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规章制度培训心得(汇总17篇)

小编: 文轩

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也是保证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基础。掌握好规章制度的关键,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犯错的几率,让工作更加顺利和有序。

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

教师必需保证上课时间、上课精力和上课质量。

第二章细则。

第一条培训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一休息,周二至周日上班。

第二条教师在6月至次年3月实行每天10小时工作制;3月至6月实行每天9小时工作制。

第三条教师每天出勤实行打卡制,每天打卡三次,分别为7:55;12:55;17:25。每次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找人代打,如有发现舞弊代替打卡者,将对双方做出每人罚款500元的处罚处理。

第四条教师每天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应在上课前5分钟到教室组织学生上课,否则算迟到。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者扣工资5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者扣工资10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者扣除当日工资的'50%+100元。

第五条教师旷课一天(上午、下午、晚上)扣除当日工资+200元。

第六条请事假者必须报请上级批准,批准后方能给假。请事假者根据请假时间按小时工资进行扣除,每月的请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天即20个小时。

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班期间,因公因私外出者,应向学校有关领导说明情况,报以方位,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或续假。

二、办公期间不串岗、不闲聊、不干私活、不大声喧哗、不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认真备课和批改作业。

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相互尊重,每周一准时参加每周的升旗仪式。

四、严格执行三表,按时上下课、不拖堂、不随意调课,移动电话不得带进课堂,在授课中途不出课堂(因病除外)。

五、预备铃响,及时到达教室门口,目视学生;上课铃响后,师生互致问候。在教学活动中,态度和蔼,亲切大方、精神饱满,不坐着上课、不接电话、不接待客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保持校内清洁卫生,不乱抛杂物,不随地吐痰,办公桌上的簿本要堆放整齐。

八、组织好每一节课的教学,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良好秩序,尤其是需要变换上课地点的课,教师要提前组织学生到位。

九、加强学生的.卫生教育和管理,任课老师保证上课期间的教室卫生。

员工培训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运行,为企业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满足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便于对其投资人力资本开发成本进行分析。

第三条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个人竞争力。

第四条本培训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五条企业组织员工培训的目的在于配合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逐步提升本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素质和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与品质,增强企业凝聚力,把企业打造成学习型组织。

第六条组织、实施员工培训必须遵循的以下原则:全面化、系统化、灵活化、针对化、专业化。

第七条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企业管理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第八条企业管理部为公司培训主管机构,企业管理部在年度初期需到各部门进行培训调研,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公司总体的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考核。

第九条公司的各部门为公司的培训分管机构,各部门指定负责人应定期向企业管理部提交部门培训需求和内部培训计划,并积极配合企业管理部开展培训工作并进行培训管理。各部门内部应定期组织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第十条加强岗前培训,对各部门要求根据各岗位说明书准备并组织新进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

第十一条对于晋职晋级、调岗的员工,到新岗位上要有三个月的培训期,培训期结束后向企业管理部上交工作总结,经领导审阅后正式上岗。

第十二条制定各类培训计划需要包括:

2、培训内容。

3、岗位职责。

4、干部要求。

5、财务、物资、质量体系等配套工作知识。

7、培训、上岗考核方式、方法。

第十三条企业管理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公司整体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4、培训教材的购置和保管;

5、培训讲义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材料的制作分发;

6、对外部培训师的选聘、内部培训师的培养和选拔;

7、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与培训员工的管理;

8、培训计划、培训报告、培训报表、培训总结等的搜集、汇总、整理归档;

9、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10、各部门内部培训的管理,协调与调度。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1、本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的制定;

2、积极配合企业管理部实施培训工作;

3、本部门培训工作总结与资料汇总、整理和归档;

4、本部门员工岗前、岗中技术培训及其考核;

5、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和呈报,按时上交企业管理部备案。

第十五条企业员工培训工作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由专人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执行情况,并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

第十六条培训计划种类:年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临时性培训计划。

第十七条制定培训计划程序:

1、各部门由专人负责填报《培训需求申请表》(附件1),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备案。

2、企业管理部根据公司整体人力需求状况制定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本部门下月的培训需求计划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并备案。

第十九条企业管理部根据培训需求,编制公司培训计划和具体培训方案,并对整体培训计划负责,保证其有效实施。

第二十条月度培训计划必须提前十天报相关领导审批;临时性计划必须提前七天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培训内容及方式:

1、公司的发展历程及未来规划。

2、企业文化的培训。

3、公司组织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及员工薪资福利等。

4、岗位职责及企业操作流程培训。

5、生产一线参观。

6、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

二、在职人员培训内容:

1、企业精神、文化和规章制度培训。

2、职业资格培训。

3、管理、营销、技术知识以及技能的提升培训。

4、各岗位工作程序、工作技能规范、基础理论知识相关培训。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公开课)两种。内部培训方式注意包括:讲座、录像、在线学习电子书等。

第二十三条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及时将培训期间的学习笔记和学习资料反馈到企业管理部归档,作为培训素材供公司内训时使用。

第二十四条参训员工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参训员工均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出勤。

第二十五条培训期间所有员工上课均应维护本公司员工形象标准,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员工培训时,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培训记录表》由企业管理部存档。

员工培训的规章制度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公司各层级员工以及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均适用于本制度,员工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个人薪资及岗位(含职级)调整的依据之一。另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实施的协调、监督及管理部门。

第二章培训需求与实施管理。

2.1.1公司整体培训需求的确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经较为充分的培训需求调研后,拟定公司年度培训需求分析报告,或将相关内容在年度工作计划中予以体现,报公司审核确认。

2.1.2部门培训需求的确定。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根据本部门现状和未来1~2年内的工作及岗位需求,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另对于阶段性或临时性培训需求,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或上报主管部门负责人。

2.2拟定培训方案或计划。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并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全年拟计划实施的培训项目、培训形式、预计开展时间、培训经费等相关细则。

2.2.2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拟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当期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应体现出本季度拟开展的培训项目、参训对象、项目责任人、开展时间、费用预算、培训目的等相关内容。

2.2.3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人力资源部不单独拟定公司月度培训培训计划,但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月度工作计划中,应对本月开展和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阐述,并在工作中对相关细节予以落实。

2.3培训方案或计划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年度培训计划,须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期间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计划内容进行调整,则在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

2.3.2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如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有关内容或项目进行调整,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如涉及费用超过5000元的调整,须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2.4培训方案的实施。

2.4.1人力资源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按季度培训计划开展、以人力资源部为实施主体的各类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附件1),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行政人事总监审核确认,其中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或参训人员为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须报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2.4.2其他部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门人员外出参加相关商业培训,或邀请外部专家到公司开展相关商业培训,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2.5培训时间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组织安排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尽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并兼顾培训对日常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对于有公司驻外人员参加的集中式培训,尽可能与公司有关会议相结合,以节省时间和费用。另如因综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时间开展的培训,对于参训人员,则不计为加班。

第三章培训方式及内容管理。

3.1关于培训方式。

3.1.1企业内训。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的公司内部培训,由公司的内部兼职讲师主持或授课,培训对象也均为公司内部各层级员工。在有相关培训需求时,此类培训为第一选择,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备开展的条件,则可选择其他方式的培训。

3.1.2外聘培训师或培训机构开展的企业内训。

对于需要外聘培训师或管理咨询机构到公司开展实施培训项目或活动,一般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和组织。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则相关业务部门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培训师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培训需求及与对方联系情况,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3.1.3外派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对于因公须外派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则派出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要求填写,注明培训时间、内容、费用等,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核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按3.5.3相关要求,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后参加相关培训。

公司新入职的员工须接受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以帮助新入职员工增进对公司及工作环境的了解,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新员工培训一般采用内训方式,人力资源部根据当期新员工的数量,不定期开展。

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每年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和学习。其中原则上要求普通职员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40学时,部门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50学时,部门经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60学时。

员工在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专业技能(含市场营销、生产技术等)、通用管理技能、职业发展与心态等方面的内容。采用外训和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进行。

3.2.3关于员工外训。

对于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的商业培训,属于员工外训(时间不超过30天)。外训费用超过__元/人,脱产时间超过5天以上的,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其他情况须经总监层级以上管理人员确认后执行。

参加外训的人员受训完毕返回公司后,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受训总结和培训教材备案,方可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费用(培训费、差率费等)。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所涉及的费用及培训内容,在员工派出参训前确定是否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附件2),明确相关责任。

3.2.4关于委托培养。

因公司发展需要,对于部分关键岗位所需的经营管理或技术性人才,可以采用委托相关培训机构或院校培样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时间超过30天)。委托培养的人选须公司董事会认可同意,并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委培人员须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委培费用的承担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培训协议》(附件2)相关条款。

第四章内部培训讲师的管理。

4.1内训讲师的选聘与培养。

4.1.1内训讲师选聘流程(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经理确认)。

内训讲师的工作性质为兼职,即在公司内部开展培训活动,以不影响其自身的正常工作为原则,或尽量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培训工作开展计划,确定当年内部讲师的数量、专业方向,并在年度培训计划中予以体现,报请公司核准后,向公司相关部门发布内训讲师推荐信息。相关部门负责人推荐适合人选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确认,发放内训讲师聘书。

4.1.2内训讲师的选聘标准。

内训讲师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在相关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工作技能位于中等以上,无重大违规违纪历史,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4.2内训讲师的级别评定。

公司对内训讲师施行等级管理的办法,每年将根据内训讲师的工作能力以及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内训讲师须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课时总量。如全年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授课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或全年开发的课程数量不得小于3门,否则不具备次年晋级资格。

4.3内训讲师课酬管理。

公司将根据内训讲师当月经人力资源部认可并备案的授课时间,计发课酬。其中初级讲师60元/课时,中级讲师80元/课时,高级讲师100元/课时。

另对于内部讲师在部门内部开展的属于本职工作范畴的正常培训活动(如自营督导到办事处开展进行工作辅导或培训)不计发课酬。

第五章培训档案及记录管理。

5.1关于培训档案。

公司开展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各类员工在职培训、员工外训、委托培训等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相应培训档案备查。

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审批表》、《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记录表》(附件3)、参训人员名单及出勤记录、培训教案(或教材)等相关内容,另对于部分培训项目,应附有《培训效果评估调查表》。

5.1.3培训档案的用途。

建立培训档案,是规范公司培训管理的重要措施,让各类培训均有相对完整详细的记录,避免重复培训,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培训档案也是公司对于人力资源部组织和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保证培训效果及质量的重要手段。

5.2关于个人培训记录。

5.2.1个人培训记录的建立。

对于公司主管及以上层级的人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其参加培训的情况,建立个人培训记录。

5.2.2个人培训记录的内容。

个人培训记录应包括《个人年度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4)、《培训协议》、结业考试试卷及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个人培训资料。个人培训记录与员工档案一并保管备查。

5.2.3个人培训记录的用途。

个人培训记录为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的主要证明材料,是公司对员工实施调动、职级调整、绩效考核等相关人事活动的依据之一。

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

本制度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一)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计功、计大功、升迁或晋级、通令嘉奖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或奖状。

(二)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1.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同时,注重教学方面的创新,班级升学率达98%以上。

3.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使学校财产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方面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7.每学期(或学年)评出一个或两个优秀班组,可获得相应奖励,并授予“优秀集体”称号。

8、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对员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留用察看、撤职、开除。对员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同时,可以附加扣发1~3个月的绩效奖金;降级,在降级的同时,扣发4个月绩效奖金。凡受公司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对员工的行政处理:辞退(解除合同)、开除。

1.行为规范处罚。

(1)保持衣冠干净整齐,胸牌佩戴应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现象,违者每次罚款5元。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2)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元;

30分钟到1小时,罚款5元;1到4小时,记为矿工。不执行请、销假规定,罚款2元。

(3)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在生产区域或宿舍区乱倒垃圾、杂物、脏水、剩余饭菜污染环境,罚款2元,并责令清理干净。

(4)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使用污言秽语或追逐嘻闹,讲话声量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标准,违者罚款10元。

睡岗罚款5~10元。

(6)实行日落原则,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不拖拉。违着罚款5-10元。

(7)不允许在禁烟场所吸烟,违者罚款10元。

(8)下班离开时应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备设施,关锁好门窗。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每次罚款5元。

(9)工作时间内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每次罚款5元,连续三次校内通报批评。

(10)使用电话言简意赅,勿占用时间过长,禁止用办公电话聊天,严禁拨打自动声讯电话,严禁占用电话炒卖股票,违者罚款10元。

(11)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杜绝各种浪费。动用学校财物从事私活加工,按材料加工费的5~10倍予以罚款,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12)严禁盗窃学校财物,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尽忠职守,严守公司秘密,严禁擅自复制、查阅及泄露学校文件及资料,不得携带机密资料外出,一旦发现,作内部下岗处理,罚款100~300元,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16)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行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另行处理。

(17)准时出席各类会议,迟到5分钟以内,普通员工罚款5元,中层干部罚款10元,高层领导罚款30元,5分钟以上翻倍,无故缺席会议罚款20元;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罚款100元,若有事需提前1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18)严禁擅自撕毁和更改公司各种告示、通知及现场各种张贴文件、图画等,违者罚款10元,并负责赔偿损失。

(19)严禁乱涂画、乱张贴等污损设备、墙面的行为,保持现场环境整齐清洁,违者罚款10元。

(20)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不得随意带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内,违者每次罚款10元。

(21)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并按公司规定上交归档,若造成遗失、外流者,根据情节严重罚款10~30元。

(22)干部和职能人员若滥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要从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教师管理处罚。

(1)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2)教师必须等自己办的学生全部被接走后方可下班,违者处罚责任人10元/次。

(3)现场吸烟,处罚当事人5元/次。

(4)不服从领导调配,直接领导有权责令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

无理取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上岗前不允许汹酒,一经发现,直接领导有权不准其上岗,停工时间作事假处理并罚款20元。

(6)故意损坏工具、公物,照价赔偿,并罚款10元,取消1-3个月绩效奖金;

遗失工具、公物的,照价赔偿,影响生产和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安全、保卫管理处罚。

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工资降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惩处。

(2)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1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

(3)擅自移动、挪用、损坏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罚款10元。

(4)员工在公司内外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传播淫秽物品、参与邪教、进行迷信、流氓活动及吸毒的,从严从重处理,罚款50-100元,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公司察看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以下处分,同时作下岗处理:

1.将本校物资私自赠与他人或偷窃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2.故意损坏学校财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

4.打击、报复及变相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情节较轻的。

5.营私舞弊,损公肥私,有贪污受贿行为情节较轻者。

6.受个人利益驱使,造成学校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

7.破坏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扰乱社会治安,有损学校形象者。

8.未经许可兼任其他企业职务者。

9.篡改发票,损公肥私者。

10.擅离职守(包括值勤时间)导致财产损失等情形重大者。

11.拒绝工作、借故停止工作或怠工事实确实,经吩咐仍不执行,态度恶劣者。

12.借本校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学校名誉情节较轻者。

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听从指挥。2.维护公司形象,树立职业道德,保守公司机密。3.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杜绝是非。

4.尊老爱幼,不欺瞒,不抱怨。

1.公司内部有职位干部或主管要以职位称呼。

2.应使用标准普通话及礼貌用语,相互热情友好打招呼。3.办公室门不得关闭,不得在办公室内用餐,吃零食。4.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

5.办公室内应保持整洁,下班离去应放好桌椅并清理干净桌面,并关好门窗及饮水机。

6.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及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7.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8.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总经理室,财务室。三、接待规范:

1.有人到访应主动热情接待并问其姓名、单位及来访意图,向相关人员报备后灵活处理。

2.如果相关人员不在,应向来访者问其具体事项及联系方式并作好记录。

3.如果来访者与公司领导有约,应征得领导同意后将人带入指定会谈地点。

4.来访者离开时,应主动将其送至电梯门口。

5.如遇咨询者,应提供详细的、确切的相关资料。如不知详情,应请具体人员予以解答。四、电话礼仪:

1.铃声响起两声后必须接起。

2.接起电话后需亲切地使用“您好,贝特教育”问候对方,并耐心的'帮其解决问题,如不能自行解决需将电话转给主管。

3.电话机旁必须准备好纸笔,如对方所询之人不在,需详细地记录下对方的姓名,电话及来意,并给予转达。

4.不得对着话筒大声喧哗,不得与来电者争吵,不得将他人电话号码随意告诉来电者。五、着装要求:

1.日常办公:(女员工)应着正装并化淡装,优雅大方,不得穿过于紧身、暴露、另类衣裤或凉拖鞋,不得浓妆艳抹。(男员工)应着正装,西服、衬衫、领带,整洁大方,头发简短干净,不得穿短裤,凉鞋。

2.周末上课及名项活动全体教师着装轻便、大方、得体、利于教学,活动。

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校区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学校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大纲。

办公室日常行为规范。

1.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听从指挥;

2.维护公司形象,树立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秘密;

3.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杜绝是非;

4.尊老爱幼,不抱怨、不欺瞒;

5.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课业;

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1.使用标准普通话及礼貌用语,相互热情友好打招呼;

2.有家长和学员在场时,相互应以老师称呼;

3.办公室、教室门不得随意关闭,不得在办公区与教室内吃零食;

4.教室内不得大声喧哗;

5.教室内应保持整洁,下课后应摆放好桌椅和教具,并清理干净;

6.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及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

7.不得在办公室和教室内吸烟;

8.下班后,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电源和水闸是否切断,门是否锁好,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1.有人到访应主动热情接待并问其姓名、单位及来访意图,向相关人员报备后灵活处理;

2.如果相关人员不在,应向来访者问其具体事项及联系方式并做好记录;

3.如果来访者与公司领导有约,应征得领导同意后将人带入指定会谈地点;

4.来访者离开时,应主动将其送至电梯门口;

5.如遇咨询者,应提供详细的、确切的相关资料,如不知详情,应请具体人员予以解答。

6.接待人员必须将情况记录在上门登记表上。

1.铃声响起3声后必须接起;

4.不得对着话筒大声喧哗,不得与来电者争吵,不得将他人电话号码随意告诉来电者。

2.周末上课或校区搞活动,全体员工必须穿工装;

办公用品领取。

2.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在行政前台老师处签字领取;

日常惩罚制度。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严重性,给予10—200元的惩罚。

a、着装不符合公司规定,不穿工装,发现一次乐捐10元,管理层翻倍;

b、工作时间在前台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乐捐10元,管理层翻倍;

d、每次大小会议,不做会议记录或随意敷衍记录,发现一次乐捐10元,管理层翻倍;

e、开会时手机铃声响起,发现一次乐捐10元,管理层翻倍;

i、工作时间,私自外出不给直属领导打报告,发现一次乐捐50元,管理层翻倍;

k、损坏公司财物,无法修复,造价赔偿;

l、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剽窃或使用他人的客户信息,发现一次乐捐20元,管理层翻倍;

n、不按时对意向客户进行回访,发现一次乐捐20元,管理层翻倍;

(注:以上乐捐当日统一交予行政老师处,行政老师记录并妥善放置于乐捐箱,作为校区活动经费)。

c、对竞争对手或他人泄露公司机密,重要资料;奖励机制。

a、员工每月全勤奖100元;

b、工作突出奖(对于市场部和行政部),详见各部门员工薪资福利待遇方案;

c、优秀教师奖(对于教师部),详见各部门员工薪资福利待遇方案;

f、其他的奖励按照各部门薪资福利待遇方式操作。员工培训、入职、转正、离职制度。

2.7天观察期内,新员工需经各方面培训;

1.新员工入职时应持相关资料复印件及原件到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种技能证书)。

4.新员工入职后试用期为1—3个月,表现优异者可申请提前转正;三、员工转正。

3.新员工如在试用期内,各方面表现十分优异,可申请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4.新员工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主管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5.转正考核要求:

a.业绩考核。

b.问题解析与处理。

c.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d.对工作的认同感及学习态度,创新能力和表现力。

5.员工工作交接完毕,持离职申请表到人事部完善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早班:10:00—18:00。

晚班:13:00—21:00。

6.如员工带薪病假休完还需休假,需提前电话通知直属领导,待直属领导同意后,以后每日按事假标准处理;(病假必须持有医生证明)。

4.调休或补休:当事人需提前提交申请,交由主管签字,报备行政前台;

员工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培训体系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新员工岗前统一教育培训;

二、岗前培训。

第三条、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定职定级的参考。

第四条、岗前培训的目的:

1.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尽早融合到员工队伍中去,顺利开始其职业生涯。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创造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收人的条件。

第五条、岗前培训的内容:

1.讲解公司历史、现状、经营范围、特色和奋斗目标;

4.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5.解答疑问;

6.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第六条、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岗位,由部门经理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岗前专业培训。培训计划及结果报行政部备案。

三、在岗培训。

第七条、在岗培训的目的:

2.减少工作中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3.减少员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四、附则。

第八条、本条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xxxx年1月1日起实施。

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培训

四、学员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五、爱护教学设备,无故损坏要赔偿;。

六、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应置于"振动"档;。

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八、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进出课堂,教室内不接打电话;。

九、学员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员工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的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专业队伍扑救为主、专群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森林航空消防机构等组成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长,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预防、扑救和基础保障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参加森林火灾保险,提高抵御森林火灾风险的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森林防火工作。

第八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森林防火组织,制定村规民约,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机制,做好责任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负责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第九条相邻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森林防火联防区域,建立联防组织和联防制度,共同做好联防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条边境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防御境外山火入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

第十一条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二条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3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特殊情况发布命令,调整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州(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调整森林防火期、森林高火险期,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及危险程度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并向社会公布。

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加强森林火险气象自动监测站建设,提高森林火险天气预报、警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县级以上气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信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开展森林火险预警、森林火灾监测、林区防雷、人工增雨的科学研究。

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应当根据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要求,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森林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森林防火区设置火情瞭望台(塔),开设防火隔离带和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素质,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教育等单位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每年12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第十七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森林防火的计划烧除规程,实施计划烧除和清除林内可燃物。

第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开展旅游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防止野外违规用火。

森林防火期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

第十九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居)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经批准进行野外农事用火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下(含三级);。

(二)有专人监管用火现场;。

(三)用火后彻底清灭余火;。

(四)有其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二十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进行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吸烟、烧纸、烧香;。

(二)烧蜂、烧山狩猎;。

(三)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

(四)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五)焚烧垃圾;。

(六)其他非生产性用火。

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因民俗活动需要特殊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森林防火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森林防火区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执行检查任务的人员应当佩戴专用标志,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监、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森林防火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并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护林员履行以下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二)巡护森林,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及时制止并协助查处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

(四)及时报告森林火情;。

(五)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护林员在执行森林防火任务时,应当佩戴森林防火标志。森林防火标志式样由省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统一确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二十五条在森林防火区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产权单位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在森林防火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应当将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纳入规划方案,在开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项目竣工时通知审核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工程造林或者成片造林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森林防火设施和防火林带与该造林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不得干扰依法设置的森林防火专用电台频率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八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应当配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和专用电台。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及行人应当让行。

在森林防火期,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森林防火专用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桥梁、隧道等时,免收车辆通行费。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特点制定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应急演练,建立应急值守、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扑救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具体方案,做好自防自救工作。

第三十条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要求和森林防火发展规划,组建与森林防火任务相适应的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配备专业装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应当组建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负责扑救责任区内的森林火灾。

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托本地其他应急救援力量组建森林火灾应急扑火队,配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负责初发森林火灾的扑救。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扑火指挥员、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防火扑火物资,保证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全省森林火警电话为12119。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接到报告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核实情况,并迅速处置。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实行24小时全天执勤、备勤制度。

第三十三条森林火情信息由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归口管理,抄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

(一)国界两侧5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二)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三)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点)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面山的森林火灾;。

(七)省、州(市)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省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四条扑救森林火灾时应当优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扑火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参加火灾扑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发生森林火灾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调集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参加救援,统一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在森林火灾现场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

第三十六条发生森林火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第三十七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一)国界两侧5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二)较大的森林火灾;。

(三)威胁居民区(点)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四)6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五)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城镇面山的森林火灾;。

(七)乡、镇以上行政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八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州(市)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督促、指导或者指挥扑救。

(一)国界两侧5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二)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发生的森林火灾;。

(五)城市面山的森林火灾;。

(六)县级以上行政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九条开展森林航空消防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航空消防协作机制,负责协调解决地空配合的有关事项。

第四十条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四章灾后处置。

第四十一条森林火灾等级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森林火灾扑灭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扑救情况、物资消耗、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参加扑火的,扑火期间人员工资、差旅费等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农民、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由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先行支付。

第四十四条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行政交界地区森林火灾信息由共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重大森林火灾信息由省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

第四十五条对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医疗保障、抚恤;符合烈士条件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四)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

(五)吸烟、烧纸、烧香的;。

(六)烧蜂、烧山狩猎的;。

(七)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

(八)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

(九)焚烧垃圾的;。

(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

(十一)其他野外违规用火的。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对个人可以处500元以上__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火、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__年5月1日起施行。12月3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同时废止。

规章制度培训心得

经过一段时期的规章制度培训,我对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内涵、重要性及适用范围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这次培训的收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

首先,我在规章制度方面获得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培训课程涵盖了企业文化、组织结构、绩效管理、员工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这些知识不仅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公司的运作方式,也为我日后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其次,这次培训也提高了我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互动式教学方法,我学会了如何在实际情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这种实操训练使我更好地理解并应用规章制度,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

此外,这次培训也让我认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规章制度的存在是为了规范企业和员工的行为,确保企业和员工的目标得以实现。一个好的规章制度不仅能引导员工的行为,还能有效地解决冲突和问题。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努力贯彻执行所学的规章制度,同时,我也会提出一些建议,以不断完善规章制度。首先,我希望企业能更多地引入实际案例,让员工更好地理解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其次,我希望企业能提供更多的实操训练,以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总的来说,这次规章制度培训对我来说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我深感规章制度的深远意义,并决定在日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应用这些知识。我期待企业能持续优化规章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员工和企业的发展。

单位员工规章制度培训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 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 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 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莲~山 课件 ]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教育培训管理方面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教育培训中心。总体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聘任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负责培训教学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培训计划的拟定

1、部门依照培训实际需要,拟定“培训计划上报表”,送培训中心审核,作为培训实施的依据。

2、培训中心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期内,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培训课程,也需要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培训的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中心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试题目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中心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勤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培训中心应定期召开总结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纪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8、培训测试成绩,列入考核及升迁的参考。

第八条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录于“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培训评估表”,送培训中心,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门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九条培训的评估

1、每期培训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试卷一起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培训中心应对各部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结合业绩分析评估培训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3、外派培训

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培训中心办理相关培训,但以每年二次为限。

第十条附则

1、另有因为工作需要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职员工经批准后学习培训期间,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不能因学习影响和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处理考试时间时,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有部门负责人同意给考试时间;部门负责人考试时间,由分管经理批准。(参加考试时,凭准考证由主管领导准假。

2、在职员工自费参加业余进修学习,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公司可考虑给予一定奖励。

3、所有受训人员的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4、部门组织结构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工作流程 等变化时,培训中心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基本工作程序:

培训项目实施程序:

培训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确定月度培训方案

培训实施前1周,培训小组向各部门下发

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及报名通知书

员工接到通知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培训实施

培训结束,学员填写讲师评价表

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进行学员培训记录登记

培训中心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各部门主管

外训工作流程:

公司委托外培是指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选送员工参加的外培项目及外部的专项认证,这类培训的实施程序为:

培训需求

到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填写培训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培训中心负责课程的选择与联络

到财务部申请培训学费

第四章xx公司培训体系

培训是一种全方位的立体培训体系。系统划分为:工作现场培训、集中培训二大类。

1、工作现场培训

工作中上级(或老员工)对下属(或新员工)的日常培训即为工作现场培训。就是通常所说的“师傅带徒弟”。

2、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就是短期脱离工作的培训,它几乎囊括了传统意义上的所有在职培训。其中包括:

1新员工入职培训;

2公司内部组织的其它集中培训,包括:

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公司的公开培训;

各部门组织的专项技能培训;

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

专项外培、公司委托外培。

3、培训流程

第五章岗位基础培训

全面严格。讲课要有教学效果,学以致用。

第二条安全培训:设想安全事故(如火灾、水灾、触电等等),进行安全事故演习,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同时做好演习记录。

第三条规程培训:《安全操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检修操作规程》三项规程考试,于每年五月份进行。要求公司生产一线全体员工参加,规程考试80分为及格。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有部门正式批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新分、转岗、休假三个月以上及重新上岗人员,须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章岗位技能培训

第五条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精业务、懂技术、一专多能的岗位高技能人才。

第六条为保证岗位技能培训的质量,培训教师要制订本专业的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经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采取半脱产和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工作岗位待遇不变,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岗位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今后任用的依据,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待岗。

第七章外出学习

第九条凡需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然后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方可参加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对个人要求学习,所学专业与本职工作相近,且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可按公假办理请假手续,但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自理;未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学习费用自理,学习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如占用工作时间,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可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公派学习,经考核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的,学习费用由公司报销,否则,由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因个人原因公派学习中途弃学或毕业后在我公司服务不满五年,主动要求辞职的,应按服务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归还学习期间公司支付的费用。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同时参加培训也是每个员工的义务。员工对于参加的每项培训,都需要认真对待,按时参加,公司也会进行严格考核。

1、考勤要求

公司安排的各类培训,受训人员一经确定,须按时到场,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获批准后方可缺席。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将按旷工处理。

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参训人员按要求在考勤表上签到。

对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项目,由部门负责考勤,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出勤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通报。

2、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后,视实际需要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受训员工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给予相应处理。

受训人员按要求填写培训评价反馈表,并进行培训总结。

对于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返回公司后1周内应提交培训资料和培训报告。

员工外出培训规章制度

谢谢,看后对我司的情况很受用。

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办法

1.为加强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业务成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办公场所办理所有业务、工作事项。

3.综合员是本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的职责人员,经理是本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的最高管理者,对本办法的执行分别具有要求、指导、检查、监督、劝阻、制止、纠正等管理责任。

4.员工外出工作的计划和登记。

4.1.员工应在每周未作出下周外出工作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按计划执行。

4.2.员工外出工作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内容和行程,联系确认好外出工作对象并提前10分钟填写《员工外出工作登记表》,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领取相关工作资料方可外出工作。

4.3.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应设定在下班时间前。

5.员工外出工作的进行。

5.1.员工外出工作应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妥善保管各项工作资料特别是重要资料(如产权证、借款合同、银行卡等),防止损坏、遗失和被盗。

5.2.员工外出工作期间应合理有效地安排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促进业务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成绩。

5.3.员工外出工作应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发生客户投诉情况,维护公司形象。发生客户投诉情况,经理应在《员工外出工作反馈表》上予以记录并及时妥善处理。员工因自身服务问题导致客户投诉或经理未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均作为工作考核的不良记录。

5.4.员工外出工作期间不得发生溜班或早退,但如因工作时间较长或工作强度过大可以在工作途中适当休息15分钟左右。

5.5.员工外出工作时应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应及时回拨。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时,应电话报告经理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6.员工外出工作的返回和反馈。

工预计下班时间15分钟后才能返回公司的,可以直接回家,但应提前半小时电话报告经理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经理应在《员工外出工作登记表》上注明情况并报告行政部。员工于次日上班第一时间按下一条规定办理外出工作返回手续,到行政部补办考勤手续。

《员工外出工作登记表》上准确记录其返回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结果、疑难问题及本人意见。

6.4.部门经理应及时对《员工外出工作反馈表》进行审核,对有关问题提出管理意见。

6.5.发生相应业务时业务员应将《员工外出工作反馈表》收归档案。

7.考核和处罚。

要依据。

7.2.员工因自身责任发生本办法第5.1.条情况造成公司或客户经济损失,该员工应承担30%至70%的经济赔偿责任。

7.3.员工违反本办法其它规定,第一次,由部门经理或上级管理者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处罚款30元;第三次,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处罚款60元;第四次,公司给予严重警告并加处罚款100元;第五次,公司予以辞退并加处罚款300元。

7.4.员工在外出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溜班或早退行为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调职并加处罚款200元。

8.本办法自2014年11月 日起实行。

福建省####有限公司业务部

2014年11月11日。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员工外出培训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培训规章制度

1、使新进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使新进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作为企业人的意识。

3、帮助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4、使新进人员深切体会到公司的宏伟目标,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性,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

第二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本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悉依本制度实施。分公司新进员工入职培训制度另行制定。

2、本制度所指新进员工包括新进间接员工、直接员工及其他认为应该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入职培训的内容。

1、公司概况及企业文化。

2、品质管理知识。

3、消防、安全制度。

5、相关部门组织架构及作业流程。

6、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

7、参观生产线(视实际需要)。

第四条: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新进员工名单,对于间接员工,原则上每月开班2次,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1天。直接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半天,培训发展中心随时提供入职培训。

第五条:对于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按照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2、各部门入职培训。

3、实地训练。

第六条:公司入职培训的重点是:

1、公司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介绍。

2、企业文化宣导、组织目标、组织架构讲解。

3、公司质量目标、品管知识、环保知识讲解。

4、公司人事政策及保密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入职培训的重点在于业务工作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重点如下:

1、各部门组织架构、职权、工作内容及规章制度。

2、每天例行作业及可能的.临时任务。

3、从事未来工作的业务知识、技能与方法。

4、各部门要求掌握的其他知识与技能。

第八条:公司入职培训讲师由相关部门主管推荐并经部门主管和培训发展中心审核合格后担任。

第九条:各部门入职培训负责人由部门主管确认,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能。

第十条:实地训练即在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其注意事项及应改进的地方。操作员工实地训练时需佩带训练证。

第十一条:为有效达到教育训练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定教育训练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十二条: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公司入职培训结束后,培训发展中心必须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继续接受下一次入职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1、培训发展中心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人员名单在培训前2—3天在公司内部网络及公告栏中发放培训通知及确认培训人员。同时各部门培训联络员及文员有责任将培训通知告知部门受训人员。

2、培训发展中心必须严格入职培训考勤,所有受训人员须在上课前签到确认并领取培训讲义。

3、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在培训次日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迟到、早退论。

4、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来参加培训者,应在培训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缺勤论。培训发展中心将安排其接受下一次培训。

5、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将作缺勤、迟到、早退论处,并书面告知其部门主管。培训中心仍将安排其参加下一次入职培训。

6、凡未经部门最高主管批准而不参加入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转正。

7、入职培训是每一位新进员工必须参加的培训项目之一。各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培训发展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入职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发展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档案,并能体现在个人培训档案中。各部门入职培训由部门自行组织,并保存培训纪录。培训中心将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以保证部门入职培训的有效进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为程序文件的补充。

第十六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培训操作规章制度

三、培训内容:

1、员工培训主要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4、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各自的实际工作能力;

6、酒店的其他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四、培训方法:

2、本店业务骨干介绍经验,传帮带;

3、组织员工到优秀酒店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五、培训形式:

1、长期脱产培训。培养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使之成为合格的管理人员;

2、短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上岗培训,或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

3、半脱产培训。主要是专业培训,系统学习酒店基础经营管理知识;

六、培训档案:

七、培训合格证书制:

1、在员工培训中衽培训证制,达到培训效果,保证酒店工作人员的素质;

2、在本酒店工作的人员,都要参加岗位职务培训,培训结束,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公司员工培训规章制度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集团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原则。

结合集团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三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培训管理职责。

三、集团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四、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五、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

七、本制度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培训事项的审核审批;

第五条:子公司办公室的培训管理职责。

三、本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派外培训的初审,其他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批与办理;

四、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基本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

五、协助人力资源部实施公共课程培训;

六、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第六条:集团公司、子公司的其他部门培训管理职责。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前和在岗培训的计划编制、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第七条:培训对象。

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将员工培训按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或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大致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销售与售后服务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六大类。

第九条: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或联合组织员工集中上课、技能竞赛、野外训练的培训活动,由公司内部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讲课,教练指导,或采用放光盘,录音方式上课等。

第十条:外派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员工经子公司或集团公司负责人批准带薪离岗参加集团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且与该培训学习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报销的培训。主要是外派至主机厂,以获取经营执照所需的资格证书、提高服务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其次是外派至专业培训机构,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企业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等,便于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增强员工的自信心。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谈判技能、操作技能、处理人员关系的技能等,与此同时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通过培训,建立起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培训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培训员工应具备的。

公司员工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教育培训管理方面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教育培训中心。总体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聘任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负责培训教学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培训计划的拟定

1、部门依照培训实际需要,拟定“培训计划上报表”,送培训中心审核,作为培训实施的依据。

2、培训中心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期内,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培训课程,也需要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培训的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中心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试题目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中心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勤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培训中心应定期召开总结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纪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8、培训测试成绩,列入考核及升迁的参考。

第八条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录于“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培训评估表”,送培训中心,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门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九条培训的评估

1、每期培训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试卷一起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培训中心应对各部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结合业绩分析评估培训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3、外派培训

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培训中心办理相关培训,但以每年二次为限。

第十条附则

1、另有因为工作需要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职员工经批准后学习培训期间,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不能因学习影响和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处理考试时间时,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有部门负责人同意给考试时间;部门负责人考试时间,由分管经理批准。(参加考试时,凭准考证由主管领导准假。

2、在职员工自费参加业余进修学习,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公司可考虑给予一定奖励。

3、所有受训人员的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4、部门组织结构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工作流程 等变化时,培训中心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基本工作程序:

培训项目实施程序:

培训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确定月度培训方案

培训实施前1周,培训小组向各部门下发

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及报名通知书

员工接到通知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培训实施

培训结束,学员填写讲师评价表

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进行学员培训记录登记

培训中心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各部门主管

外训工作流程:

公司委托外培是指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选送员工参加的外培项目及外部的专项认证,这类培训的实施程序为:

培训需求

到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填写培训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培训中心负责课程的选择与联络

到财务部申请培训学费

第四章xx公司培训体系

培训是一种全方位的立体培训体系。系统划分为:工作现场培训、集中培训二大类。

1、工作现场培训

工作中上级(或老员工)对下属(或新员工)的日常培训即为工作现场培训。就是通常所说的“师傅带徒弟”。

2、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就是短期脱离工作的培训,它几乎囊括了传统意义上的所有在职培训。其中包括:

1新员工入职培训;

2公司内部组织的其它集中培训,包括:

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公司的公开培训;

各部门组织的专项技能培训;

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

专项外培、公司委托外培。

3、培训流程

第五章岗位基础培训

全面严格。讲课要有教学效果,学以致用。

第二条安全培训:设想安全事故(如火灾、水灾、触电等等),进行安全事故演习,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同时做好演习记录。

第三条规程培训:《安全操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检修操作规程》三项规程考试,于每年五月份进行。要求公司生产一线全体员工参加,规程考试80分为及格。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有部门正式批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新分、转岗、休假三个月以上及重新上岗人员,须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章岗位技能培训

第五条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精业务、懂技术、一专多能的岗位高技能人才。

第六条为保证岗位技能培训的质量,培训教师要制订本专业的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经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采取半脱产和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工作岗位待遇不变,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岗位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今后任用的依据,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待岗。

第七章外出学习

第九条凡需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然后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方可参加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对个人要求学习,所学专业与本职工作相近,且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可按公假办理请假手续,但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自理;未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学习费用自理,学习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如占用工作时间,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可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公派学习,经考核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的,学习费用由公司报销,否则,由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因个人原因公派学习中途弃学或毕业后在我公司服务不满五年,主动要求辞职的,应按服务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归还学习期间公司支付的费用。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同时参加培训也是每个员工的义务。员工对于参加的每项培训,都需要认真对待,按时参加,公司也会进行严格考核。

1、考勤要求

公司安排的各类培训,受训人员一经确定,须按时到场,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获批准后方可缺席。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将按旷工处理。

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参训人员按要求在考勤表上签到。

对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项目,由部门负责考勤,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出勤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通报。

2、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后,视实际需要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受训员工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给予相应处理。

受训人员按要求填写培训评价反馈表,并进行培训总结。

对于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返回公司后1周内应提交培训资料和培训报告。

第一条 员工是公司永续发展的第一原动力,关注员工的发展就是关注公司的未来。

第二条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员工素质,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企业形象,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公司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业绩状况和企业发展规划有计划的满足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 公司人事部是员工培训的主要承办机构,其培训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提供可供参考的员工岗位素质标准,为员工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参照;

3、对员工个人素质进行调查;

4、协助各个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培训需求;

5、征集员工个人的培训需求

6、整合各种培训需求,按照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定年度、月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年度、月培训计划的实施;

8、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确保受训人员素质达到既定标准;

9、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10、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11、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12、做好培训调查,确保培训方式、方法、内容不断得到改进,提高培训效果。

第六条 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培训计划;

2、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七条 公司培训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外部培训,主要是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培训;二是内部培训,主要是针对新进员工举办的公司有能力承办的相关培训。

第八条 公司内部培训讲师主要由需求部门指定。

第九条 培训讲师(技术类)标准如下:

大专以上,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

高中以上,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

初中以上,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

第十条 培训师的产生主要采用自荐与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1、自荐,凡是符合上述标准的员工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2、所有自荐的候选人必须自己组织好教材和授课提纲,参加试讲。

3、试讲评审团由以下人员组成:与所选课程有关的一线人员2名;综合部培训主管1名;从事相关专业的人员2名。

4评定范围:语言是否通俗易懂,能否为普通员工所接受;台风是否大方得体,语速、板书能否为人接受;专业知识与技能是否有知识性、常识性漏洞等。

5、评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一条 培训课程的开发

培训课程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技术类;二是制度、安全、团队精神类;三是质量、管理类。

第十二条 培训体系包含三个模块。

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态;

(3)培训形式:以座谈与现场讲解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

公司简介;

公司制度介绍;

产品/业务介绍;

2、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技术类、市场类、管理类等多个方面;

3、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第十三条 培训实施

1、新员工培训

(1)新员工的培训在员工入司当天进行。

(2)各培训科目由相应的内部讲师或负责人担纲主讲,根据需要还应负责考察试卷的.编写和审阅。

(3)如有必要,可以笔试的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方可顺利上岗。

2、内部培训

(1)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

(2) 员工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人事部门存档;

(3)根据课程需要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

3、外部培训

(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并严格审批权限。

(2)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3)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等)必须在人事部门备份存档。

4、参加公司内部集训的员工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人事部门存档;外出受训员工则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提出培训效果的反馈意见,包括对培训课程、讲师、及培训机构的整体水平的评价等,并交人事部门存档。

5、各部门相关人员应以适当的方式考察员工接受培训的效果,必要时可做长期追踪,人事部门负责督促、跟进和记录的工作。

第十四条 培训评估

1、对授课的评估,包括对外部培训机构的课程内容、讲师、效果等的评估,及对内部讲师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等的评估。

2、对员工的评估,主要通过课后考核的方式检查员工的接受程度和效果。

第十五条 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种。理论培训在三楼会议室进行,实践培训在车间现场进行。

第十六条 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从每年的财务预算中直接划出。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将培训经费与服务年限结合起来,确保公司与员工个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得到保障。

第十七条 培训纪律

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并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客观公正的考评授课情况及讲师。公司对按规定积极参加培训活动的员工给与每次五元的奖励;对于无视培训纪律,无故旷课的员工给与每次五元的罚款。

培训师应提前备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毫无目的随意发挥。

第十八条 培训资料共享

凡受公司委派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课程结束后必须向公司人事部提供课程资料及学习笔记。公司有权要求该受训人员对公司其他员工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