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热门21篇)

小编: 笔尘

公司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市场需求、竞争环境、管理能力等。以下是一些值得关注的新兴公司,它们可能会成为未来的行业领导者。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严禁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酒后开车;。

2)严禁超速行速;。

3)严禁超载行驶;。

4)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碰车时,不得超车;。

5)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6)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7)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

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意外损伤。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公司会计部安装的报警设备由本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上班解除报警,下班设定报警,经常检查报警设备保证使用有效。会计部前台与接待室之间通道门必须时刻保持锁门状态,限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

2.财会办公部位门钥匙由部门经理登记备案,使用人认真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配制丢失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3.财会部门的财务账目下班时必须在保险柜中存放乱,不准在桌面摆放严防私自被人涂改。

4.现金、支票、印章时刻在保险柜中存放,做到随用随取随锁,保险柜钥匙严禁插挂在柜门上,做到随身携带不乱放。

5.财会部门到银行取送现金必须提前通知车管部门和保安部,派专车专人护送,取送款数额大可增派护送人员。

6.乘车携款途中禁止停车从事其他事项,司机不准离车,取送款专车不得将车停在距银行5米以外,送款时到银行护送人先下车,取款时携款人先上车,切实起到防范作用。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管理处主任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带领管理处全体管理人员,按照《条例》、《委托承包管理合同》对住宅区实施综合性的系统管理,接受管委会、业主、住户和有关业务部门的监督,实现各项管理指标。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特区物业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领导工作能力。

二、建立富有活力的高效率的组织机构,按照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配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队伍;建立完善的科学的.制度。监督和考核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反馈通畅,管理工作高效。实践中不断根据管理计划、目标和工作成效,调整管理体系。

三、负责制定实现振业物业公司承诺的"一年建成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区,建成全国唯一一个示范园林智能住宅区"管理目标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指标。

四、现各有关机构、部门,配合逐惭完善智能化管理体系。

五、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收费原则,负责审批管理处财务收支,合理使用管理费,保证管理费的52%用于住宅区维修养护和办公费开支;不得向住户乱摊派、乱收费。

六、积极与住宅区、派出所、居委会、房管局等管理机构和智能开发建设单位、供电所、供气所、供水所、天威视讯、邮政通讯等服务机构建立友好的业务关系和人际关系;自觉接受业主管委会和业主、住户的民主监督;征求和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建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树立领导威信。

七、接受公司总经理和业主管委会组织的年度和任期考核,接受奖惩,对总经理和业主负责。

八、关心员工生活,为员工解决实际困难,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

九、完成住宅局、振业物业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一)各类合同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办事。

(二)合同是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凡参与合同订立、实施和管理的部门及个人必须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坚决维护学校、公司利益。

(三)合同管理实行的原则是:归口管理、分类实施。合同管理归口部门是行政办公室。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与实施。

(四)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一)合同的起草:合同起草公司(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合同文本应做到条款清晰、标的准确、责任分明。

(二)合同的审核:合同由要约事件的责任部门委派专人初审,并经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资产管理处合同管理科或公司法律顾问,申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合同要约责任部门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学校法律顾问意见修改合同,并将修订稿报送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报送合同管理科或法律顾问进行复审,经复审通过后,履行会签程序。

(三)合同的会签:合同提交领导审批前,必须实行严格的会签制度,未经会签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校领导审批和对外发送。

1.会签程序:合同文件首先由合同要约责任部门进行初审会签,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办公室;其次,由行政办公室按照公司领导指示确定应会签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最后,会签单返回行政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公司领导。

2.合同会签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会签部门应认真审阅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要约责任部门在收到不同会签意见,认真研究后将研究结果通知会签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报送至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将合同报送至合同管理科,进入送审批准程序。

3.部门会签时间一般情况下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合同的签订:行政办公室负责将公司合同审批单、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会签单提交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行政办公室将合同审批单、合同正本原件(一份)备案,必要时还需交资产管理处合同管理科备案。

(五)合同发送:合同是公司重要的机密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定,控制发送,

非责任部门不得持有合同文本。对外因工作需要发送合同文本时,必须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客户档案资料全面、准确、有效。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

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1.收集客户单位资料。

2.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3.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4.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5.客户资料补充。

6.客户联络资料。

7.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8.客户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9.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10.客户维修记录。

11.客户投诉记录。

12.客户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与工作程序。

1.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3.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4.接听客户投诉,解决客户投诉;。

5.接听客户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负责负责管理处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3、负责传达公司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

8、加强各班的团结合作,树立整体思想,密切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互相沟通、协调;

9、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对工作不服从分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

三、做到按时上下班。

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须坚持每日签到考勤。月底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

五、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六、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八、对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性服务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的要立即去办。

九、业主(或使用人)对收费(含代收费项目)标准提出异议时,要首先向其耐心宣传解释上级的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直到业主理解和满意为止。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

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处罚:

一、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二、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五、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

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

三、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四、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

五、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五、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一、由专人负责对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二、建立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要齐全。

三、操作人员即水、电管理员要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四、水、电管理员要定期查抄水、电表,编制每月水、电的收费、损耗情况。

五、严格控制小区内水、电、暖的损耗情况,随时查处偷水、电等现象,维护。

六、如业主发生水、电、暖损坏时,水电工应在短时间内给予修复,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七、水、电、暖管理员设备房应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八、保证路灯、楼道灯完整无损。出现损坏及时修复,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一、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维护物业小区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确保小区内休闲椅、路灯、草坪灯、围墙护栏、围墙灯、消防栓、电子监控等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完整无损,确保小区的安全。

三、对小区内的居民做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管理好小区内交通秩序。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和特殊性任务。

一、保洁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守岗位,行为规范。

三、环卫保洁工作要求:

1、生活垃圾每天清运2次,保持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洁。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每日清扫,绿地内不得有人为性垃圾,路灯每月清洁1次。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

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

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规范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提供服务的质量能满足业主的要求。

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处属下人员服务质量的内部检查。

1、管理处各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各项工作的日检。

2、各区域主管负责分管工作的旬检。

3、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管理处每月工作的月检。

1、日常管理。

(1)管理处每日按要求对责任区至少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a、公用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b、辖区内各装修施工队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c、有无私占用、使用公共场地现象;。

d、辖区及楼宇内环境是否保持清洁、卫生;。

e、园区绿化植物完好情况。

小区主任根据栋数、人员配置及工作侧重点情况合理分工巡楼任务、(包括主任、管理员、机电、收款员、保安队长)。管理员每日将巡检结果记录在日巡楼记录表、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内。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管理员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反映,由相关部门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2)、工程机电维护。

机电人员每日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和记录,工程机电主管对其进行检查后签名,对记录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进行处理。

(3)、保安。

保安队长每日对保安员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如实记录在《保安一日工作记录表》内。对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旬检。

各区域主任、机电组长、保安队长每旬分别对各范围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对应记录表上作出相应的小结和评价。

(1)、管理处主任会同机电主管每月最后一周周末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房进行检评,以设备的保养完好及设备和房屋的清洁为主要评比内容,并进行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等考评记录。

(2)、管理处主任会同保安大队根据《保安员考核规程》对保安队进行月检,并在《保安工作月检表》上作出相应记录、评价。

(3)、管理处主任会同质管部每月底对管理员的纪律、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并进行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4、对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由检查人员按标准要求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5、记录的归档和保存。

(1)、日检旬检记录由管理处各岗位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

(2)、月检记录由部门主管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3年。

1、《日巡楼记录表》。

2、《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

3、《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

4、《设备运行记录表》。

5、《设备保养记录表》。

6、《设备维修记录表》。

7、《一日工作记录表》。

8、《保安工作月检表》。

9、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分公司车辆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机动性,灵活性,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1、分公司的车辆由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办理车辆的保养费和养路费。

2、司机出车必须根据派车单所要求的前往地点、时间、执行任务的事项去完成任务。如有变化,应事先请示或事后报告。

3、司机执行任务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和交通法规,随车人员不能纵容司机违犯交通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4、司机要做好每天的车辆行驶记录(如车公里、车次、行驶小时和所加油料的统计等),月底汇总后报行政部主任。

5、车辆实行指定司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行政部主任同意不能使用车辆。经同意使用的,也一定要交接清楚使用情况。

6、主管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保证车辆正常行驶。保持车身内外清洁、卫生。

7、车辆维修要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修复使用。需要更换的部件先报告行政部,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购买。

8、车辆必须按分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司机如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所造成的损失(如车辆丢失等)由司机本人负责。

1、分公司领导用车由本人直接通知行政部安排。

2、各部门用车,要提前申请。市内用车,提前半天申请;市区以外用车,提前一天申请。用车申请单要经部门主任签字后交行政部审批。

3、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用车申请单,区分任务的轻重缓急,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效率,尽量做到经济、合理、高效地统一安排车辆。

1、安全行车,爱护车辆,做到'三勤',保持车容整洁和性能良好,出勤率达95%以上。

2、发生行车事故,视情节轻重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判决书》意见确定其责任:应付损失费在1000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0%;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至20xx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5%;损失费达20xx元以上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定百分比进行处罚,但不得低于20%;对造成伤亡事故者,处罚不在本文规定之内,另按交通事故处罚原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3、未经领导同意出私车造成的事故,一切修理费和赔偿费都由本人负责。如保险公司赔款后,财务可按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为标准,向其本人扣罚总金额的50%。

1、市内出车。不分出车次数及行驶里程,每月发给司机出车补助150元。

3、业余时间出车,按有关规定发加班工资。

4、行政部凭派车单,按月统计,作为司机业绩考核依据。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3、负责分公司/管理处安全生产计划、实施监督及其控制措施工作;。

4、负责对分公司/管理处事务协调与处理、应急预案等计划及其控制措施工作;。

6、负责对分公司/管理处经理专业知识培训、业务指导、行为监督、人际沟通等工作;。

7、维持分公司/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运行秩序;。

8、负责公司范围内达标创优工作。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公司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水电费;

3公摊水电费;

4、电梯费;

5垃圾费;

6、收视费;

7、租赁中介费;

8、代办服务费;

9、装修押金;

10、租金收入;

11、家政服务费;

12、停车费(含固定车位费和临时停车费)。

13、维修费(含维修材料费维修服务费)。

14、其他临时收费项目等。

1、固定费用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梯费、垃圾费、收视费、租赁中介费、代办服务费、装修押金、场租收入及其他临时收费项目收费工作均由财务出纳收取。

2、停车费:由小区门岗当班人员负责收取。

3、家政服务费:由提供家政服务的工作人员收取。

4、维修费:由工程部维修人员收取。

1、收费单据的管理。

3)填制收款票据前要仔细查询相关记录及资料,正确计收业主已交的各时期的各项费用,做到正确无误。

4)收款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可跳号。

5)所有已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及时交回会计处核销,未能及时核销的,财务不予发放新收款票据。

6)所有作费的收款票据必须联数齐全,不可缺联,否则视同已收款处理,无法界定收费金额时,每张收费单据按200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7)业主可凭收据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换取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财务部统一保管。

8)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2、收据填写要求:。

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3)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3、收费操作程序。

a、固定费用收费项目的收取。

1)会计于每月5日前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并签名确认后,通知物业管理员进行崔缴。

2)办理业务时,出纳根据需收费项目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4)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b、临时停车费用的收取。

1)所有出入小区的外来车辆,门岗工作人员均应做好来访登记,凡在小区内滞留超过10分钟的外来车辆,应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2)门岗工作人员在收取临时停车费的同时应在相应的专用票据的存根联背面记录好相应的车牌号码,收费日期,以便了随时抽查。

3)所有停车费收取必须开据发票或专用收据(物业公司印制),如发现有收费业且未给客人提供票据的,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给予开除处理。

4)对于临时停放车辆一般采用按天收取的方式,如凭当天收费单据出入小区,仅收取一次费用。对于过夜车辆,按收费规定收取费用。

5)门岗收费工作人员在开据收费单据收妥停车费后,应提醒客人凭此单据当天出入小区免费。

6)门岗工作人员应于每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节假日收取的费用须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早8:30之前上交财务部出纳。

7)每次上交所收费用时,要附带交款汇总表,列明收费项目及收费金额,并出纳当面核对清楚,交款人与财务部出纳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做为出纳入帐依据。

c、家政服务的.收取。

1)接到需要提供家政服务的请求时,出纳开据收费单据,通知家政服务人员到财务领取收费单据,并上门服务。

2)完成服务时,应要求业主在收费单据上签字确认,并收妥款项。

3)收费单据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家政服务人员留存。

4)如遇业主不在现场情况,费用无法现场收取,工作人员在班次结束后,或财务下班前,务必将当日收费单据提交给财务,以便进行相应的登记及崔收工作。

5)家政服务人员应于每个工作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

6)出纳员当面核对无误后,在收费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第三联交还家政服务人员。

d、维修费的收取。

1)接到报修电话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并开据相关维修工作单。报修工作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工程部留存。

2)工程部维修人员根据现场维修情况,确认需收取的维修服务费用,同时将维修服务费用填入相应维修工作单上,并连同维修材料费用一并收取。所有维修工作单完成后,必须请业主签字确认,否则财务无法确定收费项目是否属实。

3)如遇业主不在现场情况,费用无法现场收取,工程维修人员在班次结束后,或财务下班前,务必将当日维修单提交给财务,以便进行相应的登记及崔收工作。

4)工程维修人员应于每个工作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

5)出纳员当面核对无误后,在收费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第三联交还工程维修人员。

3检查与控制。

第一条对于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收费情况实行抽查式管理,如查某月某日,车牌号码为xxxx的外来车辆是否实行了收费,只需查验相应日期的收费单据即可。

第二条所有收费单据的使用每个班次应做好交接班登记,此项工作很重要,关系到责任明确的事宜,如无法明确相应责任的,由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同共承担,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三条物业公司会计每月对出纳现金进行盘点,将盘点情况做好书面的登记,经双方签字确认,并报集团财务总监。

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第五条物业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第六条物业公司财务应对门岗收费点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4其他财务工作规定。

第一条每月末会计编制物业费及各类服务费欠费一览表,上报经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集团财务部,总结催收款工作。

第二条妥善保管未用的发票和收据,对用完的发票及收据存根联妥善保管,便于日后查证;

第三条若业主提出搬迁、装修、转售等服务要求时,审批前要先核实欠款情况。

第四条经领导审批确定执行的各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原件由物业会计存档备查。

第五条所有已交房的售房合同,复印件必须交财务存档。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物业部员工须保持制服整洁、仪容洁净及精神饱满,佩带上岗证。

2、无论对待住户、同事及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耐心解释,及时为客户解决实际困难,保持彼此之间的良好关系。

3、每位员工必须遵守'依法管理,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业主至上'的宗旨。

4、必须严格遵守轮值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事先取得管理部负责人同意,而物业部负责人之请假则需获得公司领导的同意。

5、员工不得在当班时间内别客户做职责范围以外的私人服务的工作。

6、员工不得私自参与住户楼宇的买卖及租赁等事务,住户委托租赁由物业部服务中心负责。

7、物业部负责人必须执行公司之各项指示,并定期召开员工工作会议,向公司作定期汇报,员工应服从负责人的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8、不准挪用公司财物及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9、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10、不得向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钱财或利益。

11、所有公物不得挪用于私人,不得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损坏公物,须负责赔偿。

12、台风暴雨期间,各员工必须依时当班,坚守岗位,按照公司所颁布的指示进行防风、防洪工作。

13、必须遵守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规定和规章制度。

14、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无论在什么时刻,什么场合,听到传唤后,不得有任何理由无故不回,应有'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职业素质。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副主任共2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xx: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0xx年一月一日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运营,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制度(公司部分部门因工作特殊性质所制定的其他管理规定,经总经理签发批准后,按照该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和董事长之任命管理公司一切事务,并设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机构设置:公司设置总经理室、办公室、财务部、保安部、清卫绿化部、工程维修部、市场经营部等部门,并根据业务发展开设分公司。

第五条公司机构设置图。

第一条总经理室:

2、负责制定公司月、年度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

3、制定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确定各岗位的任职条件。

4、主持管理评审,领导内部审核;

第二条办公室。

担负公司的行政管理、考核评比、企发职责,设立投诉处理中心,在公司规模扩大后分离为行政管理部、品质管理部、企业发展部、投诉处理中心。

(一)、行政管理部。

1、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

2、负责公司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和维护;

3、负责公司内部宣传,组织公司内部的各类会议,跟踪落实会议决议;

4、负责识别、收集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转发相应部门;

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文件、档案和印章管理等工作;

6、负责对公司的办公设施和工作环境进行管理;

7、负责对公司员工的工牌、着装进行管理;

8、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

(二)、企发部。

1、负责公司发展的近远期规划,为总经理的工作提供意和参考;

2、掌握与物业管理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3、负责企业发展项目,包括物业项目投标书的策划、制作等;

4、负责收集物业招标信息,代表公司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协议);

5、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招标书、投标书、物业委托合同(协议)评审;

6、负责开展与物业有关的市场调查,形成文字、图案信息及分析报告;

7、负责公司的形象宣传,做好新物业项目的形象策划。

(三)、投诉服务中心。

1、负责受理业主投诉或复诉,组织解决,并转交相关部门,

2、组织调查业主反馈信息并进行分析,为服务改进提供依据,将意见、建议总结归纳后提交总经理。

第三条财务部。

3、执行审批制度,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核报一切费用,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奖金;

4、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做好收费发票购买、保管、使用及回收工作;

5、编制记账凭证,及时记账,及时遍报各种报表,妥善管理会计账册档案;

6、拟定各项财务计划,及时反映财务状况,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当好参谋。

第四条保安部(可在公司规模扩大后独立为安保分公司)。

1、根据公司对保安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制定、建立整套管理体系,制定《保安制度》;

2、根据管理处对保安人员的需要,做好对保安人员的招聘、培训、调整、辞退等工作;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现有车辆的管理,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开展,合理使用公司车辆,特制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司现有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备用钥匙及车辆管理档案由行政办公室保管。

第二条、各部门因公用车(包括行政办公室),应于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填报《用车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报行政办公室。

第三条、节假日、双休日因公用车及周一用车申请,应于周五下午16:00前报至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为节约车辆开支,行政办公室将根据各部门用车计划,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路途远近和路线的合理性调配安排车辆。当需要合并使用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车辆使用人应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政办公室确保各部门用车前的车况具备使用条件,并对驾驶人进行车况交底,抄出车公里数,收车时由行政办公室检查车况并抄收车的公里数。

第六条、在使用中车辆发生问题或发生意外,驾驶人应尽量避免或减少风险并及时与行政办公室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第七条、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情况,公司将视使用性质、车辆受损情况、责任轻重等因素要求车辆驾驶人予以经济赔偿。

第八条、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违章,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如因违章给公司带来经济、名誉的损失,一切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公司个人因私使用车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借车人申报《用车申请单》及用车保证书交项目经理审批,经批准后使用。使用期间车辆驾乘人员发生问题一律由借用人承担。因私用车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同时向公司缴纳一定的车辆磨损费。

第一条、因公用车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对车辆进行加油工作,驾驶人临时加油需征得行政办公室同意,加油后一律填写《加油记录》(在车辆上已配备加油登记表,内容包括:加油时间、公里数、加油人等)。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视平时借用车违章情况,严格控制借车驾驶人选。

第三条、对不爱护车辆,不认真执行加油登记制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员工,公司将予以批评警告,对屡教不改者,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或拒绝其驾驶公司车辆。

第三节车辆的维护、保养

第一条、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司车辆日常维护、定期保养、保险及验车等事宜。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对车辆日常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条、行政办公室于每周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每月月底前将车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文档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文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公告等文档;

2.公司形成的各种规章制度、报告、通知、纪要等文档;

3.政策类文档及各部门搜集汇总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类业务资料等文档。

(一)立卷归档

1.各类文档以签署或者下发日期按顺序进行分类、编号、统计、归档和管理。

2.学校类文档:编号规则为学校首字母-部门首字母-文件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学校下发的原文件,直接根据类别进行编号登记归档,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形成的报告等文档需留存副本至公司类文件进行归档,电子版文档需转化成纸质性文档后进行编号登记归档。

3.公司类文档:编号规则为公司首字母-所属类别首字母-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所属类别即指规章制度类、人事类、合同类、物资设备类、财务类等,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根据编号规则同步进行编号登记归档。

4.公司各部门文档:编号规则为公司部门首字母-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各部门需要移交的文档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移交备案,移交的文档须保证完整、层次分明,文档移交时,须当面填写移交清单并签字认可后方完成交接手续。

5.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齐全,质地优良,格式规范,文字清楚,手续完备且具有保存价值。

(二)文档管理

1.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文档分类、编号、鉴定、立卷、归档、排架和保存管理,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文档存放清单,以有效开展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2.文档的保存条件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文档的安全。

3.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存档文件对外公开,做好文档安全保密工作。

4.未经公司授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公布涉及公司秘密、涉及个人隐私的、规定限制利用的公司档案材料内容。

(三)文档查阅

1.公司职工查阅利用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说明查阅目的,办理查阅登记。公司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必须借出,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并及时归还。

2.外单位查阅利用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查阅。

3.凡需从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办公室办理。

4.利用者须对档案的安全、完整负责,违反查阅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员的职责与权限:

3、对本部门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月、年统计、分析并上报质量管理部或分公司;

4、负责在本部门跟踪落实内部审核不合格项及质量管理部开出不合格报告的整改情况;

5、定期参加由质量管理部召开的质量工作座谈会;

6、负责跟踪落实及反馈质量管理部安排工作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

8、接受质量管理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9、质量监督员的设立和更换必须经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

(一)公司对各分公司的质量监督制度

1、公司定期质量考核

1)考核组织和时间 公司定期质量监督考核由质量管理部组织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每半年一次,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由质量管理部确定,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2)考核范围、内容和方式 公司定期质量考核范围包括所有分公司及管理处;考核内容及具体标准详见《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见附件1、2);考核采取突击考核方式,考核前不通知被考核分公司及管理处,参加考核人员必须对考核时间及行程安排进行保密。

3)考核要求 考核小组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考核人员交通及食宿由公司统一安排解决,不得接受分公司或项目的宴请。 考核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计考核人平均分为管理处考核得分;分公司只有一个项目的,该项目管理处得分即为该分公司考核得分;分公司有二个以上项目的,各项目管理处得分的平均分为该分公司考核得分。 无特殊原因,被考核项目管理处负责人必须全程陪同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记录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4)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由质量管理部予以书面通报,对于发现问题由质量管理部发出整改通知,各分公司必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督促责任部门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检。经复检,发现整改工作未完成的,由质量管理部再次发出整改通知,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在下次考核中给予扣分。

5)奖惩制度 分公司及管理处考核结果与分公司及管理处负责人当月工资挂钩。 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当月工资上浮10%;考核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但低于95分(不含95分)的,当月工资上浮5%。 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的,当月工资下浮10%;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但高于75分(含75分)的,当月工资下浮5%。

2、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 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由质量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质量管理部开出不合格报告,分公司及管理处必须在质量管理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纠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质量管理部。

(二)分公司内部质量监督制度

1、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

1)考核组织和时间 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由分公司组织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小组组长由分公司经理担任,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分公司经理确定。

2)考核范围、内容和方式 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范围为分公司管辖项目管理处;考核内容及具体考核标准详见《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考核采取突击考核方式,考核前不通知被考核管理处。

3)考核要求 考核小组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考核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计考核人平均分为管理处考核得分。 无特殊原因,被考核管理处负责人必须全程陪同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记录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4)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由分公司予以通报,对于发现问题由分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各管理处必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完成整改,由分公司进行复检,并填写《分公司检查各管理处对 年 月不合格项整改情况表》(见附件5)。经复检,发现整改工作未完成的,由分公司再次发出整改通知,并在分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在下次考核中给予扣分。 分公司应将考核结果《 分公司 年月份项目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3、4)于下月5日前报送质量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并将《分公司检查各管理处对 年 月不合格项整改情况表》报送质量管理部,同时保存考核资料,接受质量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的监督和检查。

5)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与管理处负责人当月工资挂钩。 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当月工资上浮10%;考核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但低于95分(不含95分)的,当月工资上浮5%。 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的,当月工资下浮10%;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但高于75分(含75分)的,当月工资下浮5%。

2、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 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由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分公司开出不合格报告,管理处必须在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纠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分公司。

附件:1、《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住宅小区)

2、《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大学园区)

3、《 分公司 年月份质量考核评分汇总表》(住宅小区)

4、《 分公司 年月份质量考核评分汇总表》(大学园区)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更好地发挥法律保障和服务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定(试行)》,充分考虑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结合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法律事务工作以维护公司利益,防范法律风险和解决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基本任务。

第三条法律事务工作在蛇口工业区和蛇口控股股份公司监督指导下,按照分级与授权的原则,建立以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公司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和各属下公司法律事务联络员为纽带,以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和律师为社会资源支持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法律事务工作分两级管理,公司总部的法律事务归口企业管理与培训部管理,各属下公司指定一名法律事务联络员。

第五条公司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的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和完善招商局物业系统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总部和指导各属下公司的行政复议、听证、诉讼、仲裁事务;

3、协助参与重大的对外商务谈判;

4、根据总部、各属下公司、行业协会的要求,为法律方面的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9、建立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案例资料库;

10、办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第六条各属下公司法律事务联络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各属下公司与总部法律事务工作的联系和沟通,按时报送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2、负责各属下公司与外聘法律顾问和个案律师的对口联系;

3、负责各属下公司重大法律事项、案件进展情况和结案报告的报告;

5、负责组织各属下公司二、三级培训中的法律常识、证据收集保存和业务的培训;

6、负责各属下公司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7、负责收集本地的物业管理行业的法规规章、正在使用的合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文本以及在物业管理实际操作中成功与失败的典型案例,并上报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

第三章日常法律事务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总部根据各属下公司业务和工作需要签发《授权书》,授予各属下公司签署经济合同、劳动合同、在银行开立帐户等法律事务的权限,期限一年。各属下公司在权限内行使职权。

第八条公司总部与各属下公司主要印章如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等,对外代表企业,须严格其使用管理。::部门印章只在业务和内部往来中使用,不具有对外效力。

各属下公司应制定严格的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第九条各属下公司加强空白法律文件如空白合同(特别是格式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的管理。授权委托书应由各属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条各属下公司应将法律事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各

属下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可要求律师提交年度顾问工作清单。

第十一条依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各属下公司日常法律事务管理分为三级:

1、重大法律事项应报总部批准:

(1)超出本细则第七条各属下公司《授权书》权限的法律事务;

(2)各属下公司需主动发出《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公司函》或在媒体发布声明、启示等法律文书的,涉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在发出3日前报总部批准;接到对方上述法律文书的,应在3日内向总部汇报。

2、一般法律事项应报总部知会备案:

3、本细则第七条各属下公司《授权书》权限范围内的可以自行处理。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解除、终止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合同'包括:

1、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企业章程;

2、股权转让协议;

3、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4、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外委)、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5、电梯、空调等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合同、清洁绿化等外包合同;

6、其他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审批权限:

1、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产权整合、股权转让、借款和担保和对外投资新设公司事务由总部统一管理,各合同由总部审批。

各属下公司新拓展项目的外委和顾问物业服务合同均报总部批准。

2、各属下公司预算范围内其它经济合同审批权限:

(1)北京公司:金额不超过20万元,期限1年;

(2)上海公司:金额不超过20万元,期限1年;

(3)西安公司:金额不超过5万元,期限1年;

(4)武汉公司: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期限1年;

(5)南京公司: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期限1年;

(6)深圳公司:金额不超过20万元,期限1年。

超过上述金额和期限的合同需报公司总部批准。

各属下公司上述权限由法定代表人按本细则第七条签发的《授权书》确认。

第十五条合同的谈判、审批、签定、履行、解除、终止的全过程,常年法律顾问或律师均可根据实际需要介入。常年法律顾问或律师应在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对外合同签定前出具《律师合同审查意见书》。

第十六条合同签定程序:

1、合同的谈判:新设公司的投资项目谈判由总部领导、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项目所在地人员共同组成谈判小组进行;不设公司的投资项目谈判由发展策划部和各属下公司组成谈判小组进行;其他合同由各属下公司二人以上相关人员进行。

2、需报总部审批的'合同按本细则的审批权限、《合同审批单》和《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各属下公司应建立公司内合同审批制度。

3、合同的签定:需经总部批准的合同原则上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其他合同由各属下公司根据本细则第七条《授权书》的职权签署,并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合同谈判与签定时应注意以下几项重点审查内容: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质证书、注册资本等;在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业主委员会是否经当地主管部门的登记,是否取得业主大会的决议同意。

2、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及身份证

复印件、受托事项及权限、有效期等。

3、签约对方的履约能力:有无违约记录、银行信誉、股东背景等;对电梯维护养护等分包合同,应从合格分包方中选取。

4、合同条款的完备和严谨,特别是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应明确合理,经办人应充分估计违约风险。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

第十八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各所在地有示范文本的应使用该范本,没有的应使用公司范本。::采取电子数据交换和e-mail形式的,应特别注意保存,须打印存档。各属下公司应指定一个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并要求签订确认书。

第十九条总部及各属下公司经办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保证合同的履行,注意保存双方往来文件、函件和数据电文。发生可能中止履行、履行不能,或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情形时,应及时向法律事务联络员和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十条因执行合同需申请资金支付或调动的,应由经办人向财务部出示合同副本,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合同履行与条款不一致时,应及时向法律事务联络员和主管领导报告。

财务部发现合同的付款严重与合同条款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和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汇报。

第二十一条属下公司应建立合同档案制度,将合同正本(至少一份)、《合同审批单》和《律师合同审查意见书》原件存档。由总部批准的合同,上述文件的复印件一份由总部备案。

第五章外聘律师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部将选择几家律师事务所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建立'外聘律师备选名录'。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应加强和各地律师协会的联系,及时掌握律师的业绩、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情况,充分了解律师执业背景资料,对律师的满意度进行评价。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各属下公司业务量、所在地物业管理和律师行业发展水平,实行外聘律师的层级管理:

2、武汉、南京公司按往年惯例和业务量聘请律师;

3、西安公司外聘律师由总部监管、指导聘用。

第二十四条各属下公司工作需要常年法律顾问时,原则上由各属下公司自行聘请,但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方式、合同期限、费用和法律责任)、律师事务所简介、律师简介等背景材料报总部审批。

第二十五条各属下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项目律师或个案代理律师。项目律师指为特定项目临时聘请的律师,一般是非讼代理,一事一聘,采用固定金额制。个案代理律师指诉讼仲裁代理的律师,费用可根据纠纷情况采取固定费率制、风险费率制或其他方式。采用固定费率制的,应分期支付,且在结案后支付的律师费应不少于总额的30%。采用风险费率的,不得超过胜诉金额的30%,一般不再支付差旅费等办案费,且律师费须在结案后支付。

第六章特别法律事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章所称的特别法律事务是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为解决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的诉讼仲裁事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等特别事务。

第二十七条公司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是公司特别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各属下公司在诉讼仲裁事务上接受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第二十八条各属下公司主动提起起诉、仲裁的:

1、应做好起诉前准备,收集整理各种有利和不利的证据;

2、在起诉前10日内,向总部提出书面报告,拟聘律师及

其法律意见书和起诉书(申请书);

3、总部征询律师意见后决定,并书面回复。

第二十九条各属下公司接到对方律师起诉前的《律师函》,或接到法院或仲裁机构《应诉通知书》的,根据案件性质、可能损失和危机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2、属于一般民事合同纠纷、或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西安公司5万元)的纠纷,在7日内书面报告,附拟聘律师及其法律意见书、答辩书。

3、总部收到书面报告后5日内书面回复。

第三十条各属下公司接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必须在5日内上报总部,决定是否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各属下公司接到行政机关的将被重大行政处罚的口头或书面《听证告知书》,必须在次日报告总部,::决定是否聘请代理人,准备参加听证。

第三十二条各属下公司根据总部的授权权限、案件性质和危机程度将案件进展情况上报:

1、属于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外委和顾问)纠纷性质、或标

2、各属下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其他案件,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总部,报企业管理与培训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案件处理完之后,各属下公司应在15日内上交结案报告,内容包括纠纷的产生、争议事项和金额、案件结果、总结分析,如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应有处理意见。并附和解协议、调解书、裁定或判决等复印件。

第三十四条各属下公司应建立特别法律事务的案件档案,包括各种法律文书、证据、内部报告和批复。在总部对案件的结案报告批复后,由各属下公司装订成册归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适用于除香港公司以外的公司总部和属下公司。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由公司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