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工作方案(优质17篇)

小编: 雅蕊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可以使工作更加有条不紊,减少错误和犯错的概率。下面是一些经过认证和评估的工作方案,它们在实践中被证明是可行和有效的。

学校年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法律法规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长:贾惠芬。

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落实人员分工、资金保证、部门协调。

副组长:屈鹏飞张军。

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员:

刘勇乔瑞霞。

具体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

冯丹赵晓静。

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金德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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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组织全校教职工及新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的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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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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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4、如密切接触者经诊断被感染,应作为新发病例及时做好疫情报送、患病学生处置、密切接触者处置等工作。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1、各学校要****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对本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将卫生防疫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及结核病防治措施进行自查,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重点宣传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确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员;要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新生入校体检及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要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责任追究**,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举办知识讲座,发放有关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并对有关结核病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愈肺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结核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学校师生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通过自报、互报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员报告,对于未成年可疑症状者,疫情信息员应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学校班**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对因病请假者要追查病因,防止对肺结核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失去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结核病疫**告**,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报告。

与此同时,学校应对确定的疫源地(学生居住和学习的集体环境)进行紫外线定期消毒。改善学生宿舍和教室过度密集状况,以及室内通风换气条件。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结核病宣传方案

2016年3月24日是第21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做好本次宣传活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6〕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根据实际,认真组织和实施。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是“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早期发现结核病患者,让每一位结核病患者都能够得到诊断和治疗,并最终治愈,从而达到控制结核病疫情、消除结核病危害的最终目的。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精心组织、有效实施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医院、民营医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 领导,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制定宣传 计划,确保各项宣传活动顺利开展。要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义诊咨询、悬挂标语、电子屏幕、摆放展架、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结核病惠民政策,营造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氛围。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视。各单位按照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要求,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知识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规划,提高公众知晓率。

(二)围绕主题,确定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在宣传日期间,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取得的成绩,宣传国家实行免费治疗肺结核病的优惠政策。

2、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动员有结核病症状的可疑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主动到县人民医院结核专科接受免费检查和治疗。

(三)活动时间、地点

县疾控中心于3月23日至25日分别在县蔡伦广场、洋市镇、塘市镇通过咨询、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板报、发宣传 材料等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医院、民营医院利用当地“赶集日”在人群密集的场所通过咨询、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板报、发宣传 材料等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每个咨询点不得少于5人,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结核病,共同抗击结核病。

三、组织 领导

(一)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许久凤任组长,宁红卫、朱平德任副组长,杜斌、全少华、周红梅、朱明为成员,负责此次宣传活动的协调工作。

(二)组建宣传活动小组:中心副主任全少华任组长,朱明、张爱军、龙骁、李娟、尹红、彭四春为成员,负责宣传全面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张爱军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县电视台记者负责现场摄像,张爱军、龙骁、李娟负责健康体检和咨询,尹红、彭四春负责发放宣传单,龙骁负责现场布置。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认真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县卫生和 计划生育局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活动日结束后,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工作 总结及图片资料上报县疾控中心结防科(联系人:龙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县疾控中心结防科将上报材料汇总后报xx市疾控中心结防科(纸质版和电子版),未按时上报的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遏制结核 共享健康”。

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人员密度大、相互接触较为密切,一旦发生结核病疫情,如处理不及时,易造成暴发流行。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通过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进校园宣传活动,让师生掌握结核病防治相关知识,从而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自我防护意识。

全县初中以上学校

具体为:龙游中学、龙游华茂、溪口初中、龙游三中、小南海初中、寺后初中、模环初中、xx县职校、湖镇初中、横山中学、龙游第二高级中学、城南初中、塔石初中、泽随初中、求实职校、001职校。

紧紧围绕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宣传主题,利用出一期黑板报的形式,广泛宣传结核病的危害、感染方式、传播途径,宣传结核病免费诊断、免费治疗的知识和有关政策,增强学校师生自觉参与结核病防治的意识。

本次“3.24”结核病防治知识黑板报评比活动由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共同举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办;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各初级中学以上学校参评。要求;各初级中学以上学校从本校班级中选出3个班级的黑板报版面,用数码相片(电子稿)形式报送教育局安全监督科,要求图片清晰、完整,图片上带有日期、参评学校班级等信息。 比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若干名。

1、突出核心内容,紧扣主题。黑板报容量有限,要精心选择和安排,以结核病的预防控制为主线,紧扣主题展开,而不能偏离主题。

2、字迹工整,版面新颖美观,图文并茂,字数不要太多,要有吸引力。

3、核心信息的知识点要准确完整。在学生设计完成黑板报之后,必须由专职健康教育的教师对黑板报的内容进行审阅,保证核心信息的准确完整。

4、可以举办系列黑板报。为了能够比较详细地介绍结核病预防控制的核心信息,可以分几个主题举办系列黑板报,如结核病的流行和危害,结核病的症状和表现,结核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结核病的治疗和病人关怀等等。

5、 本次活动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

本次活动分二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在3月20日前,要做好组织准备,确定宣传题材。

2.实施阶段:

(3)3月27日,由举办单位对各参评学校选送的数码图片进行评比。

2016年3月24是第21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为:“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发现、治疗并治愈每一位患者”为做好本次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结核病防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结核病防治的氛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区医防合作定点医院、驻区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目的

(一)积极宣传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政策、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通过防治日活动,使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有所提高。

(二)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各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负责、多部门合作的良好运行机制。

二、活动具体安排

1、3月下旬,召开由区财政、教育、妇联、共青团、审计、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结核病防治领队小组协调会议,总结2015年结核病防治工作,布置2016年工作。

2、举办学校结核病防治健康讲座

3、区疾控中心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宣传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街头义诊、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

4.各医疗卫生单位在院内出宣传栏一期,并以制作固定广告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墙体标语、展览画板、分发宣传资料、咨询、义诊、为居民发送手机短信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

3月20日前:到区疾控中心领取有关宣传资料。制作有关宣传材料。   

3月中下旬:向区政府做一次结核病防治工作汇报;召开全区结核病防治规划政府协调会。

3月24日:开展广泛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3月25—30日:各医疗卫生机构上报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2016年3月24日是第21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根据市高新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宣传活动的要求﹙详见附件1﹚,为做好我院今年的“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消除结核病危害,决定在3月22日16:30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在全球广泛流行,严重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必须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治及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结核病防治意识,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不断提高结核病防治水平。

1.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制作宣传展牌及印制宣传单,供大家学习参考,请各单位派人前来领取。

2.各二级学院更换宣传橱窗内容(1-2块)。

3.附属医院负责选派一名专家(在学生餐厅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为师生做结核病防控知识专题讲座。

4.医务室选派两名医务人员(在学生餐厅南门口)现场进行结核病知识的咨询及宣传资料的发放。

5.学生处负责组织600名以上的学生参加结核病知识讲座。

6.团委组织学生干部及志愿者,负责活动期间的横幅签名活动,专题讲座会场的布置并协助发放宣传资料。

7.宣传统-战部负责媒体接待、协助现场采访,活动期间的摄影拍照及电子屏内容的更换工作。

8.活动期间,班主任、辅导员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结核病防治宣传,有效防控学校结核病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要对本次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本次宣传活动的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信息、图片和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6年3月25日前报至后勤服务集团(纸质版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黄xx

联系电话:xx

电子邮箱:xx

xx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慢性传染病,由分枝杆菌(主要是结核分枝杆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又称“结核杆菌”(tubercle bacillus)导致。结核通常感染并破坏肺(称“肺结核”,又称“肺痨”或称作“咯血病”)以及淋巴系统(称“结核性淋巴病变”,又称“淋巴结核”),但其它器官如脑、中枢神经系统、循环系统、泌尿系统、骨骼、关节、甚至皮肤亦可受感染(如感染脑部可引致“结核性脑膜炎”)。如下为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切实做好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幼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结核病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防控的重点传染病,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工作内容。2007年起,省政府实施贫困结核病医疗救治民生工程。近年来,我省已出现多起幼儿园聚集性结核病发病,且有增多的趋势。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幼儿园(含托幼机构、下同)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一)目标:落实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幼儿园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幼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原则: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组 长: 王娟

副组长: 布海里且木 翟祥云

成 员: 各班班主任教师

1、组长负责幼儿园和托幼机构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孩子健康体检制度。

2、副组长组织开展幼儿园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成员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幼儿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2、对幼儿园发生的结核病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

3、协助幼儿园对全体师幼进行结核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一)日常预防

1、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进广大师幼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加营养,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勤晒被褥,不随地吐痰等。

2、要指定专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电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音乐房、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幼儿园要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无儿童预防接种证要及时予以补证、补种后方准入托入学。

(二)疫情控制

在幼儿园群体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时,即可认定为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需采取以下措施:

1、当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疫情时,应立即向辖区的结核病防治机构书面报告。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到幼儿园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核实疫情,一旦确认,应立即组织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进入幼儿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筛查,制定控制方案,指导幼儿园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2、县(市、区)结防机构为幼儿园肺结核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辖区卫生局及上级结防机构报告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的范围、人数、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辖区卫生局及上级结防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参与调查处理,并于24小时内分别向省卫生厅、省结防所报告。同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疫情信息。

3、要指导幼儿园为师幼和孩子家长认真讲解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消除广大师幼和孩子家长的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结核病疫情对孩子学习的影响。

4、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进行结核菌素筛查,结核菌素检查一般阳性或阴性的要注意定期观察;对结核菌素检查强阳性者,要拍摄胸片并进行其他检查,确定是否为活动性结核病人。

5、健康体检和密切接触者筛查时发现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但未发现活动性结核病灶的孩子,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孩子及家长知情同意后可以按照规定方案,给予三个月的异烟肼加利福喷丁预防性治疗并定期复查。药物性预防可在幼儿园内进行,由结核病防治机构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幼儿园卫生室或经过专门培训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孩子按规定服药,同时要进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观察。患精神病、肝炎、异烟肼中毒者、嗜酒者不宜实施预防用药。

6、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治疗管理,防止结核病疫情在校内传播蔓延;幼儿园在查验结核病防治机构出具的准予复学证明书后,方可允许患结核病的孩子复学。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严格把关,不得为有传染性的患病孩子开具准予复学证明。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在各级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防控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因疫情报告不及时、可疑病例不按规定及时处理、为有传染性的孩子开具复学证明、不认真落实结核病筛查工作而造成结核病在幼儿园传播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近年来,全县肺结核疫情高发,部分学校时有肺结核病散发疫情发生,不同程度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防止校园内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体检肺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xx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康体检。

学校按有关规定将肺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筛查方案见附件1),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体检机构要及时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县人民医院进行结核病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

(二)健康教育。

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教职员工及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中小学校应当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晨检率达100%。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并由学校卫生(保健)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病因追踪登记率达100%。

3.病例报告。对学校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率达100%。

4.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将结果反馈给学校。

5.对确诊学生或教职员工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2),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处置率达100%。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特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中心校长、县直中小学校(园)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由张华香同志兼任,成员由结防科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拟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对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督导评估,为领导小组制定防控策略提供技术支撑。

(一)卫生健康部门。

1.县卫生健康局。

(1)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本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实施目标考核。

(2)联合教育局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治对策、措施。

(4)制定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5)会同教育部门通报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

(6)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建立与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计划,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2)协助学校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学校结核防治工作职责以及各项管理制度,为学校提供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和技术支持,定期到学校进行技术指导,了解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负责审阅传染病疫情报告学校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信息,核实患者是否到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门诊就诊,对未到位者及时追踪。监测学校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者筛查。

(4)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学校结核病发生、流行趋势,将信息及时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按时上报学校结核病月报表到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学校通报辖区结核病疫情信息,提供防控措施。

(5)负责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并将调査结果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当发生疫情时,成立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组,在学校的配合下深入观场,具体负责结核病疫情核实,流行病学调查,传播范围的判定,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的管理、咨询、服务、健康教育,对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评估,上报疫情处置报告以及向学校提供的具体的防控措施建议。

(7)协助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针对学校领导、教师、校医、学生、结核病患者以及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等不同目标人群,开展结核病防控政策、技术措施、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及学生对结核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包括结核病定点诊疗医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民营医院。

(1)负责结核病诊断、登记、报告和转介工作。首诊医生要对学校师生中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做好基本信息登记,包括患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名称、班级、年级、联系电话、住址等,并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报告,医院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将患者信息及时报告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定点医院必须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

(2)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危重肺结核患者住院规范化治疗管理及学生病例的休复学管理(学生病例的休复学管理方法见附件3),对不需要住院患者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执行。

(3)开展患者健康教育,接诊医生对患者进行肺结核病防治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健康教育。

4.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每年组织对新入园幼儿体检和在园幼儿体检,同时对在园幼儿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结核菌素实验,对具备结核病临床症状体征和结核菌素实验强阳性者转诊至定点医院做进一步确诊和治疗。

5.卫生监督大队。

(2)督促指导学校接照卫健、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结核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结核病疫情在校园内发生和蔓延,确保发生结核病疫情后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

(二)教育部门。

1.县教育体育局。

(1)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合卫计部门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结核病防控对策和措施。

(2)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任制考核内容中,会同卫生部门定期督导检查学校结核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学校落实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3)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适时发布健康提示。

(4)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

(1)根据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部署,在卫生健康局指导下,将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

(3)明确肺结核病疫情报告人,开展肺结核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和宣传。

(4)配合卫生部对校医、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等相关工作人进行肺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

(5)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肺结核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3.学校医务室(保健室)。

(1)承担本校(园)肺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

(2)做好学校师生肺结核发现、登记、报告、转介、疫情监测,对患肺结核已复学或尚未完成疗患者和预防性服药者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3)对未到定点医院诊断治疗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师生采取有效方式进行追踪,确保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到位。

(4)积极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知识卫生宣教和健康促进工作(每年至少1次)。

(5)对接触肺结核病患者的人群,在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结核病筛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xx版)》规定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强化部门合作,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

(ニ)强化健康教育工作,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县教育体育局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学校要强化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加强日常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等工作,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的必查内容。县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结核疫情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主动监测各校结核病报告发病情况,做到发现一例及时处理一例;要及时做好传染源追踪、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査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三)加强督导检查与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将通过定期督导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管,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控政策和措施。卫生监督大队要将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县教育局。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对疫情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结核病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的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市局领导和结防所领导的技术指导下,及各级结核病防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1、做好宣教工作。

现场督导向病人及家庭成员详细说明结核病防治期间的各项要求,使病人能够主动配合治疗。

宣教内容:。

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病,治疗头2个月一定要注意对家人及周围人群的空气传播。

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要树立坚定信心,充分与医生配合。坚持按医生制定的冶疗方案规则治疗,完成规定的疗程是治好结核病的关键。

服药后可能出现副反应,如一旦出现副反,一一向患者解释,切不要自行停药。

积极组织在“3.24”开设专栏进行结核病知识咨询。通过发放结核病知识的宣传材料,提高了人群对结核病知识的了解。

原则上治疗满2个月、5个月、6个月按时送痰到结防机构检查。每次随访查痰时,留好夜间痰和清晨痰至结防机构检查。

2、全镇新生儿出生上卡率达99.8%,卡介苗接种率达100%。

3、病人的治疗全程管理:

做到初诊病人的宣教,内容包解释病情,介绍治疗方案,药物剂量、用法和毒副反应以坚持规则用药的重要性。

对误期取药者及时处理,如通过电话,家庭访视等方式及时追回病人。并加强教育,说服病人坚持按时治疗。

培训病人和家庭成员,使其能识别抗结核药物,了解常用剂量和用药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副反应,并督促病人规则用药。

村医生接到新的治疗病人报告后能在三天内进行初访,以后每个周家访1次。内容包括健康教,核实服药情况,核查剩余药品量抽查尿液,督促按时门诊取药和复查。

4、病人管理:今年发现新发现21例结核病人,其中xx初治痰涂阳性肺结核病人,16例病人都能按dost策略的要求进行治疗管理。治愈9例病人,其余6例正在服药期。

1、部分群众仍然对其认识不足,不了解现代结核病管理手段和先进的治疗方法。

2、村医生工作责任心不强。

3、村结防医生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很好的指导处理病人在服药期间出现的副反应。

1、加强村医业务和职业道德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

2、经常开展各种培训班,以提高村结防医生的业务水平。

3、上级业务部门多到基层指导结核病防治工作。

壶天公卫办。

20xx-xx-09。

学校年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学校英文: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受教育者开展系统教育活动的组织。这个名字起源于中华民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法律法规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长:贾惠芬。

副组长:屈鹏飞张军。

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员:

刘勇乔瑞霞。

具体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

冯丹赵晓静。

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金德海。

1/7。



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组织全校教职工及新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的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2/7。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3/7。



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4、如密切接触者经诊断被感染,应作为新发病例及时做好疫情报送、患病学生处置、密切接触者处置等工作。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小学生又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免疫力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更容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的危害。但是,大多数师生和家长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知之甚少。所以,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刻不容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赵某某(校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王某某(副校长,协助校长实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成员:赵某某(教学副校长,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安排)。

谢某某(总务副主任,负责学校保洁员工作、检查;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王某某(大队辅导员负责班级卫生检查考核工作)。

各班班主任(班级工作实施落实)。

组长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总体布置,副组长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组员负责各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求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同时通过校园健康报、宣传栏、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让他们从细节做起,如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口罩等掩盖口鼻,不随地吐痰,另外,室内经常通风以加强空气流通,日光和紫外线照射等。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晨检制度、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

(五)重视晨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晨午检制度,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生活规律,加强营养,适当户外锻炼可以增强体质,减少发病机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是我们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结防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沟通,互相支持,通力协作,共同为学生构筑身心健康的防卫线。

市委结核病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证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的实现,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全市实施结核病防治项目。

一、项目目标。

促进《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项目覆盖全市9个县(区)、3个开发区。

(二)项目内容:

1、病人诊断:对到指定结防机构就诊的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的结核病诊断检查,包括提供一次胸部x光片和痰涂片检查。据估算,每检查7例可疑病人,可确诊1例涂阳肺结核病人。

2、对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的.治疗和随访检查,主要包括:免费提供统一标准化疗方案所需的抗结核药品,治疗期间提供3次痰涂片随访检查,疗程结束时提供1次胸部x光片检查。

3、肺结核病报病管理补助:在全市范围内,对推荐和报告肺结核病人的医务人员以及承担有关公共卫生工作的农村医务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按要求已完成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督导医生,发放治疗管理补助费。激励农村和基层医务人员参与肺结核病的报告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4、疫情追踪:利用疫情监测系统,了解肺结核的报告情况,由县级聘用专业人员,主要是经过相应培训的乡级人员对已报告但还没有到定点医院或结防机构就诊的可疑病人进行追踪。

5、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检查:动员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尽早到结防机构就诊,是早期发现肺结核病人的手段之一。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涂阳肺结核病人家庭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提供相应工作补助。

6、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实施报告管理工作,以保证国家获得及时准确的疫情信息。

7、健康促进:在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开展综合性健康促进活动;制作健康促进相关材料;发放健康促进材料;对年度健康促进活动进行督导评估。

8、加强督导:为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卫生部要求,加强分级督导工作力度。各地要按卫生部要求加强分级督导工作力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全市各地要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监测工作,对项目进行质量控制。

(二)资金安排:国家安排我市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200.52万元对各类肺结核病病人防治工作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财政厅、卫生厅的要求执行(具体补助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不足部分由地方负担。

补助经费发放要与完成工作任务和质量挂钩。工作任务量和质量及发放补助要有详细记录,便于监督检查。

(三)采购:市卫生局负责全市抗结核药品的采购工作,市疾控中心组织下发。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项目完成后,各县(区)卫生局要将项目总结、项目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考核结果报市卫生局、财政局。市卫生局将分别在项目实施中期和项目后期,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考核评价指标,对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考核。

结核病宣传活动方案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20xx年3月24日是第x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深入宣传贯彻《“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防治意识,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3.24”宣传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主题:“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旨在倡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到结核病防治工作中来,各施所长,共同行动,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形成良好的防治社会氛围。

二、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期间,各单位要开展1次公众咨询活动,全面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出版1期结核病防治板报,利用多媒体、led显示频滚动播放《功夫结核》视频;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村级卫生宣传栏,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在广场开展公众宣传咨询活动:3月24日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鹿寨镇中心卫生院联合在县文化广场进行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宣传咨询活动。

四、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4月5日前将开展“3.24”宣传活动的工作小结(含活动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

结核病工作报告

2017年3月24日是第22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主题是“联合起来消除结核,不让任何人掉队”。为了加强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是一个提高人们对结核病负担和全球结核病防治发展现状和成效的认识机会,也是调动政治和社会承诺取得进一步进展的机会。

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我区利用第十八个“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有利契机,围绕宣传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现将我区3.24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搞好本次宣传活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区局领导对此次宣传活非常重视,指示要按要求做好该项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订了宣传工作计划,布置了活动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强调了本次宣传活动要以提高结核病的发现率为目标,重点宣传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和免费政策,宣传结核病的危害及防治知识,宣传现代结核病防治dots策略。各级工作人员精心准备了大量宣传单、宣传画、宣传板、宣传标语等多种资料和宣传工具。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万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举办了此次结核病义诊宣传活动,疾控人员和万松社区的结核病宣传志愿者一起深入白松社区,为社区的群众进行结核病的义诊,同时给予结核病知晓率的调查,并发放结核病宣传礼品,让群众寓教于乐。汉兴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联系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进校区的活动,区疾控给与大力支持、宣传。

3月20日开始,区疾控中心、各综合医院、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在各单位、超市、学校等场所同时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均悬挂横幅“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设立了宣传咨询点,重置了宣传展板,还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了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各单位在人口稠密的集市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在活动现场连续播放了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磁带或光碟,摆放了宣传板介绍有关国家结核病治疗免费优惠政策和相关结核病防治知识,工作人员身穿白色工作服坐在咨询台前认真宣传,向过往人群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耐心细致地向人民群众宣传现代结核病防治策略,免费政策以及相关结核病防治知识,并详细地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和心中困惑,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生动、活泼、热闹的场面吸引过往市民纷纷前来咨询,观看索取宣传单资料。这次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板报、宣传单、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开展形势多样宣传活动。全区掀起了全民关注结核病、参与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高潮。据统计,全区此次宣传活动共开展结核病宣传讲座6次,听课人数达985人;悬挂横幅17幅、宣传画22张、新建结核病宣传栏15版、电视屏幕滚动播放结核病宣传知识118次、发放宣传单10000余张、发放学生结核病宣传画册200份,结核病宣传礼品500份,参加宣教人员150余人,设立宣传点30个,使受教育人数达上万余人次。

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降低我区结核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后我们将以“3.24”宣传日为契机,继续开展一系列活动,认真做好结核病的健康促进活动,使我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我区人民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为我区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结核病宣传活动方案

20xx年3月24是第x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为:“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发现、治疗并治愈每一位患者”为做好本次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结核病防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结核病防治的氛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区医防合作定点医院、驻区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目的。

(一)积极宣传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政策、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通过防治日活动,使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有所提高。

(二)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各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负责、多部门合作的良好运行机制。

二、活动具体安排。

1、3月下旬,召开由区财政、教育、妇联、共青团、审计、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结核病防治领队小组协调会议,总结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布置20xx年工作。

2、举办学校结核病防治健康讲座。

3、区疾控中心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宣传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街头义诊、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

4、各医疗卫生单位在院内出宣传栏一期,并以制作固定广告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墙体标语、展览画板、分发宣传资料、咨询、义诊、为居民发送手机短信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

3月20日前:到区疾控中心领取有关宣传资料。制作有关宣传材料。

3月中下旬:向区政府做一次结核病防治工作汇报;召开全区结核病防治规划政府协调会。

3月24日:开展广泛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3月25—30日:各医疗卫生机构上报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结核病宣传活动方案

20xx年3月24日是第x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为做好我市今年的“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22日至3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

三、宣传方式及内容。

采取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流动车体广告宣传与视频播放、现场咨询义诊、图片展览、有奖问答、患者家庭慰问和培训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对各类人群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惠民政策。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结核病防治知识进校园。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结防专业机构要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组织举办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类学校负责卫生管理的人员、校医等,培训内容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各区要选取1—2间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和现场宣传活动,讲座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现场宣传可选择1—2个班级,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活动。此项工作由各区卫生行政部门、结防机构协调教育部门、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二)结核病防治知识进社区。

由市结核病防治所选择禅城区澜石镇一社区,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通过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现场咨询与免费结核病筛查、播放视频和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社区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各区结防机构参照开展形式多样的结核病防治知识进社区活动。

(三)结核病防治知识进工厂。

各区选择1—2家外来人员较多的工厂开展结核防治知识宣传,通过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现场咨询与免费结核病筛查、播放视频和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务工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市结核病防治所与南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在南海区选择1间大型工厂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和开展现场宣传和免费检查等活动。各区结防机构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进工厂活动。

(四)为结核病患者送关怀。

市结核病防治所与三水区疾病防治所组成“送关怀”活动小组,选择数例居住在三水区的耐多药肺结核病患者,邀请耐多药肺结核病防治专家和媒体参加,上门访视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关怀慰问,鼓励耐多药患者坚持完成治疗。此项工作由市结核病防治所与三水区疾病防治所负责组织实施。

(五)举办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班。

活动期间,市防痨协会举办一期全市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培训内容侧重于结核病感染与控制、结核病宣传、结核病疫情监控和处置、结核病x线诊断等。各区结防机构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充分发挥培训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作用。此项工作由市防痨协会和各级结防机构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开展结核病防治公益广告宣传。

制作结核病防治公益广告,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进行广泛宣传,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广大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市结核病防治所负责在佛山市结核病防治官方微博中发布结核病防治信息,解答网友疑问,每天至少更新2条信息。要充分利用123xx卫生热线、各医疗卫生机构网站、手机短信、官方微博等手段,向公众传播结核病防治政策信息和结核病防治知识,并在日常工作中提供结核病防治咨询服务。市健康教育所负责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单,业务资料由市结核病防治所负责提供;媒体公益广告宣传等面上工作由各级结防机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七)开展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各区要组织不少于一次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设置大型展板、派发宣传资料和现场免费筛查等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同时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和结核病防治专家到现场参加咨询活动。此项工作由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策划和组织实施。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参与“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期间,及时更新结核病宣传栏,并悬挂(或电子屏幕显示)“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防治结核病,人人保健康”等宣传横额、标语。此项工作由各级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并于4月5日将实施情况报给当地结防机构。

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方案部署和要求,制定宣传活动计划。活动结束后,于4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和总结书面报市结核病控制项目联席会议办公室。

结核病宣传活动方案

3月24日是我国第x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结核病知识及如何知预防和知道自己是否患有结核病,在今年的结核病宣传活动中,我院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活动,现作小结如下:

为把这次活动开展好,按县疾控中心的通知要求,对今年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作了布署。这次“3.24”活动一是电子屏流动宣传字幕,内容为“结核病防治知识”以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单等,宣传以卫生院农卫站为主,各村卫生所配合宣传为辅,发放各类结核病防治宣传单,通过电子屏流动字幕,发放宣传单等活动吸引众多居民前来咨询。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工作要贯穿结核病防治的全过程,将“3.24”突击宣传活动进行放大延长。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期间,组织农卫站人员深入已确诊患者家中走访病人,宣传国家结核病免费政策。这次活动发放宣传单100余份,宣传期间接受前来咨询的群众约160人,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我们要认真总结这次宣传活动的经验,进一步加强日常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把国家免费治疗肺结核病的政策向群众宣传,落实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完成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指标扎实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结核病宣传活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xq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月24日是第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主题为“联合起来消除结核,不让任何人掉队”,我国确定的宣传口号是“遏制结核,健康和谐”。为倡导各级zf履行承诺、加大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动员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我部决定以此为契机,继续广泛深入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及健康教育活动。现就有关安排如下:

一、提高对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在全球广泛流行,严重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80%的病人在农村,75%的病人为中青年。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各级党委zf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社会公众结核病防治意识。

各地要按照《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中明确的要求,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今年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规划,提高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二、围绕主题确定宣传重点,积极进行社会动员。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宣传我国zf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取得的成绩,重点宣传国家实行免费诊疗肺结核病的优惠政策;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宣传结核病流行的严峻形势和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营造“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浓厚氛围。以此为契机,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加快遏制结核病的步伐,减少结核病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危害,共同创造健康和谐的社会。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动员有结核病症状的群众,尤其是在校学生、农民工、企业职工主动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免费检查与治疗。

三、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前后,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加大在公交车、火车站、机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进行防治知识宣传的力度。通过开展咨询、义诊活动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为加大对各地传播材料开发制作的支持力度,我部委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拍摄制作公益广告、电视片、宣传海报等,数字播出带等相关宣传品将于3月上旬寄发各省(区、市)。请各地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在世界结核病日期间安排播出。

四、保持健康促进工作的持续性。

各地要通过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带动全年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开发、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的健康促进策略,制定工作计划,经常性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定期进行督导评价,总结并推广实用经验。

请各地将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情况于204月中旬前书面报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结核病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的宣传主题为“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发现、治疗并治愈每一位患者”。

二、工作要求。

1、认真安排部署。

学校是师生学习和生活高度聚集的特殊场所,易造成结核病的传播流行,一旦发生聚集性病例或暴发,容易引起播散。各学校要加强统筹安排,切实落实责任,结合学校传染病防控体系,完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机制和应急体系;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增进青少年预防结核病的意识。

2、加大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围绕3月24日第20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这一时间节点,以“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发现、治疗并治愈每一位患者”为宣传主题,采取健康教育课、讲座、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网络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控宣传教育,以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

3、活动相关要求。

各学校及时在大足区教育网卫生保健栏目下载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课件和宣传教育资料。

各学校于4月2日下午17:00前,将今年防控结核病宣传活动总结和照片(限2张)等有关资料电子件报送区学校卫生保健所。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

结核病工作总结

xxxx年,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关爱指导下,以《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为指导,紧紧围绕“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年度结核病防治主题,积极有序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通过全县结防人员的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更好的利用卫生资源,发挥综合医疗机构人员、设备、技术力量等在结核病诊疗中的优势,按照《省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我县根据南卫发[xxxx年]148号文件精神,调整各卫生机构在结防工作中的职能,构建以“疾控中心负责规划协调、结核病定点医院负责诊断治疗、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督导管理”的“三位一体”的新型结防工作模式,县人民医院为我县结核病治疗定点医院。xxxx年3月,我中心将结核病诊治相关工作全部移交给县人民医院,全年共接诊初诊病人483例,确诊肺结核病人420例,其中涂阳病人97人,对97例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了筛查,筛查率为100%。

1.免费治疗。免费治疗420例病人,其中413例新发涂阳和涂阴病人用fdc-2hrze/4hr六月化疗方案,7例复治涂阳病人用fdc-3hrze/6hre化疗方案,涂阳病例实行全程督导管理,涂阴病例实行强化期督导管理。

2.上年登记涂阳病人转归:初治涂阳179例,治愈176例,完成疗程3例,治愈率98.32%,复治涂阳18例,治愈17例,完成疗程1例,治愈率94.44%。

3.加强转诊、追踪工作,促进归口管理治疗,提高病人发现率。xxxx年,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的归口管理,提高肺结核病人及疑似肺结核病人的转诊率和追踪到位率,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实行了定期到医疗机构督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转诊追踪制度。继续坚持县、乡、村三级追踪,督促各级医疗机构报告并转诊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并按《指南》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医疗机构报病补助费、追踪、管理等专项经费,提高了各乡镇村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积极性。全年各医疗机构共转诊可疑肺结核病人121例。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为97.56%,病人转诊率为80.58%。为了进一步提高病人发现率,我中心对医疗机构转诊后未到位的患者采取电话通知、结防科人员或乡村级防保人员现场进行追踪,xxxx年全年,我县肺结核病人追踪到位率为96.54%,结核病人总体到位率达95.40%。

4.加强对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力度,提高了患者治愈率。xxxx年进一步加强了对结核病人督导管理力度,采取县乡村共抓,对所有免费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均按照治疗2、5、6或2、5、8月送痰标本进行痰检,视其痰检结果按化疗方案取药,对中断治疗肺结核患者实施追踪并全部到位,全年对全县71个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共督导了6轮,对定点医疗机构每月至少督导一次,共计436次,随访了病人325例,督导村医950人次,认真做好了督导记录,资料填写完整、准确,各级资料及时立卷归档,通过督导,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病人四级管理办法,确保了患者安全、全程服药。

为了积极预防确诊的肺结核患者传染,控制传染源,我县继续坚持对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xxxx年我县共对新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了登记,对277例密切接触者进行了筛查,筛查率达到了97.5%,筛查的接触者中未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通过筛查,为控制肺结核病人的传染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监测体系,结防科组织人员定期督促各医疗机构查看门诊日志,确保无迟报漏报病例,配备了专人负责结核病专报疫情网的`监测,坚持每日审卡、查重,追踪疑似肺结核病人,收治的肺结核病人均在24小时录入专报网,病人录入的信息完整准确,xxxx年,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为97.56%,结核病人信息录入及时率、完整率和准确率均在95%以上,按要求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根据年初计划及病人用药量从市结防办领回免费病人所需药品发放给定点医疗机构,并要求药品设有专库、专柜、专人保管、专人发放。建有出入库明细帐,库房有防火、防盗、防风、防潮设施,全年无霉烂、变质、过期失效药品,帐物相符,领药严格按照医生处方发放,病人领药登记簿签字齐全,每天及时登记做帐,日清月结,按时上报了药品季报表,报表真实、正确;建立库存控制系统,有效控制库存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确保药品供应的连续性。

为了提高我县乡镇卫生院疾控人员及村医业务技术水平,xxxx年9月我中心召开了一次全县结核病控制项目的例会,参训人员达90余人次,重点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如何主动搜索发现、转诊、追踪疑似肺结核病人,如何管理、督导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积极响应国家“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知识的传播,普及结防知识,我县按照市级“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招募了教师、个体户、大学生村官、村医、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公务员等“结核病防治志愿者”120余人,累计志愿者176名。志愿者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全年累计组织宣传活动150次,宣传覆盖了农村居民、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人口、在校中小学生等群体,直接受宣传人数达40000余人次,通过志愿者宣传活动,将国家防治结核病的优惠政策及结核病的相关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以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3月24日,我县紧紧围绕着“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这一宣传主题,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听民意,解民难”主题思想,在日兴镇和金城镇开展结核、艾滋结核双重感染防治知识进千村万户活动。4.25免疫规划日、5.15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专题宣传日,组织志愿者在县城和多个乡镇开展健康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参与人员100余人次,展出展板40余板次,悬挂横幅30余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5000余份,宣传画200余张,环保袋2200个,播放光碟及广播累计15小时,现场讲解10余次,接待咨询群众万余人次。开展活动村715个,重点人群入户24户,解决患者困难问题24个。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了防护意识。与此同时,狠抓健康教育工作不放松,利用各种机会针对农民、学生、流动人口等各种不同社会群体,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各类宣传画、宣传口袋2200余份,在县交通要道悬挂横幅10幅,租用广告公司人群密集地路牌灯箱广告10个长期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同时督促各乡镇卫生院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结核病防治影像制品播放、黑板报、标语、街头设点宣传、宣传画发放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了肺结核病人的发现,争取了广大干部群众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支持。

xxxx年,按照项目工作要求,按时填写了季报表、年报表及各种临时性报表,报表内容真实、科学,合符逻辑,不虚报,不假报,同时,按照目标考核标准和项目工作要求对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并分类、归卷存档,实行痕迹化管理,确保了项目工作有据可查。

(一)疫情防控任重道远。尽管我县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上成效明显,但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经济困难,仍是结核病高发区域。耐多药、结核病/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流动人口及无症状患者增加,以青壮年为主的肺结核报告发病与死亡人数始终位居全县乙类传染病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