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汇编(案例14篇)

小编: 笔砚

爱国标语能够激发人们对国家的热爱之情,弘扬民族精神和文化自信。创意独特,有独有魅力的表达方式,引起大家的注意和关注。当我们阅读这些爱国标语范文时,让我们用心去感受每句话背后蕴含的爱国情怀和呼吁。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20xx年我校的纪检监察工作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执纪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规范和监督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与监督管理活动,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xx工作的新成效,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1、我校要定期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有力地督促和落实。要围绕如何加强和改进学习宣传以及加强纪检过程监督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明确工作主体、职责、环节、程序、目标和效果,切实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成效。

2、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好结合工作,推进我校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正常开展。要通过结合与渗透,在学校日常工作中加强纪检监督工作,在教育和预防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思想觉悟。

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督,加强风险防控。

我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各项重点工作和经济活动的监督。

1、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学校重大决策一般都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实行校务公开。开设监督举报电话,校务公开公示栏,不断完善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开展好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收费、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一律向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2、关于大宗物品采购:一是成立学校大宗财物采购工作和监督专门机构。人员构成要确保权力权威性、部门全面性、业务专业性、人员公正性;二是明确大宗物品采购职责和监督职责:制定或完善相关职责,确保全过程全员参与、无缝隙监督到位,杜绝各种问题发生。三是规范大宗物品采购和监督程序:制定相关程序,明确采购程序和流程,做到每一流程、都有责任机构和责任人,都要有相应的监督。尤其是在采购过程各环节中,采购工作小组要主动、及时邀请监督机构及相关人员参加,监督机构及相关人员要做到先靠上去,零距离监督。四是抓好大宗采购物品的采购和监督各环节工作落实。五是凡落实、监督不到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3、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要收的政策性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按财政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纠正财务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并提出管理意见。针对学校面向学生的服务项目,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更加明确的规范性的操作办法和管理意见。

4、加强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率。一是成立专门监督机构,增加监督人员数量:为加强纪检监察力量,我校决定从党员干部、群众和民主党派教师及学生家长中选派有关人员,组成学校纪检监察专门机构,负责对学校正常运转过程中人、财、物的进入和使用等进行监督。二是明确监督机构职责:制定监督机构职责,明确监督权利与义务。三是明确监督程序:为确保做到无缝隙监督,对人、财、物的进入和使用等各环节,依程序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认真做好学生及家长日常投诉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强化对重大投诉的直查快办,及时向上级纪检部门汇报投诉处置情况,积极做好整改督促工作。

6、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制度建设并坚持刚性运行。以反对“四风”工作为契机,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流程设计制定为切入口中,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编制风险目录,完善防控措施。

三、建章立制,规范程序,抓好作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做好作风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这三个环节。

1、继续坚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基建维修、物质采购、招生等各项工作中,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

3、认真开展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解,并根据校领导班子分工的调整及时调整领导机构。

4、认真开展“党员岗位廉政教育活动”践诺情况的有关考评工作,每个党员要对自己的践诺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在全体党员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5、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廉表率”为主题,重点组织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廉洁党课、法律顾问专题辅导报告会、党员干部廉洁从教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活动。

四、深化执纪问责,严查违纪违规行为。

1、严查违反政令行为。继续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xx区教育系统十条禁令”等一系列政策、规定、纪律的行为及损害学校发展环境的行为。

2、严查违规收费行为。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规范教辅材料征订行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深入治理在职教师乱补课,严禁在职教师集体拉班补课行为,跟踪查处,严肃问责。

市烟草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规范我市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全市行业纪检监察工作管理水平,增强工作成效,达到更好为行业发展服务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组(支部)的领导下,积极维护党章、党纪和行政法规,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

工作计划。

检查监督本市系统各所属单位、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局、省局、市局党组的决定、决议以及遵守行业、本单位。

规章制度。

的情况。

(二)、协助局党组(支部)、纪检组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企务、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管理等项工作。

(三)、受理对本单位、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行业政纪、行业规定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管辖范围内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受理的申诉。

(四)、调查处理所属各单位、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业规定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及时进行立案调查。

(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决定、决议的情况和卷烟经营、专卖市场管理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开展效能监察活动。

(六)、加强行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七)、配合有关科室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八)、负责本市行业有关决定、

工作方案。

计划通知的传达及报表的汇总和报送,以及有关文件材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

(九)、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本局党组(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业务水平。

(二)、坚决执行党中央、中纪委和上级的规定、制度,以此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

(三)、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

(四)、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主观臆断;坚持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不偏听偏信,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五)、努力钻研业务,注意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办案件情况。

三、工作目标。

(一)、每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三)、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四)、每季度开展一次效能监察活动。

(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

(六)、每半年做好一次。

工作总结。

各种报表填报工作。

(七)、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业务培训或参观学习。

(八)、实行年终述职制度,每年12月份,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大会上述职,总结一年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自觉遵守“工作要求”。

(二)、努力完成“工作目标”。

(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单位或个人发生或将进行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五)、严格执行例会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须事先报告并说明原因。

(六)、服从领导,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各种检查调研活动。

五、监督措施:

(二)、定期和不定期向党组(支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三)、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工作,保证派驻机构正常履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对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派驻机构协助、配合县纪委监察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实行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全面领导,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分管,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分口联系,县纪委监察委机关部室业务指导的领导体制。

第三条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三)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也可以直接审查一般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经县监察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含归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监察。

(五)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并提出问责建议。

(七)办理县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察工作。

第四条派驻机构的主要监督权限包括:

(一)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二)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三)根据县监察委授权,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

(四)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五)派驻机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六)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派驻机构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政务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县纪委监察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八)派驻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九)派驻机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当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下列会议:

(一)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二)驻在部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

(三)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五)驻在部门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其他重要会议。

驻在部门组织召开以上会议时,除有特殊要求和情况外,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材料送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不能参加或列席的,指定派驻机构其他人员列席。

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主要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否符合党规党纪规定、是否有利于防控廉政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对驻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表态、不干预。

第六条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应当建立情报通报机制。驻在部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

(一)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上级明令禁止的严重不正之风的。

(二)收到反映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或其他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的。

(三)上级领导机关、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批示和指示的。

(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

(五)驻在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务案件情况。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派驻机构应当及时查阅、存档驻在部门的下列文件材料:

(一)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

(二)领导班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纪录。

(四)受理的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的文件材料。

(五)县管干部的任免职决定,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任免职决定。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抄送和传阅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

对驻在部门抄送和传阅的重要文件材料,派驻机构发现存在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规党纪及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提出改进或纠正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派驻机构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一)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

(二)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三)其他应当报告的以及县纪委监察委要求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派驻机构请销假按照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县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对因监管不力导致派驻机构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因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驻在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塌方式”腐败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纪违法者责任,又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4、调查结果汇报研究形成的结论性意见,承办人或承办单位须在十天内落实到位。上级机关或领导批转的信访件需要报结的,应及时报批报结.

1、署实名信访举报优先确定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员及时办理;。

2、主办人对署实名举报件的调查和反馈全程负责;。

4、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办理或办结的必须及时与举报人沟通,说明理由,做好工作,对反馈和沟通情况要作好记录备查。

包案领导及原则:按照工作分工,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协调”的原则,由乡镇信访领导小组根据举报的内容和相关问题,梳理出重点信访、疑难信访案件,制定包案方案。

包案处理办法:采取“四定”、“六个一”工作制度:“四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六个一”:即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组人员、一个方案、一笔经费、一包到底。做到“六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罢访、包稳定。所包的案件办结后出现反复的仍有原包案领导继续包案。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1)对已发生的重点信访不及时查处,敷衍搪塞,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结的;。

(2)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导致矛盾激化,群众越级上访的;。

(4)对已发生的集体访反映的问题不及时组织力量查处,或不做好上访群众稳定工作,导致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按照党政纪条规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党政纪处分:

(2)对因工作失职、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信访情况,贻误处理问题的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

(5)对泄露信访机密,将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举报对象,致使信访者被打击报复的。

1、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被揭发人处理。

2、对署实名的信访者应予保密。对冒名、匿名信,未经市以上领导机关批准,不得核对笔迹和追查写信人。

3、承办人不得外传、议论信访反映的内容和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不得将有关单位的不同意见泄露给信访者和被控告者。

4、信访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给别人看或外借,防止散失和泄密。

1、必须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按照分级归口的原则反映情况。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调查处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再继续信访。

3、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更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4、多人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5、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6、要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纪守法,心平气和地反映情况,耐心听取接待人员的解答和劝告,不提过高以至无理的要求,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决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2、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

1、检查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协助党委、政府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

3、经常了解并向同级党政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情况。

4、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纪的教育。

5、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6、受理对党组织或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它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1、受理材料的接受。承办人员对收到的各类涉及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填写材料受理登记表以备查考,对原件进行编号,妥善保存。

2、受理材料的审阅。主要审查是否属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对象;反映的问题不具体无法查证或过去已有过调查并作出结论没有新内容的,留存备查;对需查清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核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立案前的初步核实程序。

1、办理初步核实手续。对需实施初步核实的,承办人员应办理核手续,应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2、核实人员。初步核实人员的多少,应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确定,但最低不少于2人。

3、制定初步核实方案。初步核实方案的内容通常包括:初步核实依据(有关领导的批示);需要核实的内容;初步核实的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初步核实方案应报纪检组长批准后实施。

4、初步核实的实施。一是选择适当时机,宣布初步核实意见。二是向知情人或有关单位调查核实情况。三是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三、立案程序。

1、审查立案材料。

2、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3、审查批准立案。

4、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

5、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制度。

四、案件调查程序。

1、调查前的准备。组织调查组;熟悉案件和相关法规依据;拟定整个案件的调查方案及不同调查对象的调查提纲等内容。

2、实施。主要包括选择适当时机宣布立案决定;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经上级批准,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3、调查终结。案件调查结束后,一要审核材料,看证据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二要鉴别证据。看证据是否合法有效;三要认定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四要提出定性处理意见;五要撰写调查报告;六要做好调查后的有关工作;七要整理装订案卷。

五、移送审理。

1、严格把握移送审理的条件。一是必须是经过立案调查并调查终结的案件;二是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三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

2、审查移送审理的有关材料。一是审阅调查报告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及主要情节是否清楚;二是全面审查证据材料;三是审查实体处分条规的适用是否正确。

3、依法办理移送审理的手续。承办案件部门将案件材料移送审理时,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在移交时,交接双方在表上签名,填写移交时间。至此,案件检查程序已全部完成。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是如何制定的大家知道吗?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欢迎阅读!

一、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受理信访举报,部署劳动保障系统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组织局纪检监察室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查处本系统违纪违规案件。

三、负责组织局纪检监察室运用行政监察手段,对本系统各单位依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及劳动保障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和实施。

四、负责组织安排局纪检监察室对本系统各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和形势变化,落实。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堵塞漏洞,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

五、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明确各级责任,定期组织责任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六、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室报告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劳动保障部门党风行风建设经验。

七、检查督促纪检监察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对纪检监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规章及政策的教育,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

八、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涉案材料的受理程序。

1、受理材料的接受。承办人员对收到的各类涉及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填写材料受理登记表以备查考,对原件进行编号,妥善保存。

2、受理材料的审阅。主要审查是否属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对象;反映的问题不具体无法查证或过去已有过调查并作出结论没有新内容的,留存备查;对需查清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核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立案前的初步核实程序。

1、办理初步核实手续。对需实施初步核实的,承办人员应办理核手续,应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2、核实人员。初步核实人员的多少,应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确定,但最低不少于2人。

3、制定初步核实方案。初步核实方案的内容通常包括:初步核实依据(有关领导的批示);需要核实的内容;初步核实的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初步核实方案应报纪检组长批准后实施。

4、初步核实的实施。一是选择适当时机,宣布初步核实意见。二是向知情人或有关单位调查核实情况。三是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三、立案程序。

1、审查立案材料。

2、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3、审查批准立案。

4、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

5、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制度。

四、案件调查程序。

1、调查前的准备。组织调查组;熟悉案件和相关法规依据;拟定整个案件的调查方案及不同调查对象的调查提纲等内容。

2、实施。主要包括选择适当时机宣布立案决定;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经上级批准,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3、调查终结。案件调查结束后,一要审核材料,看证据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二要鉴别证据。看证据是否合法有效;三要认定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四要提出定性处理意见;五要撰写。

调查报告。

;六要做好调查后的有关工作;七要整理装订案卷。

五、移送审理。

1、严格把握移送审理的条件。一是必须是经过立案调查并调查终结的案件;二是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三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

2、审查移送审理的有关材料。一是审阅调查报告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及主要情节是否清楚;二是全面审查证据材料;三是审查实体处分条规的适用是否正确。

3、依法办理移送审理的手续。承办案件部门将案件材料移送审理时,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在移交时,交接双方在表上签名,填写移交时间。至此,案件检查程序已全部完成。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纪委监察室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委的决议、决定,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严肃性。

三、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协助党委、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贴学校中心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四、依照纪律、法律法规行使监察权,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定期检查、总结和报告工作情况。

五、受理举报、申诉,检查执纪、处理违纪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六、坚持原则,维护纪律,秉公执纪,勤政廉政,不徇私情。

七、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同教职员工联系,结合实际制定。

定期分析研究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处理问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纪检监察信息简报汇编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监督责任,上海市黄浦区纪委在主动协助区委推动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业务领导和指导,厘清机制、创新抓手,坚持以工作“扎实”带动责任“落实”。

坚持目标导向,明确基层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市纪委全会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年初区纪委全会上明确将“三资”管理、基层“小微权力”腐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不作为慢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正风反腐的重点,定期梳理问题线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明纪律规矩落实到最基层。

注重分类指导,加强基层工作督办。建立区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分工联系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机制,分类召开工作例会,加强沟通协调、定期部署要求,推动解决基层监督执纪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对基层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和跟踪督办,规范办理程序,明确时间节点,严格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制度规范,压实基层工作责任。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谈话函询等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向区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着力增强基层执行力。建立基层纪委书记向区纪委述职汇报工作制度,通过不定期听取个别汇报、定期组织集体汇报,抓好跟踪督促。坚持考核问责,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评估考核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严肃督查问责。

突出实践锻炼,提升基层业务能力。开展专题培训,坚持以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强化以案促训,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区纪委监督执纪工作,通过执纪审查具体工作实践提升业务能力。探索联动联训,研究制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实行纪律审查联动机制的试行办法,通过分类、划片等形式,加强基层力量整合。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县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确保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建立并实行以下工作制度:

按照统一管理、分片联系的原则,结合原县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片组划分,将县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分成若干个片区,分别由一名县纪委分管领导负责联系。联系的主要内容为:

1.每年至少一次到派驻(出)机构开展调研,了解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掌握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讨研究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指导总结工作中形成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

2.每季度参加一次片区工作例会,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决定,传达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县纪委监察局的有关工作精神,听取各派驻(出)机构工作汇报,共同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部署安排有关工作。

3.每年与片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了解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派驻(出)机构应就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局及驻在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取得领导和指导。

1.各派驻(出)机构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单位)的工作实际,年初制定工作计划,书面报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专项工作方案及时报送。

2.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报告,同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3.遇有重大问题、特殊情况,及时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4.年底,各派驻(出)机构向县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履行工作职责和驻在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5.一般业务事项直接与县纪委监察局有关室联系;重大事项应向县纪委联系常委报告,必要时按程序报县纪委正副书记批示;工作计划、专项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报送县纪委办公室。

6.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一次公务外出3个工作日(离开本县)或一次请事假(年休假)5个工作日以上的,分别告知县纪委联系常委、县纪委干部管理室。

派驻(出)机构应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

1.信访举报。(1)规范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登记、办理、反馈、保密、归档等方面的制度。(2)落实责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阅批率要达到100%,对重要信访件要实行包案处理。(3)认真办理,对涉及县管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及时上报县纪委信访室处理,对署实名的举报要优先办理并及时进行反馈沟通,对县纪委要求查处报结并反馈情况的要在规定时限内报告。(4)定期分析,派出纪工委每半年一次、派驻纪检组每年一次向县纪委信访室报送信访分析材料。(5)强化监督,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单位)党员干部的一般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在核查的基础上采取信访谈话、廉政提醒、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实施信访监督。

2.案件检查。(1)发现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以及其他重要情况或线索,直接向县纪委分管信访和案件检查的领导汇报;经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批准,可对反映驻在部门县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及时将核查报告报县纪委相关业务室送有关领导审核,需要立案调查的按规定程序办理。(2)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单位)中层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经过初核,认为构成违纪需要立案调查的,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同意后立案查处。

3.案件审理。(1)按照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做好案件审理工作。(2)积极开展案件公开审理,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权利,加强以案论纪教育。(3)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分决定执行,确保执行到位。

4.宣传教育。(1)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党纪、正反典型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2)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3)配合做好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关工作。

5.执法效能。(1)围绕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改革举措的落实,每年选择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2)开展效能明查暗访活动,规范投诉处理,强化责任追究。(3)配合驻在部门做好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有关工作。

6.纠风治乱。(1)根据驻在部门实际,每年选择开展一次维护民生民利专项活动。(2)配合做好驻在部门牵头负责的纠风治乱专项工作。(3)配合驻在部门做好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的纠风治乱工作。

7.党风廉政建设。(1)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县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切实强化监督制约。(2)配合驻在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落实情况检查,严肃责任追究。(3)配合驻在部门推进重点领域的惩防体系建设。(4)配合驻在部门做好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的落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工作。

8.调研信息。(1)积极向县纪委办公室报送纪检监察信息,向县纪委“水乡清风”网站投送稿件,加大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做法在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县纪委办公室及时刊发和上报各派驻(出)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2)派驻(出)机构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每年至少撰写1篇专题调研报告。

建立县级派驻(出)机构创新工作申报制度,激励争创工作特色,形成工作亮点,创造性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县级派驻(出)机构创新工作的具体申报继续按照《嘉善县惩防体系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善纪发[2009]19号)中的相关规定操作。

1.创新工作申报条件。派驻(出)机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并产生较好的社会效果;有详细的活动记录和台帐资料。

2.项目申报方式。派驻(出)机构年初向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立项申报,年中落实项目进度监测,年末进行结题申报。

3.组织评审奖励。由县纪委评审小组在年底前对各结题项目的创新性、影响力、工作成效和推广价值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审定。每年评定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予以表彰奖励。

派驻(出)机构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的内部议事制度。

1.下列事项应提交会议研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传达学习县纪委监察局工作部署,研究落实意见;通报驻在部门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处理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2.派驻(出)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有关情况。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应事先听取县纪委联系常委的意见,必要时按程序报县纪委正副书记批示。

3.会议由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主持,参加人员根据议事内容确定。设专人记录,记录必须做到准确、完整,并实行专簿管理。重要会议形成纪要。

上述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范文

建立严密的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做好党风廉政工作的组织保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责任追究明确、建立上下共同负责的责任网络,坚持做到全年工作有重点、专项工作有监督、日常工作有人管、与安全生产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评比。

在抓好反三项任务落实的同时,重点要求领导干部务必做到五个不许。第一,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第二,不许跑官要官。第三,不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第四,不许参与赌博。第五,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第一季度抓布置。三月份前,要研究全年工作计划,按照分工明确各部门、各行政领导主要任务、修改制定工作任务责任一览表;从上到下,根据工作分管范围,上级领导要与下级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抓好全年工作部署,使上下都明白今年工作任务、目标。

第二、三季度抓落实。各责任人要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抓生产抓效益不忘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自我监督力度,建立自我监督制度。

第四季度抓检查。按照年初所制定目标任务,年底前要全面总结检查,先自查,后抽查,要把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对违反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及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各级领导干部要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职责,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明确应该达到的工作效果,努力达到目标任务、责任职责、内容标准、目的效果四落实。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

第1条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109大精神和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组(以下简称“派驻组”)。

工作,保证派驻组正常实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x监察法》《中共河南省纪委实行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干法律精神,结合派驻第4纪检监察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派驻组由区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对区纪委监察委负责、向区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派驻组协助、配合区纪委监察委职能部门实行相干职责,实行区纪委书记全面领导,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分管,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委委员分口联系,区纪委监察委机关部室业务指点的领导体制。

第3条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催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背犯党纪的案件,也能够直接审查1般党员干部背犯党纪的案件。

(4)经县监察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含归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实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行监察。

(5)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罚的申述。

(6)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并提出问责建议。

(7)办理县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平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察工作。

第4条派驻机构的主要监督权限包括:

(1)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和研究“3重1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2)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3)根据县监察委授权,可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

(4)派驻机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5)派驻机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6)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7)派驻机构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背犯党纪政务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县纪委监察委批准,也能够立案后予以通报。

(8)派驻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用。

(9)派驻机构有权采取党内法规规定的实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第5条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当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以下会议:

(1)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2)驻在部门研究讨论“3重1大”等事项的会议。

(3)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驻在部门年度工作部署、工作总结会议。

(5)驻在部门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其他?

重要会议。

驻在部门组织召开以上会议时,除有特殊要求和情况外,1般应提早1天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材料送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不能参加或列席的,指定派驻机构其他人员列席。

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主要对决策事项是不是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不是符合党规党纪规定、是不是有益于防控廉政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对驻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表态、不干预。

第6条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应当建立情报通报机制。驻在部门产生以下情况之1的,应当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

(1)产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背纪背法行动或上级明令制止的严重不正之风的。

(2)收到反应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背纪背法的检举、控告,或其他党员干部严重背纪背法的检举、控告的。

(3)上级领导机关、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指示和唆使的。

(4)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剂、内设机构负责人调剂,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剂的。

(5)驻在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背党纪政务案件情况。

(6)需要向派驻机构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7条派驻机构应当及时查阅、存档驻在部门的以下文件材料:

(1)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

(2)领导班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纪录。

(3)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要制度规定、重要工作专项检查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审计部门对驻在单位和直属单位的审计报告。

(4)受理的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的文件材料。

(5)县管干部的任免职决定,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任免职决定。

(6)需要向派驻机构抄送和传阅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

对驻在部门抄送和传阅的重要文件材料,派驻机构发现存在不。

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规党纪及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提出改进或纠正的意见建议。

第8条派驻机构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1的,应当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1)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背纪和职务背法问题线索。

(2)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3)其他应当报告的和县纪委监察委要求报告的情况。

第9条派驻机构请销假依照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履行。

第10条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第101条县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干部背纪背法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罚;涉嫌犯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102条对因监管不力致使派驻机构干部出现严重背纪背法问题,或因实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致使驻在部门产生严重背纪背法问题或“塌方式”腐败的,实行“1案双查”,既追究背纪背法者责任,又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责任。

第103条本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104条本制度自201*年*月*日起试行。

医院纪检监察室工作制度范文

一、认真宣传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委的各项规定。

二、大力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廉医教育。

坚持每年两次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纪检人员每季一次业务学习,半年一次检查考核,搞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三、积极接待纪检的来信来访,处理好群众的举报信件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做好登记和****。

四、坚持原则,按照党的政策搞好案件的审理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上级转来的有关案件的处理不超过一到三个月,并将结果准时报告上级。

在办案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依靠支部领导,依靠群众支持,迅速、准确办案,及时结案。

五、纪检干部,要事事处处起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地执行党的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党性锻练,做好廉政勤政、廉洁行医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医院改革开放做出贡献。

抓好“三个一”活动,即一个党员交一个朋友;中层干部每周找一个同志谈心;院领导每周深入一个科室,找一个中层干部谈心,解决一个问题。

纪检监察信息简报汇编

市纪委昨天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兴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上来,以争创“四个一流”为引领,聚焦主业、突出重点,科学部署、统筹推进,不断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会议要求,要不断完善执纪审查大数据平台,加快纪检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监督插上科技翅膀;要拓宽问题线索渠道,把握执纪审查重点,创新监督审查方式,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针对隐形变异“四风”表现形式,采取“靶向”治理,坚决打好整治隐形变异“四风”攻坚战;要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查处违反“九个严禁”问题,严肃换届纪律;要加大对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问题的查办力度,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发展环境不断改善;要坚持抓好“四个专项”整治;要突出巡察重点,严肃巡察纪律,推进巡察工作;要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快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为加快哈尔滨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纪检监察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汇编

×年×月至×年×月,我担任**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年×月至×年×月我担任**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年×月至今,我担任**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

五年来,本人在市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宣传、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倡导社会新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分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区先后被评为全省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单位、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单位、服务企业活动先进单位、**日报新闻报道先进单位;×年、×年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案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调研法规工作先进单位、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现将五年来本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廉政文章×篇深入办事处、区直部门、辖区企业院所开展调研,掌握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向市纪委上报调研文章×篇,调研信息×篇,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篇三是深入开展系列主题专题教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集中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组织专题研讨,民主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查找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一)坚持高压传导,“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有力。按照“主体责任落实年”和“生体贵任深化年”要求,对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制定区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下发落实“两个责任”意见、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办法。通过落实主体责任目标考核、签订责任书、“一案双查”等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下发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制定履行监督责任约谈制度,约谈区直单位主要领导×人,×次集中约谈办事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个区直单位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对×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在落实“两个”责任、构建制度体系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项,通过召开推进会督导等推动制度措施向制度成果转化。受理重大事项报告×项,发放《重大事项廉政提示函》×件。查办责任追究案件×起,问责×人,其中纪律处分×人,组织处理×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问题×起。

(二)坚持肃纪正风,作风建设成果更加突出。深入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加大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共问责×人,其中纪律处分×人,组织处理×人。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公款吃喝送礼、借婚丧嫁娶敛财、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突出问题,编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图解手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起,处理×人,其中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人,通报曝光英型问题×起。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三督四查五保障"工作,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查处问题×件,问责×人,其中纪律处分×人、组织处理×人。

(三)坚持依纪依法,执纪审查成效更加显著。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上级信访转办件×件,受理本级信访举报×件(次),共查办案件×起,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其中科级干部×人,一般干部×人,共谈话函询×人。按照五种处置方式分类处置、规范管理群众举报线索;制定规范市管区管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对历年信访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完善纪律审查协作区制度、案件集中研判制度、领导带头接访包案制度、办案谈话工作规定等制度。加强执纪审理,快审快结案件,严格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共移交问题线索×件,立案查处×件。重视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完成交办件×件,整改问题×个。

(四)坚持教育预防,廉洁从政行为更加规范。深化廉政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开展向*****学习活动,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廉政文章×篇。开展“讲家史、立规矩、正家风、传家训”活动。面向基层干部举办专场警示夜校×场,区直各单位围绕廉政风险领域开展警示教育。编印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下发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剖析材料×期。组建艺术团队×个,文艺骨干达×人。开展优秀戏剧《**×》、《**×》遇演活动,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被评为省级示范点×个、市级示范点×个、市级教育基地×个。利用“互联网+”唱响网络宣传主旋律,充分发挥廉政**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四位一体”宣传平台,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发送预警信息、开展党纪条规教育。

(五)坚持深化“三转”,监督职能发挥更加充分。持续深化“三转",区纪委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编制数量分别占机关数量的×%和×%;参与的议事机构由×个减少至×个:对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分工和兼职情况进行自查、规范和清理。新设立×家派驻机构,调整补充×名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实现了全区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全覆盖。加强巡察监督,“五人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轮常规巡察,巡察×个办事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份,转办交办问题事项×件,移交问题线索×件,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人。

(六)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素质提升更加明显。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请销假、公务外出“双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落实纪委班子成员包案下访、轮流接访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零容忍、严查处,共问责×人,其中纪律处分×人,组织处理×人。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网站系列评论;参加中纪委、省纪委业务培训×批×人次,本级培训×次,实现了换届以来干部培训全覆盖。

一是摆正位置。保持较强的大局观念,坚持到位不越位,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尽心尽力做好分管工作。二是创新思路。积极寻求落实区委决策的开创性举措,促进工作有创新、有突破;完善和明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措施,做到事事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三是勇于担当。与纪委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工作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重点难点工作,深入现场督查指导,对重点工作敢抓敢管,在处理疑难问题时,能够沉着应对。四是维护团结。加强纪委班子政治和业务学习,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对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坚决贯彻落实,班子凝聚力不断增强。

一是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按照《廉洁自律准则》要求,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廉洁自律,接受监督,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做到勤政廉政。谦虚谨慎,宽以待人,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二是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依法履职,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坚持把秉公执纪、公平执纪、铁面执纪作为执纪执法原则,维护法纪的权威和公信力。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履行好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担负起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和区委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的工作中,自己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履职尽责,务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纪检监察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汇编

一年来,在县纪委的正确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各级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严格按照“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三转”要求,始终以“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精神状态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建设,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完成情况、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学习党的重大理论是坚定理想信念和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的主要途径。一是围绕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进行学习。结合农村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了党在农村的各项重大理论、方针政策,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各级纪委有关精神。二是牢牢抓住党性教育是核心进行学习。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为主题,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等领导系列讲话和相关文件精神,本着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进行学习。三是以道德建设为基础进行学习。在学习中注重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注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注重人格和道德的修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四是以农村实用技术为抓手进行学习。不断丰富知识面和优化知识结构。通过不断学习,提高了自身能力,筑牢了思想防线。

(一)坚持强化警示教育,时刻紧敲拒腐防变警钟。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始学习常态化制度化,采取以会代训、知识测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准则》《条例》等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四个意识”,强化了理论学习、提高了政治站位。今年来,累计开展各类学习30场次,组织集中学习10场次,举行知识测试、竞赛2场次。积极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件进行了传达学习,充分发挥正面示范引导和反面警示震慑两个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qq、微信、村务公开栏等载体,采取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集中宣讲,qq、微信平台推送各项惠农政策,并适时对执行政策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违纪规定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曝光;在镇区组织集中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廉政宣传资料800余份;继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七进七增”活动,在董家寺村通过设置廉政公益广告、廉政文化长廊、廉政宣传橱窗等廉政文化景观,设置“廉政书架”、“廉政影视角”,向群众提供廉政书籍、报刊和电教片组建业余文化演出队伍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演出等方式,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组织廉政文化演出2场次,廉政文化长廊40米。积极总结书写廉政建设信息材料,按要求每月向县纪委上报廉政信息,共上报廉政信息30期。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邀请县纪委监委领导莅临指导,组织全体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迷失的信仰》,以近年来全省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例来警示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自我警醒,牢记党的纪律就是底线,要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勿逾越党纪这条高压线。

》,对核查出的“一户多卡”问题进行清理。三是“四察四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大操大办、滥发津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办公场所超标、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问题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新动向时刻防范,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严肃查处靠山吃山、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行为,对顶风违纪和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从严查处。镇领导班子严格对照“四察四治”,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聚焦问题表现,强化政治责任担当,逐条对标对表,深挖细查,逐一对照查找存在的问题。目前查找出领导班子成员“四察四治”方面的问题x条,已全面建立整改台账,并逐条进行整改。四是“五个紧盯”配合开展县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全方位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配合检查,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做到讲成绩不拔高,讲差距不护短,讲问题不遮掩。同时,切实解决巡察组提出的各类问题和意见,逐条梳理剖析、逐一找准症结、逐项研究整改,注重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本着边巡察边整改的原则,对巡察提醒的x个问题,全面制定整改台账,建立整改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员,目前已全部真该到位。五是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把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细化、深化、具体化,加大巡察整改力度、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成果运用,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以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切入点,从本级做起,着力查纠监督责任与脱贫攻坚结合不紧、传导压力不够、履行职责不力、问责追责泛化等问题;要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五个一批”查办机制,围绕建立纵横协调联动、内部分工协作、联系包抓责任、监督办案协作、统计督查和调度考核、激励群众参与监等“六项机制”,强化清单精准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科技监督、审计监督、问责推动监督等“六大监督”和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对口帮扶项目资金、重点乡村等“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重点监督、直查直办、挂牌督办、追究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督促县区乡镇、重点部门单位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要保持严厉惩治的势头,严肃查处“小官大贪”和“微腐败”问题,对危害产业扶贫、对口帮扶和扶贫工程项目的问题,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和强占掠夺扶贫资金财物的问题,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作风霸道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重处一起。六是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坚决整治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等农地非农化背后的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和利益输送等问题严肃查处民生资金、征地拆迁、低保养老和生态环境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虚报套取贪污医保资金等问题,规范医疗服务保障行为。紧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紧盯惠民政策落实过程,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不力,问题久拖不决的,及时约谈,追查问责。

(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一是认真开展大数据核查。x月,县纪委监委反馈菜子镇大数据平台疑似数据x条,涉及民政、社保、发改、住建四个方面。经核查,反馈的四个方面疑似数据中涉及民政、社保的x条违规数据问题属实,涉及我镇x个行政村,镇党委多措并举对违规资金予以收缴:违规数据涉及违规资金x元,已收缴资金x元(其中上缴县纪委x元,上缴社保专户x元),未缴资金x元(菜子村民政资金x元)。镇党委对履职不力的x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了告诫约谈,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驻村组长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责成菜子村、侯家门村对未主动收缴的违规资金继续追缴;对全镇各项惠农资金进行“体检”。x月,县纪委监委反馈菜子镇大数据平台疑似数据x条,涉及民政、社保、发改、扶贫、教育、计生、农业等七个方面。经核查,反馈的七个方面疑似数据中涉及民政、计生的x条违规数据问题属实,涉及我镇x个行政村,违规数据涉及违规资金x元,已收缴资金x元(上缴县纪委账户)。二是深入推进信访受理工作。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严格照“5+x”宣传模式,先后深入到x等场地,通过发放“信访举报指南”、信访活动常识宣传彩页、设立宣传展板、现场接待群众咨询等方式,以群众看得懂、听得进、易理解的方式,广泛向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及纪检监察举报相关知识,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常合理渠道反映诉求。通过打造“互联网+信访”方式,推进“阳光信访”,第一时间在“最美菜子”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全镇“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通知、“信访举报知识我知道”、“信访举报指南”、“纪小帅课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攻略”等内容,并通过“最美菜子”微信号向全镇x个“民事直说”微信公众号及各社微信公众号进行了逐级推送。截至目前,转发微信公众号46个,阅读量达12320人次。针对群众政策知晓率底,对国家惠农政策不了解的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群众工作大调研、矛盾纠纷大排查和干在一线大落实“三大”行动,结合“大走访”活动,要求全镇干部全面进村入户,运用接地气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形式,多层次开展面对面、互动式的惠农政策宣讲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从源头解决群众诉求。专人负责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并做好相关登记,做到快受理、快调查、快回复;推进“定期接访”制度,确定每月10日为领导接访日,全镇领导班子成员排班参加接访;推进“重点约访”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由镇领导班子采取约访的形式,适时与来访干部群众代表约定时间和地点面对面交流,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一批突出信访问题,化解积案。截至目前,已办理信访件23件,立案4件。受理办结电子民生平台转办件203件,按时办结率100%,办理满意度77%。三是严惩违纪行为。注重扶贫领域****问题,以转变干部纪律作风为重点,狠抓干部廉洁自律,突出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截至目前,已立案x件,党纪处分x人,诫勉谈话x人。

总之,一年来,在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组织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学习不深,理论联系实际还不紧;二是思想解放不够,服务意识还不强;三是工作创新不够,工作还不够大胆。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廉洁奉公,严于律已,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决不越权,不以权谋私,时时刻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力求进一步增强自己廉洁从政、求真务实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