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大全(19篇)

小编: 雅蕊

工作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制定工作方案有所帮助。

监事会上半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监事会工作计划,按照集团公司的具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1、加强日常监督,积极开展“检查、评价、建议、报告”工作。日常监督是监事会当期监督的重要内容,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与决算审计相衔接,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验证核实企业资产、效益的真实性。对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对重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重大决策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经营管理效果和领导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对监督结果进行总结。内至少两次听取财务部门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的报告,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听取和审议一次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审计检查结果的报告和公司审计工作报告,并有审议结果。认真审查本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等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发现的有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司资金集中管理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关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律风险、汇率变化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的影响。从8月1日开始,到10月20日结束,监事会要组织开展1次企业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和决策行为合法性、合规性、经济性的监督评价,并形成专项情况报告,于10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

3、延伸开展对下属企业的监督。监事会除掌握企业本部整体运行情况外,要将重要三级企业纳入监督范围,了解其重大事项及主要经营管理情况。要与本企业内审部门和下属企业监事会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依法开展对下属企业的监督。将通过委派下属企业监事和合法程序,掌握下属企业情况,检查委派监事的监督作用和履职情况,将监督检查情况在报告中予以反映。

4、着力提高报告质量。监事会报告是监事会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是监事会工作价值的重要体现。要严格按照《201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的要求,在扎实深入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经过对有关材料的整理、归纳、分析、提炼,认真撰写监督检查报告。报告要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如实反映检查的情况,做到“真监督、真检查、真评价、真报告”和“深、细、实、准、慎”五个字。

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进行整改,并跟踪掌握整改情况。对一般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整改情况,督促责任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并向监事会报告整改结果;对一些重大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并向监事会报送整改报告。要通过把跟踪、督促整改工作贯穿于监督的全过程,逐步实现监事会监督由揭示发现问题向推动问题整改的转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目的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规范特殊药品使用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及特殊药品流弊事件的发生。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咖啡因管理规定》、《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2006特殊药品经营巡查制度》、等。

某某市辖区内所有特殊药品使用单位。

检查特殊药品范围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咖啡因、麻黄素类、罂粟壳。

(一)日常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到人,专人负责责任制。

具体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并对本辖区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具体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同时接受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

(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咖啡因管理规定》、《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特殊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每年把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并分别于11月25日前把总结及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上报市局。

(五)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视具体情况做出适当的行政处理决定。对辖区内发现的重大案件必须在当日报告并以文字形式随时上报某某市局。

五、监督检查具体要求。

根据某某市局安排,对辖区内使用特殊药品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列为重点监管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为特殊药品生产安全管理第一。

责任人。

2、本单位特殊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专门管理的人员是否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以及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规章。

3、是否建有特殊药品采购、运输、双人验收、保管、出入库、投料、报损、双人复核、双人双锁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设有专人、专帐、专册,是否做到帐物相符。

4、是否设立独立专库存放,专库是否安装有防盗门窗和报警设施;原料药需要在车间暂存的是否设有专库(柜)。

5、是否按计划购进、使用特殊药品,各项记录是否齐全;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对安装特殊药品监控系统的医疗机构实行网上监控,发现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报同级、上级卫生、药品主管部门、领导,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辖区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暂停供给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一)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

(二)告知受检单位检查的目的、范围、日程安排及人员分工。

(三)听取受检单位有关检查项目的自检情况或日常管理情况汇报。

(四)进行现场检查,准确、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如有问题还应填写相关的行政执法文书。

(五)检查组长宣布监督检查结果。经核对无误后,监督检查人员、受检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注明受检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的职务、姓名、受检时间、地点等)。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作为学校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的监督组,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组 长:许东升。

副组长:淮建利 肖宝仓 李振伟。

办公室成员:魏爱卿 张艳红 张涛涛 刘培基 王晓杰 刘晓宇。

综合协调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汇总收集监督检查情况,掌握全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层层夯实责任,确保防控任务落实。筛选违纪违规线索,坚持快查快办原则,对疫情防控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优先处置、优先审批,着力解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淮建利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统筹推进,总结汇总,分解落实等。

李振伟主要负责宣传报道和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

肖宝仓主要负责专项监督检查。

魏爱卿、刘培基、王晓杰、刘晓宇负责文秘、联络、综合协调、汇总收集情况等工作。

张艳红、张涛涛负责信访受理、违纪违法问题审查、处理。

(一)监督检查1组:组长肖宝仓,成员张艳红。负责教职员工管理工作专班、学生管理工作专班、文科院系。

(二)监督检查2组:组长肖明宪,成员赵昕。负责教学工作专班、宣传工作专班、理科院系。

(三)监督检查3组:组长马文峥,成员张艳。负责后勤保障工作专班、工科院系。

(四)监督检查4组:组长许志远,成员庄保中。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专班、医科院系。

(五)监督检查5组:组长孟献东,成员魏爱卿。负责医疗保障工作专班、直属、附属单位。

监督检查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机动式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填写《监督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情况表》。

重点督查内容:

1.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2.学校防控的相关部署落实落地落细情况;

3.干部工作作风情况(有无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5.部门、院系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线上教学效果);

6.部门、院系和单位开学准备情况(工作预案);

7.有什么需要协调的地方;

8.疫情防控方面的隐患和问题有哪些;

9.有无信访举报,有无发现防控期间的典型问题。

工作目标:创新方式方法,坚守工作纪律,不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工作开展。以监督促工作,以监督促发展。

校纪委轮班人员采用电话抽查方式,围绕学校要求和督查内容,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每天抽查5个单位,并填写《郑州大学纪委值班抽查情况登记表》。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优化受理方式,提升办理时效,回应群众关切,实行24小时电话接访,以高效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助力学校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开展。

向全校各单位、各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发出通知,履职尽责,积极行动,同步开展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对于发现的违纪问题,要迅速启动执纪问责程序。

年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1、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情况。

2、主要测绘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3、涂改、转让、转借《测绘资质证书》的行为;

4、超越资质许可的范围及作业限额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行为;

5、测绘项目合同履行情况。承接的测绘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为;

6、资质换证、测绘成果汇交、测绘报刊征订、仪器检定等工作情况;

7、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技术质量保证和保密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其他测绘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林甸县双汇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3月6日。

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精神,根据《县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在全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两会”、春节期间违反“四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大操大办不良社会风气及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全局干部职工,包括局机关、乡镇站所和公司所有在编人员及聘用人员。

为确保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入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集中督查。

1、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局干部职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紧盯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开展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紧紧抓住春节和周末等重要时间节点,督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公款宴请吃喝、违规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

3、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违规收送和发放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等问题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扎实开展问题自查与督查,重点对以节日慰问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值班补助,自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用公款购买和发放购物卡、代金券、商业预付卡;违规发放和使用工会经费等违规违纪问题。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是作风整治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作风整治主要责任人,按照职能分工,对分管部门要亲自帮助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把关。局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整顿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顿工作走过场的,严肃追责。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各股室站所公司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发动,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保证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总体要求。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工作措施。

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

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

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

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

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

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

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

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

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

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

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工作措施。

(一)。

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

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

从严监督督促履责。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

推行“末端工作法”。

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

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

实行闭合管理。

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

构建联动工作机制。

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

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

提升业务素质。

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

强化内部管理。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质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前不久,总书记在浙江考察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时要求“把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抓实”,到山西考察时又强调“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深。

化主题教育成果”。这些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指明了方向。陈希同志和中央组织部部务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理清思路、定实举措,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为建设过硬党员队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思想精深、内涵丰富,蕴涵着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的精准研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对于我们党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必然要。

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保持全党在理想追求上的政治定力;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全党立根固魂、补钙壮骨的极端重要性。剖析当前一些党员、干部蜕化堕落的历程,往往是。

从理想动摇、信念滑坡开始的,究其原因就是放松了理论学习、忽视了思想改造。志坚方可成事,行稳才能致远。新长征路上,摆在每名党员面前的,不仅有投身民族复兴伟业的难得机遇,也会有人生道路和事业发展的困难挫折,还会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各种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围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加强学习培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历艰险而不挠、遇歧路而不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理想追求。

(二)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建设过硬党员队伍的基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提高自己,努力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使思想、能力、行动跟上党中央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党员队伍建设的关键性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教育培训则是增强肌体活力的一剂“良药”。唯有成体系、常态化地加强教育培训,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党员党性,在经年累月里提高党员素质,才能培育出一支经得起风雨、受得住考验的党员队伍。

(三)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关键是教育管理好党员、干部;从严治党,首先是从严教育、从。

严管理;党的历次集中教育活动,都以思想教育打头,着力解决学习不深入、思想不统一、行动跟不上的问题,既绵绵用力又集中发力,推动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党员教育在党的建设事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回顾历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成就,关键就在于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重视和加强党员教育,使全党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向前进。当前,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无处不在,党内存在的“四个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只有通过更加严格有效的教育培训加强革命性锻造,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正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才能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四)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在每一个重大转折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同志加强学习,而每次这样的学习热潮,都能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进步;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工作的鲜明价值取向。当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作用、相互激荡,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我们党治国理政。

考验之大前所未有,无论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还是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都是党员教育工作需要聚焦的现实课题。只有始终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出发,以富有时代性感召力的教育培训,激励党员担当作为,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零乱的现象中发现事物内部存在的必然联系,从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出发,在实践中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必须正确认识党员教育工作规律,准确把握工作中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党员教育因党而生、由党而兴,从属并服务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姓党为党是天经地义的要求,讲政治是其近百年来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党员教育不同于国民教育,政治性是其本质特征。如果对政治属性把握不准,政治功能就难以发挥,造成价值取向偏移,失去存在的意义。实践中,唯有毫不动摇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才能使党员教育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党员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应有之义。如果不坚持着眼大局、主动融入大局,就会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脱节,造成“两张皮”,导致自身逐渐弱化、虚化、边缘化,难以发挥。

应有作用。实践中,只有坚持在大局下行动,找准科学定位、发展方位,把握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时候做,党员教育才能与党和国家事业同向同行,更好体现自身价值。

(三)必须坚持以事说理、注重身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国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广大党员深刻体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由衷坚定了“四个自信”。这充分说明事实胜于雄辩,用事实说话,党员教育才有力量。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闻令而动、英勇奋战,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共产党人光辉形象,让人在感动中受教育、学先进。这说明身教胜于言传,行动往往比口号更有感召力。实践中,党员教育只有用真理说服人、行动打动人、真情感染人,才能使党员真学真信、入脑入心,实现改造主观世界、进而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

(四)必须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高质量的党员教育培训,可以看作是针对有益需求进行有效供给,最终产生有利输出的过程。面对党员队伍庞大、类型多样、需求多元等情况,如果不注重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内容上“一锅煮”、方法上“一刀切”,那么供给再多、投入再大也是“大水漫灌”。实践中,只有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注重体现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特点,统筹好事业需要、组织要求、个人需求,干什么教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才能增强党员教育针对性有效性。

(五)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党员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共同推进,才能产生融合聚变的“化学反应”。如果党员教育业务流程衔接不畅、各级党组织责任落实不好、职能部门配合不力,没有形成一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那么很难“攥指成拳”,实现整体提升。实践中,迫切需要把统筹推进、协同发力作为重要原则进一步落实下来,理顺体制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搞好协调配合,党员教育才能落地生根,实现质量效益最大化。

(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党的理论在创新、形势任务在发展、党员特点在变化,决定了党员教育必须与时代同步伐、与发展相适应。如果不及时破除路径依赖,大胆引入先进理念、前沿技术,创新方法手段、完善标准规范,革故鼎新、破立并举,那么将很难实现质的突破。实践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既传承好传统、坚持好做法,不频繁“换频道”,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党员教育才能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为正确把握监督“第一职责”,探索日常监督工作的有效方式和实施路径,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总体要求,贯彻落实《鞍山市铁西区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依据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安排,制定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拟订方案,监督对接。

根据工作安排,利用三个工作日对15家派驻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并与派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工作对接,摸清监督对象底数,深入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重点任务和思路措施,专项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专项了解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强调“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性。针对日常监督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让派驻单位有所依据、有所参照,更加精准高效地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依据试点操作办法和相关工作安排,目前,8家派驻单位已建立并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并且围绕监督措施,排查各自单位廉政风险点,查找风险表现方式和防控措施,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制定“个性监督清单”。其余7家派驻单位主体责任清单拟定中。

加强督促检查。

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履行好“监督一线”的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立体化压缩腐败空间,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做深监督“后半篇文章”,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单位,坚决防止被监督单位前紧后松、虎头蛇尾,表面认账、虚以应付,就事论事、抓不住根本,推动从惩处发力到监督生威转变。

为了切实做好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委、市委关于“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按照市纪委市监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对照我室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任务,现制定我室调研督导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围绕“六稳”“六保”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重要作为任务,进一步营造尚廉戒奢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廉洁建设。

9月21日至9月25日。

第一组:(检查单位:)。

第二组:(检查单位:)。

第三组:(检查单位:)。

1、督促检查各单位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落实情况。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了解各单位总书记批示精神执行落实情况,持续巩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成果,驰而不息纠治“舌尖上的浪费”,进一步营造我市尚廉戒奢良好氛围。

2、督促检查各单位关于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情况。聚焦各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基本民生保障四个方面,围绕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查找问题关键症结,推动解决阻碍政策执行的深层次问题。

3、督促检查各单位关于市委四届巡查整改完成情况。重点围绕市委四届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检查是否对巡查整改情况进行归纳,整改到位多少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进行检查。

4、督促检查各单位“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的完成情况。围绕推动监督工作文字化、具体化、形象化、动态化,督导各单位“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的完成情况。

5、督促检查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围绕各单位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和日常管理进行督查。对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将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确保公务用车各项规定制度落到实处。

1、提高政治站位,发挥督促保障执行作用。要充分认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纪委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对口联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确保监督检查促进工作圆满完成,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2、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要紧盯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做到不先打招呼、不预排线路、不层层陪同、不开汇报会,坚决防止为检查而检查、防止“作秀式”检查、防止增加各单位负担,使监督检查做到“脚步轻、脚印深”,对照工作安排,精准发现问题,有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3、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对监督检查中排查出来的问题,要于每周五前梳理汇总并报告六室,由xx统一向各单位反馈。各单位应该高度重视,强化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检查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我校201x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将继续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整顿四风”以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为抓手,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一些有特色有影响、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与监督管理活动,以推动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1、学校党支部要定期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有力地督促和落实。要围绕如何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重要事项的过程监督等进行研究,明确工作主体、职责、环节、程序、目标和效果,切实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成效。

2、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要通过结合与渗透,在学校日常工作中加强纪检监督工作,在教育和预防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思想觉悟。

1、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认真学习新党章和有关党纪党规,遵照“分层次、有重点、重实效”的原则,主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校校长及中层领导分期做廉政建设辅导报告,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反腐倡廉历来都是党建工作的重点,而学校又是培养人才的地方,要切实地引导师生树立廉洁光荣,*可耻的正确价值观念。我们将通过征文、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法制教育报告等系列活动加强对全体党员的党性教育。继续开展好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让廉洁意识、廉洁文化更加深入广大干部教师心中。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的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各项重点工作和经济活动的监督。

1、全面推行校务公开。继续坚持重大决策经教代会讨论通过的优良传统。实行校务公开,开展好权力运行“阳光工程”,学校收费、招生、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学生补助等一律向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2、关于大宗物品采购:一是要确保全过程无缝隙监督到位,杜绝各种问题发生。二是注重过程监督,在采购的各个环节,采购人员要主动、及时邀请监督人员参加,监督人员也要主动地零距离监督。

3、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要收的政策性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按财政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加强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率。学校纪检员要明确职责,主动开展工作,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学校正常运转过程中人、财、物的进入和使用等进行全过程零距离无缝隙监督。

做好作风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这三个环节,把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并把它列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是继续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基建维修、物质采购、公款招待、招生、资料征订、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学生补助发放等各项工作中,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

三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要求每个党员要对自己的践诺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在全体党员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信访工作是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意见和要求的重要渠道,是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基层、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学校纪检监察要继续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经常了解广大教职工情况,提高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教职工举报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向学校反映,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回复有关调查情况和解决意见。

1、加强调查研究。校领导及全体教职工要围绕教育工作中心任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确定调研课题,制定调研计划,走访师生,接触群众,实实在在了解百姓对我校教育教学的所需所盼,解决实际问题。

2、力求服务优质。全体教职工要切实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杜绝“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任何人不得在工作中故意刁难学生家长,不得接受学生家长各种好处。学校食堂应切实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严格出行管理。学校应该严格审批外出学习培训等活动,学习培训回校后要起到引领作用。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继续‘五个坚持’,继续治理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慵懒散浮拖现象。

4、规范接待工作。按照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接待规定,学校常务性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内部食堂,学校开展活动要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不摆放花草、水果,不安排宴请,不搞迎来送往,坚决反对各类形式主义。

5、严肃工作纪律。全校教职工严禁工作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上班时间炒股、看电影、玩游戏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禁止擅自离岗、旷工、早退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6、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教师聘用、建设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各类评先表彰等事项上,要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廉洁干事。

另外,根据学校实际工作,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把学校在纪检方面的工作按规定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宣传好学校的纪检工作。努力完成好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教育局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市直各学校、局属各单位。

(二)监督检查时间:从2018年3月15日开始,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单位半天时间。

(一)落实主体责任: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的情况。2、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统筹研究部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党建和教育管理情况,特别是带队伍、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和运用情况。

(二)思想政治建设:1、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骆惠宁书记在同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落实情况。2、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谋划情况。3、中心组学习情况。

(三)推进基层党建: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4、党组织集中学习情况。5、“三基建设”进展情况。6、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收缴党费等落实情况。

(四)强化廉政建设:1、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研究、制定和传达落实情况。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3、纠正“四风”落实情况。4、“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落实情况。5、巡视整改自行“回头看”情况。

(五)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校长基金使用情况。2、班主任津贴使用情况。3、爱岗敬业补贴使用情况。4、大额资金支出集体研究情况。5、“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由纪检监察组牵头,联合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科共同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裕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乔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张广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员:韩文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幸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

王振宇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主任。

高洪明市教育局财务科干部。

潘明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科员。

监督检查分为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每个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监督检查组确定。监督检查主要以如下方式为主:。

(一)查阅资料。在检查前,监督检查组通过各单位汇报材料,了解单位的整体情况。在检查时,围绕此次监督检查明确的内容,重点查阅相关资料,并予以核实,查财务账目、查会议记录、查“三公经费”开支、查津补贴发放、查专项经费使用等情况。

(二)督导整改。检查结束后,统一汇总,找出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不属于问题线索由监督检查组提出整改督导建议,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属于问题线索转纪检监察组,由纪检监察组依照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进行处置。

(三)综合评价。监督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结合单位自查、监督检查和督导整改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细化评分表》),按评分情况进行全系统排名,并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

(一)端正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各单位负责人、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认真查找问题。各单位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三)积极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对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单位形成整改报告,在检查结束后上交驻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物和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在被检查单位吃工作餐时,要按规定交费就餐。注意在被检查单位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5月14日,华阴市纪委监委在市纪委会议室召开2020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安排会,会议下发了华阴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检查方案》,方案明确了时间安排、组织领导、检查内容、工作步骤及要求。

会议指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干部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尽快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会议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时间节点,按照自查、检查、整改三个阶段,紧盯学习贯彻、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和宣传教育等五大项14小项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敢于直面存在问题,确保及时纠正整改。

会议强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在工作机制、组织建设、干部管理、推动落实等方面查找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建立自查、检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标对表销号管理,进一步畅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工作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监督室、信访室、组织部和宣传部主任(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根据《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为全面加强对我中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落实,现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订该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全中心要加强思想教育、组织自查自纠、推进问题整改、完善内控机制等工作,统筹推进整治“为官不为”工作,正风肃纪,遏制“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清朗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工程安全等工作和领域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包括:

1.对中央和上级精神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2.单位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

3.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包括:

4.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

5.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运行“僵尸化”。

6.“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影响营商环境。

(三)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包括:

7.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8.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失察失职。

9.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四)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包括:

10.学风漂浮,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开会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开会而开会;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文件照抄照转,超篇幅、超范围发文。

11.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12.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对调查情况不做深入分析研究,以偏概全,提出意见建议好高骛远,可操作性不强,调研成果不管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19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由罗汝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4月上旬,召开专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认真制订整治方案,明确具体的整治方向和责任分工。

(二)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综合计划科(政务组)在一楼办事大厅设置投诉举报箱,征求办事群众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科(部)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并于4月26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包括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

(三)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4月底前,党组和党支部分别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抓好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重点督查各党小组学习研讨、问题查找、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措施制订等是否深入和符合单位(个人)实际,并督促做好会议记录。

(四)全力抓好整治。4月底前,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以下措施大力整治:一是警示教育。各党小组通过开展集中整训、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对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全覆盖;二是专项检查。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党支部纪检委员协助纪检监察组对扶贫工作、扫黑除恶、支取贷款审批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实现对所有整改事项督导全覆盖;三是明察暗访。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实现对各科(部)暗访监督全覆盖,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纪检监察组报告。

(五)总结整治工作。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同时针对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和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做到制度管人,防范于未然。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需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决心意志,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各科(部)要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各项工作落实,推动作风建设的深入发展,确保整改工作卓有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科(部)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中心党组将对纪检监察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及时提醒谈话;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为扎实推进我市20xx年新农村建设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典型,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1、督查新农村建设点:

(1)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

(2)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重点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执行,“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民自治组织建设情况。

(3)农民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情况。

(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完成情况。

(5)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重点是村庄绿化、改栏、改房、用洁净能源等相关情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文化、农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文化室、阅览室、休闲场所等文体场所建设和村点建设资金使用和帐务公开等情况。

2、督查乡镇(街道):

(1)组织推动工作情况。重点是领导力度、责任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

(2)资金配套和管理情况。重点是乡镇(街道)每个省定建设点不少于3万元配套资金和建设点资金报帐管理等情况。

(3)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理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新农村信息上报和媒体宣传等工作情况。

(4)档案资料工作情况。重点是档案收集、整理、存档和及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情况。

(5)储备点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是理事会建设,群众筹资,“三清三改”工作开展情况。

(6)原有省定建设点巩固完善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和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1、领导督查:通过全市领导干部流动现场会,农业农村工作流动现场会,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市领导到新农村建设点调研、指导工作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

2、联合督查:由市委、市政府抽调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督查,并向全市发出相应的督查通报。

3、常规性督查:由市新村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常规性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

4、重点督查:在建设点建设的各个阶段,市新村办要组织不定期的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单项重点督查。

1、督查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建设点和农户,了解和掌握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典型,提炼升华;发现问题,帮助解决。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集中汇总,及时报告和反缋。

2、乡镇(街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摆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抓紧整改。

3、市新村办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并存档,作为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考评的主要依据。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今明两年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时发现各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二、责任分工。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会同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林业局等部门,提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年度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各地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组织监督检查工作。

(二)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各部门主要职责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监督检查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监管建设工程质量,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加强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和规模,编制和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煤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中央补助资金规模和相关支持政策,编制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补助资金,审核下达中央投资预算并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国土资源部拟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的土地供应政策,监督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加强项目用地审批与开发利用管理。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查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农业部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垦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渠道。审计署负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的审计监督。林业局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林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面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情况分成若干检查组,由政府相关部门厅局级领导任组长,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对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全国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情况分成若干检查组,由国务院相关部门部级领导任组长,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对部分地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组应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整改建议,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在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可当场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地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政策落实情况。

(一)工作任务是否得到全面落实,包括任务分解、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开工、完成投资、竣工及项目信息公开、项目客观真实性等情况。

(二)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地方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包括增加土地有效供应情况;在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情况;项目地块落实等情况。

(四)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包括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费用减免情况,不应收取税费的免收情况。

(五)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进度、资料文档是否符合要求等。

(六)保障性住房管理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包括准入审核、分配、使用和监管情况,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构,以及管理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等情况。

五、主要措施。

(一)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林业局等部门,共同研究提出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工作计划。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地区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工作计划。

(三)今明两年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题,以中央监督检查组名义,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以省级监督检查组名义,每年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组,向各地派出专项巡查联络员,协助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规定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方法步骤。

(一)今明两年每年上半年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报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年度检查正式开始前,对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动员培训,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有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介绍相关情况,提出督查要求。各监督检查组细化督查方案,确定日程安排,进行任务分工,并与各地协商行程等具体事项。

(三)各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在实地检查结束后7日内形成检查报告。适时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听取各组检查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检查情况。

(四)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报告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检查中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提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约谈相关政府负责人。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巩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出率,常态化推进垃圾分类“三定一督”工作模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专项检查方案。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见附件)。

20xx年1月至12月。

(一)分类设施:

分类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标识是否准确,是否定时开放,是否具有遮雨、密闭、洗手等功能;是否设置有误时投放点标识及设施。

(二)宣传指南:

(三)督导员情况:

督导员是否着装规范,是否定时定点进行分类督导,是否有督导台账记录;

(四)分类投放检查:

(五)分类收运:

垃圾清运人员是否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清运,清运是否及时。

采取每周不定日期、不打招呼、实地查看方式进行检查。

(一)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要安排业务熟练的.人员担任督导员,社区要做好监督和指导,协助示范小区常态化开展好“三定一督”工作。

(二)区垃圾分类办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取消年度垃圾分类评优选先的资格。

夏粮收购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一)我县基本情况。xx县位于x市西部,现辖xx个乡镇(含x个街道)、xxx个行政村(含xx个社区),总面积xxxx平方公里,总人口xx万,县城常住人口达xx万。xx是资源富庶的八宝之地。境内已探明的矿藏达xx类xxx种,其中铅、锌、铜、锡和微晶石墨储量位居全国前列,堪称八宝之地和有色金属之乡,有着“千年矿都”之美誉。xx是经济活跃的湘粤之心。地处湘南粤北、两省中心,历为中原通往岭南的必经要道和商贾云集、兵家必争之地。随着京深高铁、厦蓉高速和京珠复线相继建成,北上x、南下x均在xx分钟车程内,已步入与长株潭和珠三角“同城时代”。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十强,被评为全省首批全面小康达标县,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全省十强县,先后荣获全国产粮大县、全国烟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全国蔬菜基地建设示范县、全省养殖工作先进县、全省首批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等荣誉称号。目前,我县常年粮食播种面积xx万亩,种粮大户xxxx户(其中种粮面积xx亩以上的xxxx户、xx―xxx亩以上的xxx户、xxx亩以上的xx户),水稻专业合作社xx家,粮食年产量xx万吨,其中稻谷播种面积xx万亩,稻谷年产量xx万吨,常年粮食商品量达xx万余吨,全县有市级和市级以上粮油加工龙头企业x家,年粮食加工能力达xx多万吨,年油脂加工能力达x万吨,产值达xx亿元。

(二)我局基本情况。新一轮机构改后,原xx县粮食局、xx县商务局、xx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合并,设立新的xx县商务局,加挂xx县粮食局的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关核定编制xx名(商务局实有人员xxx人,其中在职xx人,离退休xx人),设xx个内设机构(股室)。原粮食局的几个主要业务股室(粮食调控与储备、行业发展、监督检查)继续保留,既保留了牌子,又保留机构。粮食调控与储备股加挂县军粮供应管理办公室牌子,监督检查股加挂县粮食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并新增设了xx县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原粮食局领导班子中分管粮食业务工作的继续分管粮食工作,粮食工作主要业务股室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继续安排从事粮食工作,监督检查股还增加x人,粮食工作队伍得到了保留,人员得到了增加,力量得到了加强。粮食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全部列入财政算,xxxx年还增加了xxx万元,工作经费不但有保障,而且有大幅增加。

(三)县粮食购销公司基本情况。xx县粮食购销公司成立于xxxx年xx月,是一家经过改制整合全县原xx家国有粮食改制企业剩余资产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注册资金xxxx万元,资产总额xxxx万元。公司位于xx县城龙潭路x号院内,占地xx亩,辖xx个粮食收储库点,仓库xx栋,总仓容xx万吨,其中有效仓容x。x万吨。库区环境优美,仓房条件良好,仓储设施齐全,基本配套了电子测温、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电子地磅、除杂机和粮食运输装卸等设备。公司现有职工xx人。主要承担着xxxx吨省级储备粮、xxxx吨县级储备粮、xxx吨县级成品粮储备和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任务以及军供粮、灾销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任务。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年”和“星级粮库”创建活动,通过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改善仓储条件、落实安全责任等措施,实现了库存粮食绝对安全的目标。公司先后被评为x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先进单位”和x省“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粮食仓储管理工作在全市开展的“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中,被市局定为活动现场参观点,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省市早稻收购工作会议后,我局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认真有序开展夏粮收购工作。

(一)抓好点库维修和仓容以及设备器材准备工作。今年我县省储粮轮换收购任务xxxx吨,为全面完成省储粮轮换工作,我们加快粮食销售出库和腾库并库工作,经请示省市粮食局同意,确定城关、樟市、方元三个收储点共xxxx吨仓容为省储粮收储点,确保了收购仓容充足。投资xx万元为收储点库配置了输送机、清杂机、水测仪、扦样器、精米机等收购设施、检验器材,并对原有器材进行全面维护,确保全部达到完好状态。

(二)做好资金筹措工作。根据省、市会议要求,今年省储粮普通早稻轮入收购价格为每xx公斤xxx元,即以“轮换托市”方式开展收购,由于我县早稻粮源有限,需要到安仁等外地调入早稻,综合考虑到当前市场粮价和运费成本,凡属安仁等外地购入的早稻,在xxx元/xx公斤的'收购价基础上给予运费补贴x元/xx公斤,省储粮收购均价达到了xxx元/xx公斤。据此计算,xxxx吨省储粮共需资金xxxx万元,为保证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我们及时与农发行的协调,积极申请贷款资金xxx万元,再加省储粮销售价格与库存成本价差资金xxx万元,共筹措省储粮收购资金xxxx万元,现所有资金已全部足额到位。

(三)加强业务培训、科学安排人员。根据收购需要,组织安排好收购人员及时到位,重点对会计、统计、质检员、计量员、保管员、安全员、导购员等进行收购业务培训,规范了收购行为,严格手续制度。

(四)积极组织粮源。我县由于是烤烟产区,实行烟稻连作的模式,早稻种植很少,中稻种植也少,粮源紧张,为顺利完成省储粮轮换收购,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收购方式,主动对接本地及安仁、攸县、常宁等早稻产区的产粮大户、种植合作社、粮食经纪人,积极寻找粮源,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效地解决粮源紧张问题。截止x月xx日,省储粮轮换收购入库达xxxx吨,均价xxxx元/吨。

三、坚持深化人性化服务。

收储库点为售粮农民提供休息场所,配备桌椅板凳、饮用茶水、防暑降温药品、电风扇等。做到帮农助农热心、收购操作细心、政策解释耐心。

(一)认真贯彻落实好“五个一”工程。即:收储点设立一块收购公告牌、一个最低收购价宣传栏、一个样品质量展示柜、一条收购政策宣传横幅,一个服务大厅,让夏粮收购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各收储库点制作了工作人员岗位牌,将各岗位人员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岗位职责在宣传栏里向售粮农民公示,并挂牌上岗,方便售粮农民联系;在显眼位置设置共产党员创优先锋岗和导购台,安排x至x名导购员配戴红袖章轮班值守,为送粮农民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服务,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农民有序送粮。同时安排x至x名安全员佩戴红袖章轮班值守,维护收购秩序。

(三)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即:要敞开收购,随时收购,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及时妥善协调收购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避免因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产生矛盾和纠纷,让粮农交售“放心粮“。

(四)多措并举收购方式。本着方便粮农售粮的原则,提前做好了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仓房条件及仓储配套设施安全有效,根据实际收购情况,采取增加卸粮口、早开门晚收工、延长工作时间等措施加快入库速度、采取网银结算粮款方式,确保售粮农民资金安全。对种粮大户、水稻专业合作社及粮食经纪人通过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等服务方式,有效化解了收购排队等待时间过长等问题。

四、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贷款规模偏低。建议按市场价或国家最低收购价提供款规模。

(二)储备粮轮换价差亏损大。建议轮换价差亏损由财政负担,实行财政兜底轮换。

(三)储备粮费用拨付不及时,企业负担过重。建议按季拨付。

(四)损失损耗补贴按原库存值价格计算感觉不合理。建议按当年市场收购价或最低收购价计算损失损耗补贴。

(五)企业缺少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懂保防专业知识的人才,建设每年组织业务培训。

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告》(2009年第119号)。

2009年第119号。

关于印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

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反映。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采取听取企业汇报,查阅企业记录,询问企业员工,核查生产现场,检验企业产品及所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调查企业利益相关方等方式,依法对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除对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过程的现场核查外)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修)订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并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保障。

第六条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六)企业不应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

(五)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六)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二)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第十二条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销售台帐。企业应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

第十四条企业标准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企业标准应按规定进行备案;

(二)企业应收集、记录新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参加相关培训,做好标准执行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企业通知召回的情况;实际召回的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第十六条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第十七条企业接受委托加工食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委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第十九条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

第二十条企业应按规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一)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二)企业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编制本辖区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上报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部署、掌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监管工作需要等情况,对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分为特别监督检查和常规监督检查。

企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涉嫌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开展特别监督检查,并持附件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直接前往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开展常规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监督检查前15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企业监督检查有关项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的,以被监督检查单位在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二十三条被检查企业收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应依照本规定第二章内容进行自查,并向实施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应包括附件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情况自查表》规定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企业自查报告后,应当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场所进行核查。必要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要求被检查企业做出说明并提供补充报告材料。

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核查企业自查报告和补充材料,认为需要实施现场检查的,应当告知企业。

第二十六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监督检查人员到企业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根据监督检查需要,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人员参与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第二十八条被检查企业应当指定有关人员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相关询问,协助核查企业生产条件和抽取样品。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予以阻挠。第二十九条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附件3《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有关事项,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应当就检查情况与被检查单位参加人员交换意见。监督检查结论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签署异议。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就监督检查结论向本单位汇报。

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由监督检查人员书面记录后存档。

第三十条需要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提出工作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告知有关部门。

第四章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监督检查结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监督检查工作中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应通报同级相关监管部门的,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通报;食品安全信息直接涉及食品认证、计量等情形的,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部相关工作机构通报。

第五章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第三十四条参与企业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定,严格检查、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人员进入洁净区域现场检查时,应遵守企业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等制度要求。第三十六条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三十七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根据企业监管业务需要,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并将参加岗位培训情况作为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三十八条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查阅监督检查记录、交叉检查、随机抽查企业等方式对下级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组织监督检查造成后果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伪造或者指使他人伪造记录的;

(五)擅自向外透露企业商业秘密的;

第四十条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四十一条对依照本规定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正风反腐,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聚焦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统筹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从严监督督促履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推行“末端工作法”。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实行闭合管理。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构建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提升业务素质。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年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全县药品及药包材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药品、药包材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日常监督检查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中列出的重点单位可加大检查频次。上述工作确保10月底全部结束。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根据本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及时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在配合市局搞好督查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综合科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0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信用评定等级、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及建议情况,由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汇总上报市局。

三、工作方式。

所有日常监督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可结合认证、核查、专项检查、调研工作一并开展,上级部署的专项和突发事件检查及时开展。

监督检查按照分管辖区进行。检查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实施现场检查时必须现场填写《药品(药包材)生产(配制)监督检查报告》(见附件1),存在异议的还需填写《检查现场不能达成共识问题记录》(见附件2)。检查时间根据各自工作自行安排,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原则上一天,其余单位可半天,或根据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报告录入药品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并将上述检查资料交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留存,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确保符合市局督查要求。

四、工作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

(一)核对证照、批件和执行标准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各种变更情况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二)人员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关键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类实际操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调阅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必要时可要求实际操作。

(三)生产车间(生产线)和仓储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新增、改扩建情况。检查硬件设施是否配套适用,关键变更是否备案,各种确认、验证是否开展,相应研究进展情况,相应制度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查看生产(试生产)、出入库数据,核实物料特别是价格较高物料的投料情况。

(四)拟建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难点。

(五)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查看质量体系组织建设是否健全,能否有效运行,重点关注质量保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管理职责是否明确,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无误,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发运,是否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adr监测上报组织;质量控制系统是否能够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按规定存档并上传监管数据平台。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下达警告或限期整改,到期后跟踪检查。对生产假劣药品、擅自更改生产工艺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三)督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组织生产,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xx年传染病防治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院依法加大了全院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保障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郑志奇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整治会议,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1、疫情报告:医院设置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采用网络直报形式,其它非网报单位疫情报告渠道通畅。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信息资料归档保存完善,有疫情报告、咨询专用电话。

械和操作台面的消毒记录,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有记录。

3、医疗废物处理:由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医院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建立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弃物登记记录相对齐全,能够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医疗废弃物进行运输。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医院实验室都设置了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未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的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期过后,我所将进行检查验收,对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医护人员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2、继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加强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监督,督导各科室及医务人员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和要求,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的意识,增强对建筑节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督促各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总结建筑节能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落实我市建筑节能监督工作,加强项目监督小组对建筑节能的监督力度,落实层级监督管理责任,本工作方案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在建筑节能监督过程采取阶段监督检查和定期监督检查两种形式。阶段监督检查分为:施工前期审查、施工过程监督、验收监督三个阶段。

施工前期审查:

1.检查施工图审查文件、建筑节能施工图文件是否齐备,熟知工程的建筑节能措施要求;审查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节能工程分部验收制度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齐全有效,专项方案节能内容是否与设计图纸要求一致,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检查、验收措施以指导施工。

2.组织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监督交底,明确建筑节能监督具体要求并形成书面监督交底记录。

3.结合工程建筑节能构造要求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控制点,作为工程施工各阶段实体监督抽查的重点。

4.及时将工程的建筑节能构造具体措施要求录入信息化系统;现场检查是否严格落实《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要求公示节能构造措施。施工过程监督:

1.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施工和验收环节执行节能标准情况。检查工地是否配备和使用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建筑节能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变更,变更程序是否完善并经原审图机构重新审核通过;节能专项方案是否随着设计变更而修改。检查监理企业的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监理记录及关健部位节能施工图片资料,检查监理企业是否对节能专项方案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实施前进行确认。

2.检查主要建筑节能材料现场管理台帐是否完整齐备,监理企业对建筑节能材料进场检查报审记录;检查墙体、屋顶隔热、幕墙、门窗、玻璃等主要节能材料按要求进行复检情况。通风、空调、配电与照明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绝热材料等复验及性能检测,各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记录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对建筑节能信息的公示落实情况。

抽查依据。4.项目监督小组(分站)对不执行上级政策文件的行为(如“禁止实心粘土砖”)、存在质量隐患、不按节能设计内容施工、使用不合格节能材料及节能设计变更没有重新通过审查就进行施工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扣分处理,或视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工程实行停工整改和扣分处理。项目监督组(分站)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跟进、处理情况书面上报质量监督股。验收监督: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完成30天内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施工企业应将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资料按《关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整理要求的通知》要求整理组卷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后向项目监督机构申报检查。项目监督组应对节能分部资料完整性、主要节能材料检验、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关健部位节能施工图片资料等质保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应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复查结果作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条件审查依据之一,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合格方可申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2.项目监督小组应检查节能工程分部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参加的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进行监督,对照设计要求严格把关,节能材料检验不合格的,需采取措施整改,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按设计要求落实建筑节能措施的,必须书面提出整改要求,不予通过验收,并将情况录入监督记录。

我市质监站每年对建筑节能施工进行专项检查,以检查组形式对全市在监工程进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着重检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建筑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要求检查工地现场节能措施施工、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扣分处理,情况严重的对工程实行停工整改和扣分处理。检查结束后,市质监站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建设局,市建局将向全市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三、建筑节能材料及推广应用、创建示范项目。

为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项目监督小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向工程建设各方单位贯宣关于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执行要求等工作,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技术;帮扶施工企业创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促使我市创造建筑节能措施施工全面落实的氛围。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1年10月6日。

附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县(市):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纪委监委“持续发力精准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学校纪委制定了2020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2020年6月20日之前完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

1.单位自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要切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内部自查机制形成常态化,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内部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自查及整改台账,重点加强对报销流程、报销凭证等材料的审核把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履职尽责,确保内部自查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协助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主体责任落实落细。2020年6月20日之前将单位自查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报校纪委(办公楼516室)。

2.定期抽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结合工作实际,成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访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着眼精准发现问题,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成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如在内部自查已查出并开展整改,将视情况从轻处置;对于各单位未自查出来且工作流于形式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1.查问题整改,对2019年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看是否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制度制定不完善和再次出现同类情况等问题。

2.查财务账目,看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积少成多虚列项目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用于日常违规开支问题;看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定制酒”、“天价烟”等名贵特产问题;看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3.查实物资料,看是否存在以办公用品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合规名义冲抵报销违规开支问题。

4.查经费往来,看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经费开支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平账。

5.查吃喝接待,看是否存在私客公请、不吃公款吃老板和超标准接待、接待手续不规范以及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

6.查办公用房和公车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

7.查出国(境),看是否存在虚构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借公务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以及超预算违规出国(境)等问题。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2.各单位纪检委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往深里抓、实里做,在新起点上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不断深化。

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将按程序办理,并进行通报,对查实的典型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4.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检查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研判,视情况召开综合监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专题通报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落细。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

(一)核对证照、批件和执行标准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各种变更情况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二)人员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关键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类实际操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调阅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必要时可要求实际操作。

(三)生产车间(生产线)和仓储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新增、改扩建情况。检查硬件设施是否配套适用,关键变更是否备案,各种确认、验证是否开展,相应研究进展情况,相应制度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查看生产(试生产)、出入库数据,核实物料特别是价格较高物料的投料情况。

(四)拟建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难点。

(五)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查看质量体系组织建设是否健全,能否有效运行,重点关注质量保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管理职责是否明确,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无误,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发运,是否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adr监测上报组织;质量控制系统是否能够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和行政村;基层干部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群众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群众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按《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条:镇机关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不正之风。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五)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和荒地、荒滩等资源;

(二)违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三)在政府拨付和理解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力;

(三)阻挠、干扰经济职责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带给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镇党委政府或者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镇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上级监督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曝光等;

(四)召开座谈会;

(五)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明察暗访或者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个性重要问题的了解,能够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三)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办法的状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基础组织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被监督检查对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被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违反廉洁履职规定,严重影响工作的问题;

(四)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预警提示,纠正、消除潜在风险;

(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年度监督检查状况构成报告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资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反馈给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镇机关、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职责追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职责追究。

第二十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党组织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罢免或处理。

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基层干部违反本办法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群众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上述条款处理的,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第三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办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十一条:镇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调查认为需要实施职责追究的,按有关程序报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具体实施。

第三十二条:处理决定执行状况及相关材料应在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做出结论。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实施职责追究的状况应载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新甸铺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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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正风反腐,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聚焦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统筹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从严监督督促履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推行“末端工作法”。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实行闭合管理。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构建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提升业务素质。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屈指算来,到单位已近3个月的时间,经过领导关心、同事们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和调整,现在已基本上融入了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这个大家庭。同时对单位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等各个方面都有了一些初步了解。同时也有一些心得体会与想法,借此机会谈谈: 从原单位调至价格监督检查局的这段时间工作的过程也是我自己心态不断调整、成熟的过程。最初觉得只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那么不论所做的工作怎样,都不会觉得工作上的劳苦,但扪心自问,原来学的知识何以致用,你的特长在哪里,改变了工作的我便迷茫的不知自己的定位。没有一丝的心理准备,幸亏单位领导安排我们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让我们对现在的工作性质、方式方法及所需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钟秘书长教导我们不论在什么单位从事什么工作,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转变工作态度是重中之重。让我渐渐的明白了,在各个岗位都有发展才能、增长知识的机会。如果我们能以充分的热情去做最平凡的工作,也能成为最精巧的工人;如果以冷淡的态度去做最高尚的工作,也不过是个平庸的工匠。

心态的调整使我更加明白,不论做任何事,务须竭尽全力,这种精神的有无可以决定一个人日后事业上的成功或失败。如果一个人领悟了通过全力工作来免除工作中的辛劳的秘诀,那么他也就掌握了达到成功的原理。倘若能处处以主动、努力的精神来工作,那么无论在怎样的岗位上都能丰富他人生的经历。

我主要从事价格检查工作,恰恰赶上省cpi指数居高不下,物价检查面临严峻考验的时期,初来乍到的我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在老同志的带领下,我参与了组织全省各大超市、各大粮油蔬菜及牛羊肉乳制品公司、各大院校的稳定物价告诫会;对各个批发市场、超市、商场进行物价检查;制作检查结果汇报材料等工作,让我进一步认识到价格检查工作的实质内容,从老同志那里学习到不少经验。随着工作的深入,我深切的体会到想要干好价格检查,就必须不断的学习,尽量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因为价格涉及到工业,农业,行政收费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自己目前的知识储备还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但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的积累各方面的知识,能够尽快的融入工作之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当然,我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过于注重工作的进度而对工作内容的全面性考虑不足,工作不够细致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本着对本职工作的认真和责任心,把工作做好做精。

根据陕煤化建设集团关于开展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我项目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是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的本职工作,要把安全和生产统一起来,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预防,要主动采取预防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建设集团、铜川分公司的指导下,坚持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和监管方式,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现将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故分析、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认真整改等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各“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各安全管理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明确表示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包括(塔吊司机、电焊工、架子工、电工等)必须持有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同时项目部搞好所有进场作业人员的`档案管理。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3、抓好安全技术交底

加强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施工位置环境、设备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危险作业部位的检查、各种防护措施的保护等:施工前根据各分项工程的特性、施工工艺、特点、难度、注意事项等,向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人员了解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及处理措施,避免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4、目标管理和监管体系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是促进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项目部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了进场教育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同时,充分利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水平和安全文化素质。增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宣传。通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

6、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我项目部对本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深入的布置和动员,要求项目部采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手段,广泛深入的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深化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活动期间,我项目部施工现场张挂宣传横幅4余条,检查出安全隐患15条,并实行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检查出的隐患均按照责任区的划分,由安全管理人员复查,隐患均已得到整改。通过检查等各种管理手段,有效的抑制了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管理,严格控制重大事故发生。

为了使机械设备安全为生产服务,按照铜川市安监站对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流程,我项目部对大型设备租用、安装资质严格加以审查,对不按程序要求安装的塔机严格加以控制,并要求整改到位。另外,加强对大型机械的报验备案。从源头上控制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安装质量。

8、强化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检修维护保养。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优势和效能,减少机电事故,提高机电人员的管理维护和保养操作水平。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要求各单位机电队长针对本单位所辖设备每天进行巡检,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设备完好率,杜绝设备带病运转。

项目部将在总结成功经验和欠缺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安全措施费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的管理,使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新的一年再上一个台阶。

陕煤化建设集团铜川分公司第二项目部

2017年4月16日

监督检查室工作职责

9、负责起草执法监察工作方面的文件、调研撰写、执法信息等。

10、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职责

1、领导、协助、检查、指导本室各项工作;

3、提出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具体方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执法监察室科员职责

1、协助室主任制定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监察报告;

2、根据主管副局长和室主任安排,实施执法监察工作;

3、根据各时期的要求和执法监察工作特点,对执法监察工作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按照领导安排,参与办案工作;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室是在局党组和纪检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监督者。

1、依据局党组的授权,行使下列监督检查职权:

(1)局党组会做出的决定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情况。

(3)干部职工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4)年度工作目标及局布置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5)上级机关交办有关事项的完成情况。

2、负责向局党组报告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研究、制订我局系统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协助局领导抓好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组织对局所属单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做好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

4、负责收集干部职工对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负责提出监督检查工作建议和对策,为局党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遵守纪检监察保密制度,严守秘密,依法维护各级组织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