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汇总19篇)

小编: 纸韵

应急预案是在突发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对应急措施和应对方法进行系统规划和安排的一种重要文件。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预案范文,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1、提高对校园防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防雷电工作纳入校园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季节性特点,积极研究防范措施,落实防雷电工作预案。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抵御雷电伤害的意识和防范能力。各校园要把防雷电知识的宣传教育与校园其他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加强对师生防雷电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举办防雷电知识讲座,开展防雷电知识咨询,掌握雷电突发时的各种防范方式。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各校园要加强对校园防雷电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校园防雷电工作能力。

3、切实抓好防雷电安全检查工作。

(1)按规定安装防雷电设施,制定防雷电装置检查维护制度,安排具有防雷和电气知识的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工作。雷雨季节前后更应加强检查,及时排除防雷电装置故障。

(2)自觉接受气象部门防雷中心的检测服务,取得《陕西省防雷电装置检测合格证》。新建建筑物应当具有防雷电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定期对校园校舍、围墙的电路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当雷电来临时校园校舍电路安全无隐患。

(4)对于校园的图书室、电教室、微机室、实验室等部室,做好定期检查防护工作,特别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雷电工作。

(5)建立雷电隐患台账,清除一切不安全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1、应急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校园防雷电工作,掌握校园防雷电工作动态,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切实加强对防雷电工作的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建立由校园主要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参加的防雷电抢险工作队伍。当事故发生时,下达启动防雷电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工作。

2、应急工作小组。

(1)预警信息组。

职责: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关注气象分析,及时掌握雷电灾害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雷电事故发生时,及时掌握防雷电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现场处置组。

职责:及时调查收集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疏散人员,清理现场,抢救伤员,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态蔓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保护好各种证据。

(3)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车辆疏散,现场秩序的维护,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医疗、公安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4)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保障处置现场的车辆调动、人员调集和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

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为防御雷电灾害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使本项目部成员和设备的安全得以保证,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第三条。

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1、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为了防御、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保证校园师生的生命和校园设备财产安全,杜绝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的伤害事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关于防御气象灾害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陕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细则和我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为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我县防雷减灾水平,促进“平安天台”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提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2、当暴雨来临时,学校安全管理员要迅速切断校园总电源。

3、在户外活动的,教师要立即组织学生迅速躲入有防雷设施保护的建筑物内。

4、发生雷电时,教师要安抚学生情绪,冷静观察周围环境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让学生双腿并拢蹲下,头伏在膝盖上,双手抱膝,不能跪下或卧倒。

5、遇重大问题,在及时处理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6、认真做好校园内的电路、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为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我县防雷减灾水平,促进“平安天台”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提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打造“平安天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投入,消除雷击事故隐患,提高我县雷电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重特大雷击事故,能快速响应,有序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等级,维护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雷电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救援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与救助想结合”,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一)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救援工作的领导,成立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由蔡文新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气象、安监、公安、宣传、财政、建设、经贸、民政、卫生、交通、教育、供电、工商、旅游、林特、消防、文广、质监、通信等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组成,负责全县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指挥机构职责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县雷电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制订全县防雷减灾的救援预案和防雷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报告制度、举报制度和处理制度。组织实施雷电灾害防御应急救援,督促各职能部门职责的落实。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气象局:依法编制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雷电防御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按规定落实防雷工程性措施,严格按国家标准对全县建(构)筑物及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防雷设施的设计和定期检测情况等实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新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进行设计审核核准和竣工验收核准;发布雷电灾害性天气预报,参加雷击事故的调查、鉴定、处理。

安监局: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作为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贯彻落实;监督有关部门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安全工作、防雷设施、工程质量等一切防雷安全活动落实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与举报制度;负责雷击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抗灾抢险时的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协调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撤离避险,负责雷电灾害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依法查处破坏防雷设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案件;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民爆器材仓储的防雷安全监察。

建设局:对新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和竣工验收核准进行把关,查处违章施工和违法使用的建筑工程;做好本系统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供电局:负责组织抢修遭受雷击灾害的电力设施,保证通电工作;做好各种输电设施、线路的各项防雷措施,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用电安全;配合政府对不符合防雷安全以致存在严重雷击隐患的企业实施断电关停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火灾的扑灭,周围人员抢救、转移,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调查;研究雷击火灾事故的特点及其防范措施。

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突击队到事故现场救治伤员,提供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各项医疗救护保障;负责医院等医疗保健机构的防雷安全。

交通局: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畅通和灾民的疏散,及时修复事故现场遭破坏的交通设施。

财政局:负责落实公共防雷设施的建设经费,并依法将雷电灾害防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政府对防雷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负责雷击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专项经费,及时安排救灾补助资金。

民政局:负责核实灾情,在第一时间将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质监局:协助气象部门做好防雷产品的准入制度,共同做好防雷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市场上的不合格防雷产品。

经贸局:主要负责直属企业和主管行业防雷安全工作;协助气象部门对商场、市场等的雷电防御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旅游局:主要负责宾馆、饭店等场所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协助气象部门检查安全隐患;做好旅游景点的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等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局:主要负责督促全县大中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国家规范落实教育设施的防雷措施(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系统),定期组织安全检测;加强师生防雷安全教育,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全社会防雷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文广新局:负责抓好公共娱乐场所和文艺演出场所、文化文物市场、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影剧院、文物保护等单位防雷安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工作。

工商局:负责对防雷安全条件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市场等吊销营业执照;加强对流通领域里防雷产品的监督管理。

宣传系统:加强雷电灾害的科普宣传,传播科学防雷减灾意识;负责宣传报导抢险救灾的先进事迹和灾情及救灾工作报道。

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做好或协助做好本系统的雷电灾害防御及雷电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组织,做好辖区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和雷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定联络员,及时上报雷灾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辖区内雷电灾害评估和善后工作。

(一)特大雷电灾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雷电灾害事故:

1.一次雷电灾害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

2.一次雷电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二)重大雷电灾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雷电灾害事故:

1.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3-9人;

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10人以上的;

3.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三)较大雷电灾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较大雷电灾害事故:

1.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1-2人的;

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3-9人;

3.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四)一般雷电灾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雷电灾害事故:

1.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1-2人

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研究,不断提高对雷电灾害的预测预警能力。

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及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雷电灾害状况分析;

(二)雷电灾害的防御原则和基本要求;

(三)雷电灾害重点防御区;

(四)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设;

(五)雷电灾害防御措施等。

雷电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试行)》(浙政办发[2005]22号)规定实施。

雷季前防雷装置使用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组织或请专业人员做好各种防雷设施的全面自查自改,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当有雷电发生时,特别是当雷雨云移近上空,已闻到雷声或看见闪电时,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可以较大程度上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一)断开电器、电子信息系统的电源和信号输入、输出。

(二)停止(三)不接听、拨打电话和手机。

(四)不使用水龙头、淋浴器等喷淋设备。

(五)关闭门窗,不要站在外墙窗前,切勿触摸天线、下水管、金属门窗、护拦等。

(六)远离带电设(施)备、空旷孤立的建(构)筑物、树木等。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县人民政府确认已经发生重、特大雷灾事故。

(二)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或所辖乡镇(街道)的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2)立即向当地政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

(3)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2.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雷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副组长、组长和县政府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赶赴现场最高党政领导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4.发生特大、特别重大的雷击事故时,本预案与《天台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并执行。雷击事故引起的火灾事故参照《火灾事故处置措施》,爆炸事故参照《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一)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当地人民政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二)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有关部门。县雷防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县政府和上一级雷防办。

(三)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十天内,事故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发生雷击事故时间、地点、经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责任分析及处理等报告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的有关新闻必须经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报道。

(一)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1、认真检查已安装的避雷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建筑物防雷设施包括对直击雷(含侧击雷)、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的防护三大部分。

直击雷是指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地面以上的任何部分,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及机械力。直击雷防护设施主要是保护建筑物本身不受损坏,以及减弱雷击时巨大的雷电流沿建筑物泄入大地时,对建筑物空间产生的各种影响;雷电感应是指雷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雷电波侵入指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针对以上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建筑物防雷:检查防雷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完好,建筑物本身是否有外金属物件联接。

二是室内防雷:关闭门窗,远离墙体、管道、金属物件,居于室内中央,不能赤脚着地或地板;关闭所有用电器电源和接打有线电话。

三是室外防雷:远离高大建筑、山顶、大树、塔等,选择干燥低地处,两脚并拢蹲下,不能赤脚着地;丢掉随身携带的金属物件(钥匙、手机、刀具等);不能接打无线电话。

3、开展防雷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雷安全的认识和防护能力。

防范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雷的领导小组:

组长:__。

组员:__。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全面负责本园雷击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疏散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应急意识和抵御雷击灾害的能力。

3、一旦发生雷击,全面负责本单位雷击应急工作,指挥各专业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雷救灾。

(三)各应急专业工作组:

1、应急疏散组的组长:__。

成员:各班的班主任。

2、宣传组组长:__。

成员:各班班主任。

3、后勤保障组组长:__。

二、防雷安全的宣传教育:

1、防雷安全全园集中宣传的教育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分班宣传教育工作,主要由各班班长负责。

2、防雷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有:如何防雷?包括室内、室外如何“避雷”;打雷时应该往哪里躲?被雷电击中后如何抢救、自救、互救?等等。

3、防雷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形式有集中宣讲、挂图、发放资料手册、知识竞赛等。

2、各班主任应当召集、通知正在室外活动的幼儿安全地回到教室。

3、雷电正在发生时,应当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滚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不得打电话、手机,不要靠近室内的金属设备(如水管)及门窗等容易被雷击中的地方。

4、受雷击被烧伤或严重休克的人,身体并不带电。应马上让其躺下,扑灭身上的火,并对他进行抢救。若伤者虽失去意识,但仍有呼吸或心跳,则自行恢复的可能性很大,应让伤者舒适平卧,安静休息后,再送医院治疗。若伤者已停止呼吸或心脏跳动,应迅速对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要继续进行心肺复苏的急救。

5、发生雷击伤害事故后,不管现场有没有临时急救人员,都要立即拨打120,让专业医生组织抢救。并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马上赶赴现场或医院。

四、防雷报告的制度:

1、检查发现幼儿园防雷装置不能发挥正常作用,可能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时,要及时报告园长,由园长向上级报告。

2、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注:我园于六月八日星期五上午九点准时举行防雷安全演练。

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县人民政府确认已经发生重、特大雷灾事故。

(二)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或所辖乡镇(街道)的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2)立即向当地政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

(3)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2.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雷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副组长、组长和县政府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赶赴现场最高党政领导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4.发生特大、特别重大的雷击事故时,本预案与《天台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并执行。雷击事故引起的火灾事故参照《火灾事故处置措施》,爆炸事故参照《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灾害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单位、区、街等上级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汛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单位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为了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度汛,预案编制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本着“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单位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层层夯实责任,防汛期间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同时为使防汛的各项指挥工作的有序进行,单位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集团单位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指挥:集团单位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单位各分管领导、本部各部门负责人。

联络员:xxx。

值班电话:

单位办公室:

综合部:

夜间值班:

值班室:

在汛期,为预防灾害事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我们按照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单位、区、街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保安队和消防队为主的应急抢险分队,应急抢险分队服从单位防汛工作指挥部领导,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随时进入防汛抢险战斗负责处置紧急情况。

1、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依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以民兵和青壮年职工为主体的二百人抢险队伍,出现特大汛情将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做好上堤抗洪抢险的准备。

2、在防汛期间,为搞好单位内部抢险排涝工作,由单位职工组成100人的抢险队伍,一切抢险工作由单位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为安全渡汛,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预报大雨及暴雨来临时,各车间、部门应加强防汛力量,保证在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为确保单位所属企业各生产车间的厂房、库房及重点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绝各种细菌通过地下排水对食品的感染,车间、部门相应做好汛前防漏雨和对厂区内地下排水管道检查,各库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找主管部门解决,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实保证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为搞好今年的防汛抢险、排涝等项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设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用土、防汛闸板、防水胶堵、通讯线路、值班车辆等各类物资的管理、维修、保养等项工作,使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目前,我单位备有防汛工具:铁锨50把、扁担50条、排水泵3台、箩筐18个。

为确保安全渡汛,在汛期安排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防汛值班。对重点要害部位设专人值班制度,车间及有关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特别是遇有中、大雨时各重点部位必须有车间部门领导在岗,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在防汛工作中,贯彻“谁领导、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制定各有关岗位职责:

在汛期积极组织安排好生产并做好防漏雨和防污水倒灌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汛期的天气变化,结合生产实际协助组织排水、抢险。遇有雨情预报或夜间突发雨情,各车间、部门主要领导及防汛重点部门领导必须立即上岗巡视检查本车间、部门漏雨积水情况,并服从单位安排。

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

1.4气象灾害定义

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华能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资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具有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极大,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1 集团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处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的最高指挥机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1.1 集团公司办公室电话:

3.2 集团公司所属各产业公司、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 3.1.2 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

3.3各部门职责:

3.3.1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决策,及时组织、调动应急力量,指挥应急工作的进行。

3.3.1.2安监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参与应急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应急工作结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组织进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办公厅: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险情及处理情况,负责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与通讯联络。

3.3.2重特大事故应急现场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3.3.2.1应急现场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组织指挥工作。

3.3.2.2安全生产部门: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3.2.3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3.3.2.4保卫、消防部门: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3.3.2.5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3.3.2.6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保障。

3.3.3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3.3.3.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物资保卫等。

3.3.3.2技术咨询组:负责研究确定现场事故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3.3.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负责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负责监测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提供应急所需的有关防护用品;负责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场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3.3.5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参与由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负责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做好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3.3.3.6宣传报道对外接待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如实、客观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灾害损失和现场救援情况,接待与应急事件相关的人员。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1.1建立健全企业防止气象灾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使每位职工明确自己在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

4.1.2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举办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1.4组织开展防气象灾害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防气象灾害准备工作、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气象灾害重点监控部位、防气象灾害物资储备情况等。

4.1.5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按《安全设施标准》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具有较强的抗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1.6编制防气象灾害特殊运行方式及反事故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

4.1.7在各类气象灾害季节到来前负责对全厂防汛排水设备、泵房排水系统、潜水泵、应急照明设施等应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

4.1.8在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大风、龙卷风、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实施如下的预防措施:

4.1.8.1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应调整位置、锁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移位、撞击甚至倾覆事故。

4.1.8.2 海轮、拖轮、船驳等船只应在可靠地点锚定或在避风港避风。

4.1.8.3主要建筑物的门窗应及时关闭,生产区域的阀门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水位异常升高,引起设备被淹甚至损坏。

4.1.8.4 厂区内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车间、地下设施,造成设备被淹损坏,机组被迫停运的事故。

4.1.9在雷电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检查电气、控制设备的接地与防雷电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到来前必须检查所有的防冻、伴热措施。

4.1.11大雾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必须利用停电机会,对室外电气设备清洗,做好防污闪措施;对电器绝缘进行检查。

4.1.12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布置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安全大检查。

4.2预警行动

4.2.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得到下列极端气象警报后,启动预警。

4.2.1.1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2.1.3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4.2.1.4寒潮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2.1.5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4.2.1.6大风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7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4.2.1.8冰雹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4.2.2预警命令由各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发布,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办公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命令也可由各产业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发布,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值班室并抄送各有关企业的安全监察室、行政部。

4.2.3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4.2.3.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用于应急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及器材,各种应急材料、设备等,必须配备齐全。

4.2.3.2检查确认各种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使用规定,确认各种救援队伍熟悉掌握事件发生后所要采取的对应方法和步骤。

4.2.3.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区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4.2.3.4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召集应急工作小组、应急抢险队伍进入现场。

4.2.3.5做好与电网调度的联系协调。

4.3信息报告

4.3.1即时报告

4.3.1.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逐级向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3.1.2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4)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国家安全监察总局报告。

4.3.2事故快报

4.3.2.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事故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产业公司、集团公司、电监会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3.2.2事故快报内容、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

1)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报告;

3)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级别, 华能集团公司因气象灾害导致事故的响应分级如下:

5.1.1一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灾事故、特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为省级应急,集团公司、省市级政府、产业公司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2二级响应: 因气象灾害导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为地市级应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地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三级响应: 因气象灾害导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为企业级应急,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2应急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5.2.1.1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在接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在接到事故单位事故即时报告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2.1.2事故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现场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专业队伍施救。

5.2.2 实施应急救援

5.2.2.1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2.2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灾害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展开救援工作。

5.2.2.3针对不同类型的气象灾害,各单位启动有关的应急专项预案。

5.2.2.4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2.2.5 确保通讯畅通。包括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

5.2.2.6尽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物资供应、防护用品供后勤供应。

必要时可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及时调配,尽可能降低损失。

5.2.2.7当事故对人员造成威胁,应注意紧急避险。

5.2.2.8当事故对运行设备造成威胁,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尽可能避免设备损坏。

5.2.2.9当事故有扩大倾向,现场无法消除,必须尽快向上级汇报,扩大应急范围,及时采取补充应急措施。

5.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尽快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取证、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索赔资料,损失报告以及经验教训总结等。

集团公司系统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损失后,有关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发布,并统一向新闻媒体通报。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救以及恢复处理的实际进展情况,定期逐级向集团公司报告。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涉险人数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未遂事故,应当及时将未遂事故的有关情况、处置情况、调查结论和防范措施等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7.1发生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了解事故情况,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组织并指导生产恢复工作。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气象灾害事件及其救援情况。

7.2事故单位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上报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实施,尽快恢复生产。

7.3集团公司办公厅、安全监察部门及事故单位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意见。

7.4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7.5及时补充应急物质。

7.6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与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应急队伍保障

为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快速、正确、有效地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根据集团公司业务重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的类别,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消防队和义务消防员队伍、以及阶段性兼职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按照企业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列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在每个气象灾害发生周期到来之前,必须准备就绪,应急工作小组应作专项检查。

8.4经费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气象灾害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事故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按实拨付,具体参考“成本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气象灾害事故应急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

9.1培训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培训要订立计划、根据当地的气象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恶劣气象灾害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9.2演练

每半年举行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10.1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0.1.1出色完成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任务的;

10.1.2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0.1.3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1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10.2.2对重特大火灾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10.2.3有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1预案修订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每三年修订一次,补充完善, 经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生效。。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国家电监会、国家安监总局和国资委备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11.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救援工作的领导,成立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由蔡文新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气象、安监、公安、宣传、财政、建设、经贸、民政、卫生、交通、教育、供电、工商、旅游、林特、消防、文广、质监、通信等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组成,负责全县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指挥机构职责。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县雷电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制订全县防雷减灾的救援预案和防雷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报告制度、举报制度和处理制度。组织实施雷电灾害防御应急救援,督促各职能部门职责的落实。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气象局:依法编制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雷电防御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按规定落实防雷工程性措施,严格按国家标准对全县建(构)筑物及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防雷设施的设计和定期检测情况等实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新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进行设计审核核准和竣工验收核准;发布雷电灾害性天气预报,参加雷击事故的调查、鉴定、处理。

安监局: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作为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贯彻落实;监督有关部门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安全工作、防雷设施、工程质量等一切防雷安全活动落实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与举报制度;负责雷击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抗灾抢险时的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协调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撤离避险,负责雷电灾害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依法查处破坏防雷设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案件;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民爆器材仓储的防雷安全监察。

建设局:对新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和竣工验收核准进行把关,查处违章施工和违法使用的建筑工程;做好本系统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供电局:负责组织抢修遭受雷击灾害的电力设施,保证通电工作;做好各种输电设施、线路的各项防雷措施,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用电安全;配合政府对不符合防雷安全以致存在严重雷击隐患的企业实施断电关停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火灾的扑灭,周围人员抢救、转移,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调查;研究雷击火灾事故的特点及其防范措施。

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突击队到事故现场救治伤员,提供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各项医疗救护保障;负责医院等医疗保健机构的防雷安全。

交通局: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畅通和灾民的疏散,及时修复事故现场遭破坏的交通设施。

财政局:负责落实公共防雷设施的建设经费,并依法将雷电灾害防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政府对防雷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负责雷击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专项经费,及时安排救灾补助资金。

民政局:负责核实灾情,在第一时间将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质监局:协助气象部门做好防雷产品的准入制度,共同做好防雷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市场上的不合格防雷产品。

经贸局:主要负责直属企业和主管行业防雷安全工作;协助气象部门对商场、市场等的雷电防御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旅游局:主要负责宾馆、饭店等场所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协助气象部门检查安全隐患;做好旅游景点的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等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局:主要负责督促全县大中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国家规范落实教育设施的防雷措施(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系统),定期组织安全检测;加强师生防雷安全教育,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全社会防雷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文广新局:负责抓好公共娱乐场所和文艺演出场所、文化文物市场、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影剧院、文物保护等单位防雷安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工作。

工商局:负责对防雷安全条件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市场等吊销营业执照;加强对流通领域里防雷产品的监督管理。

宣传系统:加强雷电灾害的科普宣传,传播科学防雷减灾意识;负责宣传报导抢险救灾的先进事迹和灾情及救灾工作报道。

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做好或协助做好本系统的雷电灾害防御及雷电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组织,做好辖区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和雷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定联络员,及时上报雷灾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辖区内雷电灾害评估和善后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

为加强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校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海南省、保昌江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雹灾、雪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危险品污染或泄露、火灾、压力容器管道事故、交通事故、疫情、中毒等。

上述给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本校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校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重大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处理,由学校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平战结合,以平备战"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危机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预警,对重大突发危机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学校统一指挥和调度。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各部门、年级建立处置突发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1.灾害突发事件;2.安全事故;3.疫情。

(一)指挥系统。

危机事件即发,即自动生成学校处置重大突发危机事件指挥部。指挥部视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学校重大突发危机事件进行紧急救援。

(二)指挥协调职责。

1.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重特大危机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政府有关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使危机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据危机情况,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在本校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危机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危机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危机事件发生后,学校各部门在学校指挥部领导下,完成综合保障任务。1.后勤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全校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

2.组织医护要做好紧急状态下的临时医疗救治及协助有关医疗机构的救治工作以及防疫消毒工作。

3.学生处针对疫情级别安排流调、隔离。4.要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5.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通讯畅通。

6.设立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视灾害程度随时增加资金的投入。7.全体教师,在统一指挥下,接受指令,完成相应任务。

(一)按照规定立即将所发生重大危机事件情况报告教育局,并接受指令。

(二)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危机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机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保平小学2014年9月1日。

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级区域性自然灾害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镇靖镇地域范围内因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县民政局和县气象台以及县防汛指挥部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性通知,相关预案即启动。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造成全镇较大范围群众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县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预案相应启动。

镇靖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宋勇树担任总指挥,镇长薛向东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镇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镇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镇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工作站站长组成,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在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镇防汛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负责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镇靖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耍职责是:

预案启动后,会同镇有关站所、镇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救灾紧急援助实际需要情况,经镇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

指导镇民政工作站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二)镇靖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接受捐赠(募集)、恢复重建以及遗体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灾民中外籍人士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宣传动员:主要负责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受灾信息在镇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社会捐赠(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复重建: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遗体处理: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统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一)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镇政府及镇民政工作站应制定救灾资金预算。根据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作出具体安排方案抱县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灾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救灾经费要重点用于灾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镇民政工作站建立动态的灾民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经常与县民政局保持联系,确保县民政局相关救灾物资的库存保持在一定的数量水平上,以备应急状态下确保急需。

(三)灾时票据准备

制作灾时临时粮票等票据。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临时票据,在灾民的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借临时票据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四)救灾装备准备

镇靖镇根据《镇靖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

在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重点开展灾区的现场讦估及灾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镇属各单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区紧急救灾队”,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灾区防灾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六)灾民安置准备

指导镇政府做好重点防控区域和单位的划定及镇转移安置区域的协调工作,建立镇靖镇重点防控区、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同时,镇政府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镇、村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牌)。镇政府应当设定村、户的对口安置场所,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

(七)社会动员准备

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镇防汛指挥部积极开展全民减灾教育,通过镇民政办、镇派出所、镇医院等,开展减灾进村入户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群众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镇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镇政府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镇政府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镇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问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各村委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镇民政工作站会同镇政府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民政工作站应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场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设施安置;三是对口转移安置。

(四)灾民生活救助

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镇政府及镇民政工作站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镇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县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五)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

预案启动后,根据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镇民政工作站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镇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本预案是《镇靖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镇属各单位及各村委应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镇靖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调整作相应的调整。

灾害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加强领导,利用学校的会议和活动,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在中考前进行应急演练。

2、对于不安全事故,以预防为主,对学生在校期间可能出现的不安全事故,及有可能出现不安全事故的高危时段、区域,采取措施,严防死守,要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为零。

3、组织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洪等应急演练,未雨绸缪。通过应急演练,明确并落实教职工各自的职责,让学生熟知正确的做法。

4、加强对事故高发时段、区域的执勤守护。

(1)实行学生晚寝通宵执勤制度,在学生晚寝时,安排教职工轮流通宵执勤守护,出现危险情况时,及时有序地组织学生按照应急演练的方案进行避险或疏散。

(2)落实楼道执勤制度,要求监考员乙在余震来临时,应临危不惧指导学生如何避险。楼道流动监考员在楼道口进行执勤守护,防止学生出现踩蹋等不安全事故。

(3)值周组成员按序号落实对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巡查。

(4)实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每晚安排一位行政领导负责组织当晚的晚寝执勤守护,每天的楼道执勤由当天的巡查领导负责检查、督促。

5、用活动消除学生因“512大地震”所带来的恐慌心理。

6、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学校大灾之后无大疫。

(1)加强宣传管理,对校内常住教职工及亲属进行卫生防疫宣传,对学生进行卫生防疫知识讲座,并印发宣传资料,让大家重视并懂得如何进行卫生防疫。

(2)加强对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认真组织每天的彻底扫除,坚决不留卫生死角,确保校园的清洁。

(3)加强每天的卫生清毒,灭蝇、灭蚊工作,坚持每天两次对校园进行清毒。

(4)做好伙食团的卫生防疫工作,要求伙食团出售质量可靠,卫生安全的饭菜,禁售一切不付合要求的饭菜,并由总务后勤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7、如果出现较大险情时,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由各位成员具体实施对学生进行有序的疏散撤离工作,并视其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灾害应急预案

1、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项目工程部、设物部(机电室、材料室)、劳资室、办公室、调度室、生产工区。

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长或安检主任(员)任办公室负责人。

2、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建本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并将预案及队伍建设情况报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1)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有权调动管段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

(2)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

(4)督促、检查、指导各工区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火灾隐患现场、油库及爆破物品库的检查。

办公室:负责现场事故隐患的统计,防护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救援小组。

组长: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项目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抢险措施并付诸实施。

设物部: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劳资室: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办公室及调度室:负责进行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生产工区:

(1)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培训人员,如灭火常识、抢救伤员、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3)火灾或爆炸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应急救援小组

办公室电:xxxx;

3、资源配置(见附件)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4、项目部每月对工区综合评比时例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爆破物品管理详细检查。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截断电源、限制用电。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通知工区主任和调度,并电话报项目部工程部或办公室;工程部电话:xxxx;办公室电话:xxxx。

3、项目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1)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公司安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公司安质部电话:xxxx或xxxx

公司传真:xxxx

4、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xxxx

当地政府办公室电话:xxxx

火警:119

5、若因火灾、爆炸引起员工伤亡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地方医院急救电话:xxxx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

2、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3、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铁公安(20xx)22号

1、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3、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4、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情况资料。

5、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资料。

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林场自然,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当的实施森林防火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指挥长,副厂长担任副指挥长,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全场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指导防火工作。具体组成如下:指挥长:高军,副指挥长,张德远,张胜利,李永生。

第六条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由副指挥长张德远担任防火办主任,专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和指示。

(二)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视频监控,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三)开展护林教育,重点防火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四)发动群众制定完善森林防火乡规民约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执行。组织制定护林员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巡逻,确保不出问题。

(五)组织落实以职工和群众相结合的扑火队伍,指挥扑救一般森林火灾。

(六)负责查处违章野外用火的责任人和森林火灾面积一公顷以下的火灾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门查处大的森林火灾案件。

(七)检查,督促场属各二级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定措施,预防森林火灾。

第三章森林火灾扑救。

第八条森林火灾是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尤其是扑救夜晚较大的森林火灾,难免引起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在组织扑救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指挥有序既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又尽量避免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发生。

第九条,指挥原则。

一、扑火指挥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出动精于扑火队伍,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先控制后扑灭”的扑火策略,先组织围攻外围火线,防止林火向周围发展,为彻底消灭创造条件。

二、首批扑火人员,如果未能控制住火头火线,扑火指挥员对火场情况及未来发展做出果断的分析与判断,及时向市林业防火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寻找有利战机进行扑救。

三、当火线比较长,火场指挥员忙不过来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员和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火场扑火负责人,采取集中优势兵力一点突破分兵夹击和多点突破分兵合围等战术。

四、各扑火队负责人发现火势比较严重的时候不得带领扑火人员直接冲向火区,应采取守势寻找有利时机,进行阻击火头火线待火势减弱室积极消灭,如果林火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命令及时转移,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五、林火扑灭后,不得马上将扑火人员撤下,应留一定人员看守,清理火场,经过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第十条组织指挥程序。

二、如无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灾向市指挥中心提出要求请求支援。

第十一条扑火原则。

已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对原居民点和重要是湿的安全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足打清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力打歼灭战三赛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为空这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组合为主,正面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和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是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午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薄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过火厂的责任制第四章,后期处置第12条临场应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第十三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花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第15条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灾害应急预案

为规范及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政府领导原则,救助应急预案是政府的预案,应该明确概括政府对救助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政府分别制定本级政府的预案;分工负责原则,预案中涉及的有关灾害预防、预警、紧急响应、相关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环节,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划分确认;协调一致原则,预案要明确综合协调和职能机构和人员,预案突出落实救且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强调救助保障手段和资金的落实。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涝、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总指挥:吴昌波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程晓兰镇长。

唐海波人大主席。

成员:余权、付昌荣、李江玲、魏发斌、颜怀奎、

龙有楷、修岑、蔡玉辉、耿伟。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承担镇灾情临时成立的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水利:承担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财政:紧急提供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安排、拨付。

安办:负责修复中断的道桥交通安全和救灾打涝;负责调集抢险救助物资运输车辆。

镇建:负责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设防标准,做好灾后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管理等工作。

农业林业:负责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教育: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指挥和火灾、爆炸的扑救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县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赋予的救助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人员根据灾害类型分别由承担主要自然灾害救助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视工作需要,成立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置、交通恢复、生活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宣传动员、恢复重建等工作组,迅速有效地组织抗灾救助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助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协调救助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政府组织实施,并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政府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如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灾情的统计和报告。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汇总灾情后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紧急救援行动。

1、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协调民兵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道路、设施和线路的抢修;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征集,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助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助物资的安置、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助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新闻媒介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务根据灾情,必要时可以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及时向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救助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一)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预案制定后,要变为社会和群众的行动,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助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二)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