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例会制度(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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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篇一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是主管全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行政管理事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受理)的安全监察机构,其行政行为和工作作风直接影响到安全监察工作的效能、执行力和公信力。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自制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根据《关于转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曲质监局函〔2008〕10号)文件要求,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行政问责制度,其包含问责事项和问责方式两方面。
问责事项(存在以下行为者,应当被问责)
(一)
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二)
违反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附件20071224/附件5/5-5/》(国质检锅[2003]207号)、《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附件20071224/附件5/5-5/》(tsgr5001-2005)、《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附件20071224/附件5/5-5/(试行)》(国质检锅[2003]213号)、《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附件20071224/附件5/5-5/》(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附件20071224/附件5/5-6/》(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附件20071224/附件5/5-6/》(tsgz6001-2005)等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违规行为;(三)
违反“十不准”、“八严禁”及省质监局的有关规定、制度以及市质监局的有关规定、制度的违纪行为;(四)
涉及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行政管理的事项,未报批或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擅自实施许可和管理的行为;(五)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擅自颁布限制外地区域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文件或决定的行为;(六)
在行政相对人各项材料齐全或无误的情况下,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或者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行为;(七)
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事件)时,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的行为;(八)
未正确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天职,态度恶劣,不注重自身形象,导致行政相对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行为;。(九)
拿工资的时候总是嫌少,干工作的时候总是嫌忙,违规对行政相对人“吃、拿、卡、要”等行为;(十)
因监管不力或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导致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事件)的行为。问责方式
(一)
诫勉谈话。主要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进行。(二)
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参加公务员考核评定优秀等次的资格及其它评选先进个人的资格。(三)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规定工作日内向局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其内容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四)
责令公开道歉。在规定工作日内向行政相对人或组织公开道歉。上级领导认为有必要的,可通过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向社会公司道歉。(五)
通报批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六)
调整工作岗位。根据被问责情节的严重性,由局党组决定是否调整其工作岗位。(七)
停职检查。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时,由局党组决定停职检查。(八)
劝其引咎辞职。据情况,由局党组决定。(九)
责令辞职。据情况,由局党组决定。(十)
建议免职。据情况,由局党组决定。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
根据被问责的具体情节、损害和影响,决定问责方式和组织形式。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由局分管领导按前三项组织实施;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由局长按第四至第七项组织实施;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由局党组按后三项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篇二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等作业人员应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
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2、
申请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应当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书》,并向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培训单位提出申请。经培训单位审查年龄、学历、身体等条件后安排培训计划。3、
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由申请人或者培训单位持记载了培训情况的《申请书》,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并由该机构负责实施考核。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资格证件,本单位聘用的,经法定代表人在其资格证件上签章同意后方可从事资格项目内作业。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经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本单位定期组织培训,学习电梯有关专业技术知识。6、
本单位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业务知识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篇三
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
1、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2、
要建立以机电矿长为组长机电区长为副组长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有安全管理人员。3、
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a、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b、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c、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d、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4、
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5、
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及相关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6、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7、
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8、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9、
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追究其责任。坚持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严格按检修周期对各种设备进行大、中、小修。对特种设备要包机到人,做到每一台设备都要有人管理、检修、维护、保养,每天开机前应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为保证特种设备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性,便于为今后和将来的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各单位所报资料必须齐全完整、系统准确,不得出现前后不符、实物与图纸不符、结果与设计不符的现象。
特种设备所归档的图纸、资料不符归档要求时,档案管理员有权拒绝归档,坚持特种设备档案专人管理,并做到一台设备一套档案。
对起重设备的一般要求:
(1)
、起吊时不得超载,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2)
、应经常检查并能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异常,尤其是主横梁连接处,螺栓是否有异常现象。(3)
、经常检查车轮,不应有裂缝。(4)
、齿轮上应经常涂抹润滑脂,保证齿轮的润滑。(5)
、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机制动弹簧的松紧。(6)
、不得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使用。应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7)
、起重机侧面必须挂有注明起重机的最大起重量、跨度、工作类型、制造厂家的牌版。(8)
、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下。(9)
、在起重机上进行检修时,起重机必须断电。(10)
、起重机空负荷运行时,吊沟必须升起,至少要超过一个人的高度。(11)
、起重机带重物运行时,重物必须起升高于运行路线上的最高阻碍物0.5米以上。(12)
、严禁用任何方法从起重机上抛下物品,严禁吊运重物时在人头上越过,禁止用吊钩或在吊重物上运送或起升人员。(13)
、起升液体金属、有害液体及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必须先稍微起升,离地面150~200mm,验证制动器的可靠性后再继续起升。(14)
、如起重机在露天使用,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工作。(15)
、露天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设法将起重机可靠的固定,以防风灾。(16)、工具及备品必须储放在专门的箱子内,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防止落下伤人或物。
(17)、在12个月内,必须进行一次起重机的定期安全技术检查,除对部件详细检查外,还应进行重锤试验。
对压力容器的一般要求:
1、
每天检查温度表、压力表、安全阀和放水阀是否正常;各种仪表,必须定期校验。2、
必须定期清除风包上的油垢。3、
在风包出口管路上必须加装释压阀。4、
检查风包外壁不得有锈蚀现象。每天对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实验。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篇四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的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由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2、
在检查中发现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且上报本单位领导。3、
对发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按规定违规操作的,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批评教育。4、
相关负责人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5、
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检查出的设备安全隐患的,应按规定落实整改。6.
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7.
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8.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篇五
为做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办理工作。
规定内容
1、
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手续。2、
在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前,组织本单位新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集中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取证手续。3、
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换证手续。4、
积极配合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5、
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6、
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办理各项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篇六
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现场操作人员以及所有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2、
各下属机构也可根据需要对本机构内的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3、
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理论知识;(3)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技能;(4)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和紧急避险知识。4、
所有员工应严格按要求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听讲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水平。5、
积极参加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篇七
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并按照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要求,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能力,努力实现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为保证能够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重要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符合实际,保证安全隐患可得到及时排除,特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会议制度:
会议时间:
矿上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即每月5日下午;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随时安排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会议地点:矿调度室
会议主持:由机电矿长主持,机电矿长因故不能主持时,有机电科长主持。
会议参加人员:
1、
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及机电运输科所有干部和成员2、
安全办公扩大会议和临时安排的会议,需参加人员以临时通知为准。会议主要内容
1、
总结存在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存在的原因、隐患治理等情况,研制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及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结合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国家安全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
安全会议上由机电矿长把排查出的问题,逐项逐条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按“五定”原则对各部门进行整改工作布置安排,并重点安排措施落实、验收工作,讲究效果。3、
贯彻上级会议或文件精神,要把会议精神详细的传达贯彻下来,并要求每个参加会议人员,在会后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职工中去。会议会议要求及考核:
1、
特种设备安全例会按期进行,凡无故不参加者,进行罚款:科级管理人员罚款100元/人次,一般管理人员罚款50元/人次,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人次,当场兑现。2、
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做私活或打瞌睡;会议结尾时,将对会议中未认真学习的人员进行提问,回答不正确者,罚款30元/人次。3、
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掌握会议内容,作好会议记录,然后把会议精神要求,落实到各自工作中去,搞好安全生产。4、
每次会议的主要内容都要作好记录,存档管理,此工作主要由机电部记录员或临时指定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篇八
为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等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工作。
规定内容
1、
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2、
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山东省特检院临沂分院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约检)3、
积极配合负责安全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4、
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5、
对定期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请仲裁。6、
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7、
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各项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篇九
1凡我公司起重设备(含货梯)、公司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均属特种设备检查之列。
2公司对特种设备除月度检查外,每半年进行一次专业性安全检查,使用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重点检查内容
3.
1特种设备安全装置、附件是否灵敏、可靠、齐全、无损坏。3.
2特种设备制动系统、易损部位是否安全可靠。3.
3特种设备吊钩、钢丝绳磨损是否超标。4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解决措施应有时限,有负责人。
5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由资产运营部及有特种设备的单位安全员、设备员组织进行。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篇十
1.
1严格遵守天车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1.
2两台天车在同一跑道上作业时,在接近2米前,应互鸣警铃。1.
3当司机接受指挥信号后,须鸣铃示意后再起动。如遇危险情况,不论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均应立即停车。1.
4超过规定负荷或重量不明时不吊。1.
5吊具不完整,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1.
6吊具与起重物不垂直,斜拉时不吊,捆绑不牢不吊。1.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指挥信号、被吊物情况时不吊。1.
8被吊物从人体上方越过和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1.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1.
10吊物上站人不吊。1.
11天车有故障时严禁使用。1.
12每一吊具上都应有允许承载重量标示及编号。1.
13每次使用前必须对吊具进行检查确认,按规定组织定期鉴定。2机动搬运车作业
2.
1机动搬运车需持证驾驶,严禁无证驾驶。2.
2开车前应检查车辆各部件状态,试验刹车、方向盘及喇叭状态良好方可动车。2.
3机动搬运车仅作为搬运工具,与搬运无关人员不准搭乘机动车,搭乘人身体任何部位不得伸出车外。2.
4不允许超载,装载超宽应有人监护,车上装载物品应摆放平稳,搬运化学物品,应了解其性质及搬运注意事项,搬运氧气瓶时要确认氧气瓶上须有安全帽和防震圈。2.
5禁止叉车在起重状态进行检修。2.
6机动车不得停在道口和侵入轨道限界。2.
7机动搬运车驾驶室内只准叉车一人(即司机)、电瓶车两人(包括司机)乘座,除驾驶室外一律不准搭乘人员。3蓄电池作业
3.
1在配制、加注电解液及酸碱溶液时,操作者要穿戴好防护用品。3.
2当配制硫酸溶液时,要在耐酸容器内进行;先注入蒸馏水,然后缓慢注入硫酸,并用耐酸棒不断搅拌。3.
3充电间要保持通风良好,消防器材状态良好,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得入内。3.
4充电时,充电人员不得离岗,并注意观察,做好记录。4移动架车机操作
4.
1操作人员应接受过专门的架车机操作培训,并应熟悉移动架车机架车机的操作手册,。4.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不得披长发,不得佩带饰物(包括环状物)。4.
3当使用架车机起升车辆时,无关人员不得在工作场所停留,不得阻碍操作人员视线。4.
4使用架车机起升列车进行架车作业前,操作人员应明确架车作业的目的、要求和步骤,并且负责架车机每次起升和下降。4.
5使用前,应检查架车机有否异常,若架车机有异常情况,不能进行列车起升作业并同时通知设备车间维修人员进行处理。4.
6移动架车机前,上、下摆动推把,使轮子接触地面,并保证起升架在最低位,才能移动架车机。4.
7架车前应确保架车机不会超载,仔细确认架车机上的承重铭牌吨数。4.
8任何人员不得敲打架车机部件,不得踩踏架车机起升架。4.
9架车机操作人员应爱护架车机,经常保持架车机的整洁。4.
10不得利用移动式架车机作架车以外的其它用途。5固定式架车机操作
5.
1操作人员应接受过专门的架车机操作培训,并应熟悉固定架车机的操作手册。5.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不得披长发,不得佩带饰物(包括环状物)。5.
3当使用架车机起升车辆时,无关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域范围内停留,不得阻碍操作人员视线。5.
4操作架车机时,应保证架车机不会超载。5.
5任何人不得敲打架车机任何部件,不得踩踏架车机起升架,不得利用架车机作为攀爬的工具。5.
6操作人员应爱护架车机,保持架车机功能正常及整洁。5.
7不得利用架车机作架车以外的其它用途。6移动升降平台
6.
1移动升降平台操作人员须受过专门的培训。6.
2操作者在启动前应先检查液压系统的液面位置,保证液压油在规定水平。6.
3升降平台须放置在坚实水平的地面上,在使用前要进行空载操纵,发现安全缺陷立即停用,并通知维修人员。6.
4升降平台工作时下方不得有人。7焊工操作安全
7.
1禁止焊接、切割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容器。7.
2焊接、切割场所10米以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7.
3雨天不得露天焊接、切割作业。7.
4氧气瓶、乙炔瓶禁止在阳光下曝晒,禁止靠近热源。7.
5氧气瓶、乙炔瓶两者之间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7.
6严禁氧气瓶与油脂或化学药品接触、同室存放或在其附近存放。7.
7严禁使用漏泄的气瓶;乙炔减压阀的出口必需安装有效止回阀。7.
8其它未列出的操作安全事项按相关操作规程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篇十一
1.
目的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
范围适用于对特种设备购买、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管理及对特种作业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3.
内容3.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3.
2企业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3.
3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3.
4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3.
5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规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检测检验报告,颁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3.
6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转交与发包方,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3.
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3.
8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
9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3.
10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求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3.
1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焊接工、水处理工、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引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
引用文件4.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
记录5.
1《特种设备检测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篇十二
1.
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2.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3.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5.
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拌合站周检、安全质量管理部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6.
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7.
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8.
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9.
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10.
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1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1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篇十三
特种设备操作工人要发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认真保养好设备。
各岗位要实行操作工人为主,“机、电、化、仪”四结合的设备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只只仪表有专人负责,消灭无人负责现象。
操作人员对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岗位的操作规程。
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要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
对岗位范围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观察、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处理,清除故障,一时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