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制度大全(18篇)

小编: 雁落霞

在社会生活中,规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以下是一些值得学习的规章制度样本,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卫生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健康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学生健康管理工作的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一、严格执行《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新生(转校生)入学要求收齐预防接种卡,并对其接种项目进行核对。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如实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

三、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体检中发现异常的,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检查,经指定医院进行诊断。

五、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将体检结果记入学生健康档案,由各班级班主任将学生检查情况及时告知家长。

六、学生体检后,校卫生室应及时汇总情况、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七、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瞞报。

八、学校卫生室应经常督促和指导各班,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九、学校至少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关于健康生活方式、常见病、慢性病预防等健康知识的教育宣传活动。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学生卫生保健工作。

十、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学生的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确保20_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规定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_]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中小学部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体育健康教育宣传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初中每周3课时,确保任何教师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三、保证体育活动时间。

全面落实大课间制度,每天安排中小学生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每节课间要求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值周生督促检查。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中小学部要求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利用qq群和微信平台等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中小学部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中学部要求体育教师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课教学模式,每学期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开设篮球、排球等社团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员体育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体育教研组要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考核体系。

学校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中小学部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六、做好体质健康监测。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_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中学部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七、健全责任机制。

中小学部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部门的常规管理工作中,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健康管理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制定本制度。

1、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针对常见病,做好宣传和防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2、学校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3、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学习和了解。

4、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5、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6、做好环境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教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

7、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做好辅导工作。

8、做好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工作,合理安排在家休养,禁止患有发热的学生带病到校上课。

9、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集中健康观察操作规范,及时掌握医学观察对象的身体状况,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10、做好师生健康观察期间的心理疏导工作,做好集中观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健康管理制度

鉴于目前学校、幼儿园处于延期开学期间,首先介绍开学前学校应当开展的工作。开学前这段时期非常重要,需要学校、幼儿园提前部署、准备各项工作,这部分工作准备的充分与否,直接决定着开学后各项防控工作开展的效果。

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在内容上要把常态化的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与疫情防控紧急状态下的要求相结合,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间,也要重视安全管理问题。因此,完善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需要审查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与疫情的预防、监测、发现、报告制度有机结合,制度是否科学、规范、明确、完善、实用。

1、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规定消毒隔离用品采购流程,开学前对消毒药品、器械以及口罩等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充足,保障防护用品质量,制定存储和使用管理规定,设计本校统一规范的消毒记录表,明确污染物处置流程。

2、每日晨检、午检及登记制度。

安排晨检、午检责任人,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

3、儿童和学生因病缺勤信息的汇总、报告、病因追踪制度。

设置专人负责机制,安排专门负责人统管全校相关事务,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设置晨检、午检责任人。强化晨检、午检责任人在开展晨检、午检工作中及时发现学生是否因病缺勤的信息,并汇总、报告至学校、幼儿园设置的专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人负责因病缺勤信息的汇总、联系家长和病因追踪。

建立教职员工、学生和儿童健康电子档案,对教职员工、学生或儿童是否在京、返京时间、是否健康、是否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是否牵涉重点疫情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小区)以及治疗康复、医学观察、自我隔离等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信息。根据掌握的信息,提前确定开学后需要进行主动监测和健康巡查的学生或儿童以及监测管理、健康巡查工作要求,明确依法保护学生、儿童的个人信息的工作要求。

5、传染病信息上报制度。

明确并落实信息报告人,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明确新冠疫情、传染病信息报告流程,并在学校、幼儿园显著位置张贴报告流程,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学校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处置情况,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医疗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治疗及消毒等防疫措施。

完善学生、儿童及家长信息数据库,登记并检查监护人或照料人的联系方式是否准确和有效,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或儿童未按要求正常到校到园、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

7、错峰上下学制度。

制定适合本校情况的人流错峰管理方案,规定不同年级入校、放学的不同时间,提前划定不同班级的家长接送地点,实现开学后教师、学生错峰上下班、上下学,分散人流。

8、新冠疫情及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开学前组织校医或保健老师开展有针对性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线上培训,制定针对师生的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新冠肺炎宣传教育方案,使师生能够正确掌握新冠肺炎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方法、主要症状和疫情报告标准、报告流程。

对于必须提供住宿服务的学校,应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强宿舍防控疫情要求,减少住宿人员,做好宿舍防护,强化宿管员责任,制定卫生清洁、消毒、通风工作方案,设置巡查负责人和巡查职责,明确应急情况处理方案,规定宿管员与班主任老师信息通报机制。

10、合法用工及内部人员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制定内部人员联系及矛盾的发现、调处方案,及时增加因新冠疫情特殊情况的用工及请销假制度,调整财务相关规定,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因患病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作报酬及合法权益。

二、完善新冠疫情等传染病防控机制,责任到人,将校内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务。

1、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承担校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实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例如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检查,及时审核、报告疫情信息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

2、建立健全应对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校长、副校长分工负责,并将责任分解到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责任到人。

3、按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寄宿制和学生人数6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卫生室,其他学校设置保健室,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预防工作,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传染病的预防,遇疑似新冠肺炎或其他传染病、疑难病症及时隔离送医救治。

三、制定本校的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并在开学时组织一次演练。

结合演练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开学后发现疫情疑似或确诊病例、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消毒及整治力度。

提前按疫情防控要求对校园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食堂、宿舍、办公室、洗手间、楼道、门岗等活动区域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师生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卫生清洗、消毒、通风,配合卫生部门的检查、排查与确认。

五、统计、排查教职员工、学生或儿童疫情防控信息。

这项工作,学校、幼儿园已在春节前开始并每日都在持续统计、排查。防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在京、返京时间、是否健康、是否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是否牵涉重点疫情地区(或发生确诊病例的小区)以及治疗康复、医学观察、自我隔离等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报备。

六、对重点学生、儿童开展心理关怀。

加强对学生、儿童的心理健康和负面情绪疏导工作,尤其是对准备中考、高考的学生、在外地因疫情不能返京或在重点疫情地区的学生、儿童,通过网络、电话多种方式给与必要心理咨询和疏导。

第二部分:防控疫情开学后的工作。

开学时,学生、儿童集中返校,将会加大疫情扩散的风险。因此,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准备阶段要尽量完成新冠疫情与传染病防控管理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开学后应积极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部门、各班级、校医室或卫生保健室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疫情各项防控措施,执行疫情预防、监测、发现及报告等工作任务。具体来讲,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返校师生监测与登记。

1、体温检测与返校登记。

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掌握学生、儿童返校入园信息,密切关注师生发生疫情情况。开学时,应当对返校学生、儿童进行体温检测、返校或入园登记,体温异常的不能进入校入园。对于寄宿制学生,需要详细记录其返京日期、是否途经疫情重点地区和人员接触情况。开学后,还学要每日做好学生、儿童的体温检测与异常排查,做好日常疫情监测记录。

2、按规定要求返京师生隔离观察。

对于外省市返京师生,学校要及时登记其返京日期、是否途经疫情重点地区和人员接触情况,并落实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对于密切接触者要落实医学观察措施,严格禁止未满隔离观察期的师生返校。并且每日对隔离观察期的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及时汇总信息进行上报。

二、重点对象健康巡查。

3、对于返京师生、隔离观察期满的师生返校后,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其身体状况和病毒潜伏期,对这部分师生进行一定期限的健康巡查,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治疗及消毒等防疫措施。

三、日常防控措施。

4、严格门卫管控。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每日对进出校园人员务必进行体温检测,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以及体温异常的人员有权拒绝其入校入园,对未佩戴口罩的进行劝阻。禁止校外人员及校外车辆入校,对与学校、幼儿园工作有关、确有必要入校入园的相关人员,应当进行体温检测、检查其证件,进行信息登记并限制其离校时间,尽最大可能杜绝输入性病源。

5、落实每日清洗、消毒、通风等措施。

定期、定时、定点,严格按照正确的方法,对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食堂、宿舍、办公室、洗手间、楼道、门岗等活动区域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师生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卫生清洗、消毒、通风,保障校园卫生防疫环境,及时清理垃圾、污染物。

6、做好每日晨检、午检。

晨检、午检责任人,应当每日定时做好晨检、午检工作,做好工作记录,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并及时将信息汇总至专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人做好审核及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等工作。

7、暂停校内外集体活动。

对于社会实践、课间操、运动会、家长会等集体活动,应当暂停,在可能发生近距离接触的环境中,要求师生正确佩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8、实行错峰上下学。

将不同年级上下学的不同时间通知到家长,入校入院时,安排充足的教职员工或志愿者在学校、幼儿园门口附近执勤,禁止家长在学校、幼儿园门口停留,分散人流,避免人员密集。放学时,由班级老师按照本年级放学时间护送学生、儿童到学校划定的本班级家长接送点,确保将学生、儿童安全交接给家长。

四、严格执行疫情信息上报。

9、及时通报家长学生身体异常情况。

发现在校师生身体异常、突发疾病或伤害,学校要及时救治、通知家长,对于涉及咳嗽、发热发烧等疑似新冠肺炎的情况同时报告给附近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委,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学生给与密切关注,发现不适情况,根据情况及时施救并通知家长。

10、及时上报疫情及传染病信息。

发现新冠肺炎病人、疑似病例、其他传染病患者,要立即予以隔离,对其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人数、主要症状、密切接触者、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以最快的时间、方式报告给附近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近的基层组织和教委,并拨打120送医治疗,将情况通报其家长,稳定好家长情绪。协助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彻底消毒,对其接触的人员进行随访,要求接触者配合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五、复课复学查验证明。

11、对因疫情、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儿童,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医疗机构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予以复课。在学生、儿童及家长出具了符合条件的证明后,学校、幼儿园不得违法违规拒绝学生、儿童复课复学。

六、防范矛盾风险。

12、学校、幼儿园应当依法支付教职员工因患病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作报酬。对因疫情等原因引发的内部员工的负面情绪及时疏导,对内部员工矛盾、学生之间矛盾及时进行排查、调处,避免引发矛盾激化。

七、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13、通过学校、幼儿园官网、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形式,以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儿童、家长和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帮助师生、家长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家长科学做好防护。

八、积极参与疫情联防联控。

14、除了学校、幼儿园的内部防控,学校还应当积极参与联防联控,与学校所在地定点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相互传递学校及周边疫情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对学校、幼儿园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委和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九、关注受疫情影响无人照料的学生、儿童。

15、发现受疫情影响、生活无人照料的学生、儿童,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将信息报送至学校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儿童督导员,协调儿童督导员按照《民政部关于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当地的贯彻落实政策,落实学生、儿童临时照料、救助保护措施,避免发生学生、儿童无人监护照料的情况。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各项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增强疫情监测、报告、处置的敏感性,引导所有师生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严防疫情蔓延。如果未依法执行防控措施或发生疫情瞒报、缓报、谎报的,学校、幼儿园及直接责任人员、相关负责人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责任。面对疫情,不仅学校、幼儿园压力大、任务重,居委会、村委会、医疗机构等很多单位同样面临艰巨任务。疫情防控无小事,各单位均应同力协契、共克时艰。希望学校、幼儿园,坚定信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依法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年为幼儿、教职工、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保健室是师生健康管理的执行部门。班主任是幼儿健康管理的责任人。

二、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需经幼儿园领导书面批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管理,便于查询,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1.新学年初为每名新生开展健康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幼儿,要通知和配合幼儿家长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长,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照顾,实施卫生保健措施。对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幼儿,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幼儿体检率纳入班级卫生工作评估内容。

2.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标明体检项目。

3.组织幼儿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的注意事项和体检常识。

4.使用“儿童健康管理软件系统”对幼儿健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儿童健康管理档案。保健室要妥善管理幼儿的体检表。

5.设专人整理、统计分析幼儿健康档案资料,宜每学年编制幼儿健康状况统计图。

6.做好幼儿计划免疫查验证及免疫接种工作。开展幼儿视力、龋齿、营养不良、贫血、肥胖儿等常见疾病综合防治工作。

1.指定保健医协助安排,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承检单位有特殊情况要变更体检日期,应提前三天通知受检幼儿园。

3.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教师应配合做好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4.托幼机构必须要求教师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5.教师体检发现存在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保健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指定保健医协助安排,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若体检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保健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条列》,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管理制度所称学校卫生,是指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健康教育、环保卫生、用水卫生、饮食卫生、劳动卫生、师生保健等卫生管理、疾病监测和卫生设施配置。

第三条(主要任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2.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3.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四条(领导部门)。

学校卫生工作接受市、区教育部门行政领导,接受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

第五条(方针原则)。

学校卫生工作贯彻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师生员工及学生的健康水平。

第二章组织。

第六条(组织领导)。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项工作分别纳入各部门管理职责范围或岗位职责,实行行政管理组织体制。

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有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的责任。学校卫生工作纳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范围。

学校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学校与年级及工会签定健康教育工作责任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

第七条(部门职责)。

1.校长室:负责将学校卫生设施纳入基建和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定标准建设。

2.德育科:负责健康教育宣传、日常卫生保健、流行病、传染病预防、晨检工作管理、督查校园卫生等卫生管理工作等。

3.教务科: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健康教育列入教学大纲等,负责学生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

4.卫生室:组织落实各项学校卫生的监测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师生保健和各项防治工作。

5.卫生办公室:统筹协调、督查落实。

6.总务处: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卫生设施配置、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学校卫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校部确定的卫生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八条(基本队伍)。

学校卫生除按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检查、监督落实外,学校成立生活服务监督员队伍,以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信息反馈、沟通联系。

第三章工作要求。

第九条(教学卫生要求)。

1.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10小时。

3、提高健康教育的质量,学年初订好计划,平时做好课时、课本、教师、教案、考查“五落实”工作,学年对教师培训不少于120小时,学年末对学生进行考核,成绩记入学籍簿,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4、学校教学建筑、环境早噪声、采光、照明、室内微小气候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详见附录,《学校教学活动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

5、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健康教育应列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讲座。

第十条(体育卫生与安全要求)。

1.学校体育场馆和器材应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体育教学或课外活动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运动项目和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3.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安排,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并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一条(劳动卫生要求)。

1.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或生产实训时,应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2.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实训或者生产劳动时,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并按规定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3.安排劳动或者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二条(饮食卫生要求)。

1.食堂建筑和设施,以及设备配置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要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第十三条(生活卫生要求)。

1.卫生基础设施(卫生间、垃圾箱房)符合国家标准。

2.设备配置符合国家标准。

3.供水设备、管道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4.学生宿舍建筑及设施、设备配置达到市教委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环境卫生要求)。

1.校园环境保持整洁。

2.禁止在校园内栽种有害有毒植物。

3.加强除害工作,蚊、蝇、鼠、蟑螂密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禁止在校园内吸游烟,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第十五条(师生保健工作要求)。

1.加强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2.学校开展心理咨询和健康咨询工作。对残疾和体弱学生,加强医学和心理咨询工作。

3.学校对教职员工每年安排一次体格检查。

4.学生入学,或毕业应进行体格检查。

5、努力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6%)和卫生习惯形成率(达90%以上)。

6、利用黑板报、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发动组织学生出好健康小报。

第十六条(疾病防治要求)。

1.学校配备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救护用品,并开展现场救护知识和一般技术的培训工作。

2.积极开展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工作。

3.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4.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

5、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配合创建卫生合格学校工作。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卫生保健机构设置)。

学校按《学校卫生条例》规定要求设置卫生所。

1、学校卫生主管部门,应不断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常效管理机制。

2、卫生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建立教职员工健康档案。建立健全体格检查结果反馈机制。

3、根据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九条(规划与设计)。

1、学校卫生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纳入校区建设整体规划,由发展规划处组织落实。

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由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筹协调,编制年度计划。

3、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列入行政专项经费预算范围。

第二十条(考核管理)。

1、纳入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范围。按学校部门和个人考核规定,进行年终考评工作。

2、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根据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评优方案,进行表彰和奖励。

3.违规部门和个人,管理部门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根据财产物资、后勤服务质量、爱国卫生、绿化管理等差错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健康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开展好在校大学生健康管理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原则,建立学校健康管理机构(校医院)、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学生自我管理的三级健康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在校大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1.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健康的保健工作。

2.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3.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多渠道宣传及加强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艾滋病等的预防与了解。定期组织进行知识普及,特别是根据季节流行特点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的知识教育。

4.加强学生营养保健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5.树立个人卫生观念,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勤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不喝生水,不吃不洁或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6.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每天至少半小时的充足锻炼时间,不断增强身体素质,提高抗病能力。

7.睡眠充足,早睡早起,注意休息,避免熬夜,尽量保证每天八小时睡眠时间。

8.保持良好的心态,调整心态积极应对各种压力,保持身心愉悦,防止不良情绪对身心健康的影响。

9.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所或定点医院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立即上报。卫生所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病情加重或疾病传播。

10.做好学生缺勤报告的管理,追踪学生缺课原因,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病情动态并加以妥善处理。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上课。

11.做好传染病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做好传染病复课检诊工作,以防疫情扩散。

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对全体师幼进行卫生知识、卫生习惯的规范教育,提高全体幼儿身体素质,特制订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天对幼儿、食堂人员进行晨检;。

二、每天供应充足的幼儿饮用水,并对锅炉、水桶、水壶等进行定期消毒;。

三、每周进行一次师幼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四、专人负责管理幼儿园环境卫生工作;。

五、建立专用保健长廊,及时宣传有关健康教育内容;。

六、成立传染病防止领导小组,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严密关注传染病发生;。

七、健全幼儿接种卡和健康卡,及时记载各项内容。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坚持育人为本,根据中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中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1、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2、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在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1、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以及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其重点是学会学习、人际交往、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常识。

2、帮助学生具有适应高中学习环境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充分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情感体验;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的状况,正确对待和异性小伙伴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1、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旨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2、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个别辅导是教师和学生通过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

3、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要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班级、团队活动和班主任工作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4、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学校要指导家长转变教子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5、做好平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专栏、黑板报等方面内容的定期更新;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纪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材料等定期存档。

1、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根据本地、本校教育教学实际,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要加强对教师和咨询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3、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培训。要积极组织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和实践锻炼等内容。通过培训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强调集体备课,统一做好安排。要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通过教研活动,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带课题培训与合作研究等方式,推广优秀科研成果。

一、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幼关系,在一日常规教育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二、幼儿园应开设心理健康教师讲座、心灵驿站,帮助教师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幼儿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四、教师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幼儿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团队工作中,要发展幼儿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咨询室人员要热情接待幼儿和家长来访,注重幼儿的个别教育并进行幼儿个案分析和观察记录。通过开展角色游戏、主题教育活动等对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正确引导,培养幼儿初步的人际交往能力。

六、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幼儿在活动中去提高意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七、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长园地、橱窗等宣传阵地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定期更新;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八、定期对幼儿进行心理测验,并做好家长学校心理教育工作。

九、积极开通幼儿园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幼儿园要指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幼儿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健康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以加强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防止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本企业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本企业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

第七条如发现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六条规定的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业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

第八条本企业建立健康档案制度,记录与员工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

第九条健康内容包括每位员工的既往病史、诊断治疗情况、家族病史及历次体检结果等。

第十条健康档案应根据员工每年健康检查情况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健康档案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健康管理制度

1、新生入学后,及时建立学生的健康卡片,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

2、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

3、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4、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防近、防病的宣传工作,定期地进行一些常见病、传染病和一般的卫生小常识的介绍,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切实采取措施控制近视眼发病率。

6、实行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师生做好经常性的`卫生清扫工作。

二、重视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1、向学生和家长经常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学生不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注意学生的用眼卫生。

3、板书要字体端正清楚,大小适中。

4、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5、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学生的自习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7、经常督促学生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看书、写字姿势,做到眼睛离书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握笔时手指离笔尖一寸。

(2)按时做眼保健操,做到认真做、穴位准。

(3)课间十分钟不看书报,不写字,自觉走出教室,休息或远眺。

(4)用眼时间不能过长,一般用眼45分钟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在卧床、乘车、走路时看书看报。

(6)早睡早起,注意休息,每天保证八小时睡眠时间,严禁晚上用手电、蜡烛、油灯等照着偷偷看书。

(7)不看过小过密或字迹不清的书报,作业时字不要写得过小过密。

(8)发现近视,要积极矫治。

三、加强个人卫生。

1、全体师生必须做到人人讲卫生,人人搞卫生,人人管卫生,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新风尚。

2、个人卫生要做到定时作息,饭前便后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

3、不喝生水,不吃不洁或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4、认真做好广播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或平均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不断增强身体素质。广播操和课外活动的出勤情况、锻炼质量,由班主任协助检查、记载。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1、新生入学后,及时建立学生的健康卡片,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有病及时治疗。

2、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

3、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4、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防近、防病的宣传工作,每学期举办2—3次卫生讲座(包括青春期教育)。定期地进行一些常见病、传染病和一般的卫生小常识的介绍,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切实采取措施控制近视眼发病率。

6、实行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师生做好经常性的卫生清扫工作。

二、重视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要求教师做到:

1、向学生和家长经常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学生不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注意学生的用眼卫生。

3、板书要字体端正清楚,大小适中。

4、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5、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学生的自习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7、经常督促学生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看书、写字姿势,做到眼睛离书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握笔时手指离笔尖一寸。

(2)按时做眼保健操,做到认真做、穴位准。

(3)课间十分钟不看书报,不写字,自觉走出教室,休息或远眺。

(4)用眼时间不能过长,一般用眼45分钟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在卧床、乘车、走路时看书看报。

健康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重要部署,结合我校体育工作的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与管理。

1、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祁建敏。

副组长:金秀张玲芬。

组员:级部主任、体育组教师。

2、学校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且开展工作,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学校有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统一安排、班主任等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学校负责实施的计划和监督工作,体育教师负责测试的组织成绩记录、等级评定,负责本班的组织工作。

4、学校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要定期自查,并将此工作列入学校体育教师评估工作内容之中。

二、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强化“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坚持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长效机制,深化学校体育工作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及锻炼效果,切实加强学校体育条件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从严加强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制度,深化健康教育,实施好各项健康工作的“达标细则”,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我校现有学生2700多人,体质健康测试结果中每年都有部分班级项目成绩处于区级中下位,准备通过1--2年左右的时间,使我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学生体质得到全面增强。

三、主要工作。

1、首先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计划的内容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针对学生体质健康存在的问题,重视选择具有一定运动负荷,能有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体育项目,以改善学生的心肺功能,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

2、其次,体育教师作为主体向学生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介绍体质测试的内容、方法。介绍信关于加强身体素质辅助练习内容。利用导师制致家长一封信,告诉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督促学生积极进行自我锻炼,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并让学生了解自己的体质健康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的锻炼,以达到增强体质健康水平的目标。

3、体育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取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养成自觉积极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积极促进家校联动,推进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和大课间活动的开展,在抓好体育课堂教学的同时,校外各“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效益最大化;在休息日或者寒暑假设计家庭体育锻炼活动菜单,明确锻炼内容、运动强度与时长等要求,加强反馈指导。

4、最后,强化动态监测,合理运用学生体质监测结果。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_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健全包括学校测试上报、接受部门逐级审查、随机抽查复核、动态分析预测、信息反馈公示、评价结果应用等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内的区域、校级常态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形成以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

四、实施步骤:

1、九月向学生介绍体质测试的内容、标准以及测试的方法。

布置增强体质的辅助练习手段,让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进行自我锻炼。

2、从九月中下旬开始,利用体育课上的素质练习时间,加强此方面内容的练习,为学生进行体质测试奠定基础。

3、10月—11月对学生进行测试。

4、12月初对学生的体质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测试数据。

五、强化措施。

1.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并列入课表形成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减少学生的每天体育锻炼时间和体育课。

2.保证开齐上好体育课程。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开齐上好体育课。

3.保证体育教学和体育锻炼的器材设备和场地。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校园运动设施建设,添置必要的器材设备,确保安全科学适用,坚决杜绝一些器材设备被封存备检不使用以及体育设施成人化的现象,力求尽快达标。加强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强学生生命安全教育。

4.保证学生体质监测和学生体检。

我校现已配齐配齐监测器材,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要求每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做到一年两次检测。规范监测方法,公示监测结果,确保监测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并将监测结果在规定的时间上报。

每年都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要加强对学生的测试及体检结果数据分析和运用,对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方案。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介绍疾病预防处方、营养处方、运动处方,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5.搭建赛事平台,完善学校和级部各类竞赛体系。

学校要健全体育锻炼制度,普及性体育运动项目,以赛促建,积极参加区域各级各类阳光体育大联赛,学校每年一度积极组织运动会和体育学科周活动。完善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班级、年级、校级三级联赛,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搭建青少年学生运动技能水平展示平台,进一步激发运动兴趣爱好,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6.优化项目布局,不断丰富学校体育特色课程。

在区域原有学校体育重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优化项目布局结构,丰富学校体育运动项目。学校以武术、击剑、篮球、游泳、羽毛球、网球为重点项目课程在各级部中做普及,在学校层面呈现特色项目,积极营造形成“一校多品”学校体育工作发展局面。打造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形成课内课外一体化发展的学校体育新格局。

7.保证学校体育经费投入。

进一步健全对学校体育投入的长效机制,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投资计划,保证体育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

六、加强领导。

学校校长是学生体质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安全教育和管理,指导学生科学锻炼。加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完善学校体育和学生校外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加大素质教育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力度,形成学校、家庭和全社会共同重视学生体质健康的氛围。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学校和家庭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此外,利用导师制引导家长为孩子科学合理搭配一日三餐,培养其良好的饮食习惯和健康的心态,要有意识地培养孩子体育锻炼的习惯,用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参加体育锻炼,使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体质健康工作,以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常态机制的形成。

健康管理制度

一、新生入学之前须到指定医疗机构对幼儿进行全面健康检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新冠),且最近两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预防接种等。对离园超过三个月幼儿,返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家长配合保健医建立完善的幼儿健康档案,按要求及时反馈幼儿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资料。领取借阅健康档案资料,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

三、积极配合每天入园晨检,发现疑似传染病情况,家长有义务配合带孩子去医院诊断或隔离观察,并及时向老师反馈病情。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防治,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四、在园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儿童,每年检查1次听力;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五、幼儿缺勤须提前向班级老师请假,病假说明病因。请假超过三天(包括三天,节假日不算)返园须到保健室开具"三天返园健康证明"后方可进班。

六、为保证幼儿在园安全,不能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入园。

七、一日活动中教师或保育员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通知家长后,家长有义务配合接回幼儿隔离观察或去医院诊断治疗。

八、有在园内过生日需求的幼儿,为保证幼儿饮食安全,请家长所带蛋糕及食品须在知名大品牌店购买,并提供当日购买凭证,并在食堂留样48小时。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清理模板时,不得猛砸模板,以减少噪声污染。

(2)用于清理维护模板的废旧棉丝,以及堵缝用的海绵条等物品,应及时回收并集中处理。

(3)清除操作平台和楼层上杂物时,应装入容器中集中运走,严禁随意抛撒。

(4)模板涂刷脱模剂或防锈漆时,应在模板下铺设垫布,防止油渍污染地面。

(5)木工作业区的刨花、木屑、碎木应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脚下清。

(6)施工中有噪声的工序应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锯、刨材料时,应在木工棚内进行,必要时采取隔音减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7)混凝土施工时,采用低噪环保型振捣器,降低噪声污染。

(1)除遵守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防火等规范、规定外,应针对模板施工的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规定。

(2)进行模板操作的工人,进场之前必须经过安全及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

(4)支模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如遇途中停歇,应将就位的支顶、模板连接稳固,不得空架浮搁。拆模间歇时应将松开的部件和模板运走,防止坠下伤人。

(5)装拆模板,必须有稳固的登高工具。高度超过3.5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安装梁模板及梁、柱接头模板的支撑架或操作平台必须支搭牢固。

(6)在模板的紧固件、连接件、支承件未安装完毕前,不得站立在模板上操作。

(7)在脚手架或操作台上堆放模板时,应按规定码放平稳,防止脱落并不得超载。操作工具及模板连接件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严禁放在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严禁上下抛掷。

(8)地面以下支模,应先检查土壁的稳固情况,遇有裂缝或土方险情时,应先排除险情,方准进行作业。基槽上口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支撑件等。

(9)装拆预拼模板时,垂直吊运应用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用四个吊点。安装时,应边就位边校正和安装连接件,连接牢固后方可脱钩。吊运零散模板时,应将模板放入吊笼内,防止坠落伤人。

(10)墙、柱模板的支撑必须牢固,确保整体稳定。高度在4m以上的柱模,应四面设支撑或缆绳。

(11)楼板、梁的支柱,应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水平支撑。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管办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1安管办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2.1预防措施。

7.2.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2.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2.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2.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2.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2.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2.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2.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2.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2.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2.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2.3.1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2.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2.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管办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2.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2.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2.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2.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2.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8、办公室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兴文县利群招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1、职卫办负责公司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2、各单位负责各自单位现用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洒水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各单位应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3、公司采购部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职卫办应定期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安全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

2)安监科应每月进行一次以上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3)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

4)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6、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健康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三、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包括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健康信息传播制度、健康环境促进制度等。

四、学校实行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至少每年对全体学生、教职工进行健康普查,建立健康档案并科学管理。对存在健康缺陷或疾病的学生、教职工进行跟踪随访,督促他们尽早矫正和诊治。主要由后勤处负责。

五、学校要结合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通过课内外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宣传栏、广播、读物、报刊、杂志等载体,定期向师生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食品卫生与营养、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同时,要通过参与式、体验式的各种活动,让师生掌握各种维护自身健康的生活技能。

六、每学期要对学校环境噪声,室内空气质量、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的设置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监测。要按能满足师生需要的原则设置足够的厕所和洗手设施,并定期清洁消毒。健康教育课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里面。

七、学校年工作计划、年工作总结中要有一定篇幅的健康教育工作内容,要详细、具体,能反映开课率及学生知行情况。学校要有专、兼职教师授课,有教案,教案内容与教材同步,教导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八、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队会学习和巩固健康知识。各班级能认真积极配合卫生室开展活动者,期末给予奖励。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班级,在期末评估时视程度不同而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