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实用18篇)

小编: 梦幻泡

规章制度的遵守和执行是每个员工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组织管理的基石。通过遵守规章制度,我们可以在有序的环境中更好地发展自己的才能和潜能。

简单的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图书馆、阅览室的规章制度,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二、掌握新书出版信息,添购书籍,充实书库。

三、新书买到后,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尽快介绍出借。

四、做好师生借书工作,管好学生阅览室和教师资料室。

五、及时做好书报刊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收、装、订保管工作。

六、经常做好书籍、资料,及时送各相关教研组。

七、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的防潮、防蛀的工作和图书修补工作。

八、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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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馆,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证订,加强阅览室和资料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阅览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校教职工共同遵守: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简单的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范文二】。

一、各岗位职责。

馆长工作职责。

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全馆工作。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2、组织全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术交流活动。

3、主持馆务会议,遵照领导指示,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工作计划。

4、每学期结束前,向领导书面报告工作,提出下学期初步打算。

5、不定期修订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使之行之高效,工作人员职责分明。

6、根据上级拨款,学校财务预算,制订图书采购计划。

7、负责申报添购期刊、报纸、资料工作。

8、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工作。

采编工作职责。

1、熟悉馆藏,了解各方面读者的需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图书采购意见,并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2、采购工作以外采为主,兼顾征集、交换各种书刊资料。

3、对新增图书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加盖印章。

4、图书分类使用《中图法》,著录以《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标准,设置馆藏书各目录和分类目录。采用计算机的图书馆,分类后编目并输入微机。

5、对新书及时加工,投入流通。

6、有重点、有选择地宣传优秀新书,定期发布新书通报或简介。

外借室工作职责。

1、整理、维护开放书库的书架,书刊排列正确、整齐。

2、组织学生图书服务员上岗服务。

3、负责教工书刊借还工作,督促读者按期归还图书。

4、做好图书流通工作的统计。

5、对调离本校的师生进行清书工作。

6、修补破损图书,办理读者遗失图书的赔偿工作。

7、指导读者利用电脑查检图书的工作。

8、设立新书展览架,积极推荐新书。

【范文三】。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6.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7.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简单的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持续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持续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6。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务必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7。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务必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资料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规定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图书室藏书各种书目,积极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供有益场所。

七、认真做好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还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中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有条件的室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学生借书以一本为限,借期为2-3周,逾期不归还者,可罚其停借二周。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确有困难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规范图书管理。图书室应当建有规范的图书帐册;所有图书、杂志上均应盖有公章,贴有标签,严格按有关规定规范编号、分类存放;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定期开展清点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及时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要时刻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和避光环境,注意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

5、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

6、爱护图书,损坏要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的图书,如有遗失,视其情节按照赔偿制度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7、管理员每学期末汇总图书室总体情况向校长室汇报,自觉接受学校督察;负责图书赔偿的收缴工作,并向总务处汇报;因管理疏忽造成损失的,由管理员本人负责所有赔偿;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同时扣除“教师发展评价”考核分10分。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室管理制度

社区图书室是为社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凡进入本室,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入室读者须文明,自觉接受管理,保持室内安静及卫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2、本图书室实行开架阅览。

3、书刊应分类编号、摆放整齐,并有醒目的标签;新书须及时登记编号,损坏图书及时修补。

4、应指定一名专(兼)职管理员进行管理。

5、读者阅览完毕须将书刊放回原架;如需借阅需在管理员处办理相关手续,每次限借2本,期限30天,可续借一次。

6、本室书刊为国有公共财产,读者应爱惜,如有划线、描影、批点、污损、剪裁、撕页、遗失等情况,酌情赔偿。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学校的借阅制度借阅图书资料。未装订成册的报刊杂志一律不借。每期期末,教师借阅的教学参考、教师用书、教学挂图、生字卡片、幻灯片、录音、录象资料等教学类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四、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凡超过借书期限而未归还者,按遗失图书处理。

五、爱护好借阅的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按书原价的1-5倍赔偿。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二、学校的图书馆,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证订,加强图书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登记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

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阅览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星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两星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校的`借阅证借阅。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代。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室内查阅。

4、每次限借阅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4本,教师不得超过8本。

5、每次借阅期限为:文艺书二星期;教参一个月,如应教学需要,可续借一次。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校的借阅证借阅。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阅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阅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阅期限为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违纪处理。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保持图书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3、对学校图书室图书进行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

4、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5、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

6、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7、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8、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书刊登录。所有书刊都进行财产登记,包括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书刊分类。书刊分别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分类。

三、书刊著录。书刊著录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

四、目录设置。以书名目录。

五、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赔偿制度。

六、新置书刊按规范进行盖章、登记、分类、及时上架出借、投入流通、切勿积压。对订阅的报纸、多卷书、丛书要保证其连续和完整性。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

八、做好书刊的重点整顿、修补、装订、保管及剔旧工作。书刊剔旧的原则为:思想观点错误,知识内容陈旧,复本过多,非室藏范围以及严重污损的图书。剔旧后的图书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妥手续后再进行处理。