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专业15篇)

小编: 碧墨

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有助于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编写要点和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审计局直接实施完成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理,是指法制科依据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业务科室提交的反映审计(调查)项目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修改的行为。

第四条审计(调查)项目审理工作分为一次审理和二次审理两个阶段。一次审理在审计组完成现场审计,按规定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前进行;二次审理在审计组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按规定提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类文书代拟稿后进行。

第五条审理工作采取报送审理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审理人员可以到审计现场进行审理,或经总审计师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直接到被审计单位核实有关情况。

第六条审计组组长(或其指定人员)在编制审计组的审计(调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审计记录和审计证据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第七条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在审计组将审计(调查)项目相关资料提交法制科一次审理前,应当组织审计组成员讨论审计(调查)报告等内容,并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复核,提出一次复核意见。

第八条审计组完成现场审计,按规定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前,应当将下列资料提交法制科进行一次审理:

(一)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

(二)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证据材料;

(三)审计组代拟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草稿);

(四)审计组所在科室出具的一次复核意见;

(五)审计定性、处理处罚适用的必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审理人员在一次审理过程中,应当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

(二)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调查)报告中反映;

(三)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恰当;

(五)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

(六)审计(调查)报告中对发现问题的定性和处理与同类项目同类问题是否一致;

(七)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八)其他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审理人员经一次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后,应当及时提请法制科负责人召开审理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一次审理会议一般由法制科科长主持,审理人员、审计组相关人员参加,也可以吸收其他科室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法制科可提请总审计师主持一次审理会议,法制科负责人、审理人员、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审计组相关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一条审理人员应当对一次审理的主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经一次审理会议主持人确认后,形成一次审理意见书。

第十二条根据一次审理发现的有关问题,法制科在出具一次审理意见书时,应根据情况提出下列明确意见:

(一)要求审计组补充重要审计证据;

(二)指出审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应当对一次审理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及意见认真进行研究,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并对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逐一向法制科作出书面说明,无法采纳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和修改后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应当及时提交法制科。

第十四条法制科应将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修改后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有关资料及时报总审计师审核,总审计师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审计组所在科室报分管局领导,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以审计机关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第十五条审计组应当及时将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如召开交换意见会的,应提前两天通知法制科,法制科可以安排审理人员参加会议。审计组应认真研究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对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

在此基础上,审计组应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调查)报告;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的,代拟审计决定书;对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的事项,代拟审计移送处理书;对审计发现的显著轻微违法违规问题,审计期间已经整改的或者建议由被审计单位自行整改的,代拟审计建议书。

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当对上述资料和业务文书进行复核,提出二次复核意见。

第十六条审计组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按规定提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类文书代拟稿后,应当将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连同下列资料一并提交法制科进行二次审理。

(二)代拟的审计机关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果类文书;

(三)审计组所在科室的二次复核意见。

第十七条审理人员在二次审理过程中,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调查)报告有异议的事项及审计组的核实情况说明;

(二)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对审计(调查)报告的修改情况;

(三)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是否恰当,编制是否规范。

第十八条审理人员经二次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后,召开审理会议可区别情况处理:

对审计组及所在科室采纳一次审理意见、被审计单位无重大异议事项,二次审理无具体审理意见的,可不再召开二次审理会议,经法制科科长同意后直接出具二次审理意见书;对有异议的项目,法制科按一次审理会议的模式组织二次审理会议。

第十九条审理人员应当对二次审理的主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经二次审理会议主持人确认后,形成二次审理意见书。

第二十条根据二次审理发现的有关问题,法制科在出具二次审理意见书时应明确提出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一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应当对二次审理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研究,认真修改审计结果类文书,并对审理意见采纳情况逐一向法制科作出书面说明,不采纳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和修改后的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应当及时提交法制科。

第二十二条法制科根据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对二次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直接进行修改,对重要修改情况形成书面说明,并经审计组所在科室确认后,将修改后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及有关资料报送总审计师审核。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所在科室应当将经总审计师审核后的审计结果类文书报送分管局领导。

第二十四条涉及基建投资审计中心的项目送法制科审理前,均需经基建投资审计中心主任审核。

第二十五条审理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全面了解相关情况。业务科室、审计组及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审理过程中遇有争议或涉及重大事项,法制科和审计组所在科室应当及时向总审计师和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二十七条法制科对报送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经法制科负责人同意应当退回业务科室要求补充完善。

第二十八条审计组在将审计(调查)项目书面材料提交法制科审理的同时,应当将审计结果类文书电子版通过审计管理系统(oa)提交有关审理人员。

审计组补充完书面资料、提交审计结果类文书电子稿后,法制科应分别控制在7个和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和二次审理。如遇重大项目或集中审理项目等特殊情况时,经总审计师批准,可适当延长审理时间。

第二十九条审理结束后,法制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按规定程序提请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结果类文书。

第三十条法制科应当合理组织、安排审理人员,明确内部分工和相应责任。遇有特殊情况,经局长同意,可向业务科室临时借调审计人员参与审理工作。

审理人员要注重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到严谨细致,确保审理质量,防范审理风险。

第三十一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人员、法制科及审理人员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提交审理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审理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和审计结果类文书的修改情况,应当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考核的依据。

法制科应当定期通报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三十三条审计组应当将提交的审计(调查)报告一次审理稿、审理意见书、业务科室对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重要修改情况书面说明等审计文书,归入审计档案。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周边自然环境保护工作,力争建设出投资省、环境优、资源消耗低,社会满意度高的优良工程,特制定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工程周边自然的环境保护工作,全体参建单位要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

二、要严格按照《公路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制定的规范和要求搞好工程施工,不得随意破坏自然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要适时制定出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搞好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改造及恢复等工作,做到“环保”不达标的工程不予验收。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项目,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项目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人员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3.1安全部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全部当班班长、安全员负责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业主进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微笑示意,并主动问好;。

4.2当陌生人时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立即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里"

b)当来人说明是业主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说出姓名,房号,经核对无误(核对过程在30秒内完成),并说:"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班安全员应首先询问其所访业主的具体住址,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

--如来人无法说出探访人的姓名或单元号码时,当班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探访好吗"。

d)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是否有辖区内的出入证,如有,验证后放行;如没有出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项目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班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项目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项目内。

4.2.2当班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带出项目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4.2.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项目时,当班安全员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业主签字的有效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则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表上。

4.3当班安全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员工守则》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班安全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物业管理中心统一保管,《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条保存期为三年。

《外来人员登记表》。

《物品出门检查放行》。

《安全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矿山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一、分包商管理:。

4、分包商进场前必须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

5、分包商进场前必须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现场管理:

4、项目管理部人员必须与公司其他各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对本部门的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达到创优工程、安全无隐患工程。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一、领导用车和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用车。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领导用车做到周到、优质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三、坚持爱车例保,做好一日二检(出车前、收车后),遇有故障及时排除或送修,确保领导和部门用车。

四、为领导和部门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做到车在人在,不远离岗位。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一、公司每月由专职经理带队组织各科室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检查。

二、安全系统平时组织二级安全员巡回检查活动,按季节气候条件变化,节假日前后的事故多发性特点,及施工进度搭接情况,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思想、查基础管理、查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组织领导进行对话,一起商讨解剖问题落实措施、实施日期,然后再进行复查,重点复查措施落实情况直到解决为止。

三、生产班组每天上下班前由班长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随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生产要有重点,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查出问题要认真记录,做到“三定”(定人、定期、定措施)。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矿山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项目部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

第二条、项目部机料部是项目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和分管副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项目部机料部管理机械设备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设帐立卡,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手持式视频通信设备开启工程机械租赁远程管理新思路-维景科技第四条、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集团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经集团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一九九六年合并以前购置的,年综合折旧率5%;合并以后添置的,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延长修理间隔时间,节省修理经费,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九条、租赁的设备确实为项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项目部暂时无力购置或从成本上考虑目前不宜购置的设备。

第十条、欲租赁设备的.项目部填写《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报集团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批准后,项目部根据公司批准的《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应积极联系设备租赁商,并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第十一条、在设备到达项目部前,我方人员必需对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并在租赁合同中注明该设备当前的实际状况。以避免在归还设备时的纠纷。

第十二条、租赁合同中应含有以下内容:

1、租赁物名称、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质量技术及当前的状况。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

4、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5、租赁物交付期限、时间、地点及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

7、租赁物损坏后赔偿方式。

8、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出租集团公司的机械设备,必须事先向生产工程管理部申报,经分管经理审核,获得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十四条、如未经允许出租机械设备,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的,当事人需按相同机械设备的现行市场价赔偿,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第十五条、机械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1、燃没消耗高于原出厂标准20%,又条件通过技术改造降低没耗的;。

2、设备严重损坏,技术上无条件修复,或虽可修复,但一次修理费超过设备原值50%。

3、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型号老旧,且无配件供来源的;。

4、技术性能低劣,不堪使用或不能保证安全的;。

5、由于工程基项目停建或施工工艺变更,无法使用的专用机械设备。未经批准报废之前,应妥善保管,不得将零部件,辅机等应加以利用,并折价入帐,作变价收入处理;报废部变现资金上交公司,作残值入帐。使用限期未满,而又不宜使用的设备,经批准后可以处理,其差额部分由使用单位用发展基金补充。

第四章使用。

第十六条、我方项目部必需为设备提供场地、电源及适宜的工作环境,以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每月应坚持填写《设施管理卡》。

第十八条、投入生产的机械设备,应按其使用说明书要求和工程建设设计要求布置与安排,并采取防护、保卫措施。

第十九条、机械设备的上岗人员需有相应的操作证,非持证人员和不熟悉设备性能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条、上岗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多班轮班作业,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机械设备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应按机械设备出厂说明书规定选用,若无规定油种,可按性能接近的代用品牌号选用。加注的油料,在加注前应经过沉淀、过滤,不同品种的油料不得随便渗混,牌号不清或者再生油料未经鉴定,不得使用。

第二十三条、严禁带病、超负荷和危及安全的运转,新工人及调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测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十四条、机械设备由于使用、维修、保管不当和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其本身非正常性损害、人身伤亡、财物损坏均为机械事故。

1、机械事故按下列规定划分等级。

重大事故:直接损失费在10000元以上或者造成人身重大伤亡。

2、处理职责范围划分:

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处理。赔偿原则按集团公司行政管理执行。处理结果报公司生产工程部备案。

大事故或者重大事故,由公司生产工程部调查并写出报告,总经理审批。

交通事故:由交警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事故一旦发生,应及时逐级上报,认真调查,公正处理。凡责任人的行为造成的事故,应当依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除经济赔偿外,有的应给予纪律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如有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查实后,从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法规抵触时,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机料部对本规定有解释权。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公司各项目工程的工程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控制、施工安全管理、竣工验收;

6、负责公司在建工程的质量巡查、检查、做好监督工作;

7、负责协调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方面关系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9、负责项目各参建单位的组织和工程施工总协调工作。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确保大市场房屋、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与安全,使业主/经营户有一个安全、方便的经营及生活环境,使房屋、设备管理达到物业管理标准,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商户与业主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保护市场设备、设施,爱护公物。

二、禁止乱拉、乱搭、乱接电线与管道,如确实需要,须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相关人员方可安装施工。

三、严禁使用电炉等超负荷电器设备。

四、大市场内所有公共部位区禁止搭建和改建,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作为经营场地。

五、如电气故障、线路障碍、卫生设备漏水等,及时报修,请维修人员及时维修,望用户配合。修理后请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商户如有特殊需要,请与物业公司及时联系。

六、大市场内所有配套设施,如路灯、消防栓、机电设备、电表、水表、园林绿化、广场、上下水管道,沉淀井、化粪池、公厕等,不得移动、拆迁,如人为造成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对责任人加以处罚。

七、相邻房屋维修时,商户应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维修工作。

八、爱护市场公共部位(如屋顶、外墙面、走廊通道、设备机房)及公共设施、设备(如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通讯线路、供暖管道、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广场公厕、视频监视器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规章制度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产品的明细账簿。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

2、必须严格按erp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erp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erp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erp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3、做好各类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产品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4、公司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产品的分类整理.二、入库管理:。

1、产品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

2、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管(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四、其他相关事宜: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3、保管物资,未经上级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5、创造五好仓库是仓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6、库存盈亏反映出仓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1总则为保管好局库存物资,切实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安全低损、收发快捷、服务优质,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江门供电局及直属各局所有物资仓库(包括农电所仓库、部门备品仓库)的入库、保管、保养、发料、退料、盘点、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3职责江门供电局及直属各局物流中心是本局物资仓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物资入库、保管、保养、发料、退料、盘点、安全等仓库日常工作的管理、指导与监督。4物资仓储管理内容与方法4.1物资入库的基本要求4.1.1凭证齐全凡入库物资,必须有采购部门开出的入库凭证,以及供方或承运方的有关凭证(送货清单或发票)。对于没有上述单据或单据不全,但能肯定是本局的到货物资,可作待验收入库物资单独存放,作好标识和记录,并于二周内及时补办欠缺的有关凭证。4.1.2数量准确物资入库时,必须认真核对物资的实际数量与凭证是否相符,务必做到单单相符,单物相符。如发现货物短少、单物不符及损坏等现象,应及时向采购人员或主任反映,并做好记录(含拍照),督促其处理。对于物流中心配送到各农电所仓库的物资,收货人也应认真核对配送单(领料单)与实物是否相符。4.1.3包装完整在接收物资入库时,应当检查物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如发现有损伤,应记录下损伤程度(有无污染、潮湿、发霉、生虫、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并及时通知物流中心采购人员赴现场处理。共8页第1页f.08.06.00/g100-0003-0810-1600江门供电局物资仓储管理规定4.2物资的验收入库4.2.1所有物资必须经过检验方能入库保管。仓库保管员应认真细致地核对,做到单货相符,并根据物资来源,包装好坏、型号规格及随行文件要求等情况决定开箱验收或抽样验收,检验单物是否相符及质量情况(以合格证书和技术资料为主,包括外观检验),并填制《物资检验单》,送复检员审核签字。4.2.2物资到库后,仓库保管员应做到随进随检,及时收料,一般货到两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大宗物资的验收最多不超过三个工作日。4.2.3所有物资必须经过验收方能入帐,验收工作由仓库保管员及质监员按各自分工凭《物资进仓验收单》办理,验收要做到验品种、验型号规格、验数量(包括配套设备和附件),对于大型工程设备,由质监员组织设计、工程监理、技术部门等有关员进行开箱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4.2.4对检验不合格物资应做出标识并单独存放于待验收入库区保管,同时通知物流中心的相关采购人员联系供应商进行评审处理。4.2.5未经正式验收的物资应单独存放于待验收库区保管。如生产或工程急用,必须经局主管领导批准。4.2.6凡直送工地的物资应由采购人员在《物资进仓验收单》上注明物资去向,用途和收货单位并签名,同时在《物资领料单》联提货人处签名,仓库保管员应视为物资已入库予以认可,并及时登记入帐。4.2.7物资经检验,验收进库后,保管员必须对该物资建立实物明细帐,记明物资的类别、品名、规格、型号、出厂编号、进货时间、进仓编号、件数、重量、货位号,同时将单据(指《物资到库检验单》《物资进仓验收单》、)妥善保管,以便管理及复检。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根据本规定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卡、物相符。

(3)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生产余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4)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的各级公司,包括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

第五条外购物资(包括外购材料、商品等)到达后,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填制“商品验收单”一式四份(经仓管员签字后的“商品验收单”,一联由业务部门留底,一联交统计,一联由业务部门交给财务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入库单”依据),仓管员根据“商品验收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将实物点验入库后,在“商品验收单”上签名,并根据点验结果如实填制“入库规格单”一式三份,送货人须就货物与入库单的相应项目与仓库员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做到货、单相符,仓管员凭手续齐全的“商品验收单(仓库联)”和“入库单”的存根登记仓库实物账,其余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交业务部门。

第六条企业自身生产的产成品入库,须有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由专人送交仓库,仓管员根据入库情况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双方相互核对无误后须在“入库单”上签名,签名后的入库单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交生产车间做产量统计依据,一联交财部作为成本核算和产品核算的依据。

第七条委托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完后的入库手续类比外购物资入库手续进行办理,但在“入库单”上注明其来源,并在“发外加工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第八条因生产需要而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外购物资或已完工的委托加工材料,应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物资量。

第九条来料加工户所提供的材料类比外购物资入库办理手续,但不登记仓库实物账,而设“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以作备查。

第十条车间余料退库应填制红字领料单一式三份,并在备注栏内详细说明原因,如系月底的假退料,则在办理退料手续的同时,办理下月领料手续。

第十一条对于物资验收入库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的现象,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经理处理。

三)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十二条公司仓库一切商品货物的对外发放,一律凭盖有财务专用章和有关人士签章的“商品调拨单(仓库联)”,一式四份,一联交业务部门,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出库单”依据,一联交统计。由公司业务员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根据“商品调拨单”开具业务承办人,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由仓管员定期交财务部。

第十三条生产车间领用原料、工具等物资时,仓管员凭生产技术部门的用料定额和车间负责人签发的领料单发放,仓管员和领料人均须在令料单上签名。领料单一式三份,一联退回车间作为其物资消耗的考核依据,一联交财务部作成本核算依据,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第十四条发往外单位委托加工的材料,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发外加工登记簿”进行登记。

第十七条仓库设商品材料实物保管账(简称“仓库实物账”)和实物登记卡,仓库实物账按物资类别、品名、规格分类进行销存核算,只记数量,不记金额,同时,在每一商品材料存放点设置商品材料实物登记卡,跟入库单、出库单和领料单等及时登记仓库实物账及实行卡,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十八条每月必须对库存的商品材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并由仓管员填写制盘点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公司有关领导,并将实物盘点数与仓库实物账核对,如有损耗或升溢应在盘点表中相关栏目内填列,经财务部门核实,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方可作调账处理,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实物登记卡和实物相符合。

第十九条仓库物资的计量工作应按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物资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确保物资计量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等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正确处理等提出建议。

第二十一条仓库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采用不同方法分别存放,既要保证物资免受各种损害,又要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点方便。第二十二条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三条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第二十四条仓管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维修避雷和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第二十五条仓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领导进行监交,表上签名,只有当结交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单位。

第二十六条未按本规定办理物资人、出库手续而造成物资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和账实不符,仓管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财务经理应负领导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一条、产成品及包材入库流程(一)、产成品入库流程1、产成品入库前由生产部协同质检员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制入库审核单,当库管员接收到入库审核单后,再统一安排生产部入库人员进行有序入库。

2、产成品入库完毕,由库管员填制产成品入库单。

1、供应商包材到货,库管员在第一时间通知质检员进行包材抽样检验并填制入库审核单。2、确认包材质量、规格、文字等方面无误后,由库管员协助库工进行有序入库。3、包材入库完毕,由库管员填制包材入库单。

4、库管员将填制好的包材入库单递交至物资部u8统计员处,由u8统计员完成包材入库数据处理。第二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三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一条、产成品及包材出库流程(一)、产成品出库流程1、库管员在指定时间(13:30)到达市场部领取产成品发货单。2、库管员通知物流公司到仓库填制物流托运单。

3、库管员按发货单拣货(按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拣货,按发货单要求拣选货)。

4、物流公司专人负责装车。

1、生产部派专人到包材库填制包材领料单。

2、库管员审核包材领料单;经审核,确认无误给予领料。3、库管员根据领料单进行拣选发货。

4、领料作业完毕,由库管员填制包材出库单并递交至物资部u8统计员处。

第二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一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第二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第三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四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五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六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第七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八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第九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第十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废料、应分别建账反映。

1、物料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为加强公司新、扩、改建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扩、改建项目。

3.1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动工兴建之前,对该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的对策和措施,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3.2“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2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建成运行后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3安全环保部负责将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试运行及批复、验收报告及批复等相关项目资料送环境保护部备案,申请验收。

4.4安全环保部负责落实《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措施;

5.1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必须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及清洁生产等要求。

5.2建设阶段,各单位必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

5.3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前,必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评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试生产报告,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符合要求后,方可试生产。

5.4试运行阶段,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5.5试运行期间,必须完成在线监控设备验收、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竣工验收监测等工作。

5.6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要在规定的试运行三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若不能验收,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试运行延期申请。项目试运行期不得超过一年。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在经过项目管理实施后,往往可以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明显的改进。

员工在参与项目过程中学会怎样定义清楚的目标和问题,提供充分数据,解决以前日常工作中任务的无人负责现象,改善企业粗放计划方式,学会评估时间和成本,使编制出的项目计划具有相当细节和深度;企业培养风险管理意识,在项目进行前就评估可能对项目产生影响的因素,并开发出应急计划,改变以前在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的被动亡羊补牢工作方式,提高风险管理的技能和意识。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1、组织项目办、各施工单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管理,树好形象,带好队伍。

2、认真落实本项目办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廉政建设责任状》和项目办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廉政合同》。

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项目办重要议事日程,与工程建设任务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杜绝各类腐败和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规章制度流程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十二、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和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1、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3、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4、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在新的劳动政策的大环境下,国家法律赋予企业制度至高无上的权利——制度就是企业实施管理的内部“法律”。但是,国家法律对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流程也有约定,例如在《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通过这一条规定,我们看到制定规章制度的法理、程序、原则等一些不可忽视的环节: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2、平等协商的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如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

3、具体制定程序: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所以,这个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民主,后集中”。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不合理,不适当。如有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一顿吃饭只能几分钟吃完;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一次只能几分钟等。这些虽然不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合理。也应当有纠正机制。因此,本条规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关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种,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是在企业的告示栏张贴告示;有的用人单位是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发给劳动者;有的用人单位是向每个劳动者发放员工手册。无论哪种方式,只要让劳动者知道就可以。

总而言之,企业制定规章制度要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并且符合法律程序。

规章制度流程

一: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销售任务、渠道经营目标和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包括行政办公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会议制度和流程制度等。

三: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一:上班时间:早上9:30-18:30,节假日正常上班,不予休息!并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办公室及各门店定期召开早会、周会和月会!总公司召开周会和月会!

二: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三: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四: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五: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六: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办公及仓库,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和仓库无安全隐患!

七:不得在办公场所及仓库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作为公司活动经费!八:电话管理。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长途电话使用公司长途专用电话!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3、商务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公司,请问哪里,有什么需要帮忙,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公司的奖惩制度遵行专款专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切有利于公司利益形象的人和事都将得到奖励和表扬,反之一切有损公司利益及形象的行为和人都将得到惩罚和打击!办公室及各店面所有奖罚款项均用于各部门的专用资金,不算入公司收入和支出,专用资金由各店长和办公室主任在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后自行使用!

奖励。

一.对公司下达的月任务,达成超过100%的店面给予1000元奖金,达成100%给予800元奖金,达成90%的给予500元奖金!

二.每个月评比优秀店面,总分100分,优秀店面评比内容包括:销售毛利(35)、团队合作(20)、店面形象(15)、学习进度(15)和精神面貌(15)!优秀店面需95分以上,奖励200元!并颁发优秀店面流动红旗!

三.每月评比优秀销售员两人,总分100分,同为以上评比内容,方式为各店面推举一人,由全公司开月会时投票产生!奖金100元!

四.每月评比优秀商务及送货员各一名,由全公司开月时投票产生,奖金100元!处罚。

一.仓管:仓库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整齐划一,各类货物分类摆放整齐,因疏忽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导致公司损失的,仓管负责赔偿损失的50%,因特殊情况需要借货的必须做好登记手续,领货人签字方可放货!发现无单无据无登记一次放货,仓管罚款50元!

二.业务及商务。

1.公司员工、同行举报及投诉商务及业务服务态度差、配合意识差,造成丢失客户、员工离职等不良影响的,第一次发现全公司开会通报批评,第二次除通报批评外并罚款100元,第三次留职查看一个月,屡叫不改的给予辞退!

2.商务没有定价权!商务出货一般以公司最新报价为准进行报价,特殊情况需要申请的,须向产品经理申请价格,超过分管经理权限的,须向总经理申请!越级申请的,产品经理及总经理应给予批评指正!其次,如商务在没有任何领导批价的情况下私自低于同行价出货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承担公司的损失!

3.业务的出货价应以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出货,低于其权限的应报。

总结。

理批准,私自放低价出货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承担公司损失!

4.商务及业务跑单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跑单即为把公司原本业务介绍给别的公司业务行为)!如在从中收取他人回扣、私自成交业务的,发现一次即给予辞退处理!

三.技术员及销售。

1.技术员不服从部门主管领导和管理的,无论任何理由必须先无条件的完成,如有意见可事后向总经理提出,但如果由于不服从领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影响正常工作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建议有空多学习,鼓励上网查资料,加强学习!

2.销售员。

a.销售员必须按照销售手册规范做好销售工作,学习业务技能、提高销售技巧,不得跑单、私自接单,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扣罚当月所有绩效及奖金!

b.销售员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妥善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造成双方辱骂、吵闹,影响店面正常秩序的给予当事人一次200元的处罚,店长罚款300元!并扣除当月所有绩效及奖金!

票表决的方式重新推选出新一任店长及技术主管!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周一至周日为工作日。办公室和各门店员工休息时间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有薪假期为三天。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四、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五、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一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三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五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半月的基本工资。

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工3天处理!

八、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六条规定处理。

九、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加班工作每天补助元;如有不到、早退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六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处理。

十一、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第五章会议管理制度。

总则: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实现公司信息资源在各部门之间快速有效传递,确保会议内容及议定的事项得到有效落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2.公司全体会议:每月底或月初进行一次,公司所有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是各部门报告本部门工作情况;对照上次会议安排,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完成情况;由总经理安排和部署下月公司整体工作;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