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源性疾病工作总结(模板8篇)

小编: LZ文人

司法工作总结是对司法决策和司法机关工作效果进行评估的重要手段。这些范文是小编经过精心挑选,符合写作规范和要求,可以作为我们写作的参考。

食源性疾病工作总结篇一

按照中心提出的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事业发展推动力、坚持实施人才战略的指导精神,为促进疾病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知识水平不断更新、人才储备充沛合理、业务能力有效延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增强其对业务知识延续性及中心发展必要因素的认知,20**年度中心加大力度实施人才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求新、求实、求精,大力倡导干部全员学习,整体提升,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现将20**年培训如下。

年初,我中心将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重点之一,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研究,并结合绩效考核指标对各项培训指标的达标要求,制订了20**年培训计划,明确以干部职工需求为导向,注重在岗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有效性。将各项指标具体分解到个人,按需开展分类分层次培训,切实做到狠抓落实,使全员变压力为动力,从而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工作实际,对以往的学习、培训制度进行梳理、整合,使之更加趋于适用性、规范性。一年来,中心人才培养工作在完成计划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的工作重点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增加开展虫病知识讲座、饮用水污染事故处理培训等,确保中心职工及时了解疫情发展的最新动态、掌握有效的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全员培训

按照20**年镇江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我中心精心组织安排,坚持突出重点,严把关键环节,召开动员大会、组织集中学习、选择适合全员学习的培训内容,全年安排业务培训有《手足口病防治》、《法规学习重点条目》、《儿童免疫规划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霍乱流行病学与预控控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与管理》、《抗结核药物的合理应用和免费治疗规范》、《糖尿病防治知识讲座》、《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处理》、《20**版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控制》、《职业卫生培训》、《艾滋病防控知识》等培训内容。

2、外出培训

各科室根据上级培训计划,合理选派技术骨干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会议、培训班、研讨班、进修班和学术交流活动。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分人员到省疾控中心参加短期业务进修。参加外出培训人员要及时填写《外出培训登记表》,及时向科室传达学习内容。截至目前,累计派出31人次,外出193天。

3、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组织开展新分配人员岗前培训和转岗人员在岗培训,全面熟悉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全面了解科室各项业务工作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对其进行培训考核,要求熟练掌握所在岗位工作流程和作业。

4、在职继续教育

有8人接受在职教育,参加南京医科大学在职教育2人,均攻读硕士学位。

5、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

并抓紧落实,及时组织报名参加培训,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上网参加培训学习,目前已全部顺利完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任务。

虽然,我中心20**年度的培训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中心的培训工作离上级要求仍有一些差距,根据中心的发展形势,要求职工培训工作要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狠抓技能培训,以多种形式开展技能竞赛,提高职工的技能水平,以推动疾控事业又好又快持续发展。

对于20**年度的职工培训工作,我们充满信心。在中心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办公室将科学、合理安排制定、执行落实好各项培训工作。对于目前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促使培训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适时安排合适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必要时增加培训项目数、培训课程与受训人员数。

2、进一步推广职工继续教育、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岗位技能培训等形式地培训活动。

3、通过思想教育,提高受训人员的学习自主性与干部职工自身综合素质。

食源性疾病工作总结篇二

我院20xx年被指定为德宏州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之一,承担主动监测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印发xx贯彻落实20xx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号)精神,规范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成立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一)定义:

1.食源性疾病: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中致病因子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

2.食源性异常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

(二)监测科室:全院各科室。

(三)监测对象:全院就诊患者中的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

(四)食源性疾病监测范畴:

1.食物中毒

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这是一类最为常见的食源性疾病。如细菌性食物中毒(例:沙门氏菌属食物中毒、大肠埃希菌食物中毒、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葡萄球菌食物中毒等);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例:河豚鱼中毒、毒蘑菇中毒等);化学性食物中毒(例:有机磷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砷化物食物中毒等);真菌及其毒素食物中毒(例:黄曲霉毒素中毒、黄变米中毒、臭米面中毒、霉变甘蔗中毒等)。

2.食源性的传染病

摄入了污染霍乱弧菌、甲型肝炎病毒、戊型肝炎病毒、伤寒杆菌等致病菌、病毒的食物或饮水引起的传染性疾病,如霍乱、甲肝、戊肝、伤寒、副伤寒、痢疾、感染性腹泻等。

3.食源性寄生虫病

因摄食了含有蛔虫卵、旋毛虫、绦虫等寄生虫卵或人畜共患 —2—

寄生虫的食物,或进食了生的或半生不熟的感染囊尾蚴、旋毛虫、吸虫等鱼虾蚌等食物后引起的.人体寄生虫感染性疾病,如:脑囊虫病、肝吸虫病、肺吸虫病、绦虫病、旋毛虫病、弓形虫病、蛔虫病、钩虫病等。

4.食源性变态反应性疾病

某些食品或者食品成分中的特殊物质使机体免疫系统产生特异性抗体而引起的不良反应。

5.其他

包括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肠胃炎等。

(一)首诊医生发现符合本定义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由首诊医生填写纸质《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24小时内上报公共卫生科,报告卡填写时字迹应清晰规范,内容完整准确,尤其要准确记录患者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能确保找到该患者的详细信息,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或以后随访时有据可循。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应当详细和完整。

(二)首诊医生发现符合本方案定义的食源性异常病例,上报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协调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确认后24小时内将《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报公共卫生科,并附上该病例全部病历的复印件。

(三)如对患者生物标本进行检验的,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标本检验结果表》一起交公卫科。

(四)公共卫生科负责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网络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向当地市疾控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前,公共卫生科须对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

(六)配合州市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一)确认为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者,医务人员要积极实施救治,必要时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

(二)如果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实施救治。

(一)及时、规范填报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经疾控中心审核合格后,每例奖励x元。

(二)漏报一例食源性疾病病例惩扣绩效x元,迟报一例惩扣绩效x元。科主任、副主任负有连带责任,科主任扣罚金额的x、副主任扣罚金额的x。

附表1-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附表1-2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标本检验结果表

附表1-4《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相关字典解释(仅供参考)

附表1-5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

食源性疾病工作总结篇三

我镇紧跟国家卫生改革的步伐,以公共卫生服务为先导,以免疫规划为中心,以重大传染病防治和地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为重点,切实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按《xx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制》考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转变工作方式,着力构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疾病预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上级指定的防控计划,规定镇长孙伟权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镇长邓锋为直接责任人,卫生院院长陈文智为主要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本镇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卫生院应积极做好具体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预报,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特别是加强对狂犬病、手足口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应做好具体工作预案和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各医疗门诊医生应随时密切注意不明原因的呼吸道发热病人。

三、辖区内儿童免疫相应传染病控制在规定范围内,防疫部门应按免疫要求,认真抓好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准确掌握当年出生儿童数,确保适龄儿童常规入册接种率达到指标要求,加强对流动儿童的调查和薄弱村的儿童预防免疫工作。

四、严格落实预防接种入托、入园、入学的查验工作,规定每年心生入学开展此项工作,各学校应按具体的职责要求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查验工作,凡未按规定完成接种的儿童应及时到卫生院进行补种。

五、进一步加大狂犬病的防治力度,畜牧、公安等部门应积极做好辖区内的养犬管理和犬只免疫,必要时组织队伍对各村的犬只进行捕杀,凡被犬咬伤者,一律到卫生院接受狂犬疫苗接种,以严防狂犬病疫情的发生。

六、组织好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巡查,防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进行灭蚊、灭鼠,创造文明卫生村镇,让广大群众接受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七、按照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要求,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建设,保证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确保各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常规冷链运转接种,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施安全接种,落实好国家免疫规划正常。

2、继续保持无脊灰成果和麻疹发病控制在1/100万以内,按上级要求做好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确保以镇为单位,接种率达到上级规定指标。

3、加强流动人口的免疫接种工作,落实儿童入学、入托查验证工作,确保预防接种查验率达100%,完成补种率在95%以上。

4、继续实施儿童免疫接种信息化建设,及时将儿童基本信息上网录入,实现接种操作同步化管理,构建覆盖城乡的免疫服务体系。

5、免疫各类资料报表报告及时率达100%,传染病疫情准确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疾病控制机构对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率要达100%。

6、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和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病知识。

食源性疾病工作总结篇四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预防保健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二、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有关项目和登记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具体苏木、镇、村、嘎查、社区,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姓名,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4小时内向预防保健科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旗疾控中心报告。

四、发现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首诊医生除报告外,还应及时联系预防保健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封存相关标本,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

五、预防保健科每季度对医院内的食源性疾病上报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响应内蒙古卫生计生委的号召,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以及病原学检验,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及暴发线索,以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并印发如下,望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库伦旗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食源性疾病工作总结篇五

食源性疾病监测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能力,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病率,做到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按照市、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要求,为保障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贯彻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预警,从而降低我辖区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率。我中心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中心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的具体科室和责任人,从而确保监测报告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切实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初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为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和条件。

(一)、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工作。加强对临床医生、特别是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临床医生的首诊和报告意识。每年进行食源性疾病培训,培训要求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2、明确工作范围任务,把好监测工作关口;

3、完善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水平;

4、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日常工作

我中心要求各临床医生按照方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报告系统,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报告。积极开展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增强发现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敏锐性;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立即向辖区卫生局报告,辖区卫生局核实后在一个有效工作日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要继续认真学习有关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报告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二)继续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责任制。继续把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各项工作制度,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深入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单位不断提高自身监测水平,深入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确保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取得实效。

食源性疾病工作总结篇六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毕署办通[20**)169号)文件精神。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职责,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学校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各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健康检查、索票索证、进货查验、消毒、食品留样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食堂操作规程,完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1、学校、幼儿园食堂应由学校、幼儿园自办自管,严禁实行对外承包经营。

2、学校食堂应当具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仓贮、原料处理、加工、销售及就餐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盥洗、采光、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施。

4、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名种炊具及盛装食品的盆、碗要经常洗刷,摆放有序,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所有机械及电器及时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学校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库房,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6、饮食饮水设备、消毒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使用。食堂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必须对食堂进行彻底的清扫、消毒,对所有餐饮具进行洗涤、消毒,库存食物应全面清理,过期食品必须妥善处理、丢弃。

1、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

2、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应戴口罩,不准对着食品说话、咳嗽、打喷嚏。

3、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不准留发和留长指甲等,凡接触不洁物后,要重新洗手、消毒。

4、销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拿食品,严禁工作人员一手收钱,一手直接接触食品。

1、严格实行专人采购与管理,不得随意代购代管。’

2、不采购劣质、变质、超保质期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等不符合卫生要求和规定的食品。不得购买无qs标志的面粉、食用油、调料、食盐等。

3、采购食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发票。

4、库房管理员对采购回的食品及原料要严格验收分类入库,离地存放,同时填写详细的入库清单并与采购人员办理接交手续。

1、严格按照加工程序分工分区操作,各程序间必须认真交接和监督。

2、不得加工或者使用变质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3、食品加工要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加工未洗净的原料。

4、肉类、蔬菜、水产品要分池清洗、分案切配。盛装肉类、蔬菜、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5、烹调加工食物的刀、案、容器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用后洗净,定位存放,并保持清洁。

6、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不得出售凉菜、生拌莱、隔餐饭菜。

7、每餐、每种食品必须留样,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于加锁的专用冰箱(冰柜)中,留样数量不少于100克,冷藏室保存48小时以上。

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完善管理督查、监督指导、具体实施的工作管理机制。学校负责人是本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建立完善校(园)长负责制,成立分管领导、后勤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食堂管理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大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落实领导轮流自费陪餐、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定期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对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各校在食堂管理工作中,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督查、督促指导,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师生食用安全、健康食品。

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健康管理、培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完善相关档案,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责任人员要追究责任。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安全课、班会、板报、校园广播等宣传形式,向学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见食物性中毒的防治方法和应对措施等,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安全,学会辨别食品的伪劣,不吃生冷不洁的食物,不吃霉变、过期的食物,不吃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喝生水和劣质不卫生的饮料。要通过广泛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食源性疾病工作总结篇七

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途径进入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疾病总称,这其中就包括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给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带来严重危害。其主要的表现形势为散发。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将有助于更准确的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为掌握 全县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更好地保障大众的食品卫生安全,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防控能力,在全县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

全年对就诊的腹泻病人进行随机监测,包括收集门诊和住院腹泻病人的症状和体征记录、临床检验结果、粪便和肛拭标本。

(1) 采样对象:由可疑饮食史引起的,具有一定感染或中毒性质,以腹泻、

腹痛为主要症状,伴发热、呕吐或全身不适的.就诊病人。监测(采样)对象以14岁以上人群为主(80%),同时兼顾14岁以下的青少年和婴幼儿(占全年总体采样监测对象的20%左右)。

(2) 采样数量:全年任务数量为例。首诊医生对以腹泻为主的主诉就诊者

进行就诊日志登记,根据对上述采样对象确定的原则,随机对就诊者进行采样。内科门诊、急诊、内1、内2、儿科要求为每月各例,中医科每月 例。20xx年10月底完成。

(3) 粪便采集要求:确立监测采样对象后,应嘱患者到指定的厕所解便,由

医务人员用无菌棉签采取患者没有受厕所污染的新鲜粪便(如有脓血,则取脓血部分)3-5克(约花生米大小)置于保存管并粘贴标签写上姓名;对于无法解便的患者或儿童则由医护人员进行肛拭采样,即用无菌盐水浸湿后的棉签,由肛门插入直肠3-5厘米处采取,将粘有粪便的棉签,置于保存管并粘贴标签写上姓名。同时,由医护人员填写个案登记表。采样后的保存液要置于急诊科专用冰箱内4-6℃保存。24小时内由院感管理人员送至县cdc与联络员交接。

(四) 质量控制

(1)采样对象的确定要达到食源性疾病监测目标的要求。

(2)粪便采样部位及量的正确掌握。

(3)规范、准确填写采样登记表,试管标签要填写姓名。

(4)采样后24小时内要送至县cdc与联络员交接。

食源性疾病工作总结篇八

如下: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中心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的具体科室和责任人,从而确保监测报告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切实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初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为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和条件。

(一)、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工作。加强对临床医生、特别是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临床医生的首诊和报告意识。每年进行食源性疾病培训,培训要求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做到以下几点:1、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2、明确工作范围任务,把好监测工作关口;3、完善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水平;4、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日常工作

我中心要求各临床医生按照方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报告系统,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报告。积极开展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增强发现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敏锐性;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立即向辖区卫生局报告,辖区卫生局核实后在一个有效工作日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要继续认真学习有关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报告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二)继续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责任制。继续把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各项工作制度,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深入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单位不断提高自身监测水平,深入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确保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