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协议书(优质13篇)

小编: 文锋

生产是自我实现和社会贡献的重要途径,通过劳动创造价值,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发展。下面是一些权威机构发布的生产标准和规范,供大家参考和遵循。

矿山安全生产协议书

鹤壁市石材矿山公司,根据矿山荒料开采及发料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发料。

一、矿山开采出荒料后,调料人员根据调料规定对所有荒料进行统一编码登记造册,一式两份,一份由调料人员保管,一份由矿长保管。

二、调料员接到调料单或发货单后,按单要求发料,并开具调料结算单,将荒料发至倒料点(在矿山的荒料由调料员保管,倒料点的荒料由吊车司机保管)。

三、倒料点工作人员,在接到矿山荒料后,进行认真登记,按单发料、装车,并在单据上填注日期、车号。

四、矿长在接到公司调料单后,及时将调料单复印并传真至矿山调料员及倒料点,监督管理发料工作。

五、矿长定期检查调料员荒料登记册及倒料点荒料登记册,并制定调料员与倒料点的对帐制度。

六、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杜绝荒料丢失及倒卖荒料情况发生,如出现荒料丢失或有倒卖料行为,对矿山相关责任人罚款xx元/次,对知情不报者罚款xx元/次,对情节特别严重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矿山安全生产协议书

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特别是国庆节期间,全省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以实际行动确保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截至9月30日,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73起,死亡22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7起,减少47人,事故起数和分别下降21.36%和17.54%,但是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增加6起,多死亡24人。四季度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尤其是我省大多数煤矿为了确保国庆安全,在9月中下旬就全面停产,煤矿复产工作压力增大。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及四季度的煤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国庆节后的煤矿复产验收,严防节后煤矿事故反弹。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认真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年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2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20年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三、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资源整合的进度。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四、各地应切实抓好高全高效矿井的建设工作。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事故,从严查处煤矿违法行为。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燃气安全工作计划(三)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燃气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居供气、用气安全。二、目标任务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整治重点(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依法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三)依法查取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四)规范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管道瓶装气混用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四、职责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各村居,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新河派出所、新河交警中队: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质监、行政执法中队做好对运输途中的气瓶检查工作。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安监中队: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单位和个人、燃气用户(重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消防中队: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各办、服务区:将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本服务区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配备专兼职燃气安全管理员;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配合执法中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对治理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办、服务区、镇属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监管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矿山安全生产协议书

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特别是国庆节期间,全省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以实际行动确保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截至9月30日,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73起,死亡22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7起,死亡人数减少4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36%和17.54%,但是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增加6起,多死亡24人。四季度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尤其是我省大多数煤矿为了确保国庆安全,在9月中下旬就全面停产,煤矿复产工作压力增大。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及四季度的煤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国庆节后的煤矿复产验收,严防节后煤矿事故反弹。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xx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认真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号)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15]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xx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三、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资源整合的进度。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四、各地应切实抓好高全高效矿井的建设工作。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5]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事故,从严查处煤矿违法行为。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发、承包双方安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协议期限:同本工程《施工合同》。

一、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1、发包人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2、发包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3、工程项目开工前,发包人必须对承包人安全资格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对承包人的安全资格和安全保证条件审查,应包含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上岗情况。

(5)配备的机械、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开工前发包人必须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

5、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现场代表和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6、不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对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必要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可令其停工整改。

二、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1、承包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承包人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一拖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4、承包人应当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需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人员在30人以内的,需设置兼职安全员。

5、承包人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现场代表和发包人安全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时安全员须现场监督。

6、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建设工程施工前,承包人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承包人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9、承包人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承包人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0、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承包人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承包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并配专人管理。

14、承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5、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6、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7、承包人应自觉接受发包人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人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要求必须及时整改。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人安全部门。

18、承包人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人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承包人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二份,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签署、同时有效。

发包人:________(签章)承包人:________(签章)。

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加强露天采矿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护采矿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和采矿单位的财产免受损失,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山西集团勉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采矿承包单位作为乙方。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各项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观念和劳动保护意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经济投入,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消除作业危险,积极改善作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危害,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三、乙方必须做好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措施落实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常组织学习,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法守的自觉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劳动安全防护能力。

(三)、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乙方在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新工人上岗必须由老工人进行带培,熟练岗位技术操作后方可安排独立操作。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四)、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记录、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必须健全,并认真及时填写。建立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特种设备档案及危险源档案。

(五)、乙方的厂内机动车辆、运矿车辆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未有驾驶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一律不准安排上岗作业,因此发生事故后果,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单位的特种专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压风工、起重工、卷扬工、锅炉工、挖掘机工、装载机工、爆破工等必须持操作证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无操作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七)、乙方必须为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八)、乙方必须按劳动法规定,禁止从业人员疲劳作业,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不准招用未成年工从事矿山工作和危险作业。

(十)、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职后,乙方应到职业卫生部门对其进行健康体检。

(十一)、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确配备和使用。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盗、防爆、防火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并保证良好。守护员和保管员要设专人,并严格执行储存、领用、发放制度。库区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警示标志。

(十三)、乙方不准使用国家法律规定禁用的特种设备和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上级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使用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乙方要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十五)、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建设施工,落实“三同时”法律规定。

(十六)、乙方必须加强内部环境卫生和文明生产管理,保护环境和防治环境污染。对废气、废水、废物、粉尘等应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3 的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八)、乙方必须结合内部实际,制定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九)、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胁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二十)、乙方必须按照公司生产技术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未按技术要求和相关设计要求施工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二十一)、露天采区应建避炮室,避炮室必须坚固,安全可靠。

(二十二)、露天采区必须加强采矿边帮管理,采矿要形成阶梯状安全平台,边坡角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机械采挖边坡高度不大于机械挖掘高度的1.5倍,人工凿岩采矿边坡高度不大于6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加强作业过程中的边帮安全检查,边帮上的浮石、伞檐要及时除净,未除净不准作业。当边帮发生裂痕或有塌落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十三)、雷雨天禁止露天采矿作业和爆破作业。

(二十四)、处理边帮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和监护,操作人员必须系好牢固的安全绳,边帮作业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和车辆通行。对能进入危险区域的路段设明显警示标志。

(二十五)、加强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由专职爆破员爆破,并严格执行《公司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声响警戒信号的必须使用声响信号。对于能进入爆破现场危险区的路段必须安排专人警戒和设明显警示标志。露天爆破警戒安全距离为300米。

(二十六)、采矿边坡顶部或采空区及废弃的采场以及易发生坠落等危险区域必须设立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二十七)、采区高压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危险的部位必须设防止触电的警示标志,所有通电设备的电缆、电线要达到绝缘良好,各配电部位都要有防止触电的安全防护装置。电缆禁止在水中浸泡。

(二十八)、露天采区必须有防洪和排水措施,禁止采区内积水。

(二十九)、乙方采矿与地下采矿或与相邻采矿之间互相采矿作业发生危险影响时,互相必须签定安全协议,明确相互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必须落实好下列安全作业措施:

1、起重作业须有专职起重指挥人员负责指挥,不准多人指挥。起重物下和危险范围内不准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须检查合格,挖掘设备作业半径内不准有人停留。

2、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采取防止人员坠落安全保护措施,使用梯子作业必须有人把扶和监护,高空作业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禁止夜间或雨雪天、大风天进行室外高空作业。

3、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遵守公司《设备安装和检修作业规程》的规定。

4、在设备仓内、矿仓内、漏斗内、地沟、槽内、水池内、硐内和井内等危险部位作业时,外面必须有专人监护。

5、电器设备和设施安装、维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操作。一切配电线路和装置不准漏电或裸露,必须有可靠绝缘保护装置,并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6、在金属容器及井下和潮湿部位作业时,工作行灯照明电压必须在36伏以下。

7、使用运转、转动的设备必须指定专人操作,裸露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止绞伤的防护罩或安全防护装置。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接近火源,严禁将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内存放。

9、使用气瓶压力容器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排毛场、落地矿堆卸料边缘必须采取阻车措施,倒车时应有人指挥。

11、在易发生触电、坠落、摔伤或禁止人员进入的危险区域及部位必须设置危险警示标志。

五、责任与处罚

(一)、乙方作业人员要在指定的作业地点作业,不准到公司各生产岗位和作业现场及其它施工作业现场乱走乱窜,因此发生本人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或对他人造成伤害、财产损失事故、设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甲方人员在配合乙方作业时,甲方或乙方人员发生的伤害人身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民事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业现场作业将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运矿、装矿、卸矿、爆破、起重、采矿、剥岩或其它作业中,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或其它灾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变更协议时,必须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未提出变更申请仍执行此协议。

七、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指导,有关文书和文字

7 材料。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和工作检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检查和批评指导。

八、甲方可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对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可给予当场制止和处罚,罚款为10万元以下。对存有重大隐患的,有权停止其作业并限期整改。

九、乙方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乙方要主动配合事故调查,不得隐瞒不报。

十、乙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甲方给予乙方处2万元以上罚款。因上岗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发生事故的可加倍处罚。

十一、安全罚款,乙方应现金交纳,不及时交纳罚款的,甲方则通过公司财务部强制从施工费或采矿费中扣除。

二、此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矿山安全生产协议书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和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措施,继续提升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通过开展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辖区各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对辖区所有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集中教训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示精神,以及专家会诊查出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规程是否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治理、领导带班制度、教育培训等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人员时限、预案是否到位。

3、矿山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是否严格控制采场作业人数,小型露天矿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严禁无关人员通过,页岩矿山是否实行无爆破作业方式的机械挖掘、铲装作业,排土场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

5、作业规程不完善,缺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6、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非煤矿山行业企业要立即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及要求逐条进行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在企业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乡安办组织力量对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重点抽查阶段。乡安委会对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督查、抽查和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此次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部门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各企业迅速制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业力量全面自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乡安委会对检查走过场、要求不严格、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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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山西xx工程xx有限公司。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进行xx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以安全、质量为前提,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内容和要求。

工程范围:甲方提供的采石场地形图规定的范围内;

工程内容:xx方案的设计、xx说明书的编制。

甲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xx作业现场安全、充足的动力及照明用电;

5、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设计,按深孔xx技术要求进行钻孔,并负责验孔和护孔。

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xx施工方案设计、施工指导书、技术安全措施;

4、乙方负责协同甲方指导施爆过程的安全和警戒工作。

露天中深孔xx。

1、工程费用。

中深孔炸药用量:按设计方案确定孔数和装药量,按实际施工的双方确认的用药量,结算单价(按实际炸药用量):元/吨,不足一吨按一吨收取(大写元/吨)。

2、结算方式。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经签字生效,xx施工前,甲乙双方根据现场钻孔情况核实xx器材使用量。乙方据此办理审批手续,手续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xx费用。下一期项目可循环,以此类推执行。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有效期为1年;

2、本合同一式叁份,有关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

甲方: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山西xx工程xx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日期:

安全生产协议书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公司办公楼工程施工承包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基础部分至四层泥水、钢筋、木工的所有工程量。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优良_、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各分项工程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

5、协助乙方管理现场施工人员。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协议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其他设施。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供甲方参考。

11、管理好自己的施工队伍,若有不服从甲方合理安排和要求,按照1000元/次的标准罚款;不得在工地进行违反犯罪活动,一旦造成犯罪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协议期内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材料应及时、保质保量,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甲方提供的材料负责到各楼层交乙方保管,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承包方式及单价:本工程以固定单位面积清工造价计价的形式发包,承包价格按照建筑面积每平米_________元计算。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2、1甲方负责以下材料:

土建主材:钢筋、砼、水泥、砂石、砌体材料、外墙面砖、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等材料;

2、2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它本专业工种承包范围内需用的全部材料、机具、辅材及用品均由乙方自备。

1、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按建筑面积390、00元/每平方米(不包含任何税金)进行结算。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

3、付款方式(以人民币现金或现汇支付)。

3、1过程付款:甲方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按下列形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达到并提交完整付款资料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1、施工设备进驻施工现场,并着手挖基,支付:_________元;

1)当主体框架结构施工完成基础时,支付工程款_________;

2)当主体结构验收完成第一层时,支付工程款_________;

3)当主体结构验收完成第二层时,支付工程款_________;

4)当主体结构验收完成第三层时,支付工程款_________;

5)全部竣工验收通过,支付工程款。

6)总工程款的_________,作为工程保证金。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甲方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3、乙方提出书面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不及时验收,即视为工程合格。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协议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1单方违约导致协议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协议;

2、2调解要求停止协议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协议。

2、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协议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协议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双方履行协议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协议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协议即告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保证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的整常运转,加快炼油进度,更快地完成炼油任务,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提供炼油场所给乙方炼油。

2、甲方工房负责人员要妥善安排工作,维护好整常的生产秩序,作好工作日记,作则有据可查,如发生故障,积极主动地排除故障,保证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的整常运转。

3、薰衣草加工期间,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工房,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力让其离开工房。

4、本着对每一位职工负责的精神,坚持从出油开始到结束90分钟的原则,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力制止随意缩短或者延长炼油时间的现象。

5、严格遵守规定,注意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利制止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1、乙方炼油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认真学习“香料加工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自觉遵守工房的各项制度,否则违章操作,给工房公共设施或职工他人造成损失或伤害,要负经济赔偿责任,给本人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2、准备装锅的原料,要保持清洁,不能被任何东西污染,锅装好后,要把锅边密封槽内的花渣捞起,及时盖好锅盖,扣好锅盖上的扣子,加足密封水,并做好接油工作,如果发生未加底锅水或未加够底锅和漏底锅水而出现烧“干锅”现象、因加火不当等造成损失、操作不当造成扑锅、吸锅、油浪费等现象,损失由乙方炼油人员承担。

3、为了保证薰衣草油的质量,每三锅必须换一次锅底水。从出油开始到结束90分钟不得随意缩短或者延长炼油时间,乙方炼油人员不得接尾油,否则一旦发现没收全部尾油。

4、乙方炼油人员在工作期间,无论有理无理,不能与其他人打架,因打架给他人造成身体伤害,谁打人,谁付全部医疗费和误工费。

5、乙方炼油人员工作时间内,严禁乙方炼油人员喝酒、打牌、下棋等违章行为。在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所有工作人员要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人人负责安全,否则出现意外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1、甲方按照约定给乙方提供炼油场所,如有违约通过连队协商解决。

2、乙方服从连队管理,认真按照“香料加工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工房的各项制度操作,如不按要求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安全生产协议书

因到安康村村委会的道路路面狭窄,影响行人和车辆进出,其次,道路两旁农户猪圈影响村容村貌,故安康村总支、安康村委员会研究,决定对道路两旁农户猪圈进行搬迁,需征用乙方部分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土地征用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征地范围:征用土地位于____________处,征地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

二征地面积: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类型属__________________。

三、征地补偿总额:征地_________平方米,共补偿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元正)。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支付征地补偿款。

四、乙方在被征地上种植的青苗在领取征地补偿后15天内做好清理工作,以空地方式交由甲方使用,土地空出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到被征地上从事种植等一切活动。

五、乙方应保证甲方所征土地权属清楚。如出现土地权属争议,概由乙方负责。如经甲方协助而未能到达调处目的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按手印):_________。

乙方(按手印):_________。

代表签字(按手印):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工程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确保施工安全,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中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应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包括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活动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乙方分管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应急处理能力,督促职工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4、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要对职工讲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班组安全管理的`职责要求,及设备机具,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危险源及事故案例剖析,发生事故的紧急救灾措施等,同时应对每位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书面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保存资料。

5、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对乙方进行一次施工前总的书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对作业班组进行每道工序的施工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应签字,保持记录,乙方负责对施工班组的检查督促,班组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期间,乙方分项目安全员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甲方指派专职安全员同志负责该工程的安全工作,双方应互动关注,配合协调,及时消除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对于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期限完成整改。对于人员违章作业现象,必须接受甲方的教育与处罚。凡下达整改内容经复查未到位或未实施,则按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8、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全劳动防护用品,并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如发现施工当中未戴安全帽,每次罚款50元。应注重形象,言语文明,行为规矩。同时建立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9、为确保安全施工,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三违”现象,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使用。发现隐患应立即停台,及时治理排除。

10、乙方不得用工年龄过大(55周岁及以上)、过小(18周岁以下)或体弱多病和患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等人员从事施工作业,不得携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1、乙方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机具、电缆、分配电箱、开关箱及防护装置等,应服从甲方管理、监督、检查。

12、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对机械设备、中小型机具、索具及临时施工用电等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13、乙方必须对施工危险区域和重要部位设置相关的警示和提示标志牌,如通行要道口、桩洞口。对邻近建筑物、高压输电线路、地下管线应及时派人员指挥监护。同时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4、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机构的教育培训中心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教育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从事操作各自的机械设备。

15、按规程正确使用风电焊割设备,并落实防火措施,派专人监护,防止易燃易爆事故。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能、燃能器具。

16、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应做到“三不伤害”,如发生人员或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事故责任、经济费用均乙方自行承担。

17、乙方人员应做好现场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周围整洁,不乱好扔垃圾。严禁扬尘废料污染场地影响环境。

18、施工作业邻近学校、居民区、公共场所等地段,乙方应合理按排作息时间,尽量降低噪声。做到不扰民、不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生活。有投诉事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19、其他未尽事宜。

2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安全设备科、项目部及乙方各一份,项目结束后,自行失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严格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安全设备科(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分管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手机)电话_________________(手机)。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加强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现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班组(甲方)特与班组成员(乙方)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负责对班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班组成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对班组成员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甲方要带头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施工现场要制止工人违章或冒险作业行为。

3、甲方负责并检查班组工人上班前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及安全帽带检查工作。

4、乙方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操作规程,不冒险作业,如果乙方发现不安全意因素,也不向甲方提出,盲目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6、乙方必须落实本岗位各种要求,熟悉自己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做好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

7、乙方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自己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乙方必须根据自己的工种要求经常检查机械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汇报。

9、乙方必须做到中午不喝酒,严禁喝酒争吵闹事,违者罚款200元。

10、乙方必须学习守法,不参与工地内外的违法犯罪活动。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和规范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预防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事故“零”指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人员的食宿,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培训。

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购置情况。

4、负责组织、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上级部门开展的有关安全生产活动。

5、督促、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乙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逾期未整改的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予罚款。

6、负责向乙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

7、负责对乙方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管理。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进场作业前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并签订本协议后方可上岗作业。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帽带。

3、乙方不得光脚、不得穿着拖鞋、不得赤膊进入施工现场。

4、乙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必须给甲方提供合格有效的操作证件,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内吸烟,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6、乙方如需动火,动火前必须开具“动火证”,并落实消防器材及看火人,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动火。

7、乙方不得酗酒闹事,不得聚众赌博,不得扰乱社会治安。

8、乙方不得随意动用施工现场消防、防汛等器材。

9、乙方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

10、乙方必须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影响施工作业时,事先书面报告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经书面批准后方可改动,事后及时恢复。

11、乙方自带的施工设备及小型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做到机械设备使用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2、乙方必须承担因自身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1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5、乙方必须时刻注意施工现场出入车辆,避免发生因出入车辆造成的伤亡事故。

16、乙方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系挂质量合格的(双肩)安全带。

17、乙方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四、违约。

1、乙方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和补充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3、乙方进场作业前未经甲方三级安全教育而擅自上岗的,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五、争议。

当甲、乙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xx市政府相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撤离现场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