾运送到垃圾中转站进行登记和压缩处理。

5、若遇上级检查或其它突击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条件服从街道的调配和安排。

3.机械要求

1、密闭自卸式生活垃圾运输专用车辆,车型小巧,容量控制在3立方以内,适用乡村道路。符合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装卸要求、车体整洁无外挂、车厢密闭不渗漏、车况良好无故障,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渗漏。

2、垃圾上车要参照垃圾房的特点,不得损坏垃圾房地面与房屋设施,垃圾清运上车后要将垃圾房周边的零星残留垃圾清理干净。

3、按照本次招标区域范围垃圾量,垃圾运输专用车辆必须配置二辆,每辆车保证二人(包括驾驶员)。

4.其他要求

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

5.实地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