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模板20篇)

小编: 文锋

工作汇报的内容应该具备明确的目标和重点,能够清晰地传达我们的工作成果和所面临的挑战。在下面的范文中,您将看到一些成功的工作汇报写作例子,或许能给你带来灵感。

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办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县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成立于2月,额定编制15人,借用国土、城建共计3人,临时招聘人员18人,领导4人,其中(主任、支部书记编制在县城建局),截止目前单位共有干部职工38人。

单位成立至今,因资金匮乏等原因,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办公用房,20至今连续5年都是租用的`县工商局分局大楼(第5层)作为办公用房。工商局分局大楼(第5层)共有10个房间,共计面积211.9m2,其中领导办公用房有3间,面积55.9m2;综合秘书股、法规监察股、“两违”清理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房屋征收股、财务室、执法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8个股队人员合并在6个办公室,总面积128m2,大部分都是6人一间办公室;会议室一间,占地面积28m2。我办科级以下人均办公面积仅3.76m2,没有超标。

二、整改情况说明。

根据文件要求,正科级干部最大使用面积18m2,副科级干部最大面积12m2,经7月28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现场测量,我办主任办公室面积20m2,超出面积2m2,书记办公室15.9m2,超出面积3.9m2,但由于我办办公用房系租用,实行一年一租,并要求我办在租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性质、用途,因办公室用房紧张,没有单独的档案室及其它配套服务用房,全部增设在领导及其它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2016关于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本省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公文。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行署,下同)负责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同级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指导工作。

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下一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工作。

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人员)负责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制定机关的办公机构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审核和报送备案工作。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坚持合法、公开、精简、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以及审查应当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第二章制定与公布。

第七条下列行政机关和组织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各级人民政府;。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办公机构;。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五)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前款规定以外的机关和组织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内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

(四)行政处分;。

(六)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设定的其他内容。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第九条规范性文件不溯及既往,但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十条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部门(含内设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称起草部门)应当对规范性文件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拟确立的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起草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或者相关研究机构参加,也可以委托有关专家或者相关研究机构起草。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中已有明确、具体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一般不作重复规定。

第十一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依法需要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本部门网站,以及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告。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确有特殊情况的,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规范性文件涉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当征求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意见。

起草部门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提出的意见予以研究处理,并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说明意见采纳的情况。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起草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存在分歧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存在分歧意见的,应当报请制定机关协调或者裁定。

第十三条属于重大决策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起草部门将下列材料报送制定机关,由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送审稿;。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等依据;。

(四)其他与制定规范性文件有关的材料。

规范性文件规范的事项依法需要听证的,还应当提供听证材料。

第十五条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应当自收到规范性文件草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下列事项书面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一)是否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

(二)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相抵触;。

(三)是否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

(四)是否存在部门利益法制化问题;。

(五)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制定程序;。

(六)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对制定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内容合法性、合理性存在较大问题,缺少必要程序,相关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法制机构可以要求起草部门修改、补正程序,或者建议暂缓制定该文件。

法制机构对专业技术性强或者疑难、复杂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论证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

第十六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由制定机关负责人组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不得提交讨论。

第十七条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者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决定,以及需要施行临时性措施,确需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经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简化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的程序。

第十八条制定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办公机构应当统一进行登记,使用专用文号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制定机关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乡镇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网站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的文本。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第十九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但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保障重大公共利益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规范性文件需要解释的,由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提出解释意见,经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审查后,报制定机关审定公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对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建议。

经制定机关审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解释与规范性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章评估与清理。

第二十一条规范性文件施行满五年的,应当进行评估。

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或者实施部门评估,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

评估报告中应当提出规范性文件是否需要继续施行的意见。需要重新制定或者废止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重新制定、废止。

第二十二条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对规范性文件每两年清理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进行清理:

(二)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不一致的;。

乡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坚决杜绝“依法打架”现象的发生。长期坚持开门清理,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人民群众通过提出合理建议,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第二,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情况及时进行评估。评估工作有利于分析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有利于规范性文件更好地指导工作,以便进一步规范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第三,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定期进行备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做出不懈的更大努力。我镇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面尽管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较,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应有贡献。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总结

oqc岗位设置自6月份到现在,已经起到了明显作用。在6、7月份,针对成品堆放、搬运、装柜不合理现象进行拍照暴光并提出整改要求,目前这些问题点基本得到解决。针对经常出现的问题点进行控制,督促品管部、制造部提高产品质量。针对146—031拉手转动现象,提出了引孔、打细钉的方法,解决了这一问题;针对175—02b包装不紧凑,容易下陷的问题提出了箱内加木条框的建议,制止了纸箱下陷现象。产品内部有灰尘、表面油漆刮、碰伤等现象经常出现,造成客人投诉,针对这些问题,加紧检验力度,并且写了《客诉报告总结分析》,从技术因素、作业规范、品质控制点、品质意识和责任心5个方面对我司品质问题进行了阐述,提出改善意见。多次发现重大品质事故,及时提报,避免了客人索赔。如39客人洗手台系列洗手盆与大理石孔不配套;64客人329系列立水部分整体不统一,一部分是光滑面,一部分是贴水曲柳皮的余料加工的,制造过程中未过宽带砂,下线后可以看到明显的`水曲柳纹;64客人356—035洗手台背板未挖孔,以上问题都属于严重缺陷,可以直接导致客人投诉索赔。

10至11月份品质事故发生频繁,多次出现返工、翻包现象,针对这一时期出现的问题,经和车间一线员工谈话了解,调查研究,分析总结,写出了《品质分析报告》,从建立责任人追究处罚制度、健全技术文件、完善品质控制点3方面论述我司当前该如何提升品质。11月底,经过学习培训,结合我们公司实际情况,写出了《如何实现高品质、低成本的质量管理》学习报告,从提升公司整体品质的角度出发,提出了8项着手点,包括市场定价、倒推成本;开展品质意义讲座;建立奖惩制度;人才储备培养;完善技术文件等。近期针对我们经常出货的产品,提出了提升产品品质的建议,提高了品质要求。如柜子底板要光滑平整,茶几系列立水截面要先刷pu漆后打磨再作底色,然后再背色,保证客人在收到货组装时整体颜色一致,手触摸时光滑平整;以前检验洗手台,主要是看一看盆子配不配套、五金少不少、是否有碰划伤等等,现在这些问题基本得到改善,就要再提升一个档次,看看底板是否光滑、背板安装是否严密,这些地方虽不是第一视觉范围,但是客人早晚会接触到这些容易被忽视的部位,这些地方处理不好往往给客人留下一个粗枝大叶的印象。

目前我们给oqc的定位是站在客人的立场上进行出货检验,理论上行得通,但实际操作行不通。目前客人验货分两种,第1种是客人自己来验货,这种方式大都比较随意,没有检验标准,没有抽样计划,没有接收质量限,检验报告由我们根据客人的意图自己编写,检验成本较低,判定结果不是很明确,投诉概率高。第2种是客人委托验货公司验货,这种方式比较正规,有检验标准、抽样计划、接收质量限,验货报告由他们编写,验货成本较高,结果判定明确,投诉概率低。目前oqc验货不可能象第2种客人验货那样,制定完整的检验标准、抽样计划、接受质量限,依据其标准验货。原因有:

1、检验成本过高,甚至会打乱现场生产秩序。

2、时间、人力有限。

3、标准无法和品管部标准统一,容易产生冲突。

4、行政职务不高,其判定结果容易遭到各个部门的异议。换个角度考虑,即便是再厉害的oqc,再严格的检验标准和接收质量限,其结果只是减少不良品外流,不能形成产品品质,不能降低品质成本,因为这个时候品质已经形成了,后面的检验只是进行品质验证,公司要承担不合格品的翻修成本。这种品质管控方法把人界定为厌恶工作,逃避责任,要施加压力或强制监督才能达到目的,他们只有一个命令一个动作的被动行为,无法发挥个人才能,反而容易反感,在激烈竞争的今天,这种品质管理方法无法面面俱到,已渐感乏力。一个现实的例子,针对现今客人投诉较多的产品碰划伤现象,经周例会讨论决定由oqc监督装柜过程,防止员工将摔坏的产品装进去,客人投诉时以此来界定是谁的责任。猛一听觉得有道理,我们仔细分析一下,有多少可行性,利弊如何。

1、监督装柜是件很普通、容易的事情,一名普通工人完全能够胜任。即便可行,有意义,依现在oqc的待遇和自身综合水平来讲,如果让oqc来落实监督装柜,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人力资源浪费,且不说有没有成就感;另一方面,有些环节又面临着人力资源瓶颈,有些时候客人技术资料、图纸没有经过翻译转化就直接转给开发部,造成两个部门之间沟通不顺畅,而这些工作oqc完全能够胜任。

2、装柜时间不固定,且时间较长,不易跟踪监督。

3、跟踪监督无法面面俱到,反而会让操作员工思想松懈,没有满足感和成就感,甚至反感,效果适得其反。只有依靠大家的努力,共同发挥才智,本着人性向善的观点,尊重人性,树立人人都想做好事情的理念,让员工有热心参与的力量,在工作中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以往大家有个错误,认为员工都是为了生活和薪水,不得以才出卖劳力,所以必须靠命令、监督来促使其被动地工作,其实,除了少数者以外,大部分人都希望在现场有发挥构想,表现才能的机会,尤其是得到重视和赞许。基于这种观点,我们的品管圈就应运而生了。

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会保障政策兜底脱贫,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和“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成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州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复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州民政局关于在全州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了一系列低保清理工作,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动低保清理工作在我乡全面展开。

(一)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我乡与3月21日上午在乡会议室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明确此次任务。同时各包村干部及时通知各村两委与22日在乡便民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向各村两委对于此次低保清理进行解说,要求村两委配合乡政府做好此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

(二)走访摸排,严格核实对象。各包村干部及村两委在会后共同下村入户,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在摸排过程中与老百姓利用藏汉双语的形式向大家解说了低保的'含义、低保的对象、今年低保清理的相关政策。

(三)公开低保信息,让百姓享有知情权。在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的过程中,对低保资金的来源和去向透明化、公开化。严格低保资金管理体系,切实保障资金运行安全。

(四)健全管理体系。为明确规范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乡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藏区百姓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和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清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我乡属于大骨节病区,六个村都是贫困村,贫困面积大、耕地面积小、劳动力少,95%的人都靠低保生活。如果按文件求清理,返贫面积大,工作不易开展。

三、清理结果。

我乡现有低保户数324户,779人,其中包括五保6户,6人;大骨节一度130人,二度99人,三度105人。在此次的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中,共清理低保人数12人,包括五保7人,孤儿1人,大骨节三度1人,低保1人。

区委办公室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市委办公室:

现将我区贯彻落实全市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和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会议决定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牵头做好协调相关部门、收集有关资料、起草常委会汇报材料和清理工作方案等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做好办公设备、所需经费的预算工作,随时做好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常委会汇报的准备。

区委常委会听取了区委办公室关于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备案工作的汇报,同意区委办公室关于文件清理与备案工作的安排,由区委副书记**牵头,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文件清理工作;区委办公室负责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协调组织,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谁制定谁作出清理决定”的要求,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各部门以及各党(工)委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由区委组织部抽调3-5名工作人员负责文件清理与审核工作;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文件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成立了**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等任副组长,**以及各基层党委书记等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日常工作。

起草了《**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区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意见》,已多次与区政府办公室、区档案史志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后下发。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已经区委常委会通过,将与上述两个文件一起下发。

1.经费、设备情况。

常委会已确定通过列入财政预算,预算表正在运行。

2.办公场所情况。

目前,区内办公场所较为紧张,拟在区招待所安排1-2间房,因内部结构和设施问题,正在进一步研究。

3.人员情况。

已与区委组织部多次协商,正在确定人选,准备办理相关借调手续。

主管领导: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具体负责人:办公室文秘科科长。

如有变动,将另行报告。

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现将我乡村级债务清理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乡位于崇信县南部塬区,北依锦屏镇,东靠木林乡,西接新窑镇,南邻灵台县梁塬乡,距县城15公里,崇大路穿越全境。区域内辖8村52社,总人口1708户7420人,总面积107.27平方公里。有耕地4.2万亩,人均占有耕地5.5亩。农民人均纯收入1676元,属省列贫困乡镇。

今年以来,我乡村级财务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经营管理站的精心指导下,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契机,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坚决制止新的村级债务发生,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了搞好村级债务清理,我乡于3月4日召开党委会议,对此项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乡经营管理员、资金管理中心农财员、报帐员为成员的村级债务清理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各项。为使村级债务清理做到公开、公正,接受群众监督,乡上聘请9名村级债务管理监督员,全程参与村级债务清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乡政府。各村积极配合村级债务清理,都相应成立了由村主任任组长,村文书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村级债务清理领导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整个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为清理提供了较好的组织保证。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为使此项深入人心,赢得群众支持,乡政府从3月5日至4月20日积极动员,利用群众大会、建设工地等群众相对集中的区域,大力宣传《关于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增债务的意见》的'精神,使广大群众清楚村级债务清理的目的、意义,最大限度地提高了群众的参与率。

三、认真清理清查,摸清债权债务。从4月3日至4月15日,各村利用12天时间,以会计帐目为依据,采用帐内清查和帐外清查相结合的办法,村级债务清理领导小组对全乡8村以来村社和农户的帐务、债权债务、干部离任经济手续、经济合同兑现情况、机动地管理、农户历年税费尾欠及财务资产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清查,彻底搞清了债权债务,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落实了还债主体。通过本次债务清理,全乡落实债权346483.98元,债务1009209.91元,其中:借款579255.86元(其中:道路建设57637.75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97643.87元,村容村貌整治166909.68元,教育支出98585.58元,兴办企业投资158478.98元),欠款429954.05元(管理费用11253.00元,教育支出225549.04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5789.48元,村容村貌整治177362.53元)。新增债务105202.78元,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村部建设用款105202.78元,化解债务65001.24元。

四、强化财务监督,健全监管机制。一是健全会计监督体系。村级收支业务由乡代理会计进行审核,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退回进行了补办,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建议村上进行了纠正,纠正无效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予以处理,从手续上杜绝了债务的新增。二是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村委会按照《甘肃省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了民主理财组织,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理财小组成员经村民选举产生,由5人组成,明确要求村上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长,同时严禁村干部的亲朋好友进入民主理财小组,杜绝了组织人员漏洞。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机制。讨论制定《**乡村级债务管理动态监管机制》、《**乡村级新增债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跟踪分析监控村级债务增减变动的新机制。对发生的新增债务,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视发生新增债务数额多少,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对涉嫌违法的,除限期偿还资金外,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确定乡上每年定期抽组财会人员对各村帐务进行清理审计,做到经常化监控。

虽然我乡村级债务清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村资金来源收入少,部分债务无法化解。二是一些历年农户拖欠的三提五统、各种税费无法收回,全乡农户拖欠款额达到346483.98元。三是个别村债务拖欠时间较长。如高年村,全村人口644人,而债务达到235343.28元,人均365.4元,欠债时间最长达到以上。

$false$。

$false$。

乡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领导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要认真按照上级指示要求,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全面抓好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

我镇召开镇直主要部门分管机关负责人参加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落实,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凡违反或有悖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权设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内容的文件,一律失效,逾期仍执行的,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为保证清理工作任务落实,实行报告工作制度,逾期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指导,确保清理质量。

镇成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四)清理公开,确保清理社会效果。

在清理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求对收到的各种建议和要求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书面材料,该进行清理的坚决清理,予以撤销或修改重新发布,对不属清理范围,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予以整改。其次,此次全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束后,将以通告方式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对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进行清理。

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通知的指示精神,xx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相关人员和镇教育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于4月9日、10日两天时间对我镇学校周边小吃摊、小餐馆和“小饭桌”进行了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一)周边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经调查发现,学校附近小餐馆缺少市食品安全部门统一颁发的卫生资格许可证,消毒防护配套设施不健全,餐具清洗不彻底,存在少量油污,卫生条件较差,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卫生许可标准。

(二)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杂乱、无秩序。

学校附近流动食品摊再在着脏、乱、差的'情况,摊子一走,垃圾满地,加大了人工清理的成本。其所售食品营养价值不达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食品质量标准,直接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

(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部分校园门口食品经营者在采购和销售环节中不按规定履行查验制度,不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对不合格食品不建立退市制度和下架周转箱,以及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制度,造成食品经营相关制度的缺失,使劣质食品趁机流入校园。

(四)学校和学生对食品安全意识亟需加强。

由于学生对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学校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培训的内容相对较少,忽视了食品的安全教育以及专业培训,硬件软件不达标,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缺乏应有的重视,导致流动摊点屡禁不止。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走进校园进行宣传,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经营户的法律教育,提高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核查,对证照、经营场地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对借证无照或无证无照的经营业者,有严重违法的从严查处,并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办理注册登记,理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把校园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建立食品安全监察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监督站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对于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确保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得到了改善,对于证照不齐全的经营单位进行责令整改或者关停。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督检查制度,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报

我镇26个村委会,313个村小组,有农业人口41655人,劳动力22910人,农业户9079户,耕地面积25080亩。

这次清理化解乡村垫交农业两税债务范围是26个行政村,具体涉及村23个村,共计垫交农业两税债务为4673269.96元,其中镇政府垫交4220xx8.75元,村级组织垫交347752.5元,乡村干部垫交105348.71元,涉及人数28人。

二、债务形成原因。

一是上级下达农业两税任务重,农村经济薄弱,税源不足,特别是农业特产税,虽然税收品目多,但实际征收中根本无法征缴。如瓜果、松脂、水产、林木等产品,上级下达任务大大超出农业税收,门岭镇和长岭乡上级下达农特税额为969000元,而农业税只有49元,超出1.97倍,可想而知,当时农民主要产业以种粮为主,而经营农业特产为辅,农业特产税根本无法征收,导致镇村两级只能以垫税才能完成任务。

二是农业税收涉及千家万户,包干到户后,农户经营水平低,收入不均衡,贫困户所占比重不低于30%,加之税改前乡村统筹任务重,50%的'农户都难以完成农业税和乡村统筹费任务,带来垫税面广,数额之大。

用于垫交农业两税的资金来源:

一是以个人名义向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借贷;

二是向个人借私债;

三是乡村干部工资垫交;

四是挪用乡村统筹费垫付。

我镇截止200x年末,政府账面反映应付未付帐款计165.95元,所欠债务绝大多数是上述三项组成的。

三、债务化解措施。

根据党和国家现时政策规定,农户所欠各种税费早已三令五申,禁止一切清收和追缴,只能依靠国家来清偿,而基层政府资金来源都靠上级政府支持和国家转移支付资金,来解决人员工资和正常办公经费,目前乡镇政府自筹资金基本无来源,这样一来,乡镇政府是很难化解这一债务。

清理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劳动保障等四部门统一部署,我区从20__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规范职介和用工行为为目的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有力地打击了职业介绍领域中的不法行为,使劳动者就业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现将我区此次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作了汇报,得到了区政府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区上迅速成立了“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劳动保障局杨大怀局长担任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张永生副局长、公安局汉滨分局副局长马少波、区人事局副局长李家鳌、工商局汉滨分局副局长马丽担任副组长,区劳动保障、公安、人事、工商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抓工作落实。与此同时,我区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有效开展专项行动奠定了基础。

一是建立起协调联动机制。我局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认真做好了行动前的协调和沟通工作,接到通知后主动与公安、人事、工商三部门取得联系,就如何有效开展工作相互进行探讨和研究,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制定方案明确了各自任务和职责,确保了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抽调精干力量,联合执法。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区劳动、公安、人事、工商抽调和指派单位精干人员,分别组成三个个联合执法组,对老城、新城、江北等职介机构、用工单位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整顿。行动中,区劳动、公安、人事、工商四部门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纠正和查处,有效地遏制了我区职介和用工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出和谐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氛围。

三是重点打击和全面清理整顿相结合。我们按照《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区23家职业介绍机构逐一进行了检查和整顿,对存在有违法行为的,但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群众举报投诉和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群众反映强烈,且情节严重的,予以了重点打击。2月中旬,我区劳动监察部门对已吊销职介许可证仍在继续从事职介活动的原彩虹职介所给予了坚决的打击,收缴了其所有非法招工信息和广告牌,并没收非法所得600余元。

四是清理整顿和宣传相结合。在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活动的同时,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增强职介机构和用工单位遵纪守法意识和提高求职者辨别真假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提高了政策的社会熟知度,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违法职介和用工行为的发生。活动期间,我区先后在火车站、中心广场、五里镇等地开展大型宣传活动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

一是对打击对象进行了果断查处。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并列入重点打击对象的8家职介机构和2家用人单位予以了果断处理,其中公安部门查处诈骗求职者财物案件共2起,立案侦查了1起;劳动部门查处违法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8起,责令退还求职者求职费用0.8万元,处理违法职介机构罚款共计1.6万元,并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2户;工商部门依法吊销了1家职介机构营业执照。

二是对“黑职介”进行了依法取缔。共对2家未取得职介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职介活动的黑劳务组织依法进行了取缔,并依法追究了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三是依法加强了职业介绍的管理。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年终年检工作等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职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早着手、快处理,预防和杜绝违法职介活动的滋生蔓延。同时开展评定“放心职介机构”活动,让各职介所在评比中找不足,找差距,从而达到进一步规范职介行为的目的。

四是部分用工单位的招用工行为得到规范。此次行动,共对37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了1起诈骗求职者财物案件,1起以招录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案件,2起非法使用童工案件。在查处过程中,通过积极宣传政策,讲解政策,让各用人单位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合法用工的重要性,从根本和源头上避免非法用工行为的再次发生。

五是劳动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通过此次专项整顿活动,在我区范围内的私招乱聘、胡乱发布招工信息、违法违规职介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扼制,乱收费、骗取求职者财物的行为急剧减少,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在社会上营造了一个优美的求职择业环境。

清理工作汇报

(三)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信息比对三结合的原则。

(一)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在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

(二)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严格执行上级确定的保障标准,确保从20xx年起,我镇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1、政府召开机关干部与村干部大会,统一部署安排,熟悉实施细则和学习低保政策、清理整顿文件。

2、各单位要发挥广播、微信、宣传标语等各类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政策,增强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3、建立线办联村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此项工作负总责,办村干部配合,以各支、村委为执行主体的分工责任制贯穿整个清理整顿工作全程。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5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就是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体起立,重新认定。(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召开组长、村民代表会或召集已进低保对象和已申请低保对象人员的会议,宣传政策和清理整顿程序)。

1、个人申请。困难家庭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书面申请;无行为能力或符合条件未及时申请的,可由村委会代其提出申请。村委会民政专干收集申请书统一上报镇民政办。(6月5日前完成)。

2、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以办点干部和支、村委为主体。在受理书面申请后开始组织核查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入户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采取户主问询、证件查询、住房及财产察看和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低保家庭逐一进行入户调查,详细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情况,确保入户率达到100%。(6月15日前完成)。

(1)入户核查要做到“八个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开支、致贫原因、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和社会关系必知。

(2)填写收集好“三书”、“三表”。“三书”即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和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是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和申请低保的理由;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是由低保申报对象承诺家庭收入和财产申报等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是由低保申请家庭授权委托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三表”即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是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共同生活家庭所成员的收入及家庭财产等状况。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由保障对象签字,参与调查的相关调查责任人签字确认。

3、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以村为单位组织进行。(6月153日前完成)。

评议时要把握好下列要求:

(1)民主评议率达到100%。

(2)评议成员组成。评议小组成员由办点国家干部、支村委成员、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各村党代表、人大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

(3)评议流程。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人员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和清理整顿要求;评议中,先由办点国家干部陈述申请低保家庭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上报的低保救助家庭名单;评议后,要将民主评议记录存档,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评议小组成员在评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4)评议结果。整理好评议的第一手文表和相片资料,并按要求上报镇民政办。

4、审核公示。镇民政办、扶贫办对报来的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政策方面的综合审核,比对公安机关户口信息、残联残疾状况信息后,确定好拟纳入低保救助家庭名单,并签署好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加盖镇民政部门公章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级公示栏及集中居住地屋场进行公示,做到公示率100%,公示期不少于7天。待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对象材料要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再协同县扶贫办共同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政府将出具书面告之书并送达申请家庭,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做好耐心的政策解释工作,最后由低保申请家庭户主签字确认签收。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6月16日—6月30日)。

1、镇级检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居委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到一个单位,将对所有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逐一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对核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要求明确时限全部整改到位。

2、县级检查。由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乡镇已审核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县民政局协同县扶贫办对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对象进行纳入低保审批。

3、审批结果公示。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将委托政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审批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县级民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并进行长期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省市检查验收阶段。

乡镇、县民政和扶贫部门完善资料,规范档案,形成工作总结,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县市区全面交叉检查和省政府组织的抽查和交叉验收,以及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评估。

各村、居委会要通过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在今后的低保办理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一)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1、规范家庭收入确认。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2、规范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人、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我县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全镇统一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二)规范公示制度。

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清理整顿后,乡镇、村委会在固定的公示栏对辖区低保对象进行永久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受人口、享受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低保家庭户主、保障人口、保障类别、补差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家庭相关信息,由乡镇在低保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

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档案管理。

县民政局、乡镇将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统一存档,乡镇将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会及时交接。

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入户调查时填写的“三书”、“三表”。

2、审核审批需提交的表格和材料。

(1)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是管理机关对农村低保申报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的工作表格。

(2)入户调查图片和公示图片等材料。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包含家庭成员户口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村级民主评议材料。

(4)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四)规范动态管理。镇民政办会组织对低保家庭的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核查。

1、年度审查。每年3—5月份组织对低保家庭的成员就业、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做到动态管理到位,低保变更及时有序。

2、不定期核查。对保障比例高的重点村(居委会)对象进行不定期核查;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对群众有异议和信访举报对象即时受理,即时调查核实,即时作出处理。

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7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026元/人/年的困难家庭整户纳入农村低保,这类家庭可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可以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必须全部按户保障,杜绝人为拆户、分户和合户。

(一)重点做好以下三大类对象的低保纳入工作兜底对象。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6号)文件规定的五个条件、平江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全镇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民发201723号)。

文件规定的补充条件的家庭,整户纳入低保并实行兜底保障。社会保障兜底对象的认定条件:

(一)以户为单位,精准扶贫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精准扶贫家庭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社会保障兜底申请。

1、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2、家庭成员在劳动年龄之内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

3、家庭主要劳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还需继续治疗的),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

4、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5、因其他原因致贫,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贫困家庭。

6、有2个或2个以上重度残疾患重特大疾病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中只有一个劳动力且收入微薄,医疗费用长期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家庭。

7、已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范围,但未按照“六看一听”建档立卡人口以户保足的,整户纳入兜底保障。

(二)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符合上述第6款条件生活困难的,通过乡镇入户调查认可,村(居)委会民主评议群众无异议的,也可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2、不符合兜底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中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和无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整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

3、上级明确的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中残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一、二级成年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以及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无业一、二级成年残疾人,按申请审批程序以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除此之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三)严格把握政策标准,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的几种类型。

1、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17种现象作清退处理。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线为260元/人月)。

(3)两女结扎户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4)家庭低保成员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10)原来享受农村低保时有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3)子女已成年且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子女已就业;

(15)原来因患病进入农村低保,但现已完全康复;

(17)群众意见大、对其享受农村低保有异议的。

2、原享受低保救助的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的清退处理。此前,县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的将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纳入农村低保的问题,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首先必须整体退出低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现行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且退出后生活确有困难的按现行政策纳入优抚解困救助,救助标准与原低保标准相同。

3、原成建制纳入低保救助的失地农民的清退处理。此前,县政府为解决重点项目和工业建设项目中失地农民矛盾多、补偿难的矛盾,已将106国道建设中的失地农民纳入农村低保救助,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必须整体退出低保。退出后,由县财政纳入预算范畴处理。

4、原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的清退处理。此前已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全部退出低保范围。对这类人员中年度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的,由民政部门根据自负费用额度,确定医疗救助标准纳入医疗救助范畴(具体医疗救助办法待县制定后公布)。

5、平江县四大工程伤残民工,由县移民局具体负责解释及落实。

6、计划生育两女结扎户及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及落实。

长期不上班和不能正常出勤员工整顿材料按照xx公司《关于对长期不上班和不正常出勤员工进行整顿清理的通知》文件精神,xx公司高度重视、科学安排、积极推进,现把工......

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农工办、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对全镇20xx年度村组财务及集体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这次财务清理的特点是领导重视、群众关心、重点突出、效果明显。全镇12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已全面清理结束,126个村民小组中有收支的村民小组也清理结束,参加清理的专业人员91名经过民主重新选举产生并持证上岗,这次村组财务清理,从我们检查掌握的情况看,总的效果比较理想,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不仅清理了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而且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改善了管理,推进了廉政,密切了关系,调动了群众生产积极性,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现将村组财务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我们镇在抓农村财务清理工作中,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把农村财务清理提高到是深化农村改革,开展农村廉政建设,惩治腐败,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抓好这项工作,镇领导亲自抓,分工干部配合抓,农经站具体抓,村支部书记坐阵抓,在具体措施上:

一是深入宣传,全面发动。镇先后召开了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专门讨论财务清理,三月十日对理财人员和会计组长进行业务培训,动员如何搞好财务清理。

二是统一部署,明确重点。利用三月份集中力量清理20xx年度的村组财务,并对陶林、朱斗、鲁垛、鉴青、荡口、鲁庄、陈幸等七个村进行重点审计。

三是严明纪律,镇纪委出台05年11号文件:要求从严理财、整顿农村财务、落实农村财务规范化。

四是强化领导,组织力量,深入到村。镇成立了“农村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由镇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农村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任副组长,纪委、司法、农经,财政等部门全面参加。各村也相应成立“村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镇分工干部每人负责一个村,重点村由镇领导带队,农经中心全力以赴,自始自终参加清理,分工到村同志定期回报,由于领导重视,加之分工同志工作主动,因此全镇财务清理工作行动有力,效果较好。

这次财务清理的时间范围是指20xx年一年的村组级财务帐目,清理的主要内容有财务收支、集体债务、两项往来、专项费用开支、三项资金及专项补助捐款、“两工”管理、固定资产、有价证券、库存悬帐、票据、其它。在这次清理过程中做到五个结合。

三是财务清理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相结合。

五是财务清理与违纪查处相结合,但对帐内查出的问题不要一查就定,要通过多方面调查。做到证据确凿。

通过一个月的清理,清出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村收支结帐不及时,有过年度现象。

(2)民间借款、两项往来居高不下;

(3)有不合理开支现象;

(4)少数事业单位收费不合理;

(5)库存烂帐难以处理。

为了保证财务清理工作的效果,镇党委对清出的问题已作了坚决的处理和落实,这次财务清理中补记收入2笔13600元,补记收入16200元,悬库烂帐17900元,在此基础上并作了及时的财务公开,十二个行政村和一个居委会都有橱窗式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的内容有十五项,具体内容是:20xx年财务收入决算、20xx年财务支出决算、20xx年农户规费上交尾欠、20xx年专项决算、20xx年抗旱排涝费专项决算、20xx年一事一议专项决算、20xx年村组干部报酬、20xx年村级债务偿还专项决算、20xx年粮食直补、三项资金发放、20xx年年末债权、20xx年年末债务、20xx年财务收入计划公开、20xx年财务支出计划、村务公开监督人员公示榜、民证理财人员公示榜等主动接受了群众的监督。

清理工作汇报

(三)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信息比对三结合的原则。

(一)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在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

(二)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严格执行上级确定的保障标准,确保从20xx年起,我镇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1、政府召开机关干部与村干部大会,统一部署安排,熟悉实施细则和学习低保政策、清理整顿文件。

2、各单位要发挥广播、微信、宣传标语等各类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政策,增强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3、建立线办联村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此项工作负总责,办村干部配合,以各支、村委为执行主体的分工责任制贯穿整个清理整顿工作全程。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5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就是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体起立,重新认定。(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召开组长、村民代表会或召集已进低保对象和已申请低保对象人员的会议,宣传政策和清理整顿程序)。

1、个人申请。困难家庭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书面申请;无行为能力或符合条件未及时申请的,可由村委会代其提出申请。村委会民政专干收集申请书统一上报镇民政办。(6月5日前完成)。

2、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以办点干部和支、村委为主体。在受理书面申请后开始组织核查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入户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采取户主问询、证件查询、住房及财产察看和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低保家庭逐一进行入户调查,详细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情况,确保入户率达到100%。(6月15日前完成)。

(1)入户核查要做到“八个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开支、致贫原因、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和社会关系必知。

(2)填写收集好“三书”、“三表”。“三书”即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和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是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和申请低保的理由;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是由低保申报对象承诺家庭收入和财产申报等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是由低保申请家庭授权委托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三表”即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是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共同生活家庭所成员的收入及家庭财产等状况。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由保障对象签字,参与调查的相关调查责任人签字确认。

3、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以村为单位组织进行。(6月153日前完成)。

评议时要把握好下列要求:

(1)民主评议率达到100%。

(2)评议成员组成。评议小组成员由办点国家干部、支村委成员、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各村党代表、人大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

(3)评议流程。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人员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和清理整顿要求;评议中,先由办点国家干部陈述申请低保家庭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上报的低保救助家庭名单;评议后,要将民主评议记录存档,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评议小组成员在评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4)评议结果。整理好评议的第一手文表和相片资料,并按要求上报镇民政办。

4、审核公示。镇民政办、扶贫办对报来的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政策方面的综合审核,比对公安机关户口信息、残联残疾状况信息后,确定好拟纳入低保救助家庭名单,并签署好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加盖镇民政部门公章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级公示栏及集中居住地屋场进行公示,做到公示率100%,公示期不少于7天。待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对象材料要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再协同县扶贫办共同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政府将出具书面告之书并送达申请家庭,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做好耐心的政策解释工作,最后由低保申请家庭户主签字确认签收。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6月16日—6月30日)。

1、镇级检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居委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到一个单位,将对所有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逐一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对核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要求明确时限全部整改到位。

2、县级检查。由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乡镇已审核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县民政局协同县扶贫办对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对象进行纳入低保审批。

3、审批结果公示。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将委托政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审批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县级民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并进行长期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省市检查验收阶段。

乡镇、县民政和扶贫部门完善资料,规范档案,形成工作总结,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县市区全面交叉检查和省政府组织的抽查和交叉验收,以及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评估。

各村、居委会要通过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在今后的低保办理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一)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1、规范家庭收入确认。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2、规范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人、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我县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全镇统一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二)规范公示制度。

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清理整顿后,乡镇、村委会在固定的公示栏对辖区低保对象进行永久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受人口、享受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低保家庭户主、保障人口、保障类别、补差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家庭相关信息,由乡镇在低保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

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档案管理。

县民政局、乡镇将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统一存档,乡镇将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会及时交接。

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入户调查时填写的“三书”、“三表”。

2、审核审批需提交的表格和材料。

(1)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是管理机关对农村低保申报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的工作表格。

(2)入户调查图片和公示图片等材料。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包含家庭成员户口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村级民主评议材料。

(4)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四)规范动态管理。镇民政办会组织对低保家庭的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核查。

1、年度审查。每年3—5月份组织对低保家庭的成员就业、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做到动态管理到位,低保变更及时有序。

2、不定期核查。对保障比例高的重点村(居委会)对象进行不定期核查;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对群众有异议和信访举报对象即时受理,即时调查核实,即时作出处理。

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7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026元/人/年的困难家庭整户纳入农村低保,这类家庭可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可以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必须全部按户保障,杜绝人为拆户、分户和合户。

(一)重点做好以下三大类对象的低保纳入工作兜底对象。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6号)文件规定的五个条件、平江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全镇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民发201723号)。

文件规定的补充条件的家庭,整户纳入低保并实行兜底保障。社会保障兜底对象的认定条件:

(一)以户为单位,精准扶贫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精准扶贫家庭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社会保障兜底申请。

1、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2、家庭成员在劳动年龄之内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

3、家庭主要劳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还需继续治疗的),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

4、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5、因其他原因致贫,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贫困家庭。

6、有2个或2个以上重度残疾患重特大疾病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中只有一个劳动力且收入微薄,医疗费用长期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家庭。

7、已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范围,但未按照“六看一听”建档立卡人口以户保足的,整户纳入兜底保障。

(二)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符合上述第6款条件生活困难的,通过乡镇入户调查认可,村(居)委会民主评议群众无异议的,也可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2、不符合兜底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中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和无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整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

3、上级明确的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中残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一、二级成年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以及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无业一、二级成年残疾人,按申请审批程序以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除此之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三)严格把握政策标准,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的几种类型。

1、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17种现象作清退处理。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线为260元/人月)。

(3)两女结扎户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4)家庭低保成员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10)原来享受农村低保时有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3)子女已成年且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子女已就业;

(15)原来因患病进入农村低保,但现已完全康复;

(17)群众意见大、对其享受农村低保有异议的。

2、原享受低保救助的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的清退处理。此前,县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的将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纳入农村低保的问题,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首先必须整体退出低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现行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且退出后生活确有困难的按现行政策纳入优抚解困救助,救助标准与原低保标准相同。

3、原成建制纳入低保救助的失地农民的清退处理。此前,县政府为解决重点项目和工业建设项目中失地农民矛盾多、补偿难的矛盾,已将106国道建设中的失地农民纳入农村低保救助,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必须整体退出低保。退出后,由县财政纳入预算范畴处理。

4、原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的清退处理。此前已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全部退出低保范围。对这类人员中年度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的,由民政部门根据自负费用额度,确定医疗救助标准纳入医疗救助范畴(具体医疗救助办法待县制定后公布)。

5、平江县四大工程伤残民工,由县移民局具体负责解释及落实。

6、计划生育两女结扎户及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及落实。

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作一汇报。

省市召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后,县纪委作为牵总单位,按照县委要求,迅速行动,细化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展。××月××日下午,县纪委组织召开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及××个牵头、责任单位参加会议,标志着我县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动员部署会后,各牵头(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成立本部门本系统专项行动领导组织,细化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目前,各牵头(责任)单位均已成立了领导组织,并将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了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单位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其他联系工作。

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了第二阶段,即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各牵头单位正在对照8个方面问题逐项进行清理检查和自查自纠,拉出问题清单。县委、县政府两办结合实际,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责任和整治时限,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组织部对全县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和其他违规问题进行了摸底排查。经排查,282名新进人员均没有发现违规进人问题。对于超编、混编、混岗人员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之中。公安局对20××年以来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出国(境)问题逐一核对、登记造册,确保娄清底数。目前,共核对出××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有出国(境)现象,均未发现违纪问题。发改局正在责成各成员单位开展自查,并及时将自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台账,作为清理整治工作的依据。财政局将清理整顿乱收费、乱摊派,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规配车、用车三项内容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正在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自查情况表,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国土资源局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找问题、拉清单等措施,对职权范围内以出让方式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17宗土地的清理自查。住建局细化实施方案,将所负责的招投标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细化到各股室,明确了目标及责任人,责令限期清理到位。

充分利用好《今日》、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简报、“清风”微信平台、“运河清莲”短信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取得实效,并积极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目前,已编印简报2期,市领导小组在简报上对我县进行了点名表扬。

下一步工作计划:××月××日上午,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调度会议。会议听取了×个牵头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作了讲话,提出了专项行动要突出存在什么问题、要突出如何解决问题、要突出解决问题的标准三点建议。下一步,县领导小组将根据市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督促各部门细化责任,明确目标,查摆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建立工作例会、工作调度、工作报告等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调度,统筹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清理工作汇报

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关作风整顿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行动,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并建立“五项制度”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月××日成立以来,每周四下午组织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先后召开了局党组会、副科级以上干部会、全局作风整顿和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侯亮书记在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住建厅苏蕴山厅长对全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清理工作动员会精神。在局大厅led显示屏上公示清理的内容、范围和方式,便于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精神,扎实开展工作。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科室、分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对策。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随时召开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局督导组也可以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协调会议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截止目前,已召开协调会2次。

各科室、分局严格落实每周五16:00前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从××月××日开始,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本周工作安排,向市专项办综合组和市督导第一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各科室、分局对20××年以来建设项目建立工作台账,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等措施,坚持边清理、边解决,对清理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凡是能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目标和时限要求,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局督导小组对清理工作实时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清理工作按照方案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市专项办综合组和市督导第一组的沟通联系,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成员作为联络员,保证上下协调联系无逢衔接、高效顺畅。同时,便于群众监督,在局机关门口设置举报箱,及时受理来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精选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07]58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永嘉县水利局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同时对省政府列出的规章及市、县政府列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县水利局的清理建议。现就清理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永嘉县水利局制定的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以下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属本次清理的范围。

(二)县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1994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1日期间制定的县政府令、永政发、通告、永政办等文件;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1日期间制定的会议纪要、抄告单、明传电报等文件。

2.上述清理范围内的会议纪要、抄告单、明传电报等,如内容属规范性文件性质的,县水利局有关责任科室应当在2007年11月底前按照规定,将行政规范性文件(讨论稿)报局办公室,提请县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3.上述清理范围之外个别确需继续执行的文件,县水利局有关责任科室应当提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经县清理工作机构审核确认,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清理的原则。

(二)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

(三)个别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五)清理范围之外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次清理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律废止,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规定涉及政府工作的内容比较多,此次清理要对照《物权法》规定,凡与之不一致的规定都要作出修改、废止。

(一)本次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县政府负责清理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县清理工作机构统一安排,水利部门的相关责任科室具体负责。

2.县水利局负责清理以本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清理,并协调有关方面,形成清理意见。

(二)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阶段(2007年7月底)。

1.召开局机关中层干部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2.建立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集中清理办公场地、清理工作人员和保障经费。将人员名单报县法制办。

4.具体清理工作人员参加县里组织的集中培训。

5.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构梳理本局制定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

6.对现行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意见和理由,报县法制办。

(二)研究处理阶段(8月—10月)。

1.提出的对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行政规划性文件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意见,于8月底前上报县法制办。

2.当在10月底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内容的电子版本报县法制办。

(三)清理结果公布和报告阶段(11月—12月)。

1.对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将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及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

2.11月10日前,县政府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于1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清理工作机构。

4.县政府于12月底前建立本级政府和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建立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公布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协助县清理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局办公室要负责文件提供,局财务要保障清理工作所需的经费。

(三)明确工作重点。本次清理要求做到全面彻底。清理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形式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

规范性文件才能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其他的文件不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对规章提出清理意见,重点是两方面问题:一是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与新情况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的,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制度创新要求。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重点是审查有无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有无作出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的规定。

(四)注重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执法一线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等,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建议。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与县法制办沟通联系。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清理工作结束后,继续实施的及新制定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必须进入本级政府建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通过《永嘉县水利防汛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健全工作责任制。局清理机构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清理工作责任制。

2007年7月31日。

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办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如下汇报:

县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成立于20xx年2月,额定编制15人,借用国土、城建共计3人,临时招聘人员18人,领导4人,其中(主任、支部书记编制在县城建局),截止目前单位共有干部职工38人。

单位成立至今,因资金匮乏等原因,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办公用房,20xx年至今连续5年都是租用的县工商局分局大楼(第5层)作为办公用房。工商局分局大楼(第5层)共有10个房间,共计面积211.9m2,其中领导办公用房有3间,面积55.9m2;综合秘书股、法规监察股、“两违”清理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房屋征收股、财务室、执法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8个股队人员合并在6个办公室,总面积128m2,大部分都是6人一间办公室;会议室一间,占地面积28m2。我办科级以下人均办公面积仅3.76m2,没有超标。

根据文件要求,正科级干部最大使用面积18m2,副科级干部最大面积12m2,经7月28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现场测量,我办主任办公室面积20m2,超出面积2m2,书记办公室15.9m2,超出面积3.9m2,但由于我办办公用房系租用,实行一年一租,并要求我办在租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性质、用途,因办公室用房紧张,没有单独的档案室及其它配套服务用房,全部增设在领导及其它办公室。

清理工作汇报

按照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通知的指示精神,xx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相关人员和镇教育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于4月9日、10日两天时间对我镇学校周边小吃摊、小餐馆和“小饭桌”进行了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一)周边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经调查发现,学校附近小餐馆缺少市食品安全部门统一颁发的卫生资格许可证,消毒防护配套设施不健全,餐具清洗不彻底,存在少量油污,卫生条件较差,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卫生许可标准。

(二)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杂乱、无秩序。

学校附近流动食品摊再在着脏、乱、差的情况,摊子一走,垃圾满地,加大了人工清理的成本。其所售食品营养价值不达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食品质量标准,直接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

(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部分校园门口食品经营者在采购和销售环节中不按规定履行查验制度,不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对不合格食品不建立退市制度和下架周转箱,以及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制度,造成食品经营相关制度的缺失,使劣质食品趁机流入校园。

(四)学校和学生对食品安全意识亟需加强。

由于学生对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学校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培训的内容相对较少,忽视了食品的安全教育以及专业培训,硬件软件不达标,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缺乏应有的重视,导致流动摊点屡禁不止。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走进校园进行宣传,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经营户的法律教育,提高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核查,对证照、经营场地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对借证无照或无证无照的经营业者,有严重违法的从严查处,并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办理注册登记,理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把校园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建立食品安全监察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监督站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对于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确保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得到了改善,对于证照不齐全的经营单位进行责令整改或者关停。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督检查制度,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省工作部署,计划自20xx年至20xx年底,在全省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对未通过生猪屠宰审核清理并取得新《生猪定点屠宰证》、20xx年度仍在营业的生猪屠宰点,全部列入关停范围。为切实开展好我县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生猪屠宰行业现状及问题。

我县生猪屠宰及主要生鲜肉供应由县世记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包括县肉类加工厂及镇21个屠宰点。县肉类加工厂日屠宰能力300头,年宰杀量约5.6万头;21个屠宰点年屠宰量约1.5万头,从业人员137人。目前,我县生猪屠宰行业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县城老屠宰场迁址新建迫在眉睫。20xx年屠宰场资格清理工作中我县承诺在一年内迁址重建,才保留定点屠宰资格,但目前新屠宰场建设还未实质性启动。

二是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县屠宰场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水及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废气污染环境、周边居民投诉不断。

三是乡镇小屠宰点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风险。乡镇食品站均建于90年代初期,一直沿用至今,目前各屠宰点的屠宰加工间破旧不堪、设备陈旧,有的屠宰点场地面积不到30平方米,脏、乱、差现象严重,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检疫监管困难重重。乡镇屠宰点多、小、散,年宰杀量最高的20xx头左右,最少的只有180头,平均日宰杀不超过2头,而乡镇屠宰点就有21个之多,严重耗费官方兽医精力,难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鉴于以存在问题,为了确保消费安全,我县生猪行业清理整顿也势在必行。

二、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目前生猪屠宰行业现状,计划重点开展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新屠宰场建设工作进度。目前项目招商、选址、设计正在有序进行。规划新建的定点屠宰场年宰生猪能力30万头。计划年前开工,明年下半年投产。

二是清理关闭无证生猪屠宰点。计划分二年关停到位,20xx年年底,关闭10个屠宰点,20xx年10月底前关闭其余11个屠宰点。

三是规划设置生鲜肉批销点。根据保障供应、分片设置的原则,规划在乡镇新建三个生鲜肉配送站,与无证屠宰点关闭同步实施,确保关停到位、建设到位,积极发展生鲜肉冷链配送服务模式。

四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计划今年11月、明年10月开展二次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农委、公安、市场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取缔私屠乱宰、非法加工“黑窝点”,打击购销加工病死畜禽等犯罪行为。

三、请求事项。

对关停不合格屠宰点进行补助。根据省市要求,地方财政要对关停到位的不合格屠宰点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屠宰点设施拆除、人员分流等,目前洪泽县已出台奖补政策,每个点奖补12万元,其它县(区)政策也将出台,据了解约在5万元左右。建议我县每个点补助5万元,共105万元。即:20xx年50万元,20xx年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