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河长制工作要点(精选18篇)

小编: 碧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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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古有大禹治水,今有河长治污。日前,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十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至少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在全境推行“河长制”,至少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太湖蓝藻催生“河长制”

20xx年至今,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河长”,已遍布江苏全省727条骨干河道1212个河段。

按照“河长公示制度”,各地在河道边醒目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写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管治保目标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以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监督。

全国推广的“河长制”,最早正是源自江苏。早在20xx年5月,无锡市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水源恶化,市民被逼抢购纯净水。河道久无清淤、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同年8月,无锡市印发《无锡市河(湖、库、荡、)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将河流断面水质检测结果纳入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各市县区不按期报告或拒报、谎报水质检测结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这种合力就像一张渔网”

5年前,时任江苏省宜兴市市委书记的王中苏接到新使命――任漕桥河“河长”。漕桥河全长23公里,是太湖主要入湖河道之一,也是宜兴市水系最复杂、污染最严重、治理最困难的河道,水质波动较为明显。

“担任漕桥河的‘河长’,我感到压力很大,责任也很重。”从那时起,王中苏开始常态化巡查漕桥河,每季度至少一次,了解流域现状、掌握问题所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实地勘察、调研分析,他摸清了影响漕桥河水质的四大因素,即上游入境客水、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点源污染。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日前,我县组织“河长制”自查组兵分两路,对全县河道开展为期3天的自检督查行动。据悉,此次自检督查行动是对我县前一阶段“河长制”工作的查漏补缺,也是对我县“五水共治”工作的经验总结。

据了解,根据省、市有关部署,我县督查行动从9月中旬开始,一直将持续到12月底,形式以暗访为主,采取督查组督查与媒体监督曝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河道以垃圾河、黑臭河为主,督查的河长对象以镇、村两级河长为主。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机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各地‘河长制’基础工作,以及‘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等方面工作。”县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各镇(乡)要围绕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及时做好当地“河长制”工作自查和总结。同时,召开一次河长工作例会,对督查行动精神进行传达,对河长工作机制进行培训;组织一次巡查行动,重点突出县级河道及垃圾河、黑臭河,对河长公示牌、水质、排污口、雨水排放口、河边企业、河边养殖场、水环境治理项目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了解和记录,列出整改清单,并及时整改。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启动后,及时组建由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村委会和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开展日常督导检查、考核总结等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出台《罗城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镇级河长,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各村级河长,构建“党政并抓、上下共管,责任明确、权属清晰”的责任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河长会议、巡查制度、工作督查、工作考核等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对位工作任务,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摸清河情,精准对象。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一段一策及推行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的原则,对所有河道进行了明确划界,全面摸清每一条河道的长度、灌溉面积等分布情况,将辖区范围内的黑河;马尾湖、后头湖、明塘湖、天城湖4座小型水库列入河长制名册,按要求统一对镇、村级河长公示牌39块进行更新,对有破损的河长公示牌进行更换,明确镇、村河长姓名、工作职责、工作目标、河流概况、举报电话等,着力从河道淤积、养殖排污、岸线保护、违章建筑、违规采砂、黑臭水体、非法围垦侵占水域等方面,找清每条河流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对策,逐项建档,全部入账。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镇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关心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美化河道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长制”的受益者转化为“河长治”的'参与者。截至目前,累计召开镇村干部会议4次、镇级培训会议1次、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30次,推送河长制微信信息25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册。

(四)强化监管,突出实效。为确保“河长”责任落实到位、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镇河长办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河道执法力度及河道水域环境检查力度,建立镇村两级河长巡查机制,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各村级“河长”日常巡河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每月第一周和最后一周为固定巡河周,确保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月不少于2次的巡河长效机制。镇级河长办负责收集巡查记录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做到每次巡查有记录、有发现、有整改。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日常河道保洁制度,每月15号和25号为草管员、林管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义务巡河日,并形成考核评比机制,有效的增强了河渠管护保护力度,形成了共防共治共享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明确责任,加强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xxx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高台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结合全县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实施农村“三清一改”综合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制定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村庄保洁制度,完成13个村村规民约修订上墙、配齐农村共管共享人员81名,“双管齐下”严控农村生活垃圾等污染源排放,逐步通过统一转运、集中填埋方式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在河道途径主要路口设置垃圾斗,有效杜绝了沿河群众乱倾倒垃圾、过路行人乱抛垃圾及偷倒建筑垃圾等行为。完善入河库渠排污管控机制,全面加强重要水功能区排污口监督管理,排查入河湖库渠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开展“恶臭水体”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杜绝水体污染。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镇切实按照中央、市、县“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全面推动我镇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河长制”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现将20xx年1月—20xx年6月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范围内共有一条市级河流、七条镇级河流。其中市级河流郁江又称后江河,在我镇范围内全长约12km。上游接湖北省利川市文斗乡长顺村,下游接石榴乡、联合乡。流经连湖镇7个村、社区。河流经过我镇场镇范围,是我镇唯一一条市级河流。七条镇级河流分布在七个村社区,均为溪沟,最终汇入到郁江。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镇、村二级“河长”为主的“河长制”工作体系,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总河长,各副职领导为镇级河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村河长的组织体系,下设镇河长办处理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研究下发了《连湖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连湖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连湖镇河长制工作制度》、《连湖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完成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的编制。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确立了由河长牵头召集河长制工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河流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对河流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针对溪沟治理,我镇增加了公益性岗位、生态保洁员数量,对其负责区域进行划片,各自负责所辖区域溪沟环境卫生,确保管护无死角,严格落实责任,实行长效考核制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推进氛围。结合“世界水日”、“环保宣传日”,充分利用标语、传单、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了“绿化大地、保护郁江”植树造林、乌江流域清洁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河流固体废物排查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宣传了重庆市河长制一号令,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和积极性和责任感,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了郁江七个村、社区河长制公示牌的安装验收工作,让河长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执法监管,抓牢工作推进手段。加强各级河长巡河力度,明确要求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河,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河。共查处关闭了乐地社区、多家村两家非法采砂场,有效禁止了河道采砂行为,搬迁关闭了一家郁江沿岸养殖场,防止了养殖污水进入郁江。有力地推动了我镇郁江河道健康发展,维护了我镇正常水事秩序及水生态环境。针对重庆市河长制审计反馈问题,完成了黔石高速连湖隧道渣场、路基渣场的挡墙、排水渠道整改以及多家村榨房沟堆积在郁江河岸的渣土进行清理。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

1、黔石高速连湖隧道渣场、路基渣场完成整改销号后,在多次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影响下,连湖隧道渣场渠道修建长度不够,暴雨冲刷下将原有道路冲毁,路基渣场排水渠被冲毁,导致又有部分渣土被冲积到郁江河岸,我镇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黔石高速中铁二十局四公司进行整改。

2、连湖镇二环路修建因入口处需经郁江支流白水沟,施工单位将大量弃土堆积在河沟中,未及时处理,已多次上报主要领导,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保证河道畅通。

3、连湖镇场镇污水管网不足,由于近几年场镇发展较快,场镇阔容,但污水管网未及时跟上,导致部分污水未得到及时处理,我镇已积极申报项目,抓紧污水管网项目早日完工。

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的要求,明确目标、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工作:

一、继续督促中铁二十局四公司完成渣场整改,防止恶劣天气等影响再次出现排水渠道损毁,渣土入河的问题。

二、建设增加污水管网覆盖,将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杜绝场镇生活污水排入郁江。

三、督促二环路施工单位完成白水沟渣土侵占河道的整改,保证河道通畅。

四、加大各级河长巡河力度,做到一有河道事件发生就能够迅速处理。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xx政[20xx]2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120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20xx]187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20xx]93号)精神,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决定在全镇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落实、共同监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几年努力,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xx境内3条主河道及支流全面落实“河长制”,分河长、河段长和河道管理员。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原则上由河道流经村的'村委主任担任河道管理员,若有人员变动,自行调整。

各村应当根据乡镇“河长制”方案,积极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维护生态平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河长。是责任水系总领导,负责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河段长加快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2.河段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河道管理员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河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河道管理员。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

(6)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设置具有保洁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宣传标牌;

(8)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9)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10)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1)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乡镇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赣发〔20xx〕26号) 、《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赣办字〔20xx〕50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九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河湖库水环境治理,打造“美丽湖乡、生态xx”,特制定我县“河长制” 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县实施的“河长制”,是指在省、市的统一部署下,县、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行政区域“总河长”、“副总河长”,县四套班子及乡镇党政班子相关领导担任河流“河长”,推动县、乡镇党委政府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湖库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湖库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湖库健康。全县境内河湖库均实施“河长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河湖库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湖库健康。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

三、主要目标

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落实河湖库管理措施;河湖库水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基本消除河湖库保护区内违法水事的发生;河湖库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河湖库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基本建成河湖库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到2020年,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7.7%,鄱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

县、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流由县党政班子领导分别担任“河长”,河流所经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设立“乡河长”和“村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城区按现有城市管理体制落实专管人员。

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新妙湖水系、大西湖水系等跨乡镇河流的县级“河长”由县四套班子相应领导担任,对口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联系单位协助开展工作。鄱阳湖水域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河长”。

中型水库的“河长”由县级领导担任,小型水库的“河长”由乡镇领导担任。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县农业局、县水产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计委、县公安局等为“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各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责任人、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各级“河长”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设立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各责任单位联络人为组成人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

建立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县级总河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副总河长由县长担任。乡镇、村级河长分别由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担任,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湖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县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乡镇“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牵头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推进河湖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湖库巡查保洁、河湖库生态修复和河湖库保护管理,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村“河长”负责对所在村内河湖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宣传工作,开展管理日常巡查,收集管理资料,建立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配合突发事件处理,引导村民自觉维持河湖库的健康生态。

2.“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研究制定“河长制”工作措施,调度跨流域、跨地区、跨乡镇的“河长制”工作,督导河湖库保护管理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督办“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河长制”工作督查和考核奖惩。

3.县级责任单位职责。

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对乡镇、村“河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河湖库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县委农工部负责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湖库保洁。

县编办负责“河长制”有关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河湖库保护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编制和修订。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河湖库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研究制订河湖库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开展重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湖库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县审计局负责水域、岸线、滩涂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县统计局负责指导“河长制”工作考核。

县工信委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河湖库保护管理有关问题。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管和推进航道整治及疏浚、水上运输及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县建设局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由建设系统管理的水域环境治理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县规划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蓝线规划控制。

县城管局负责整治监管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等现象,依法查处违法在河湖库“建、堵、占、挖”等不法行为。

县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更严格的河湖库排污标准,开展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实施全县地表水水质监测。

县市场监督和质量管理局负责规范、监督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景区内河湖库保护管理。

县农业局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县水产局负责监管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县林业局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库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库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河湖库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湖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河湖库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湖库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县卫计委负责指导和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卫生改厕。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库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实施。各乡镇应当进一步明确当地有关站所的具体职责。

五、实施步骤

(一)20xx年3月底前,出台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河长制”组织体系。组建“河长制”办公室,利用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宣传“河长制”,宣传河湖库保护管理的法规知识。

20xx年5月底前,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要完成管辖内河湖库的调研,收集齐全相关数据和“河长制”实施前原址原貌的影像资料。

20xx年7月底前,县乡镇“河长”负责牵头召集相关单位,完成“一河一策”的编制。

20xx年12月底前,建立覆盖到县、乡、村三级范围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全县全面实施“河长制”,建成“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模式。

(二)到2017年12月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砍滥伐等现象基本遏制,与“河长制”实施前相比河湖库面貌、水质明显改善,沿岸干净整洁、水面畅通清澈。

(三)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湖库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生态xx“湖畔美景、河岸风景”新常态。

六、主要任务

1、统筹河湖库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湖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湖库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旅游等部门与河湖库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和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

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严格入河湖库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湖库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

3、开展河湖库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河湖库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河湖库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依法划定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制订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加强对苏山石材、阳峰钨钼、周溪珠贝等区域污染治理。

5、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河湖库跨界断面、

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建设水资源监测中心,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6、推动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

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因地制宜活化、连通河湖水系,科学制定水库调度方案,保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合理水位,保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

7、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开展河湖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湖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加强采砂作业监管,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采砂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状。

8、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公安等涉及河湖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开展河湖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砍滥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湖库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抓紧制定本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形成河湖库保护管理的合力。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河长制”办公室和责任单位,协调解决河湖库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湖库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建立健全各部门涉及河湖库日常管理的专业机构,落实保护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

2、加大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湖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湖库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湖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湖库保护意识。

有效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营造广大群众共同支持、参与河湖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3、强化经费保障。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安排,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湖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

足额保障河湖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库环境治理与保护。

4、严格工作考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湖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库环境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县级负责河流“河长”名单

附件2: 乡镇级负责河流“河长”名单

乡镇河长制工作汇报

按照《x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xx县对辖区内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模式,为确保迎淮工作不失分,认真开展对辖区“河长制”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现将xx县水利局“河长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县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03条,其中祊、浚、温凉、涑为四大主干河流,属于淮河流域,境内总流域面积1903.8平方公里。作为水利大县,我县高度重视河流治理和“河长制”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积极制定《xx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x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抓好抓实,严格各级“河长”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层分解任务,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考核。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努力,我县在“河长制”方面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

县迎淮指挥部与全县各级“河长”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我县28条主要河流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出台了《xx县“河长制”实施方案》和《xx县“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了“河长”职责。24位县级领导担任了县级“河长”,40位乡镇(街道)领导担任了乡镇级“河长”,并。一是在每条河道的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举报电话。全县共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42块。二是建立河道档案,做到“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摸清底数,有效治理。对县域内28条主要河道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建立档案,掌握河流状况;针对各河道情况不同的特点,实行“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确保水质达标,水清岸绿,要求做到对重点河流实行“六个一律”,即:入河排污口一律封堵、河流沿线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企业排放一律达标、小养殖等土小项目一律取缔、支流水质一律达标。

(二)切实搞好河道水域环境确保迎淮工作不失分

1.做好河道清洁绿化工作。今年开展迎淮工作以来,各级“河长”认真落实责任,积极参与包干河道的环境治理工作,共治理了河道19条,清淤长度达111.9公里,清淤垃圾608.8吨,河道栽植水生植物14450棵,河岸绿化173400平方米,栽植各类树木763600棵,改造河岸护坡30公里,筑坝10座,有效美化绿化了河道周边环境。

2.开展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我县浚河、祊河等主要河流有非法养鱼网箱2110个,涉及费城、胡阳、探沂3个乡镇(街道)。相关乡镇都派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确保了5月20日前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为防止非法网箱养鱼出现反弹,在河道的醒目位置设立禁止河道非法网箱养鱼的公示牌,并加强河道巡查,坚决杜绝非法网箱养鱼的反弹。

3.加大污水垃圾清理力度。污水、垃圾是河道水域环境的重

要污染源。根据迎淮工程项目进度安排,我县加大对城区污水直排封堵和河道清淤力度。县住建局对建成区温凉河、护城河、钟山沟、洪沟及许家崖干渠的污水直排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直排口50处,涉及15家责任单位。目前,污水直排口封堵工作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部完成,有效地减少了城区污水入河直排量。同时加大了对建成区河道沟渠淤泥垃圾的清理力度,动用机械1200余台次,完成护城河、钟山沟等河道的垃圾清理,共清理垃圾20万方;完xx县城25条道路、100余公里的排水沟内垃圾清理工作,清理垃圾2000方,有效避免了道路垃圾流入河道。

4.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xx县全县共有畜禽养

殖户4371户,截止11月份,全县禁养区域内养殖户1826户,现已拆除604户,停养897户,棚舍清理完成82.2%;限养区域内养殖户1402户,现已停养729户,整改验收203户,整治完成率66.48%;适养区域内养殖户1143户,现已停养682户,整改验收65户,整治完成率65.35%。目前,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尚未完成。其中,全县养鸭户950户,停养446户,拆除352户,整改验收152户,整治完成率100%,养鸭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水政执法监管力度

为切实落实“河长”责任,全面做好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不断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加大河道水政执法和监管力度。

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县迎淮指挥部抽调工作人员,督促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工作,加大河道水域环境检查力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乡镇,共下达督导问题表12份;各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治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河长”定期对全县15条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进行巡查。密切跟踪各部门单位的河道治理进度,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县水利局严格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加大对河道执法巡查和涉水案件的执法力度。20xx年,先后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6起,其中查处河道非法采砂12起,非法开采地下水资源4起,破坏水利工程6起,其他水事案件4起,维护了水法规的尊严和水事秩序的稳定。

自我局“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河道治理的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彻底的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投入不足是我们治理过程中的一大软肋。因为没有专项经费,也没有专人负责,各级“河长”的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

三是“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河长制实行“一河一长”工作机制,但是辖区内有多条河流是跨区域的,且河流具有流动性、不稳定性等特点,使“河长制”管理河道范围因跨区域造成管理不便,特别是在河道环境治理上,分别治理,分片包干,易治标不治本,不能取得有效成果。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迎淮考核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并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使群众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

二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水环境质量改善。要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需要加强部门与区域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河长”之间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河流治理工作。

三是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实施“河长”应责权统一,明确“河长”考核目标。制定“河长制”考核机制时,要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建立系统化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实施的保障条件。要合理确定工作考核指标与水质考核指标的关系,做到“河长”责权的一致。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上级相关安排部署,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乡党委、政府就该项工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部署,明确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乡级总河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任村级河长的河长制,形成了乡村两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成立了乡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为全面了解辖区基本情况,乡党委、政府安排分管领导带领乡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就辖区河道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形成了《乡镇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建立了一河一档,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形成了《乡镇“河长制”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形成了问题台账,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为河长制工作推进奠定了基础。

为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制定了《乡镇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措施,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1、组织开展巡河。乡党委书记、乡长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村级河长多次开展巡河检查,形成巡河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2、设置河长制公示牌。由乡河长制牵头,统一制作了乡镇河长制公示牌1个、村级河长制公示牌7个,辖区乡、村2级河长制公示牌已于8月14日全部安装到位。

3、拆除江边垃圾池。在巡河检查中,乡政府发现下窑坝村农村生活垃圾池距较近,垃圾未入池,乡政府当即责令该村立即拆除该垃圾池,并对裸露垃圾进行清理。

4、开展污水沟整治。由于尚未修建乡镇污水处理厂,乡镇场镇污水由污水沟直排入,乡党委政府已责成碾盘垭村修建化粪池、污水存储池,将场镇污水进行暂存,阻止污水直排入河。

5、进行河道清理。由严江各村组织人员30余人次,就辖区河道岸边垃圾进行清理,打捞河道漂浮物0.7吨,水葫芦、浮萍等水生植物1.3吨。

6、落实河道保洁人员。由沿江各村设置河道保洁员对河道进行定期保洁,现设有专兼职保洁员14人。

虽然我乡在河长制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工作经费不够、河道保洁不彻底、河道漂浮物、水葫芦、浮萍等打捞不彻底、沿江砂石料场较多、采砂船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

乡镇河长制工作汇报

河湖生态环境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对河湖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河湖环境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成为现阶的重大挑战,任务更加紧迫。探索建立一套“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共治”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是当前强化河湖管理、保障河湖治理成果的首要任务。

多年的河湖环境治理我们得到这样一条经验:水环境污染表象在河道,根源在岸上。如果污染源不得到有效治理,水务部门即使再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水环境质量也很难有质的飞跃。“源头治理”是实现水环境质量大幅提高的唯一途径。水务部门能管河里,管不了岸上,改革创新现有管理体制,才能真正实现源头治理。“河长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破除原有水环境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建立水环境属地化管理制度,实现河道里和河岸上责任统一,最终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北京市实施“河长制”是学习借鉴浙江、江西、天津等省市的治水管水经验。20xx年5月,金龙书记、安顺市长、克庆副市长对浙江省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做出批示,要求结合北京实际提出意见。20xx年初,结合水利部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北京市首先在海淀区开展了“河长制”试点。

20xx年初海淀区实施了《海淀区加强水环境保护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同时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考核评分标准。成立了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和各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各镇镇长担任镇管河道的“河长”,负责组织划定镇管河道的保护范围、管理范围及河道的疏浚整治、截污治污、水环境持续改善等工作。区水务局成立了由10人组成的“河长制”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河道养护经费的依据。检查考核主要由各镇每月自查和领导小组双月检查两部分组成,综合考核每半年一次。检查考核结果及时通报给成员单位。

海淀区“河长制”实施一年来,各镇、乡、街道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用于河湖环境管理,全区河湖水环境质量大幅提高。大部分河道基本实现了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绿地整洁、植物茂盛、无明显垃圾杂物。

20xx年底,北京市水务局在前期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实行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意见》,20xx年4月19日通过北京市政府常务会。6月3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印发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28号)。7月15日北京市副市长林克庆主持召开全市河长制部署大会,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北京市“河长制”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四个工作机制,三项工作任务):

(一)四个工作机制

1.“总河长”制

市、区两级分别设“总河长”、“副总河长”。市、区“总河长”为市、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督导,分别由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市、区“副总河长”为市、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调度,分别由市、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副区长担任,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总责。

市、区“总河长”办公室设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负责落实市、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决策部署,具体协调推进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事宜,并组织开展监督、考核等工作。

2.市管河湖工作机制

市管河湖逐条设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区级“河长”由河湖属地区领导担任,负责明确河湖及周边生态环境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河湖及周边开展综合治理,统筹抓好市管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并对乡镇(街道)“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乡镇(街道)“河长”由河湖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同时,设立“河长助理”,由市管河湖管理机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区级“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向区级“河长”汇报工作情况。

3.区、乡镇(街道)管理的河湖工作机制

区、乡镇(街道)管理的河湖逐条设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区级“河长”由河湖属地区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河湖及周边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机构,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河道的管护工作,根据北京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落实河湖生态环境管理、防洪、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相关配套资金,并对乡镇(街道)“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乡镇(街道)“河长”由河湖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同时,设立“河长助理”,由河湖属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区级“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向区级“河长”汇报工作情况。

4.日常管理工作机制

1.建立“河长”定期巡查机制。市、区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巡查,区级“河长”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查,乡镇(街道)“河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

2.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各级“河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和部署。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市“总河长”办公室要牵头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对落实“河长制”的情况进行考核;上级“河长”要加强对下级“河长”、“河长助理”及有关单位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落实情况较好的区,市“总河长”办公室要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给予一定奖励。

(二)三项工作任务

各级“河长”要按照“河长制”工作机制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三查”“三清”“三治”任务。

1.落实“三查”责任

一是严查污水直排。定期开展河湖排污口调查,摸清底数、查清源头,认真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处理违法排污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建立污水直排公众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是严查垃圾乱堆乱倒。将河湖日常巡查责任落实到人,发现在河岸、湖岸和河湖内堆积、倾倒垃圾渣土等现象,要及时有效处置,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是严查违法建设。加大河湖违法建设排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方案,逐步予以拆除。

2.落实“三清”责任

一是清河岸。加强河岸湖岸用途管控,全面清理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低端业态,有序退出农业种植、养殖。

二是清河面。加强河湖水面清理设施维护管理,做好河湖水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清理工作,切实保持河湖水面清洁。加强河湖生态环境用水管理,根据气象条件进行水资源精确调度,并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洪水泄污蓄清。

三是清河底。做好河湖水质水量监测工作,每3-5年开展一次清淤疏浚,及时清除影响行洪的障碍物。

3.落实“三治”责任

一是治理黑臭水体。要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认真组织制定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2017年底,基本消除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及其上游地区、其他新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全市范围内的黑臭水体。

二是治理河湖面源污染。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到2019年底,全市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化学农药施用量减少15%以上,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物化落地率提高到98%以上,全市化肥施用量降低20%以上。加大雨洪水控制与利用设施及雨污分流管线建设力度,提高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环境卫生作业,有效减少进入城乡排水系统的污染物。加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严格落实“户分类、村(社区)收集、镇(乡、街道)转运、区处理”的工作要求。

三是治理河岸湖岸生态环境。建立河湖与周边生态环境联建联管机制,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环境管理工作要与其周边地区环境管理工作统一标准,统筹实施。

根据河长制工作方案,北京市水务局牵头制定全市河长制相关相关制度和标准,推进各区建立区级河长制组织和考核体系。具体进展情况为:一是在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检查和通报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考核办法》。二是制定了《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信息公示牌模板及设置要求》并正式印发。三是制定了《北京市优美河湖评选办法》,作为河长制考核表彰的内容。已征求市园林绿化局、市农委、市旅游委、市公园管理中心和各区政府意见。四是开展培训、调研、工作会等形式推进各区建立区级河长制组织和考核体系。

目前,全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已基本完成,正在制定和完善市、区两级检查考核制度,2017年正式实施。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推进河长制和环保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河湖、生态管理保护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狠抓问题整改,结合全域无垃圾行动,对乱倒垃圾、侵占沟渠、破坏岸线、污染水源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基本解决河道、渠道垃圾和黑臭问题,实现辖区内河渠无大面积漂浮物,河渠岸线周边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三是健全完善河长巡查制度,明确河长巡查范围、内容、方式、频次和档案记录,突出对巡查出的`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村级河长巡查工作。四是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监督。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渠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渠的良好氛围。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总结

响肠镇于20xx年6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由我担任总河长,任职以来,我紧紧围绕建设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治水目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本人现将响肠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流基本情况。

响肠镇纳入河长制管理河流共9条,其中县级河流1条、镇级河流1条,属皖河水系潜水支流。本人兼任合水河响肠镇段河长,合水河响肠段又名许槽河、秦河,发源于中关镇斗水,集水面积96平方公里,河道长21.6公里,平均坡降21.8‰,多年平均流量2.37秒立方米。集水面积23.6平方公里,河道长4.5公里,平均坡降22‰,多年平均流量0.08s,是一条低山区性的河流。

二、履职情况。

1、巡河。根据县河长办统一要求,开展常态化巡河,坚持以身作则,使用河长通app巡河12次,提前完成年度巡河任务。同时加强督查调度,督促各村级河长按要求巡河、管河。截止目前,全镇镇村级河长基本完成年度巡河任务。

2、管河。一是依托项目建设。为保障合水河响肠镇段水质达标、河道清洁,我积极争取新浒村污水处理项目,投资2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污水30t,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争取环保项目26万元,延伸污水管网。争取应急资金,用于修复合水河大屋段水毁河堤。争取美丽乡村资金,建设无愁村秦河美丽乡村,修复了险工险段,美化了沿河环境;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要求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治砂、禁捕专项行动,打击境内河道非法采砂和捕鱼现象,有效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3、护河。今年我镇先后制定了开展河库五清四乱专项行动和创建幸福河湖行动,持续开展护河行动,要求各村级河长做好认真组织开展,不断巩固全镇河长制工作成效。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三是河道治理项目有限。我镇河流总体建设年代久远,大部分河道河堤防洪标准低。虽然近年来河道治理投入不断增加,水利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实现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期组织和督促下级河长开展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分析和解决河库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2、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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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乡镇河长制工作情况总结

2020年以来,我镇切实按照省、市、县“河长制”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全面推动我镇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河长制”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现将2020年1月-2020年10月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范围内共有、2条主要河流,等5条支流流经我镇最终汇入到。

二、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按照“完善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在乡镇区划改革及村级建制调整完成之后,及时对镇级河长及村级河长进行调整。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镇、村二级“河长”为主的“河长制”工作体系,成立了以书记为镇级总河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村级河长的组织体系,下设镇河长办处理日常工作。目前我镇共设有乡镇级总河长1名,村级河长14名。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镇党委、政府先后研究下发了《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镇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镇深入开展2020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县镇河长制巡河制度》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完成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的编制。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确立了由河长牵头召集河长制工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河流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对河流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

(三)加大对镇、村两级河长的业务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镇政府以及镇河长制办公室对涉河村的河段长、联络员、进行了系统的工作业务培训,并且坚持每月至少进行1次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河长制工作,增强镇村两级干部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四)保障经费,开展河道巡查及日常保洁工作。截至2020年10月,我镇共落实河道巡查及保洁专项经费8.5万元。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镇级河长巡河时间做到了每月不少于3次,村级河段长巡河次数做到了每周一巡河。各村及时完善了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同时,强化日常巡河检查,汛期坚持了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巡河检查频次明显增多,及时通报信息,确保了汛期安全。

(五)开展普查工作,梳理问题形成清单。为扎实有效开展好镇、村河长制工作,积极开展了河道入河排污口污染源普查,详细摸清辖区各条河流污染源发生地点、污染类型,理清并形成了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解明确河段长的责任,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形成了河库管理“四张清单”。

(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工作氛围。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广播、宣传栏、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长制”工作。通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河长制进村(社区)等主题活动,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长制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及对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场镇污水管网的升级改造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的提档升级。在县环保局、水务局的指导下加强对场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的协调配合,于2018年7月完成了场镇管网升级改造。将场镇居民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做到应收尽收、应纳尽纳,有效解决了场镇居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八)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1.高位推动,迅速部署,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工作,镇印发了《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对全镇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2.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各村(居)迅速行动,采取“拉网式”排查的方式对洪水易发区、低洼地带等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加大摸排力度,全面掌握“四乱”问题底数,切实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3.三制联动,成效显著。坚持“责、督、效”三制联动,促使河湖“清四乱”和消除防汛隐患工作全面开展,有效推进。

三、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重点。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村农户在河道内违法养殖家禽的情况屡禁不止;

二是部分村对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的打捞还不彻底;

三是村及村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到目前尚未投入使用,致使英雄社区及场镇的居民污水治理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氛围。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为此项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抓好河道日常保洁工作。按照全覆盖保洁、全方位管护的努力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工作目标做好河道日常保洁工作。

三是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加快村及村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使英雄社区及场镇的生活污水尽早得到有效处理。

四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机制。我镇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乡镇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江西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实施河长制的决定,11月1日,正式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标志着我省河长制工作全面铺开。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江西省委省政府就创造性地提出“治湖必须治江、治江必须治山、治山必须治穷”的理念;本世纪初,省委又提出“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发展战略要求。正是在这种“绿色战略”理念的一贯传承下,奠定了江西山清水秀的良好生态基础。2009年国家批准我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20xx年批准江西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国家战略;近期再次将我省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此基础上,江西实施河长制,既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历届省委省政府高举绿色战略、主抓环境保护工作的延续,更是落实总书记要求我们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实践和制度创新。

一是以“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为立足点和落脚点。相对丰富的水资源和较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江西的优势,更是重要的品牌和宝贵的财富。实施河长制是立足“保护优先”的`基本方针,保住达标水质不恶化,坚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之路。同时,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发展始终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在保护中发展经济,在推进发展过程中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二是以“四个坚持”为基本原则。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河流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湖健康;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

三是以“六治”为具体方法。按照省级总河长会议提出的“河长主治、源头重治、系统共治、工程整治、依法严治、群防群治”为工作方法,明确各级河长是河流治理的责任主体,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思路,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大力推进重大治水工程,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四是以“考核问责”为紧箍咒。一方面根据已出台的《江西省“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各级政府每年接受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生态补偿机制,并抄送组织、人事、综治等有关部门。另一方面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纳入《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违规越线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

一是基本建立组织体系。按照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形式,基本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河长制组织体系。由省委书记担任省级总河长,省长担任省级副总河长,省级党政四套班子的相关7位省领导分别担任“五河一湖一江”省级河长,省委组织部等23个单位为省级河长制责任单位。按区域,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均明确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县级总河长和副总河长。按流域,共明确市级河长88人,县级河长822人,乡(镇)级河长2422人、村级河长13916人,设巡查员或专管员19544人,设置保洁员20xx2人。同时,市、县两级均明确有关部门为河长制责任单位,设立河长制办公室。

二是全面搭建工作框架。去年年底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了分步实施的工作目标,确定了组织体系建立方式,提出了四项工作原则,明确了各级河长和各部门有关职责,确立了9大项主要任务。今年3月初印发《20xx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将今年河长制工作聚焦在“推进试点、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能力建设、加强宣传”等5方面。全省11设区市、100县(市、区)均制定出台工作方案。

三是逐步建立相关制度。已出台省级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省级会议制度,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目前省级总河长、省级河长、省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等3类会议均已召开,共计9个。信息通报制度,通过收集资料、传递信息,为各级河长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目前已印发简报7期、通报1期;工作督办制度,通过层层督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今年省级督办问题共12个;考核制度,考评结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已制定印发《江西省20xx年“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责任追究制度纳入《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目前正按程序报批《江西省河长制工作表彰管理办法》,拟对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四是层层落实管理举措。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实质性工作,成效初显。一是省环保部门完成了覆盖到县的交界断面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实现每月一测,为对市县考核提供了量化依据。二是启动全省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拟实现河湖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和系统化。各市、县也基本建立了河长制即时通信平台。三是启动“五河一湖一江”流域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主要涵盖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等内容,按“一河一策”分年度、有步骤地推进落实。四是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统一实施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五是强化培训宣传工作,会同省委组织部开展全省河长制工作培训班,组织协调中央、省级各类媒体赴基层采访10余次,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河长制主题logo和宣传标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在推进过程中也都主动作为、创新做法、亮点纷呈。

年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绿水河分别流经xx镇境内拱桥村、宾蓬村、xx村、火盆坝村、双河口、元滩村等6个村、35个社,是我镇农业生产的主要水源。

(一)狠抓防治监督,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严格按照县上工作要求,常态化召开贯彻落实河长制、保护绿水河会议安排布置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一是领导重视抓督导。认真执行两级河长巡查制,排出镇领导河道巡查表,由总河长余谦亲自带队进行巡查,重点督查河道两侧垃圾收集处理、农户生活污水排放及河流现状,全镇范围内做到了垃圾入池、全部清理、按时转运。二是部门重视抓督办。畜禽养殖污染是河长制重点防控和监查的对象。对现有xx、玉屏、元滩等3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生猪、蛋鸡养殖专业场,由镇畜牧站站长周家明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每个时段的废物处理、干湿分离、污水排放净化等情况。三是村上重视抓督查。参照总河长办下发的“河长巡查记录表”,印发到全镇相关部门、党委成员、各村(居)四职干部,要求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并就排查的问题向总河长汇报。村上四职干部每天开展一次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反应迅速的速查速报体系。

(二)落实工作举措,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在日常巡查河道的基础上,镇河长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根治污染为目标,要求及时处理每一件污染问题,抓一件落实一件。一是落实日常巡查,对镇村巡河记录发现的各类问题,列出整改时限,明确整改人员,跟踪整改效果,确保了河道日常问题及时查处;二是开展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一些零星偷排行为,及时组织畜牧站等部门开展现场办公,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对象户必须限时完成整改,否则予以处罚;定期不定期组织镇村干部开展河道两侧清理专项活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维护好绿水河;定期不定期开展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暗访督查,确保污水有效处理。三是开展专项治理,与水性好的群众陈中林签订《绿水河管护合同》,为其购买人身安全保险,配齐割草机等工具,由其对河道里的垃圾进行打捞,对河堤两旁的杂草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河面干净(无明显漂浮物)、河堤整洁无杂草、防洪堤完好无破损、人行道安全畅通无阻碍。

(三)狠抓宣传认识,加强河长制政策宣传。努力让保护绿水青山的概念深入人心,发动全镇群众广泛参与保护绿水河行动。一是利用镇上会议宣传。党委、政府领导把此项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同研究、同安排、同考核。全镇召开镇村干部参加的河长制专题会议10余次,就河长制工作做安排。在全镇召开的其他工作会议上,主要领导逢会必讲河长制,让河长制工作入脑入心。二是利用村上会议宣传。要求各村(居)召开群众会,大力宣传河长制,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大力宣传群众要做到垃圾不乱扔,污水不直排、特别是病死畜禽决对不能扔到河里,为防止村上走过场,要求各村(居)必须及时上传相应的公示、会议图片。三是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为在全镇掀起保护河流、爱护河流、爱护生产、生活环境,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风尚,充分利用悬挂标语、制作了“爱护河流、造福xx镇”的警示牌,提醒群众“禁止乱扔垃圾、禁止污水直排、禁止乱扔病死禽畜、禁止下河游泳嬉戏”,强化环境保护意识。

乡镇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河庄境内共有河道27条、长62.27公里,其中省级1条长15.7公里(单边),区级10条长34.57公里,镇级以下16条长26.13公里。河长制“方千娄直河”在我街道境内长8.2公里,起止义蓬界(南新线)至沿塘河,其中城隍庙直河长3.9公里,五工段直河长4.3公里。

2015年以来我们先后投资6185.62万元对10条长25.5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其中区级5条长16.4公里,镇级以下5条长9.1公里。13年投资1089.94万元对城隍庙直河3.7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五工段直河至今未整治过。与该河道连通的河道有新和横河、河庄横河、三工段横河、江东围中横河、四工段横河、新江新创横河。河道边共有排放口112个,其中农业排水及雨水口75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排放口2个,生活废水排放口35个。沿河有河庄酱菜厂、友盛菜厂、南阳垦区江乐菜厂、钱江染化等企业。

二、工作进展情况

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农村河道治理组、生活垃圾处理组、集镇截污纳管组、禽畜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组、防洪排涝治理组六个专项工作组,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河道治理和其他五项举措相辅相成,共同推进。

(二)建立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街道及时出台了“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农村河道治水实施方案。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其中流经本街道的1条省级、四条区级河道由区确定四套班子的领导任“河长”外,街道内其它12条河道由街道班子领导担任“河长”,有关科、办担任“河长”单位,河道流经地的村书记担任属地“河长”,使我街道的主要河道实现了“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同时我们对辖区的主要河道进行排放口全面排查摸底,17条河道共有排放口861个,其中农业排水口320个,生活废水排水口533个,农业企业排水口8个,我们将这些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

(二)推行河长制,推进各项工程建设。

一是五工段直河疏浚工程。起止为三工段横河至沿塘河,

长4239米,土方58904方。今年4月21日开标,杭州绿恒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现正在做出土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方千娄(五工段、城隍庙)直河整治工程。主要以绿化为主,城隍庙直河西岸绿化色块种植3800米(5511平方米),五工段直河五个节点绿化、200米河岸砌石,预算金额220万元,现五工段直河五个节点绿化、200米河岸砌石刚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是河边拆违工程。沿河有违建小房16间,计290平方米,现已拆除10间,计168平方米。

三、建议和要求

(一)五工段直河从未整治过,要求对五工段直河进行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河道建设。

(二)在无法搬迁的情况下,要求区里统一出台蔬菜酱菜企业废水处理办法。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自我县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在县委、县府的大力领导下,在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我镇积极响应,及时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为确保我镇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而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镇20xx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党委、府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河长制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全镇河长制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河长制的相关工作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部署各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出台一系列方案和工作制度,如及时出台《关于印发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发〔20xx〕57号)、《关于成立xx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长发〔20xx〕58号)、《关于印发xx镇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长发〔20xx〕62号)等文件,确保指导工作全面到位。三是成立河长制办公室,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办公场地,有工作人员。

我镇河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如河长制办公室没有专门工作人员,目前由水利站工作人员兼顾河长制日常工作,又兼顾驻村工作扶贫工作等,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的问题突出。二是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虽然热烈开展,但相关工作经费一直欠缺,一定程度阻碍了河长制工作的开展。三是群众环保观念淡薄。群众在生活中还存在小垃圾乱丢乱扔、生活污水往河流排放、农药化肥放农作物管理不慎流入河道等现象。

20xx年河长制工作,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参与河长制工作,共同维护自己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强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和村干部的培训,确保河长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到位,避免流于形式。三是加大巡河力度,确保每条河流有人正常巡河、正常管理。四是做好汛期期间的河道疏通和垃圾清理工作。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宜居环境。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上级相关安排部署,党委、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乡党委、府就该项工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部署,明确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乡级总河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任村级河长的河长制,形成了乡村两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为全面了解辖区基本情况,乡党委、府安排分管领导带领乡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就辖区河道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形成了《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建立了一河一档,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形成了《“河长制”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形成了问题台账,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为河长制工作推进奠定了基础。

为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党委府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措施,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1、组织开展巡河。乡党委书记、乡长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村级河长多次开展巡河检查,形成巡河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2、设置河长制公示牌。由乡河长制牵头,统一制作了河长制公示牌1个、村级河长制公示牌7个,辖区乡、村2级河长制公示牌已于8月14日全部安装到位。

3、拆除江边垃圾池。在巡河检查中,乡府发现下窑坝村农村生活垃圾池距较近,垃圾未入池,乡府当即责令该村立即拆除该垃圾池,并对卢圾进行清理。

4、开展污水沟整治。由于尚未修建污水处理厂,场镇污水由污水沟直排入,乡党委府已责成碾盘垭村修建化粪池、污水存储池,将场镇污水进行暂存,阻止污水直排入河。

5、进行河道清理。由严江各村组织人员30余人次,就辖区河道岸边垃圾进行清理,打捞河道漂浮物吨,水葫芦、浮萍等水生植物吨。

6、落实河道保洁人员。由沿江各村设置河道保洁员对河道进行定期保洁,现设有专兼职保洁员14人。

虽然我乡在河长制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工作经费不够、河道保洁不彻底、河道漂浮物、水葫芦、浮萍等打捞不彻底、沿江砂石料场较多、采砂船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乡将严格按照中、省、市、县各级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河流点、面源污染治理,建立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为建设“亲水南部”营造良好的水域环境。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我区地域广阔,所辖8个苏木镇、街道共分布有大小河流(山沟)16条,分别为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乌兰不浪沟、大坝沟、哈德门沟、门道沟、东柏树沟、西柏树沟、胡鲁斯太沟、阿贵沟、花沟、白石头沟、虎奔汉沟,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哈德门沟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区除黄河外,其余15条河流(山沟)均发源于大青山(乌拉山),为季节性河流,每逢汛期,洪水峰量集中、历时短、含沙量大,同时因各条河流发源地均属山区,植被相对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故河道自然条件较差。

在市委、市政府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于20xx年9月底制定印发《九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举全系统之力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各项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工作方案要求,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水务局1名副局长担任,主持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环保分局1名副局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股级干部作为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水务局内设机构新增河湖股,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根据河流(山沟)分布位置,及其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程度,我区确定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6条河流(山沟)为区级河流(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亦为市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区级河长5名;全区16条河流(山沟)共分26条(段)为苏木镇(街道)级河流,由苏木镇(街道)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苏木镇(街道)级河长38名,切实做到了“每一条河都有一个河长”。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在参照包头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实际,增加了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能,同时,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区发改局、环保分局等19个单位为区河长制成员单位。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区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苏木镇(街道)级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真正建立起了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

(三)夯实基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及时研究制定了全区河长制督察制度、会议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8项制度,并于20xx年10月份陆续出台,使得全区河长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宣传力度持续增大,按照《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要求,我区共设市级公示牌4块、区级公示牌2块、苏木镇(街道)级公示牌11块,并将区级河长、苏木镇(街道)级河长名单于20xx年12月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发放河长制宣传材料500册,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考核评估有效开展,20xx年11月21日至24日,区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考核组对全区8个苏木镇、街道的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导、验收,全区各苏木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均能够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此外,我区按要求完成了全区16条河流(山沟)河湖名录的编制,并于20xx年12月15日与内蒙古清泉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合同,现12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已开始编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方式走马上任,截至目前,区、镇两级河长共计巡河39次,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为加强山沟防洪能力,我区在防汛期间对昆都仑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乌兰不浪沟进行了河道清淤疏浚;为有效保护河道,我区组织国土、执法、公安等部门对全区34家采砂、采矿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为全面保护水资源,我区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对3起情节较重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了行政裁定。20xx年度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资料显示,我区地下水、地表水全部达标,哈德门入黄口、昆都仑河入黄口排放全部达标。此外,我区境内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已列入包头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范围,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黄河九原段二期防洪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黄河防凌防汛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一是针对河长制工作知晓率不够高的问题,将通过主流媒体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针对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强的问题,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针对专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并抓紧开展“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为加强河流(山沟)管理和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分类指导意见。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巡河工作,全面掌握河流(山沟)的基本状况及治理方向,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河流(山沟)的管理与保护,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我区将高度重视此次评估核查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漏补缺,加大整改完善力度,努力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得更全面、更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