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2篇)

小编: ZS文王

规章制度的遵守是员工应尽的义务,也是一个组织内部协作和团结的基础。请大家务必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职业道德。

档案室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措施,并经常检查各项措施是否有效。

3、对库房内各种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分别上架入柜,柜架排列科学、合理。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存档案无关的非档案物品。

5、经常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库房整洁美观。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检测设置,定期检查、记录、分析,库内温度应经常保持在l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

7、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做好记录,发现破损和字迹模糊及时修补、复制。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为教育事业和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校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校长,并列入议事日程。办公室由主任具体分工主管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由各部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业务上受档案室指导并配合检查。

4、本校综合档案室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1、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除人事档案外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检查、督促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单,按规定时间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

1、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整理完毕,向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教学档案应在第二学年的九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2、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办部门应将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3、一次专题会议、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4、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在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5、会计文件材料,一般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会人员完成整理立卷,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6、声像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录音、摄影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室在接收到各部门档案材料后,要按照本校《学校档案分类方案》和《学校档案档号编制方法》的有关要求,分类整理,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等。

1、文书档案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2、教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4、基建、设备、科研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5、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6、录音、录像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7、计算计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等档案应按《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8、实物档案包括各种荣誉奖品的、宣传纪念品等不同载体和不同物质形态的实物原件,应当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1、档案员每季度要对库房档案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库房做到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和物理污染窜入室内。

3、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发现超过规定的温、湿度时,要及时采取降温、降湿措施。

4、对胶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采取特制的装具进行保管。

5、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箱柜无灰尘,,室内无蛛网,橱柜架排列有序。

6、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保证档案的安全。

1、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健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接待、保管、安全、保卫等有关保密规定,杜绝工作差错。

3、开展保密检查,定期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4、严格调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凡外地、外来单位来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严禁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5、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严格办理销毁审批手续,统一送市保密回收站销毁。

7、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情况和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必须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

3、建立计算机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和检索档案,做到调卷迅速、准确。

4、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5、外单位来档案室借阅档案,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档案室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不得外借。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6、本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约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

7、秘密级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阅者对所借档案负有保密和安全责任,并须在档案室阅办,阅后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损坏、拍照或复印。

8、凡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专管干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才能生效。

9、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或档案人员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册等形式提示它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统计报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填写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1、根据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字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2、为了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必须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档案的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3、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严,复本从宽的处理方法。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确认已无价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文教局、档案局后再行销毁。

5、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地点,并由监销人签字。

6、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学校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凡本单位在党、政、工团、基建、教学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统计数学、图纸、相片、录音(像)、报表等)均属归档范围。

2、每年文书档案由文书人员负责在第二年三月份结束归档工作,学籍档案、德育档案、实验教学档案、信息技术档案、电教档案、图书室档案由负责人在第二常年度9月份结束归档工作。立卷归档,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组卷合理,分类清楚,卷内文件排列系统,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装订结实、美观,字迹工整、清晰。

二、档案借阅制度

1、凡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如需借出,须办妥手续后方可借出,并在2—3天内归还。

2、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及档案利用效果。

3、查阅或需摘录机密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翻阅其他无关材料。

4、凡外单位来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说明查阅内容,年代和目的才能查阅,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外借。

5、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禁止私看折卷,抽页,随意涂改做记号,不得擅自复制、转借他人或单位,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6、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外借。

三、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有关保密守则。

2、不随便携带机密材料和档案库房、箱、厨钥匙。

3、不准将机密材料、内部资料、作为废纸出售。

4、提供利用秘密文件资料,严格按照密级规定执行审批手续。

四、档案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室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八防”,确保档案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室应有专人专管,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入内、开启。

2、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3、档案室内要经常进行通风,打扫,保持清洁干燥,按时更换防虫药品。

4、档案箱排列整齐,分类存放,每年清库查对档案一次,确保档案安全。

5、调查档案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调卷登记,还卷注销。

五、档案统计、鉴定、移交制度

档案统计:

1、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收进、移出的档案资料做到帐物相符。

2、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提供利用档案资料定期汇综上报。

档案鉴定和移交:

1、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

2、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单位保管期限表,定期对已经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再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3、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医院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是一项规范化、科学化、制度 化的系统工作,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但目前医院的档案管理人员文化 水平参次不齐,有的档案管理人员没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有的档案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培训,导致医院的档案管理观念比较落后,档案管理方法比较陈旧[4]。

1.2档案管理硬件设备投入不足

目前,医院经常将各种高科技硬件设备应用于医疗、科研等方面,但在档案管理方面,则缺乏必要的硬件设备。随着经济 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自身的健康关注程度也越来越大,医院的就诊量逐渐增加,需要收集的档案信息也逐渐增多,由于医院的档案管理硬件设备不能满足医院的发展需求,如果仅依靠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手工收集档案资料,则会花费很长的时间和精力,这会极大的降低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1.3档案管理分工不明确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医院档案管理存在着分工不明确的现象,一般情况下,医院的综合档案室只管理科技档案、实物档案、文书档案、音像档案等档案资料,而病历切片档案、医疗设备档案、会计 档案、x线胶片档案等档案信息则是由医院各科室进行分类管理的,这对档案的完整管理和安全管理有较大的影响。

2.创新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策略

2.1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因此,医院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医院卫生档案管理办法》、《档案法》等法律 法规,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发展的档案管理制度,并将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从而对医院档案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5]。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能让档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医院要建立合理的奖罚制度,对表现良好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对工作散漫、违规操作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处罚,从而有效地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2.2提高档案管理意识

档案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开发利用档案信息,发挥档案的作用,达到信息共享,因此,医院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档案管理意识,将医院档案管理同医院的发展建设 联系起来,做到档案管理与医院业务同步发展。医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医院的所有职工都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到档案管理为医院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院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医院病案、文书、财会、设备、基建等各种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从而有效地提高医院档案的利用率,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服务。

2.3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医院档案管理是一项专业性系统工作,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医院要积极的引进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确保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同时医院要根据现有档案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 ,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6]。医院档案管理人员要积极的学习各种与档案管理相关的知识,丰富自己的档案管理理论知识,并将这些知识合理的运用于档案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同时要善于总结 ,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从而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要注重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思想 教育 ,帮助档案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确保档案管理人员能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 进行档案管理;要注重培养档案管理人员的创新意识,鼓励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创新方法,创新思路,从而更好地为医院的发展服务。

2.4加大档案硬件设施的投入

在新时期,医院要想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就需要根据医院的发展情况,加大对档案硬件设施的投入,从而提高档案管理的建设力度,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程度。医院要将计算机 网络 技术应用到档案管理中,采用计算机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传输、归档、检索等,医院要建立自己的局域网,对病历、图书资料、人事档案等进行编制,并使用专门的软件进行管理,这样不仅能有效地减轻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还能促进医院档案管理的网络化发展。

3.总结

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对医院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快速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医院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医院快速发展的需求,在新时期,医院要正确的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意识,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大档案硬件设施的投入,不断提高医院档案管理水平和档案资料的利用率,从而为医院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一、负责对本院档案工作的领导,使档案管理机构适应单位档案工作的开展。

二、档案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和事业计划管理,列入领导议事日程。

三、听取档案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档案人员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四、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为单位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方便。

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综合档案室全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全室同志全面完成本院及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负责编制本室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范围,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四、经常检查本室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完成任务好的,提出表扬奖励意见;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批评处罚。

五、负责本室人员政治、业务学习,组织专题研究,搞好经常性岗位练兵。

六、负责本室政治思想教育、劳动考勤及组织竞赛评比活动。

专职档案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为医院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2、加强与各科室的联系,协助做好需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其完整及时归档。

3、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及时提供各种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4、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和查阅制度,提高警惕,严防失密泄密。

5、定期组织兼职档案员业务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档案业务水平,为实现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而努力。

6、切实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的"六防"工作.做到档案无丢失、无霉变、无差错。

7、热情接待查阅者,为查阅者提供方便,努力做到提供档案迅速、准确、及时.

兼职档案员职责

1、忠于职守,工作细心,责任心强,遵守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本单位机密,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2、熟悉本科室工作性质和范围,本部门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按规定负责收集,做好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和资料管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资料归档,任何个人不得占为己有.

3、做好本科室文件材料的预立卷工作,于次年三月底前交综合档案室.接受综合档案室业务指导,确保案卷符合归档要求。

4、参加本部门仪器设备开箱等工作,验收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交综合档案室建卡、编号、登记、归档。

档案归档制度

为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各种归档资料准确、及时、完整归挡,特制定本制度。

1、本院档案的归档工作,是按照《萧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档案管理细则(试行〉》和《萧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对各科室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组织保管单位,集中到院综合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

2、本年度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立卷,要求在次年第一季度未交综合档案室归档,集中管理。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以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会计档案可在财务科保留一年,期满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按档案要求,负责整理组卷,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基本建设项目,要求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由基建部门按城建档案要求立卷,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科研项目档案在鉴定结束后,将材料交课题负责人整理立卷,组成保管单位,及时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齐全、完整,遵循文件自然形成规律,按文件之间的联系,按《萧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档案实体分类、立卷、编号、排列规则》分类、立卷。分类要求准确,能反映本院工作活动的基本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4、归档文件的案卷要求有确切简明的案卷题名,要根据《萧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档案保管期限表》确立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一定次序排列,并逐页编号,填好"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

5、归档文件材料要求是原件,底稿和印件一并归档,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书写要求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符合档案要求的耐久字迹材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彩笔、红墨水、纯蓝墨水等不耐久材料。

6、归档的材料必须经形成部门的负责人审定,并在卷末备考表检查人一栏上签字。

各科室预立卷制度

为加强文件材料的归档管理,发挥科室在文件收集整理中的作用,确保文件收集整理的齐全、系统、完整,提高案卷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1、各业务科室开展医疗卫生管理、健康教育、科研培训及其它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并进行预立卷。

2、预立卷的内容包括:确定归档不归档范围、划定保管期限、按分类方案集中、按文件材料的内容在联系组成基本保管单位,初步编排页号及卷内目录,草拟案卷题名,并由科主任审查后送综合档案室审定,再进行装订归档。

3、各科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应于第二年第一季度未完成预立卷,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4、本院的发文、简报及上级来文等由医院文书做好平时的分分登记,办理完毕的文件及时整理,并按要求进行档案的预立卷工作,于第二年材料第一季度末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5、基建、设备、科研档案应于验收、鉴定结束后立即整理,预立卷,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

归档工作制度

一、文件材料形成要把好书写质量关,凡质量不符的一律由文件作者负责返工。书写质量要符合下列要求:

1、凡归档文件材料,除必须是一式二份以上的以外都必须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

2、书写纸张一般采用16k纸张,书写时要满足装订位置(2cm以上),如必须使用小于1蚀的不规范纸张时,由文件责任者被贴在16k标准纸张上。

3、对领导在修改、签发中不符合书写要求的要当即更正.。

二、文件材料的积累。各种归档材料的收集工作由工作的

分管人收集齐全。打印件要求与原稿一起收集,一并归档.其中本院发文、简报等印稿、原稿及上级来文由院文书收集。

三、文件材料的整理.该项工作负责人在该工作结束后,将归档文件收集齐全,移交给科室档案员,科室档案员在初审后交综合档案员核审.合格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四、文件材料的归档。科室移交的档案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及时入库,并及时将库房管理的项目编入计算机信息库.

五、档案资料的质量纳入医院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同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档案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条例、规定、制度,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

二、档案工作在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及各科兼职档案员具体实施。

三、全院党群行政、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科研教育、基建、设备、会计、个人业务、特种材料等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四、对各科室档案立卷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符合要求的,由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入库,并做好登记、交接签字手续。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库房。

二、经常检查库房,定期清点、核实库存档案,检查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保持库房整洁,库内不得吸烟,不得放置杂物。

四、按照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鼠等要求,采取室内适时通风,控制、调节库房温湿度,严禁易燃、易爆品带入库房,设置窗帘,配备灭火机、防盗设施,安放防蛙药物等措施。

五、库房档案分类存放,排列整齐美观,箱〈柜〉编号并标明保存档案类别、年代。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由综合档案室负责。

2、建立登记册,对档案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完整做好登记并进行统计分析。

3、按档案业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向档案业务管理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报表。

4、档案统计每年一次,于次年六月底前统计上报。

档案利用查阅制度

1、凡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除秘密文件材料外,一般均可到档案室查阅档案。

2、利用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如需摘录材料作证明的,需经档案员核对无误,盖章后方能生效,并向档案员反馈利用效果。

3、本院综合档案室存入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外单位利用档案须持介绍信,经办公室负责人或综合档案室批准后方可查阅。

4、可借阅。借阅须及时归还。

5、查阅、摘录和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需经档案部门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查阅绝密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6、利用档案者必须自觉爱护档案,不得涂改、圈划、损耗、污染档案。查阅档案请勿吸烟、喝茶。

档案修改补充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归档后档案的修改、补充。

一、修改条件

1、主要的、真实的、原始的材料遗漏归档。

2、发现归档文件有误或表达不确切。

二、修改补充办法

1、修改档案须由档案员填写修改档案申请书,随同修改文件经领导批准方可修改。

2、修改内容较小时可在原始档案上扛改,并在修改处作修改标记。

3、修改较大时,需以新代旧,重新组卷。

4、部分补充插入相应卷内,整卷补充,另立案卷。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下列文书材料。

1、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类文件。

2、本院签发的文件(包括文件原稿)、简报、通报、报告。

3、院、科室工作计划要点、小结、总结、重要会议记录及讲话稿。

4、院史、历史考证,组织沿革(包括院领导人名单),大事记,年鉴。

5、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意见。

6、党、工、团等组织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及职代会文件材料。

7、本院机构设置、启用印章、干部任免、人员处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干部、职工录用、调资等文件材料。

8、本院规章制度。

9、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10、各类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11、本院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形成的材料。

12、本院在医疗卫生工作方面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13、其它应予归档的材料。

二、须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于次年第二季度内整理完整,涉及各科业务工作的文件,移交给各科兼职档案员并办理必要手续。

三、对于没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经挑选、复核后登记、呈送院领导审查批准后,指定人员负责监督。

四、查阅文书档案资料,须由管理人员帮助查找,资料一般不出借。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财务部门应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由本部门保管一年后,在次年三月底前归档完毕并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3、档案室负责会计档案的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等日常业务工作。

4、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定期二类。

5、查阅会计档案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6、会计档案满保管期限时,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鉴定小组、财务部门共同审查,并编制销毁清册,报请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凡需永久性保存的会计凭证、工资名册以及涉及经济案件的会计材料均应抽出另行保管。

7、销毁时由上级专管部门派员监督,销毁现场必须有三人以上在场,监督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应立卷归档。

科技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科技档案,根据《档案法》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科技档案的范围是指科学研究、设备购置、安装、管理、基本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照片、影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材料。

二、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统计在本院的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技术资料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为医疗事业发展、设备利用、科技研究服务。

三、科技档案归档要求及时,基建、业务科室必须由专人负责做好材料的积累、保管工作,为立卷归档作好准备,待科技项目实施,告一个段落后,应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及时归档,送交档案室入库。

四、所购置的器械、电器等贵重设备在开箱、安装、使用时必须有档案人员在场,并由档案员登记造册,任何人不得擅自开箱启用。

五、档案人员参与每一项科研成果、专题调查项目的评审、鉴定和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对应当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的项目,不能通过鉴定、验收。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一、院职能部门每年根据上级科研立题导向提出下年度调查研究指导性意见,经院长同意后发给各科室参考。

二、每年经上级批准下达任务书后的课题,有关科室向院职能部门报当年科研项目开题申请报告(研究的目的、意义、有关国内外动态、主要内容、资料的主要来源z研究的方法、步骤、进度、经费预算、成果表现形式、交流和应用、保证措施及完成时间)等。

三、课题承担人在院学术委员会会议上宣读开题申请报告,院学术小组及邀请的著名专家对开题报告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核及评议,签署意见,经院长批准,编制正式计划,按县(市)、市、省、部、国家级逐级上报(凡列入县(市)以上有二个或二个以上协作单位的科研项目的课题,填报科研合同或合作协议,协议内要注明主要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员分工和任务)。

四、院重点课题开题后每半年上报进度一次,按要求填写进度、经费报表,由院职能部门定期进行检查,一季度检查一次,半年进行小结,年终做出总结。

五、课题进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院职能部门提出。

六、下达的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课题负责人按用款计划经院长批准用于本研究课题。

七、课题完成鉴定或评审后,应在一个月内将课题的审批文件、任务、委托书、协议书、合同、研究计划、方案、各种载体的原始记录、实验方法、实验报告、数据分析、总结报告、成果申报书、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全套资料科技档案管理方法、要求、分类立卷归档。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院基建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本院召开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必须通知档案部门。小型项目,可委托基建管理部门兼职档案员参加。

2、基建工程项目的全部材料由院基建管理部门在竣工验收后收集齐全、完整交综合档案室。

3、基建需归档的材料:本院建设的总体规划、图纸说明,工程立项报告及有关批准文件,设计任务书,设计总方案、工程选址和地质勘测记录、报告、工程计划,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计划文件、施工合同、工程协议、开工报告、施工说明、组织设计、验收文件、工程总结报告、平面图、地形图、施工实体图、水电通讯管网图、维修及改、扩建记录等以及论述与反映单位和改进前后的文书、图纸、图片等文件材料。

仪器设备开箱制度

为确保仪器设备的图纸、说明书、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保修卡等原始资料的完整归档,有利于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更好为医疗卫生工作服务,特制订本措施:

1、凡购得或调拨的各种仪器设备,开箱验收时,经办人员必须通知有关科室及综合档案室。

2、仪器设备开箱前六面拍照,验收时由经办人、仓库保管员现场将随机的所有技术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合格证、量说明书等)交有关科档案人员检验归档。

3、对无法包装或不需包装的设备,其所有的随机技术资料,经办人员必须给档案人员检验,出具证明书,方可入库。

4、购置设备技术资料不全,经办人员应设法补足技术资料,方可入库。

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声像档案是指声像材料为载体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历史资料,为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加强声像档案管理,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声像档案的建立本院、各科室、个人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像、录音带等凡有保存价值的,均应及时交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二、声像档案的归档

1、各科室、个人必须把拍摄的底片、照片及文字说明、录制的录像带按规定一并交给综合档案室。

2、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的照片应包括底片、照片和文字说明三部分,文字说明应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摄影者等。

3、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的录像带、录音带应是原片,并在录像带、录音带上贴上文字说明。

4、声像档案的编目应简扼,便于查找和统计。

三、声像档案的保管存放声像档案的库房,要采取防止高温、高湿和强化的措施,并要定期检查录音的柜箱和库房的温湿度,达到规定标准,以防损坏。

四、声像档案的交接、查阅、借用

1、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声像档案时,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履行签字手续。

2、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声像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

照片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照片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照片管理制度,更好开发利用照片档案信息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2、照片档案由底片、照片和文字说明三部分组成,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六要素,要求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3、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要求,整理成编写总说明及每张照片分说明,一年一次随其它载体档案一起归档。

4、照片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防止受污染的照片入库,对本室收藏的照片档案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定期检查,一般宜三个月检查一次。

5、接触底片,应带洁净的手套操作。

档案保密制度

1、认真执行《保密法》,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2、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专利的档案,不得对外开放。

3、档案人员加强自身修养,忠于职守,不准盗窃、出卖秘密和口头泄密。对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者,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利用档案者要遵守保密规定,除需要查阅的内容,其它档案不得随意翻阅。

5、查阅绝密档案,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机密、秘密级档案仅限本院内部查阅。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对本单位形成的材料,应遵照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和实际有无保存价值进行认真鉴定。档案鉴定标准按国家档案局编制的《文书档案管理期限表》、《浙江省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二、对各种档案的鉴定工作,由鉴定小组负责,必要时也可由上级档案部门派员参加。

三、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根据保管期限规定,经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编造销毁清册,交鉴定小组审定,报院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监督销毁,报上级部门备案。其中会计档案中的定期保管案卷的销毁须报市卫生局批准后方可实施。销毁时应在指定地点,须有二人以上监督,监督人员在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立卷归档。

个人业务技术档案在人员调出、离退休、死亡时上交市卫生局保存。

档案室管理制度

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院级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2、部门(科室)指派专人兼任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科室)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须及时办理交接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3、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与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4、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批本部门(科室)普通文档的借阅申请,其它文档的借阅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5、机密文件借阅、所有文件的复制及销毁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1、凡医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

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

3、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个部门(科室)参与办理形成的文件、决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4、部门(科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要与有关材料由本部门(科室)收集、归档。

5、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收集、归档,并由会议组织部门(科室)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归档手续。

6、医院员工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需将文件归档的,应及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1、档案管理员应使用档案盒(或文件夹)根据文件类型将档案分别立卷,统一存放至档案柜中。

2、档案立卷应使用归卷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条文必须简明确切。

3、案卷类目编制原则:含医院全称和经办部门全称,按上(医院全称)、下(经办部门全称)排版;根据文字量,也可以按左(医院全称)、右(经办部门全称)排版。

4、案卷类目名称需根据5.3款标准,采用标黑一号字体打印,粘贴于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距顶部3厘米处。

5、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6、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7、部门(科室)经办的文件原则上应于收、发文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医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档案文件编号原则: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为医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医院简称对照表》),a3a4为两位数年份号,b1b2为部门(科室)代字(大类)号,c1c2为文件类型(小类)号,d1d2为两位数档案序号。以上代字为汉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现代女子医院的行政部为经办部门,归档文件类型为2006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则档号为:jx06—xztz—07。

2、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盒(或文件夹)首页位置设立《档案目录》(附件10.1)。

3、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在首页面右侧用口取纸标记文件编号,并按顺序将档案信息登记在《档案目录》中,以便查阅。

4、《档案目录》内容应包括目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经办人、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

1档案保管权限

1.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1.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1.3医院证、章、信由总经理(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1.4其它各类档案由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存。

2档案保管期限

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2.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2.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2.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

2.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3文档的保存形式:

3.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3.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

3.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4档案类型

4.1行政档案。

4.2人事档案,包括: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勤打卡数据;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固定资产资料;其它须保存文档。

4.4药械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4.5医疗档案,包括: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1总经理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2部门(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室)所有档案。

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方可借阅有关档案。

4文档查(借)阅应在档案保管部门(科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

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总经理审批。

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目录中注销。

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为不断加强学校档案的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根据依法治档的原则,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其它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二、凡已入档的各类档案,须经统一分类登记、编目、科学管理,妥善存放,并制订案卷目录等索引查询工具。

三、设立档案库,配置专业存档箱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四、对已过保管期限,需销毁的档案材料,要清理造册,报校领导批准。

五、档案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六、属保密范畴内的档案,利用者须报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与利用目的无关的章节,请勿翻阅或摘录。

七、凡有需查阅档案者,查阅时不得把案卷拆散、涂改、损毁或转让他人。

八、利用者如须摘录、复印有关档案,一般的经档案员同意,重要的机密档案须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摘录。

九、外来人员需利用本单位档案的,需持单位介绍信,并注明利用目的,经校领导同意,方能查阅。

十、做好档案利用记录工作,档案员有权向利用者收集利用效果;利用者有义务向档案室反馈利用效果。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要定期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改进。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档案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负责做好本单位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鉴定、整理、编目、归档、保管以及档案统计、移交登记工作。

三、熟悉室藏所有档案资料的内容,积极按要求做好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四、遵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日志的收集,做好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等档案编研工作。

七、宣传贯彻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提高集体档案意识,对本单位各股室业务人员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归档范围按国家档案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规定执行,必须齐全、完整,一般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设备类)、业务档案、财会档案,并注重收集照片、录音录像、磁盘、磁带等不同载体的档案。

1、本单位拟发的文件材料,经办人应负责收集完整(如底稿与正文、请示与批复)后向档案室归档;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交办公室登记后归档;收文要及时登记,凡有登记编号的收文,经办人办理结束后及时退还办公室。

2、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应及时登记归档,文书档案收集归档一般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科技档案按项目整理归档,应在项目完成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业务档案、会计档案与文书档案整理同时进行,由业务部门或会计机构保管使用一年后,向单位档案室移交。

3、整理的档案,装具统一,档案盒、目录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整齐美观。

一、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股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

三、移交时登记造册,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四、档案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温湿度记录,保证室藏档案与案卷(归档)目录相符。

三、建立档案接收移交登记簿,凡进、出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对档案进行监销,监销档案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销毁。

四、档案室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等必要保护设施,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并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五、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和丢失,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档案人员责任。

七、档案人员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门加锁,切断电源。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二、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收发、登记、传递传阅,妥善保管和按时清退,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三、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自行抄录和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文件制发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

四、“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重要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出机关和带回家中查阅。

五、非档案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更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档案。

六、发现涉密档案资料丢失、被盗或档案内容泄密,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对当事者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建立档案借阅及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翻印,不得转借他人,做到按期归还,不得遗失。

三、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档案室管理制度

1.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学校种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学校要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抓好学校的档案建设。

2.学校建立档案室,存放各种门类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从事档案、基建档案、财物档案、音像档案、荣誉档案、学籍档案、健康档案、体育档案等。

3.档案室要制定档案文件资料收集细目,各处组室要按照这一细目全面及时地搜集各类档案资料,档案员要定期征集归档、建档。

5.档案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规和处理程序,熟悉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加强档案业务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6.档案员要按时向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呈报各类报告,做好各类档案检查准备工作。

7.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8.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9.加强档案保密工作。档案室门窗要加固,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注意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蛀,档案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为有效地保存制度,特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必须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领导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和部分档案的鉴定。

二、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正确划分需要保密档案的密级。

三、对档案的全面鉴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对部分档案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通过鉴定的档案,必须写出鉴定报告,注明鉴定意见和日期,并由鉴定领导小组负责签名。

四、通过鉴定的档案,力求达到保定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符合标准,对在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整改;对已超过保管期或失去价值的档案,必须慎重处理,严格掌握,还有一定价值的档案可暂封存,待观察后再行销毁。

五、对确定销毁的档案,应先造好清册,提交销毁报告,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送档案主管机关备案,在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六、要档案的保管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档案销毁后的善后工作。

小学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从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蛆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小学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类档案负责人要随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工作。

二、档案室除档案管-理-员外,他人不得擅自入内。

三、管-理-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要定期检查防水、防盗设施效能。档案室和橱柜的`钥匙不得随意转让他人,特殊情况由领导批准,要注意关好门、窗、锁、灯。

四、档案室内不准接待客人,不准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五、管-理-员在接收档案时,要严格履行接交手续,填写移交档案清单,并做好整理、分类、保管和统计工作。

六、管-理-员按规定将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档案的整理符合基础教育管理要求和“两基”要求。

七、管-理-员要熟悉档案存放情况,对档案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校对,做到帐物相等,对破损和字迹退色的档案,应及时复制。

八、档案室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九、切实做好档案借阅记录,对借出档案要登记造册,并在一定时间内收回。

十、档案管理人员不许私自销毁档案,要经学校领导同意方可销毁相关档案。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四)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五)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六)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七)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本制度从xx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室管理制度

随着档案卷宗的不断增加,档案室基础条件的改善,为发挥档案本身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从实际情况来看,档案室应当具有如下功能:

(一)资料收集。基层档案室要收集和整理本单位所有的归档材料,因此需要档案人员具备全局意识,及时将所要收集的材料全部按时归档,并进行整理,以确保所搜集材料的全面性和完整性,避免相关材料的缺失。

(二)信息保存。对所保存的档案材料,基层档案室应该在归类整理基础上,保证档案信息的时效性,对关乎本单位发展大局的资料要进行重点保存和维护,以保证信息的完整和准确,为单位发展创造条件。

(三)开发利用。基层档案的开发利用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努力挖掘本单位保存的档案的潜力,对已有的档案进行开发,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出档案本身作用,为本单位的各项事业发展服务。与此同时,对档案中信息加以充分利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档案编研。长期以来,基层档案室对自身所管理的档案的编研在较低水平上徘徊。档案本身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重视档案编研工作。在档案编研工作中,挖掘档案本身价值。为更好的利用档案的信息资源创造良好条件。

基层档案室的水平建设直接关系到资源利用以及档案作用发挥,基层档案室虽然长期存在但是多数基层单位档案室投入不足,管理方式落后。档案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基层档案室管理人员的素质与快速发展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不相适应,不仅制约了档案信息化发展,同时成为制约基层档案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为提高基层档案管理、利用水平。

(一)档案意识不强,领导重视不够。很多基层档案室的工作不能与其他工作同步发展有些领导干部的档案意识薄弱,认为档案可有可无,认识不到档案在社会和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要性。

(二)档案室管理机制和设施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设施不健全分管领导不过问,导致基层档案室管理混乱。

(三)档案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专业知识差。管理人员身兼众职,没有时间系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加之更换频繁,许多档案管理人员没有长远工作的'思想,档案知识贫乏管理水平跟不上。

基层档案长期是在一个较为封闭的系统内运作的,缺乏自身活力,导致已有的资源、能量、以及自身发展都受到较大限制。要提高基层档案室服务能力的实践探索,加强单位内部文档一体化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发展同步,加强基层档案室的内部文档的一体化管理工作,更新档案管理软件,同时将文件的接收、管理环节,以及分类、鉴定、整理、归档、著录、标引、检索、调阅、登记、统计等全部文书管理与档案管理环节进行统一管理,并将在日常管理活动中生成的数据、文件表格、单据等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传递、交换、处理和管理,达到了电子档案目录、索引自动生成,并实现了及时归档。

(一)增强档案意识。档案室要完善档案室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室工作的领导。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档案室管理制度,是做好档案是管理制度的重要保证。制定档案保管期限表,归档范围,分类编目方法等规定。把分散在各科室和各人手中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立卷归档,集中到档案室统一由档案员管理和利用,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利用效果登记等各种登记,手续要齐全。

(二)更新服务观念。要改变“等人上门”的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及时为单位各部门提供宝贵的信息资料。创建一个单位档案室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形成一个以档案室为基地,以档案员为纽带,全员参与的档案管理机制。强化服务能力,是做好基层档案室工作的动力。基层档案工作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明确服务是档案的根本宗旨。档案工作就是要以服务为主线,一切档案的保管保护都是为了利用服务。只有搞好服务,基层档案工作才能创造更大发展空间。运用各种管理手段,不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出具有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奠定一个良好基础,通过培养一流的管理人员建立一流的文档信息资源,才能得到一流的文档信息服务结果。同时,档案管理者需坚定信念,始终明确目标,同?r要求档案管理者强化责任感,有甘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默默无闻,兢兢业业,才能使基层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中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领导决策,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是提高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三条坚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维护本单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节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干部配备。

第四条各处室必须参与档案工作,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室工作,业务上受区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处室的档案工作受办公室领导,并有一名处室同志分管,与校档案室建立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档案干部要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开展档案工作。

第八条上级领导要支持和关心档案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专业人员同等待遇。档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对有档案专业职称的档案干部在调离档案工作岗位时,应听取授予职称的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意见,同时档案干部调离前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档案工作的任务。

第九条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等组织和内部机构所产生的全部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对各处室和部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条负责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根据提供利用的实际情况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单位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仪器开箱等活动。

第四节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凡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团、教学、财会以及各处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档案室对归档档案的案卷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应退回重新整理,以保证案卷的质量,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四条各处室的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统一向档案室归档,交接双方应根据案卷目录,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凡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在购置、安装、使用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方法,设备部门应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活动。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报表、帐册、凭证等文件材料,除帐册和凭证在财务部门保存两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文件材料在次年的上半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九条各处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经过整理和编目,做到字迹清楚、签署完备,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笔书写,以利于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声像档案形成后要随时整理,及时归档,即由承办人员在完成摄录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二条档案的系统整理应按部门分类、初步立卷、卷内文件整理编目、卷内案卷初步排列、案卷加工整理、案卷调整与编号、编制案卷目录七个步骤进行。

1、定档案分类方案,按照此方案指导文件分类、排列组合。

2、将文件按一定特征分门别类,组合成一个有紧密联系的文件组合体即案卷。

3、将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调整后固定下来编写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将同一类案卷按一定标准初步排列起来。

5、填写备考表、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6、确定案卷排列顺序,按排列顺序逐卷编制案卷号。

7、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将案卷的标题、保管期限、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和页数等逐项登记,形成为一本名册,即为案卷目录。

第二十三条档案应有专门的档案库或档案柜保存,存放地点应坚固干燥、通风,并做到防火、防虫、防光、防鼠、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六节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二十四条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为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服务。

第二十五条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逐步提高档案利用效果。

第二十六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写明借阅的目的,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进行检查,及时注销。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者要遵守借阅制度,不得在档案上圈点、涂改、划道污损,如有违者,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借阅人因公出差、出国、调动、离退休等须将所借档案归还,借阅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月,必要时办续借手续。

第二十九条制发档案证明和答复函调(证明要注明出处和根据,不得擅自解释)制发证明要仔细核对,经领导审阅后,加盖办公室公章。

第七节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条档案室应根据1988年8号文件,市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上海市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单位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一条档案室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必须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报上级部门审核后销毁。

第三十二条毁档案要明确销毁人和监销人,进行实地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的具体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三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分别向上级机关和档案业务主管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三十四条各部室的档案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保管期限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机构撤消、合并时,要在机构变动前组织专人整理好档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节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依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文书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必须规范化制度化。

2、公文必须按照行政公文写作规则和要求,用a4纸拟稿和钢笔书写,正确应用文种,格式符合要求,请求应坚持“一文一事”,避免请示与报告混杂。

3、发文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经领导签发统一编号行文,并做好发文登记。

4、收到外来文件后,必须先登记,传阅文件要合理安排、严格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并做好催传、催阅工作,以免积压和散失。组织传阅,应本着先急后4、缓,先领导后一般,先主办后协办,先办理后阅知的原则进行。

5、凡外出人员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带回的文件,均应交办公室签收、登记、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拒绝归档。

第二节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制度。

1、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文书、科技、声像,会计等)均应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2、立卷工作要做到年年清,不得借故拖延和积压,每年六月底以前必须完成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工作。

3、坚持平时立卷和专题立卷,每办一件事,每开一次会或每搞一项中心工作,要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要求,用a4纸和钢笔书写,正件原件齐全。

(2)卷内文件的排列,必须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

(3)卷内文件的排列,应坚持先近后远,先重点后次要,先批复后请求的原则,并在每页的右上角编上页号。

(4)提倡立薄卷、专题卷,每一案卷的卷内文件一般不超过200页。

(5)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符合“三要素”(作者、内容、文种)要求。

1、公章和介绍信,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凡涉及到各处室的文件报表等,由各部门核准,分管领导审批签名后加盖公章。

3、用印后必须登记。

4、严禁在空白介绍信、证明信、支票上预先加盖印章。

5、盖章时,注意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1、档案库房是保管档案的重要场所,非档案管理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入内。

2、严格加强档案库房管理,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蛀等保护工作。

3、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

4、库房门窗必须保持坚固,出入库房随手关门,确保库房安全。

5、档案库房要定期做好通风降温和卫生工作。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的规定,经常开展保密工作的学习和活动,提高贯彻保密法的自觉性。

2、档案工作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必须严格保守机密和安全,严格遵守档案室工作规则,做到手续清楚,不发生差错和文件遗失。

3、档案工作人员不与无关人员在任何场所谈论档案工作,模范遵守制度。

4、对机密档案要严格控制调阅范围,依照制度提供利用,不私自带回家中。

5、保密文件未经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1、借阅档案者必须严格国家保密法,以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维护国家机密。

2、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为本单位服务,如借阅对象和范围超出本单位人员或部门业务范围,需征得本单位及档案形成部门领导的同意。

3、查阅绝密级档案应经总支书记、校长批准,机密级和密级要经主管主任的批准。

4、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指定地点。对档案要爱护,不得任意涂改、损撕文件材料,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即上报,依法追究责任。

5、归还时借阅人应向档案室工作人员清点所借档案,经核实收回借阅单后才能离开。

6、摘录、复制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复制档案还需填写申请单,摘录件、复制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内容、页数、份数)无误后由档案室盖章后方有效。

1、单位党、政、工、团、教学、会计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每年档案按要求分类整理,编好案卷归档号。

3、档案按类、年分别排列入架。

4、档案资料的收入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5、借阅档案要有登记。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永久、长期档案已破损、退色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1、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科学。

2、档案统计数字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

3、按时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4、档案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

5、做好档案利用效益的统计,凡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利用情况,要填写档案利用情况登记表。

1、移交文件材料必须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1、档案鉴定工作应坚持全面、历史、发展的观点,全面地考察档案的价值,正确地制定档案保管期限,确保档案的质量。

2、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由办公室主任主持该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由档案部门组成鉴定小组。

3、鉴定人员直接地具体地审阅每个案卷的内容,重要的案卷还要求一页一页地审阅文件内容,判定档案价值,确定存毁意见。

4、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逐页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上级部门审核后才能进行。

5、销毁文件档案,必须依规定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6、销毁档案必须有2人以上监督销毁,防止丢失泄密。

7、监销人员监销后在销毁档案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名盖章。

学校档案预立卷是学校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实行部门立卷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规范我校的档案预立卷工作,对做好平时归档工作,提高立卷质量,方便归档前的查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我校档案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现就加强我校档案预立卷工作提出如下条例:

1、确立和坚持平时归卷制度,做好收集、整理,并按类目归卷,便于查找利用。

2、建立规范的预立卷类目表,并依次设置条款编号。

3、立卷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向档案室提出对预立卷类目进行调整建议。

4、明确预立卷工作职责,档案室人员负责对立卷部门的预立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检查平时归卷情况。

第四章各级各类档案工作职责。

第一节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校长职责:认真贯彻《档案法》,规划本校的档案工作,并把档案管理工作落在实处,加强档案管理的教育,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档案意识,努力创造条2、件,不断促进本校档案工作发展。

3、办公室主任职责:领导档案室工作,认真贯彻宣传《档案法》,强化档案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校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4、各处室主任:落实本处室兼职档案员,加强对处室档案员考核,以确保处室的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按时归档。

5、对网络人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奖惩办法,鼓励先进,促使档案纳入学校考核范围。

第二节文书工作人员职责。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文书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2、负责公文的收发、公办、用印、立卷、归档,上级来文和部门的文件材料必须分类登记,专柜保存。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文件随意乱放、折叠、丢失或带回家,调借阅文件材料发须登记。

4、按公文写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公务文书的拟写、校对工作和发文登记。

5、参加校内召开的各类会议时,认真做好出席统计和会议记录。

6、坚持平时立卷,按时完成每年的立卷归档任务。

7、认真做好文件清退工作。

第三节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档案法》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类档案,为教育科研、教学等工作服务。

2、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制度。

3、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把好案卷质量关,对各处室归档的案卷,逐一审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及时改正。

4、凡设备开箱、基建项目竣工,档案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

5、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召开档案网络人员会议,进行业务指导。

6、定期核对清点档案,保持帐物相符。

7、定期检查档案库房,严格“八防”措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如发现案卷污损应及时修补。

8、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做好上一年度档案的排列入库工作,编制案卷目录,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表》。

9、积极主动开展档案提供利用服务,做好编研工作。

第四节档案网络人员职责。

1、严格遵照《档案法》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本年度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不得用圆珠笔、彩色笔、铅笔书写。

4、做好上级来文和外出人员开会带回文件的收集、登记工作。

5、及时向档案室提供信息,协助档案室做好平时立卷归档工作。

7、每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节电子档案工作职责。

1、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的管理过程中,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电子文件的形成、承办、运转、整理等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归档案管理的日常监督、指导和保管开发利用等工作,由本校档案室负责。

2、本校档案的电子文件,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室配备计算机系统,使归档的电子文件能有效机读。

3、专职档案员应具备计算机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系统,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发挥归档电子文件的作用。

第五章档案分类及档案人员网络图。

文书档案:党支部、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会、团队。

会计档案:凭证类、帐册类、报告类、其它。

基建档案:项目。

设备档案:办公(辅助)设备、交通工具。

科研档案:课题、论文。

声像档案:照片、底片。

电子档案:光盘、磁盘。

荣誉档案:奖状、证书、奖牌(杯)、其它。

教师业务档案:语、数、处、政史地心、理化生、音体美劳计(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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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做到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认真钻研档案工作理论和技能,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三、发扬"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的兰台精神,积极为单位的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和民族积累档案史料。

四、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机密档案的使用范围,及时做好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五、执行档案登记备案和报送现行文件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文件。

六、积极参加档案学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档案学理论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和撰写学术论文。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和谈论及国家和单位秘密事项的档案文件内容。

二、划分密级的档案资料单独组建保管单位,严格管理,控制使用,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提供利用。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四、销毁保密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批准手续,防止销毁过程中出现失泄现象。

五、档案库房为单位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档案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确需进入,须经批准和严格登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专人分管,专人负责,门窗及时关锁,严禁闲人入内。

二.所有档案完整齐全,系统科学、美观,查找方便。

三.不断改善档案管理条件,确保档案库房安全适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工作,经常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做好档案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对各种载体档案的收进、移出、鉴定、利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五.建立档案的借阅和保密制度,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资料的制作。

六.根据《档案法》的规定,做好对超过保管期限而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的销毁工作。

七.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做好档案的交接工作。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柜要规范排列,各种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柜钥匙统一编号,集中存放,不准随便携带。

二、坚持半年一次清点,核对室藏档案,登记清点结果,做到账物相符。

三、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光、防霉、防有害气体工作,正确使用电器,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做到人走灯灭、机停;门窗及时关闭、上锁。

四、保持库内清洁,严格存放有毒和易燃品。不准在库内吸烟和放置杂物、花草及可食物品。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二、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为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三、档案库房设施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假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五、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六、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七、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八、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该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九、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保管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使用,不属开放范围。外单位需查(借)阅我单位档案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并报告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二、本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档案时,须经本部门兼职档案员同意,并认真填写"档案查(借)阅登记"。

三、档案室一般不外借档案原件,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从严掌握借出时间。

四、查(借)阅档案,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折抽案卷、不得扩大阅读范围,及时办理还档手续。

五、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及时送交档案室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