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精选18篇)

小编: 曼珠

规章制度作为一种约束和规范的工具,对于调整社会关系和维护公共秩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展示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的表现。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在绿色住宅小区保安管理方面主要从技术设备防范和人手管理防范着手进行管理:。

1、各小区主要出入口、通道设置闭路监控系统,各监控镜头连接监控中心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

2、各小区主要出入口、通道设置车辆出入ic卡闸杆系统。

3、各楼宇楼层内设置有消防监控喷淋装置,并连接到消防监控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

4、各梯间大堂出入口设置有可视对讲系统,可以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或小区警卫有线或无线通讯,从而起到防盗、防灾、防煤气泄漏等安全保护作用,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1、对物品出入放行等情况进行核实登记。

2、对外来人员来访进行登记管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有效加强了社区安全防范。

3、对出入车辆实行放行凭条登记管理,作为车辆出入凭证,从而起到防盗等安全保护作用。

4、对辖区内出租房进行登记管理,清楚辖区出租房居住人员情况,并实施有效管理。

5、保安通过不定时、::定点对辖区实行24小时巡逻、监控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贵港市有关消防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为消防负责人,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消防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住宅楼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通方案。

5、接到火警报告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第二条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杂物,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道口。

第三条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电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宅区内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消防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第四条住宅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炮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本宅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第五条安全使用石油气,石油气炉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第六条住户应用管道液化石油气,不私自用灌装气。不得乱倒残液、明火试漏、高温烘烤;不得私自拆修气阀等部件;一旦发现有泄气现象及时向煤气公司报告。

第七条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住宅房内严禁安装白炽灯、荧光灯、高压泵灯、点钨灯四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灯具,以免发生事故。

第八条各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守,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第九条发生火灾,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尽快脱离火区进行呼救,撤离火区时,禁止乘坐电梯,应走楼梯通道,以免被困发生意外。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ft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目的

2.适用于正式接管的小区防火工作

3.职责

3.1 总经理为公司第一防火责任人,对公司的防火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2 管理处经理为防火管理直接责任人,对防火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3 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对防火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

3.4 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消防员负责对防火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程序要点

4.1 防火管理委员会

4.1.1 组织架构图

4.1.2 管理职责:

a)防火管理委员会:

——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设施设备条件; ——督促整改本部门存在的消防隐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 ——遇有火灾必须亲临火场组织指挥扑救。

b)防火总指挥(总经理):

——对外个公安消防局鉴定《小区防火安全责任书》;

——领导消防管理中心工作;

——审批各种消防安装工程经费开支。

c)主管经理:

——督促落实消防管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

——审议消防管理中心各类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及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审核消防管理中心年度经费预算,消防器材购置计划,维修计划和消防经费开支; ——代表消防管理中心同分公司各部门签定《小区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书》; ——遇有火灾亲临现场组织指挥、调度相关人员参加扑救。 d)消防管理中心主管:

——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对住宅小区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

——监督火险隐患的整改,制止违章作业;

——编制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方法;

——及时完成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火灾事故统计汇总上报; ——同公安消-防-队沟通与连络。

e)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

——对消防中心值班监控的管理和住宅小区防火巡检;

——监督消防员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不安全行为;

——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及保管;

——按本规程4.4.1的要点进行防火巡查。

f)消防中心消防员:按《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要点进行监控管理。

4.2 防火基本原则

4.2.1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受公司总经理的委托,对公司的防火管理负主要负责,起监督、检查、督导作用。

4.2.2 坚持“专门机关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消防管理中心是公司消防管理的专门机构,在行使防火管理工作中具有最高权利力,积极发挥消防督导作用,走“群防群治”的心肝路线。

4.2.3 “时效制”原则。对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时检查和维修保养;对重点防火部位及火险隐患的地方应经常检查,及时整改;对出现的火警、火灾应在第一时间没赶赴现场处置。

4.2.4 服从“统一指挥”的原则。消防管理中心对防火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各部门应遵守和服从,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4.2.5 法制原则。防火管理应坚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的法制原则,建立完善各种防火管理规章制度。

4.3 防火业务建设

4.3.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各类防火技术规范。

4.3.2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

4.3.3 建立以秩序维护部全体安全员员为主的义务消-防-队,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伍,健全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4.3.4 制定各种防火管理制度和各种防火安全管理计划,完善消防培训制度,提高消-防-队员业务技能素质。

4.3.5 制定一日防火检查制度,不定期对消防系统设备进行维修,检查和保养,确保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落到实处。

4.3.6 制定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重点检查和防范。

4.4 日常检查

4.4.1 巡检内容:

a)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检查:

——打开消防主机门检查线路,接口有无松动、脱落,信号灯显示是否正常;

——火灾探测器探头应无灰尘,无污染,接收效果好,指示灯闪亮;

——紧急按扭和启动键完好无损。

b)安全疏散出口的检查:

——楼梯间、消防走火通道、电梯前室、疏散出口均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自动启闭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

——当门开启后,门扇不应影响疏散走道和平台的宽度;

——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疏散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

c)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查:

——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针对检查中出现的缺陷取下来进行修复,再装回原位。

d)室内消防栓检查:

——检查箱上手动报警合,弹片是否松动、损坏,测试时消防中心有无报警信号显示。清洁箱内器材时应小心,不得碰动报警器,以免弹片松动报警,引起住客不安; ——检查报警按扭,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功能是否正常、无故障。

e)灭火器配置检查:

——检查发现重量减轻10%时,应及时更换充气。

f)机房检查:

——对配电箱柜、配电室、高压开关柜室、中央空调房、水泵房、电梯机房等应重点检查;

——检查机房内有无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严禁烟火;

——检查机房内推式灭火器的放置位置、重量以及保养情况。发现损坏,重量减轻漏气应及时更换充气。

h)楼层检查:

i)电气线路检查:

——检查电气线路,防止漏电、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电火花,电弧等引起火灾;

——检查电气线路应防老化、破损、断落、碰线等,发现及时通知电工维修;

——开关、插座之底盒应为铁盒或阻燃塑料盒,来线应套蛇皮管或阻燃塑料管,接线头外应套黄腊管。

j)防排烟系统检查:对于高层或超高层建筑的防排烟系统,应定期清洗送风管道、排风管道、排烟口、防火阀和正压送风口,避免烟气堵塞或管道不通。

4.4.2 巡检要求:

c)每周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f)每两个月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组织对高层、超高层建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4.4.3 隐患与处置:

c)对违章施工人员违反操作安全规程的,应立即令其停止施工。不办理证而擅自动火的,发现后除责成其补办动火证外,并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

4.4.4 复查:

b)对重点防火部位(会所、高层、机房、电房、配电箱柜)应经常复查,将复查结果进行整理归档,建立防火档案。

4.5.1 队务工作:

a)消防管理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分早、中、晚三班,班组长跟班轮值巡查; b) 交接时由班组长整队结合,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讲评。

c) 具体的交接-班管理按《秩序维护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内容执行。

4.5.2 排班

a) 每周星期五按时倒班(特殊情况除外);

b) 排班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根据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及监控情况合理配置消防员值班。

4.5.3 消防文书:

c)各类记录表归档管理的保存期为3年。

4.5.4 队务会议: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每周星期二定时召开队务会,总结每周消防员的值班防火检查、日常工作等情况,并对值班过程中出现的违纪和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及纠正。

4.5.5 奖惩制度:消防管理中心每月应进行评比,对工作表现突出,业务知识和技能熟练的消防员进行申报嘉奖,对违纪现象及工作较差的给予纠正,限期整改。不能改正的给予辞退处理。

4.5.6 内务管理:内务管理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按《安全员员、消防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内容执行。

4.6 动火安全管理

4.6.1 在重点部位动火,必须由消防主管经理会同消防管理中心主管会审,无异议才能动火,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燃着火。

4.6.2 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标准:

a)“八不”:

——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未配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b)“四要”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发生火灾、燃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 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创建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社区消防建设要按照“基础工作社区化、消防建设 社会化”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社区消防组织、消防设施、消防教育、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实现社区消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第三条

第四条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 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居民 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 各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列入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 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 1 财政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工作。公安派出所具体履行所辖社区的消防安全监督行政职能。

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 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驻社区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八条

第九条

责:

(一) 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 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 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 负责社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 检查。

(四) 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 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 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维护、 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社区内物业管理单位按要求设置消防宣传板报,配备、维护和保养楼栋内的消防器材。

(六) 组织、督促和指导建立社区义务消-防-队。

(七)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 每个生活小区都应当建立由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安全 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 保卫人员等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并开展定期演练。

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八) 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 案。

(九) 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 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

职责:

(一) 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 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 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发现 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 负责住宅楼院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和保养, 确保完整好用。

(四) 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

(五) 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档案。

(六) 制订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 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七) 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人员扑救 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 下列职责:

3 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一) 确定专(兼)职消防民-警,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的监督和指导。

(二) 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 指导。

(三) 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 专业培训。

(四) 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 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 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 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 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 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 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 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 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 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三)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 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 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六) 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第十三条 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消防设施、 4

消防器材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单位整改。

第十五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查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 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二) 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三) 消防火灾险情,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 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

第四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六条 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或单位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 使用明火的;

(二) 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

(三)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 散通道畅通的;

(四)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 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六)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 对于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要对整改期限予以明确。

第十九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检查人员应当督促社区单位或居民家庭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对于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社区单位要立即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对于社区单位涉及规划布局等原因而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章 基础设施、档案建设

第二十一条 社区消防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加强社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二条 新建住宅楼除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设置固定消防设施外,还应配备以下消防器材:

每户配置自救滑绳1副。

第二十三条 各个社区要依托社区警务室、保卫室和值班

室等设置消防服务室,安装报警电话,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等工具,随时接受居民群众的求助。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工作不得向居民额外收取各种费用。

第二十五条 街道办事处应设消防工作业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 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 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 火灾隐患档案。

(四) 火灾统计档案。

(五) 防火检查档案。

(六) 消防宣传培训档案。

(七) 消防会议记录。

(八) 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的《消防安 全责任书》档案。

(九) 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六条 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 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 防火检查档案。

(三) 消防巡查档案。

(四) 消防器材配备档案。

(五) 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六) 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七) 消防会议记录。

(八) 其他有关档案。

第六章 消防宣传培训

第二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设置固定宣传设施:

(一) 在社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

(二) 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

(三) 在每个居民楼旁设置消防宣传栏;

(四) 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

(五) 有条件的社区可建立有线广播网络,负责平时的消防 宣传和火灾时的报警及疏散指示。

第二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二十九条 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十条 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 的消防素质。

第三十一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七章 奖惩

第三十二条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依法设立社区居委会的乡、镇,其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规范机房管理,为设备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

2.0适用范围。

水泵房。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给排水技工。

3.2值班人员负责水泵房日常管理。

4.0内容。

4.1水泵房里所有机电设备应由值班人员每天进行巡视(每班至少两次),对泵体温度、运行噪声、轴封的密封性能、水压、运行及控制柜等实施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应及时上报相关主管人员组织解决。

4.2水泵房要实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要将设备的运行状况,特别是故障情况及处理措施等向下班的'人交待清楚。

4.3水泵房各种设备及配套设施应悬挂专用的标牌,记录其名称、编号、用途说明等内容。

4.4水泵房的各种照明、控制等线路应按规范安装、使用,严禁私拉乱接或改变其用电方式,如属改造需要,应经相关主管同意方可实施。

4.5水泵房门应上锁,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更不得操作任何设备。

4.6水泵房不准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并应配备手持灭火器或相应灭火工具,放于明显且易于取用的地方。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应做到随时上锁,门锁钥匙应由主管人员保管。

2、机房应通风良好,照明满足要求,门窗关闭灵活,任何季节机房内温度应保持在摄氏5度-40度之间。

3、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4、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在显着位置,并保证齐备良好,在有效期内。

5、电梯机房应每周打扫一次卫生。

6、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因工作需要确定进入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在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7、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操作电梯设备。

8、由专业人员依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持机房内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9、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造成停梯时,应在基站挂出告示牌。

为了规范电梯轿厢的管理,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乘梯时,须等电梯开门到位后方可出入电梯。

2、禁止站在电梯门中间或用手挡住电梯,等待其他人或装卸货物。

3、乘梯时,禁止靠住轿厢门,禁止在轿厢内打闹。

4、禁止拍打、撞击、破坏电梯的操作按钮和设施。

5、当乘梯被困时,切勿惊慌,不要自扒轿门或自行解救,请按操纵盘左上角的黄色报警按钮,维修人员将及时到达,对您实施解救。

6、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搭乘电梯时,必须有成人陪同。

7、禁止在轿厢内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如你需要装运货物,请告知门口保安协助您操纵电梯。

8、禁止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超大超长物品。

9、当电梯载重超过额定载量时,电梯蜂鸣器发出鸣响信号,电梯不能自动关门,说明此时电梯超载,当超载物品去除后,电梯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为使小区环境整洁,实现物业管理使物业保值、增值,延长房屋使用期限的目的,不降低原房屋设计时对房屋防风、防震、防雷暴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1、房屋外观应完好、整洁,不妨碍市容和观瞻,不允许封闭的阳台不得自行封闭。

2、若改变房屋用途的,要报有关部门批准。

3、室内装修时,楼房的承重结构(承重墙、柱、梁、板等)不得随意凿打,更不能开洞或开门。

4、楼房原设计的燃气、消防等设施、管道,不得私自改动。

5、不得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等公共场所,不得进行乱搭建、乱张贴。

6、房屋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不得饲养家禽。

7、房屋自交付使用时起(以竣工验收日为准),根据有关规定,凡因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包括人为损坏),由发展商负责对土木建筑保修一年,水电设施保修半年,管理处可代为业主进行联系。

8、由于属自然灾害,自然损耗,或业主使用不当所致的质量问题需维修,不在保修范围内,管理处将尽力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

9、保修期之后的日常房屋维修,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业主室内部分费用由业主负责,毗邻部分费用由相关业主分摊,公用部分费用由管理处负责。

10、房屋的公有部位凡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并承担有关费用。

11、严禁高空抛垃圾、杂物,倾倒污水,若导致楼下人员受到伤害的,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12、禁止将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管,如导致堵塞、损坏,住户应负担修理费。

13、定期对屋面的防水情况进行检查。

14、定期对屋面、落水口、雨水管、天沟进行清理。

15、加强屋面设施管理,禁止上屋面,非上人屋面上人检查口及爬梯应设有标志,标明非工作人员禁止上屋面,禁止堆放杂物等。

16、及时做好屋面维修,由专业维修施工队,按经济有效的原则,对损坏部位进行维修。

为了加强设备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设备管理坚持'安全第一、规范操作、科学运行、保障及时、定期维护、注重节约'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设备专人专管,设备操作人员由公司或工程部指定。非公司指定设备操作人不得操作设备。

2、如非公司指定人员擅动设备导致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3、设备操作人员每天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4、设备操作人应按规定完成日常巡视、检查、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5、设备如发生故障,操作人应及时进行维修并作好维修记录。

6、如发生操作人不能维修的故障,操作人应及时请示上报,协助做好恢复工作,以免延误生产。

7设备操作人应持证上岗,并经公司培训考核合格。

根据设备的重要程度和对物业正常运行的影响,对物业设备进行分级管理,为配合管理需要,将设备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设备:是指为保证物业正常运行、提供基本工作、生活保障的核心设备,在物业设备管理中,处于最重要部位,如电梯、空调主机、生活给水泵(冷热)、消防泵、喷淋泵、火灾自动控制系统、高压柜、变压器、锅炉、采暖循环泵、热水循环泵、天然气调压站、纯净水系统等。

二级设备:是指为保证物业正常运行、与核心设备相配套的周边设备,在物业设备管理中,处于重要部位,如低压配电柜、各种控制柜、冷却塔、空调室内机、水箱、可视监控对讲系统、门禁系统、远传三表抄送系统、喷淋系统、排送风机等。

三级设备:除i、ii级以外所有设备、防火卷闸门、潜排污水泵、消火栓、警铃、风阀、电表箱、消防灯等。

为确保物业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对无法保证正常运行,又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应予报废,并制定以下制度:

报废的标准:

a、不能安全正常运行,存在事故隐患;

b、修复成本较高,使用价值不高;

c、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1、设备报废应由工程部主管如实汇报设备运行使用情况,详细说明报废的原因等,并向部门经理提出报废申请。

2、部门经理在接到申请后,及时了解、检查设备运行管理等相关情况,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核实,并做出是否报废及报废原因的鉴定。

3、得到报废许可后,应填写报废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需报废设备在未获报废批准、实施前,应悬挂'待报废'标识。

5、报废设备应及时撤离原安装或使用场所,未撤离前应悬挂'报废'标识。

6、工程部应将批准的报废审批表报公司财务或其他主管部门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市规划局:

位于市五岭大道的紫云山庄系高宝添房地产开发(郴州)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是20xx年郴州市招商引资的外资项目,20xx年3月,经郴州市开发区规划批准后开工建设。经规划批准的总建筑面积为98000平方米(其它指标见原规划批准种平面图)。至20xx年底,该项目除会所部分已全部完工。

20xx年上半年,因郴州市两城建设的需要,郴资桂高等级公路整体扩宽。道路拓宽后对紫云山庄项目造成了事实上的破坏。现小区南侧已建别墅及现紫云酒楼距郴资桂高等级公路路边距离仅20米,且小区南大门和进山庄道路也因此损毁。现在小区南线整体形象已被破坏,这一线的楼盘销售严重受阻,另整个小区居住环境都已严重不合理。小区的安全性也因此受到严重影响。

鉴于以上原因,我公司向贵局提出调整紫云山庄规划的`申请:

1、申请将山庄南线c’27~32共6栋现已无法销售的别墅拆除,在此处新建32层的高层住宅楼。

2、申请将山庄南线d22~27共6栋现已无法销售的别墅拆除,在此处新建32层的高层住宅楼。

3、申请将山庄南线b16、b17栋别墅及紫云酒楼拆除,在此处新建18层的高层商住楼。同时由于商业需要,申请郴资桂高等级公路在该处开出入口。

4、申请将山庄北线原会所由原规划批准的3~10层调整为32层的高层商住楼。

上述申请我公司已委托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绘制了紫云山庄修建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总平面布置意向图。局部修改后的紫云山庄总建筑面积由原98229.8平方米调整至280091.3平方米。容积率由原0.69调整至1.98。(其主要技术指标见意向图)。

我们认为,局部修改后的紫云山庄规划一是修补了紫云山庄小区因郴资桂道路扩宽而导致我公司利益严重受损的现实状况,恢复了小区的合理布局及安全性;二是提高了紫云山庄土地的使用效率,同时符合郴州市目前城市建设的需要(提倡建高层住宅)。因而同时兼具了科学、合理、可行等几个特点。

为此,我公司特向贵局提出局部修改紫云山庄规划的申请,并恳盼贵局的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02:识别卡仅作为进出私人住宅小区的通行识别,不作为车辆停放泊位和车辆保管凭论证。

停车场地车辆停放秩序服务。

02:对在停车场地停放过夜的车辆进行登记并做好交接班确认记录。

03:凭有效停放凭证查验确认之后放行车辆离开停放场地。

05:进入停车场地的车辆,只能按序停放泊车。

07:车辆停放秩序服务收费标准按当地物价局公布的'指导价格标准执行。

停车场地服务费。

停车场地使用费既租金,己购买产权车位的只收场地服务费。

车辆失窃报案。

01:凭有效停车场地服务收费单据,。

02:持车辆有效相关证件和购置发票以及车主本人有效证件,。

03:场地工作人员协助车主向公安机关报案。

04:待公安局结案之后根据案情具体情况场地服务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住宅小区)档案管理制度1整体档案管理档案资料的建立应与今后的创优结合起来,按照《全国优秀示范小区评分标准》的分类标准建立档案资料。

第一节基础管理资料1.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建设设施投入使用。

1)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许可证3.)工程总平面图。

4)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竣工验收合格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2.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4)房屋移交验收资料。

5)设施设备移交清单及档案资料3.由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1)物业委托管理合同2)前期物业管理方案3.)物业移交及实施意见。

5.购房人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总户数户,入住户,入住率为,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份。

(文件柜放置于)6.建立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续筹等符合有关规定。

1)创优规划2)创优实施方案(附物业管理质量目标书)3.)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达标申报资料资料10.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的工作标准并指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标准。

7)护卫部培训日程、训练记录。

8)护卫知识考试资料。

11.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工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4)员工劳动合同。

12.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1)小区住户基本资料(备份文件夹类)2)小区物业基本资料3.)办公文案。

5)住户费用缴费统计资料。

13.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至少半年公开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4)缴费通知单存根。

14.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1)总平面图2)共用设施设备及配电系统3.)可视对讲、监控系统。

4)消防系统。

5)背景音乐系统。

6)光纤电视系统。

7)办公用设备。

8)各种警示牌、标识卡。

15.建立用户档案、房屋及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1)住户档案2)商业用房业主档案(含用户)。

16.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及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1)值班制度2)回访制度3.)管理人员值班记录。

4)维修工单存根及回单。

5)设备巡查记录。

6)护卫门岗值班记录。

7)主动征求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17.定期向住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为%以上。

1)《客户意见征询表》。

18.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为98%,以上的返修率为2%,并有回访记录。

1)物管中心工作程序(见工作守则)2)设备运行维修工作程序(见工作守则)3.)。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发起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投资理由及项目开展的支撑性条件等等。

(一)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住宅小区行业发展。

(二)进一步提升我国住宅小区工业技术水平。

(三)……。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内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出入校园和校内停放安全,我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本校教职工上班开车进入校园,必须先到总务处办理车辆出入证和地下车库过闸射频卡,每卡交押金100元。出入证和射频卡仅限教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学校有权收回。如发现出入证或射频卡丢失,请及时告知总务处并按制度补办。

2、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相关领导同意并在门卫室登记后方能入校。

3、车辆进入校园后,需按规定线路行驶,且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本校教职工车辆全部停放至地下车库,外来车辆需按规定位置停放。

4、所有车辆严禁进入塑胶场地和致味馆,否则罚款200元/次。

5、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或上学、放学高峰等特殊时段,学校有权禁止车辆出入校园。

6、车主停放车辆时,应将门窗锁好,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否则,造成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住宅小区卫生管理制度

建议适度调整管理费的调整方法,例如可以将房价与管理费水平经行适度的挂钩,十年前买的房子,房价3千,管理费1块;现在房价3万,管理费还1块,这种情况肯定不利于大家的.另外,一涨管理费业主就反对,他们没有看到,管理费高,物业管得好,房子的租金都不一样,说明大家有怀疑,有盲目性,需要经行引导。

网友 秦秦 留言:

我们天平花苑小区估计是天河区最憋区的小区,物管和业委会强制要求涨物管费,在超过50%以上的业主签名不同涨价的要求下,业委会拒不召开业主大会,坚持要求涨价,已经不能代表大部分业主的利益,在居委、街道、天河区国土局来回跑了五个多月,仍是更换不了业委会,让大部分业主情何以堪。

网友 濠畔郁闷 留言:

海珠南路218-222号濠畔商厦物业公司存在严重问题: 1、设置霸王条款,欺骗弱势业主,物业合同中规定收取每天2%的物业滞纳金,违法《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属违法行为。 2、擅自提高物业管理费用,在未经任何商量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将合同规定的2.8元的管理费提高的6元,属违法行为。

网友 蔡紫伊 留言:

物业管理的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生活质量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这是几点建议,1、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2、健全法律保障制度,明晰责任和义务。3、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要让物业管理费更加公开、透明,促使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网友 蔡紫伊 留言:

物业管理无小事,物业关系你我他。希望小区的物业多点与群众沟通,搞得益民活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让邻居大家关系更和-谐。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网友 coolmouse 留言:

网友 留言:

小区一开始就由发展商指定物业管理公司,绝大部分都是它属下的公司来管理,这就给业主埋下炸弹,为今后业主维权设下障碍,这是98%的事实!所以,只要小区交楼,就要竞聘物管,把所有承诺条款公诸于众,发展商也同时作为物业维修保养的责任人出现,大楼盘而分期交付的同样适用,而分期治之。 如果不是发展商属下的物管公司,发展商会在已交物业的保养维修上设置障碍,对于这问题,政府必须严厉监督处罚,才能有效遏止发展商独大的嚣张态势。

网友 zy 留言:

萝岗(广州开发区东区)宏康和园,保障性住房。周边环境整个是脏乱差,与优美的萝岗差距很大;房屋公摊面积很大,楼下商场占用业主公共空间;商场装修扰民;商场垃圾及附近垃圾场离住户太近,臭味很大;业主多次投诉都未解决。电梯、路灯、水泵等公摊过大,都公摊到什么地方了住户不明白;无任何公共健身设施;电梯、门禁系统质量差,大家入住才半年时间,电梯经常坏,真担心出大问题。

网友 冰源 留言:

由政府主办物业管理网站,每月由住户登录网站投票(主要统计投否定票),一旦投否定票超过10%,则政府需要去核实,并对物业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情况严重者,可由政府责令物业公司退出管理,重新选择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公司所有账务应该定期在该物业管理网站上公开,让所有人查看。所有投诉、处理的方案、结果,都是所有人可看的.。希望通过对比、公开来约束物业企业,共创和-谐广州。

网友 朱小姐 留言:

广州开发区华大厦的小区管理太差,管理处的人遇到事情只会埋怨,踢皮球。举两个例子:1.保安素质太差,为了小区多收停车费,把车挤得满满的,车辆出行完全堵塞,经常发生汽车出入擦碰现象,出事后保安推卸责任。2.电梯经常坏,经常发生困人事件,有一次困人在里面,里面的人按应急电话,保安听到无动于衷,导致业主在电梯里困了一个多小时!

网友 谭先生 留言:

海珠区工业大道南第三金碧花园,小区里面现在到处都停满了车,小区就成了停车场一样。物管通过停车每月创收,但是从来不公开这部分营收,还有小区内的楼道,电梯广告,也有创收,从来不公开。但小区保安太少,每个月都会听到有业主失窃的事情发生,小区物管管理亟待完善和对营收的公开。

网友 美美 留言:

我认为房管局应该联动媒体,宣传物业服务公司的基本服务内容一般有哪些(管理费外的有偿服务除外),让广大业主知道,物业服务企业不是万能的,不是什么事都能彻底解决,如房屋质量问题,质保期内,应为开发商负责;小区的安全管理,本质只是服务等。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误解,减少矛盾的产生。此外,对于物业服务方面的媒体报道,应加大监管,避免为抢眼球的题目误导业主,如此前有媒体的报道题目为“调升管理费一定要成立业委会”,这样的题目存在误导性。

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我局所有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和我局所有的公务车辆。

第三条办公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指定车辆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四条局领导不设专车,局领导和各科室工作人员因公事用车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予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去沈阳市(包括抚顺、本溪、辽阳)以外的地区出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下如办公室人员因工作脱不开,由用车部门可安排开车技术较好的职工开车。

第五条严禁公车私用,违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六条用车登记。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用车前驾驶员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登记表”,用车登记表分为用车部门、用车事由、带车人姓名、司机姓名、前往地点、行驶里程、出发时间、交车时间、取车时车况有无异常、交车时车况有无异常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每次用车都要登记。登记完毕,到管理员处领取车钥匙、加油卡。

第七条油料管理

1、办公室统一购买加油卡,车辆采用加油卡加油,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各科室用车时,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卡,加油时要到能使用加油卡的加油站加油,并保留加油小票,交车时粘贴在用车登记表的加油小票粘贴处。

2、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加油卡时,驾驶员应与车辆管理员沟通,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以现金方式加油,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升数、现金额,回单位及时核报,并在加油小票粘贴处写明情况。

3、车辆管理员要视行驶里程对加油情况审查,防止加油卡私用。

第八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车辆情况检查,不派有故障、未检验合格、保险到期的车辆。

第九条车辆行驶证放置在车内,车辆管理员要定期检查,防止丢失。

第十条驾驶员出车前要对车辆认真检查,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前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带病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便于随时掌握车辆情况。

第十三条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第十四条严禁私自用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借予他人或非驾驶人员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第十六条当日能返回的派车任务,车辆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

第十七条当日不能返回的派车任务,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并将车辆锁好。

第十八条除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地不能返回单位外,下班后、公休及节假日公务用车一律回单位停放。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车辆保养。车辆管理员负责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定期洗车,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车辆完好。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车辆在维修的过程中,车辆管理员必须在维修现场进行监督,如发生项目变动,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经同意后方能维修。长途出车发生故障时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提出修车意见,经同意后进行修理。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车辆管理,及时清洁、保养、排除故障、检车、购买保险,使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如派出车辆有故障、检验过期、保险过期:

1、出车之前用车部门发现,办公室负全部责任,追究车辆管理员责任。

2、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无责任的事故,办公室和用车部门各付一半责任,由办公室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3、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负部分或全部责任的事故,用车部门负主要责任,办公室负次要责任。由用车部门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在派出车辆合格的情况下,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在行车过程中发生问题,如果因驾驶员驾驶资格或违反交通法规原因导致保险不能正常履行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五条在行车及停车时因违反交通法规所产生的处罚由用车部门和驾驶员负责。

第二十六条酒后开车、将车借予他人、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等以上行为发生严重后果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行为人承担全部后果。

第二十七条未进行登记或未告知车辆管理员,私自用车的,出现问题,行为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未经车辆管理员同意,现金加油的,不予报销。

以上行为如果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受到刑事处罚我局将会依照《公务员法》给予相关处理。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制度

1、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和地方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守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公布的旨在维护小区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密切配合物业公司,主动参与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3、勇于制止、举报破坏住宅小区的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处理。

4、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有责任保护住宅小区的保安设施,大人并教育儿童要正确使用电子防盗门、电子防盗对讲系统,不得破坏住宅小区的各类保安设施。

5、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有责任维护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及车辆安全,出入必须锁好本户的门窗、车辆;不得让陌生人进入住宅,积极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并积极参加人身、财产和车辆保险。

6、不得在住宅小区内进行非法及违法活动。

7、维护公共卫生,不乱丢乱倒垃圾。

8、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公司安全巡视管理人员的违章行为,及时向物业公司投拆。

为了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业主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有关消防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责任制。

2、必须保持楼道、走道和出口畅通无阻,任何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

3、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4、住宅区内严禁经营、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剧毒物品。

5、安全使用石油气,炉具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儿章不要玩火。

6、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7、各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定》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备好灭火器没备,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8、特殊需要进行烧焊动火作业时,必须向物业公司办理临时动火作业报批手续。

9、发生火警,j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源和煤气总阀,迅速离开住所,服从统一指挥,救火或疏散。

1、遵守市容及环境卫生保洁制度,自觉将家庭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场地,不得乱抛垃圾,杂物;严禁从门窗、阳台抛掷垃圾、杂物。

2、不得有影响小区市容的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行为。

3、注意保护楼梯等公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公共场地,请自行清除污染物,破坏地面需恢复原貌。

4、不得损坏公共绿地及设施;不得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5、业主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告知物业公司。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1、遵守交通管规定,爱护小区道路、公用设施。

2、停放车辆时,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4、停放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带走,预防丢失。

5、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6、车主要爱护停车区域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责任自负。

7、若车辆在停放区域内停放后被损坏时,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8、高空坠物损坏车辆,由责任人承担,责任不清的由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

住户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禁止以下行为:

1、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生间、厨房问。

3、扩大承重墙上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擅自拆改供暖管道、改动排烟设施、燃气管线。

5、擅自在承重墙、天花板、地面上打孔。

6、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丌门窗。

7、严禁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击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8、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_住宅小区车辆管理细则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停放在小区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车棚内指定位置。

四、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六、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司机需要自觉出示行驶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七、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八、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十一、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十二、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三、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十四、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十五、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六、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实行。

车辆管理制度

1.按照分级管理、统一监管的原则,局人秘股负责对全局的车辆使用情况和驾驶员进行监管,局机关车辆由人秘股直接管理。

2.班子成员对应的车辆要尽量保证分管股室和项目部的工作用车。

3.因公急用,经请示局主要领导,人秘股长可调派局任何车辆。

4.领导外出不带车时,车辆应入库停放,其他人员和驾驶员不得擅自使用。

5.公车不准用于婚丧嫁娶,车子出市区司机一定要向人秘股长报告,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车辆保险由人秘股统一办理,驾驶员应按交通部门规定做好年检工作。

7.车辆加油实行加油卡制度,由人秘股统一办理油卡,计财股按时向卡内充值。越野车每月充值1500元,其他车辆每月充值1200元,节余留下月使用,不足部分由车辆使用人向人秘股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批准后,计财股根据批准的金额补充油费。

8.车辆维修本着“合理支出,节约费用”的原则,全局车辆统一在定点厂维修。维修前,驾驶员应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办公室审批,300元以内由人秘股长批准,300元以上由局长决定。

9.车辆修理完毕,由驾驶员检查、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一并签字,未经审定或不在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的(经局长同意,市外、长途应急修理除外),一切费用概不报销。

10.坚持车辆管理统计制度。人秘股对行驶里程、耗油数量、维修费用进行每月统计、半年小结、全年核算,并及时呈班子成员审阅。

1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人为造成违章罚款不予报销;要经常检查保养车辆,保证车容整洁,上班时间应在工作室等候,做到随叫随到。

12.驾驶人员在行车中发生事故,不论责任如何,必须立即向人秘股和局长报告,24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隐瞒不报的,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责任。

13.全年行车安全,没出现事故、车辆保养好的,年底发放交通安全奖300元。

住宅小区电梯管理制度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品,机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放于门口或便于取用的地方,禁止吸烟。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机房应当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并配备应急灯。

5.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温度不超过40摄氏度。

6.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电梯工保管,不得私配钥匙。

7.随时注意机房无异味,如有必须查找到后,排除。

8.电梯困人救援措施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某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氛围,保持小区全体住户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小区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局办公室是小区内全体住户的主要管理部门。办公室必须按照局党委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3.各住户必须自觉遵守区政府对“文明小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外,各单元均应选出“单元长”。“单元长”负责制定单元“轮值”制度,协调住户关系,并检查督促本办法的顺利执行。

4.各住户应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保持小区的公共卫生,不得高空抛物;爱护小区内道路、球场、绿化、供电、供水设施、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路灯、电动拉闸、治安室等公用设施。若损害公共设施和设备,须照价赔偿。

5.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噪音,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得发生邻里纠纷。

6.原则上小区内不应饲养宠物,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批准。饲养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对宠物进行防疫处理,严禁污染环境和伤及他人的情况发生。

7.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规定地点停放。长期在小区内停放车辆的住户,应予门卫处登记备案。

8.各住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未经许可不得租借、转让他人居住;不得以住房为工具从事经营活动;更不得利用住房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一经查出,办公室有权实行断电断水措施,对住户主要责任人进行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严禁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拆改;严禁拆凿共用墙壁、天花及地板;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共部分如楼道、门廊、车棚等加建、改动;公共部分严禁堆放杂物,否则作弃物处理。

10.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改造由办公室根据局党委决定进行;各住房户室内维修由住户自行负责。其中在水电安装方面分两种形式给予一定补偿:一是经住户申请,由办公室派人进行维修,所需材料由住户承担;二是住户在经过办公室核准后请人维修,由办公室报销人工费用。

11.凡家庭成员中有本系统干部的住户均以同等权利享受优惠待遇。除天然气、有线电视已实行社会化管理外,电费按市价减半,水费、上网费、物业费均为免费。

12.小区住户不得私自出租和转让住房。凡因工作调离、在外购房或其它原因欲出租住房的,一律向局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将租住者姓名、家庭情况、与住户的关系及身份证明等资料登记备案,并以市场价收取水费、电费、上网费和物业管理费,分别为1.2元/度/月、1元/立方/月、30元/月和0.2元/平方米/月;凡因各种原因欲变卖住房的,必须向局办公室提交申请,由国资局评估,并回购为国有资产,按需要留用或变卖给本单位无房职工,以保证小区住户结构的单纯性。回购住房的基本估价原则为:建筑面积市场均价按年递减2%剔除房屋折旧。

例如:118平方米住房,1993年竣工,计算方法为:市场价2400*面积118等于283200元,年递减2%折旧*2019年等于30%,283200元*30%=84960元,折后总价为283200元-84960元=198240元。

另:楼因是集资建房,五年内不得出租、转让。

车辆管理制度

商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5、局领导冬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