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级心得体会范文(13篇)

小编: 琴心月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成长过程的回顾,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经典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的写作能够有所帮助。

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个人心得体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作为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的重要法典,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法律文化的精髓,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一、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民法典是对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国家治理重大成果、重要经验的沉淀,突出了对市场经济和人民权利的保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了立法当中,从抽象地规定公序良俗,到具体地要求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民法典用一个个法条映照出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创举。民法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公约数”为思想基础和价值取向,契合了全体人民的道德意愿、符合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真正为人们所信仰、所遵守。这样的民法典,具有时代特色,彰显中国气派,为世界民法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二、民法典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色。

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中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是从中国的实践出发,一一回应实践所提出的现实问题,并接受实践的考验所形成的法律条文。通过以现行民事单行法为基础,全面回应了我国社会实践、法治实践和司法实践的要求,具有强烈的实践特色。民事主体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准确判断自己从事一定行为或不从事一定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从而决定是否从事民事活动。

三、民法典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当今,我们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对保护合法权益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在这一背景下,编纂民法典正当其时。民法典顺应新时代、回应新技术,注重将科技发展的因素充分融入法典中,既凸显各界观念的进步,更体现了在立法过程中,社会各界对新时代、新现象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既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态度,又顺应了新事物对社会关系的影响。从民法典草案规定履行合同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到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再到制定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分摊规则等,都回应了时代需要,顺应了时代需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体会

党课,是每名共产党员的必修内容,也是开展党员教育、提升党员综合素养的重要途径。向农村党员讲党课,单靠念理论文章、读政策文件,内容“深奥”“晦涩”,不易被接受;若换种方式,讲授党课带点“土味”,用更接地气,更贴近实际、贴近农村日常生活的话语来传达,相信一定会事半功倍,农村党员教育工作也将登上新台阶。

少些官方语言,让“土味”党课通俗易懂。

很多农村党员都是留在家中的老一辈,知识文化水平有限,若上党课完全按照书面材料“照本宣科”,当中的很多专业词汇文化水平高的人可能都需品读多次才能理解,农村党员自然更难明白。这个时候,就需要授课者将“官方语”转化为“大白话”“口头语”,换个让普通百姓都能明白的说法进行解读,才更容易被农村党员所接受。在党课学习过程中,要改变“上传下达”的机械授课模式,讲课不一定要在会场,还可以在“田间地头”、在“院坝门前”,与农村党员们进行现场交流,同他们谈认识、提意见、聊感受,用不一样的“土味”方式让农村党员接受更多、收获更多。

多些真实案例,让“土味”党课深入人心。

《民法典》中的哪条哪款是如何评判,这样的方式,定然会让在场党员们听得聚精会神,内容也更加让人入脑入心,宣讲效果自然大大提升。

注重因材施教,让“土味”党课学能所用。

为农村党员上党课,若为他们讲机关党建、讲城市治理之类与他们生产生活不相关的内容,他们不会感兴趣也听不明白。所谓“看菜吃饭,量体裁衣”,针对农村党员,要讲好党课,不仅讲课方式要“土”,讲授内容也要“土”,这个“土”,是接地气,是农村党员能学有所用。可以多为他们讲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讲讲党员带领群众致富增收的典型经验、讲讲乡村有效治理的关键所在。总之,农村群众盼望什么、农村党员想学什么,就为他们讲什么,让农村“党课”真正成为农村党员提升能力、带领群众致富增收、奔向小康的重要阵地。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心得体会

时值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为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2022年5月24日,尉氏县司法局、尉氏县法学会庄头镇工作站的普法志愿者,走上庄头镇集市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进农村活动。

在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通过悬挂条幅、现场解读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来往群众解读民法典亮点,针对群众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关于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民法典书籍,防范电信诈骗、扫黑除恶、法律援助法等方面普法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通过本次民法典宣传进乡村活动,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免费的法律大餐,有效提高了周边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推动民法典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有效覆盖,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助力乡村振兴,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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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学习贯彻“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体会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俱进的法典,凝聚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心血,是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然而,对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如何让这部体现对公民权利的重视和关切的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仍有太多努力值得期待。

期待“学法知法”存敬畏。法律,治国之重器;

良法,善治之前提。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与“基准线”。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结合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涵盖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涉及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___万字内容,以其浓浓的人文关怀,传递出了一部良法的温度。“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理应坚持把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作为新时代条件下做好各项群众工作的基本前提,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全面系统地掌握其内容和要点,并依靠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绝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图应付。

级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守法者又是执法者,要想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高地,就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合法性作为第一道标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致共识和执政风尚,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

期待“崇法护法”敢斗争。“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然而,法律的根基在于人们发自内心的拥护,其力量源于人们坚实的信仰。党员干部是党的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要把学法、守法、护法与依法办事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自觉拿起民法典这一有力武器,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风骨气节、操守胆魄,真正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把法治能力外化于行,努力破除事业发展道路上的各种阻碍,做崇法尊法、拥法护法的忠诚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民之所呼,立法所向。“法典”时代,从“法”到“典”,回应更多诉求,不负更多期待!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自身首先要学法、懂法,将法律学习运用到工作中,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素养,提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云红法律武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深入群众,做好模范,真心实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民法典。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强化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保障作用,用好民法典来造福社会,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激发新时代干事创业的动力。

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个人心得体会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国政治局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切实实施《民法典》”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民法典》的地位和意义也对民法典的宣传、实施和研究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要求。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无法则无安,这部关系每一人一生的“百科全书”已经开启“阅读模式”,各级党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必须占领法治制高点,在党的领导下,立体布局全面落实民法典精神,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经过党支部党课的学习,《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起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强了民事权力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力,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好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民法典》的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这部具有着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制丰碑。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心得体会

根据市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和参加“民法典有奖竞答”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现将具体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关于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和参加“民法典有奖竞答”的通知》收悉后,我处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早安排各科室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明确宣传方式,提出工作要求,切实组织好、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活动。

二、明确内容,学习重点。

深入学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等内容。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一是深入开展线上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各级普法网站、微信客户端和普法新媒体矩阵的优势,开展民法典线上自主自学,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规定,养成了自觉学习民法典的意识。

二是深入开展线上宣传活动。通过利用单位军休干部微信群、不定期向军休干部推送民法典七编内容、图解、案例解析、动漫等方式,大力营造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同时,鼓励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学习强国、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织开展的线上民法典专题知识竞赛,以赛促学,积累知识,全面增强了法律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民法典线下宣传学习,使民法典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充分调动军休干部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个人学习运用民法典的意识和能力。

今后,我处将继续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治建设,结合5月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继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不断树立全体干部职工遵法、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在民法典宣传引导中弘扬法治精神、汇聚法治力量、提升法治水平。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体会

“碧艾香蒲处处忙。谁家儿共女,庆端阳。”舟子一声吼,龙舟江里游,粽子飘清香,民众齐欢唱!几千年的端午文化,让华夏儿女对观龙舟兴致昂然,对吃粽子情有独钟。为人民服务就像一枚粽子,只有为官者“粽”身饱满,老百姓才能“粽”情欢乐。

“粽”观民生,了解民意。

“不效艾符趋习俗,但祈蒲酒话升平。”作为公仆,党员干部一定要打破常规“沉下去”,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切实听民声、了民意,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得到老百姓的信任,从而听到人们的真实想法、具体需求,再进一步地尽其所能,为老百姓出谋划策、创建契机、解决问题、争取利益,为老百姓所想,替老百姓行事,寻根溯源,从根本上帮助老百姓解决他们关心的民生问题。

“粽”衡大局,改善机制。

“石溪久住思端午,馆驿楼前看发机。”人们观龙舟赛激情昂扬,等待发船号令更是激动万分,我们党员干部在观民生后,也要“粽”观国家大局、地方大局,根据老百姓的需求,根据国家、地方发展的需要,对应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衡量当前的政策是否符合民情,是否顺应民意,若有不合,党员干部就应坐下来,追溯矛盾根源,反思自身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改善管理机制。另外,党员干部还要将为民想、为民做的痕迹公之于众,让老百姓随时了解、监督,最终得到老百姓的认可。

“粽”得民心,与民同乐。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古有欧阳修“醉能同其乐”,今有我们新时代的党员干部与民同乐。全国两会的召开、民法典的适时更正和补充、新冠疫情的有效控制,都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和国家的强大。“得民心者得天下”,我们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方能得到民心,强大国家。“粽“情满怀,与民同乐,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阳光,我们的国家才能繁荣富强!

“彩缕碧筠粽,香粳白玉团。”龙舟激烈,粽子飘香,端午安康,这样欢庆的节日场面,这样浓烈的节日气氛,都要建立在国泰民安的基础之上。唯有党员干部时刻提醒自己“粽”身饱满,不断地听民声、解民意,丰富为人民服务的内容,老百姓的生活才会充满欢声笑语,我们的国家才会其乐融融、富强安康!

实现更大发展,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

保护市场主体,要拿出“真心实意”的态度。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保护市场主体,政府要发挥关键作用,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市场规则,保障市场公平。要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在促进就业、稳定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各类市场主体当成“自家人”,一视同仁,真诚服务,让其真正感受到政府的温暖。要关心支持企业发展,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营造健康向上的发展环境。

保护市场主体,要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好制度、好政策,关键在落实。要实施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更加稳健灵活的货币政策,继续减税降费、减租降息,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增加财政投入,大力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和个人创业创新,进一步激发发展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经济,充分发挥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用,保护合法,严惩违法,营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保护市场主体,要拥有“真刀真枪”的劲头。企业是发展的主体,一切好的政策、大的支持都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各类市场主体要充分珍惜党和国家的支持,努力在产业转型、技术升级、产品创新、品牌打造上下功夫,做大做强做优民族品牌。要拓宽国际视野,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努力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企业营销无国界,企业家有祖国。企业家要涵养家国情怀,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密结合在一起,主动为国担当、为国分忧。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坚信,有党和国家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

有各类市场主体的自力更生和艰苦奋斗,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就没有翻越不了的高山!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作文字

庚子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笃于行。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放在嘴上,干群关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党纪国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基层干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熟记,还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层干部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基层干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为榜样,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甘于奉献的老实人。身处基层就要为基层人民群众谋事干事,首先要讲奉献,奉献是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甘于奉献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带货”的县长、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张富清、排雷英雄杜国富、奋战在脱贫攻坚付出宝贵生命的黄文秀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作为基层干部,在学习榜样中、汲取榜样的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有样子,就有人民群众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业就会芝麻开花——节节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体会

5月29日下午,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安排这次集体学习,目的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

作为党员干部要通过主动学好民法典,宣传好民法典,解读好民法典,更好地推动民法典的实施。

要立足于“民”,要与民法典中“人民至上”的思想同频共振。《诗经》有云,“知我者谓我心忧”。知民心者,为民而行。民法典的诞生,体现的是为民立法典,向民心而行。党员干部学习民法典要感悟“典”中的为民之心。只有与“典”中的为民之心产生同频共振,才能融入其中,才能真正学在其中。其实,学习民法典的过程,也是激励为民情怀的过程。民法典作为一部系统的法典,全部内容都是围绕着人的权利书写,是我国目前最长的、拥有法律条文最多的法律。可以说是集民法之大成。在学习中,党员干部更要思考,在为民的实践中是否也能形成像民法典那样为民的系统做法和可借鉴、可推广的为民经验;是否也有要让为民的工作更上一层楼的决心和勇气。在学中有此思考后,更加积极地去践行,在践行中更加深悟民法典。

要创新于“法”,不断创造与时俱进的宣传、学习之法。比如在民法典诞生过程中,有媒体微信公众号的“民法典与‘小明’的故事”“哪吒,喜得新‘新秘籍’”等宣传图画和动画视频,不仅生动形象,浅显易懂,更让人耳目一新。要想让群众学好民法典,就要大力宣传好民法典,让群众有兴趣、有热度。不仅要为民法典的学习造势,更要与时俱进,简单明“合作”,重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严守纪,筑牢纪律防线。法国思想家卢梭所说:“人生而自由,但无处不在枷锁中。民法典是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镖”,更是民事行为的指挥官。作为党员干部,除了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更要做遵守和维护法纪的表率。凡人之性成于习,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需要在点滴中养成。因此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带头讲政治、守规矩,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明纪守纪于微处,做到小错提醒、警钟长鸣,时刻感到纪律的约束,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时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

5月28日立法部门以高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次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主题是切实实施民法典。这体现了党中央对编纂和通过《民法典》的高度重视和实施《民法典》的坚定意志。

《民法典》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有民事生活的百科全书和基本典章规范。《民法典》确认、保护和救济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财产权利与合法利益,在调整民事关系的同时也为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设定了公权力的边界。有了《民法典》,全面依法治国将更向前迈进一步,人民生活会更美好。

我们要学习好、宣传好《民法典》,为《民法典》的实施贡献力量。

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中的讲话,进一步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强调,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各级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其教育及宣传意义,完善配套的制度建设,全面有效贯彻执行民法典的规定。

在规范层面上,民法典体现了对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保护,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将民法典落于实处,有助于保护私人权利,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完善国家法制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必然选择。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体会作文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这部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和我们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标志着我国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_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从中我们看到,立法,是民智的汇聚,也是对民意的回应。可以说,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正是民法典草案最大的亮点之一。除此之外,民法典突出保护人民的概念,保护个人隐私权、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明确住宅70年产权自动续期……民法典草案就像一部百科全书,为护佑我们的生活提供更完善的法律遵循,谋求人民利益最大化。

民法典,立足实践符合国情。民法典不仅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也是一个民族精神文化的集中体现。民法典开宗明义指出“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事实上,无论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绿色原则,还是契约精神、自愿原则、诚信观念,都是中华民族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层面的转化和表达,彰显了浓厚的中国特色。

民法典,构建法治社会的利器。《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法律的法典。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__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均因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和理论准备不足等原因而搁置。一个国家要想长治久安,保障社会基础稳定是前提,而保障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则是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善治善为。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不断地探索,历经千辛万苦,民法典终于横空出世,这无疑为治国理政增添了信心和底气,成为治国安邦的又一利器。民法本质上为“人”法,只有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保障人民基本的民事权利,才能够调动人民参与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的积极性,国家才能不断地发展壮大、繁荣富强。所以说,民法典不仅秉承着“大同”的执政精神,还将成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兴奋剂”和“催进剂”。

为民立法,强国图志。民法典不仅是强国之法,也是富民之法。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必将会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势能,更好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在新时代迎来新曙光。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

2020年5月29日下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指明了民法学的发展方向。

当下中国正在经历着历最为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最为宏大的法治探索,面对经济发展形态和国际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的新挑战,面对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局面,面对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问题,面对各种法律思潮激荡、碰撞的新形势,秉承习近平的重要讲话精神,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中国民法学研究的核心任务就是要致力建构对中国法治实践具有解释力和回应力的民法学体系。

对中国法治实践具有解释力和回应力的民法学体系,应当能够充分满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对民事法治提出的新要求;应当能够圆满完成当前中国在民事法治领域面对的新任务;应当能够有效回应人类在民事法治领域共同面临的新问题,应当能够有力保障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新需求。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赴七个省区市考察调研,对基层党建作出了重要指示。在宁夏考察调研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响应号召,以奋斗精神擦亮党员本色。

解决群众疑难,实现群众期盼,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面对挑战敢于担当作为,面对挫折敢于迎难而上,真正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要学会俯下身子,静下心来,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在“实”字上用力发力,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透,让脱贫工作既有“面子”又得“里子”。

党员干部要以“贫贱不移、富贵不淫”的奋斗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不正之风。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一些能力欠缺、思想有瑕的干部同志,便开始动起歪脑筋,想起坏主意。他们将“扎扎实实干工作”的信条抛之脑后,一味“走过场”“装样子”“喊口号”,把“表态发言”当工作落实,把“前景规划”当工作成果。这种现象不仅增加了底层工作负担、减弱了实际工作成效,更为严重的是割裂了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败坏了党的优良作风。党员干部要遵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勇于担当为荣、以逃避责任为耻,不做“表面文章”,不搞“面子工程”,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上讲规矩、讲纪律、讲原则,遇事时多担当、多担负、多担责。制定指标符合实际,落实工作符合民情,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投入到日常工作中。

展相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要争取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把民法典弄懂吃透,以民法典来规范自己一言一行,严格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脑中常谋利民之策,心中常思为民之事,把人民利益举在高处,把百姓思虑摆在前头,在学好、用好、守好民法典中擦亮“人民至上”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