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登记申请书表 外债登记申请书外债登记申请书样本(优秀6篇)

小编: 碧墨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寺庙登记申请书表篇一

第六条外债登记是指债务人按规定借用外债后,应按照规定方式向所在地外汇局登记或报送外债的签约、提款、偿还和结售汇等信息。根据债务人类型实行不同的外债登记方式。

外债借款合同发生变更时,债务人应按照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外债未偿余额为零且债务人不再发生提款时,债务人应按照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条债务人为财政部门,应在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逐笔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外债的签约、提款、结汇、购汇、偿还和账户变动等信息。

第八条债务人为境内银行,应通过外汇局相关系统逐笔报送其借用外债信息。

第九条债务人为财政部门、银行以外的其他境内债务人(以下简称非银行债务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逐笔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十条对于不通过境内银行办理资金收付的,非银行债务人在发生外债提款额、还本付息额和未偿余额变动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章外债账户、资金使用和结售汇管理

第十一条境内银行借用外债,可直接在境内、外银行开立相关账户,直接办理与其外债相关的提款和偿还等手续。

第十二条非银行债务人在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后,可直接向境内银行申请开立外债账户。

非银行债务人可开立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款的外债专用账户,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开立专门用于外债还款的还本付息专用账户。

第十三条根据非银行债务人申请,银行在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可直接为其开立、关闭外债账户以及办理外债提款、结售汇和偿还等手续。

第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可以结汇使用。

除另有规定外,境内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使用。

第十五条债务人在办理外债资金结汇时,应遵循实需原则,持规定的证明文件直接到银行办理。

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审核证明文件后,为债务人办理结汇手续。

第十六条债务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外债资金用途应当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短期外债原则上只能用于流动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中长期用途。

第十七条债务人购汇偿还外债,应遵循实需原则。

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审核证明文件后,为债务人办理购付汇手续。

第四章外保内贷外汇管理

第十八条符合规定的债务人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时,可以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提供的担保(以下简称外保内贷)。境内债权人应按相关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相关数据。发生境外担保履约的,债务人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境内借款接受境外担保的,可直接与境外担保人、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

发生境外担保履约的,其担保履约额应纳入外商投资企业外债规模管理。

第二十条中资企业办理境内借款接受境外担保的,应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外保内贷额度。

中资企业可在外汇局核定的额度内直接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章对外转让不良资产外汇管理

第二十一条境内机构对外转让不良资产,应按规定获得批准。

第二十二条对外转让不良资产获得批准后,境外投资者或其代理人应到外汇局办理对外转让不良资产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受让不良资产的境外投资者或其代理人通过清收、再转让等方式取得的收益,经外汇局核准后可汇出。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外债资金非法结汇的,依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有擅自对外借款或在境外发行债券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依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外债或外债结汇资金用途的,依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进行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涉及外债国际收支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外债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外债业务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债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债登记管理规定的。

第二十八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进行处罚:

(一)违反规定办理外债资金收付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外债项下结汇、售汇业务的。

第二十九条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外汇管理条例》法律责任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银行应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将非银行债务人的外债账户、提款、使用、偿还及结售汇等信息报送外汇局。

第三十一条外汇局利用抽样调查等方式,采集境内企业对外贸易中产生的预收货款、延期付款等企业间贸易信贷信息。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间发生贸易信贷的,无需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外债登记。

第三十二条债务人可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以锁定外债还本付息风险为目的、与汇率或利率相关的保值交易合同,并直接到银行办理交割。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3年5月13日起实施。

寺庙登记申请书表篇二

__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____年8月31日变更为北京腾华巨业科贸有限公司。从即日起__公司于贵单位发生的各项业务和结算,全部由更名后北京腾华巨业科贸有限公司负责。

变更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__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责任由更名后的__有限公司承担。

原厂编:现厂编:

原公司名称:__有限公司现公司名称:__科贸有限公司

原公司地址:同心羊绒工业园区现公司地址:__市__区潞苑南大街__3号

原税务登记号:64032475081015_现税务登记号:***

原开户行账号:329856027530现开户行账号:***15

原开户行银行:中国银行北京__支行现开户行银行:中国农行北京__支行城关分理处

原(公章,财务章)现(公章,财务章)

原法人章现法人章

年 月 日

寺庙登记申请书表篇三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发起人)

备案事项: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

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寺庙登记申请书表篇四

铜仁市民政局:

贵州省铜仁市博大职业培训学校于2012年3月经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并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现向你局申请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 推广各级各类技术培训,促进就业。以农业技术培训为突破口,振兴贵州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协调发展。推广各级各类技术培训,促进就业。以农业技术培训为突破口,振兴贵州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协调发展。

二、办学规模:

3、根据学员需要,开展各级各类培训

三、注册资金:叁拾万元

四、培养目标: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员通过培训,达到培训要求完成的各项任务。

2、根据学员的要求,开展各级各类培训,达到教学预期的目标。

五、举办者概况:(详见附件)

1、拟办学校名称:贵州省铜仁市博大职业培训学校

2、拟定办学联系方式: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共青路15号碧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四楼、五楼

邮编:554300 联系电话:***

3、法定代表人:陈昌勇 身份证号码:5201***41x

出 纳:罗立娜 身份证号码:***925

5、举 办 者: 陈昌勇、朱 婷、汤英萍

6、主管部门: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拟办职业(工种)及培训层次:(详见附件)

七、招生对象:

1、农村户口的初、高中毕业未能进入更高层次学习的学生;

4、根据学员要求而开设的短期培训班学员不受任何条件限制。

八、开设专业(工种):

计算机录入员、计算机操作工、蔬菜园艺工、家禽饲养工、家畜饲养工、果茶桑园艺工。

申请人:

2012年03月22日

铜仁博大职业培训学校

学 校 章 程

铜仁博大职业培训学校(筹)

贵州省铜仁市博大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贵州省铜仁市博大职业培训学校。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推广各级各类技术培训,促进就业。以农业技术培训为突破口,振兴贵州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登记管理机关是:铜仁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铜仁市碧江区共青路15号碧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四楼、五楼。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陈昌勇、朱婷、汤英萍。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叁拾万元 ;由朱婷出资贰拾万元、汤英萍出资壹拾万元,二人共出资叁拾万元。

第九条 开设专业(工种):

计算机录入员、计算机操作工、蔬菜园艺工、家禽饲养工、家畜饲养工、果茶桑园艺工。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单位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5 人。董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董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校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 3 次会议〔至少两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

副董事协助董事工作,董事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指定的副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审阅、签名。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校长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1人。

监事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二十一条 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董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董事、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董事、校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陈昌勇。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二十九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2年3月22日董事会表决通过。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成员签字:

铜仁博大职业培训学校(筹)

寺庙登记申请书表篇五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威力充分发挥国内财产保险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和发展的重要作用,使我国中小企业财产保险更加方便灵活,对我国较大的保险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特申请设立“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xx保险公司是以经营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为主日时兼顾,商业信用保证财产为特色的全国性专业财产保险公司。

经营方针:将商业保险引入长期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中小企业融资领域,解决商业银行怕风险不愿意贷款,中小企业需要资金贷不到款,社会上又没有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支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营宗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投资人的资产保值增值,繁荣我国的保险事业。

产品市场定位:中小企业融资和职业责任。

经营策略:避开市场竞争激烈的“战场”,引进和开发新产品,实行人无我有、人有我精战略,以80%以上的新产品面世。

保险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按规范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组建,由xxx有限责任公司、xxx公司、xxx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xxx公司六家企业以货币资金共同投资组建。

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亿元。

申请开办以下业务:

一、企业个人财产保险;

二、责任保险;

三、商业信用保证保险;

四、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五年发展规划:第五年时,人员达到x人左右;当年保险收入达到x元左右;税后利润x万元;年投资回报率x左右,帮助中下企业融资x亿元。 xx保险公司将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协调、监督、稽核,积极开展以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为专业特色的保险业务,诚信稳健经营,为繁荣我国保险市场,为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申请妥否,请与批复。

附件:

一、可行性报告;

二、筹建方案;

三、投资人股份认购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资人资料;

五、筹备组组成和拟任公司主要高管名单等。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

20xx年xx月xx日

寺庙登记申请书表篇六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通知书文号:_________________(平)预核字第38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执行董事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100(万元)

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100(万元)

设立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

许可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预包装食品批发(参照食品流通许可)

一般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长期/20年

申请副本数量:_________________1个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