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热门20篇)

小编: 翰墨

通过工作汇报,我们可以向同事、领导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展示我们的工作态度、能力和成果。下面是一些关于工作汇报的范文,希望能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法院司法巡视工作汇报材料

近两年来,县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市中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几年来,连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多项工作位列省市法院前列,全院获得市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30余项。

一、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我院共有班子成员8名,年龄最大的49岁,最小的33岁,平均年龄44.7岁,学历均为大学,年龄和学历结构比较合理。三年来,我院立足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做到“四个讲”,有效带动了法院队伍建设。即讲团结,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始终做到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台,遇事多谈心,多交流,多协调,坦诚相待;讲学习,坚持党组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制度,并积极开展自学,把学习的知识用于实践,转化为指导工作、开拓创新的能力;讲廉洁,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做到利益面前慎微,厚礼面前慎贪,洁身自好,一尘不染;讲敬业,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摒弃浮华虚空的做派,做到以勤为乐,以实为本。具体而言,是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素质水平。院班子将理论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先导,及时学习、领会上级的最新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定得到准确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在学习方式上,以上党课、集中学习、分组调研等多种学习形式,深入剖析,整改到位,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自觉认真学习司法理论和最新法律法规,深化对审判业务的研究和理解,掌握司法改革最新动态,努力提高对审判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水平。

2、加强民主建设,促进团结和谐。院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集体领导功效,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制度,对涉及全院重大事项、全局性问题以及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过好组织生活,努力加强党性修养。认真开展谈心活动,零距离倾听干警的要求和呼声,加强与干警的思想交流。同时,班子成员注重团结,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班子内部始终充满融洽健康的民主气氛。

3、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管理优化。先后制定完善了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制度和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班子工作、学习、权力行使有章可循。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等干部任用原则,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后慎重向县委和组织部门推荐干部。不存在违反组织原则和程序的“一言堂”或“小圈子”等现象。三年来,我院选拔任用的15名干部都是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成绩,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同志,任用以后也都取得了很好的工作业绩。

4、加强廉政建设,推进形象提升。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五条禁令”,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做反腐倡廉的模范,做严肃执法的表率;办案中不徇私情,生活中不搞特殊,切实做到了“一身正气做人,两袖清风为官”,以实际行动为全院干警做表率。

二、司法业务建设情况。

三年来,我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审理各类案件2674件,审结标的2.34亿元,执行案件837件,执行标的9948.2万元,审限内结案率在99%以上,为辖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积极能动司法,坚持服务大局。一是先后扎实开展了“创业服务年”、“发展提升年”等主题实践活动,并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部署,制定实施《关于优化创业环境为“以创新服务促创业、推进项目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结合法院职能,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切实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服务。二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平台。在审判工作中贯彻服务理念,坚持“三快速、三灵活、三上门”的做法。同时主动拓宽服务渠道,延伸司法服务。班子成员主动到园区和企业走访调研,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努力打造“重商、安商、亲商、富商”的法治环境。三是紧紧围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地方中心工作,主动为县委政府分忧。如组织干警深入全县各乡镇社区,开展“百警进百村”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推动有关部门的工作更加规范、完善。四是大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案件信访评估预防”和“涉诉信访案件约期接谈”制度,坚持信访预防和排查,定期编发《信访摘要》,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争取县领导重视,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和司法救助机制的积极作用,促进信访难案解决。三年来,我院信访工作取得了“三无”的良好效果,即“无非正常进京进省访、无集体访、无上访引发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受到县委和市中院的表彰。

2、注重案结事了,做到调解优先。一直以来,我院都将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要手段,力争以和谐手段化解纠纷,追求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我院设定的目标考核和干警绩效考核指标中,案件调解率都是一项重要的指标。特别是今年以来,我院建立起“大调解”工作格局,案件调解率比上年又有较大提高,达到了81.3%。我们的做法,一是大联动调解,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即主动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横向与工商、国土、税务、妇联、卫生、教育等部门横向联动,纵向与乡镇、社区、企业、学校联动,凝聚各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共同拟定调解方案,分头做调解工作,促进纠纷化解。二是大巡回调解,扩大调解辐射范围。在全县建立以法庭为中心、乡镇司法所为联络点,村综治主任为联络员的“三级调解网络”。同时突出重点,在人口集中的乡镇设立固定审判点,每逢乡镇圩日定点接待调解。点面结合,把调解的效应最大限度地进行辐射。三是全程全员调解,提高调解工作成效。针对法律规定的立案、审判、执行的案件流程,该院系统地设计了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执行和解一整套调解机制,立案法官、承办法官、审判长、庭长、院长在案件的不同阶段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梯次调解模式,不放弃任何调解机会,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3、关注百姓民生,突出司法为民。一是坚持司法公开制度,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100%公开开庭。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扎实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做到“六个统一”,建立“八项制度”,并配置了复印机、饮水机、桌椅和pos机缴费系统,做到“一站式”服务,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越的条件和优质的服务。将立案、信访的功能进行整合,监察室主任每个工作日到信访接待室,负责接待反映审判、执行不公、违法办案、乱收费等违法违纪的信访。三是大力推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和巡回审判。八成以上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成立巡回法庭和青年志愿者、党员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深入乡镇村组、社区、工业园区,就地审理案件250余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开展法律咨询服务40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万余份,赢得群众好评。四是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聋、哑、盲等残疾人、孤寡老人、特困户、低保户等弱势群体积极实行司法救助。三年来,共缓、减、免交诉讼费2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60余户,并为困难群众捐款3万余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五是积极参与城区社会综合管理和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做实事、做好事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审判管理。近年来,我院对审判管理一直十分重视,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立案管辖、三项评查、案件回访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审判管理机制。今年,我院结合“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斟酌研究,围绕立案、审判、执行三个关键环节,全面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建立实施“大立案、大执行、大调解”审判管理格局,并分别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和办法。经过大半年的实践,证明我院这几项审判管理改革措施是很有效的,对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案件质量呈现“发回改判率下降,案件调解率上升,信访案件下降,群众满意度上升”的良好态势。一是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力度,并全面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两评查”工作,推动审判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二是有效整合全院的审判、执行力量,优化了人员配置,做到人尽其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特别是实行大执行以后,执行局的力量得到极大增强,案件的执行力度明显加大;三是进一步调动干警进行调解的积极性,想方设法做工作促成当事人和解的多了,简简单单一判了之的少了,案件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后遗症”进一步减少。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调解率提高7.8%;四是通过实行大立案,将立案审查全部收归立案庭,提高立案审查质量和效率。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诉权,又依法将一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不适宜由法院处理的争议进行了分流,为后面的审判、执行环节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

5、清理执行积案,化解涉诉信访。一是面对执行积案是信访案件主要来源的客观事实,把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通过构建“大执行”格局,有效提高案件执行率。在执行方式方法中大胆创新,经过与公安机关协调,将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纳入网上追逃,极大增强了执行威慑力。对难度高、阻力大的案件,及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在县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有效执结了一批骨头案。二是围绕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个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和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实现“四个不发生、三个杜绝”的总体目标,即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不发生集体越级进京赴省上访事件,杜绝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杜绝进京群体性上访、杜绝上访人员在京发生极端事件。目前,我院前阶段排查出的9件案件我们已经顺利化解5件,其余4件也都稳控在当地。

三、司法队伍建设情况。

以法院文化建设为主导,坚持从严治院,加强教育,规范管理,强化培训,创先争优,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和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扎实的工作举措落实上级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干警队伍。

1、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理想信念和法官职业道德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了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法院的要求,采取集中上党课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突出法院队伍的党性观念和理想信念,自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

2、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坚持每月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岗位练兵活动举行岗位练兵活动和“优秀法庭、优秀法官、优秀案件、优秀案卷、优秀法律文书”评选。进一步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积极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和党校的学习教育和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深造,邀请上级法院的专家到我院进行授课,全面提高干警业务水平。根据上级法院和组织部门的统一安排,扎实做好干警上岗、晋级、续职培训教育。目前,我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63.1%。

3、突出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法办案现象。二是成立审务督察小组,全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对全院审判纪律作风、上下班考勤、案件审理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将结果记入干警执法档案。三是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整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款物管理规定》、《干警绩效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管人、管事、管权、管财的重要手段,起到“从严治警”的督促检查作用。四是积极开展干部作风整治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坚持用先进典型引路、用反面典型示警,引导干警时时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抓好廉政预防制度建设,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审限管理、违法违纪动态预警等举措,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充分发挥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大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几年来,我院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四是以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议》精神,干警作风进一步转变,亲民、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4、创新法院文化建设。加大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力度,举办审判理论研讨会,调动干警读书、思考、调研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大法院文化建设力度,在办公区悬挂张贴格言警句、廉政标语等书画作品,倡导健康向上的人生理念,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设立干警文体活动室,添置健身器材,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情操,增强队伍的凝聚力。设立电子网络阅览室,为干警读书和查阅资料提供专用场所。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西南政法大学。

关于这次司法体制的改革,我觉得用大刀阔斧来形容改革是毫不为过的,这是未来十年的司法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我也希望这个改革能够落在实处,好好发挥司法的作用。我们作为法律人也应该积极的投身司法改革的实践中去,为改革贡献一份力量。我作为一名学生,对这次司法改革有以下感悟: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里我觉得有三个亮点。其一,三个“依法”、三个“法治”,这虽然很老套,但这次强调的是共同推进一体化法治国家的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和全面出击,这次改革可谓是大大的进步;其二,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点也是跟上国际的潮流,司法的权威应该会有质的飞跃,在司法独立的路上可谓是沁人心脾呀;其三,维护人民的权益,让人民群众拥有正义,这是对司法公开公正的跨越,让司法不在那么神秘,这个趋势应该是向英美法系的借鉴,人民陪审制度或许在将来会日趋完善。“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这里强调了宪法的地位,宪政的路又进一步了,但我觉得这或许是一条死路,宪政在清末就开始搞,甚至在明朝后期就有萌芽,后来中华民国也搞,但都未成功。究其原因,我觉得是中国传统的仕途经济根深蒂固的恶果。清末废除科考制度后,在民国反而相当重视考试,还设置了一个考试部门,可见其重视程度,现在更是不用说,几千上万人去争考一个政府职位,可见这仕途经济不但没能废除,反而呈燎原之势。大多数中国人就是没骨气,甘愿受官员的压榨,以至于现在贪官横行霸道。这里对宪法的重视未必是领导者的真心想法,对于宪政的追随者,我甚是佩服,前段时间中共又对一些宪政学者进行“关怀”了,我希望他们能够坚守那一份执着。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关于这里的普法教育,我对这个很感兴趣,在上学期吧,我准备申请这个普法新方法的调研,可是没成功。我以前在一个镇政府实习的时候,感觉他们的官员不讲法,对于普法更是没花功夫。此外,对于现在的村官制度,我也感觉没有发挥村官的作用,现在的村官就是在镇上呆着,也不怎么去乡下为农民解决实事,只想着怎么能够赶快转正。普法工作确实应该好好重视,我希望我能够为普法贡献我的力量。

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我觉得城管就像流氓土匪,应该好好整治一下,让他们能够文明执法。还有就是食品药品的监管,民以食为天,我们整天吃着不放心的食物还怎么过日子,转基因食品还在研发中,我们不能成为试验品。生态环境也在随着经济的发展愈来愈坏,我们高速发展的经济带来的成果与环境比起来实为甚少,我们应该认真践行可持续发展观,喊了这么多年,却越来越糟糕。关于劳动保障这块很是忧虑,我们的农民工很多时候都不是用法律武器来维权的,而是到当地政府闹,这是法治国家应该有的事情吗?有关海域海岛的执法,我们国家确实进步不少,我希望继续保持这样的势头。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我们过去的行政执法确实有很多暴力违法的地方,这是因为他们根本不把法放在眼里,一意孤行才导致了很多流血事件,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应该做到文明公正的执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这里的适当分离让我很是困惑,这适当分离就使得这独立是虚设,我们希望司法独立,但这次我还是有点失望,希望以后的改革能够真正实现独立。不过这次省一下的独立还是值得期待的,希望不是换汤不换药。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我觉得健全这个招录机制还是有必要的,应该更加的严格和慎重。我们国家的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还是有待提高的,我觉得司法体系的党委管理让我们的司法很难有大的进步,我觉得还是让党委班子撤出比较公正,我们的审判也应该不顾忌党的这个方面,做到真正的公平正义。

“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我觉得司法部门里有很多没用的部门,我们的司法资源本来就有限,为何不把没用的换成有用的呢。我们的审判委员会也是值得革新的,我们往往就是听领导的,这哪里是法院的样子嘛。“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这一点很好,我觉得公开审判应该快一点实施,这样让人们能够看到真正的公平公正,这样大家才会相信法律,并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假释、保外就医有利于司法公正,以前很多权钱交易就是在这里发生的,这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这一点最近几年还是好了很多,我们的人权司法保障以前不好,我希望能够真正做到严格实施就好。我以前一个亲戚就是被当地党委班子给打倒的,希望健全能够好好落实。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个劳教制度终于废除了,我希望社区矫正能够引进国外的先进经验。劳教的废除让司法公正又进了一步。

“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律师的地位终于有点提升了,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好律师,我希望今后能够让律师的地位得到保障。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公安局按照中发19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针对当前我局工作中出现的严重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结合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等活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一、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实施方案》,推动了“大走访”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集中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推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克难攻坚化解信访案件。2008年,==公安局以全省公安机关信访“百案攻坚”活动为契机,全力以赴抓好重点信访案件的攻坚工作,维护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取得了重大成效。全局信访总量逐月下降,全年共接待上访群众来访365起406人,办结292起,办结率达80%,息访273起,息访率达75%。2009年,==公安局站在“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高度,把解决信访问题作为“三项建设”和国庆安保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警民和谐,全年共化解重点信访案件12起,中政委交办的4起案件全部化解。2010年以来,==公安局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精心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案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局领导包案、评查听证、调解协商、困难帮抚、教育疏导等办法,加大攻坚力度,有效化解了一批有影响的信访积案。

二、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2008年公安部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公安局。

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建立了执法规范化“四项制度”,有力的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建立执法办案标兵奖惩制度。制定了《==公安局执法办案标兵制度》,各执法办案单位每年推荐本单位办案质量多、质量好的民警,参加由政治处组织的法律和业务知识统一考试,对考试合格的民警授予执法办案标兵称号,并给予奖金1000元奖励;对当年办案数量前10名的标兵组织到外地学习考察;对连续二年被评为执法办案标兵的除享受上述奖励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晋职晋级;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办案标兵”的,呈报上级给予记功,一般民警提拔任用,中层干部解决职级待遇。对因执法过错导致群众进京上访或引起国家赔偿的,因责任心不强导致案卷丢失或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自残自杀的,因所办案件在一年之内有一次被评为不合格案卷的均不得评授执法办案标兵,并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卷、送审案件,且每年度办理刑事案件不少于2起,行政案件不少于4起。让科所队长切身感受到办案中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哪些问题,更好的监督和规范本单位民警办案,以此推动本单位执法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发言。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单位负责人引咎辞职。各单位对本单位民警的执法情况进行排位,排名末位且分数低于80分的在本单位全体会上说明情况,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到政治处学习。

三、深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有效杜绝和减少执法突出问题发生。

(一)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依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结合==公安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针对不同执法单位分别建立了执法质量考评标准,拓宽了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加强了对重点执法环节和问题的考评,强化了对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从制度上保障了考评工作的客观公正全面性。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实时、全程考评,2010年以来,==公安局建立了网上执法考评机制,对所有的案件全部通过网上警综平台进行查询统计,对没有录入警综平台的捕教、行拘人员一律不计算考评成绩,对所有单位统一标准,统计结果科学、公正、公开。通过网上执法质量考评,促使各单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规范办案、及时流转,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时效和执法质量。

法责任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和法律手续关,从源头上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立案、定性、证据、程序、运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法律手续完备,防止违法办案及冤假错案的发生。建立内外大监督格局,通过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信访案件查处、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检察机关的专门监督,有效减少各种执法突出问题的发生。

(三)建立网上视频督查机制。为主动适应信息化警务战略的新形势,==公安局大力加强网上督察,于2010年建成了执法督察网上视频系统,在全局所有基层所队的值班室、询(讯)问室、候问室、户籍室、信访室、调解室、办证厅等“六室一厅”全部安装了音视频监控系统,音视频数据自动保存3个月,实现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在局纪委建立了监控中心,各地的探头全部与监控中心联网。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处的执法活动实现有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办整改;也因为有视频资料,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民警权益,降低了执法风险。

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显著增强,“上班即开机、工作即上网”已成为全局民警的工作常态,市局提出“不懂信息化应用的领导将丧失指挥权、不会信息化应用的民警将失去执法权”,有力的促进了民警学用信息化的积极性。

(一)建立信息化运用大培训机制。在枣阳市环城派出所建成了信息化运用电教室,依托电教室建立了常态化的信息化教育,分批组织全局民警开展信息化大培训,在开展日常运用培训的同时,开办信息化培训夜校,对那些尚不会操作、不熟悉操作的民警,周一至周五晚上到夜校报到学习,直至达到熟练操作的目的,确保全局人人都能熟练操作信息化。

(二)建立执法全程信息化制度。制定了严格的网上执法机制,所有的执法信息都必须网上录入、执法程序必须网上流转,精细到简易治安纠纷调解和当场处罚,都必须网上录入,网上审核。对没有网上录入的案件,严格倒查追究民警网外循环的责任,通过信息手段让所有的案件都公开、公正、透明,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活动的干扰,最大限度地防止民警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

务管理和全国联网应用。为进一步拓宽服务群众途径,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在互联网上建成开通“网上公安局”(枣阳平安网)。网站集警务公开、信息发布、警方公告、网上互动等多功能于一体。为群众报警、信访投诉、建言献策,了解办事流程,办理户政、车管、消防等多项业务提供了一个网络平台。

五、完善公安经费保障,解决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保障性问题。

近年来,在中央、省、市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枣阳市公安经费保障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经费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提高。

(一)规范经费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公安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定下发了《==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对财务收支管理、经费保障与管理等作了专门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安财务管理,有效遏制了直接坐支、挪用收费、罚没款等问题的发生,对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筹集经费勉强维持运转、拖欠民警差旅费和医疗费等情形形成了鲜明对照,从根本上解决了因政府财力不足、难以有效保障公安经费问题。

(二)民警工资得到有效保障。民警的工资严格按照基本工资、津补贴、警衔津贴三块,由枣阳市财政全额拨付,有效保障了民警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2011年11月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代表洪洞县委、县政府及全县政法系统全体干警,向亲临督查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广阔。旅游资源丰富,名胜古迹众多,现有250多处人文名胜及自然景观,闻名华夏的大槐树,全国四大名塔之一的广胜寺琉璃飞虹塔,全国唯一保存完整的明代监狱,都聚集在这里。人文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26位远古人物有一半之多在洪洞都能找到其活动遗迹,先后涌现出了法祖皋陶、乐圣师旷、名将徐晃、佛学大师贾题韬、党内海瑞王世英、国画大师董寿平、现代作家孟伟哉等诸多名人,“三月三”走亲习俗、大槐树祭祖习俗、洪洞道情、洪洞通背缠拳被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10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22亿元,粮食总产6.4亿斤,财政收入2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922元。

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实施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强力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人民满意的成效,确保了全县大局的持续平稳,为加快全县的转型跨越、先行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精神,根据中督函【2011】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高执法司法效果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是司法行为依法有序实施的前提条件,是检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尺度,是建设公正高效司法制度的关键环节。

推行统一立案,认真落实案件流程和审限管理、审限提示、案件督办、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开庭、举证、质证、辩论、认证、宣判、执行各个环节依法及时公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执行方式,破解执行难题。三是大力推行量刑规范化。坚持把量刑融入法庭审理程序,把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分为定罪与量刑两个阶段,合议庭也进行专门的量刑评议,填写量刑评议表,使量刑过程一目了然;同时,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参与量刑审理活动的权利。2009年6月以来,累计审结十五类罪名案件200余件,涉及被告人200多人,社会公信力和法院权威明显提升。四是突出抓好立案信访工作。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诉前调解室、信访接待室、院长接待室、当事人休息处、报刊阅览处、材料处、引导台、服务窗口及立案流程图示等,坚持院长信访和专职信访接待制度,定期召开信访案件分析会,研究解决信访案件,今年9月被评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五是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明确审判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司法决策知情权,增强裁判过程透明度。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已任命人民陪审员32名,并实行案件补助,每人每案件补助50元。

重点解决监管场所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共自行检查和联合检查130多次,提出安全防范检察建议11条,发现和解决隐患5起,防止各类事故2起。

县公安机关一是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和公共服务行业等相关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大力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依托警务综合运用平台,开展网上立案、审批、流转、监督,实现网上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同时,不断深化户籍、出入境、公安行政审批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公安行政审批大厅,采取一次性告知,规范办事流程,大幅提高了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完善司法公正、公开听证、舆论监督制度。建立刑事案件立案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党外民主监督渠道,切实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公平确定参与听证的人选,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过程,在群众知情的情况下开展执法检查及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县司法行政机关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网络,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调解民间纠纷565件,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选择,是体现立法宗旨和实现司法价值的客观要求,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报道内容,适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进展情况,避免泄露侦查措施,影响案件侦破。

三、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组织保证,是提高执法公信力、保障公平正义的力量源泉。

对他们的从业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并从生活上关心他们,政治上关怀他们,确保其规范行为、坚守纪律。五是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加强对3个律师事务所、25名律师的管理,强化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358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四、完善经费保障体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现行经费保障体制的新突破。在中央、省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一是保障政法经费投入。政法专项编制人均2.7万元的经费已经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完善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县检察院1.29万平米的技术侦查大楼已经投入使用;县法院更新了部分办公设施,修缮改建了三个基层法庭,执行局和基层法庭全部配置了工作用车;看守所迁建工程和大槐树派出所、广胜寺派出所新建工程进展顺利;16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办公用房配齐。

步,我们将以这次联合督查为新的起点,按照各位领导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大胆探索,务实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法事业全面科学发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司法环境,做出我们更加积极的贡献!

衷心希望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支持洪洞的工作,关心洪洞的发展。

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谢谢大家!

区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汇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法院队伍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干警执法执纪情况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廉洁,根据上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规定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司法巡查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通过开展司法巡查,促进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干警公正廉洁意识的增强和司法作风的好转,促进法院司法水平的提高。

第三条法院成立司法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纪检书记任组长,监察室主任、审管办主任人员为成员。

第四条设立司法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巡查办”),巡查办在司法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司法巡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巡查办主任由监察室主任兼任,成员由本院各部门兼职廉政监察员组成。不定期对本院各部门进行司法巡查。

第二章巡查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委、人大、上级法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或重点工作部署情况;

(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三)审判执行工作情况;

(四)法院队伍建设情况;

(五)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六)落实制度、执行纪律和司法作风情况;

(七)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点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

(八)院党组要求巡查的其他事项。

(一)听取被巡查部门相关工作情况的;

(二)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谈话;

(三)进行调查走访;

(四)受理有关来信来访;

(五)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或抽样调查;

(六)进行暗访检查。

第四章工作纪律要求。

第七条巡查办和巡查组成员要正确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巡查组对巡查中发现的被巡查庭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帮助分析存在的原因、研究整改的措施、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但不能干预被巡查庭室正常进行的2审判、执行工作及其他工作,不处理被巡查庭室的具体工作问题。

第九条巡查组在巡查中发现干警存在纪律作风等问题时,应及时指出并责成相关人员纠正。

第十条巡查组不具体执纪办案,收到的信访举报材料,对不属于巡查工作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移交被巡查庭室或相关部门处理;反映被巡查庭室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和自己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统一移交纪检组、监察室,并严格依纪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对违反巡查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的人员,由司法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行为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依照有关纪委或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责任规定。

第十二条巡查中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纳入对被巡查庭室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十三条巡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和反映被巡查庭室的真实情况。对属于巡查工作职责内的重要问题,巡查组应当了解而没有了解,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甚至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院党组将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处理。

第十四条被巡查庭室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巡查组开展工作,并如实向巡查组汇报工作情况。对于不配合巡查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甚至人为阻挠巡查工作的,由院党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法院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还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当地党委、3纪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目标任务,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习近平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

一、尊严、权威。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多年来,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但是,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仍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必须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拓展司法体制改革深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公民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遇事“找法律”、“讨说法”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汇聚到司法领域,法律手段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人民群众关注的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三大问题,都与司法密切相关。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一是进一步把中央政策和各地探索结合起来,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我国幅员辽阔,东、中、西部情况差异大。在加强改革顶层设计的同时,各地区要大胆探索、创新。各地政法机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善于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实现中央政策和基层所盼、群众所需的对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高四项改革整体效能。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才能实现预期目标。目前,有的地方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过多,造成司法职能碎片化,既不利于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也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一些试点地区配套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保障了法官检察官办案权,还促使一批业务骨干回归一线办案。要重点推进设区市和县级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整合基层法院检察院内部资源,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三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积极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利益调整的过程,也是观念变革的过程。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引导司法人员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对待利益调整,大力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四是进一步加强跟踪指导,推动四项改革向纵深发展。可委托第三方对重要改革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评估,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四项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领导干部中的人治现象、公民中的非法治现象、社会上轻视和无视法治的现象,在有些地方、部门、领域和群体中有所抬头和蔓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实际上被统一于党委的“一把手”,法治被“人治”所弱化,依法治国从党领导人民实行的“治国基本方略”,演变为某些地方和部门“维稳”以及发展经济的工具。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待不断完善,立法质量需要不断提高。立法中存在的部门利益、特殊群体利益问题,部门立法争权夺利问题依然存在。国家立法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的现象仍未消除,一些明显带有部门或集团利益痕迹的立法,把畸形的利益格局或权力关系合法化,行政部门借立法扩权卸责、立法不公等从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法律的实施。

三、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许多法律形同虚设。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的问题时有发生;法治缺乏权威,司法缺乏公信力;公民“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等问题。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仍是一项艰巨任务。

四、政府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频发。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少数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执法寻租、贪赃枉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出现了一些不正确的执法倾向,如钓鱼执法、寻租性执法、非文明执法、限制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疲软式执法、滞后性执法等等;粗暴执法激发冲突,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恶性事件,突出表现在征地拆迁领域。

五、司法权威不足、司法公信力缺失。具体表现为:1.裁判终局性难实现。司法裁决的终局性是司法权威的重要体现和保障。法裁判终局性这一重要原则面临着来自再审制度、信访制度、舆论审判等制度困扰和现实困境。公民“信访而不信法”,随着社会发展和转型,各类信访活动爆发了前所未有的“洪峰”,涉法涉诉信访数量居高不下。部分群众宁可放弃正常的诉讼渠道,而把“信访”作为维护自身权益更为有效的途径,表明部分公众对司法公正和权威缺乏信心,对司法认可度和信赖度的低下。2.判决执行率难提高。司法权威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司法裁决作出后,能得到诉讼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的自觉遵从和自愿执行。目前司法裁决仍面临执行难的问题,司法裁决得不到自觉执行,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比例依然很高,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和司法成本高昂。3.腐败增存量难清除。“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只有司法人员的公正廉洁,才能赢得人民的信赖和认同,才能树立起司法的权威。王岐山同志要求,要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

六、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但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司法行政化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权责不明,错案责任追究难以落实;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行政化报批,影响审级独立。

一、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关键。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一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先将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由省一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保障部分经费。二是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从现行宪法框架内着手,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集中管辖,审理行政案件或者跨地区民商事、环境保护案件。

二、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和考评制度。我国在司法人员的招录、遴选、培养、任用等方面,实行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模式,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一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队伍职业化水平。二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选任招录制度。三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任免、惩戒制度。四要强化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职业保障制度。为保证实现司法公正,对绩效考评制度应当作两方面的改革。一是考虑司法的复杂性和多样化,降低数字化指标在绩效考评中的作用。二是调整、完善目前的数字化指标体系,使其更加符合司法的现实和规律。

三、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一、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主要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推进完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或审判委员会直接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制度。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探索充分发挥一审法院明断是非定分止争、二审法院案结事了、再审法院有错必究、最高人民法院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确保审级独立。

四、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推进审判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都应公开审判。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公开答复。不断推进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五、规范大案要案的办案程序。大要案因其重要性,常常采取“特事特办”方式,法律准绳执行不严格、办案活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经常发生。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其中一个重点问题应当是关注在大要案件办理上完善办案程序制度,提高依法办案水平。第一,专案组的组织和活动应该加强规范。以成立专案组的方式体现对重要案件的专人专办和高度重视,尚无可厚非,问题在于专案组的组成和办案方式应当符合法治要求,不能以便宜行事的行政程序代替严格的司法程序。第二,建议取消设在各级公安机关内统一协调打黑活动的“打黑办公室”,使打黑活动按法定司法程序进行。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依照法定犯罪构成要件确认此类案件性质和被追诉人员,也是推进司法权力运作机制改革需要注意解决的一个问题。第三,大要案件的审理和裁判更应当注意严格依法办案。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作出裁决,均应严格依法定程序运行。

六、树立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权威,建立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语境下,重塑司法权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理念层面如何切实落实法律至上或法治;第二个层面是制度层面的再造,即如何重新构造司法权力。具体而言,实现司法权威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优化崇尚法治的司法环境。弘扬法治精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崇尚法治与司法权威的社会氛围。突出司法的裁判性和专一性,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守法律底线,确保司法公正,保护人民权益,伸张社会正义。构建法院和新闻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理解法院工作,从内心树立起对司法权威的认可和尊重。构建公正高效的审判机制。优化审判组织,科学分配审判权,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转变审委会讨论案件的程序与方式,变会议制为审理制;强化司法的程序性,规范诉讼模式和司法礼仪,树立司法活动的庄严与神圣。提高法院干警的队伍素质。司法的权威性有赖于司法的公正性,而司法的公正性维系于法官的高素质。因此,要严格法官职业的准入机制,强化法官职业道德素养,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和惩罚制度,以消除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建立法官的高薪和任职保障机制,有效提升法院和法官的地位待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法院系统“不严不实”的问题,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形象。

七、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驻庭陪审”、“编外法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人民陪审员数量和来源,建立随机抽选的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从群众最关注、监督较薄弱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入手,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重要形式,要进一步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

八、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程序。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减刑是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将原判刑罚适当减轻;假释是对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附条件提前释放;保外就医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分子,经有关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取保在监外医治,对其刑罚暂予在监外执行的形式。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要从申请到裁定、决定各环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特别是强化对裁定、决定程序的监督制约,实行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防止刑罚变更执行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期实现改革目标,需要处理好科学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处理好审批与监管的关系、厘清权力清单的适用边界等三方面问题。

2.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司法保障。司法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出现,机遇和挑战并存,司法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影响更加凸显。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中国高度重视在司法活动中保护人权,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2004年第四次修宪,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要求,将其列为司法改革的重大目标任务,并加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也依照法定程序得到了系统清理。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后,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也相继出台了各自的规范性意见,牢固树立起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汇报材料

监察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树立法院形象,维护群众权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监察机制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然而当前,在现行的司法监督体制下,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管理力度不强、协调机制不完善等诸种因素影响,基层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如何改变这一现状,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多方协调机制,从而有效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笔者拟从现状、原因和构想三方面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目前,大多基层法院监察室只有2人甚而1人,有不少还和政工部门合署办公,加之有的无审判实践经验,在查处违法审判工作中力不从心,工作开展困难很大。其次,由同级监察部门查处,被查处人满不在乎,设置关系网,阻力很大,顾虑和压力迫使办案人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再者,办案人员私心杂念,怕得罪人,院领导怕出问题,怕影响单位政绩和荣誉,使得监察的工作力度不够,查处执行不严,查出来的问题在处理上往往避重就轻等。在此不赘述,笔者侧重谈谈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及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一)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从目前实践来看,基层法院的信访室、监察室、办公室等是日常接触当事人举报较多的部门。在实践中,这三个部门往往分别由不同的院领导分管,致使在处理当事人举报等问题上存在脱节情况,这就容易导致举报线索中断、举报问题查处不及时、包庇被举报人等情况发生。

其二,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监督职能划分不清。可以说基层法院各部门都有一定的监督职能,有的发挥审判工作自身的监督制约功能,有的则是用行政手段监督审判活动,如立案、审监部门对审判、执行流程的监控,政工部门对人的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对审判对执行对人和事的监督等,因部门与部门相互缺乏协调配合,监督职能混淆导致监督功能弱化。

其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机构设置不科学。编制中基层法院政工部门、执行局是正科机构,法庭是副科机构,监察室与其他内设部门是股级机构,行政级别上监察室就低了一档,增加了在沟通协调工作中的难度。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在举报等监督上,老百姓通常朴素地认为往上级法院举报肯定比向基层法院举报好,所以,上级法院往往掌握着基层法院较多的举报线索。可现有的四级法院共同处理机制并不畅通,彼此间沟通配合存有较大问题,一封举报信级级批转时长几个月可以说是正常的,致使当事人举报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极大影响法院的形象。虽说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受院长和上级法院双重领导,但实践中基层法院更多的仅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还对本院人员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竭力掩盖,不予上报。更谈不上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请求指导监察业务。上级法院直接参与基层法院查办案件的亦少之甚少。经统计笔者所在法院近三年的信访举报情况,上级法院批转信访8件,都仅要求上报查处情况,有的连核查情况都不需上报,仅仅只“阅处”两字的批办意见。

(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地方纪委监察机关通常的做法也是将涉及反映法院审理、执行案件有关问题的信访件转交法院处理,但双方之间并没有建立一套协调配合的机制。纪委监察机关认为把举报材料移交法院就算完成转了工作,并不关心问题的处理结果,他们也许认为,法院的问题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法律法规,业务性强,一方面有上级法院领导并把关,另一方面法院自身就是司法的部门,自行查处,应该不成问题;而法院对此重视并不够,仅简单撰写汇报材料应付交差了事。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完善之构想。

(一)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部各部门协调处理机制。

监察室和其他庭室虽均属于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但监察室作为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其站立的高度和其他部门却是不一样的,它放眼的是整个法院的工作。因此,在机构设置上,监察室的级别应略高于其他部门。应配齐配强监察人员,监察室主任应进法院班子,并可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日常工作中,监察室应多加强与法院内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使所有举报线索归口监察部门处理。要协助、会同法院党组和政工部门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与审判监督部门配合,认真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要与执行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和加强执行款物管理;要与刑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要与民商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等。各业务部门的领导或廉政监察员要与监察部门经常保持沟通,在工作中发现的疑点和违纪违法线索,应及时向监察部门通报,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应废除廉政“一票否决制”,解除法院领导查处案件的后顾之忧。

(二)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协调处理机制。

建立上下级法院监察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避免责任追究案源的流失。一是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在老百姓心中,级别高的就能管住级别低的,上级法院往往受理许多涉基层的举报案件。因此,基层法院应及时与其沟通,了解举报情况,研究问题解决方案。二是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监督落实各项措施及制度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部门,建立起信息通报、备案制度。三是要增强办案合力。法院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业务性强,监察室在查个过程中,应多请示,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人员参与办案,团结协作,形成办案合力。上级法院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重要案件上级法院要派人参加或督促下级法院调查。这样,便于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有利于提高监察效果。

(三)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

在法院还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体制下,法院监察部门仍归属于地方监察机关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法院指导和监督,避免内部监控不利、惩治不严、处理不及时、处分落实脱节等问题。法院监察部门应当经常地向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纪工委积极反映情况,请示汇报工作。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可请求与地方监察机关的同志组成联合调查组,协同办案。对于“一信多投、一访多走”的老大难问题,应当主动加强与各受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互通情况,共同研究,相互协作,避免多头受理和办理,从而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同时,法院应认真对待纪委监察机关转交的举报案件的办理,核查情况应及时反馈。

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是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完善好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与同级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建立起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的矩阵式工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决定》精神,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完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缺乏必要的权威,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执行。因此,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统一、正确、严格实施,已经成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决定》进一步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专门力量,不仅自身应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保证公正司法;而且应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用权、公民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全民守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只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才能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才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同时,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矛盾高发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迫切需要发挥司法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作用。多年来,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但是,也要看到,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仍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必须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拓展司法体制改革深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3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已经变得十分尖锐,如何正确解决好这个问题,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考验。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相比,与民主法治的进步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我国司法体制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一)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4别指出,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司法职权是中央事权。考虑到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将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完全由中央统一管理,尚有一定困难。应该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先将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由省一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保障部分经费。

二是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司法管辖包括司法机关的地域管辖和案件管辖。司法机关按行政区划设立,管辖所属行政区划内的案件,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同时,我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各地司法机关承担的业务量也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司法资源闲置。应该从现行宪法框架内着手,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集中管辖,审理行政案件或者跨地区民商事、环境保护案件。

(二)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5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主要有4项改革举措:

一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突出法官、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或技术职称)序列,完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健全书记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司法辅助人员的职数比例等配套措施,进一步提升司法队伍职业化水平。

二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选任招录制度。建立初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集中培训、基层任职、有序流动、逐级遴选的机制。建立预备法官、检察官训练制度,将完成预备法官、检察官职业训练并考核合格作为法官、检察官的法定任职条件。建立选拔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制度机制。针对不同审级法院的法官、不同级别检察院的检察官,设置不同的任职条件,实行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进一步改革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加大警察院校毕业生入警的比例。

三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任免、惩戒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体系和考核晋升机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立吸收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选任、惩戒程序,确保政治素质高、职业操守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法律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确保法官、检察官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

6社会阅历,只有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并从事一段时间的法律工作,才能被任命;从职业风险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矛盾的对抗性、敏感性增强,司法人员特别是人民警察的职业风险增大。现有的司法人员保障制度没有体现其职业特点和职业风险,不利于推动司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在严格司法人员任职条件,强化司法人员办案责任的同时,要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依法公正履职提供必要的职业保障。

(三)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廉洁司法的必要保障。近年来,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但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司法行政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权责不明,错案责任追究难以落实;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行政化报批,影响审级独立。必须遵循司法规律,着力健全司法责任制,理顺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健全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7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制度。

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探索充分发挥一审法院明断是非定分止争、二审法院案结事了、再审法院有错必究、最高人民法院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确保审级独立。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要着力推进审判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都应公开审判。庭审是审判的中心环节,是诉讼双方通过举证、质证、辩论主张权利的平台。庭审全程应该同步录音录像,并入卷存档。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有利于约束审判人员的审判活动,促进诉讼参与人员依法行使权利,有利于为上诉审、监督审评判案件是否公正审理提供原始资料和客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开设“中国裁判文书网”,逐步实现四级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

8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公开答复。

要不断推进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五)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具有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有助于与职业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有效调处矛盾纠纷;有助于增强裁判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驻庭陪审”、“编外法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人民陪审员数量和来源,建立随机抽选的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提高陪审案件比例,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

9实效,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六)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程序。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减刑是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将原判刑罚适当减轻;假释是对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附条件提前释放;保外就医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分子,经有关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取保在监外医治,对其刑罚暂予在监外执行的形式。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刑罚变更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罪犯实际服刑时间过短,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时间间隔短、幅度大,假释和保外就医比例高等,引起了社会舆论关注和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必须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制度。

要从申请到裁定、决定各环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特别是强化对裁定、决定程序的监督制约,实行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防止刑罚变更执行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健全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防止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提高矫治效果。

三、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为确保改革不入歧途、不走弯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始终顺应改革开放的潮流健康发展,始终随着法治建设的步伐不断推进,始终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同步深化,必须坚持以下基本遵循:

(一)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也是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的重要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11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平正义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尺子,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四)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司法制度。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既认真研究和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不照抄照搬外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既与时俱进,又不超越现阶段实际提出过高要求。

(五)坚持遵循司法规律。

司法活动有其固有的规律性,只有正确地认识、把握、遵循和运用司法规律,才能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司法体制改革只有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高效权威的要求,才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坚持依法有序。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司法权力调整和司法资源配置,事关重大,必须依法有序推进。在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过程中,既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又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实施。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在完善法律制度后再全面推开。有的重要改革举措,12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以确保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七)坚持统筹协调。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提高司法机关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的能力,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和其他部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统筹司法机关上下级之间、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兼顾公正和效率,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既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公民法律素养的要求,又适应司法职业特点,做到整体规划、科学论证,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历程的回顾。第一轮改革:(2007年十七大之前)改革的历程、依据以及成效。第二轮改革:(十七大以后十八大之前)改革的历程、依据以及成效。新一轮改革:(十八大以来)原因分析、改革依据、重大意义。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达到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1)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

(2)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3)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1)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2)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的管理体制。

(3)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办理跨地区案件。

(4)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5)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关系。(6)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7)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3、推进司法公正,依法及时公开,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1)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

(2)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3)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

4、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汇报材料

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调查情况汇报2010-06-2918:18:35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调查情况汇报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调查情况汇报(2)。

一、取得的成绩。

县法院坚持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推进民事审判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是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县法院牢固树。

产开发、影响城市化进程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积极审理涉农案件,帮助化解村级债务80余万元,促进新农村建设。注重审理好企业债务纠纷、产权纠纷等群体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审理不当而引起矛盾激化案件,信访也明显减少。

三是法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法院注重人民法庭建设,根据方便审理、方便诉讼原则,投资近50万元对宝应湖法庭进行装修改造,恢复宝应湖法庭到宝应湖农场办公,使全县除黎城、戴楼、金南以外的八个镇的群众更加方便与法庭联系。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民事审判庭和审判人员分别配备电脑、车辆、电子印章等先进的办公用品。针对民事审判面广量大,政策法律性强的特点,将新录用的大学生安排到法庭锻炼,将一些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秀法官调到民事审判庭,充实审判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判队伍的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民事案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案件增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法律要求提高、审理难度加大等新的变化,审判人员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审判能力和方法还不适应,少数审判人员仍然还按照老经验办案,工作缺少耐心,做群众思想工作和调解纠纷能力不高。

二是审理质量和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上诉案件、发改案件仍然偏多,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偏长。客观上由于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存在案多人少、诉讼费用大幅度下降等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是调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复杂疑难案的调解能力还不强。有的是判后释法未跟上,往往是案结“了事”,而不是案结事了,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甚至缠访等。

三、几点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民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以及构建和谐金湖中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占法院案件的比例由06年的33%到今年一季度的61%,民事审判工作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民事审判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审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法院的工作和法院在外界的形象。同时,民事审判工作又有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定纷止争的特殊作用。因此,民事审判工作在构建和谐金湖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县法院要转变对民事审判工作的认识,积极谋求公正司法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手段,使民事审判工作成为法院面向社会、服务基层、展示形象的一个窗口和平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支持和帮助法院,加大对民事审判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案多、人少、钱缺等困难,以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功能。

二要努力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审理质量。要充实民事审判法官队伍,加强审判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提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要加强对民事审判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作风、遵章守纪等教育,认真搞好民事审判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起审判队伍“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形象。审判中努力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为原则,以公平为目标。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民事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一、取得的成绩。

县法院坚持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推进民事审判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是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

作用。县法院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加大审判力度,两年来依法审结家庭婚姻、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买卖等民事案件2521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实行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优先受理、集中审理交通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事纠纷案件,注重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强化诉讼调解,将调解贯穿于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近两年,县法院民事案件调处率大幅上升,受到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多次表彰。

二是民事审判能力不断提高。县法院不断深化民事审判管理和审判组织改革,严格审判流程,落实公开审判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能力。在“三城同创”、城市拆迁改造中,依法审理涉及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房地产开发、影响城市化进程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积极审理涉农案件,帮助化解村级债务80余万元,促进新农村建设。注重审理好企业债务纠纷、产权纠纷等群体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审理不当而引起矛盾激化案件,信访也明显减少。

三是法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法院注重人民法庭建设,根据方便审理、方便诉讼原则,投资近50万元对宝应湖法庭进行装修改造,恢复宝应湖法庭到宝应湖农场办公,使全县除黎城、戴楼、金南以外的八个镇的群众更加方便与法庭联系。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民事审判庭和审判人员分别配备电脑、车辆、电子印章等先进的办公用品。针对民事审判面广量大,政策法律性强的特点,将新录用的大学生安排到法庭锻炼,将一些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秀法官调到民事审判庭,充实审判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判队伍的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民事案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案件增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法律要求提高、审理难度加大等新的变化,审判人员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审判能力和方法还不适应,少数审判人员仍然还按照老经验办案,工作缺少耐心,做群众思想工作和调解纠纷能力不高。

二是审理质量和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上诉案件、发改案件仍然偏多,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偏长。客观上由于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存在案多人少、诉讼费用大幅度下降等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是调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复杂疑难案的调解能力还不强。有的是判后释法未跟上,往往是案结“了事”,而不是案结事了,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甚至缠访等。

三、

几点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民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以及构建和谐金湖中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占法院案件的比例由06年的33%到今年一季度的61%,民事审判工作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民事审判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审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法院的工作和法院在外界的形象。同时,民事审判工作又有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定纷止争的特殊作用。因此,民事审判工作在构建和谐金湖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县法院要转变对民事审判工作的认识,积极谋求公正司法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手段,使民事审判工作成为法院面向社会、服务基层、展示形象的一个窗口和平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支持和帮助法院,加大对民事审判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案多、人少、钱缺等困难,以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功能。

二要努力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审理质量。要充实民事审判法官队伍,加强审判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提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要加强对民事审判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作风、遵章守纪等教育,认真搞好民事审判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起审判队伍“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形象。审判中努力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为原则,以公平为目标。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民事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的累诉。做到能理解的不指责,能化解的不立案,能调解的不诉讼,能和解的不判决,能劝解的不强制,努力为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发挥应有的作用。

区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汇报

近二年来,我院在xx委的领导、xx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中院的指导和xx政府、xx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执法办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3年6月我院被xx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2012年度我院被xx中院评为“优秀法院”。接到贵院关于对我院开展司法巡查的通知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院务会,认真研究落实部署工作,按照方案的要求,现将我院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审判执工作、司法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事,补台不拆台,各项工作良性发展。

注重加强班子理论学习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带头学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每季一次的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日活动,坚持自学活动,党组成员都要记好学习笔记,每月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做好工作是硬道理要努力工作,各项工作中,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临一线,亲自办案,带头为法院建设作贡献。班子成员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的凝聚力、模范作用的感召力教育影响干警。认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较好地执行了上级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

完善议事规则,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我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在重大问题和人事任免等事项的决策上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院长不搞一言堂,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都邀请了xx纪委、xx委组织部派人参加,通过交心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了误会,增进了成子成员之间的感情,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竞聘演说,群众测评,党组评分三个环节的考核,先后有16名同志走上中层正、副职的岗位。在用人上院党组注重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以能力为导向,重人品、重群众意见,凭实绩用干部,让能干事的有平台,干成事的有位臵,最年轻的26岁就走上法庭主持工作的副庭长岗位。今年6月4名法庭副庭长转为正庭长,一位年轻有为的女干部提拔到了副院长的位臵,解决一名正科级审判员的待遇,极大地调动年轻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和向组织的凝聚力。

二、审判执行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注重服务大局,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一年多来(自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以下数据截止时间相同),我院共受理案件4212件,审结4202件,结案率为99.8%。

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在征地、拆迁等工作上主动与其他部门、上级法院、兄弟法院协调沟通,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了xx领导的肯定。充分发挥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刑事审判工作打击有力。一年多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64件318人,审结264件318人,结案率为100%。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有力震慑了犯罪。如我院在审理xx有限公司、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一案中,被告人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收存款xx万元,合同诈骗xx万元,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和不良影响,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依法判处被告人xx有期徒刑xx年,剥夺政治权利xx年,并处罚金xx万元。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统一量刑标准,规范量刑程序,保障量刑公正。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障人权。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新设少年法庭,加强对青少年的挽救与保护工作。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民事部分的调解,有效化解矛盾,受理的13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调解结案的11件。去年9月份,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xx召开,这是上级法院对我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充分肯定。

民商事审判工作公正高效。一年多来,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xx件,审结xx件,审结率为99.6%。审理合同纠纷案件372件,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250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措施,依法妥善处理,维护了民间金融市场的稳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28件,注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84件,权属、侵权等纠纷案件221件,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水平,实现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如xx与xxxxxx工程款纠纷案,通过法官坚持不懈的做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了双方多年的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南市工业园区正常的生产秩序。共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结案的xx件,调解撤诉率达73.8%,比去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注重提高审判效率,全面推行均衡结案。从立案庭开始,先实行诉前调解、速裁,各业务庭做到快审快结,缩短了办案周期,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减少了10天,一年多来没有一件超审限的案件。

行政审判工作良性发展。一年多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xx件,审结xx件,审结率为100%。通过开展行政诉讼,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认真开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和移送执行工作,共受理非诉执行审查案件xx件,办结xx件,有效地维护了行政机关执法权威,推进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尤其是对于涉及社会扶养费征收的案件,我院从严执行,全年共执行该类案件58件,执行金额97.45万元。

明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全年共发放联系卡386张,收到当事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行踪或财产执行线索84条,根据提供的线索共实际执结案件45件,部分履行案件19件。

三、司法队伍建设情况。

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臵来抓,注重队伍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思想保障、能力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广大干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更好地履行司法审判职责筑牢思想基础。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司法作风建设,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公平正义意识。为了服务好xxxx域经济建设,我院强化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孤立办案,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在办理xx诉前保全一案中,为维护500多名工人及供应商权益,我院x庭干警连续两个周末加班加点,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清点、查封,有效的保全了相关财产,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学院培训、48人次到省、市法院及有关部门参加业务学习,更新了知识,扩大了视野,提高了业务能力和水平。始终坚持“德才兼备、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独挡一面”的干部选拔原则,对年轻干警精心选拔、重点培养、科学管理、大胆使用,较好地解决了我院中层领导干部的断层问题,使得法院审判事业后继有人。去年3月份,我院通过层层筛选、民主测评和综合考核,竞聘上岗,提拔4名工作业绩突出的年轻法官,全面主持我院四个派出法庭工作,今年转正,多名优秀年轻法官提升为部门副职,极大地调动了年轻法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形成了一个良好用人环境和氛围,促进了工作的发展。

官形象。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找差距,查问题,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我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xx电视台xx新闻后的黄金时间就您对我院在审判工作方面有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在哪些方面等内容向全xx人民征求意见。很多群众对此充分肯定。四是对通过上述方式收集到的46条重要意见,由院长在内的院领导包案上门走访,截止目前,46位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最后全部得到了圆满的答复或解决,其中当场解决、释疑的21位,事后已经解决的23位,正在正常督办过程中的2位。五是强化宣传力度。投入资金近5万元,印制了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的1万份《法制宣传手册》,通过群众走访等多种方式向全xx群众发放,让群众加深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同。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实质。继续实行党务公开、审务公开、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积极开展检查监督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对二名接受当事人吃饭的法官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承担餐费。通过多种手段,提高了干警的廉政意识,设立了“五个严禁”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多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

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进度和要求,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加以整改,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同时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点案件等案件监督。我院特别注重对涉及人、财、物等容易出问题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点案件的监督,对大件的物品采购、基建招投标、标的物品拍卖进行事前介入,监察室派员参加全程进行监督,都有效地杜绝了腐败的滋生,较好地促使法院的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坚决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中央政治局出台轻车简从、精简会议、规范出访、改进文风等“八项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这是党中央出台的从严治党、从严管党新要求,我院对照要求,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密切联系群众、贴心爱民亲民的新风尚,切实做到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始至终实践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全过程。尤其是完善了公务接待,所有来客均在食堂或xx指定的宾馆接待,不上高档烟酒,既节约了招待费用又改善群众对我院法官的印象,干群关系。

高;三是少数个别干警有办人情案、关系案的情况。同时请市中院巡查组领导多指出不足和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切实把我院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法院工作汇报材料

首先,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书记及各位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到我院调研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就法院当前工作向和书记及各位领导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按照年初预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县委九届四次全会的精神和构建“平安**”、“和谐**”的要求,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审判工作为重心,以物质建设为保障,以改革为动力,努力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民主、文明、开放、和谐建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

现有编制*人,实有人数*人。其中,女干警*人;少数民族干警*人;中共党员*人;大学本科*人,专科*人,中专*人,高中的*人;*岁以下的*人,*至*岁的*人,*至*岁的*人,*以上的*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14个。即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法医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司法警察大队。

设人民法庭4个。即**人民法庭、**人民法庭、**人民法庭、*8人民法庭。由于人员紧缺,4个法庭中只有**法庭正常开展工作。

二、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共依法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执行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为*%。

(一)刑事审判工作方面。

受理刑事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为*%。

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既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又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轻微刑事犯罪。通过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对轻微刑事犯罪注重教育挽救的方针,依法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让他们有重新做人的机会,减少对社会的对抗因素。今年,刑事审判重点打击“两抢一盗”案件、贩毒案件、故意伤害案件。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件;审结故意伤害案件*件;审结其它刑事案件*件。

今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件*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人,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人;3年以上10年以下的*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方面。

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为*%。

民商事审判工作,我院着重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调解力度,突出化解矛盾纠纷,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营造和谐有序、诚实信用的人文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共调解结案、撤诉*件,调解、撤诉率达*%。二是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理,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执行工作方面。

受理执行案件*件,执结*件,执结率为*%,执结标的金额*万余元。

执行工作是我院工作的难点,因此,在执行工作方面花费的精力要多一些。一是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在人员调整上,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人,加大人力的投入。二是加大对赡养案件的执行,对赡养案件实行一票优先制,以求集中、全面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今年春节前的*多天,开展“赡养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赡养案件*件。三是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坚持强制执行与思想教育工作相并重的原则,既大胆运用强制执行措施,促使一些“钉子案、骨头案”的执行,制造声势,扩大影响,形成强制执行威慑力量。又积极采取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尽可能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或以和解方式履行。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让全社会更加了解执行工作,理解执行工作的难度,争取得到社会多方面的支持。

(四)立案工作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于20xx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二是做好诉讼指导工作。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和举证不能可能带来的诉讼风险,帮助当事人正确、及时地行使诉讼权利。三是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企业的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今年来共缓、减、免诉讼费*余元。四是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县委政府两办对信访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五)审判监督工作方面。

严格落实《**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案件质量。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干警之间的沟通,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高;坚持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我院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我院按照中央、省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省高院的要求,开展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认真组织考试。通过教育活动,我院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法官廉政教育活动,提高法官的自我约束能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司法文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我院廉政建设。

四是人民陪审员工作显成效。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并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待遇保障工作,落实陪审员补助,设立了陪审员办公室,让他们拥有学习、活动和休息的场所,为他们认真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得到了县政府的有力支持,自20xx年起人民陪审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拨给经费6万元。正是有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我院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仅5个法院)。

五是加强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加强我院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更了解法院的执法情况,让广大群众更好地监督法院,保障司法公正,促进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今年我院将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中进行考核,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月,我院被*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州法院系统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州法院仅有3个;同时,有2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今年,被中央、省、州、县采用的稿件共212篇,其中,中央级的3篇、省级4、州级73篇。共编辑《法院信息》13期。

(二)加强司法民主建设。

我院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依靠党的领导改善司法环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报告,向政协通报。今年年初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案件庭审和参与监督案件执行纳入《岗位目标责任书》中,进行量化考核。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21人次。这将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物质基础设施建设。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由法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加快陈官、曲江、南庄、东坝4个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今年年初,我院党组积极筹备陈官人民法庭的建设,争取了国债资金40.2万元、省财政补助11.7万元,合计51.9万元,总建筑面积421.77平方米。目前,陈官法庭已竣工。

在县委的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带领全院干警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我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评为“**省优秀法院”、“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被州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州法院系统“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评为“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获一等奖)”,被县政府办评为“档案工作优秀单位”;**法庭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省优秀法庭”。1名干警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妇女联合会评为“巾帼建功标兵”;3名干警被州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民事法官”、“调解能手”;3名干警被州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5名干警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审判法庭办公大楼资金缺口大。审判法庭办公大楼总投资**万元,已付**万元,目前尚欠*8万元,严重制约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一是由于被执行人正在监狱服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难以执行。二是被执行人是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组织的案件难以执行。三是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长期下落不明,法院难以执行。四是被执行人家庭贫困无履行能力,法院无法执行。五是交通肇事赔偿案件,由于车毁人亡,被执行人赔付给受害人的金额非常大,法院难以执行。六是有协助义务的单位不予协助。

(三)办案经费的不足,严重制约我院审判工作和其它工作有效开展。法官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是落实司法为民、构建和谐农村的重要举措。执行案件必须要找到被执行人,无论是在乡下还是在外地,执行人员都得跑,而且有的案件要跑三、五次,甚至更多次。而政府拨给法院的办案经费年人均**元,是远远保障不了办案的需要(外出办理一件执行案件就用完了)。特别是随着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使我院陷入无力办案的困境。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强队伍,抓素质”的工作重点,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院,始终把加强党组班子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进一步增强班子工作实战能力,增强党性观念,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的建设,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推进法官的专业化建设。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建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刑事审判工作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民事审判工作突出化解矛盾,重视对承包合同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农资购销中的坑农害农案件的审理,维护党的农村政策权威和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行政审判工作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三)以及时有效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不断推进执行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及时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拒绝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突破口,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

(四)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强化宗旨观念,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推行便民措施。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依法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继续推行速裁制度,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按“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尽量以调解方式审结案件。

(五)立足于法院的长远发展,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基础。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实要求、强化监督,建立司法规范长效机制,将我院的各种司法活动纳入规范化轨道,确保司法权的正确有效行使。以新审判法庭办公楼的建成投入使用为起点,在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加快软件建设,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加快进度,确保人民法庭建设能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今天,**书记及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空到法院看望我们,充分体现了各位领导对法院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感到无比的欣慰和高兴。我再次代表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对和书记及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您们的到来激发了我们的斗志、鼓舞了我们的士气、增强了我们的信心,我们将全院上下同心协力,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法院司法警务工作安全工作交流材料

近年来,法警队强化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人才兴警、规范用警导向,坚持“三到位”、织密“三张网”,全力构建现代化警务安保体系,紧紧围绕护航高质量司法履职尽责,司法警务工作取得新成效。*年,市中院法警支队被最高法院授予“*”荣誉称号;*年,最高法院检查组在督导我市法院警务安全工作时,作出“领导重视、设施完善、警容严整、训练有素”的评价肯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站位强担当,坚持“三级压力”传导到位,织密警务安保“责任网”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全市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成立警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协力抓的警务安全工作大格局。*年,院党组听取警队工作专题汇报*次,在*等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对安保工作进行*次专项部署,实现警务安保工作与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的良性态势。

二是压实警队责任。全市法院警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执法,全力打造工作品牌。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开展“警务安全大检查”“护航司法安全、献礼建党百年”“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等系列活动,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安保巡逻、应急备勤等制度。严格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坚决问责,确保安保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压实警员责任。扎实开展警务安全警示教育,针对上级法院通报的典型案件逐一进行剖析,从正反两方面深刻吸取经验和教训,强化警员安全防范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建立警务安全责任清单,将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警员,确保任务明、责任清晰。

二、聚焦重点筑屏障,坚持“三条防线”配置到位,织密警务安保“安全网”

一是抓住“人防”的关键。配强警队力量,五年来两级法院通过公务员招录、接收军转干部、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等渠道,招录政法编司法警察*人、聘用警务辅助人员*人。强化“全时空安保”理念,落实领导带班、干警*小时值班和应急备勤制度,突出对法院周界、诉讼大厅、审判法庭、信访接待室等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实行点、线、面全方位立体式巡防巡查,有效提高内部公共区域安全巡防见警率。落实“逢进必检”要求,市中院法警支队*年即安检*万人次,检查物品*万件,其中查出限制物品*件。

二是夯实“物防”的基础。五年来,全市法院投入*元,加强司法安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物理隔离措施,加装电子门禁,实现审判区和办公区相对独立、有条件的授权通行;投入*元,因地制宜加强改造提升,高标准完成“六专四室”建设。严格警务安全闭环管理,通过发放、识别、回收通行证牌,动态管理进出审判区的当事人,有效防止“一次安检、进出不管”等现象发生。

三是拓展“技防”的效能。坚持“全覆盖、无盲区”原则,全面升级监控设施,增加监控密度,加强周界防护,全视角实时监看安保动态。市中院建成“一键防脱逃门禁锁闭系统”,在审判法庭、诉讼大厅、信访接待等重点场所全覆盖安装“一键报警”设施,并接入指挥中心系统,确保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能协同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联合处置。升级警用技术装备,增购催泪盾、足底检测仪、酒精检测仪等增强型装备,全市*个基层人民法庭全面配备*射线检测仪、金属探测门、智能访客机等设施和装备。

三、长效常治严管理,坚持“三项机制”落实到位,织密警务安保“制度网”

一是完善规范化“用警”机制。市中院投入*元建设法警指挥中心,实现警力调度、指挥、督察智能化、制度化运行。配强刑事案件用警,严格执行《规则》要求,凡未达到警力配备要求案件,一律不得开庭。加强押解、看管、值庭等环节警务保障,*年中院法警支队共押解被告*人次,出警*人次,实现事故“零发生”。加强婚姻家庭纠纷等重点案件审判用警,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的风险评估、预警防范机制,以规范用警防范化解风险。

二是完善常态化“督警”机制。以开展司法作风集中整治活动为抓手,市中院法警支队建立“两必查一抽查”督察工作机制,每日对基层法院的安检情况必查、押解值庭情况必查,对人民法庭进行抽查。*年,市中院从思想认识、工作机制、制度落实、业务技能、枪弹管理、纪律作风等六大方面开展警务安全大检查,下发督察整改建议书*份、书面通报*份,及时督促完成整改。

三是完善实战化“练警”机制。紧扣司法警务实战需要,坚持“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这个战斗力标准,制定全年作训计划,开展大练兵、大培训、大比武*场,覆盖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人;强化单警体能技能、警组协同战法、应急处突演练等课目训练,提升克敌制胜的硬核本领,全市*人入选省法院司法警察教官人才库。

司法警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深入贯彻此次会议和夏院长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兄弟法院先进经验,对标找差、争先进位,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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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材料

工作报告是员工向上级汇报工作的书面材料。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风格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南通综合执法改革总体部署,我市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以基层审批服务执法“三整合”改革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加快执法权力整合下放,实现了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全市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队伍架构趋于完善,综合执法效能有效提升。现将改革有关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自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我市加快研究部署,积极推动落实,完成了城市管理领域处罚权相对集中和处罚权下放乡镇两项重要改革,为我市全面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厘清法定职责,实现城管执法体系化。一是明确行政执法职责边界。二是推动委托执法落地落实。三是促进执法队伍有效整合。

(二)严格制度落实,保障城管执法规范化。一是推动综合执法程序规范化。二是建立健全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加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

(三)创新执法方式,助力城管执法精细化。一是完善综合执法协调机制。二是探索城管执法新模式。三是科技赋能提升城管执法效能。

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改革作为全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协调机制亟需完善。

(二)法治理念有待加强。

(三)执法盲区尚有存在。

一是持续推动城管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工程。

二是不断加强区镇城管领域执法工作的督查指导。

三是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应用。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住建厅的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创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思路,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做好常态化工作,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局2019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完成体制改革。在规定时间内出台了《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市城管执法局三定方案,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涉城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整建制划转市住建委所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市政工程公司、市排水设施使用管理办公室、市路灯管理处、市园林管理局。改革后,市城管执法局现设10个内设机构、10个二级机构,其中副处级建制单位5个,核定编制1049名。

2.调整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权力事项。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物业管理、餐饮油烟、违法停车等领域65项行政处罚职责全部下放属地管理,对各区投资建设移交各区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项目的监管、审批、处罚、征收等22项职责移交属地管理。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阜城工业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含工程质量安全报监)、规划许可证及违反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建筑市场等80项行政处罚权下放属地管理。

(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调整和运用情况。

2017年初,我局印发了《阜阳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因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根据职责调整及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况,我局分别于2018年、2019年及时调整了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在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行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共159项,根据不同违法情形,视情节在幅度范围内划分为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基准》的出台使得通过关系“讨价还价”等人情罚、态度罚、行政议价等行为,受到有效控制,把执法的随意性限制到最小化,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三)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我局强化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印发了《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阜阳市城管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及《2019年度阜阳市城管执法局抽查工作计划》并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依法开展城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

(四)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1.组织开展全市城管系统专题培训。2019年3月在市委党校我局举办了全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题培训班,共有来自各县市区城管局近60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2.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执法考试。组织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城管局257人分批参加了省建设法制协会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证培训考试。其中局本级共有43名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通过率95%。

3.组织执法人员外出参加业务培训。我局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省住建厅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省城管协会春季培训班和秋季培训班、全市依法行政培训班等各类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行政执法公示情况。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运行,我局印发了《阜阳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事前公开。2019年,我局在阜阳市政务公开网和阜阳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主动公开了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职责权限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行政权力流程图、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中介服务清单等内容。二是规范事中公示。我局在开展行政执法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当事人送达执法文书并出具安徽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并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三是加强事后公开。2019年,我局在局门户网站、阜阳市政务公开网和阜阳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主动公开了行政执法结果,按要求在阜阳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布了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和工作报告。

(六)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

我局印发了《阜阳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文书示范文本(试行)》、《阜阳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及《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形成执法记录。执法结束后,及时做好执法档案归档工作,记录保存执法全过程。

(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

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定期召开会议集体审议重大处罚案件。制定了《阜阳市城管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阜阳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启用了行政处罚专用章,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程序,从行政执法相对人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晰、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查核对,每一个细节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案卷质量。2019年共审查按照一般程序处罚案件315件,其中渣土办办理187件、规划支队办理45件、城管支队办理80件、园林局办理1件、排水办办理2件。2019年先后十三次召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会议,通过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加强了城管执法内部监督,提高了办案质量,确保行政处罚规范化、透明化。

(八)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门户网站、12319平台转办以及群众来访来信等事项均做到及时办结答复,切实兑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服务承诺。

探索现场互动式普法,开展行政执法案例宣讲。我局每年组织开展优秀执法案卷评选,将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城管执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为进一步发挥优秀执法案例在城管执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和普法效果,2019年8月和12月,我局先后两次组织开展召开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交流各地城市管理系统法制工作做法和经验,邀请城管执法一线的优秀办案人员分享城管执法实践成果,介绍办案经验、方法和技巧,用真实的执法案例,直观地释法宣传,现场答疑解惑,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根据中央、省、孝感市有关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市已顺利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按照孝感市《关于开展全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各级有关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以及分管城建、公安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法制办、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食药监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安陆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17年12月26日安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正式成立,安陆市编办同时印发了《安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安编发〔2017〕37号文),对市城管执法局的职能、机构、编制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随即市城管执法局正式开始组建。2019年3月份伴随着全市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市城管局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升格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正式纳入行政机构范畴。重新匡定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职能职责,厘清部门权责清单界限,实现了建、管分离和对城市管、养进行有机整合,综合执法体制机制逐步理顺,大城管格局初步建立。2020年11月成立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整合原安陆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安陆市城乡规划监察大队,组建安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安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我市数字城管建设通过前期项目立项、招投标及施工建设,一期项目建设于2019年初基本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目前安陆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机构正在向市委编办申报组建中,相关人员暂由市城管局系统内部调剂,现在平台正在试运行中。另外数字城管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正在谋划中,未来将直接升级改造成为智慧城管及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运行平台。

目前,已参照孝感市城管局执法服装采购情况,我市城管执法局及其所属的城管执法大队现有人员及协管已全部完成新式城管制服的整体换装工作。同时,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市城管执法局相应制定了《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同时,按要求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35台城管现场执法记录仪,另外对城管执法车辆进行了更新换代并统一喷涂了制式样式及标志,目前,城管执法大队拥有各类执勤执法车辆18辆、执法记录仪35台,对讲机80部,防爆头盔、盾牌各20个,摄像机、录音笔等城管执法办案装备等全部按要求装备到位。

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精选_

健全公务员法规体系是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根本保证。世界各国在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过程中,都十分重视公务员的立法,不但制定有公务员总法规,而且有单项法规和配套的实施细则。各国都把是否“依法用人治事”作为现代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标志。可以说,没有“法治”便没有现代公务员制度。

(一)公务员的管理必须有法可依。

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六年多的实践表明,仅有《暂行条例》是不够的,仍不足以约束和规范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行为,难以纠正“推公”中的种种偏差和失误。因此,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关键是要在公务员法制建设方面取得进展。

首先,要提高立法层次。我国应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起草《国家公务员法》的步伐,争取该法案尽早在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实施。其次,逐步健全单项配套法规。对已出台的职位分类、考核、奖励任免、升降、辞职、辞退、培训等单项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此外,还要抓紧对公务员纪律、聘任、监督等内容进行研究,争取在近年内出台法律规定。从而建立起比较系统、比较完备的公务员管理体系。使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公务员行为必须用法律加以规范。

当公民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公务员队伍后,就与国家行政机关建立了行政法意义上的职务关系。这样,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是代表国家在行使行政权力。从事社会事务的管理。而非个人行为。因此,公务员的行为必须用法律加以规范和约束,防止公务员手中的权力“越轨”避免侵害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使公务员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始终为公共利益服务。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治行为规范、工作行为规范、廉政行为规范、生活行为规范等内容。

(三)公务员的权益必须有法律保障。

为了使公务员忠于职守,国家必须对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公务员权益保障体系的内容主要有:

1.职业保障。即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退职或者行政处分”。有了职业保障,公务员才能安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而无后顾之忧。

2.经济权益保障。即公务员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的权利。除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外,任何机关或领导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减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3.政治权益保障。即公务员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有对国家行政机关及领导者提出批评和建议和权利;有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权利;有参加政党(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及工会的权利。

4.法律救济保障。国家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受理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务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对公务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只有具备了职位分类这个“基础”,管理机制这个“核心”,法规体系这个“保障”,才能算得上是比较“完善的国家公务员制度”。

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

邓小平认为,没有好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特别使没有健全与完备的法律制度,单靠人治,就可以使坏人任意而行,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如果一个党、一个国家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并不很健康,那样只要这个人有变动,就会出现不稳定。因此,他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可以说,邓小平依法治国理论的核心就是:“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两点论。正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充分认识到完善的法制对于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国司法制度在党的领导下,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恢复司法部的设置,1983年6月,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国务院成立国家安全部,以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这些规定,从这种结构上加强了司法机关的建设。

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作了适当修改。同时制定或重新颁布了《律师暂行条例》、《公正暂行条例》等,这些有关司法制度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司法制度的恢复和走向健全。

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大会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提出到2010年,要形成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修改,将邓小平理论、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从而使我国法治化进程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为了实现法治,必须重视司法制度的建设,成分发挥司法在社会生活中的调节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司法在调整生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司法对于维护国家与社会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惩罚腐败,实现民主与公正,维护社会主义方面发挥着无以代替的保障作用。没有科学完善的司法制度,法治只是空中楼阁,无法实现。

了方向,而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推行司法改革应坚持党的领导。我们的司法改革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改革。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我们的司法改革才有正确的方向、明确的目标,也才能保证在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有步骤地推进,惟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从体制上、制度上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协调各部门的利益。目前,我们不难发现,各个部门都在进行司法改革,这些改革充其量不过是工作方式的调整,严格说来并不是司法改革。因为任何一个部门不能改革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权责,这就迫切要求党中央统一组织、协调,成立司法改革的专门机构,从整个司法体制上加以改革。

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必须树立法院的权威地位与公正形象。法院作为各种社会纠纷的裁判者,其公正执法是维护法律尊严,实现社会稳定的基石,法院在党的领导下独立执法。法院依法审判,只服从法律,目前,法院受地方政府的牵制太多,致使司法活动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破坏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司法公正性以及党的威信受到严重的损害。为此,法院财政独立于地方政府的体制,由国家设立专项经费,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利益驱动对司法统一的破坏。法院内部也应进行改革,应实行严格的法官资格取得制度、选拔制度、培训机制以及法官职务保障措施与惩戒制度(包括训诫、停职、开除等)。还应进行审判组织改革,完善合议制与独任制,发挥合议庭与独任法官的积极性,实现审者判、判者审的审、判合一,逐步减少乃至废除审判委员会听取汇报裁判案件违反现代诉讼原则的制度。应发挥党的政治思想工作的优势,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以及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惩戒。

还应重新认识与确立公检法之间的关系。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混淆了三机关尤其是法院与非法院之间的区别。法院之为法院,就在于它是社会纠纷的裁决机构,其中立性、被动性是其公正司法的前提,是实现法治的根本保证。为此,必须区分法院与非法院,应逐步树立法院的公正形象,使法院成为公正的象征,为人们所尊崇。为实现司法制度的民主化,需要重新配置国家权力,我认为,反是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财产、隐私权的权力应由法院行使,防止公安机关等行政机关滥用权力侵犯公民宪法权利。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着重对职务犯罪的侦查以及对所有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与支持公诉,应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指挥、领导,实现追诉效益的最大化,还有改革完善检察机关对法院裁判的抗诉机制。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应进行检察体制的改革。公安体制的改革应以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以及提高刑事侦查质量为出发点。

律师制度是实现司法民主的重要标志。近几年来,我国律师队伍大大壮大,但仍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应进一步发展律师制度,发挥律师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律师是法治社会中的重要力量,应正确认识律师的性质,改革律师管理体制以及律师组织形式,创造律师依法自由执业的良好环境。

为了提高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律职业人的认同感,应当实行法律职业一体化。为此,应当改革法学教育制度,促成能够培养并保持高素质司法从业人员的合理机制。具体包括:统一的资格考试制度,即实行法官、检察官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统一的司法研修制度;系统的职业道德维持制度。

进行司法教育改革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现“进口”统一、资格统一。第二阶段,建立统一的司法研修制度,解决进修培训标准和业务素质不统一的问题。

第三阶段,建立、健全和完善司法官和律师的素质保持制度。应逐步形成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机制。为了保证司法官道德品行的养成与持续,维护司法公正,应提高司法官待遇(薪俸等),使之高于一般公务员的标准。

法机关办案,而是方针、路线、政策的领导。党在领导人民制定出反映全体人民意志的法律后,司法部门严格依法办案,我认为就是坚持了党的领导。在司法机关办案遇到了阻力时,党要帮助司法机关排除阻力,目的同样是保证司法机关办案不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党的各级领导要力戒用皮条子、打招呼的形式去影响司法机关的办案活动。同时,司法机关在依法办案的过程中,还应执行党在特定时期不同的刑事政策,例如,像目前的“严打”,当然,执行党的刑事政策不是脱离法律,“从重从快”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在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内从快。所以,正确处理好刑事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党更加重视司法工作,重视司法制度的建设。我相信,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的司法改革一定会取得成功,司法公正目标一定会实现。

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工作汇报

“十一五”期间,兴化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严格要求,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本着“服务到位、协调到位、把关到位、参谋到位、助手到位”的工作原则,切实履行“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等职能,为全院工作的正常运转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精心组织,注重实效,认真扎实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办公室党支部按照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及法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心准备,制定措施,大胆探索,确保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基本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

(一)加强对有关理论的学习。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先后**次参加院组织的教育片的观看,**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大家对学习读本进行系统的学习,并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陈艳萍先进事迹”、“陈艳萍工作法”等文章打印成小册子方便大家学习,同时每人写出心得体会**篇以上,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统一思想认识。针对个别党员存在的“学习活动年年搞,年年都是老套套”、“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搞形式”、等模糊认识和不良情绪,组织所属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展开广泛深入的讨论,端正了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态度。增强了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严格标准要求,确保教育效果。我们办公室支部对查找问题采取“四不过关”的办法,即没有书面材料的不过关、有建议无意见的不过关、与平时一贯表现不符的不过关、问题查找不深不透的不过关。在撰写自我总结时,明确提出“三个重新来”:没有查找问题的要重新来,问题剖析不深刻的要重新来,与实际表现不符的要重新来,确保了先进性教育的效果的落实。

二、综合协调,确保全院工作有序运转。

1、上传下达。办公室作为重要的服务部门,起着上传下达、左右协调、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办公室以“不让能办的事在我这里拖延、不让应办的事在我这里办坏”作为原则,及时做好公文的上传下达,公务信息的联通。在以最快的速度让领导知道信息情况,了解工作进度。

2、后勤保障。(1)会议保障。及时准备好各类会议场所,并参与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做得如何,是对办公室服务水平和能力的一个总体检验。十一五期间,办公室成功的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顺利保障了大、小型会议**场,没有出现任何的失误。尤其在2011年1月份承接的兴化市人代会分会场会议,在时间紧、人员多、事情杂、材料急的情况下,办公室成员加班加点,夜以继日,确保了会议的顺利召开,得到了人大领导和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自2010年11月份电视电话视频会议室建成以来,办公室积极与市中院技术处对接配合,保证了15次电视电话会议的顺利举行。(2)装备保障。根据统一安排,及时配备必要的工作装备。十一五期间,办公室按省院要求发放制服**次、采购装备**万元。确保了为审执工作提供及时有力的装备保障。配合院领导对法院食堂进行改造,为全院干警提供舒适的就餐环境。(3)车辆保障。根据现有条件,科学合理安排车辆,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十一五期间,我院累计添置**车辆,累计安全行驶**万公里。(4)计算机网络保障。十一五期间,办公室加大计算机网络管理,进一步强化对计算机局域网和互联网的管理和维护,按高院和中院要求添置了一批硬件、软件设备,保证网络的高效运转。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对庭审、案件执行等工作进行录像。

3、财务管理。(1)按时缴纳电话费、水电费、社保基金、医疗基金、住房公积金等。(2)对院领导审签的各类票据复核后统一到会计结算中心报销。(3)制作年度预决算报表。(4)按照政府采购原则,进行日常办公用品的统一采购、登记、保管和发放。(5)积极配合院领导向市政府争取基建、维修等资金。

4、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审判的最后一道关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关系到法院工作的全局,上半年,档案室面对人员少,案卷多的情况,立足自我,开展工作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日前,档案室共有密集架***组,种类卷宗*万余份。在**年,我院档案室被评为**级档案室。

办公室工作无小事,只有齐心协力,才能办好;办公室工作无易事,只要齐心协力,就能办好。

“十一五”期间,办公室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院领导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同志的精诚团结。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1)工作按部就班,创新不够。(2)服务不周到,不主动。

办公室“十二五”工作规划。

“十二五”期间,办公室要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的支持下,树立“当好领导参谋,做好科室配角”的工作理念,把握大局、立足大局、服务大局,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拓展工作思路,追求更高的工作效率,更优的服务质量和更顺畅的运转机制。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只有坚持在大局下工作,在大局下行动,我们的参谋服务才能够参在关键处、谋到点子上。一是决策建议要想大事、谋全局。“身在兵位,胸为帅谋”。要始终保持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和对客观事物的精准洞察力,善于从领导的角度和全局的高度去思考、策划和处理问题,努力与党组的中心工作合拍共振。既要做到“参之有道”,提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的建议,又要做到“谋之有方”,准确把握领导的工作意图,还要做到“言之及时”,增强建言献策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在决策参谋过程中,要力戒文牍主义、事务主义和形式主义,既要沉得下去抓具体、抓落实,又要跳得出来谋大局、谋宏观,还要在找准上级方针政策与工作实际的结合点上下功夫、做文章,努力促进办公室工作从被动应付向主动超前转变。

2、着眼全局、统筹兼顾,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提高统筹能力、加大协调力度、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工作,既是办公室的职责所在,也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一是充分发挥办公室在法院日常工作运转中的枢纽作用。要通过办公室这个运转枢纽,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促使上上下下围绕中心、方方面面形成合力,同向运转,协力推进。

3、主动服务,优质服务,充分发挥综合服务作用。

办公室的职责就是为审执服务。办公室的工作要得到全院干警的认可,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服务中既要做到优质服务,又要做到主动服务。在以后的工作仲我们要进一步做好各类会务筹备工作。对每一个环节都细心考虑,安排妥当,确保各次会议顺利召开;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推进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做好后勤服务工作。重点做好领导干部下访、公务接待、会务安排、车辆管理、节能减排等服务工作。

在新的一年,院领导对办公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希望。因此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工作作风,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平等相处,以诚待人,不趋炎附势,不瞒上骗下,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相处的尺与度的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任务。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发扬“忠诚服务”的精神,强化“民主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的意识,按照“马上就办不压事,分工合作不误事,多思多想不漏事,注意方法不坏事,创新工作干好事”的原则,做到:工作不浮躁、遇事不急躁,做事不毛躁,确保办公室工作整体推进。

法院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代表、委员:

今年是换届选举年。首先衷心祝贺新当选的代表委员,期待在未来五年我们共同携手、共同努力,积极推动攀枝花民主法治进程;同时感谢继任的代表委员在过去五年对法院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期待你们一如既往地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加深我们彼此的深厚友谊。我相信,在我们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法院工作会获得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绩,迎来新的发展。

五年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公信法院”创建活动为抓手,突出“服务大局,能动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重点上下功夫,在难点上求突破,在特色上谋创新,各项工作长足发展,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1重处理涉规模以上企业案件的工作意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为“四个倾力打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三十七条措施、支持县域经济做大做强的意见等文件,丰富服务中心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党委、政府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出谋划策,参与研究论证()次。坚持开展“专项司法建议”活动,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项。建立行政审判通报制度,提出改进意见()条。主动谋划“双创”等全市重点工作,将征用拆迁、环境监察等行政执法作为指导重点,举办法制讲座6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名少年犯、()名监外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协助做好帮教矫正工作。

2行政许可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司法为民有新举措。顺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不断巩固、深化和拓展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和便民诉讼机制,推出巡回审判、预约立案、设立便民收案点和诉讼服务站、开展法制宣传等便民措施。完善民生案件审判机制,开辟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加大弱势群体保护力度,组建妇女儿童维权、农民工维权等专门合议庭,审结涉民生案件(),标的()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2417件涉民生案件缓、减、免诉讼费519.7万元。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涉诉信访逐年下降。大力推进“大调解”工作,完善“三联两进”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大力清理执行积案,完善执行机制,通过曝光“老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五年来,全市法院执结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

——司法能力有新突破。结合各项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素质培训和作风转变。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招录()名工作人员,积极解决案多人少的状况。坚持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法官论坛等活动,努力提高队伍司法能力。2010年,举办我市首届“我最喜爱的人民法官”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3大力加强审判管理改革,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加强流程管理和质量评查,完善管理考核体系,内部管理逐步实现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作风巡查和审务效能督察等措施为抓手,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法院干警司法作风、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没有出现违法违纪事件。

——法院公信力有新提升。高度重视接受监督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新闻发布,聘请司法监督员,与市级媒体联办“现在开庭”、“每周一案”、“法庭聚焦”三个法制专栏等措施,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五年来,全市法院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增强,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作风不断转变,司法能力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更加体现科学发展。在市效能办对全市机关的检查中,市法院机关纪律作风连续四年名列前茅。2010年,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大调解工作,在全国、全省会议交流经验;在省法院五项重点审判工作考核评比中,五项工作均获奖。东区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满意度普遍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2011年工作情况。

4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2009件,结案率84%。其中,市法院审结1166件,结案率82.9%。

(一)狠抓能动司法,着力服务发展大局。

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牢牢把握“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创新能动司法举措,着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主动对接全市中心工作。制定《为我市“十二五”规划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二十条措施》和《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为全市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司法保障,妥善处理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件。出台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审结涉企违法犯罪案件(2)件,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八)》,依法审结11件醉驾入刑案。

三是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152。

5件,诉讼标的额9.5亿元。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共审结买卖、担保、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1506件。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制裁逃废金融债务和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审结借贷、票据、保险等金融纠纷748件,妥善审理王朝金诉乐山产权交易中心、市国资委拍卖合同纠纷等案件。保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人身损害、财产权属确认等案件1031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18件。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妥善审理游戏天堂公司诉我市19家网吧著作权侵权纠纷等案件。

四是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51件,行政非诉审查83件。统筹兼顾支持地方发展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慎审理和化解征地、拆迁、劳动保障等涉民生、易发群体性纠纷案件9件。健全行政诉讼风险评估机制,推动行政案件协调化解,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行政案件()件。强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通过发布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途径,促进依法行政。

6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件,涉案金额()万元。西区欧郦景苑刘渝萍等85户业主因与四川省荣兴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多次到市委市政府上访。我院受理后,经过艰苦细致的调解工作,在二十天内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85户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二)狠抓审判管理,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紧紧围绕司法公正,推进工作机制改革,有针对性地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高效。

一是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两权改革,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质量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考核奖惩、监督指导等审判管理制度,实现审判管理的规范化。探索建立随机分案、流程管理分级授权制度,规范院庭长审限修改审批权限。建立健全合理的指标考核体系,实现审判管理的科学化。

二是加强网上办案。依托信息化技术,强力推行网上办案,全市法院所有案件同步上网,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同步生成,基本做到了案件网上办、审判过程网上看、审判监督网上管。强化案件流程管理,设臵92个审限监控节点,所有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过程纳入流程管理。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发布典型案例()件。

三是加强质效评估。健全案件质量评查体系,专人网上。

7评查全部案件,重点评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和再审案件。采取交叉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等方式,对全市()件案件进行评查。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在网上对各区县法院、市法院各业务部门、审判人员的审判质效进行评估,发出质效评估通报()期。规范庭审行为,对()件案件庭审进行随机检查。完善案件评析通报制度,对改判案件、发回重审和再审案件一案一评析,发出通报()期。

(三)狠抓司法为民,着力保护群众利益。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警民亲”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创新和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

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功能设臵,规范工作制度,努力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通过服务热线、院长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以“法官六进”活动为载体,组织70余名法官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司法需求。

二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完善巡回审判,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85次。加强普法工作,到学校、企业、乡村等开展法制宣传()场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126起涉民生案件缓、减、免诉讼费81.2万元。

三是努力化解涉诉信访。抓好初信初访,从源头上减少。

8涉诉信访,信访同比下降()%。坚持院长定期接访、全体法官轮流接访、带案下访和巡回接访制度,共处理来信来访2990件(次),解决信访问题()件。

四是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委托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加强分权制约,细化执行联动机制、威慑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完善有利于执行工作开展的长效机制。执结案件2696件,执结率82.9%,标的2亿元。其中,实际执行率为86%,达历史最高水平。

(四)狠抓基层基础,着力提高司法能力。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指导下,立足实际,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开展司法能力培训。注重政治素质培训,组织干警到延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提高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注重业务素质培训,选派21人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培训,组织自主培训32次,受训514人(次)。市法院举办法官论坛3次,12名法官交流审判经验。坚持开展庭审考评、裁判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评选优秀示范庭审和优秀示范裁判文书。

9制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干警良好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以“五个严禁”为抓手,抓住关键环节,着力重点岗位,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开展作风巡察和审务效能督察,纠正庭审不规范等问题2次。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米易法院、西区法院审判大楼投入使用,东区法院审判大楼开工建设,新建、改建的10个人民法庭已全面完成。拓宽法官来源和渠道,充实基层法官队伍,招录26名大学生到基层工作,一定程度缓解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的问题。

(五)狠抓司法公开,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市法院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正和廉洁的重要保障,不断丰富和完善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开展法官与人大代表联络的“1+1”接受监督活动,市法院党组带头走访人大代表,汇报审判工作情况,倾听代表意见。定期发送《法院重大事项通报》联络专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判情况。通过短信平台,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采纳、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工作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总结接受监督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

10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立案条件、诉讼收费标准、诉讼程序和案件审判执行情况,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向社会公开重大工作部署、大要案件审执情况。完善司法监督员制度,邀请()名司法监督员对法院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审务效能进行暗访()次。开展案件回访活动,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司法公正、办案效率、司法廉洁、审判作风、司法能力等方面的意见。

三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继续办好“现在开庭”、“每周一案”和“法庭聚焦”三个法制宣传专栏,发挥媒体作用,做好法制宣传,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定期走访机关、企业、单位,深入乡镇(街道)、社区举办法制讲座11场次。

各位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是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各级人大和各位代表的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分不开的。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11强。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

今后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大局,为人民司法”为主题,以“公正高效权威”为主线,以“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审判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创新社会管理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2012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更加努力服务中心工作。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处理调结构、促转变、保增长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更加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纵深推进“大调解”工作,力促社会和谐。坚持重在预防,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12指数”。完善涉诉信访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四是更加努力提升司法能力。不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优化资源配臵,强化监督制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推动法院文化创新和文化繁荣。健全惩防体系,确保裁判公正规范、作风清正廉洁。想方设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审判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五是更加努力树立司法权威。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丰富司法公开的方法和措施,实现“阳光司法”。大力加强法制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理解法院工作,牢固树立司法公信和权威。

各位代表、委员,今后五年,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时刻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坚持不懈地加强法院班子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满怀激情,真抓实干,为建设“幸福攀枝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工作汇报

在xx年里司法行政装备科全体同志不畏艰难、团结拼搏、尽责尽力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当然,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觉得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三点:1.服务质量有待提高,2.管理意识相应淡薄,3.检查督促力度不够。随着xx年的到来,在经历了半年多的摸索和适应期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为我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服务。

一、转变工作思路,加强管理工作。

在xx年里,我们将以服务作为工作目标,以管理作为工作手段,做到转变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意识,全面完善和加强司法行政装备科的各项工作:

1.加强财务工作的计划性和监管力度,严格各项财务审批手续。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根据区财政局核定的年度预算计划,编制我院每月的支出预算,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同时要求财务人员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每季度向院领导汇报上季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加强财务工作的计划性。与之同时,我们将严格遵守我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务的监管力度,严格各项财务审批手续,所有支出必须经司法行政装备科审核后,再提交院领导审批。

2.改进车辆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强车辆的管理。

在xx年里,我们感到11辆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不高,对于下发到各部门的车辆,作为司法行政装备科而言基本处于失控状态,但是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司法行政装备科却将承担直接的管理责任,这对于我们而言很不公平。所以,作为我院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我们建议院领导依照我院的车辆管理制度,改进现有的车辆管理方法。首先,建议车队增添2名专职驾驶员,以保障各部门的用车需要;其次,原先下发到各部门的车辆,由司法行政装备科予以收回,所有车辆的钥匙,由车队统一保管;第三,全院干警凭驾驶证向司法行政装备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今后可以作为兼职驾驶员被允许驾驶法院的公务车辆。第四,2名以上法院干警凭用车审批单,在车队驾驶员均已出车的情况下,经登记备案的兼职驾驶员可以向车队领取钥匙后自行开车,每次出车回来后必须将车辆和钥匙交回车队;第五,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驾驶公务车辆。

3.加强法院网络系统的应用,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

我院已经全面建成法院局域网并和全省法院联网,并且已安装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议院长办公会尽快讨论通过我院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制度》,并加强法院网络系统的应用。同时将信息的输入等网络应用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完不成任务的将予以扣分。

4.强化管理意识,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在xx年里,我们感受最深、体会最多的就是自身的定位问题。没有定位也就没有地位,一些干警对于司法行政装备科的工作人员的态度是生、冷、硬,甚至对于我们履行的一些正常职责都不能理解。我们认为,尽管我们从事的是一些勤杂工作,但我们并不仅仅是法院的勤杂工,更多的时候,我们是管理者。当然,我们的管理的对象是法院的财务、车辆和物资等,而不是法院干警。因此,在xx年里,在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同时,我们将强化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院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装备科的各项工作职责。与之同时,我们建议院领导对我院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考核机制、考核方法等进行改革,以确保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得到正确的遵守和执行,同时这也有利于司法行政装备科做好各项检查督促工作。

二、加大装备投入,提升服务质量。

在xx年里,我们将充分有效地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装备投入,以提升后勤保障工作的服务质量,具体的采购内容等财政预算确定后,由院领导讨论决定。

三、清理固定资产,提高使用效率。

现在,我院的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所反映出的问题也不少,在xx年里,我们将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和重新调配,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一是对于会议室的椅子,不能随便搬动,更不能放在办公室使用;二是对于打印机,三楼的法庭调解室还缺少打印机,而一些部门打印机数量众多,现在法院局域网已经建成,完全可以通过联网的形式解决,我们建议各部门基本配置为部门领导人和内勤各1台打印机,有特别需要的根据打印机数量另行考虑。

四、签订各项责任状,落实管理职责现在,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已经相当健全,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差强人意。我院《xx年工作报告》指出,为此,我们决定自xx年起根据我院的规章制度签订各项责任状,主要分内外两方面:在司法行政装备科内部,我们将根据各人的岗位职责,明确各人的责任,并与每一个人签订责任状,以落实管理职责。在外部,司法行政装备科将和其他部门或人员签订下列责任状:一是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状,二是关于兼职驾驶员的安全责任状。

五、工作建议。

1.建议增添人员。

由于司法行政装备科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所以建议院领导能根据实际情况,增添1名财务人员、2名驾驶员、1名网络管理员(男性)。

2.建议重新划分部门职责。

由于我们人手的不足,同时考虑到工作内容和部门情况的不同,所以建议院领导能重新划分部门职责,将文书打印工作重新划归办公室管理,将夜间值班安排工作划归法警大队管理。

3.建议加强大楼的安全管理。

由于门禁系统和安防监控系统至今尚未安装,给大楼的安全管理带来隐患,所以建议加强大楼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必须有人24小时值班。

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近日,都匀市人大常委会第122次主任会议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玉山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华、程辉、吴冬生、敖忠南、何宗武、刘才亮及各工委主任等参加会议,市法院院长黄晓明向主任会议报告20xx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市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郭玉山主任一行实地视察了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车载巡回法庭、远程视频接访室、科技法庭等涉及司法改革领域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情况,每到一处都仔细察看并认真听取相关建设的情况介绍。

会上,市法院院长黄晓明就20xx年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全面报告。20xx年以来,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深度思考,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司法改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一是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优化设置人民法庭、推行法官办案责任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开展“轻刑快审”试点改革、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三是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和内容、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进司法公开;四是改革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代表监督方式、配齐配强人民陪审员队伍,扩大司法民主;五是建设高清科技法庭、推行无纸化办公办会、建成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六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加强司法便民。

黄晓明表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是对市法院工作的极大鼓舞和支持。目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任务艰巨,请市人大继续关心和支持市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帮助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后,市法院将以更开放的心态、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各项举措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参会人员对市法院20xx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法院很多工作实现了大跨越,尤其在实施立案登记制、开展轻刑快审、组建审判团队、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方面亮点纷呈。同时,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针对下阶段工作,郭玉山主任希望市法院要巩固改革良好势头,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都匀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要继续围绕审判中心,统一思想,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二是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向人大和上级法院汇报、通报改革工作情况;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既要确保干警廉洁,又要抓好人才培养,建立科学的人才梯队,为法院事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同时,要做好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