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实用(汇总5篇)
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与租赁物品的使用期限相对应,可以通过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的方式延长。下面是一些劳动合同实操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在实际操作中能够有所启示。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篇一
__同事,性别女,31周岁,系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________,工作岗位为销售经理,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肆年,劳动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__年1月21日至20__年1月21日止),因个人提出辞职,于20__年10月21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此证明不影响劳动关系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申诉权利。
单位:(章)
职工签字:
签字时间:20__年10月21日
(此证明书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到劳动关系科办理备案手续并将其档案转至失业科。)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篇二
用人单位名称:《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编号: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劳动者姓名:,工作岗位:
身份证号码:
入职日期:年月日;双方签订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是: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单位工作年限(含依法合并计入的年限:如组织调动等):年月。
现因(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编号,见附后),定于年月日,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填写须知:
1、本证明须用蓝色、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无效;
2、本证明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须严格对照附后表格的编号填写,失业原因选择编号“11b”的,必须附上详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及编号见背面)
3、本证明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于劳动者提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并及时办理停保手续,违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本证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篇三
兹有我单位同志,性别:,年龄:,年月月工资年月日因终止、解除合同,特此证明。
该同志合同鉴证编号:
(盖章)
年月日
说明: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均应填写本证明书。
2、本证明书一式五份。单位、个人各一份,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争议处理处、劳动就业办公室、社会保险办公室,各一份。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篇四
持用。
2、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如有争议,可在收到本证明一年之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3、此证明应当履行签收手续以备查。不辞而别未办理任何手续离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
合同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刘连友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男,xx
合同法第39条规定)
份,特此证明。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篇五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住址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因,根据《劳动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元人民币,工资发至年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三十六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