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报告(优质5篇)

小编: 影墨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报告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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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提出“两个责任”特别是省委出台“一意见一办法”以来,湘潭市委、市纪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凝聚共识,认真谋划部署,以追责问责为导向,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狠抓宣传督导,营造问责氛围。一抓学习。市委书记陈三新专程到市纪委调研座谈,在全市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上作辅导报告,多次在全市大会上强调,要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市纪委紧跟省纪委和市委部署,在去年编发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全国部分地方落实“两个责任”的实践探索等学习资料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各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和“学思践悟”系列文章搜集起来,以内刊形式印发学习,还编印《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手册》,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册。各级各部门将“两个责任”纳入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本级开展“两个责任”在线专题访谈,10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结合实际谈体会、作承诺、讲打算。二抓约谈。市委书记陈三新率先垂范,带头亲自约谈部门负责人,8月11日,对全体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县市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反复强调“坐着领导干部的位子就要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市委常委和市政府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分管联系或分工对口的部门负责人20余人次。市纪委书记约谈县市区(园区)、市直单位纪委(纪工委)书记。约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遮遮掩掩,不轻描淡写,既包括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也有信访举报问题和个人自律不严等问题。三抓督导。去年,市纪委开展2轮专项督导。今年来,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带队到各县市区(园区)和10个乡镇街道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逐一听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委局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市直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在市委、市纪委的示范和督促下,各县市区(园区)、市直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层层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宣传、约谈、督导,基本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在全市营造“不担责就要被追责”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制度链条,划出问责依据。一是出台实施办法。去年,市委在全省较早出台了“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专门拿出一个章节对“责任追究”作出详细规定: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还修改完善《湘潭市行政问责办法》,明确了决策违规、执行不力、管理不善、行为示范等4个方面的行政问责情形,规定了4种对行政机关的问责方式和11种对当事人的问责方式。二是制定“5+1”责任清单。协助市委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即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成员、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的主体责任包括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等8个方面25条。市委书记的主体责任为18条,市长的为17条,市委常委会成员既有共性清单,又根据自身分管工作,列出了个性责任清单。“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具体化、条目化的清单制度,不仅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还有利于倒追单位党委和纪委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也将参照制定责任清单。三是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委书记以及其他班子成员每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各级纪委也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均实行“签字背书”,存入档案库,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年初,全市共有191家单位和750名党政领导干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了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四是强化检查考核。实行“双百分”考核制,分别由市委和市纪委领导带队检查,改变了以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分的问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促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三)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去年,全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个单位和50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今年1至7月,全市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个单位和6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盯紧“一把手”。在受到责任追究的110名党员干部中,“一把手”有29人,占%。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平,对该局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没有制止,受到诫勉谈话。还比如,市福彩中心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存在违规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二是不搞“法不责众”。市福彩中心一案,同时问责了“一把手”、分管副局长、纪委书记、原党委书记、原局长、原副局长、市福彩中心主任共7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案也有4人被问责。三是不因退休免责。市民政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王龙林,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旅游,并干扰组织调查,虽然于今年5月4日退休,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些典型案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市反腐体系的全面升级,彰显出反腐“零容忍”、问责无禁区已成新常态。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的同时,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一样“动刀子”,决不护短。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刘胜利,对该单位违反规定发放奖金等问题不制止,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又比如,雨湖区鹤岭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新元,对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明显违反财经纪律套取资金行为不反对、不制止,还以“促发展、讲团结、顾大局”之名表态支持,受到警告处分。去年以来,全市共有11名纪检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落实“两个责任”以来,基层普遍反映有“三个变化”:第一个变化,一些党委从以前的“只挂帅不出征”,逐步向“既挂帅又出征”转变。一些单位原来由纪委书记推着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现在经常是党委书记推着纪委书记做事。第二个变化,各级纪委聚焦主业,“责任田”更加丰收。去年全市共立案431件4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68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同比分别增长%、%和%。今年1至7月,全市立案406件407人,单纯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397件,占立案总数的 %,给予党政纪处分270人(含往年遗留案件),其中县处级8人,撤职以上处分51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许多干部群众深有感触地说:“纪委还是那个纪委,人还是那些人,但工作却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三个变化,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明显增强,有的领导在决策拍板前都要问问纪委书记,“这个事情搞不搞得?”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是有差距、不平衡的问题:总的来看,“两个责任”的落实,县市区好于市直部门,上级机关好于基层单位,党政部门好于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好于副职。主要问题是:一是不愿抓。有的重业务不重党务,“讲业务一整天,谈党建一支烟”,对主体责任说不清、道不明,心中一本糊涂帐。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事,“如果我这个分管领导把教育提醒、监督约谈全包了,那纪委书记干什么?”还有的分管范围接连出问题,自己不查漏补缺,反倒认为“纪委盯着我搞”,“挖洞寻蛇打没事找事”。有的习惯于依赖纪委,“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不是个别。二是不敢抓。在乡镇调研时,问乡镇党委书记:“一年下来找过哪些干部谈过话?”大部分支支吾吾、一脸茫然。三是不会抓。有的党组织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部署上,开个会议、发个文件、看个教育片、签个责任状,没有抓深抓细抓实,主体责任虚化空转。

(二)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主要是能力素质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党的十八大以后,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信访举报量激增,信访举报件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规定时间办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一个简单的违纪案件也要走完所有的程序。这就呈现出“案多人少”的局面,有的新进干部“还未扛过枪就要上战场”。基层纪委工作任务本来繁重,加上上级纪委层层抽调基层纪委办案骨干,常常感到捉襟见肘。各乡镇纪委一般配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干事3人和兼职纪委委员3人,但纪检干部很难专职专用。二是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基层纪委专业人才短缺,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工作经验不足,发现问题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欠缺。腐败分子反调查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作案手段越来越高,相互串供屡见不鲜,非党员和监察对象不配合调查的现象也不少见,而纪检机关手段不足,基本依靠“一支笔、一张嘴、一张纸”,调查取证往往举步维艰。三是快查快结有困难。上级纪委交办下来的信访件,要求规定时间办结,而调查核实一个信访件需要人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有的问题时间跨度长,证据遗失严重,调查取证困难。快查快结要求纪检机关重视核查违纪部分,将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有的群众对这种做法不理解,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被摆平、被收买,包庇被举报人。四是定性量纪难把握。有的问题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理依据,基层纪委在定性量纪上存在困扰。如对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四风”问题,往往因缺少制度依据,造成处理难度大。另外,由于党政纪处分存在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等情节,各地纪检机关对同类案件的理解和处理存在差别,客观上存在执纪不平衡的问题。五是有的纪检干部缺乏责任担当。有的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纪检组长说“大案要案让上级查,我检查上下班纪律就行”。有的拈轻怕重,得罪人的事、急难险重的事不愿意干,而借花献佛的事、露头露脸的事争着干;有的习惯于当甩手掌柜,让抽调或借用的干部当“主攻手”。有的纪检组长“三转”之后不知所从,坐等上级发文开会,推一下、动一下,不愿主动开展工作。六是纪检干部面临“围猎”的严重考验和挑战。当前,腐败与反腐败处于两军对垒的胶着状态,纪检监察干部比普通党员干部更容易面临“围猎”的严峻考验。有的被调查对象一听到“风吹草动”,就四处打探消息,纪委还没开展调查,说情打招呼的就找上门来。有的为逃避查处,千方百计诱惑、拉拢、腐蚀纪检干部,或者对办案人员及其家庭进行骚扰、恐吓、威胁,扬言“你们现在让我难过,我出去了绝不让你们好过”等等。有的实施“反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围追堵截和跟踪拍摄,企图抓住纪检干部的“把柄”。少数受到惩处的腐败分子不甘心自己的灭亡,利用媒体、网站对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极尽诬告、诋毁之能事。比如,去年4月,湘潭县政府办原副主任朱修仁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朱不甘心受到法律制裁,在网上发帖恶意控告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以达到博取社会同情、减轻个人刑罚的目的。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围猎”,使纪检干部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

(三)在制度设计方面,还存在不科学的问题。比如报告制度,由于没有详细规定,报告内容不规范,比较笼统,有的把述责述廉变成了述职诉苦。又比如考核制度,现有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也很笼统,缺乏量化的指标,使得实际工作中考核评价者只能凭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价值取向。考核安排也不科学,将纪委书记与党委其他成员一起考核,纪委书记认真履职肯定会得罪人,考核时会丢分,推选干部时会丢票,纪委书记不认真履职又会被追责,好比“猫负责抓老鼠,反而让老鼠来评价猫”,显然不合理。

今后,要在认真总结盘点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摘编,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取得监督执纪问责的新成效。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抓责任落实,持续传导压力。以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xx〕24号)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湘发〔xx〕5号)两个文件为抓手,坚持市委领导带头示范,以上率下,继续加大“两个责任”的宣传督导力度,用好约谈、检查、考核等有效手段,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尤其要继续加大责任倒查力度,以严格的追究制推动责任制落地生根。

二是严抓监督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把维护党的纪律放在首位,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决不让纪律成为“变形金刚”。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盯紧突出问题,深化作风检查。始终坚持以“烧船称钉”的决心惩治腐败,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三是严抓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从湘潭实际出发,坚持立行立改,认准一条就改一条,发现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在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统筹推进。

四是严抓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深化“三转”,巩固成果,切实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责任的到位问题。大力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坚持和完善日常学习、集中培训、轮流讲课、季度讲评、实战训练等做法,在学思践悟中增长才干,在实岗锻炼中提升能力。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纪检干部没有特权,只有比其他党政干部要求更严、更高的“特权”。要以最严厉的要求、最严密的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

一是认知上有“误区”。主要表现是:个别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系统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某一个或者是几个主要领导人的事情,认为与本部门和本人无关,只要认认真真把业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责任上有“盲区”。个别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过问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一岗双责”只是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小组成员很少去认真研究、分析和主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追究上有“库区”。主要表现是:有的单位对有影响本单位目标考核的违纪违规案件,能捂则捂,能遮则遮,凡事讲“勾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响单位经济利益;有的单位出了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很难确定对谁进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统区”。由于缺乏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客观性受到置疑,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权威性逐渐削弱,考核结果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同时,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为一的现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趋势明显。

第一、夯实组织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使责任制工作实现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动抓”到“主动抓”,由“部门抓”到“全员抓”的转变。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责其职”的领导体制。各单位“一把手”要把“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一把手”重视是核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始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制度。党组织领导带队考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在任期内,必须亲自参加一次以上对下级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同时不定期带队进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上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至少每三个月应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二、细化责任目标,责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决“谁来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样、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量化、可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就是要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人,不能使责任目标太笼统和原则化、概念化、公式化,“责任状”一签了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具体”,就是要区别不同情况,突出单位特色,按各单位实际确定责任目标;“量化”,就是要看得见、摸得着,赋予责任者具体的工作任务与标准,使之知道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便于追究、奖惩,为了保证党风廉政考核的系统性,必须创新廉政考核内容,实行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在内部考核方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预警机制、履行职责、执行纪律、接受监督、查案惩处”等五个方面。在外部评价方面,主要考察社会公众对当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亲身感受和主观认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廉政效能”等四个方面。干部作风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救济、政务公开等;廉洁从政主要包括自我约束、公务节俭、职务消费、职权运用和干部选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实中央或上级政策、党政部门办事效率、惩治腐败、社会风气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可行性”,就是责任目标要定得合适,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责任者执行落实。

第三、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精确的判断。必须依据目标制订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力求规范、科学、有效,要坚决维护考核的严肃性,逐条逐项全面检查,防止走马观花,既要听单位领导汇报,更要听群众评说,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层次的问题,既要做到全面检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问题,既要量化测评打分,更要看实际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检查代替责任考核,杜绝打“人情分”、“印象分”的问题,防止高分掩饰下的问题和隐患。责任考核的终极目的在于总结推动下一步的责任制工作,奖惩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此,责任考核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二是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三是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四是与记功、评选先进相结合。总之,考核工作要全面过细,认真扎实,奖优罚劣,视实际情况,对在责任制考核中成绩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宣传,优先提拔使用、晋职晋级;对评定不称职的,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警示、诫勉、通报、免职、降职降级,使无为者无位,触动其思想灵魂。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向责任对象发出《预警告知书》,适时提醒并督促解决;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并对牵头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责成其及时有效地解决其牵头范围内的问题。

第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责任追究意识,做到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的,都要追究责任,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一是要开展领导问责。对责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纪责任。对于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实行公开曝光并实施末尾诫勉,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离直至免职。二是要实行责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终生追究。发现应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显偏轻的问题,应责令下级党组织再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应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实行终生追究,避免责任对象的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把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等职能部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部门,把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主管、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违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落实好这“两个责任”,就必须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为何“分责”以及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好如何“定责”、“履责”、“追责”等问题。

“两个责任”的提出,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纪委对此应有清醒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一,提出“两个责任”,不是“破旧立新”,而是一种继承基础上的创新。“两个责任”与党内有关法规、文件赋予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是一脉相承的,同时也有发展、创新。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从上述有关规定到《决定》提出“两个责任”,这不是“破旧立新”,而是要求各级党委既要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又要当好“执行者”和“推动者”;要求各级纪委既要承担“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又要履行好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所应负的“监督责任”。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使二者的责任更加明确,责任界线更加清晰,责任内涵也得到了深化和拓展。

第二,明分“两个责任”,不是“无谓之举”,而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举措。要求“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借用中国哲学术语来说,这是一种“明分”,亦即明确党委与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本分,使二者的责任更加分明,且与其地位和职权更相匹配。这种“明分”,有利于解决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中存在的责任不清、失责难究及其所导致的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等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和改进;有利于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只当“领导者”而不当“执行者”和“推动者”、工作上满足于“三个样板动作”(开会、讲话、签责任书)等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力度和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得到实质性提升;有利于解决当前一些地方纪委在纪检工作中经常出现的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使纪委从大量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总之,明分“两个责任”,对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更好落实,保证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扎实、更有成效地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强调“两个责任”,不是要求“各自为战”,而是要求在协同作战中各尽其责。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体系中既相对分开又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这就要求党委和纪委在履责过程中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对自己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各方面支持和保证,并注意纠正纪委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各级纪委开展监督工作必须服从党委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方向、履责目标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落实“两个责任”,还需要精细设计其具体内容和目标,并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

第一,“两个责任”的内容设定应当遵循“五项原则”

一是党委统一领导原则。要把这一原则贯彻、体现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各方面。二是分层定责原则。“两个责任”尤其是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多个层面构成的责任体系。必须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使党委班子集体及其所有个体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都能分担主体责任。特别是要明确规定:党委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五大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委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必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三是纪委专责原则。对纪委监督责任内容的设定,必须有利于纪委“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同时有利于纪委抓实抓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工作。四是明确易行原则。按照“好执行、好考核、好追责”的原则设定责任,确保责任内容清晰、目标明确,尽可能细化、量化。五是合理合法原则。设定的责任,必须与责任承担者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地位和职权相应相称,必须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并符合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二,“两个责任”的内容设定必须体现“两个结合”

在党委责任内容的设定上,要体现总书记的有关要求与“主体责任”内在要求的结合。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要求各级党委: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要根据这些要求,明确党委五个方面的责任:一是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二是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督导责任。对本级党委各部门、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抓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察、指导,组织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偏。五是示范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到勤政廉政,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在纪委责任内容的设定上,要体现中央的有关要求与“监督责任”内在要求的结合。按照党章和中央文件的有关规定,纪委的职责可以概括为“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要以此为根据,明确纪委以下“监督责任”:一是监督指导的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开展对同级和下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对各级党组织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指导,加强对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领导和业务指导等。二是检查考评的责任。包括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做好对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等。三是组织协调的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反腐败工作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等;四是正风肃纪的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做好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法规、纪律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等;五问责惩处的责任。包括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究,查处违纪案件,并利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等。

加强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规制、导引,是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实的关键。

第一,强化责任意识。重点是要强化党委的责任意识:一是强化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意识。党委书记是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程度、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党委书记的责任意识强不强、“主抓”力度大不大。这就要求党委书记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真正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增强履行“第一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的同时,尽可能抓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方面、各环节上的工作,努力做到直接抓、直接管,具体抓、抓具体。二是强化“齐抓共管”意识。党委班子成员和党委各部门都是主体责任的分担者,没有他们的“齐抓共管”,主体责任势必沦为空谈。这就要求全体党委成员和党委各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项担在肩上,毫不懈怠地抓实抓好。三是强化“群策群力”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借助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走“群策群力”之路。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注重发挥人大、政协、政府、司法机关、媒体舆论、人民群众对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助推作用,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纪委也需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特别是要提高监督同级党委的自觉性。

第二,规范履责行为。围绕“怎样履责”的问题,健全有关制度机制,使党委和纪委的履责行为规范化、程序化。重点是要明确党委班子、党委部门、领导干部和纪委履行各自责任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确保各责任主体在贯彻落实责任制方面承担的所有工作都有程序、所有程序都有控制、所有控制都有标准,使履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第三,加强履责监督。在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制度、党委负责人全委会述廉制度、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纪委约谈等制度的同时,创新检查监督方式,探索建立“日常检查、巡视监督、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监督模式。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作为巡视的重要内容,督促其认真履职。选择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巡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中的一些重要工作项目适时开展重点督查,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监督实效。

第四,加强考核追责。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既要加强考核,又要改进考核,切实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工作既有总体判断,又有细节评价和量化标准。要加强考核成果运用,切实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必须实行责任追究。

中央《决定》在提出“两个责任”时,强调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证。

第一,尽快制定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追责有据。加快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准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追究党委及其负责人和纪委的责任。建立执纪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应当立案查处而不立案或者以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的,严肃追究执纪执法机关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监督者也受监督。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使之既有监管之权,又问责之虞。

第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失责必究。对党委和纪委的失责行为、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有案必查、失责必究。在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时,必须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级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对党委和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揭露,认真查处。一是不能搞“特殊化”。不论职务多高、年龄多大,不管是班子还是个人,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做到责任追究面前人人平等,不搞“例外”。二是不能搞“情有可原”。有些“失责”问题确有这样或那样的客观原因,但这只能作为“情节”予以考虑,而不能作为放弃责任追究的理由。三是不能搞“变相处理”。不能搞避重就轻,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软化、淡化追究效果。此外,还要特别注意克服和防止搞“下不为例”、“法不责众”等不良倾向。

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报告篇二

主体责任报告

xx年,市质监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全市质监系统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学习贯彻上级要求,研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市质监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全市质监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讨论、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召开了“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题学习会,纪委书记张元胜同志向就质监系统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两个责任”作了题为《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两个责任” 凝聚质监改革发展正能量》的专题辅导报告。市质监局党委书记于界平做了讲话,并要求市局党委班子和各直属单位班子要切实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市质监局党委研究讨论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范围。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和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文件对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和领导干部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五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并强调加强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市质监局党委还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对全市质监系统加强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等工作措施。《实施方案》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市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分工,各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确保各项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三、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确保选好用好干部

在提拔干部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群众公认,坚持把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实行党委委员票决制,强化党委、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严格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效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全年共调整提拔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2人,市局监察室对选任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没有接到投诉举报。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今年,市质监局在xx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又开展了“作风效能巩固提升年”主题活动,积极创建“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创新型”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树立质监系统良好形象。

积极参加全市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参加济南广播电视台《政务监督热线》节目,接听12345热线的市民来电,开展了“直面问题 践行承诺”民主评议问题整改活动,就群众和企业反映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履行职责、清正廉洁等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反复反映仍未有效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执法、监督和服务过程中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逐条梳理,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整理出了30项具体问题,并提出了整改目标,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通过济南日报、市质监局网站等媒体,集中向社会公开,定期公告整改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外还召开了市质监局民主评议问题整改群众见面会,组织市质监局领导班子、主要责任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并邀请服务对象、群众、企业、行风监督员等各界代表,现场收听群众反映问题的电话录音,听取各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问题,做出诚恳表态,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市质监局党委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上级的各项指示精神,做到令行禁止。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由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在重要工程建设上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责任到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两个重点领域进行重点防控,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按照“三转”要求,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

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协助市质监局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规定,监察室主任列席局长办公会,加强对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的监督。协助党委抓好全市质监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紧紧围绕狠抓作风建设、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违纪违规现象和行为发现一个坚决处理一个,决不姑息手软。今年,全市质监系统共通报处理2人,并对有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七、落实“一岗双责”,发挥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表率作用

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1-9月份,市局党委共组织集中理论学习9次,对班子成员进行科学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及教育。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带头反对“四风”等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发挥了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

市质监局党委书记于界平同志与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的责任内容和目标,落实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就要管行风”要求,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心谈话,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

下一步,市质监局党委将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和市委、市纪委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措施,抓好《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切实担负起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支持局纪委按照“三转”要求,协助党委,合力推进全市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xx年10月28日

市委: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市体育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廉政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南京体育事业的发展。

一、强化自觉意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通过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先后4次听取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3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一手抓青奥,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力办好青奥会的艰巨任务情况下,8次召开局党组会、12次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为不耽误青奥会筹备工作,多次把会议地点放在青奥组委会),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青奥工作两不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根据市委、市纪委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廉政谈话,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体育改革发展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局党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回归主业,把主要精力用在检查监督、执纪问责、案件查处上,并在工作经费安排、工作人员充实、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和支持。严格责任制考核,党组成员带队且全程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听取情况汇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杜绝利用职权擅自干预大型体育竞赛与运动员选拔等有关重要事项决策、重大资金拨付与使用和重要岗位人员安排等违纪违规现象,为全系统各项工作保驾护航。

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局党组坚持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反对“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七个一律”、“十一个一律”规定要求,组织市管和局管干部签订了《市体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填写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及所在单位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廉政信息申报表》,明确廉政要求和相关纪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与去年同期相比,精简会议活动20个、精简文件简报12份、减少参观考察32次,公务招待费比去年下降10%。积极打造青奥“廉洁岛”,与参加青奥会筹办工作的党员干部,签订体育局廉洁自律承诺书。扎实做好赛风赛纪工作,派专人深入18届省运会各赛场,到一线监督检查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拆除了市清凉山体校425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确保全市综合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下基层“四解四促”工作,研究制定《市体育局领导干部“四解四促”工作计划》,7位实职局领导到农村、社区、企业、运动队、训练场调研492天,驻点43天,帮助解决问题100多个。

三、抓住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局党组坚持把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着不让抓好整改。一是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在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8条意见中,虽然没有反馈市体育局的问题,但局党组经过举一反三,感到我局在群众办事难方面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局对中央、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共性问题、自身对照查找出的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改进措施,着力做好整改。进一步规范全市体育创建达标项目,取消了“优秀晨晚练点”、体育产业评比等评比表彰,取消了社区(村)“城市社区(村)10分钟体育健身”达标台帐,开展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专项治理行动,活动前我局承担行政审批事项9个,目前取消3项、下放2项,确保整改落实全到位、真到位。二是深入持久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馈出的11个方面问题,提炼出8个整改重点。对每个整改重点都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间、目标、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在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公示。各责任处室和主要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立竿见影,狠抓落实,从而使8个突出的重点问题都得了全面整改,没有出现“夹生饭”。去年底,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召开了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对照检查,每个局党组成员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了剖析。

四、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局党组紧紧围绕提高选好管好干部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2次召开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推荐两名市管干部、新提拔处级干部15名、科级干部9名,大家普遍反映,综合素质较好,群众认可度较高。加强对新提拔的、转业干部的廉政考察,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进行了岗位廉政警示教育,开好勤政廉政“第一课”。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实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及行政议事规则,推行副职领导主管财务、正职领导进行监管的双向监督制度。坚决贯彻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留“死角”。划定行为规范的“高压线”,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硬杠杠”。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落实整治“五个一律”要求,杜绝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各种名义收受礼金行为,有效地防止了“节日病”的发生。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在南京体育网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司机,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开展“严禁在单位食堂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7名局领导腾退了超面积办公用房,部分机关干部合署办公,严肃处理了一名基层单位的违纪人员。

六、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年组织理论学习6次,参学率95%。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具体贯彻意见,所有局党组成员都参加了省委、市委党校的理论集训,每位局党组成员都写了体会文章。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焦裕禄》、《黄土情》等宣传正能量的影片,对党员干部进行了理想信念、党性党纪教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观看《剑指慵懒散》等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干部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集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15条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干部提拔任用年度考核工作,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

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舒建平同志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重视反腐倡廉教育。自觉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利用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听取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下发《xx年市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与全局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召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与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地生根。三是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要工作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七个一律”、市级机关“十一个一律”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时,对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防止并杜绝他们借用领导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

xx年,我局党组虽然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呈现了一些特色,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性不够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教育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研究还不够,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稳步推进后青奥体育工作之年,也是“十三五”谋划之年。市体育局党组将按照中央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要求,从选人用人、维护群众利益、支持纪检体制改革、支持执纪执法、做廉洁从政表率等方面入手,紧密结合体育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扎实做好建设亚洲体育中心城市和世界体育名城、广泛深入的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建南京体育产业集团、组团参加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等工作,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开创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南京市体育局党组

20xx年1月30日

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报告篇三

201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报告

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

徐金民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班子成员和全院干部职工的大力配合和努力下,我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密切联系群众”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就2013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廉政建设,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自己积极履行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全力支持纪检工作,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法规、理论作为干部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1+8”文件精神和“三公”改革等有关规定的贯彻学习落实,认真抓好院中心组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增强了廉政意识,筑牢了思想防线。

(二)是抓好责任制落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突出重点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逐级明确责任,并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着力抓好院班子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定期听汇报、找问题、提要求,并多次强调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推进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等防控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继续深化防控体系建设,形成点、线、面联防机制,把掌握人事、审批等权力的领导干部,处于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人员和可能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作为防控重点。组织全院职工多次观看反腐败警示片,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责任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和法纪防线。

(四)是搞好廉洁自律。作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己注重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带头认真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为全院领导干部树立表率。

(1)讲党性。始终把讲党性作为政治底线,从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坚决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省、市委的各项决策及部署,自己带头和组织全院上下坚决贯彻执行,做到了政令畅通。

(2)讲原则。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以及干部任免等工作,一律上会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了议而有决、决而有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

(3)讲团结。注意维护和加强班子团结,带头和要求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流思想、相互沟通情况,共同研究工作。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放手支持分管同志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放手开展工作,并注意用大局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形成了团结协作、和谐融洽的良好氛围。

(4)讲自律。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制度。2011年11月兼任温州市分析测试学会会长以来,没有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没有在企业投资和入股。作为党委书记、院长,我始终带头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做到公私分明“公”当先,自我约束“已”当头,不谋私利,不断加强廉政学习,廉政教育,确保思想上不出问题。日常工作中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做起,八小时之外严格约束自己,并注意加强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做到廉政勤政、勤俭节约、洁身自好、防微杜渐。

二、抓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担当责任意识。

(一)、加强“责任型”队伍建设。一是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研究支部党建工作重要问题。今年成立市工科院第一届妇委会,党支部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二是明确岗位职责,推进内部机构改革。今年我院重新规范部门和岗位工作职责,具体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互相监督。三是为了更加贴近我市的产业发展,我院对内设机构进行大调整,强化了业务部门建设,简化行政后勤部门。业务部门从原五个增加调整为六个,行政部门从原五个行政部门缩减至三个。四是加强中层干部建设,通过民主推荐、面试、党委研究决定,选拔中层正职1名,副职3名,健全干部队伍结构并完成中层干部的轮岗工作。

(二)、加强“强责治庸”队伍建设。一是每月二次不定期对上班纪律、岗位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监管岗位、下属实体财务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对服务质量以及即办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慵懒散、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人和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在各次的检查中,我院工作人员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完成了工作任务。结合 “十大重点项目”,科学分解,推行工作目标制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贯彻到底。二是“互学互比”活动表决心、晒承诺、促发展。借鉴全市“互学互比”活动先进管理理念,组织各部门开展了以晒成绩、表决心、许承诺,公开“亮绩”为主要内容的“互学互比”活动,各个部门负责人公开承诺的经济创收指标、科研项目数量、管理创新工作,向全院干部职工作了表态发言,明确本部门所承担的十大项目的建设内容、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并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部门全年的目标任务,为年终全面考核奠定基础。

三、抓重点工作,促进院稳步发展。

(一)、深入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一是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大力发挥社会服务宗旨。我院科技服务以“创先争优展风采、志愿服务我先行”为主题,深入企业开展“科技服务企业”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技术服务企业1364家,服务批次4736批,分析检测完成各类检测3028个批次,同比增长约48%。指导协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研发新产品、开发新工艺共50项。

(二)、做强做优分析检测业务,科技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我院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监督评审,扩大了测试项目范围,提高了检测技术,提升了为社会服务的能力,检测水平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受工商等部门的委托,完成螺纹钢筋、茶叶、膨化食品、大米等抽检工作,尤其是公安系统委托开展的毒品检测,全年检测1705余批次,同比增长31%。除认真做好日常检测业务外,还积极开展技术攻关,研发了在家禽脱毛过程中所添加的工业松香的检测技术。该技术水平现处于全国领先,江苏、河南、四川、重庆等省外及本省的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都慕名送松香样品来寻求技术支持。另外,混合松香的定性剖析、食品中的吊白块检测、胶水检测等传统难题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今后同类业务的拓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以平台建设为契机,融入政府中心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激光与光电检测综合大楼建设,提升发展空间。为了积极参与中国(温州)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建设,推进激光与光检测服务平台建设,2013年1月我院提出将位于温州市高新区的温州金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拆建改造,建设中国(温州)激光与光电检测综合大楼。大楼总投资约5000万元将建成12000多平方的商务办公大楼,主要用于激光与光电领域产品检测、认证及相关科研、信息、培训、中介商务办公等科技要素集聚。二是扎实推进温州光电研究院建设,拓宽服务领域。以我院为依托建设温州光电院是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我们组织人员积极开展调研,形成了以激光、光电及相关机电产品检测为抓手,通过机构、项目、团队、资金四维一体引进,以虚院实所、一院多所形式建设光电院的建设方案。目前与武汉国家光电信息检测中心已签定委托检测合作协议,具备开展光电检测500个产品,2000项委托检测能力。已投入资金208万元用于购买激光产品材料检测、激光光束质量分析仪等检测设备,相关建设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三是加快创意设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我院着力推进国家鞋类出口基地设计研发平台的建设,已完成场地整合建设2000余平方米,建成设计研发中心和产品试制中心,开展对外服务,共开发了新型功能鞋类产品6项,并全部实现产业化。

总结一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职工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性不够;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教育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大;干部担当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将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按照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温州“赶超发展,再创辉煌”贡献力量。

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报告篇四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区**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政建设。**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绩,今年成功创成了**示范基地,**菜场顺利建成,**邻里中心顺利封顶。各项**指标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外贸、外包全市领先。

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强化自觉意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通过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不断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局党组支持纪检组履行职责,回归主业。

二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四风‛。结合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始终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区委相关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禁党员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和财物,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宴请以及娱乐安排等,坚决预防各种腐败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不断深化‚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民生为重点,推动形成党员干部转作风、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及行政议事规则,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于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数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事前制定具体的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现象,2015 ‚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减少了45%。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完善问责机制,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坚持做到依法行政,阳光执法,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整体素质。严格落实理论学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抓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政治品质和从政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运用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观看电教警示片等多种形式,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增强干部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形成了‚不敢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抓好党纪政纪教育。将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政准则》作为重点,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使党员干部真正把党纪党规内化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五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利用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听取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要工作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励。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时,对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防止并杜绝他们借用的影响谋取利益。

二、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认识还不够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系统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某一个领导人的事情,认为只要认认真真把业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双责‛还不够到位。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过问和检查落实不够。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还不强,还不能做到主动去研究、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党组成员把‚一岗双责‛的要求,理解为只要自己带头廉洁自律就行了,而对下属疏于管理。

三是追究还不够到位。对一些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行为,碍于情面,不愿追究,或轻描淡写,能捂则捂,能遮则遮,凡事讲‚勾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响单位对外形象。

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措施

一是认识再提高,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在行动上。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抓住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就抓住了关键,牵住了‚牛鼻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书记的政治责任,在承担主体责任上不含糊,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既要承担发展责任,又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制度再健全,着力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长效机制。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推动权力在阳光下操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三是管理再加强,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按照‚三严三实‛的工作要求,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在抓小、抓早、抓细上下工夫,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四是追究再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问责机制。把纪律挺在前面,敢于问责,切实做到‚党组主动担责不松手、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一岗

双责’不袖手、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缩手‛。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把责任追究追到位,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全面落到实处,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报告篇五

2017年xxx镇党委主体责任报告

区纪工委:

今年以来,在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区纪工委的关心指导下,xxx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根据区纪工委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关工作的领导精神,现将xxx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认识。镇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12次,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开展了以“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了全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了《焦裕禄》、《沉沦》等多部警示教育片;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抓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全体班子成员和各社区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定期召开会议9次,专题听取镇纪委关于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12次,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抓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包责任,强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真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责任体系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抓整改。以“两学一做”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吃空饷”等专项治理活动5次。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标准,一律在镇食堂安排就餐,不上烟酒。工作日内严禁饮酒,镇纪委加大查处力度,凡发现工作日内饮酒现象的,从严从重处理。精简会议转变会风方面。同时,开展机关效能检查8次,对7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五)抓督导。成立了督查工作组,由纪委、党政办、组织人事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督促党委各项工作的实施与落实、领导交办工作的督导。

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一)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监督执纪工作中去,严格分类处置,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廉政责任,明确要求各村、各科室站所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抓好关键环节,助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和工作考评,培植树立典型,并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号召党员干部向典型看齐,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廉洁勤政的工作氛围,保证各项工作增效提速。第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镇、村及部门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第三,抓住村两委班子新上任的敏感时期,进一步强化对村级的监管,着力整治村“两委”干部出现的工作不作为、“三资”不公开、侵占和挪用资金等问题,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途径,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村级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严于律己,当好廉政表率。镇党委班子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做到艰苦奋斗、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好,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现象;三是个别干部和个别部门认识还不到位,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纪委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建设幸福、和谐、文明xxx而努力奋斗。

中共xxx镇委员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