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通用14篇)

小编: 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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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范文一、

一、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室存入,分工负责,文书档案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计档案由计财科具体负责,业务档案由对口科室具体负责。

二、各科室应明确档案管理标准和管理限期,于每年5月底以前完成上年度档案整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要有专人负责,专橱存放,及时收集、整理、鉴定和统计档案材料,定期把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办公室移交,做到帐物清楚,不得丢失,不得拆卷、撕页,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四、严格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要有记录,外借档案必须有所需档案单位的介绍信,并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但七天内必须归还,并当面交清;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要及时催还。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私自向他人提供档案,不讨论和泄漏档案内容。

范文二、

一、档案管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国家有关各项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照章办事,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尽职尽责做好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应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管-理-员应积极收取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三、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按规定立卷,填好案卷目录,然后按不同门类、载体分永久、30年分别入柜保管(财会档案分永久、25年、15年),柜面写明载体名称,以便查找利用。

四、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必须妥善保管。随时保持卷面的清洁、整齐,保证档案的完整齐全。

五、档案管-理-员必须保证档案安全。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时,必须关停电器,拔去电源插头,上好门锁,管好钥匙,节假日离开前更须严格检查,必要时可打封条。

六、档案管-理-员对所保管档案每半年要全面、仔细地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和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复如复制。档案柜内每年放防霉、防虫药片一次。

七、档案工作要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设备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八、做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档案管-理-员要绘制卷宗分类大纲和存放示意图。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认真编好案卷目录、卷行目录、专题目录、重要文件号索引、卷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立卷说明等卷宗材料。档案管-理-员要熟悉所藏档案情况,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九、坚持履行档案借阅手续,认真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事,严格区分开放与控制使用的档案。

十、档案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管理档案。查阅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员查找、调取。

十一、档案接收、移出、销毁及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变动,必须进行档案交接,逐一清点核对,履行交接签收手续,及时记入《档案移交和接收登记簿》;对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原貌,以分清责任。

十二、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要按照保管期限重新组织鉴定;对无需继续保存的档案要造具《档案销毁清册》,写出报告,经领导审核同意,由专人监销。

十三、档案在归档前由保存者个人负责,归档后由档案管-理-员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

十四、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按照规定确定保管期限和填写题名,编制财务活动分析报表,依照报表、帐簿、凭证分别编文书处理号,并装订成册,并于次年交局档案室保存。

十五、档案管-理-员和直接责任人发生玩忽职守、擅自提供抄录、损毁、丢失、泄密等事件,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档案法》规定,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理。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各矿井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2、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3、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4、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5、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

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

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六、随时、定期地根据本矿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核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七、“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八、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键康档案资料,公司或矿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十、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日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三、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每年按煤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执行。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公司建立职业卫生档案与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

(3)工艺流程简图(用箭头表示);。

(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5)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6)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8)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9)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10)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11)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4)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6)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7)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4、人力资源科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7、“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8、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9、“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10、职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企管部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11、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企管部应如实地提供。

1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13、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14、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15、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16、本规定解释权归小河煤矿。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1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3、厂区各生产单位工艺流程简图(用箭头表示);。

4、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5、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6、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8、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9、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

10、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11、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4、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6、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7、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

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

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六、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七、“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八、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并复档案室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十、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三、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为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达到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科学研究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

职业卫生行政及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都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按照职业病防治活动主体分为:。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

第五条各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二)法人资格及其他证明材料(委托书、单位编码、财政帐号等);。

(三)工作职责、监督员执法程序、道德准则;。

(四)当地政府职业病防治规划;。

(五)年度职业卫生监督计划及总结;。

(六)辖区职业卫生监督对象分布图和汇总表;。

(七)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状况统计分析;。

(八)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材料;。

(十)职业性健康体检报表;。

(十一)职业病报表;。

(十二)职业病事故报表;。

(十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记录及文书存根;。

(十四)监督员培训相关资料(培训计划、材料)。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三)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四)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提供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九)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工艺改革技术措施档案;。

2.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

(1)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并注明安装地点。

(2)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3)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4)使用记录;。

(5)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十)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十一)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十三)职业病病人档案;。

(十四)各种监督文书;。

(十五)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十六)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十七)各种汇总资料,包括:。

1.职业卫生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有害因素分布;。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3.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4.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5.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6.培训情况汇总资料;。

7.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8.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9.劳动者死亡资料;。

10.职业有害因素接触情况汇总表;。

11.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第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过程中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等);。

(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文本等;。

(三)质量控制文件;。

(四)上级技术单位对技术服务质量考核文件;。

(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技术文件;。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文件;。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文件;。

(八)职业病防护用品评价文件。

第八条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过程中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除第五条(一)至(四)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包括:。

(一)医疗执业执照;。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健康检查报告;。

(三)职业病禁忌证调离通知书及调离结果统计表;。

(四)职业病诊断记录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五)职业病鉴定记录及职业病鉴定证明书。

第九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科研时,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科技档案,包括:。

(一)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合作协议书、选题报告、科研方案、年度计划等;。

(二)有关科研项目的委托、批准文件,专家的建议、协作合同等;。

(三)实验、调查和考察的原始记录、统计数据或经过整理的计算数据、配方等;。

(五)各种稀有实物、标本、样品等分别编号登记,在科室指定专人保管;。

(六)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图表、幻灯片、录相带、录音带、电影胶片、坐标图等;。

第十条职业卫生档案要进行案卷归档工作。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

(三)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四)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

第十条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第十三条对保管的职业卫生档案要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第十四条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第十五条体检和职业病例档案借阅和保密还应当按《病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涉及用人单位技术秘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保守秘密。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0岁以老人、困难群体、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每年免费随访4次,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社区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续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六、非社区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

未经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严格执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二、档案工作人员对所管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散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擅自带出档案室。

三、保密档案须经有关领导人审批同意,并办理相关查(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提供或外借。

四、保密档案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印、复制、摘录、拍照、录像等,管理人员更不得带回家中。

五、档案库房应有安全设施,门窗严密牢固,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六、非工作人员严禁擅自进入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在档案室会客。对库房各类查找工具应妥善保管,放置有序。

七、对违反保密制度所造成后果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予以追究。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全面接受地方各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地做好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各项工作。

三、科学管理档案,编制检索工具,做到编目清楚有序、保管完整无误,为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条件。

四、严格执行《保密法》,切实落实“八防”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五、督促指导本机关各业务科室年度立卷归档工作。

六、做好其他有关档案管理方面的`工作。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七、机关档案室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机关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八、档案的鉴定工作,应在机关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九、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机关分管负责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本机关全宗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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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卫生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应有专人负责,完善保管。

2、卫生健康档案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

3、建立必要的借阅制度,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竟学校领导书面批准。

5、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便于查询。

6、学校卫生老师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卫生档案资料。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管理档案都要分别有专人管理。

二、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资料分类存放,在存放中要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防盗、防鼠防蛀。

三、档案的调阅要严格执行制度,办理必要的借阅手续。不经有关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

四、根据档案保密程度进行保密,对有关泄露档案机密的情况酌情追究其责任。

五、对档案资料根据保存期的不同,进行定期整理。对过期已无存档价值的资料进行清除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档案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进行必要处罚。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导处、总务处、教研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等由教导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事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9、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1、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

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

为了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材料。

三、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附件1);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附件2);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附件3);

(四)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附件4);

(五)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附件5);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附件6);

(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附件7);

(八)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的其他职业卫生档案。

四、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用人单位要做好职业卫生档案归档工作,职业卫生档案要按年度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六、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出现遗失。

八、 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执行。

附件: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4.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

5.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6.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7.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附件1:

(      年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档案实行统一领导、综合管理、专人负责的管理办法,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二、档案室做到专室、专柜、专夹,配备必需的工作设施,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挪措档案室设备。

三、按照《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程序,严格做好档案的鉴定、立卷、登记、归档、移交、销毁等工作。

四、学校干部职工查阅档案要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不得损坏,散开漏页,划圈涂抹,并按期归还。

五、学校档案不向外人借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但必须在阅文室内并在专职档案人员的监督下抄录有关内容或出具有关证明。

六、定期做好档案的'统计、分析和编研工作,要围绕工作的需要和针对本校各处室工作的特点,编制出有使用价值的资料汇集及检索工具,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综合效益。

七、经常性地做好库房管理工作,严格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尘和防止有害气体及微生物对档案的侵蚀,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报告或维修,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学校校本研训档案(总档案)和个人专门档案(分档案)。学校档案反映学校校本研训的规划,研训活动的材料等;个人档案反映个人考勤、成果、笔记、学时学分等认定材料。

2.每次研训活动要收集活动的原始资料,研训活动的过程记录(包括研训时间、研训地点、主讲人、活动负责人、研训内容、研训效果等),及相关照片等。并按时完成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工作,尽力做到痕迹管理,保证资料不遗失或缺漏。

1.学校校本研训档案(总档案)。

(2)校本研训课程资源(年度校本研训使用的教材或校本研训自编讲义)。

(3)校本研训实施情况记载。(校本研训的具体设计;每次研训活动的情况记载;每次考试考核试卷及成绩汇总;研训活动案例)。

(4)教育科研成果(分学年度的教师教育论文)。

4.校本研训教师个人档案(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袋)。

(1)教师个人的自修计划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专业发展计划;。

(2)参训的过程记录(包括教师参加研训的内容、教研组研训活动记录、读书笔记、执教研究课等)。

(3)参训成效(包括发表论文、承担课题、教学课件、典型案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