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年度总结(汇总19篇)

小编: 文轩

在撰写年度总结时,要客观、真实地反映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情况,不掩盖对自己的评价和反思。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值得一读的年度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指导。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自由裁量基准重新厘定。为促进行政处罚行为合法合理,我市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审定工作,全面审核市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和自由裁量执行基准,在泰州政府法制网公布自由裁量权清单,41个执法部门的4674项处罚权标准得到重新厘定和梳理,对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法定情节、处罚种类、罚款幅度予以细化和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压缩随意处罚空间,引导和规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2、事中事后监管常抓不懈。市政府印发《泰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着力解决企业“办照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坚持简政放权,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实现市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分离、事先许可和事后监管相分离。运用信息平台等技术手段有效促进监管全程信息化、规范化,实现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建立违法违规和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切实做到“放管结合、风险可控”。完善“一站式”市场准入平台,打造“一网式”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政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同步到位。

3、执法培训监督上下联动。市政府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执法考场巡视。全年针对不同执法队伍组织市级层面执法考试3期,积极推广市、区统一命题、同期考试、集中阅卷、在线评分等模式,杜绝考试不合格者领取执法证件,《泰州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得到有力执行。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以赛促学、法治大讲堂、以案释法基层行、庭审辩论电视大赛等活动,锤炼执法人员技能。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情况通报。人社局、卫计委、烟草局、司法局等单位积极开展案卷交叉互评、重大处罚备案审查、法律文书评查等活动。政府和部门上下联动,在监督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执法水平。

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有力促进税务部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监督税务干部有效履行职责,切实有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xx县国税局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办税大厅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公示、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严格落实《国家税务局总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防止干部恣意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权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xx县国税局在执行重大执法决定前需由牵头部门做好有关单位的意见征求、搜集,经集体会审的形式经充分讨论后由单位负责人综合各方意见作出结论,有关部门表决通过方可,沟通充分、程序得当、决策民主,依法审案、集体议案得到了充分体现。

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1x年,xx县国税局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保障纳税人应享尽享。201x年,我局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共24932户次,共减免税款666.81万元。其中个体户及其他个人22551户次,共减免税款635.69万元,企业和非企业型的单位2381户次,共减免税款31.12万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124户,减免税额39396万元,其中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55户,减免税额52万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3户,减免税额6456万元,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7户,减免税额7150万元,享受困难地区新办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2户,减免税额55万元,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57户,减免税额25683万元。

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xx县国税局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要求,确保行政审批改革落到实处。根据上级要求,对于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规范行政审批法定流程、法定权限、法定期限,防止违法违纪情况发生。对已经取消的56项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管理,杜绝变相审批情况的发生。按照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x年第21号)的要求,简化受理文书243份,简化申请材料推行实名办税3816户,提供3种行政许可事项相关问题咨询预约渠道,全面优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提供和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5次,组织召开申请人评议会听取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次。

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各项工作措施,对内部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从而形成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动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成立专项普法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统人员全员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201x年共召开2次普法会议。二是认真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我局采用在办税服务大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和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普法知识等方式,向公众进行普法宣传,201x年共宣传5次。三是加强内部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我局通过利用晨会学习、举办讲座、自学等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先后共组织学习4次。

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我局牢牢把握商事制度改革的内涵,不断加快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以及“两证整合”为主的商事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体系,全力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一是加大国地税合作共管力度,严格落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4.0版)》,共驻政务大厅,联合进行税收宣传,开展国地税合作会议等合作措施全面开展,将随着商事制度改革而出现的税源质量降低、税源监管难度大、税种核对困难等工作细化,确保商事制度改革落实、落地、生根。二是贯彻“放管服”精神,优化纳税服务体验。着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营改增政策大辅导”、“问需求、送春风、优服务”等优化办税服务活动。201x年,xx县国税局全力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实体体验大厅,办理业务6213笔,增设自助发票领购机2台,为纳税人大大节约办税时间,有效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三是发展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县级财税大数据平台。201x年县政府牵头投入200多万元县建立“xx县财税大数据平台”,此平台与工商局、发改委、国土局等35家政府单位密切联系,并建立了专门的信息通道,xx县国税局可定期获取各单位内重要政务信息和涉税数据,可用于税收分析、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等多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上发挥重大作用,从根本上解决了涉税信息不通畅、涉税源头把控不严、征管不到位的情况,为组织收入提供确切依据和有效抓手。

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先行先试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201x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突破传统征管模式,实现单兵作战向团队协作转变,集中人才优势,集中开展应对处理,实施灵活机动,人尽其才的团队工作机制。三台税务分局负责288户大企业及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以行业分类管理为主,实施个性化、差别化、精细化、团队化管理。纳税服务科负责2029户一般税源及个体税源管理。一般税源以行业分类管理为主,强化发票监控;个体税源以片区管理为主,强化税收定额管理,加强发票监控。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新模式,成立国地税联合风险管理团队,加强对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的分析和应对,加强户籍管理、税源调查等基础事项与风险应对的统筹整合,推进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四转”,不断提升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针对大企业纳税意识较强、纳税行为较规范、服务需求高等特点,定期召开税企交流会,对涉税风险及时进行跟踪、提醒,引导企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防范税务违法行为。大胆尝试实行大企业涉税事项事先裁定服务,依企业申请,在事前增强企业经营活动的税法适用的确定性,提升企业税法遵从度。二是及时核查金三系统非风险识别事项模块推送的非风险事项任务,涉及专票普票开具风险监控、新办纳税户核查、未实名认证核查、高风险企业核查、退税和多缴税金核查、自然人代开发票核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收入小于开票收入等内容,201x年核查并处理非风险事项任务1881条。三是推进开展征管基础平台派发任务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增强税源征管水平,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自治区国税局开发并上线了征管基础平台和手机软件“巡查助手app”。我局克服人员短缺的困难,结合非风险任务平台,合理选择派发任务,分配人力资源,摸索软件使用方法,前往纳税人注册场所进行图像采集、信息核实,成功完成现场图像采集、资料查验上传、信息资料复核、信息资料补充等步骤,最终在办结时限内顺利完成对新办企业的巡查工作,并摸索总结出一套相关流程经验,为下一步工作的推进提供相应依据。目前已办结任务421条,对任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新办纳税人信息与实际经营信息不符、发票领购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符等,对存在问题的纳税人已采取停供发票、降低领购发票数量和限额、对查无下落纳税人进行转为非正常处理等措施,已转为非正常处理纳税户26户。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我局通过激励和惩戒两个手段增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一是守信联合激励方面,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全面推行办税绿色通道,在资料报送、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累计为9户次a级一般纳税人提供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业务;为35户次a级纳税人提供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业务;为75户次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为42户次纳税信用c级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在为a级纳税人设置“绿色通道”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问需求,送春风,优服务”专项活动,与a级纳税人保持常态化联系,主动了解他们在办理涉税事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合理诉求,切实维护a级纳税人权益。对a级纳税人提供“一对一“涉税业务的咨询和辅导;开通延时、预约服务,可预约在非工作时间延时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强化纳税辅导,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和企业qq群为企业发送最新税收政策,保证企业能够快速及时的了解和落实相关税收政策。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有效扼制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互信、平等、融洽、和谐的新型征纳关系。二是失信惩戒方面。对信用登记评定为d的纳税人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d级纳税人的管理措施,缩短纳税评估周期,从严审核报送的各项涉税资料,从严审核进出口退免税业务;税源部门将d级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入户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限制措施。对失信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采取在窗口申请购买发票时就对发票发售数据及时转风控部门进行风险控制的方法,掌握企业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并及时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管理方面“对症下药”,从征管手段上面采取措施,加强发票、巡查等方面的管理;同时也在工作中积极宣传诚信纳税,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

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去情况。我局加强与招商局、工商局的数据共享,与地税部门展开合作,遵循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优势互补、方便高效的原则,及时同步共享涉税数据。并对“走出去”的相关政策进行宣讲,为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辅导。为今后的税收风险应对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也为不断优化跨境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新格局提供了重要保障。

年度法治街道建设工作总结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根据市、区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街道适时调整优化了《xx街道党委书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街道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了街道法治建设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员,认真制定了《xx街道依法治街道工作方案》,为推进街道法治建设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完善了《xx街道党工委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政府行政工作制度体系,保障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在实行《清拆、清理、修整等零星小工程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前,街道法制室和律师顾问团队进行了多方面的风险评估,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和统筹谋划,推进审计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对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审计全覆盖。2020年6月,审计署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督查调研,重点督查调研纳入中央2020年重点改革任务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的推进落实情况,征求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修订的意见建议。通过督查调研,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践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审计独立性得到提高。12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改革审计管理体制”要求,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胡泽君同志主持召开专家座谈会,邀请科研机构和高校院所的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研讨,为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建言献策。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一是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020年6月和12月,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胡泽君同志受国务院委托,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办的3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对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审计署承办的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总结,向国务院办公厅上报总结报告。依法加大公开力度,对主办的6件提案复文和3件建议复文向社会公开。

三是妥善做好行政应诉和国务院裁决举证工作。应对行政诉讼案件40起,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已审结的39起案件未发生败诉。应对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1件,按时提交答复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XX镇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总结。

2020年,xx镇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实施纲要》,围绕建设法治xx为目标,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各项措施,着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创新工作机制,法治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法治宣传,抓好纲要的贯彻实施1、镇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法治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的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年初工作有计划,年终有考核总结,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以“七五”普法终期考核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农民工学法周、“12.4宪法宣传月”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造浓法治氛围,使法治建设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一是进一步加大各类重点对象学法力度。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治度,制订学法计划,落实学法内容,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档案,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组织领导干部参加镇里组织的学法活动,加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法治建设的能力,掀起了全镇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法用法的热情。二是扎实开展经常性普法宣传活动。按照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坚持每月由司法所牵头,会同镇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每月一法”法治宣传活动。同时采用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政府法治建设、创建“法治镇”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方式措施,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创建工作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科学民主决策基础1、一是坚持权力阳光运行,全面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我们把法治建设,公正司法的相关制度、程序以及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等及时公开。各行政村建立了相对集中的党务、事务公开栏,进一步扩大了公开范围,丰富了公开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不仅规范了政府法治建设行为,也便于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杜绝“吃拿卡要”和“冷横硬推”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2、坚持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法治建设工作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领导是否重视。我镇先后出台了《xx镇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等规定,全面落实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完善了重大问题汇报制度,重大决策审核制度、处理信访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干部培养考核任用、财务管理、专项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等重大内容做了详细规定,有效增强了干部的责任心和防微杜渐能力。在工作中,要求镇机关各职能部门明确执法任务、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和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在机关考核内容中,我镇机关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对其责任人视责任大小给予相应处理。

3、实施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机制和村级事务监督机制。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级事务充分尊重民意,建立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制度,设立意见征求箱,畅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让群众参与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行为。在征地、土地流转过程中,切实听取群众意见,由群众代表提出切实际、可操作的办法,村委在综合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这样做出的决策,是在群众的监督下所做出的,既贴了民心、又顺了民意,有力地推动了工作。

二是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及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并不定期地对他们进行考核,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必学、爱学、勤学业务,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治建设观念。继续加大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要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进一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力度,确保应备尽备,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全镇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五)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大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

(六)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不断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一则九法”,即:《政府工作规则》《依法行政述职评议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公共资源处置管理办法》《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政务服务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政务督查工作办法》和《机关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办法》,促进政府工作程序公开、运行公开、监督有力,有效规范行政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不断加强政府自身能力建设。按照《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xx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做好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迎验工作的通知》,将任务细化分解到镇和部门,夯实工作责任,制定创建工作台账,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限,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被市政府表彰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三是不断完善行政机关防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了《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要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过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三个环节,做到情况不明不决策、未经专家论证不决策、未进行民主讨论不决策、不符合法定程序不决策,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各镇各部门在决策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2020年以来,共审查各类产业开发合作、智能化网络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大论证决策事项50余次,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平稳发展。

(二)扎实推进“放管服”及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积极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和县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在2020年版行政许可汇总目录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修改及中省市文件精神,修订发布了《xx县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20年版)》,同步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积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确定第一批划转62项、第二批划转124项、不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44项,并将22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划转集中,进一步提升改革成效。二是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实行简易退市制度,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探索实行“多证合一”。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公示、随机抽查、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三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全面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县各项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流程。制定出台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xx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办法》《审管分离和信息双向推送管理办法》等十二项制度,强化审批过程监督,推行跨部门、跨行业并联审批工作。通过大厅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xx县门户网站等平台将单位职能、办公电话、“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进行公示,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途径,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进驻单位26家、进驻政务服务事项302项,设立71个前台窗口、11个后台工作间、可容纳工作人员120余名的新政务服务大厅于12月26日正式启用。全年共接待办事群众79621人次,受理各类服务事项65238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分别为99.5%和99%。四是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20〕23号)要求,围绕证明事项开具的主体、数量、用途等内容开展了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我县共梳理证明事项51项,最终保留的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34项,其中:法律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6项;行政法规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15项;部委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11项;部委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2项。地方性法规设定证明事项1项,建议保留4项。无规章设定证明事项。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取消10项。其中,立即取消4项,2020年年底前取消6项;建议保留6项。

(三)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印发了《关于委托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指导意见》,按照合法、合理和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和镇行政执法资源的具体情况,开展委托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工作,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厘清镇政府执法职能,规范委托执法行为,目前我县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住建局等部门已经开展了委托执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方案的要求,积极配齐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整合部门内部执法力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支队伍执法”,成立了城建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大队、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等综合执法机构。同时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建立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场管理、计划生育、农林水利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相互通报工作动态,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形成了部门联动、协调一致的执法体系。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全面深化执法公开,进一步简政放权,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县公安局成立了网上公安局1个、网上派出所18个、网上警务室30余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三网并行,将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推送到县政府网络端口,向外公示。今年,全省唯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在我县率先试点运营,将我县20个行政执法单位纳入系统,目前监督平台运行状态良好。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备案审查、异议审查、定期清理等工作进行了详尽规范。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了《推行规法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审查等制度的衔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权限和程序,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制定程序不规范、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20年出台规范性文件8件,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统一公布,同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县人大进行了备案。

(五)健立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将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法治观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监督,严肃党纪政纪问责。坚持每年向市政府、县委及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加强与上级政府的沟通,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改进。认真做好“两案”办理工作,2020年至今,县人大、政协共转交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9件、政协提案97件,截至目前,“两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同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二是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组建了12345便民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出台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健全了任务对接、办理流程、督办考核、回访测评、“五定一包”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市(县局)长接话日活动,现场倾听民声、受理群众诉求、及时处理协调相关问题。2020年12月至今,我县共接收市转派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610件,目前已办结574件,36件正在按期办结中,办结率达100%。充分利用“8202034”社情民意调查系统,先后开展了精准扶贫、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秸秆禁烧等7项专项调查活动,以精准数据为领导决策和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畅通“7755555”xx热线接听渠道,广听民意,今年共接听有效来电4653件,均通过热线系统平台转办,目前转办件已全部办理反馈,通过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3.3%。三是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对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严格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

(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通过自查自评、县法制办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1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4142件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其中县政府法制办随机抽取行政许可类11卷,行政处罚类14卷进行重点评查。经过评查,25卷均为合格卷,合格率为100%。评查结果全县进行通报并运用到考核当中,有效的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2020年共换发证件487人,新增执法人员271人。二是切实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含上期结转1件),审结10件。其中维持8件,变更1件,终止1件,不予受理1件,正在审理1件。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1件,目前已审结的均被法院予以维持。三是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制定了《xx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事务的审查和办理,协助县政府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目前,全县共有45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在法制办备案,建立了县、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基本实现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七)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制定了《深入推进“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发挥司法、道德、行政三方资源作用,构建乡村矛盾纠纷集中统一化解模式,推动乡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出台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通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技术指南》,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利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等一系列专项活动,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全年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83件。二是完善仲裁和行政调解机制。推进行政仲裁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土地承包、人事、劳动等仲裁工作制度、流程,方便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强化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有效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三是切实规范信访秩序。以开展信访矛盾攻坚战为抓手,扎实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今年以来,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81件人次,同比人次下降13%,按期办结率100%。通过“听证评议+疑难案件化解”的模式,召开信访听证评议案件20件次,推动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化解,收到明显成效,同时圆满完成了中省市“两会”和重大节庆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

(八)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县始终把法治培训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县委中心学习组、政府常务会、“太极大讲堂”定期安排专题法治讲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论述、法治理念、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等精神,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详细解读。县人大认真组织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任前法律考试。政府系统开展了“一月一学法”“学法律、提能力”等系列学习活动,先后对《宪法》《监察法》《物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辅导培训,并通过全县视频会议系统培训到各镇,实现了学法全覆盖。二是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各镇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将法律学习与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相结合,制定了学习方案,组织开展了专题讲座、报告会、主题实践、讨论交流、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切实提高了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公众的法治教育。精心组织编排法治文艺节目,法治民歌剧《村官巧断家务事》先后在省、市及10个县区巡演15场次,并在陕西农村网进行直播,点击量近160万人次,受到各级高度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2020年广泛征集法治微电影、微视频25部,筹集20万元对《公公的遗嘱》和《良知》两部微电影进行拍摄,目前已上映,反响良好。印发“农村法律服务手册”送到每个贫困户手中,组织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志愿者,常态化开展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扶贫氛围。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依法决策机制不断优化。我市积极贯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了《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为规范决策行为确立了制度保障。201x年3月,市政府办与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整合优化办文系统,实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一般公文分类流转和管理,提升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201x年5月,市政府公布了《201x年泰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16项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研、论证、评估、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决策事项合理、合法。

2、科学决策意识不断提升。市政府严格加强对重大决策的考核、评价力度,积极推广行业专家参与论证、法律顾问参与审议、党组成员全程监督等创新举措,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意识不断增强。市环保局坚持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形成绿、蓝、黄、红、黑五个评价等级,为其他执法部门提供信用参考。市物价局全面落实价格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严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涨价项目。城管、住建、体育、国土、地税等部门充分履职,牢固树立决策程序意识,决策档案有据可查,决策过程更加透明。

3、决策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我市着力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完善、调整相关决策。市政府自我加压项目资金安全责任,资金监管毫不松懈。市财政局着力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惠民政策相关资金安排,严格落实先评审再招标制度,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工程量变更管控。市审计局着力加强政策跟踪、财政金融、环境资源、固定投资等方面的专项审计,持续关注政府债务和专项资金、存量资金、彩票公益金,不遗余力提高决策相关资金使用绩效。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一是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及时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提出具体要求。结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1949.10—2020.12)》等学习材料及时配发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邀请中共中央党校等相关机构专家进行专题辅导。面向司处级干部,举办10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专题培训班和5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

二是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在分层分类职业教育培训中增加法治内容。在审计署组织举办的培训班次中,统筹安排党规党纪和法治教育课程。针对审计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激增的情况,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和司法机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审计人员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积极推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观念。组织新任职的97名司处级公务员进行宪法宣誓,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是积极拓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民法总则、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及国家宪法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中国审计》微信号、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中国审计报》新闻版面及时刊发相关宣传稿件,对审计机关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情况进行报道。积极组织参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百家网站”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南京特派办获得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的“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优秀组织奖。

五是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审计法治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计法治建设。组织“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审计干部违纪案例警示教育、讲授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撰写廉政感言、召开“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切实发挥道德教育和党性修养在依法审计中的重要作用。

科技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本局实际,将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总结。

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工作职责,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

四季度的全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认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质。

(三)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结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12·4国家宪法日、送科技下乡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向群众发放学习资料、宣传画册,积极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等宣传活动,营造科技法治宣传氛围,提升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二、存在困难及问题。

目前,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主要依托局机关的法治学习为主,相关法治宣传覆盖还不够广、力度仍需加大。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需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围绕绕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任务落实,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法制宣传,提升法治素质,积极投入法治建设工作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审计署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纲要》要求,距离建成法治政府部门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严格依法审计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2020年,审计署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审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对照《纲要》关于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监督职责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有针对性地完善审计制度体系,推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修订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审计机关内部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二是提高依法审计意识。严格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合理安排审计任务,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保证审计项目质量。在揭示反映问题时,要在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坚持“两手抓”“三个区分开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促进审计人员特别是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着力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2020年,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发展、改革、安全、绩效”目标,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开展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23项审计工作,全国审计机关审计(调查)13万多个单位,为国家增收节支3100多亿元,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100多项,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9100多件。其中,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方面,重点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审计方面,实施了中央部门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农林水专项资金审计、涉企收费审计,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实施了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金融审计方面,实施了重点商业银行跟踪审计,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实施了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企业审计方面,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实施了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方面,实施了扶贫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跟踪审计等;资源环境审计方面,实施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节能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等;涉外审计方面,实施了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等。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一是整合优化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和纪检监察职责。在征得有关方面同意后,将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部门合署办公;单独设置机关纪委,整合划入巡视工作相关职责,加挂巡视工作办公室牌子,全署专职纪检干部编制总数达到83人,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召开司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述党建视频会议。2020年1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严格履职、廉洁从政、加强党的建设,首次以视频直播方式召开司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述党建会议,6个在京司局级单位和18个特派办的主要负责同志发言。

三是召开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2020年3月,召开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强化理论武装,扎实行动,在抓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要敢于亮剑、善于亮剑,使审计机关始终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决执行者、有力推动者、坚定维护者。

四是做好审计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8名审计系统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署党组的决策部署情况、审计监督职责履行情况、重要经济决策事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个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内容的审计力度。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一是立足审计项目开展法治教育。重大审计项目实施前,组织审计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和行业审计指引,教育引导审计人员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通过案例教学、经验交流、问题通报、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和依法管理能力,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坚持审计在揭示反映问题的同时,引导审计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处理各种利益问题。

二是在审计过程中重视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法治意识,改善审计执法环境,提升审计执法质量和效果。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为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发挥建设性作用。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一是推动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机制。起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施行。2020年12月,召开全国审计机关视频会议,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作出安排部署。

二是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后,迅速制定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有关单位负责的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大全覆盖和境外审计力度,建立健全协调配合、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审计公告等机制。

三是完善投资审计制度。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2020年9月,印发《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并召开全国审计机关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职责,强调负责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四是组织修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重点完善内部审计职责范围、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等内容,切实强化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职责。

五是修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按照中央要求,会同中央组织部、国资委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修订,主要涉及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评价、结果运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