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生门读后感 无人生还读后感(大全5篇)

小编: 碧墨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读后感。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生门读后感篇一

《无人生还》是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本人最满意的一本小说,也是读者评价最高的一本。

阿加莎·克里斯蒂以“侦探女王”的称号享誉全球。这一王冠由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于1971年“加冕”。阿加莎的侦探系列作品被翻译成130种语言,全球销量超过20亿册,在她之上的只有莎士比亚和《圣经》。这本《无人生还》又是其中“最好”的一本,它的质量毋庸置疑。

小说中,阿加莎将凶杀场所放在一座孤岛上,岛上有一幢豪华庄园。通过故事人物的反复探索,作者告诉读者,小岛是一个封闭空间——一个巨大的“密室”,外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所以,这是一个“完美谋杀”的故事构架,即蓄谋已久,无懈可击的高智商谋杀。——直到最后,也没人侦破案件,是凶手自己揭示了真相。

贯穿整个故事的线索是一首童谣“十个印第安小男孩”。童谣中一个“印第安小男孩”的死对应一件谋杀。十句歌词,十个“印第安小男孩”死亡,对应岛上的十件谋杀。“印第安小男孩”的死法各有不同,也依照顺序各自对应十种谋杀方式。

岛上的十个人通通被“谋杀”,最后无人生还,包括凶手。谁是凶手?作案动机是什么?作案方式是什么?阿加莎似乎没有打算让读者解开谜题,这是侦探小说的一大特征,文字给出的信息不完整,障眼法重重误导读者。最后由作者抽丝剥茧,揭露谜底。

这是一部构思精妙的小说,体现了阿加莎高超的叙述技巧。作者创造了十个人物,每个人物性格各异,有各自的背景故事,他们的背景故事和被谋杀密切相关。十个人在谋杀接连发生的过程中,他们的反应,猜疑,对策。这些信息不是简简单单地堆积,而是彼此交织。它们存在逻辑关系,相互作用。它们有主次,轻重,既要条理清晰,又要让读者接收到适量的信息。既要迷雾重重,又要合情合理。阿加莎对本书评述道:“我比任何评论家都更清楚这本书创作历程之艰辛。”

故事中的十个人,每一个都有罪,都曾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最后在孤岛上全部受到了惩罚。罪孽越重的人死得越晚,不仅要面对死亡,还有对死亡的恐惧,良心的`折磨。

上岛以前,对于过去的罪恶,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的说辞。他们逃脱了应有的惩罚,将罪恶的秘密掩埋心底,继续生活。他们或许会受到良心谴责,但仅此还远远不够,他们必须偿命,正义才能得以伸张。——十个人住进庄园不久,留声机的宣判已经揭示了凶手的作案动机:为法律的缺位伸张正义。

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人都渴望被其他人认可。现实中,没有人愿意做坏人,他们永远有看似充分的理由,在犯罪的同时接受自己。人都有阴暗一面,有时候会在无意识中实施犯罪。人性的阴暗并非与生俱来,它们大多产生于生活,反映的还是社会的阴暗面。

读者也应从故事中看到自身的矛盾。每个人都做过有愧良心的事,同时也有安慰自己的一套话术。许多时候,人们都能够逃脱审判。但他们的良心未必总能饶恕自己,除非他们已经成为真正的坏人。

小说也有缺憾。从故事的逻辑上,凶手对受害者的预判过于精准,与他所能够收集到的信息不对等。此外,推理小说对文学技巧要求不高,如果对阿加莎的文采再做要求,未免显得吹毛求疵。

生门读后感篇二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作文者与评论者惕醒。

生门读后感篇三

关于这本书,我想,多年之后,我最为深刻的记忆应该是:

那家伙掏出一本书,说:我最近在看这个——《此地无人生还》

我有点惊讶,说:不是这么巧吧。于是也把我的那本与他交换——《无人生还》。这本书,在我的生命里,带来了一点点小巧合,小惊喜。

经过了《lost》《gsi》以及无数惊险悬疑故事的轰炸,大脑已经麻木,《无人生还》自然无法再带给我高峰体验。可是,阿加莎同学几十年前就能编出这样的故事,据说开辟了荒岛杀人的经典故事模式,不得不令人脱帽致意。

阿加莎自己在序里写道,这部作品所耗费的心里是空前的,我相当相信。如何按照一首童谣的模式逐个杀人,如何将十人的故事和心理逐个展开,如何将困境中的.猜疑、绝望逐渐推向恐惧的疯狂,这功力,还是相当厉害的。

生门读后感篇四

故事从这首缭绕着死亡之音的童谣开始: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可怕的是,十个人的死完全符合这首童谣!比如安东尼是喝水时被噎死的,罗杰斯是砍柴时被斧子劈死的……更可怕的.是——桌子上有十个士兵小瓷人,每死一个人,小瓷人就会碎一个!事实证明,凶手就是他们其中一个,会是谁呢?!

本书的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笔尖流淌出一个扑朔迷离的案件,仿佛让你进入了案件中去参与这件事一般。而且她的风格也很特别——别的侦探小说总是先给你一个结果,让你心里有了底,再让你跟着侦探去调查,不会让你感觉它有多么恐怖,而阿加莎则让你参与进了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中,你永远也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所以看这本书时我总觉得脊背发凉、手心冒汗。

生门读后感篇五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重整河山待后生。

我欲乘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