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实用17篇)

小编: 雨中梧

手机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已经很难想象没有手机的生活了。现在给大家介绍一些有趣的手机游戏和推荐的手机娱乐应用,希望大家能找到自己喜欢的。

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积极进取的学习氛围,根除手机对课堂教学的不良影响,结合我校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所有学生在教育教学期间,须在上课前5分钟将手机关闭或静音,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下课后自行取走。

二、教室设立手机摆放袋或手机摆放盒。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如有违反者,任课教师应当堂制止并收缴手机,课后填写《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登记表》,并连同手机交辅导员处理。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代为保管手机。

三、所有学生在自习课时间,一律将手机置于关机或静音状态,不得在自习教室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上网游戏、聊天、听音乐、看小说等。如有违反,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代为保管手机。

四、辅导员手机保管原则:第一次代为保管的手机,由各辅导员代为保管一天,并及时告知家长;第二次代为保管的手机,由辅导员保管一周,并及时告知家长;第三次代为保管的手机,辅导员及时告知家长,学期结束放假时通知家长到辅导员处领取。

五、辅导员要对学生强化课堂上不得使用手机的纪律教育,明确上课手机统一摆放的位置。课任教师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后,应及时制止。

六、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学校要求,上课不使用手机。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按照《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纪律处分,同时在学生德育成绩记载簿上扣减相应的分数。

七、本规定适用于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八、本规定由海安校区学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4、原来拥有手机,但现在已交还家长保管的,由家长向班主任证实。

5、拥有手机,却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6、私自拥有手机并违反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7、本制度自20**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学共同遵守。

小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学习,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自身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同意意见,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系部。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并通知家长到校认领。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四)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五)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暂时收缴,然后交到班主任老师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暂时收缴其手机交班主任,并通知家长到校及时处理并领取手机。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不及时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精神,切实加强学生手机规范管理,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手机,我校特制定《xxx附小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组长:xxx校长、xxx书记。

副组长:xxx、xxx、

组员:全体班主任xxx、xxx(保安)。

二、主要原则。

1、手机和智能电话手表一律不许带入校园。

2、如学生确实需要带智能电话手表到校,需由家长写书面申请,说明必要原因,报学校审批,学校批准后方能带电话手表进校园。

三、智能电话手表管理。

1、经学校批准的电话手表带入校园,在进校门后自己用封口袋装好,贴好姓名,存放在门卫室专门的手表保管箱内,并从保安师傅处领取凭条。放学后,拿凭条领回自己的电话手表。

2、如未经申请,私自带手机或智能电话手表到校,班主任有权将其没收,并通知家长,再交还家长。如一个学生出现三次此类现象,则没收其手机或电话手表,至学期结束后发还。

3、学校门房仅作为学生手机、智能电话手表管理的临时保管人,不承担其它责任。

四、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联系通道。

1、学校门卫处外线电话,全天候向学生开放。

2、学生通过班主任和家长进行及时联系。

3、教师办公室电话对学生开放,如有急事,学生可以借用教师办公室电话联系家长。

五、其他保障措施。

1、教师不用手机布置作业,培养学生自己记录当天的家庭作业的习惯。

2、教师不布置需要通过手机完成的作业。

3、家长对学生手机及智能电话手表的使用有监督、管理的职责。

六、对违规学生的惩戒。

1、对违反学校手机管理规定带手机或智能电话手表到校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并和家长进行沟通。

2、批评教育达三次的学生,没收其手机或电话手表,至学期结束后发还家长,并取消其评选校优秀少先队员、校三好学生及其它评优的资格。

员工使用手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配备的手机及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者有必要需求的人员。

二、手机及手机sim卡申领手续

需要公司配备手机及手机sim卡的人员需要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由部门主管告知人事行政部配备手机的需求,再由人事行政部准备手机及手机号码,手机号尾数为1177。申领人领用手机及手机sim卡时需要填写《员工固定资产领用单》,签名确认后交到人事行政部备案留底,离职时需按单交接归还。

三、手机话费管理规则

配备公司电话的业务员,手机套餐可自行选择,每月随工资发放话费50元/月作为报销,超额的费用自付。

1、所有业务员对外开展业务,名片及手机只能留及印公司配置的手机号码,手机及手机sim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号码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

2、 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手机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手机sim卡退还手续。人事行政部应当面与离职人员核对并在《员工固定资产领用单》签字确认,若手机出现否有损坏及欠费等情况需要照价赔偿。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1. 目的

为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对客服务质量和维护我店纪律形象,特制定酒店员工当班期间私人手机使用的管理规定,以加强员工在岗期间的纪律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酒店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大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推行,并对本制度推行的质量和效果负责。

3.2 ***大酒店各部门负责配合本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 定义

针对员工当班期间私人手机使用制定出相应的`规范及措施,以确保员工当班纪律管理规范有序。

5. 内容

5.1 员工私人手机使用规定:

5.1.1 凡我店对客员工(主管级以下)在工作对客时间原则上不得随身携带私人手机(工作手机除外)进入工作岗位,禁止上班对客期间开动手机或者拨打、接听电话。

5.1.2 对客员工(主管级以下)个人手机如存放不便,可到部门办公室统一上锁存放,非当班时间可随时向部门主管级(含)以上人员领取。对客员工(主管级以下)的外来私人电话,如有紧急情况,可转酒店总机或部门主管级(含)以上人员留言或通传。

5.1.3员工(主管级以下)当班期间若确有急事需要接打私人电话,须向部门主管级(含)以上人员请示,主管级或以上人员向直属上司请示,所有人员经请示同意后到指定区域接打,严禁在对客区或接待客人期间接拨私人电话,且接拨私人紧急电话原则上不能超过5分钟。

5.1.4酒店全体员工禁止上班期间拨打、接听私人电话!若发现员工上班期间用手机接听私人电话、聊天、玩游戏、看小说、看电影等,我店将严肃处理,第一次发现的,将作口头警告处理,第二次发现的,将作书面警告处理,如此类推,情节严重者,可导致被开除处理。

5.2 员工私人手机管理、监督要求:

5.2.1 人力资源部上班期间会随时检查员工手机状态情况,要求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加大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上班期间员工玩手机的现象。我店也将加大检查和抽查力度,对违反规定人员,将严格按制度处理。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提示》以及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家校共育”的方式,坚持“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原则,特制订大庆市世纪阳光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严禁学生私自带手机(电话手表)进校园。

2、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手机或电话手表等进校园,需由监护人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向班主任、政教处提交《申请书》(附件一),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将手机或电话手表等带进校园,但禁止带入课堂。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电话手表)统一交由各班主任管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带入课堂及其他场合,放学后由班主任统一归还;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若无如实上报者,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学校立即给予收缴代管,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必要的与外界通讯,教务处、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科任教师等可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

2、做好教育引导。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3、班主任和家长要有效沟通,取得家长的认同与配合。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20xx年3月3日起执行。

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护学生视力,减少手机对学习的影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普陀小学出台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为学生带手机立新规。

一是手机保存有落实。开学初,学校对学生携带手机或电话手表的原因、数量及手机功能等情况进行了摸查了解,出台了《普陀小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召开了校级家委会会议,并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告知家长学校对学生手机管理的规定,要求学生进校后将手机(电话手表)放置班级手机袋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

二是通话需求有保障。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规定,原则上学生一律不得将手机、电话手表等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的,经过家长同意、书面申请、学校审批后可以带进校园。为方便学生急需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学校开通了“校园一卡通”通话设备,允许学生借老师电话等方式,方便学生与家长联系。

三是正确使用有引导。学校呼吁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不断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要求教师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四是家长垂范有榜样。学校引导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注意自己手机的使用度,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鼓励孩子多参加运动,多与身边的家人朋友沟通交流,用高质量的亲子陪伴把孩子从手机中“解放”出来。

手机使用的管理制度

自开学以来,本班发现同学们对手机的依靠性太强,经过家长微信群内沟通以及集合班委会的意见,为了让同学们更合理的使用手机,为了提高同学们的学习质量,身体素质,结合校规校纪以及班级管理规定,现制定出本班的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1、严禁同学带手机进入教室。因沟通需要,允许班长带非智能机(老头机)。

2、如果有同学将手机带去教室,一经发现,罚上交手机一周处理;如果上课期间玩手机并被教师抓到,罚上交手机一个月处理,并检讨。

3、如果有同学带两块手机来躲避处罚,将对其严肃处理,一经发现,罚上交两块手机一个月处理,并检讨。

4、两操期间,如出现迟到现象,按违纪上交手机一周处理;如出现缩手,说话等违纪,将视情景上交手机一周处理;如有同学请假站操,按照请假天数上交手机处理。如有同学因请病假或事假不在学校,按照请假天数上交手机。

5、宿舍内务,如果宿舍出现扣分现象,对扣分的'负责人,将按照扣分情景,上交手机处理。(一分一天)6、在教室卫生打扫中,如有同学负责的卫生区扣分,将按照扣分情景,上交手机处理。(一分一天)。

7、如果出现未佩戴胸卡,迟到等违纪现象,被学校通报,将视情景上交手机至少一周,并做检讨,情景严重的将由班级仲裁委讨论决定上交手机时间。

8、根据班中现行的优秀学习小组评选办法,如果有同学未能及时上交作业,将上交手机一周;如有同学在上课期间睡觉或看小说等被教师上课点名,将上交手机一周,情景严重的将由班级仲裁委讨论决定上交手机时间。

9、在每次考试(月考、期中、期末)前两个周,将对班内手机实行戒严,全班上交手机两个周。

注:以上项目如出现严重不服从管理现象,将由班级仲裁委与班委会讨论后酌情增加手机上交时间,或上报学管处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期中手机消费也日益变大,大学生已悄悄成为新的消费人群。越来越多的商家也开始把大学生作为手机购买群中最重要的消费群体之一,现在的大学生基本上是人手一部智能手机,方便和家里联系。手机作为信息传播新媒介,在大学生生活的各个方面得到应用。手机自身的功能作用是不用质疑的,但是大学生课堂上使用手机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对正常的教学秩序产生了冲击,而且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思维方式与个性心理等方面也都产生着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

大学生;上课玩手机;调查与分析。

一、调查目的。

针对大学生课堂使用手机的现象普遍,所以要查找大学生课堂上使用手机频繁的原因,针对原因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调查时间。

20xx年4月8日——20xx年4月15日。

三、调查地点东华理工大学广兰校区。

四、调查对象。

对象:东华理工大学的大一、大二的学生,其中男生占42%,女生占58%。

五、调查方法。

纸介质问卷调查。

六、调查人数。

100人。

七、调查内容。

学生上课玩手机的原因,上课玩手机对自己和他人听课产生影响以及老师对课堂内学生玩手机的态度和学生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管理课堂上使用手机等等。

八、调查方式。

在学校校园里和第三教学楼随机发放问卷,共发出问卷100份,收回100份,其中有效份100份,然后用相应的统计方法对其进行了数据整理和分析。

九、调查图表及分析。

男女比例。

1、针对大学生在课堂上的玩手机情况与表现进行分析。

课堂上玩手机频率。

如果你在上课玩手机一般会玩多长时间?

从数据中可以得知,在100位随机调查的调查者中,仅有3%的人上课没玩过手机,有12%的学生近乎整节课都在玩手机,这个数据不禁让我们感到震惊。下面我们继续来看看学生们在各种课程上玩手机的情况:

你一般是在什么课上会玩手机?

在该问题中,有将近73.73%的人在全校公选课上玩手机,19.5%的人在必修课的公选课上玩手机,只有6.8%的人在必修课的专业课上玩手机。从中可以看出大部分人在公选课上玩手机,仅仅只有少部分人在专业课上玩手机,说明大部分人还是重视专业课的。

2、大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的不同情况与原因分析。

从数据圆饼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100位参加调查问卷的大学生中,表示促使自己在课堂上去玩手机的主要原因为“上课无聊”的占全部调查人数40%。单一的填灌式的教学方式显然在现今的大学课堂上并不能得到现今大学生们的亲睐,这就造成了厌学心理与抵触心理,久而久之,必然会潜移默化,一上课就想起手机来。

3、大学课堂上学习风气与学生的想法是有内在原因。

在课堂上,教学过程中,学生却在下面睡觉,玩手机或者自娱自乐,这本身就是对在讲台上的老师的不尊重。但是,学生是怎么想的呢?也让偶们看看一组调查数据:

在课上玩手机时,你怕不怕被老师发现?

老师是否有过劝你不要玩手机?

你对自己上课玩手机,内心深处会有一种内疚的感觉吗?

如果你在课上看到同学玩手机,你心里会怎么想?

上课时间听到同学的手机屡次响,你会觉得这位同学怎样?

69%的同学认为只是有一些同学上课玩手机,但没有同学认为身边没有玩手机的同学,61%的调查者认为同学上课玩手机是正常的,这说明大学生上课玩手机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且他们对上课玩手机这一现象觉得很平常。而且当手机响时,69%的学生认为该行为对老师和同学不礼貌。26%的学生对该行为已经习惯,只有5%的学生会提醒或指责该学生数据表明多数人认为上课手机铃响是一种冒犯行为,建议同学上课时要调成静音。从数据也可以推断出上课带手机人数不少,且铃响的次数比较多。

4、大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与他们对手机过分依赖是否有关。

假如让你三天不带手机,你会感觉怎么样?

你对手机的需求?

你觉得要怎样才能使你放弃在课堂上玩手机?

你觉得上课玩手机的利弊呢?

我们发现73%的学生把上课玩手机归因为老师课堂不够生动有趣。15%的学生把上课玩手机归因为基础课程无用,认为删掉这些课程对3%的调查者归因为缺乏老师管教。9%的调查者认为上课不玩手机是不可能的老师的课堂不够生动有趣是学生玩手机的主因,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可以在有趣的情况下不玩手机。基础课无用是学生上课玩手机的一大因素。部分学生是手机控,无法摆脱手机。一小部分学生缺乏自律,需老师管理。可见多数人把自己上课玩手机归因为外部因素(课堂不够生动或老师管理不够)。少部分人对手机形成依赖。可以推断大部分学生还不是对手机很依赖,只要及时制止并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可以减少上课玩手机的人。

十、改善措施。

1、规范大学生课堂上使用手机行为。

学校为实现教学秩序的有序性、教学效果的成效性,可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大学生课堂上手机的使用,尽可能避免大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影响教学质量。管理部门可采取强制要求与倡议相结合的原则,要求任课老师对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的不良现象予以制止与教育,在教室、食堂等人员宜集中的海报栏开展“不将手机带入课堂”、“我们需要安静的学习环境”等倡议活动。净化课堂教学风气,提高教学质量。

2、正确引导大学生上课使用手机行为。

教育“宜疏不宜堵”,关键还是要整体提升学校的德育水平,让在校大学生具备自律意识,以健康、文明的心态使用手机。对手机这一现代通信工具在大学生市场的发展,有必要正确地加以认识,才能有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仅用没收、禁用等方式来处理,显得过于简单。随着科技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产品涌入校园,如何对待它们是学校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要完全禁止学生使用手机很难做到,倒不如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正确对待手机在校园中的现象。

3、积极提倡教师改变原有教学观念与态度。

老师应该增加其上课的趣味性与互动性,而不是照本宣科地上课,这样可以提高学生上课的积极性与兴趣度,从而达到活跃课堂气氛的目的。老师还应对自己课堂上存在的使用手机的情况进行劝阻,要有一定的惩罚措施,减少学生课上使用手机的现象。

4、丰富大学生课堂上的内容及课余文化生活。

课堂上教师授课内容精彩丰富形式多变,不单调吸引学生注意力,使得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听课质量提升,把注意力从手机上转移到正确的方向。在课后组织一些社团活动、大学生科技大赛等活动。学校还可以结合大学生的个性特点,开展一些针对性强的活动。例如,设立关手机日、倡导文明使用手机论坛等活动,让大学生在参与中接受教育,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中减少对手机的依赖,养成理性使用手机的好习惯,进而保证在课堂上减少玩手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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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一、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原则上任何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各一份。经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入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存入学校手机保管柜,禁止带入课堂。

二、老师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老师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须及时制止,登记学生姓名、班级等信息,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至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必要时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因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进校园,手机被没收期间造成的损坏或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三、严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年级组、班主任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做以下处理:

1、没收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并通报批评,寄宿生取消寄宿资格;

2、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反省;

3、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

4、取消该学生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

5、通知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四、严肃处分态度恶劣的学生。老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出现不配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加重处分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况下手机使用管理。确因学习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并用于学习的,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或教练)签字,报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校艺术节、体育节、社团节、科技节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如需拍照宣传,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机的作业。老师须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七、保障学生正常通话需求。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联系,由学校与相关通讯部门配合,在校园内安装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方便学生与家长通话。

八、加强教育引导。学校通过周会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九、做好家校沟通。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委会、家长大会等多种途径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十、本规定从2021年2月28日起执行。

文档为doc格式。

单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_单位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xx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注册。

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并可以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八条“对申请初始注册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收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收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

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十四条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第十五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十八条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九条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手机管理制度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习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相关要求,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谐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提前申请: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后,方可带入学校。

2.统一管理:学生进校后,将手机及电话,手表统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处放置在指定地点,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待周末回家才能到政教处领取。

3.保持联系:确保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方式畅通,便于家长联系学校,家长如遇紧急情况请与班主任或课任老师联系,班主任要及时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保证家校应急联络学生,如学生需联系家长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知晓情况下,可借教师电话或使用学校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4.作业管理: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更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的对待,合理使用手机(电话手表)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沟通:做好家长工作,让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危害性,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手机管理制度

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我校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在上课期间校园内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学生到校后必须按规定把手机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二条: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不自觉上交的'手机,收缴后统一由学生处或班主任保管三个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还,并做好违纪记载。

第三条:学生处、学生会及其他管理人员要不定时、不定点的经常性对校园内所有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手机、充电器、游戏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玩游戏)等一律收缴。

第四条: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但手机必须上缴否则通知家长或劝退。

第五条:学生上交或收缴的手机由学生处造册登记、贴好标签妥善保管好。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将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学生手机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的管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并一律收缴。

第十条:班主任必须加强对本班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对手机的管理力度。否则记入班级管理考核。

手机管理制度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白土岗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等通讯工具,及平板、mp4、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入校,凡违反规定将上述物品带入学校的,一经发现一律收缴由学校代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德育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七条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

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条

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政教处领取手机。

第十条

各位家长要和孩子认真学习本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家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正确引导,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良师益友。

白土岗镇中

20xx年8月

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1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1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4.1所有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4.2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若手机丢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手机管理制度

手机作为一种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给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家长出于对学生学习、生活和安全方面的考虑,给学生佩带手机。但是,在近几年的教学实践中发现学生在校携带手机,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引发一系列安全问题。

(一)影响学生学习

教育部门对中学学生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学生手机用于紧急联系占5%,短信聊天占21%,通话聊天占48%,玩游戏占11%,下载图片铃声占12%,拍数码照片占3%。由此可见,学生手机主要用于娱乐。自控能力差的学生,上课时间用手机上qq、短信闲聊、看下载的小说或者玩游戏。这些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学习时间,而且手机娱乐的刺激,使学生日益对学习失去兴趣,以致贻误、荒废学业。

(二)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学校深夜查寝,有时是在后半夜,个别学生还在兴致勃勃地玩手机。学生夜间精神焕发,白天昏昏欲睡,过着“黑白颠倒”、浑浑噩噩的生活,长此下去,不仅荒废了学业,还严重影响身体健康。手机辐射也不容忽视,专家指出,青少年的免疫系统比成年人脆弱,更容易受辐射影响。研究表明,孩子在使用手机时,大脑受到的辐射比成年人要高出50%。事实证明,手机辐射会损害青少年脑部神经,引起头痛、记忆力减退和睡眠失调。

(三)影响学生心理健康

继网吧之后,近几年中学生有了新宠——手机短信和手机上网,这是一个缺乏规范且隐秘性很高的“灰色地带”。黄色信息、色情笑话等通过手机在孩子中间蔓延。青少年学生长期接触不良信息,会在心理上形成带有依赖性的不健康的阅读感受,出现心理紊乱,性格怪异,意志沉迷,精神颓废,责任丧失,学习放弃等现象。

(四)影响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

1、手机助长了考试舞弊。现在对考风考纪伤害最大的就是手机作弊,它使考试作弊呈现出大范围、跨考场、跨学校的特点。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中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2、利用手机进行网恋、网骂。学生在网上隐藏身份、丧失责任,网骂、网恋层出不穷、千奇百怪。在污浊不堪的谩骂中,在亦真亦幻的恋情中,学生滑向了危险的境地。

3、破坏和谐的师生关系。在课堂上、在寝室里,为了学生的学习和休息,当老师发现学生使用手机且收缴学生手机时,学生拒绝交出,冲突由此发生。手机已成为当今学生顶撞老师、师生关系紧张的主要诱因。

(一)学校决定,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学校已在全校广泛宣传,要求班主任对学生和家长做好详细说明,要求学生在上学时不携带手机入校园。自公布之日起若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时,一律收缴,交由政教处代管。(寄宿生如带手机在入住当晚必须交生活管理老师,否则一样予以收缴,交由政教处代管。)

(二)手机的收缴、封存和发还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学校的所有教职员工,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并交至政教处德育专干,手机电池、手机卡当场归还学生。

2、德育专干调查核实手机收缴情况,并填写《手机收缴登记表》,登记表上需要学生自己写清楚学生姓名、班级、手机款式、收缴时间并签字确认。

3、德育专干将收缴的手机贴上标签(注明学生姓名、班级),统一封存。

4、学期、中考结束后,班主任到政教处签字领取手机并交还学生。

(三)学生违反本规定,参照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学生不准带手机进校园,第一次发现,一律收缴并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收缴手机并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发现,收缴手机并给予记过处分;第四次发现,该携带手机的学生属于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责令家长到校签订相关协议;对于态度恶劣、屡教不改者,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劝退。

2、班主任收缴手机并上交政教处的给予班主任奖励,且不扣除班级考核分;经学校行政和其他老师收缴并送交政教处的不扣罚班主任津贴但要扣除班级考核分3分/人·台。

3、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

(四)政教处每个月的月底全校通报携带和使用手机的学生的姓名和班级。

手机管理制度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度本制度。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无论是智能机还是普通功能机或者其它通讯工具均包含在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大队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允许学生携带并使用电子书包、电子词典等学习用电子产品,但不允许使用这些产品玩游戏、看小说、听歌看视频、拍摄录影、上网聊天等的娱乐功能,一经发现,等同于手机对待,予以收缴暂扣。

第四条为方便学生主动与家长沟通,学校教学楼安装有校讯通电话,学校办公室也有座机电话。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五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书面申请并征询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返还。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分,由学生家长亲自到校,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分别签字同意,方可到大队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