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专业19篇)

小编: 雅蕊

活动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在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活动效果和成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活动总结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小学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总结

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文件精神,更好地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现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此次活动作了细化分工,制定了实施方案。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促实效,为这次系列宣传日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形式多样,全面促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教育。

一是11月27日,邀请镇派出所民警为全校师生进行了一次法制专题知识讲座。二是12月4日举行了特别的升国旗仪式,在国旗下对学生进行了国家宪法日专题讲座。三是11月30日各班利用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了法制教育宣传,并组织学生观看了国家宪法日宣传片。四是12月7日利用学校例会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了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在范校长的主持下进行宪法知识的学习,从根本了解宪法的内涵。并组织全校老师观看了国家宪法日宣传片。五是12月2日—12月4日,我校大队部,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对全校师生进行了宪法知识的普及,做到人人参与,人人了解。

三、工作扎实有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在今年的法制系列宣传活动中,我校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扎实工作,使这次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但在全校师生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造了有利条件。

根据〔〕9号文件通知精神关于开展xx年“12•4”全国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在宣传日期间,我校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根据法治教育宣传日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我校法制宣传日。

活动方案。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们对《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由学校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学习重点章节做摘记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执教能力。通过近一周的集中宣传和学习我校师生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现就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1、学校利用周一例会,向全体教师宣传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及活动方案;另外学校教导处还专门召开了班主任会,重点布置各年级所要开展的活动内容,要求各班办一期宣传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

黑板报。

3、活动的开展,班主任工作很重要,本次法治宣传月活动班主任围绕学校法治宣传日的宣传主题,在课间不断对学生进行法治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各班都按学校的要求刊出法制宣传黑板报,学生积极踊跃,教育氛围浓厚,教育效果好。

在这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学校师生齐动员,扎扎实实的对我校的全体师生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加强了,依法保护自己意识提高了。但今后我们对法治教育的宣传还会常抓不懈,坚持下去。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20xx年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景行小学潭中校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国家宪法日当天,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读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组织学生开展了宪法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组织开展学习宪法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1.为了更好地“弘扬法制文化、建设法治柳州”,柳州市景行小学潭中校区于12月1日上午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活动中,老师们向孩子们进行了《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希望他们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并把学到的知识向家长宣传,争做“学法小达人”。

2.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当天,一大早,潭中校区各班教室就传出了整齐、有力的朗读声“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本次活动,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选择了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利用晨读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了集体朗读。

二、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1.学校充分利用校门口led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和现场讨论会,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2.学校出了一期法制宣传专栏,通过法制知识宣传专栏,让学生得到法制知识的熏陶。

1.组织学生、家长参加自治区《反恐防暴安全知识竞赛》,通过法律安全知识竞赛,大大加深了学生对法制知识的认识和理解。

2.通过校讯通向学生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资料。通过家校联系的加强和对家庭教育的系列指导,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一致。

总之,我校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坚持常抓不懈,使法制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x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宣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引导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我校按照平乡县教育局的安排,组织全校师生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了法治宣传和学习宪法活动。

12月4日,举行了“124”及“宪法”的站队仪式,是全体生生牢记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词,并带领全校师生进行宣誓。各班于12月4日下午第四节召开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为主题的班会,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对学生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治意识,使学校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了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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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或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职业道德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创新载体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改问题促进管理水平整体提高,全厂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显著增强,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活动保障坚强有力。

厂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职业道德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制订了详细的活动安排意见,列出了切实可行的活动措施和运行大表,并召开了政工科室长、全厂三级党组织书记和政工组长等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将各项措施的部署责任到人,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职业道德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活动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活动中,该厂充分利用宣传标语、专题橱窗、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教育氛围。全厂各级组织利用中心组学习、党团学习日、班前班后会等时间,深入学习文件精神,认真讨论本次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内容与重点、学习方式方法。各级党组织根据文件要求都制定出了学习计划及运行大表。并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上半年对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中,严格督促检查,保证学习效果。

二、精选内容,周密部署,职工思想明显进步。

为了增强理论学习效果,该厂于活动之初,对各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了调查,广泛征求学习教育方式方法意见建议。根据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该厂做到了“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学习内容的精选。该厂精选学习内容,做到指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在认真学习上级指定的《中原油田职工违法犯罪案例汇编》、《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的基础上,针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实际和岗位实际,该厂优选了《关于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的暂行规定》、《职工思想道德行为规范100条》等近十种教材,引导干部职工掌握相应的道德规范和法制法规,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二是加强教育范围的扩大。职工在调查中反映,部分倒班工人、一线基层工人在教育时有死角,部分干部家属也应列入教育范围等。为了使学习教育不留死角,该厂将“八荣八耻”、新《信访条例问答》、《职业道德百题问答》等部分内容印制了专题教育学习材料,下发到每个班组,并组织部分政工干部利用夜间时间,到班(站)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并将部分法纪宣传知识等内容印制成宣传单,送到科级以上干部家中,对科级以上干部配偶进行宣传教育。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使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覆盖到了全厂的每一名职工,实现了全员提高的目的。三是加强活动的督查考核。为了避免教育活动流于形式,该厂进一步加强了对活动效果的督查考核,专门下发了《进一步抓好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学习的整个过程都进行了细致的要求,并把学习活动与开展的“三抓一达标”上产活动结合起来,将学习活动作为抓思想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以职工在上产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检验学习教育活动的成绩,起到了学习和上产两促进的效果。

三、丰富形式,创新载体,教育效果不断增强。

在广泛、深入组织学习教育的同时,这个厂结合单位职工的队伍状况和特点,不断丰富宣传教育的形式,创新活动载体,先后开展了四个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增强了活动的实效性。

一是组织开展了全员参与的职业道德和法制知识测试活动。该厂以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有关内容为命题,以填空、选择、简答、论述等为题型统一编制试卷,组织全厂3800多名干部职工人人参加答题,并从中评选了优秀组织单位。通过测试活动,使全厂职工得到了一次深刻的职业道德和法制知识教育。

二是组织开展了法纪警示教育大会。该厂邀请了范县法院和油田公安局有关人员,结合油田实际,为该厂领导班子、科级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及基层的干部、班(站)长共计1000余人上了一课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进一步提高了全厂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广大职工的法纪观念。

三是开展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千人签名承诺活动。为了使职业道德和法制知识更加深入每一位职工心里,该厂党委组织一千余干部职工在印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承诺书、长15米的红色横幅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通过签活动,干部职工一致表示:通过这次签名仪式,进一步增强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意识,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做优秀员工,当合格公民。

四是开展了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专题板报展览比赛活动。该厂以新《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职业道德规范等为素材,以文、图片、漫画等多种形式制作了30余块板报,在全厂各单位和生活区显著位置进行巡回展出。本次板报内容更加注重了富有创意和联系实际,美观、生动。具有强烈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文和图画吸引了大量职工家属前来观看和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职业道德和法制知识的宣传教育效果。

四、深入讨论,查改结合,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为了落实以教育保进步的目的,厂里层层展开讨论、查摆、整改活动,从两级中心组成员到党员干部再到普通职工,做到人人按照“六个结合”的要求深入讨论,查摆思想问题和漏洞,制订整改措施,扎实整改不足,有力地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该厂以党支部为单元,围绕“结合自身实际,如何开展增强职工道德观念和提高法制意识?”、“我如何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自愿遵守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等主题进行大讨论,通过讨论让职工认清自己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标准,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主人翁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工作责任心、职业道德和法制意识,增强了员工的法纪观念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

同时,全厂党支部开展了“五查、五摆、五树”活动。即:一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存在差距,摆理想、信念上存在问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二查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上存在差距,摆“为谁掌权、为谁工作、为谁服务”中存在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职业意识和党纪意识;三查在服务作风上存在的差距,摆理想和职业道德上存在问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四查廉政、勤政建设方面存在差距,摆违法、违纪的现象和问题,牢固树立服务廉洁意识和自尊、自律意识;五查为职工群众服务上的差距,摆在后勤保障中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文明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对全体党员干部及职工群众进行了多方面的考察、摸底,对存在问题进行剖解、整改。

五、检查验收,座谈交流,教育方法得以改进。

4月下旬,全厂对对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自下而上的总结,主要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全员自我总结。结合查摆工作,各单位以班组为单元,紧密联系本单位和个人思想、作风、学习和工作实际,对照两个月的学习各种道德规范、条例、办法、规定和规章制度等,客观地分析评价自己的工作,进行群众性自我总结,看自己受到哪些教育,有哪些收获,存在哪些不足,今后如何纠正。每一名职工都认真写出了一篇不少于的个人总结。二是厂党办对各单位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活动安排要求,对两级班子成员学习心得、学习情况记录、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创新性教育活动的情况等进行了检查验收。部分单位还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了表彰。三是厂党委组织部分单位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各单位交流了活动中先进经验和作法,并就通过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后,我厂目前职工爱岗敬业和遵纪守法的现状、存在问题、不足形成原因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意见建议,为全厂进一步抓好职工教育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为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我乡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具体的抓好法制宣传日的落实工作,现就活动开展落实情况小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

在接到县明传通知后,党委政府立即安排乡综治委牵头,成立由派出、司法、工商、交通、卫生等九家成员单位的普法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宣传日工作。经过会议讨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分工如下:

1、由乡司法所起草活动方案,并安排成员单位撰写法制演讲稿。

2、由党政办负责制作宣传标语、横幅,今年活动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3、由乡文化广播站负责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建设;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等内容。

4、由司法、工商、交通、卫生等单位负责在2个街道设立法制咨询台,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5、派出所人员是法制副校长和指导员,于11月25号组织以上单位到中心校上法制课,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及筹备工作。

二、集中时间,突出宣传主题。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宣讲。此次活动从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结合宣传主题,先宣传动员,再组织实施,最后总结验收。

三、上下联动,不走过场。

在11月20日下午召开9个行政村及2个街道工作会议,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日活动,要求每个单位紧扣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张贴标语不少于10条,有活动内容,有活动记录,有舆论氛围,真抓实干,让广大干群都能够得到学习、教育、提高,从而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群众受教育,干部能依法行政,确保这次活动不走过场。

四、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

各单位要利用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影碟光盘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努力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五、要注重实效,服务社会。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群众的需求和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律知识和法律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从而减少我镇犯罪人员因是法盲而走向犯罪,维护地方的稳定,让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六、安排好总结验收工作。

在活动结束之际,普法领导组组织检查验收,对开展好的单位在全体乡村干部会议上予以表彰,开展没成效的村或单位通报批评,并在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总之,通过宣传活动,在公民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的增强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公平正义的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1、活动主题。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__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动员全局人员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交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活动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12月3日主持召开动员大会,制定了本次活动方案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科室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1)悬挂横幅。为了配合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局办公大楼门前悬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2)12月4日上午9点,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组织的“12.4”全县法制宣传活动。在北门闸广场认真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按要求布置好宣传咨询台,准备了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散发食品安全知识、合理用药知识等宣传材料。同时,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宣传依法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回答群众提出并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热点问题。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告知群众如何识别药品、保健食品,假如购买到假劣食品、药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宣传活动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发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读本120余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45人次。通过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普及了识别假劣药知识和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同时也展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6年12月4日,迎来现行宪法颁布32周年暨全国第14个法制宣传日。大东区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大力加强“以法治国”理念为契机,紧紧抓住以“构建和谐大东、法治大东、平安大东”主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现将我区开展活动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扎实有效地展开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度和广度,11月18日和20日,我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两度修订和完善我区2016年12·4宣传活动方案,把原来拟开展的“八个一”活动,精减至“四大主题”活动,并根据近段的雾霾天气变化情况,把以室外普法宣传为主调整至以室内普法讲座、法律咨询为主的活动方式;结合我区目前工作重心,把普法宣传重点由区所属的街道向区直机关执法职能部门延伸,有重点地对区56个机关、事业单位提出了普法宣传的内容要求和建议;对关乎民生的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物权法释义,土地流转等内容进行重点普法宣传。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向区主管领导、区政法委领导汇报了今年我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根据区办公会决定,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供2万元专项资金。各街道也相应提供了活动保障经费。确保了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接地气,务实风,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成为为百姓解难的法治平台和阵地。

根据党的十八大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今年“12·4”普法活动重点突出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值我区刚刚荣获“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12月4日10时,在区政府一楼大厅,由辽宁省司法厅法律宣传处周文处长、沈阳市司法局董华光副巡视员向大东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杨大巍、副区长牟丽博颁发了牌匾和证书,同时也宣布大东区“12·4”普法宣传日活动正式开始。大东区前进街道位于城乡结合部,恰逢栅户区改造和农村土地流转的攻关时期,老百姓热盼着对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诠释和解读,在“12·4”法制宣传日上午,组织“双联服务惠民生,律师送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主会场设置在可以辐射前进地区10个自然村的望花村,前进街道司法所、前进街道管辖的社区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与辽宁铭博律师事务所三名专业律师与前进地区约有400余名群众参与了此项活动。结合前进地区实际情况,解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重点对百姓关注的土地流转、农民权益、物权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答疑,将法治意识灌输到民众心中,引导民众学会理性维权、合法维权,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称赞,据统计,全区14个街道119个社区与区内34个律师事务所180名律师共同开展并组织了活动法律讲座26场、开设法律咨询服务台69个,法律咨询及服务达1730余人次,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促进社会和谐。全区近30个委、办、局以不同的形式组织并参与了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消防安全、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向市民发放《法律服务便民手册》、《市民最关心的200个法律问题解答》等6种法律服务手册5600本,普法宣传方便兜1400余个。创新新型媒体普法传播模式,开通“惊涛读法”微博和“惊涛读法”微信,发送和转发法律及普法信息和报道80余条,收到了众多的关注和正面的评价。辽宁省司法厅法律宣传处周文处长、沈阳市司法局董华光副巡视员等省、市检查组在区司法局领导的陪同下,专程到莱茵河畔社区,一同与社区居民参与“12·4”普法宣传日活动,观看了莱茵河畔普法歌曲演唱、法治社区书画摄影作品艺术展览,并对我区开展的“法律服务七进社区”活动、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突出重点,抓实铸牢,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引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局面。

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我区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将这两大群体的普法内涵引向更高更深层面发展。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与市司法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活动的通知》,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的学习正式纳入普法宣传的内容,有力的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通过召开一次中小学青少年普法维权法律服务联席会议,2016年12月9日(原定12月4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区司法局、教育局、综治办、关工委、共青团、57所中小学负责青少年普法的领导及负责人召开一次大东区中小学青少年普法维权法律服务恳谈会,落实我区参加第二届全国“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和申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并对此进行研讨和部署。目前,我区正式向市申报参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评选活动,9个中(小)学申报参加第二届全国“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新治办[]33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二是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三是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五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自治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开展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实际,现将市依法治市办开展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全市实际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通知。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昌市治办[]2号,并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文件形式转发到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单位)。二是召开协调会。由于宪法法律宣传月牵涉的部门多,活动的时间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由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经济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民宗局“法治七进”牵头部门、以及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文广局、亚中集团物业的领导和同志参加的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三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单位)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也能够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抓好此项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就活动的内容、人员、宣传方式方法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由于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早、想得细,为此次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204月15日在人员密集、商业网点较多的亚中商城举行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李俊文主任主持,副市长多力坤.艾沙同志作了市开展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的动员讲话,宣传活动中市人大副主任黄保元、市政协副主席艾赛都拉•买买提等领导对我市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巡视检查,并给予了肯定。

全市共有49个单位,130余人参加了这次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向过往市民群众进行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宣传,散发法制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工作者为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100余次,共发放《民族区域自治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同时散发《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等155种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5万余份。利用电视台滚动播出宪法法律宣传月标语20条。

二、创新形式,宣传广泛。

1、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地税局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除了利用传统的电台、电视台、报刊作为宣传媒体外,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利用手机、网络、led传媒等多种传播途径,进行宪法、税法宣传,起到了宣传覆盖面广,效果突出的作用。并利用市政府、东方广场、东升鸿福酒店前led屏播放宪法、税收政策图片。在邮政、信函上印刷宣传标语或税收法规,扩大宣传力度。

2、市畜牧局宣传车沿线广播宣传,车头前挂“市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法宣传车”,深入农牧区各乡镇,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经营场所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24车次。

3、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北京南路街道结合国卫复检,邀请法律工作者对各社区党支部书记、楼栋长、居民群众、社区干部及“访汇聚”工作组成员进行《宪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及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讲座培训人员达1600余人。并在13个社区以道德讲堂和法治讲堂的形式,分别进行了《国旗法》、《食品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爱国卫生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环保法》教育培训,受教育达1余人。共开展宣传教育35场,led电子屏标语宣传620条,悬挂布标210条,宣传栏宣传26块,有线电视宣传8小时,发放宣传资料3200份,解答居民群众法律咨询152人次。

4、宁边路街道在宣传月期间加强了针对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依法维权,开展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辖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200份,悬挂横幅7条、展出法制宣传版面30块。把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与需求性的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帮助群众依法维权,解决困难,强化守法意识。

5、建国路街道各村、社区以远程教育、板报为载体,组织200多名村、居两委班子、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案例讲解《物业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信访条例》等并由姬新会专家讲解《土地管理法》。

6、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延安北路街道组织宗教干事、社区全体干部、三民工作组成员在民乐社区基督教堂对1000余名教徒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7、滨湖镇结合本地实际,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各参赛代表队共计45名队员均认真准备,积极参加,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其中滨湖镇还举办了一期法律知识讲座,通过聘请“六五”普法讲师团讲师为各站所、各村委会成员及驻村工作组共计120人讲授了宪法、民法通则的案例内容,做到上一堂课,普及相应法律知识,感受法律氛围。

三、认真组织参加自治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在职干部职工60%比例统一组织答题,并附人员名单,上交答题卡3989份。

通过一系列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从源头上更扎实有效的预防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1)12月2日10:00—10:20,学校组织了高一、高二部分班级观看宪法日学习活动现场直播。

(2)在学校艺术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在各年级,利用音乐课教唱中小学宪法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做到了让高一、高二学生人人会唱。

(3)在高一、高二年级,将每周一的晨读加入宪法内容,将宪法晨读内容打印发放到了各班级,采取领读、齐读、背诵等方式,深入学习宪法。

(4)高一学生于宪法日后,每人写了一篇《学习宪法心得》,交由语文教师评阅。

(5)坚持将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了法律常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

(6)各班利用班会课以《学法知法守法,做遵纪守法公民》为主题,组织了一次主题班会,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校对全国宪法日系列活动始终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坚持常抓不懈,营造了全员学宪法、遵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使法制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有力推进了依法治校、平安校园和美丽校园的建设。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精选范文

遵照上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宪法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在此方案的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高度重视,全员动员。

法制宣传教育历来就是我校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月初,我校专门利用行政会研究法制教育的活动方案。由校长主抓,安全办主任专门负责,制定了活动方案。然后通过校会向全体教师和学生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让全体师生在思想和行动上重视这项活动,从而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教师树立知法守法的意识。

二、以手抄报、广播、课堂为阵地,向师生进行法制宣传。

为了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接触到法制教育,我校在全校班级中进行了法制宣传中队会评比活动。要求每个班级都要开展一次关于法制教育方面的主题中队会,内容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小学生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同时开展手抄报评比、国旗下讲话等活动,提高学生们理解法律的能力。通过这样的活动,使在校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从而提高学生们的法律观念。

三、利用校园,播放法制录像。

我校安全办组织了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录像。我们利用中午播放法制方面的教育宣传片,组织各班学生观看。同时对学生们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讨论,让大家畅所欲言,并对问题进行解决。通过这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让学生们更直观的了解法制方面的问题,从而加深印象,避免了学生们在法制方面容易出现的误区和错误行为。

四、利用多种教育手段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12月中旬,我校安排法制副校长在校园内进行法制教育,利用真实的案例,向学生进行了深入浅出地教育宣传。我校还利用家长学校的机会,对广大家长进行了法制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总之,通过这次活动,我校圆满的完成了“宪法进校园”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我校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加大了我校依法执教的工作力度,优化了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规范了全校学生的日常行为,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提高了在校学生的整体素质。

20xx年是第xx个“国家宪法日”,践行报告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求,12月4日上午,龙江法院按照最高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宪法宣誓活动。

10点15分,宣誓仪式开始,全体员额法官身着制服,胸佩法徽,精神抖擞,庄严肃穆的唱起了国歌,随后,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同志的领誓下,全体法官右手握拳高举过肩,面对宪法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这铿锵有力的誓言,是人民法官对祖国、对宪法和法律的郑重承诺。

宣誓结束后,龙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峰同志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日的宣誓活动不仅仅是一种仪式,对每一位法官而言,更是一种教育、警示和自我约束,通过组织法官在宪法日宣誓,以庄重的形式强化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宣誓人员对宪法的敬畏感,使法官干警能够铭记自己对宪法、对公众、对时代所作的庄严承诺,把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决心和信心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高峰院长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依照宪法积极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弘扬宪法精神、遵守宪法规定、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做到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收看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之石时态大法官开庭审案。

中午12点35分,龙江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最高人民法院和央视一套联合推出的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第三季,观看了石时态大法官开庭审案之《无法回头》,从中见证了石时态院长的责任与担当,石时态院长以实际行动为全省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起到了表率作用,做到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与信心。

三、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

在第四个宪法日的重要时刻,龙江法院开展“宪法日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感受司法公正公开。活动中,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全程陪同,代表们参观了法警体能训练室,并旁听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庭审过程中,代表们认真倾听审判员的每一次发问、每一次提请注意事项,仔细观察着法官们的仪态仪表、措辞乃至在法庭上的一举一动,庭审结束后,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聆听庭审的全过程,接受了一次法制教育的洗礼,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对法律的认识,提高了依法履职的能力,深刻的感受到了司法的权威性、公开性和公正性。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每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烟台永铭中学开展宪法学习活动。

学校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周一升旗时间时间由教师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并组织学生制作法制安全教育手抄报。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

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存珍。

副组长:周其华、王银波。

成员:张丽、范珍菊、高文珍、唐保明、汪艳、李若艳。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周副校长办公室,周其华任办公室主任。

为便于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分两个活动小组:

1、外出宣传组:

组长:周其华。

活动内容: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并开展募捐倡议活动。

宣传活动时间:3月6日和20日上午9:00——10:30。

地点:县工商银行门口(大通商厦附近)。

2、校内宣传组:

组长:王银波。

成员:高文珍、汪艳、李若艳、各班班主任。

活动内容:在校内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组织师生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

(二)明确活动主题,制定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活动的针对性、学校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砚山县一小20xx年“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以“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为主题,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的宣传活动内容。

为了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倡导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弘扬社会正气,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3月7日,在周一升旗仪式上县一小以“三月法制宣传月”、“三八”国际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世界水日为契机,紧紧围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这一宣传主题,拉开了“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三)全校上下联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实效性,学校领导班子、年级组均作了具体的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一是德育处通过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班级板报、制作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学生广泛宣传《让新时代英雄永驻人间》(20xx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简要事迹),大力宣传陶恂、杨玉禄为下井救人光荣献身、陈锐走亲戚时奋勇扑灭山火光荣献身、朱家伟从水塘中救出2名落水儿童后光荣献身、铁飞燕勇救遇险工人、周家德为制止抢劫勇擒歹徒被砍伤、周鑫凌晨下水救人不幸光荣献身的先进事迹,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二是组织各班充分利用班会、班委组织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各班学生纷纷捐出自己的零花钱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把宣传教育摆在学校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的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20xx份开展募捐倡议活动;学校德育处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师生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截止3月28日共募集到“关爱见义勇基金”5650.9元,其中教职工捐款1060元,学生捐款4590.9元,使本次“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

我校综治维稳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年级组和教师对“综治维稳宣传”活动重视不够,活动组织不力。二是受资金投入限制,宣传的密度不够,在宣传广度、深度上还需加大。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针对宣传活动存在的不足以及当前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实际,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继续把综治维稳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落实各项综治维稳措施,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按照综治维稳宣传内容和今年的全县综治维稳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学校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加强与广播电视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严格政法宣传纪律,坚决杜绝和防止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案件的恶意炒作。

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一是通知各个学校,利用“12.4”这个特殊时期,进行以“讲宪法、学宪法”为主题的各种教学活动。让广大师生牢牢树立宪法意识,并且记住“12.4宪法宣传日”。

二是采取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在乡域内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三是以法律进市场为载体,利用逢集群众集会之机,发放宪法、交通法、婚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规资料1000多份,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宪法的知晓率。

四是利用普法小广播,轮番滚动播放有关宪法、婚姻法、护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是利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之机,进村入户,宣传宪法、人民调解法、森林法等法律,让法律宣传“无死角、无盲区”。

大学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20__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根据有关通知,12月4日晚我院在团委的号召下,紧紧围绕普法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一、积极成立学习小组。

国际教育学院由学生工作副院长牵头,学生工作相关老师为分队长,各支部为小组,利用早读,大屏幕滚动学习等方式全面开展了宪法日学习活动。

二、加强宣传,扩大普及范围。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国家。我院通过微信公共平台、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发放宪法学习资料以及利用大厅屏幕宣传等方式作了一系列宣传工作。让每一个学生都了解宪法的内容,突出其重要性。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1、积极参加聆听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通过聆听师生激昂的发言,观看升旗仪式,使学生了解了宪法知识,认识宪法的重要。

2、各班利用早读、晨练和晚自习时间,开展一次关于宪法知识的学习活动。在各位辅导员的指导下,布置好主题班会氛围,在电脑上放映有关宪法的ppt主,并针对本班的实际,开展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举办宪法学习活动,并选派出10名代表参加了院团委组织的宪法知识答题活动,成绩优秀,表现不凡。通过这样的学习,学生学习到了宪法的知识,得到了能力的锻炼。

四、借助各种力量,创造学习氛围。

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学院计划利用好校园网站、led、宣传板进行布置,定期进行普法、学法、知法、懂法的法制教育活动,设置法制教育专栏,使法的教育形成文化,处处见法,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

五、活动成效显著。

效果看来,我学院对“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计划坚持常抓不懈,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学院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学院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大学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今年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践行报告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求,12月4日上午,龙江法院按照最高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宪法宣誓活动。

10点15分,宣誓仪式开始,全体员额法官身着制服,胸佩法徽,精神抖擞,庄严肃穆的唱起了国歌,随后,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同志的领誓下,全体法官右手握拳高举过肩,面对宪法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这铿锵有力的誓言,是人民法官对祖国、对宪法和法律的郑重承诺。

宣誓结束后,龙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峰同志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日的宣誓活动不仅仅是一种仪式,对每一位法官而言,更是一种教育、警示和自我约束,通过组织法官在宪法日宣誓,以庄重的形式强化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宣誓人员对宪法的敬畏感,使法官干警能够铭记自己对宪法、对公众、对时代所作的庄严承诺,把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决心和信心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高峰院长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依照宪法积极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弘扬宪法精神、遵守宪法规定、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做到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收看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之石时态大法官开庭审案。

中午12点35分,龙江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最高人民法院和央视一套联合推出的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第三季,观看了石时态大法官开庭审案之《无法回头》,从中见证了石时态院长的责任与担当,石时态院长以实际行动为全省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起到了表率作用,做到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与信心。

三、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

在第四个宪法日的重要时刻,龙江法院开展“宪法日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感受司法公正公开。活动中,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全程陪同,代表们参观了法警体能训练室,并旁听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庭审过程中,代表们认真倾听审判员的每一次发问、每一次提请注意事项,仔细观察着法官们的仪态仪表、措辞乃至在法庭上的一举一动,庭审结束后,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聆听庭审的全过程,接受了一次法制教育的洗礼,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对法律的认识,提高了依法履职的能力,深刻的感受到了司法的权威性、公开性和公正性。

学校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了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近日,平昌县龙岗小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12月4日晚,利用周前会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教师高度重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主题,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落地生根。

积极宣传,营造声势。学校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显示法制标语;12月5日上午,召开“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动员大会,宣读了《平昌县龙岗小学“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积极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努力营造了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创新形式,多点落实。学校要求中层以上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竖好榜样,立好标杆,要原原本本学学,对照先进典型学,结合实际学,要认真对照,深刻反思,切实学会用法治观念指导工作、用于实践;学校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学生,召开专题班会,上一堂法制课,并通过师生普法知识竞赛、小品等多形式,积极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01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x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宣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引导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我校按照平乡县教育局的安排,组织全校师生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了法治宣传和学习宪法活动。

12月4日,举行了“124”及“宪法”的站队仪式,是全体生生牢记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词,并带领全校师生进行宣誓。各班于12月4日下午第四节召开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为主题的班会,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对学生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治意识,使学校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了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建设,根据_法字【201x】43号文件通知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强化了学生的而安全意识,促进了校园的和谐。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单位之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执教水平的需要。我校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_x为组长、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

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学校领导干部和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一)带头学习宪法。

学校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校充分利用支部中心理论组学习和政治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x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论述、新要求。在校领导的带动下,全校师生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二)大力宣传宪法。

在学校向教职工宣传学习宪法的同时,还组织老师向进行学生宣传宪法。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

1、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宣传宪法及法律常识,强化老师们的教育安全意识。用鲜活的案例来说话,提高了老师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老师们的法律意识,同时个班级开展了法制主题班会、法制黑板报。

2、致家长一封信。学生对上学路上的交通法规到独自一人在家时的自我保护,再到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形成家校共教,孩子们从不同程度受到了的法制安全教育。家校沟通,室我们把我们的理念宣传给了家长。让家长也感受到学法、守法的重要。

3、我们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学生要知法懂法,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小公民。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受到了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了良好的心理素质,也得到了高尚的道德引导。

4、注重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学校在校门前电子滚动屏幕连续滚动了宪法宣传标语和法制宣传条文。

通过宪法日和法律宣传日活动,我校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四乱”和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年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新治办[2015]33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二是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三是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五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自治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开展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实际,现将市依法治市办开展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促进“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全面开展。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全市实际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通知。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昌市治办[2016]2号,并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文件形式转发到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单位)。二是召开协调会。由于宪法法律宣传月牵涉的部门多,活动的时间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由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经济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民宗局“法治七进”牵头部门、以及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文广局、亚中集团物业的领导和同志参加的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三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单位)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也能够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抓好此项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就活动的内容、人员、宣传方式方法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由于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早、想得细,为此次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2016年4月15日在人员密集、商业网点较多的亚中商城举行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李俊文主任主持,副市长多力坤.艾沙同志作了市开展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的动员讲话,宣传活动中市人大副主任黄保元、市政协副主席艾赛都拉•买买提等领导对我市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巡视检查,并给予了肯定。

全市共有49个单位,130余人参加了这次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向过往市民群众进行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宣传,散发法制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工作者为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100余次,共发放《民族区域自治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同时散发《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等155种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5万余份。利用电视台滚动播出宪法法律宣传月标语20条。

二、创新形式,宣传广泛。

1、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地税局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除了利用传统的电台、电视台、报刊作为宣传媒体外,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利用手机、网络、led传媒等多种传播途径,进行宪法、税法宣传,起到了宣传覆盖面广,效果突出的作用。并利用市政府、东方广场、东升鸿福酒店前led屏播放宪法、税收政策图片。在邮政、信函上印刷宣传标语或税收法规,扩大宣传力度。

2、市畜牧局宣传车沿线广播宣传,车头前挂“市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法宣传车”,深入农牧区各乡镇,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经营场所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24车次。

3、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北京南路街道结合国卫复检,邀请法律工作者对各社区党支部书记、楼栋长、居民群众、社区干部及“访汇聚”工作组成员进行《宪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及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讲座培训人员达1600余人。并在13个社区以道德讲堂和法治讲堂的形式,分别进行了《国旗法》、《食品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爱国卫生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环保法》教育培训,受教育达12000余人。共开展宣传教育35场,led电子屏标语宣传620条,悬挂布标210条,宣传栏宣传26块,有线电视宣传8小时,发放宣传资料3200份,解答居民群众法律咨询152人次。

4、宁边路街道在宣传月期间加强了针对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依法维权,开展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辖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200份,悬挂横幅7条、展出法制宣传版面30块。把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与需求性的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帮助群众依法维权,解决困难,强化守法意识。

5、建国路街道各村、社区以远程教育、板报为载体,组织200多名村、居两委班子、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案例讲解《物业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信访条例》等并由姬新会专家讲解《土地管理法》。

6、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延安北路街道组织宗教干事、社区全体干部、三民工作组成员在民乐社区基督教堂对1000余名教徒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7、滨湖镇结合本地实际,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各参赛代表队共计45名队员均认真准备,积极参加,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其中滨湖镇还举办了一期法律知识讲座,通过聘请“六五”普法讲师团讲师为各站所、各村委会成员及驻村工作组共计120人讲授了宪法、民法通则的案例内容,做到上一堂课,普及相应法律知识,感受法律氛围。

三、认真组织参加自治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在职干部职工60%比例统一组织答题,并附人员名单,上交答题卡3989份。

通过一系列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从源头上更扎实有效的预防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一、开展活动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存珍。

副组长:周其华、王银波。

成员:张丽、范珍菊、高文珍、唐保明、汪艳、李若艳。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周副校长办公室,周其华任办公室主任。

为便于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分两个活动小组:

1、外出宣传组:

组长:周其华。

活动内容: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并开展募捐倡议活动。

宣传活动时间:3月6日和20日上午9:00——10:30。

地点:县工商银行门口(大通商厦附近)。

2、校内宣传组:

组长:王银波。

成员:高文珍、汪艳、李若艳、各班班主任。

活动内容:在校内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组织师生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

(二)明确活动主题,制定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活动的针对性、学校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砚山县一小20xx年“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以“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为主题,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的宣传活动内容。

为了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倡导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弘扬社会正气,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3月7日,在周一升旗仪式上县一小以“三月法制宣传月”、“三八”国际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世界水日为契机,紧紧围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这一宣传主题,拉开了“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三)全校上下联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实效性,学校领导班子、年级组均作了具体的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一是德育处通过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班级板报、制作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学生广泛宣传《让新时代英雄永驻人间》(20xx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简要事迹),大力宣传陶恂、杨玉禄为下井救人光荣献身、陈锐走亲戚时奋勇扑灭山火光荣献身、朱家伟从水塘中救出2名落水儿童后光荣献身、铁飞燕勇救遇险工人、周家德为制止抢劫勇擒歹徒被砍伤、周鑫凌晨下水救人不幸光荣献身的先进事迹,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二是组织各班充分利用班会、班委组织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各班学生纷纷捐出自己的零花钱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

(四)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把宣传教育摆在学校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的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20xx份开展募捐倡议活动;学校德育处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师生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截止3月28日共募集到“关爱见义勇基金”5650.9元,其中教职工捐款1060元,学生捐款4590.9元,使本次“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

我校综治维稳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年级组和教师对“综治维稳宣传”活动重视不够,活动组织不力。二是受资金投入限制,宣传的密度不够,在宣传广度、深度上还需加大。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针对宣传活动存在的不足以及当前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实际,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继续把综治维稳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落实各项综治维稳措施,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按照综治维稳宣传内容和今年的全县综治维稳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学校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加强与广播电视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严格政法宣传纪律,坚决杜绝和防止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案件的恶意炒作。

2016年12月4日,迎来现行宪法颁布32周年暨全国第14个法制宣传日。大东区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大力加强“以法治国”理念为契机,紧紧抓住以“构建和谐大东、法治大东、平安大东”主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现将我区开展活动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扎实有效地展开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度和广度,11月18日和20日,我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两度修订和完善我区2016年12·4宣传活动方案,把原来拟开展的“八个一”活动,精减至“四大主题”活动,并根据近段的雾霾天气变化情况,把以室外普法宣传为主调整至以室内普法讲座、法律咨询为主的活动方式;结合我区目前工作重心,把普法宣传重点由区所属的街道向区直机关执法职能部门延伸,有重点地对区56个机关、事业单位提出了普法宣传的内容要求和建议;对关乎民生的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物权法释义,土地流转等内容进行重点普法宣传。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向区主管领导、区政法委领导汇报了今年我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根据区办公会决定,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供2万元专项资金。各街道也相应提供了活动保障经费。确保了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接地气,务实风,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成为为百姓解难的法治平台和阵地。

根据党的十八大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今年“12·4”普法活动重点突出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值我区刚刚荣获“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12月4日10时,在区政府一楼大厅,由辽宁省司法厅法律宣传处周文处长、沈阳市司法局董华光副巡视员向大东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杨大巍、副区长牟丽博颁发了牌匾和证书,同时也宣布大东区“12·4”普法宣传日活动正式开始。大东区前进街道位于城乡结合部,恰逢栅户区改造和农村土地流转的攻关时期,老百姓热盼着对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诠释和解读,在“12·4”法制宣传日上午,组织“双联服务惠民生,律师送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主会场设置在可以辐射前进地区10个自然村的望花村,前进街道司法所、前进街道管辖的社区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与辽宁铭博律师事务所三名专业律师与前进地区约有400余名群众参与了此项活动。结合前进地区实际情况,解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重点对百姓关注的土地流转、农民权益、物权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答疑,将法治意识灌输到民众心中,引导民众学会理性维权、合法维权,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称赞,据统计,全区14个街道119个社区与区内34个律师事务所180名律师共同开展并组织了活动法律讲座26场、开设法律咨询服务台69个,法律咨询及服务达1730余人次,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促进社会和谐。全区近30个委、办、局以不同的形式组织并参与了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消防安全、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向市民发放《法律服务便民手册》、《市民最关心的200个法律问题解答》等6种法律服务手册5600本,普法宣传方便兜1400余个。创新新型媒体普法传播模式,开通“惊涛读法”微博和“惊涛读法”微信,发送和转发法律及普法信息和报道80余条,收到了众多的关注和正面的评价。辽宁省司法厅法律宣传处周文处长、沈阳市司法局董华光副巡视员等省、市检查组在区司法局领导的陪同下,专程到莱茵河畔社区,一同与社区居民参与“12·4”普法宣传日活动,观看了莱茵河畔普法歌曲演唱、法治社区书画摄影作品艺术展览,并对我区开展的“法律服务七进社区”活动、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突出重点,抓实铸牢,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引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局面。

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我区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将这两大群体的普法内涵引向更高更深层面发展。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与市司法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活动的通知》,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的学习正式纳入普法宣传的内容,有力的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通过召开一次中小学青少年普法维权法律服务联席会议,2016年12月9日(原定12月4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区司法局、教育局、综治办、关工委、共青团、57所中小学负责青少年普法的领导及负责人召开一次大东区中小学青少年普法维权法律服务恳谈会,落实我区参加第二届全国“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和申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并对此进行研讨和部署。目前,我区正式向市申报参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评选活动,9个中(小)学申报参加第二届全国“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国家宪法日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12月2日上午,黄龙县不动产登记局在中心西街开展了度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黄龙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野宝泉,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事员张文科、崔倩在中心西街“摆摊设点”。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同时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和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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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11月24日,司法局普法宣教股组织人员举行法律书籍送乡村活动,他们为辛集镇巩堤头村群众送去法律书籍以及印有法律宣传标语的毛巾、围裙,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村民们学法的热情进一步高涨。

为迎接“12.4”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更好的贯彻国家“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我局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活动,我们为小山乡付庄子村明德小学的孩子们送去法律书籍以及法律宣传展牌,此举受到全校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本次讲座特别邀请了沧州市司法局普法办主任于洪玉同志做为嘉宾为大家讲解法律知识。县司法局局长王振东、妇联主席杨桂兰以及来自全县各个村镇妇女干部、县直各单位妇委会主任等200多人参加了本次讲座。于洪玉主任为大家循序渐进的讲解了什么是法、人的一生离不开法,并引用典故、案例,他的讲解生动形象,通俗易懂。随后他又详细讲解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对家庭暴力的处置、预防、法律责任等内容。讲座中于主任结合典型案例和法律条款,深入浅出地解析了当前家庭暴力的特点和危害性,以及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如何取证,通过何种方式寻求保护等,增强了广大妇女对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家庭暴力发生的法律意识。

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客户端设计答题系统,引导网友直接搜索关注“海兴司法阳光普法”微信公众号,回复“答题”获取参与方式,然后进行在线答题,只要5道问题全部答对就会获得我局为参与者精心准备的礼品一份。此项活动得到海兴县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大家纷纷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答题,答对后来我局领取普法宣传奖品一份,并把消息传播给周围的朋友同事,此举直接增加了我局公众号的粉丝关注量,短短几天时间粉丝数量便增加了500余人,很好的扩大了我局公众号的影响力,为“两微一端”新媒体普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月5日,我局举行20xx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暨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天气虽然非常寒冷,但是宣传站前人头攒动,群众们争相领取法律法规宣传书籍,工作人员热情高涨,他们为群众积极讲解宪法知识、发放宣传物品。在活动现场,共发放《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便民法律服务手册》等书籍2000余本,印有法律标语的宣传袋1000余个,印有法律宣传标语的围裙2000余个,多种宣传资料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活动中,工作人员还对有法律疑惑的群众给予现场解答,把利弊讲透,引导群众不断提高认识,沿着正确的方向积极行动。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一定要遵纪守法,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做守法.护法.爱法的好公民。

通过这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海兴县人民群众学法用法意识,普及了宪法常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运用宪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了实施“七五”普法、践行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7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国家宪法日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12月2日上午,黄龙县不动产登记局在中心西街开展了2017年度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黄龙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野宝泉,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事员张文科、崔倩在中心西街“摆摊设点”。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同时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和政策咨询。

[2017]。

法院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织各类审判业务骨干14人,在党组书记、院长罗振宇和政治部主任郭云祥的带领下,利用周末时间来到哈西火车站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法官们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并设列宣传展板,向进出火车站和候车的旅客发放法制宣传单,介绍宪法知识。宣传板引来了众多的围观群众,他们不时地向法官询问展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台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法官们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诸如劳动合同纠纷、交通肇事后申请执行、相邻关系纠纷等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向群众赠送相关内容的资料和书籍,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来咨询的李先生向法官讲述,其刚购买没几天的房子因水管漏水泡了楼下住户,人家向他索要4万无的损失费,自己觉得漏水跟自己家没有关系,不应该赔偿,可不赔对方就不让自己装修,整天和对方争吵,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听了法官的耐心解答,李先生刚来时紧锁的眉头舒展了,满脸笑容向法官表示感谢。

此次活动,哈铁中院共接待旅客340余人,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420余个,发放法律书籍、诉讼指南等法律资料200余份,宣传单近千份。旅客和车站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宣传活动,使自己更多地掌握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16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素质。12月4日上午,鸠江区法院4名志愿者放弃休息日到该区鸠兹家苑小区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该院还结合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的主题和自身职能特点,在广场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标语、设立法制宣传咨询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多件,这种面对面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的活动形式,受到了现场群众的好评和欢迎。

本次活动,通过宣传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宪法知识和法律知识,目的是引导老百姓知法、懂法,知道如何诉讼,怎么维权,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提升民众的宪法意识和宪法素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12月4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古城广场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受到了邓州市委副书记刘建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程建功、人大副主任孙中英,政协副主席丁耀等领导和广大市民的一直好评。

活动中,法官们积极向来往群众发放普法漫画书等宣传资料,同时耐心解答市民提出的关于民事侵权、遗产继承、家庭婚姻、故意伤害等法律问题,热情的为群众答疑解惑,化解了市民心中疑问,展现了法院和法官良好的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据悉,此次活动该院共发放普法漫画书100本、宣传单300余张,,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余人次,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了市民的宪法意识,。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并正式实施。2014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每年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邓州法院都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氛围。

“在宪法日这天,第一次走进法庭看法官断案,这是书本知识与庭审实践的有力结合,使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温暖,感受到法庭的庄严与肃穆,从而坚定对法律的敬畏。”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大学法政学院2011级学生阿不来提·艾海提参加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后说。

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新疆各级法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国家宪法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媒体记者及社会公众观摩该院院史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该院受理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执行情况,同时还向辖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

在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远远便可看见悬挂的宣传标语,该院民一庭法官李勇刚正在现场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其间邀请群众参与旁听,庭审后,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开展金融机构走访调研、法律知识考试、法院开放日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伊吾县人民法院深入农村牧区和社区,发放维文版和汉文版的双语宣传资料,通过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