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优质18篇)

小编: FS文字使者

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助于激励创新、加强技术转移和培育创意产业。这是一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调研报告,报告中提供了一些问题和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法论文范文

摘要: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者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生存环境,亟待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来保护自身利益。我国《著作权法》主要是对艺术、舞蹈、文学书籍、音乐作品等相关作品权利保护的法律,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的知识产权方面也发挥着作用。然而,由于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的特殊性,《著作权法》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的知识产权方面依然存在一些短缺,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

关键词:著作权;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知识产权。

引言: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传统艺术文化绚丽多彩。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者正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危机,亟待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来保护其利益。我国的《著作权法》主要是对艺术、舞蹈、文学书籍、音乐作品等相关作品权利保护的法律,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的知识产权方面也发挥着作用。然而,由于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的特殊性,《著作权法》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的知识产权方面依然存在一些短缺,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本文旨在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探讨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为我国加强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理论参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西方文化交流日益密切,传统文化日益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在当前的环境下,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者的生存、发展环境日益恶化,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者正濒临难以生存的困境,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新时代传承者的经济压力过大。

在生存压力不断增大的今天,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者面临的经济压力也明显加大。自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也有了新的变化。在追求物质和经济生活的思潮下,传承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的劳动者的社会地位不断下降,传承活动的影响力日渐减弱。传承者难以依靠传承活动获得经济收入,以至于物质生活过于贫苦。因此,出生于新时代的年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寻求更好的经济收入和家庭生活,从而放弃学习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

(二)依赖于口耳相传的项目缺乏传承人。

在全球化时代,随着多元文化兴起,传统文化遇到挑战。相对于长久生存在偏远山区的群众而言,由于许久没有接触过新事物,在突然接触到除本民族文化以外的文化时,难免会心生兴趣,转而抛弃民族传统文化,选择学习新事物、新文化。由此给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的生存沃土带来不良影响。新时代的年轻人在接触过新鲜多元文化后,面对本地区的传统技艺,则逐渐丧失兴趣,使得依赖于口耳相传的传统文化走入暮年。

(三)商业化运作对民族传统艺术带来负面影响。

随着我国文化旅游业的不断发展,部分少数民族传统艺术被大规模地开发,进行各种目的的商业包装,谋取经济利益。尤其是我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进行商业包装、谋取经济利益的开发活动愈演愈烈,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很少有人会考虑这种大规模的商业化运作会给少数民族传统技艺带来何等影响,所以在开发的时候,并没有从原则上对少数民族传统技艺进行保护。在经济利益和传统技艺面前,显然没有做到均衡,没有做好如何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之间的关系,没有做到以开发促保护。更有甚者,为了压缩成本,在商业演出中,随意使用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不考虑实际场景且不支付费用给技艺的传承者。在商业化的影响下,一切都必须为商业服务,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不再是简单的民族精髓,更像是一个用来谋取利益的工具,成为一种商品。

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法律制度框架中,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由于少数民族传统艺术及其传承人的特殊性,《著作权法》中的一些条款难以满足其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难以根据《著作权法》清晰地界定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者的独创性。

由于我国少数民族众多,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多种姿态的传统技艺,而当前的《著作权法》并不能完全适用部分动态传承的少数民族传统艺术。在《著作权法》的第三条中,对作品的含义进行了明确。少数民族传统艺术发源于人民群众,是群体智慧的结晶,并不符合作品独创性的相关要求,而且也不能与可复制性这一规定相契合。而关于作品独创性的规定划分,我国尚未明确。这就使得传承人在传承活动中,自己对传统艺术项目进行改进或创新时,所获成果难以被法律承认和保护。从概念层面而言,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作品归属于少数民族传统艺术。进一步说,就是作品是以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为源泉进行创作的,是在传统艺术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创新的。新的作品完全保留和继承了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的文化精髓。在众多传承人当中,人的传承能力因本身素养而千差万别,所以其独创性也极具个人特色。例如:传承人以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为基础,通过改编和加入新内容,进而形成了新的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作品。但是,由于法律不完善等原因,这种形式的创作作品是难以受到法律保护的。

知识产权法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5.30印花税调整”事件的法学思考。

行政规划基本问题的法学分析。

从分析法学视角阐述债权的性质。

我国消防行政法学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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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劳动法学学科的构建。

政治思想制约下的先秦儒、法学派求富思想分析。

从中世纪商人法到现代商法的历史演进。

行政法学视角下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工资优先权的经济法学分析。

论自然法学说的方法论意义。

知识产权法论文范文

摘要:转基因生物技术对传统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由于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某些发达国家利用wto立法漏洞设置绿色壁垒对发展中国家的转基因生物产品进行限制,使转基因生物技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知识产权困境。要真正解决转基因生物技术面临的绿色壁垒问题,就必须通过知识产权法保护手段促进转基因生物技术迅速发展。

关键词:转基因生物技术知识产权。

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科技中发展最为迅速的部分之一。转基因生物(genetic-callymodifiedorganisms,gmos)往往具有十分优秀的抗旱、抗虫、高产等性状,因而在农业生产、医疗卫生、科研等领域具有广泛的用途。然而,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发展使人类可以创造出自然进化所不存在的生物新品种,因而对依托于传统物权发展起来的知识产权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由于目前对于转基因技术的安全性评价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各国纷纷通过制订对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限制措施来规避wto立法架构中的国民待遇要求,从而造成了对国际经济发展影响相当严重的绿色壁垒。要突破绿色壁垒使转基因生物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就必须对转基因生物技术加强知识产权法保护。

一、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法面临的崭新挑战。

转基因又称基因工程或基因修饰(geneticmodification),是指将能够表达相应性状的基因片断直接移植到目标品种的基因组中,从而使目标品种生物表现出某些在自然状态下并不具有的性状的行为。[1]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出现使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面临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是着眼于现实生活而发展起来的权利体系。[2]作为经济法的子法律部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凸显了经济法的目的性价值。经济法的目的性价值是建立在社会整体利益基础上的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因而,知识产权法通过授予权利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法律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权利人对知识产权的垄断地位,在确保社会实质公平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促进科学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然而,转基因技术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新兴科技,它在权利保护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等方面均对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具体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对传统知识产权来说,一物一权的传统民法理念完全可以解决权利主体的界定问题。然而,对于转基因技术,由于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经过诸如基因组测序、基因片段截取等过程,因此对这些基因或基因片段的权利主体很难做出界定。从某个人身上获取的基因片段是应该归属于获取该片段的科学家所有还是应该归属于提供该基因片段的人所有,抑或应当归全人类所有?这个问题是传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所无法回答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包括物、智力成果、人身权利或者行为。转基因技术通过对不同种生物基因片断的剪切和链接,将微生物、植物、动物乃至人类的部分基因相互结合,从而造成了法律关系客体间分野的模糊。法律关系客体间分野模糊的直接结果是导致了法律关系内容的混同。传统知识产权倾向于对微生物予以专利权保护,对植物新品种予以类似专利权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对动物新品种一般只予以方法专利保护。那么对于一种兼有微生物、植物和动物基因的新型转基因生物应当如何提供法律保护?这一立法困境在传统知识产权法律架构中同样难以解决。

二、生物产品绿色壁垒:生物知识产权壁垒的表现形式。

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作为当前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组织,在全球国际贸易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规范是应然规范,部分也可以称之为“确定规范”。[4]因此,wto在立法框架中努力贯彻应然的国民待遇原则和非歧视原则,力图通过消除关税壁垒来实现国际间贸易的自由和平等。在wto立法框架下,传统的国家职能不再由国家单独行使,而必须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进行。[5]但在实然状态下,wto立法框架仍然存在严重漏洞,致使各个国家为争取国际贸易顺差而将有利于本国的贸易壁垒从显性的关税壁垒向隐性的非关税壁垒转变。

绿色壁垒是一种典型的非关税壁垒。所谓绿色壁垒,是指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制定一系列复杂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其它国家的产品及服务设置障碍,以保护本国产业的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6]作为wto立法框架之一的《技术贸易壁垒协议》(agreementontechnicalbarriertotrade,tbt协议)规定,wto成员国在采取技术措施时应当尽量采用国际统一标准,但在以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为目的时,可以采取必要的与国际标准不一致的技术措施。[7]根据该规定,某些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的名义制定了严格的强制性高技术标准,以限制技术含量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本国市场。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评价至今在国际上还没有定论,同时转基因生物技术带来了严重的法律理念冲突,因此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实施在全世界引起了人们的普遍担心。[8]基于这一现状,对转基因生物产品进行某种程度的限制成为绿色壁垒一个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发达国家所设置的生物产品绿色壁垒在实质上是生物知识产权壁垒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根据经济学基本理论,经济运行的前提是收益必须大于成本。发达国家的生物产品能够更容易地达到较高的技术指标从而跨越绿色壁垒进入市场,其根本原因在于发达国家具有更为环保、更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发达国家通过先进技术的运用,可以在付出同样成本的前提下获得环保标准更高的生物产品,或者在获得同样标准生物产品的前提下支付更少的费用。发达国家由此产生的收益足以支付相应生产成本以及绿色壁垒实施所必须的制度成本。广大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生产较高环保标准生物产品所需成本往往大于收益,因而其生物产品会逐渐淡出发达国家的市场。这样,发达国家运用自己已经掌握的生物知识产权优势,一方面通过wto立法框架打开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大门,另一方面通过绿色壁垒将发展中国家的生物产品阻却在本国市场之外。这种状况持续下去,会在生物产品方面造成发展中国家严重的贸易逆差,并最终形成发达国家的生物知识产权垄断和掠夺式定价。

绿色壁垒的存在违背了wto的基本原则。wto法不仅在国际法律秩序中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而且是国际法律秩序中一种独特或自成一类(self-contained)的法律体系。[9]wto的立法理念在于消除关税壁垒和贸易歧视待遇,从而降低国际贸易的成本并最大限度地保证国际经济生活的实质公平。但是发达国家利用wto立法架构中的天然缺陷,通过绿色壁垒对发展中国家的生物产品进行不合理的限制和制约。

要解决转基因生物(gmos)及其制品面临的国际贸易困境,就必须加强对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法保护,从而促进转基因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是设定在特定创新性智力成果这种特定信息上的专有权、排他权。[13]作为一种制度理性,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在于通过保护适当程度的合法垄断来维护权利人的利益,并最终促进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虽然转基因技术在生物科技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其对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引起广泛而激烈的争论。只有加强知识产权法保护,才能促进转基因生物技术向绿色、安全、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并最终解决生物产品的绿色壁垒问题。

首先,要加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立法保护。自1983年开始出现以来,转基因生物技术在知识产权领域带来了大量的立法冲突。有鉴于此,相关知识产权立法应当突破传统民商法、经济法的权利架构,将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特殊民事权利加以界定。各国应当尽量制定统一实体规范,对同类生物产品实行同等准入标准,取消对发展中国家的歧视待遇和绿色壁垒等滥用知识产权优势造成的非关税壁垒。

其次,要加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大量国际条约、国际组织的存在以及各国国内立法的不同,在生物产品国际贸易中造成了严重的司法管辖冲突。这一国际私法上的管辖冲突严重妨害了有关争端的解决。为了妥善处理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争端,在难以制定统一实体规范的情况下,各国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冲突规范,加强转基因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当前,知识产权法对转基因技术的司法保护形式大于实质,因此加强相关知识产权司法是促进转基因技术发展的当务之急。

最后,要加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司法救济具有非常明显的滞后性,绝大多数的社会冲突是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加以解决的。知识产权因国家主管机关依法授予或确认而产生,这一特征是由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所决定的。[14]转基因技术知识产权的取得也同样需要经过有关机关的行政确认程序。国家行政机关应当妥善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以及转基因生物技术的边境保护,促进转基因生物技术迅速发展并最终在技术层面突破发达国家绿色壁垒的严格限制。

abstract:.

[1]周纪昌:《论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与我国发展战略》,载《经济经纬》2004年第5期。

[2]李扬等:《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40页。

[3]李长健主编:《新编经济法通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50页。

[4]【德】魏德士:《法理学》,丁晓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7页。

[5](1995),thirdrevisededition,martinusnijhoffpublishers,.

[6]刘迅:《浅析绿色壁垒与wto多边贸易规则》,载《农村经济》2005年第1期。

[7]张平、马骁:《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版,第125页。

[8]如作为转基因生物产品生产大国的美国在2003年3月颁布了生物安全管理法规修正案,进一步加强对药用及工业用转基因植物的管理。

[9]邵沙平、余敏友主编:《国际法问题专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1页。

[10]喻翠玲、冯中朝:《全球转基因作物生产概况与发展趋势》,载《生态经济》2005年第7期。

[11]李正明:《美欧转基因产品之争对农产品国际贸易影响分析》,载《商业研究》2005年第9期。

[12]何艳梅:《〈生物安全议定书〉的贸易条款及其影响》,载《国际贸易问题》2005年第10期。

[13]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7页。

[14]李永明主编:《知识产权法》,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知识产权法论文范文

1、原始版权保护制度最早起源于我国宋朝――“禁擅镌”。

2、15世纪末,威尼斯共和国授予印刷商冯-施贝叶为期5年的印刷出版专有权,被认为是西方第一个由统治政权颁发的保护翻印之权的特许令。

3、欧洲第一个要求享有“作者权”,以及对印刷商无偿的占有作者的精神创作成果提出抗议的是德国宗教改革的领袖马丁。路德。他在1525年出版了一本本题为《对印刷商的警告》的小册子。

4、1690年,英国哲学家罗克在他的《论国民政府的两个条件》中提出,作者创作作品花费的时间和劳动,与其他劳动成果的创作人的花费没有什么不同,因此作品也应当像其他劳动成果一样,获得应有报酬。

5、17,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

6、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7、1990年9月7日,通过《著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全面、系统保护作者权利的法律,也是我国著作权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8、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9、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10、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一个创新:规范网络时代著作权)。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11、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知识产权法论文范文

a.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但未侵犯乙的著作权。

b.侵犯了乙的著作权,但未侵犯甲的著作权。

c.不构成侵权。

d.同时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和乙的著作权。

答案:d。

解析:见《著作权法》第11条,第12条,第45条第(五)项。

2.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取得制度,下列哪一选项的内容符合我国公民著作权产生的情况?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

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上加注人b的发表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d侵犯了手稿作者a的著作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c侵犯了手稿作者a的著作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d.d不构成侵权,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c。

解析:见《著作权法》第10条、第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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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令被告__________上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声明;。

二、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开支_____________元;。

四、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侵权事实)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作品一经完成,作者即享有著作权,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并依法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漫画作品作为商业性使用,其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多项权益。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识产权法论文【】

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各国普遍获得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划分知识产品公共属性与私人属性界限并调整知识创造、利用和传播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工具在各国普遍确立,并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拓展、丰富和完善。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迅速,不断变革和创新,当前世界经济已经处于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已是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动力,与之相对应的,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和进行市场垄断的手段,知识产权制度因此成为基础性制度和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世纪末开始,许多国家已经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考虑、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政策相结合,知识产权战略构成了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的组成部分,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支配创造性智力成果、商业标志以及所享有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力。知识产权的法律特点式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产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点。这些明显的区别于物权和债权的特点,不仅在民法体系内引发了众多值得研究的问题,而且在国际私法领域,知识产权中的法律冲突也有其区别于物权和债权的独特之处。这些独特之处甚至引起了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存在与否的争论。我国过去不承认知识产权领域存在法律冲突。这是因为我国当时未加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学术上也有受前苏联影响的因素。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较多的学者开始注意到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冲突问题。知识产权领域存在法律冲突是指,对于同一项知识财产,在不同国家都寻求并获得承认有关权利的情况下,它在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的不同效力的冲突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中国在国际贸易中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滥用各类技术标准的防范制度。

技术标准指对1个或几个生产技术设立的必须要达到的水平以及为达到这一水平而实施的技术。但是当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技术标准涉及的技术被知识产权的方式合法控制时,任何人要使用标准化技术,就触及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此时,使用人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以昂贵的代价使用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标准化技术,生产标准化产品:要么因不甘心知识产权人的宰割而放弃市场。因为标准化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首要条件,不按标准就不可能被市场接受,而采用标准就必然使用他人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需要取得许可、支付报酬。我国由于存在严重的知识产权制度实施上的缺陷,在防范国外滥用各类技术标准方面,缺乏有力的武器。

知识产权转化率就是指知识产权所有者通过自己实施,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并以此来获取最大利益占知识产权研发所花费费用的总额。从授权数量来看,中国是知识产权大国;但就无形资产质量而言,中国远不是知识产权强国。

只有当知识产权付诸生产时它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因此,在获得了知识产权之后的关键性问题是如何使之转化为实质生产力并获取最大利益,实现由量的发展到质的飞跃,这是中国企业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对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一)对政府的建议。

1、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应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一些重要产业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和提高系统集成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同时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可采取的措施有: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开展广泛的教育活动,鼓励创新,谴责剽窃、盗版和造假行为: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实行支持企业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设立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并依据法律对侵犯知识产权人员进行惩处。

2、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评议和制定工作。首先,要积极参与wto与各种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评议工作,很好地利用我国加入wto和国际标准化组织获得的发言权,避免发达国家利用技术优势和在标准领域里的经验优势控制国际市场。其次,要在评议的基础上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鼓励研究机构及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要组织更多的标准化专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力争把我国的标准化意图和标准充分反映到国际标准中去,为我国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再者,对标准技术性措施造成的贸易摩擦,要积极利用双边或多边协调机制加以解决。努力避免和化解贸易冲突。

3、充分行使海关的监管职能。有效利用打私和征税手段,控制非法贸易。加强对知识产权敏感商品的监控,坚决打击非法进出口行为。使得侵权行为在进出口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海关国际合作,使海关在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对外贸经营者的建议。

1、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企业应及时将创新成果、核心技术、名优产品在国内外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并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使核心专利成为标准,取得有效保护。要以企业的核心专利技术为依托,构筑自身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措施体系。加大资本与人才投入,从小技术到大专利,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充分扩大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贸易量,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使知识产权进行最大化的实质生产力转化,创建和保护拥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的产品。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是与市场与社会连接的纽带,加快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可以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使维权之路更加顺畅。

3、转变观念,积极应对知识产权诉讼。改变以往消极对待知识产权纠纷的态度,积极应诉。不少中国企业自身并没有侵权行为,由于害怕诉讼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而常常放弃应诉,失去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而有过侵权行为的企业,也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消极应诉而支付超过正常水平的侵权费用。外贸企业还应注重和商会的合作,形成一个组织有效、协调一致、参与广泛的企业联盟,这样有利于增强寻求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面的支持,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知识产权法论文范文

有关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存在何种关系,中国学者观点各不相同。在某些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影响下,比如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以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不少学者将反不正当竞争法划规划到知识产权法范畴。同时,很多技术秘密难以通过商标法以及专利法进行保护,这就催生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且在司法实践当中发挥效用。

不过,从历史惯性角度来看,仅能证明知识产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关系较为密切,却很难反映出两者存在归属性,实际上,它们之间并不彼此包含,而是内容有所交叉,既有重叠的部分,也有不同的部分,形成一种互动,智力成果和有关成就难以通过知识产权法进行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作用。我们创建知识产权制度,主要是为了维持一种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一、两法的共同点。

从形式上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法益正好相反,知识产权法是对知识产权所有人垄断权利的一种保护,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恰恰是对这种垄断权的一种扼制,不过,从本质上来讲,两法具有一样的立法目的,也就是维护合法权利,保证一种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所遵循的原则是一样的。从本质來说,知识产权属于一种利益的分配,制定知识产权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人的正当利益,让他们可以完全占有智力成果所带来的经济利益,防止其他人通过不法途径争夺该利益。这种对利益的分配,也同时体现在商标法、人,依据法律有权独占其智力成果。下面分析该种合法垄断权:首先,我们创设知识产权的初衷是为了鼓励创新,并且不断的积累知识财富,由于其属于合法垄断,因此不应当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其次,知识产权具有完全的私人性,是以智力创造成果为前提的,而智力劳动主要是为了进行竞争或者在这个过程当中形成智力成果,如果仅仅是合理的使用而没有滥用,知识产权就不会被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而且还可以增强权力主体的竞争实力。

和知识产权比较起来,反不正当竞争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经营者的利益遭受损害,是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寻求救济的。反不正当竞争客体不确定,也没有涉及到积极的权利内容,仅仅表现为一种救济性权利,具有较强的派生性。如果权利人的合法权性遭受损害,其可以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各种调整功能,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及很少,更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知识产权没有太大的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不但在权利属性方面存在差别,在作用机制方面也完全不一样。知识产权规定了各种类型知识产权的主客体资格,还涉及到权利如何获取、限制、行使以及救济等问题,以此创设财产权制度,并且规定了知识产权所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以及承担的义务,这属于积极的保护手段,通过法律规定来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激励社会不断创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差异在于,其在禁止不正当行为时,所采取的方式,包括讼诉以及行政查处,这属于事后的消极保护,通常,依赖于禁止性规范,在评价一种经营行为时,往往会依据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其虽然也能维护知识产权人权益,但往往很被动,只能发挥补充的效果,也就是说,为了实现保护的目的,通常表现为禁止非法竞争行为以及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

除此之外,从价值取向的角度来说,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存在差异性。知识产权所追求的价值是维护知识产权的个人利益,体现了一种与人为本的原则。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追求的价值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全局利益,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社会性。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弥补了知识产权法的不足。

科技的日新月异,给知识产权领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伴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各种需要法律保护的客体层出不穷。通常来说,在新客体刚出现的阶段,需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护,举个例子,国际公约与世贸组织中某些没有形成汇编作品的数据库,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就很难通过知识产权法来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发挥反不正常竞争法的补充作用。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当中,包括一系列的部门法,如果一个以上的主体,针对某个知识产权都享有权利,根据各个法律规定,会形成权利上的冲突。一般来说,大多数的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问题都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法来协调,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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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毕业论文选题

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临时禁令制度及其在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的发展。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视角下的知识产权法研究。

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研究。

英语论文题目

3、临沂方言对英语辅音音素发音的负迁移及方式。

4、英语重音看汉腔英语。

5、论英语专业学生跨文化交际本事的培养。

6、关联认知语境对话语标记语的解释。

7、来源于地名的英语词汇的隐喻映射。

8、贸易统计差异与中美贸易平衡问题。

9、浅析商品说明书的翻译。

10、中美刑法因果关系的差异。

11、文化差异对中美商务谈判的影响及谈判策略的选择。

12、谈中美两国地学本科高等教育的几点差异。

13、浅析中美反倾销法律及实践的差异。

14、交际教学法在中国英语教学中的运用。

15、从语言文化差异视角看英汉幽默翻译。

16、新闻委婉语语用功能分析。

17、从电影《花木兰》中看中美文化的嫁接。

18、浅析汤姆·索亚性格特征。

19、汉英文字发音特点比较。

20、中美家庭教育的差异。

21、简述现代英语流行语。

22、在中英文化背景下对隐喻的理解。

23、跨文化交际中的中美文化差异。

24、从《毕业生》看美国六十年代的反文化运动。

25、英汉词汇中色彩词的语义。

26、中美版权侵权行为结构的差异。

27、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语音及拼写之差异。

28、略论中美日韩学前情感教育之民族差异。

29、略论中美日韩学前情感教育之民族差异。

30、浅析论英国工会在战后英国政治重建中的主角定位及其政治文化内涵。

工科研究生开设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实践论文

工科研究生是否应该开设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应该如何开设,其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又该如何安排,以取得理想的学习效果,一直是工科高校考虑的问题。本文结合河南工业大学工科研究生开设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实践,试图回答上述问题。

一、课程开设的必要性。

(一)战略需要。

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战略措施中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建设若干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建设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师资队伍。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又提出:“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

制定并实施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刚要》明确要求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二)政策要求。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颁发4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明确指出:

“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知识产权素养。高等学校要在《法律基础》等相关课程中增加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并积极创造条件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单独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增设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点。

鼓励有相应条件的高等学校整合教学资源,设立知识产权法学或知识产权管理学相关硕士点、博士点,提升知识产权的学科地位。”“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培训,为国家提供急需的涉外知识产权人才。有条件的高校要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积极为企业和中介机构培养专业工作者。努力建设一支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规则的高级专业人才队伍,将知识产权作为优先考虑的公派留学专业领域,尽快为国家输送一批涉外知识产权人才。”

(三)形势呼唤。

《纲要》提出,要“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到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并强调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所必需的知识产权中介(包括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中介制度中率先发力。

从上述可见,我国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较大,尤其对有工科背景又具备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需求迫切,主要是从事专利审查、专利工程师、专利代理师等职业的人才。

为此,形势呼唤工科高校,以专利代理人制度为导向,以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改进为依托,重新思考我国理工类院校法学教育方向,提出一种新的法律与技术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课程模式的国际化。

美国与日本是全球公认的`两大知识产权强国,它们在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实践的有益探索和丰富经验,值得我国学习与借鉴。

美、日两国均充分发挥大学,包括理工院校,作为知识产权高等教育的主体作用,尤为值得关注。美国40%的经济增长源于知识产权产业,从业人数1800万,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5万。美国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始于20世纪80年代。其做法是:最初由大学普遍开设mot(技术转移)课程,介绍知识产权知识;后来发展到依靠大学设立的法学院来承担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目前,美国律师协会认可的183所法学院,都提供正式的知识产权教育,招收理工科为主的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学制3~6年,毕业时授予法律博士学位(jurisdoctor,j·d);对于获得j·d学位的学生、在职法律从业者以及外国留学进修人才,则提供9个月或1年的知识产权专业方向ll·m(法学硕士)教育。

与美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相同,日本的大学法学院也承担着知识产权高等教学工作。但不同的是,日本还有另外一个专门承担知识产权高等教育的机构---日本政府特许厅(jpo)及其知识产权培训所。换句话说,日本有两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其一,1958年设立的日本政府特许厅(jpo)及其知识产权培训所。

提供行政管理、审查员、复审员课程以及为高等教育机构编制并免费提供知识产权教材,内容涵盖实用新型、工业设计、商标、技术转移(专利许可)等。其二,大学法学院。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院1994年秋首设知识产权专业方向课程---国际经济与商业法律硕士课程,年开始招收知识产权法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

至今,日本有68所法学院全部提供知识产权法教育课程。在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方面,德国模式具有三大亮点:首先,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这在欧盟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其次,除了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外,德国企业还十分重视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知识教育以及培养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才。最后,德国拥有享誉全球世界知识产权界的研究中心---德国慕尼黑马普知识产权研究所,这是最大的亮点。

实践经验培养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相关教学模式。日本有些学校以企业和非营利性法人的要求来确定课程内容;德国慕尼黑知识产权法中心,其课程内容不仅有法学导论,还有欧洲国家知识产权法学的几乎所有领域、相关法律领域以及企业创立和技术管理方面的课程;英国的知识产权法学学员,每一个人都要求从事一项专利申请工作,要求法律背景与非法律背景的学员相互协作;美国的判例教学法要求学生阅读分析他们学习的每门功课中上百个已公布的法庭判决,多数老师讲课并不多,而是与学生就某个问题在课堂内外展开辩论。

三、课程内容的实用性。

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应重视教学内容的合理设计与变革,以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与新颖性。一般意义来看,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应注重基础理论的讲授,使课程具有一定底蕴。应把教改教研成果或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实际应用成果引入教学。

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的关系要处理得当,既要注重课程基础理论的讲授,又要重视知识产权法基本制度的讲解;既要注重传统知识产权法主体内容的讲授,又要重视新型知识产权制度的讲授;既要注重国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理论的讲授,又要重视域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理论及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等方面的介绍;既要有常规的教学内容,又要有专题研究的内容。

在河南工业大学,从开始,为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确定为工科研究生的一门必修课,32个学时。

在有限的课时内,如何设定要讲授的内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将知识产权法学的全部内容作为教学任务,一是学时不够,二是学习不透。因此,如何联系工科研究生的专业、就业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讲述内容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通过调研和面向研究生的问卷调查,我们将着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的内容确定了1:6:3的比例,以专利法为重点,兼顾知识产权法课程的体系完整性。在课程内容安排上,采用提问式标题,如专利法课程内容,第一讲是“什么是专利”,第二讲是“什么样的发明创造可以申请专利”,第三讲是“如何申请专利”,第四讲是“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等等,这样做,老师讲授和学生学习的目的都十分明确。

四、课程讲授的研习法。

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方法方面存在着两种模式:一是纯粹理论化,即高校知识产权法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完全讲授知识产权法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忽略知识产权立法动态及相关案例讲授,并未真正领悟与掌握知识产权法学的精髓。

二是纯粹实务化,即高校知识产权法学教师在讲授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时,完全运用“以案说法”的教学方法,而忽视了知识产权基本理念、基本原理以及基础知识的讲授与传播,使得学生只记住了案例,但并没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法学基础知识。

为此,笔者建议将案例教学方法改革转型为实例研习的教学方法。

所谓实例研习,即通过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分析,对与案例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研究来学习的一种教学和学习方法。此种教学方法的目的在于通过教学过程,培养学生对法律解释、漏洞补充、法律续造等法学方法的掌握,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增进学生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

知识产权法教学引入实例研习法的意义重大。

第一,知识产权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内容较多,不仅包括专利法、着作权法、商标法,还涉及商业秘密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等。由于这些法律各有特点,作为缺少法律基础的工科研究生来讲,理解起来难度较大,加上知识产权法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法律修改又比较频繁,因此,引入案例研习法势在必行。第二,实例研习法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三,实例研习法不仅有利于突出重点、分散难点,还可以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直观化、形象化,提高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对案例的研习来学习知识,能够让复杂的问题更加直观,便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实例研习方法是对案例教学方法的深度运用。如何实施实例研习的教学方法?笔者认为:第一,结合每一讲的知识点、重点和难点寻找最新、最典型的案例,讲授之前先放案例,然后就案例提出若干问题,分别布置给几位同学回答,必要时还可请几位同学就案例提出新问题;第二,就本讲内容,运用理论、概念及解读、法条等进行讲解;第三,在课堂研习中,回答问题的同学依据法条进行分析,分析的结果再请同学进行评析;第四,请同学们就案例提出新的问题,老师结合已有问题和新的问题一并回答。

综上所述,要成功实施实例研习的教学方法,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讲授的老师必须做到对讲授的内容没有盲点,学生无论有任何问题,都能够给出满意的回答;二是培养学生课下预习和课堂跟上老师分析节奏的良好习惯;三是运用实例研习方法并不排斥其他教学方法,如对复杂的问题采用案例研习方法,对一般问题仍然可以采用案例分析方法。

毕业论文题目

2.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协调制度的对策研究。

3.外汇储备增长、货币冲销对物价及产出的影响效应分析。

4.贷款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5.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测度及趋势分析。

6.公开市场操作对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效应分析。

7.我国外债管理中的风险防控问题研究。

8.郑州航空港建设中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

9.郑州航空港建设中的金融产业发展问题研究。

10.互联网金融时代网络银行的监管问题研究。

11.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启示研究。

12.宏观审慎监管的国际实践及其经验分析。

13.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研究。

14.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研究。

15.我国信用担保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16.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研究。

17.我国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效应分析。

18.我国公开市场操作业务的效应分析。

19.金融危机治理目标体系构建研究。

20.商业银行合规性管理研究。

21.我国政策性银行体系的现状及完善对策。

22.我国地方债务潜在的金融风险问题探析。

23.我国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其治理对策。

24.我国财政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

25.我国社会养老金缺口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26.我国发行地方债试点相关问题分析。

27.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现状及完善对策。

28.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及完善对策。

29.我国现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陷及完善对策。

30.我国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31.我国政府投资美国国债的风险分析。

32.我国土地财政依赖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33.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问题分析。

34.我国开征房地产税的政策建议。

35.我国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问题及对策。

36.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37.人民币升值对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38.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思考。

39.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趋势。

40.电子银行业务创新途径。

41.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策略。

42.商业银行开拓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思考。

43.开发性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探索。

44.民间金融产生的制度性因素及其规范化路径。

45.国际离岸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

46.地方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模式选择。

47.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潜在风险及防范。

48.健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思考。

49.影响我国金融创新的因素分析。

50.浅议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51.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思考。

52.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浅析。

53.我国住房消费信贷发展中面临的制约因素及其对策。

54.政策性银行的历史变迁及其改革展望。

55.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和理财产品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56.加快发展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和理财产品的思考。

57.个人理财业务:国际比较及启示。

58.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和理财产品的`演进轨迹及未来方向。

59.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网上营销研究。

60.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研究。

61.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费率结构研究。

62.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交叉持股研究。

63.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集中持股研究。

64.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投研团队建设研究。

65.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研究。

66.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量化投资研究。

67.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杠杆交易研究。

68.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控制研究。

69.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产品结构研究。

7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业园区的集聚效应研究。

7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公募基金的投资研究。

72.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研究。

73.证券投资基金与股权投资基金协同发展研究。

74.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影响及其对策。

75.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76.我国影子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77.人民币自由兑换面临的障碍及其应对策略。

78.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结构实证分析研究。

79.我国股票市场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

80.我国ipo制度向注册制转化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

81.我国股票市场波动与信贷政策变化相关性研究。

82.我国股票市场波动与财政政策工具变化相关性研究。

83.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行为研究。

84.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问题及其治理。

85.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问题研究。

86.我国股票市场波动的制度性成因及其对策。

87.中美ipo制度比较研究。

88.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

89.农业保险的规范性经营与监管问题。

90.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机制设计与补贴效率研究。

91.农业保险运作模式研究。

92.农业保险运行绩效及其评价研究。

93.农业保险产品创新研究(如指数保险、区域保险、价格与收入保险等)。

94.农业保险支持农业产业化与农业现代化研究。

95.《农业保险条例》和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研究。

96.农业保险对农户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

97.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与再保险制度安排研究。

98.新型城镇化道路中农业保险的作用研究。

99.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合作模式研究。

100.农业保险准备金提取与偿付能力编报规则研究。

101.主要国家农业保险立法与运营模式研究。

102.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对农民贫困状态改变研究。

103.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104.农村保险覆盖率问题研究。

105.农业保险业务流程完善研究。

106.农业风险评估与农业保险费率精算研究。

107.新农合运作模式研究。

108.新农保运作模式研究。

毕业论文题目

3、探究温州人企业的竞争力。

4、温州民间资本投资决策的影响因素。

5、温州民营企业绩效考评的问题与对策。

6、成本优势弱化条件下温州制鞋企业的战略选择。

7、温州鞋产业集群演进的风险分析及其对策。

8、温州制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及培育。

9、温州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竞争软实力提升的关系探讨。

10、温州家族企业文化构建探析。

11、温州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实践与绩效分析。

12、温州民营企业家素质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探讨。

13、温州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与竞争力关系分析。

14、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与危机管理关系研究。

15、东西方家族企业治理比较研究。

16、私营企业社会保险发展现状的调查分析。

17、民营企业员工心理健康相关研究。

18、民营企业员工流失问题剖析及对策。

19、零售企业竞争力评价体系研究。

20、顾客满意度测评方法研究。

21、南京市某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升研究。

22、南京房地产引入crm构想。

23、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薪酬研究。

24、新员工职前培训探析。

25、高科技术企业知识型员工激励机制浅析。

26、经营者年薪制研究。

27、电子商务时代下的供应链管理。

28、试论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9、试论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

30、国家经济职能的再定位与国有企业改革。

31、家族式企业的问题与对策。

32、农业企业国际化经营问题探究。

33、小企业的资产重组研究。

34、私营企业的管理研究。

35、对企业产权交易问题的思考。

36、信任对企业人力资资源管理的价值。

37、危机管理中的沟通技巧研究。

38、情感激励与企业文化建设。

39、人力资源规划对企业的价值。

40、非正式组织在管理中的监督作用。

41、服务营销在农业高科技企业中的运用。

42、产品差异化战略在服务型企业竞争中的作用。

43、目标管理与企业长远利益问题研究。

44、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对策思考。

45、入世与企业质量发展战略。

46、论企业可持续发展。

47、论转型时期的企业投资策略。

48、谈谈家族企业嬗变与职业经理人的引入。

49、论管理质量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50、浅论激励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51、广告在品牌形条塑造中的作用与运用。

5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契约管理探究。

53、__公司质量管理模式对我国企业质量管理的启示。

54、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

55、论雇员培训与开发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56、论报酰与企业管理之关系。

57、论绩效考核的公平性。

58、论企业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9、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60、论现代经理人才应具备的素质。

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关系的思考论文

论文摘要:现代教育技术条件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应该积极转变概念,大胆实践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指导作用,遵循科学的教学原则,努力搜索能够适用时代发展需要,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的新型教学模式。通过实践中的体会和对相关文献的调研,时中等医学教育、教学运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指导进行初步思考。

近几年,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中等医学职业教育,尤其是教育技术领域,应该从实际出发,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卫指导,搜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新思路。本文仅就中等医学职业教学实践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关系问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1教育的现代化关键是观念的现代化。

面对中等医学专业教育的现状,教师课时多、任务重,教学实践重传统轻创新,重教课不顾实效的做法,开展工作确实有一定难度。但愈是困难,愈应该刻苦学习新理论,掌握新技术,搜索新模式,从观摩教学开始,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抓住教评时的机会大胆发表新思想、新观念,以此在教师中产生震动,一起辩论。反过来,教师观念的转变会更加推动学校教育技术工作上新台阶,出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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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论文题目

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5、纳税人权利及其保障初探。

6、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探讨。

7、消费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8、商品包装物租金,押金涉税会计处理探讨。

9、税务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10、债务重组涉税会计处理。

11、论对外投资涉税会计处理。

12、论企业合并与分立涉税会计处理。

13、现阶段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利弊分析。

15、论税收政策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17、论信息不对称与税收征管。

18、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

19、论企业费用支出中税务因素的财务策划。

20、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容与冲突剖析。

21、论视同销售涉税业务会计核算。

23、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工科研究生开设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实践论文

(1)建立院系两级的管理制度。实践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由教务处开展,制定实践教学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各院系作为实践教学的主管机构,负责课程实践教学的组织和实施。

(2)加强实践教学的计划管理和运行管理。从人才培养方案入手,加入实践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大纲,并严格依照教学计划和大纲落实法学相关课程的实践教学。由专业带头人组织知识产权专业及相关法学课程的教师负责实习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利于及时指导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实務纠纷和提升实践能力。

3.2转变观念。

观念是行为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只有把实践教学的`观念有效地贯彻下去,才能保证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必须从管理者、教师、学生三个层面的思想上进行根本的观念的转变,实现三者的互动,才能保证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

3.3改革教学方式方法。

在课堂理论讲授、课堂案例教学与分析等课堂教学方面,进行教学方式方法的根本改革,由原来的理论讲授为主,转向实践为主,理论为辅的教学模式。通过企业和社会对于人才需求的分析,以及毕业生的调查分析,找出学生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学专业工作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知识,有针对性地在课堂上开展教学,把教师为主的课堂变为以学生为主,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去主动的学习和思考。

3.4重视法学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

实验室和实习基地是实践教学实现的基本条件,有利于提高法学相关课程的实践教学效果。在传统的模拟法庭的基础上,还需要建立其他实验室。

3.4.1法律诊所。

知识产权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参与实际案例处理和司法实习,才能巩固和深化课堂所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并通过对实务工作整个过程的亲身体验,写作实验报告和实习总结,才能初步理解法学的理念以及实务工作的基本方法。

3.4.2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是一个企业法务的综合模拟场所。该实战演练是对知识产权、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等专业的综合演练,可以将会计、知识产权等专业的实训结合进行。本实验公司可作为知识产权及相近专业如国际经济与贸易等学生实践教学和中高层次企业职工培训的基地。通过实验、实训指导人员的合理配置,形成一支高水平的实训指导人员队伍。

3.4.3其他。

除了建立实验室,还可以利用隶属于学院的后勤部的超市、打印社等校办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的便利条件,让学生能够利用课余时间或者实践教学的时间能够到这些校办企业进行实战演习,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现有的校外实习基地大部分都是空有虚名,没有真正的实现产学研合作,因此关键的问题是要通过学院、系部等多方面的协调,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在实践教学中的作用,让学生能够真正的到校外实习基地进行顶岗实习,不断的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3.5完善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实训指导教师是实训的组织者和执行者,负责根据专业技能规范和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施实践教学,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各高校应定期组织法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等专业水平的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推进“双师双能”工程,完善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所以,结合企业和社会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以及毕业生的反馈,通过对课堂教学、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教师等方面的改革,以就业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专业及相关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施,能有效的促进学校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学专业及课程的发展,并有利于其他专业学生掌握法学知识增强就业综合能力,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程南.法律应用能力培养中的教师定位——模拟法庭训练所引发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5,(9).

[2]卢石梅.中美知识产权教育的比较急启示[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8).

[3]张军.法学教育的反思与法学教改的前瞻[j].法制与社会,2014,(3).

[4]杨琳.高校视角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知识产权教育架构研究[j].职教通讯,2014,(36).

[5]马海霞.高校知识产权教育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11,(2).

会计论文题目

新准则背景下土地使用权会计问题研究——以港口企业为例。

我国企业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及应用研究以株洲市松本林化有限公司为例。

基于流程再造的企业会计信息化研究—以f公司为例。

基于会计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感研究——以双汇集团为例。

新三板上市公司财会规范化问题研究——以xx软件公司为例。

企业会计信息化实施:问题及对策——以jl集团为例。

会计监督职能之我见——以xx企业为例。

关于强化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思考——以xx企业为例。

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研究——以xx企业为例。

我国中小企业财务风险分析与防范的探讨——以xx企业为例。

对私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研究——以xx企业为例。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以xx企业为例。

应收账款管理的探讨——以xx企业为例。

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思考——以xx企业为例。

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思考——以xx企业为例。

关于××公司会计信息系统建设问题的研究。

关于××公司会计制度建设问题的研究。

基于价值管理的eva财务业绩评价研究--以青岛啤酒为例。

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重庆邮政企业为例。

战略性新兴企业的财务风险和预防控制策略研究--以xxx公司为例。

从“供给端”分析环境成本管理与控制--以xxx公司为例。

基于云会计的集团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以xxx公司为例。

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的问题与建议--以z校为例。

销售方式再造的税收筹划--xxx公司的合理避税实践。

社会融资结构深化与商业银行应对策略--以xxx企业为例。

护理论文题目

3、洁净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效果测评。

4、实施企业化管理降低手术室经济成本的效果评价。

5、手术室护理管理新举措。

6、手术室护理质量管理与法律意识的关系。

7、手术室护士在职教育有效形式探讨。

8、手术室开展整体护理的实效。

9、手术室应用干罐持物钳的效果观察。

10、手术室应用静电吸附型空气消毒机的效果观察。

11、塑料自封袋在手术室病理检查标本存放中的应用。

12、提高手术室护理质量之我见。

13、提高眼科医院手术室护士素质之我见。

14、微波炉加热盐水在手术室的应用。

15、新形势下手术室护理管理者面对的挑战与对策。

16、应用五常法进行手术室无菌物品间管理。

17、质量查房与个案查房相结合提高手术室护理质量。

18、手术室护理人员的职业危害及防护。

19、手术室护士的职业危害因素及自我防护对策。

20、手术室护理记录常见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21、手术室护理工作中锐器致伤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22、手术室护理带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3、手术室护士的职业危害自我防护及自我保健。

24、在手术室护理中运用舒适护理的体会。

25、手术室护士压力源分析与对策。

26、优质护理服务模式对手术室护理中效果影响分析。

27、弹性排班联合量化计分绩效考核制度在基层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28、前列腺切除术患者的手术室护理效果观察分析。

29、心理护理在手术室护理中的重要性分析。

30、手术室护理中舒适护理的应用探讨。

31、查对制度的执行在手术室护理中的重要性。

32、手术室护理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33、人性化护理在手术室护理中的应用效果探析。

34、手术室实施优质护理减少护患纠纷的效果。

35、手术室护理中的安全隐患分析及措施研究。

36、人性化护理在手术室护理的临床效果。

37、手术室护理工作中舒适护理的开展及临床效果。

38、人性化护理用于手术室护理中的效果分析。

39、手术切口感染与手术室护理管理关系及措施。

40、手术室护理中不安全因素分析及解决对策。

41、护理干预在手术室护理工作中的应用效果分析。

42、手术室护理安全防护及控制措施。

43、人性化护理联合健康教育在剖宫产产妇中的应用及效果评价。

44、腹腔镜结直肠癌根治术的手术室护理配合。

45、术前访视应用于手术室护理探究。

46、围手术期手术室护理干预对前列腺电切患者的影响。

47、舒适护理在剖宫产手术室护理中的应用分析。

48、手术室护理面临的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49、手术室护理中实施舒适护理的价值。

50、手术室护理缺陷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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